解读物业管理公司 社区居委会 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 社区居委会 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 社区居委会 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等诸多主体,如何协调和理顺这几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然而,在物业管理中,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掣肘;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职能交叉;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多头管理。上述状况是由于制度上的先天不足、观念上的陈旧落后和传统上的不良影响造成的。因此,有必要理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以形成各主体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创和谐的物业管理局面。

一、当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当前物业管理的实际运作总体上是好的,一些小区做法较为规范,比如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一般通知居委会委员参加,物业公司的重大决策通常征求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较为努力,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的作用,基本上形成了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调工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到位,各主体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理想局面。当然,毋庸讳言,也存在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不顺、管理模式僵化、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紧张、居委会与物业管理职能交叉等不良现象。

归纳起来,这些不良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在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掣肘。

首先,存在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体现为业主直接享受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上。有些业主抱怨,物业公司说话不算数,作出的承诺不兑现,环境差、噪音大、管理乱、报修难,投诉难;有的小区门口门卫形同虚设,小偷可以长驱直入,以至居户被撬,自行车、摩托车甚至是汽车被盗;有的小区雇佣退休工人看楼护院,臂缠袖章,坐在楼道前,实为聋子耳朵,无济于事;有的小区公用楼梯、庭院、道路、绿地无人清扫,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而又无人问津;但物业公司的代表则提出,部分业主素质差、不自觉、不遵守业主公约,不讲公共卫生,随地倒垃圾,随便破坏绿地,有的小区居民竟在草坪上种起了瓜果蔬菜,还有的业主毁坏建筑物的承重结构进行违法装修、违章搭建,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和其他居民的安全,而物业公司却缺乏相应的制约手段,往往是通知了、警告了,一些业主又偷偷摸摸进行了违法装修,其结果也往往是违法装修、违章搭建一日,而要拆除则要耗费数月。可见,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突出。这种突出矛盾的反映,主要体现于收费问题上,许多业主不断抱怨物业公司收费没有什么依据和标准,价格高,乱收费;而物业公司则满腹委屈,因为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收费难,物业公司已经到“入不敷出”的艰难境地,倘让物业公司真正走向市场,靠收取管理费来维持生存,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业主代表强烈反映物业公司对业主委员会不重视、不信任,视业主委员会为物业公司的一大障碍,处处不合作;而物业公司则普遍抱怨,许多业主常拒交管理费与租金,直接威胁物业公司的生存。可见,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与物管企业之间,矛盾较

为突出,关系较为紧张,倘不理顺解决,不利于物业管理的良性发展与企业的健康运作。

(二)、在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之间,职能交叉。

由于业主委员会委员本人,既是物业的“业主”,又是小区的“居民”,在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之间,难免出现职能交叉的情形,如何协调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崭新课题。在多次业主委员会主任会议与居民委员会主任会议上,代表们普遍反映,在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之间,要么互不理睬,关系疏远;要么过于密切,融为一体,甚至居民委员会的主任直接兼任业委会的主任,导致二者职能混淆。有的代表甚至鲜明提出,业主委员会没有存在的必要,对于业委会的工作,应由居民委员会直接来处理。

(三)、在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上,多头管理。

对于一些设立了居民委员会的小区来说,有的小区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关系处理得较好,基本上形成了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物业公司专业管理和居民委员会监督协调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通过物业公司抓硬件,居民委员会抓软件,互相支持,各司其职,使该小区成为本市物业管理的优秀住宅小区;而有的小区,在此关系的处理上,矛盾较为突出,这主要表现为:一是有些居委会,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不

支持,不配合,甚至与物业公司作对,导致物业公司工作的开展非常困难;二是有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对居民委员会不理睬,擅作主张,从而对整个社区的管理带来障碍。比如有的小区内存在超生现象,物业公司不向居委会报告,对居委会的检查也不配合;三是部分小区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的“多头管理”现象严重。由于历史原因,老的居住小区普遍存在着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管理职能交叉的现象,如小区绿化、治安、清洁卫生、停车管理等,影响了小区管理的统一性、协调性,不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的进程;四是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一些收费项目、“创收措施”,争相管理;对于难点工作,相互推诿,这就导致了小区内的一些死角、乱角无人管理的局面。当然,对于一些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由于尚未成立居民委员会,故不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问题。

综上所述,在物业公司、业主、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职能交叉、职能混淆、相互掣肘、执法不力的情形大量存在,因此,有必要反思我国现行物业管理体制的弊端,克服可能发生的流弊,以期构筑我国新型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

二、当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存在问题的成因

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知道,在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掣肘;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职能混淆;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之间,职能交叉。上述状况,严重影响了小区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不利于现代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成功构建。

我国有关物业管理的全国性专门立法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空白状况,已有的相关规定散布于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文件中,尽管1994年国务院建设部颁发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作为指导我国物业管理的权威性文件,但是条文太粗,过于简单;而在地方性立法方面,深圳、北京、上海、厦门等地相继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

直到2003年6月8日国务院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从根本上解决了立法上的不足,应该说,我们现行的这些法规总体上是好的,但在实施中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就是由于实际操作上所致。我国的物业管理是舶来品,其基本原则是参照市场化机制高度发达的香港、欧美国家制定的,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固然遥相呼应,但忽略了我国长期以来在城市基层依托社区居委会管理居民公共事务的基本国情,因此,在基层操作中,在同一区域或交叉区域出现了两个能代表居民或称业主(在居民区内具有自己房屋产权的居民就叫做业主,在房改已接近尾声的历史背景下,“居民”与“业主”的身份重叠性越来越高)利益的自治组织,而且两个

自治组织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发生矛盾冲突实属难免;比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第二十条规定:“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既然是“应当告知”,那么倘若不告知呢这样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是否有效条例未有规定。可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些措施不配套,也无相关的罚则保障,从而引发了现实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某种程度混乱的情况。综上所述,由于深受传统计划经济物业管理模式的影响,加之现行立法的先天不足,以及居民素质的影响,造成了我国目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不甚和谐的现状。

三、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构建

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须全盘考虑,统一规划,照顾均衡,不可顾此失彼;其目标在于努力构建一套清晰、科学、温馨、和谐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在实现此目标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下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一,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为创建安全团结、环境整洁、方便生活、服务四化的文明地区而努力”的要求和“社区建设大有可为”的精神,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在小区管理中的重要性。由于“物业管理

关系到千家万户,不仅是社区管理的基础,也是社区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要继续“推进公房管理单位特别是房管所转制的物业公司深化改革,实行管、修分离,由物业公司建立房屋维修、绿化养护、保安保洁等专业队伍提供各种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行业主委员会择优选用物业公司的做法,逐步改变一个小区多家物业公司各自为政管理或一家物业公司垄断经营的现象;理顺管理体制,理顺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物业公司专业管理与街道社区管理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清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小区的整治和管理工作”。

第二,“要从有利于加强物业管理,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为出发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整个物业管理要服从于有利于小区的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

第三,物业公司抓“硬件”,居民委员会抓“软件”,正确处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避免“多头管理”的现象。“重点理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居民委员会的社区管理、物业公司的专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局面。具体说来,“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协调好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要加强房地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发挥对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要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物业管理市场。要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行为,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明确的界

定,要更好的发挥居委会综合协调、维护居民利益的作用,同时要坚持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不能搞企业化经营活动”。三者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构建,必须以上述基本原则为指导,妥善处理,慎重把握,具体说来:

首先,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平等的新型民事合同关系。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具体说来,这种“合同”的主体是物业公司、全体业主与业主委员会,合同的客体是物业公司提供的集管理与劳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专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他们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基础上建立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业主按照自己的条件和要求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社会招标或约聘的方式来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也是自愿受托于业主提供有偿服务。这种合同具有特殊性,与民法中的委托合同、雇佣合同、承

揽合同和行纪合同相区别,是一种新型的独立民事合同。而正确处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关系的前提,是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

具体而言,在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而物业公司一般享有以下权利: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制止、处理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要求委托人协助管理;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服务业务等,同时履行下列义务: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代管基金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

可见,在物业管理合同中,业主委员会虽然作为一方主体,没有选任、解聘物业公司以及筹集、使用、管理物业维修基金的权力,它在进行此项活动时,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批准。业主委员会作为一种有限当事人,其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业委会滥用此项权利。同时,在合同期限上,无论业主委员会的任期是多少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都没有必要与此对应,即使业委会换届选举时,原先的物业管理合同也无需重新签订,因为前业委会的行为对后一业委会自然具有约束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既然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应充分发挥合同的功能,对各自的职责在合同中进一步细化,以免将来纠纷的大量发生。当然,承认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合同未到期或未被依法宣布无效之前,业主委员会就不能随意解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不能想“辞职”就辞职,只有在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违约情形时,一方才能行使此项权利,否则,擅自解约,只能视为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充分发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功能,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下来,只要双方能够恪守诺言,就能有效防止现实中业委会随意炒物业公司的“鱿鱼”,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相互掣肘等尴尬局面的发生。

第二,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监督与协调的关系。

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它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的派出机构,而是一个充分实行自治的群众性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宣传法律、法规,处理公共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等。具体说来,居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1)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筹建工作;(2)监督业主、业主委员的工作;(3)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4)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5)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主导作用。应当承认,在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关系颇为微妙,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职能交叉,这表现为:(1)“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居民”是指所有在小区内居住的人,所以,“业主”就是“居民”,但一户之中,“业主”只有一人,而“居民”则可能有数人,业委会与居委会在调整对象上存在交叉;(2)在调整范围上,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功能都发生于整个居住小区,所以,二者调整的地域范围是一致的;(3)居民委员会的职能之一是“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这与物业管理的内容也有一定的重复;(4)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都是一种群众性自治组织,而非行政性机关,这是二者相同的地方。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居委会与业委会存在一定的相似或雷同之处,就此否认业委会存在的必要性,甚至主张直接由居委会来代行业委会的职权。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二者的性质显然不同。所以,在处理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上,要注意避免以居委会取代业委会或者重视业委会而轻视居委会的两种极端,也就是说,在尊重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协调作用。这种协调作用,应贯穿于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变更、注销等各个环节中,具体而言:(1)业主委员会的筹建过程中,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应当有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参加;(2)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应当邀请居民委员会的人员列席;(3)业主大会在决定有关小区的重大事项时(如选聘物业公司、筹集维修基金等),应当听取居民委员会的意见;(4)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换届选举筹备组应当吸收居委会的成员参加;(5)居委会有权监督业委会的日常工作;(6)定期召开有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通过以上措施,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沟通作用。

第三,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应当相互协调。

针对当前物业管理中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的问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居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新建小区中,物业公司不能阻挠居民委员会的建立;

(2)物业公司进行房屋出租时,应当将出租情况告之居委会,以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物业公司应当配合居委会有关计划生育的检查工作;

(3)物业公司应当配合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有关工作;

(4)共同参加物业联席会议,交流沟通情况;

(5)物业公司应当成为小区专业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房屋维修、环卫清扫、绿化养护、治安保卫等“硬件”性工作,居委会将主要精力转移到抓好小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民事纠纷调解等“软件”性工作,对不属于自己管理的事项,居委会应当主动退出。总之,物业公司与居委会之间应当相互谅解、相互协作、相互督促,避免“多头管理”,消除“无人管理”,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形成合力,共创文明小区。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知道,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内的“三驾马车”,同驱并进。就是说,实现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物业公司的专业管理,居民委员会的社区管理相结合,各主体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理顺法律关系,形成合力,只有如此,才能有助于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和文明小区的创建。

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物权法》对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的 相关规定 当前社会关注热点:维修金支取比登天难北京使用率仅为1.55% 2013-10-30 14:36:08 作者:齐家网编辑来源:【齐家网编译】10月22日,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王府温馨公寓的多位业主向记者讲述了不温馨的烦恼。何女士与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不少顶层房屋漏雨,想申请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由于小区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件事办起来阻力重重。” 潮流热点 维修金支取比登天难北京使用率仅为1.55%

当屋顶经常漏雨、电梯频频停运时,不少业主自然会想起购房时交存过的那一笔不大不小的维修资金。然而,要想使用这笔钱比登天还要难。 10月22日,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王府温馨公寓的多位业主向记者讲述了不温馨的烦恼。何女士与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不少顶层房屋漏雨,想申请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由于小区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件事办起来阻力重重。” 多位业主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该小区许多楼顶都有漏雨现象。记者来到何女士家时发现,虽然已步入秋冬季,但由于常年漏雨,房顶和墙壁已经发霉,并且墙壁涂料出现大面积起皮脱落。 实际上,类似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非常普遍。河北衡水市河建小区2号楼顶层的四户家庭每逢夏季都会遭遇“屋外大雨,屋内小雨”的窘境,他们想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到相关部门跑了3年,至今仍未有结果。 武汉市江岸区佳园小区业主孙先生入住小区10多年,房屋外墙渗水越来越严重,想支取房屋维修资金,到房管部门咨询时,小区的房屋维修资金竟然有37万元去向不明。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发现,相关的新闻报道达到近40万篇,并且分布于各个省市,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比较突出,其问题既突出又普遍。

物业服务合同(与业委会签)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地址: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第一条甲、乙双方信息 甲方:(业主大会); 委托代理人:(业主委员会);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沧州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置: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 1、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4、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5、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合同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7、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合同事项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8、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9、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依照本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合同事项的行为; 4、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5、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7、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8、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9、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 1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等诸多主体,如何协调和理顺这几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然而,在物业管理中,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掣肘;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职能交叉;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多头管理。上述状况是由于制度上的先天不足、观念上的陈旧落后和传统上的不良影响造成的。因此,有必要理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以形成各主体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创和谐的物业管理局面。 一、当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当前物业管理的实际运作总体上是好的,一些小区做法较为规范,比如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一般通知居委会委员参加,物业公司的重大决策通常征求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较为努力,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的作用,基本上形成了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调工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到位,各主体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理想局面。当然,毋庸讳言,也存在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不顺、管理模式僵化、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紧张、居委会与物业管理职能交叉等不良现象。 归纳起来,这些不良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在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掣肘。

实力物业2019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实力物业2019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 一、实现利润分析 2019年实现利润为1,103.22万元,与2018年的958.69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5.08%。实现利润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在市场份额迅速扩大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没有相应的增长,企业应注意在市场销售业绩喜人的背后所隐藏的风险和危机。 二、成本费用分析 2019年营业成本为8,319.11万元,与2018年的7,339.0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3.35%。2019年管理费用为1,104.64万元,与2018年的641.4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72.2%。2019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75%,与2018年的7%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提高3.75个百分点。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幅度提高,但销售利润却并没有相应提高。管理费用增长过快。2019年财务费用为44.94万元,与2018年的23.2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93.63%。 三、资产结构分析 2019年企业不合理资金占用项目较少,资产的盈力能力较强,资产结构合理。与2018年相比,2019年应收账款出现过快增长。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快于营业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并没有提高。因此与2018年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恶化。 四、偿债能力分析 从支付能力来看,实力物业2019年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 实力物业2019年的营业利润率为9.39%,总资产报酬率为12.75%,净资产收益率为26.98%,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1.59%。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9,715.69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9.92%。 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页共1 页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设立、运作,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经年月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条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身份的确认,一般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的物业买受人确定。 房屋已经竣工但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或者尚未出售的,按建设单位向房产管理部门现售商品房备案确认。 房屋所有权属2人以上共有产的,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一名法定监护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单位业主的,按该单位提供的书面有效委托证明中明确的人员确定。 第四条业主大会活动范围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应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应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应根据杭州市有关规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接受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应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相关工作,并支持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业主委员会及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及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社会学院08(3)班 朱雪莲26号【摘要】一个物业价值的成功实现,业主、发展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互相配合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很难想象如果三方谁跟谁都过不去,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因三方对立而造成相应物业出现混乱的现象,那么,这种情况能不能避免呢?我认为是可以的,这就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调停和平衡的作用。 【关键词】业主委员会权利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关系 一.业主委员会概述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必须满足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小区的入住率超过5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小区有800套房子的话,必须有400套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合同,即业主达到或超过400户才行。当首户入住已满两年的物业管理区域,入住率即使不足50%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足了基本条件,接下来我们分六个步骤来说明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各个阶段的需求。 1.前期准备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 2.成立筹备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组成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在30日内组织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工作,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3.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相关形式和成立办法,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参选业主的资料,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业主,并签收条。

物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物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年度 : 19××年度,我公司在力度加大,全市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形势下,坚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搞活经济强化管理为重点,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深入挖潜,调整经营结构,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努力开拓,奋力竞争。实现×××万元,比去年增加30%以上,并在取得较好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 (一)完成情况 本年度XX收入为×××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其中,实现×××万元,比上年增加5.5%,XX销售×××万元,比上年减少10%,其它XX收入实现×××万元,比上年增加43%。全年达到14.82%,比上年提高0.52%。费用水平本年实际为7.7%,比上年升高0.63%。全年实现利润×××万元,比上年增长4.68%。其中,XX利润×××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商办工业利润×××万元,比上年下降28.87%。本年为4.83%,比上年下降0.05%。其中,为4.81%,上升0.3%。全部为128天,比上年的110天慢了18天。(二)主要财务情况分析 1.情况 通过强化竞争意识,调整经营结构,增设经营网点,扩大销售范围,促进了的提高。如南一销售收入比去年增加296.4万元;五交公司比上年增加396.2万元。 2.费用水平情况

XX的总额比上年增加144.8万元,费用水平上升0.82%其其中:①增加13.1万元;②保管费增加4.5万元;③3.1万元;④增加6.7万元;⑤费增加50.2万元;③增加5.2万元。 从变化因素看,主要是由于政策因素影响:①调整了“”、“一金”比例,使费用绝对值增加了12.8万元;②调整了,使费用增加了50.2万元;③企业普调工资,使费用相对增加80.9万元。扣除这三种因素影响,绝对额为905.6万元,比上年相对减少10.2万元。费用水平为6.7%,比上年下降0.4%。 3.资金运用情况 年末,全部为×××万元,比上年增加28.7%。其中:商业×××万元,占全部的55%,比上年下降6.87%。结算为×××万元,占31.8%,比上年上升了8.65%。其中:应收货款和比上年增加548.1万元。从情况分析,各项比例严重不合理,应继续加强“”的清理工作。 4.利润情况 比上年增加×××万元,主要因素是: (1)增加因素:①由于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804.3万元,利润增加了41.8万元;②由于比上年增加0.52%,使利润增加80万元;③由于其他各项收入比同期多收43万元,使利润增加42.7万元;④由于支出额比上年少支出6.1万元,使利润增加6.1万元。 (2)减少因素:①由于费用水平比上年提高0.82%,使利润减少105.6万元;②由于税率比上年上浮0.04%,使利润少实现5万元;③由于财产损失比上年多16.8万元,使利润减少16.8万元。以上两种因素相抵,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原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一部规则。 中文名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发文字号 建房[2009]274号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性质 政府文件 目录 1. 1 颁布机构 2. 2 总则 3. 3 相关会议 1.? 业主大会 2.? 业主委员会 3. 4 指导监督 1. 5 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颁布机构 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会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 第七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住宅小区里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配合

住宅小区里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配合 按照小区的不同使用性质,可将成熟的物业管理划分为四类,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及工业区的物业管理。 其中,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对住宅小区居住行为的管理及住宅小区居民的居住设施和居住环境的管理。 一、我国的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的特点: 1.居住功能单一,相对封闭独立。 2.住宅小区居住的人多,人口结构复杂,形成相对独立的社区文化。 3.住宅小区房屋产权多元化,公用设施社会化。 4.规划建设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居住方便。 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针对住宅小区产权多元化的客观实际,变各自为政的多家管理为统一管理,变单一的行政管理为多层次的综合管理,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住宅小区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业主生活和小区建设服务。 二、住宅小区中的物业管理 业主在物业小区内买了房子用于居住,这个房子对于业主来说便是一个家,家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应该是温馨美满、宁静舒适的。业主一天内最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小区内度过的,因此,业主对居住小区的要求便是舒适且能在紧张的工作之后放松下来。正因为居住小区内的业主有了这样的要求,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就有了工作上的着重点。要想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应该明确这样的指导思想: 1.服务至上,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首先提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做到管理专业,服务专业。保安的服务是物业公司给业主的第一印象,保安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贴近于业主。譬如在小区内遇见提重物的老幼病残的业主,可以上去主动帮助;小区内玩耍的小孩,可以提醒他们注意安全;小区内没有停放好的自行车,可以抽空将它扶起…… 保洁是一个小区的脸面,保洁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小区的整体形象,也是考察小住宅小区中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如何配合区内物业公司工作的重要标准。绿化服务是小区的外在衣裳,绿化是业主在居住环境中必不可少的,而且是表现整个小区环境的关键。维修工作更是联系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关系的桥梁,维修人员素质的高低是体现物业服务质量的标准。维修人员接到业主的报修,应及时赶到业主家,进门问好并穿好鞋套,然后以熟练的技术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修完毕,清理好现场,向业主告知并请业主检查,如没有什么问题,维修人员就可以返回并跟业主说“再见!有事您再打电话!”客服部工作人员热情礼貌地接待业主的来电来访,并做好记录,对已维修完工的工作做好回访。耐心地聆听业主心中的意见,将好的事情发扬光大,将不好的事情上报给公司领导,及时处理。 2.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小区的日常维护要依靠广大的业主,小区的道路、树木、花草、小景、雕塑等需要大家去爱护,才能保持其完好与整洁,需要业主参与,既可以增强业主爱护公物的意识,又可以培养业主(住户)爱护公物、爱护小区的良好风尚。 3.坚持统一领导与综合管理,产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小区内居住人口复杂,产权多元化,导致管理的不统一,就很难发挥有效管理。统一的领导与综合管理,产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是管理一个小区的基础。研究住宅小区的业主构成是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为住宅小区业主服务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 4.有偿使用,有偿服务,合理负担。 联合业主委员会,听取其意见、建议,逐渐将物业小区建立成适合居住的文明小区。 三、住宅小区中的业委会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 会的关系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属于物业管理机构,二者实行专业化管理与业主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他们共同管理一定范围内的物业。所不同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收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来管理一定范围内的物业,而业主委员会则代表业主的利益来管理物业。这客观上决定了他们之间的特定关系。 1、法律上的平等关系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刮泥公司是委托与受托、聘用与受用的关系。在法律上,业委会有委托或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某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五隶属关系,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在法律地位上平等。 2、经济上的交换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有偿的物业管理服务,在提供服务时应获得相应报酬。同样,业主享受这些管理服务时也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二者这种经济关系是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确立的。合同签订后,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应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向业委会及广大业主负责,并在日常生活中接受其监督;业委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工作。并暗示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双方在经济上是平等且具有交换关系。 3、工作上的合作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再管理物业的过程中要经常也业主委员发生联系,业主委员会为了业主的利益也要和物业管理公司打交道。一般说来,委托合同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的权利义务,如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有义务把重大管理措施提交业委会评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有其独特的经营模式与服务对象,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要遵循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使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符合公司经营目标的要求。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体现其特有的一些要求和方法,结合行业特征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够完善 会计核算工作是对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实际实施效果的度量,是开展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当前物业管理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财务管理的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1.物业管理公司缺乏即统一又适用的会计核算体系 物业管理属于一个新兴的行业,在过去行业会计制度时期没有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会计制度,导致物业管理公司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没法吸取行业会计制度的经验,现行会计制度又过于宽泛,是一种指导性的规章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了其财务管理工作在会计核算上的特征,由于物业管理的对象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会计的明细科目设置上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导致科目设置比较混乱。在具体的会计工作中,公司财务受财务主管人员自身行业背景影响较大,以前从事建筑行业会计与先前从事工业企业会计的财务人员在单位账簿设置与业务处理上就存在着显着的差别,这种既不统一又缺乏适用性的规章制度降低了物业管理公司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多数物业管理公司缺乏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从内部实施的一种自我监督和完善措施。物业管理公司的内部控制很不完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领导不重视。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规模一般不大,业务活动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小,但是业务量却很大,例如有关水电费、环境维护费用的收取等工作。部分领导认为公司的业务活动非常简单,没必要专门设置内部控制部门和机构;另一方面,在物业管理公司缺少有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内部控制管理在我国企业中的推广和应用时间还不长,并且以大型单位为主,在一些中小企业中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内部控制体系,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往往也并未真正全面的学习和应用过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和方法。 3.物业管理公司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客观性、真实性是会计核算的基本特征,也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必须秉承的基本原则。从物业管理公司的实际情况看,公司领导在人事安排上的用人唯亲,不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为标准,而以方便自己对财务人员的控制为依据选拔会计人员。在单位职务设置上也不尽合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未被贯彻实施,会计人员一人兼任不相容职务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公司在财务人员选拔上存在的上述问题,致使公司会计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技术素质等方面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物业管理业务的要求。 (二)融资困难是制约物业管理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融资困难是当前许多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瓶颈,在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物业管理行业利润低,物业管理公司规模普遍较小,在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上可选择的余地很小。内部融资是物业管理公司筹措资金的主要方式。 (三)企业投资水平不高 物业管理公司在投资管理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可供投资的项目较少,受物业管理公司自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代表机构,有独立的诉讼地位。那么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对其讲解下。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如下: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当业主人数较多时,可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中选举产生,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业主大会是指一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的共同体,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 8 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了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这表明,业主委员会具体执行业主大会的许多事项。比如业主大会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而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签订。业主大会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开展。业主委员会中委员的人选,也是由业主大会选举和更换。 业主委员会是指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是基于业主的选举和业主大会授权,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机构。 所以,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自治管理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具体实施业主大会作出的规定。《物权法》赋予了业主更多的自治权利,业主权利的回归使得小区对业主委员会这一业主权利的“代言人”提出了迫切的需要。 因此,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小区的综合治理与整体发展建设具

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选聘物业服务企 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方案,拟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3、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 务合同; 4、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5、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区划内公共 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6、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区划内物业 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7、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8、根据业主提议,拟定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 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9、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定的年度服务计 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10、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1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 同,并与每年3月底前通过会议、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及收支情况,并通报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业主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12、业主委员会或10%以上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收支状况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详细说明,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邀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13、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4、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5、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16、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它属于业主大会的财务进行妥善保管; 17、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18、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月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节处理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

物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样本

物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样本 Sample financial analysis report of property company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物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样本 前言: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1.小区概况 xx华庭小区位于xxxx路2号,小区占地面积90228.09 平方,总建筑面积151424.93平方,住宅57幢,共1192户; 商铺130卡;架空层汽车位301个;露天汽车位373个;架空层 摩托车位417个;露天摩托车位157个;车房30个;公寓楼1幢80户、办公楼1幢、会所1幢。 现有入住住宅户1186户,商铺114户,可收费面积共28404.04平方,其中住宅22196.06平方,商铺6207.98平方, 预计管理费收费金额为110504.53元/月,其中住宅103241.19元,商铺7263.34元;各类车辆停放费收取随每月车辆停放的增减而有所变动。 2.经营情况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属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物业管理费、停车费)138371.57元,

其他业务收入6818元,营业外收入100元,合共145289.57元,比预算减少了 2.05%;完成全年预算的39.33%。 费用支出124332.76元,比预算减少11.66%;累计支出占全年预算数的38.09%。 本月盈利20956.81元,本年度累计盈利48917.25元。 3.收入情况 3.1各收入项目构成比例 属本月收入为145289.57元,其中物业管理费收入102931.77元,占总收入的71%,架空停车费5004.80元,占总收入的3%,露天停车位收入21985元,占总收入的15%,临时停 车费收入8450元,占总收入的6%,其他业务收入6818元;占 总收入的5%,较预算数增加了3868元,增长了131.12%,其 中IC卡收费705元,增长了17.5%,场地租赁费4300元,增 长了1333.33%,装修垃圾清运费400元,增长了900%,但有偿 服务费195元,比预算少75.63%,租赁中介费600元,比预 算少33.33%。 3.2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物业公司度财务分析报告

××物业公司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物业公司: 19××年度,我公司在改革开放力度加大,全市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形势下,坚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搞活经济强化管理为重点,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深入挖潜,调整经营结构,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努力开拓,奋力竞争。销售收入实现×××万元,比去年增加30%以上,并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XX收入为×××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其中,实现×××万元,比上年增加5.5%,XX销售×××万元,比上年减少10%,其它XX收入实现×××万元,比上年增加43%。全年毛利率达到14.82%,比上年提高0.52%。费用水平本年实际为7.7%,比上年升高0.63%。全年实现利润×××万元,比上年增长4.68%。其中,XX利润×××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商办工业利润×××万元,比上年下降28.87%。销售利润率本年为4.83%,比上年下降0.05%。其中,商业企业为4.81%,上升0.3%。全部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128天,比上年的110天慢了18天。(二)主要财务情况分析 1.销售收入情况 通过强化竞争意识,调整经营结构,增设经营网点,扩大销售范围,促进了

销售收入的提高。如南一百货商店销售收入比去年增加296.4万元;古都五交公司比上年增加396.2万元。 2.费用水平情况 XX的流通费用总额比上年增加144.8万元,费用水平上升0.82%其其中:①运杂费增加13.1万元;②保管费增加4.5万元;③工资总额3.1万元;④福利费增加6.7万元;⑤房屋租赁费增加50.2万元;③低值易耗品摊销增加5.2万元。 从变化因素看,主要是由于政策因素影响:①调整了“三资”、“一金”比例,使费用绝对值增加了12.8万元;②调整了房屋租赁价格,使费用增加了50.2万元;③企业普调工资,使费用相对增加80.9万元。扣除这三种因素影响,本期费用绝对额为905.6万元,比上年相对减少10.2万元。费用水平为6.7%,比上年下降0.4%。 3.资金运用情况 年末,全部资金占用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加28.7%。其中:商业资金占用额×××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55%,比上年下降6.87%。结算资金占用额为×××万元,占31.8%,比上年上升了8.65%。其中:应收货款和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增加548.1万元。从资金占用情况分析,各项资金占用比例严重不合理,应继续加强“三角债”的清理工作。 4.利润情况

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阳光家苑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阳光家苑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阳光家苑小区全体业主组成。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 第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应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应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经费和补贴; (六)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七)审议决定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八)审议制定和修改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安全防范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九)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十)决定小区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决议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业主大会以业主代表的形式召开。每单元楼推选两名业主,其中一名作为楼长,一名作为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楼长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该单元楼业主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楼长或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委托其它业主参加,但必须有楼长或业主代表的书面委托。 第七条业主大会会议,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如意见不统一,可采取当场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的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 第八条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业主委员会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表决)意见表、核实业主身份等。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提交业主大会议案、意见表等情况。

业主委员会如何处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如何处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两年前,《中国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他成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为物业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我同时也看到实际工作中确实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尤其是一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不和谐的关系,制约着行业的纵深发展,因此作为业主委员会,如何处理好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则显得十分重要。 在多年的物业管理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融洽关系对整体物业管理工作的推进作用,也体会到不和谐的两者关系,给工作带来了巨大阻力。因此,两者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一个项目的走向,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毋庸置疑,物业管理企业千差万别,服务的品质良莠不齐,难免业主会有怨言,现在我们以服务好,品质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例,说明一下业主委员会应该如何做好自身工作而服务业主。 首先,业主委员会要规范自身的管理服务行为 物业管理项目各异,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背景了属不相同中,一个大家共同的目标是十分必要的,而且要用文字记录下来,使广大业主真正体会到业主委员会“真心为民”的做法。而且能够避免在物业管理实践中经常调整发展方向,避免让物业管理企业无所适从,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内部成员的分歧,一量有了广大业主共同中认可的发展方向,业主委员会在选聘、辞退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交往中都能够加以遵循,对各方都是十分有益的。实践中关系不融洽的项目都有模糊或清晰的发展方向与定位,而关系不好的项目大都是没有共同的愿景。因此,明确愿景,形成共同的目的感和命运感,是构建各谐社区的基石。 其次,打破藩篱,与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可靠的相互信赖的关系。 信任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没有信任,各项工作无处谈起,为此,业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摒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对头”的观念。要主动搭起信任的桥梁,坦诚相待,反物业管理傿看作社区的一个成员,在这样一个平台上认识、沟通与交流。 社区一直是使人们相互合作和相互信赖的最强有力的机制,而在现实中已渐渐发生偏离,人们之间变得冷漠与疏远。为此委员会应担起此重任,行使“社区长”的权利,找回失落的社区,唤起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共鸣,使大家都意识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在这种认识下,各种问题都会变得简单而迎刃而解,各种矛盾也都变得无足轻重而云散,各个方面的关系都会很融洽,提供服务、享受服务的双方都会

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作者:佚名 时间:2008-4-16 浏览量: 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文/喻启威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全面发展及业主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全国物业管理领域的投诉和纠纷正在不断上升,矛盾的激化已经影响到社区业主的生活环境。业主委员会作为连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纽带,它的良好运作将关系到一个小区的安定和团结。 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和物业管理服务消费的主体,享有业主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物业管理事项的提案权、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的修改权、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权、对物业管理执行情况的知情权、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权等。业主在享有以上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如遵守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同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强调业主享有的权益,同时明确业主承担相应的义务、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的关键。 一、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物业管理关系中互相依存、互相补充、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是具有工作目标一致性、各自职责差异性、双方地位平等性的两个部门,不能简单地定高定低、比上下。物业管理公司要自觉纳入监督机制之下,诚信自律,为业主服务;业主委员会要正确运用监督机制,而不是单一行使“至高无上”的监督权、否决权。这样才能够避免双方互相敌视、互相设防的紧张对抗局面。因此,业主委员会定位是否准确,是关系到业主能否参与民主自治的先决条件和重要保障。 (1)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和物业的情况,有权选择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提供服务性管理。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受托是一种合同关系,是一种市场的双向选择,双方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或不委托某个物业管理公司的自由,物业管理公司也有不接受委托的自由。在组织关系上,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 (2)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是独立运作的、互不干扰,双方可以因发展变化的需要,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续签、修改或解除合同,但都无权干预对方的内部活动。 (3)工作上的合作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物业的过程中经常要和业主委员会发生联系,业主委员会为了业主的共同利益也时常要和物业管理公司打交道,由此产生了他们之间的合作工作关系。一般来说,委托合同中都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如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有义务把重大管

物业公司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物业公司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物业公司: ?19××年度,我公司在改革开放力度加大,全市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形势下,坚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搞活经济强化管理为重点,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深入挖潜,调整经营结构,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努力开拓,奋力竞争。销售收入实现×××万元,比去年增加30%以上,并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XX收入为×××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其中,实现×××万元,比上年增加5、5%,XX销售×××万元,比上年减少10%,其它XX收入实现×××万元,比上年增加43%。全年毛利率达到14、82%,比上年提高0、52%、费用水平本年实际为7、7%,比上年升高0、63%。全年实现利润×××万元,比上年增长4、68%。其中,XX利润×××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商办工业利润×××万元,比上年下降28、87%。销售利润率本年为4、83%,比上年下降0、05%。其中,商业企业为4、81%,上升0、3%。全部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128天,比上年的110天慢了18天。(二)主要财务情况分析?1、销售收入情况?通过强化竞争意识,调整经营结构,增设经营网点,扩大销售范围,促进了销售收入的提高。如南一百货商店销售收入比去年增加296、4万元;古都五交公司比上年增加396、2万元、 2、费用水平情况?XX的流通费用总额比上年增加144、8万元,费用水平上升0、82%其其中:①运杂费增加13、1万元;②保管费增

加4、5万元;③工资总额3、1万元;④福利费增加6、7万元;⑤房屋租赁费增加50、2万元;③低值易耗品摊销增加5、2万元。?从变化因素看,主要是由于政策因素影响:①调整了“三资”、“一金"比例,使费用绝对值增加了12、8万元;②调整了房屋租赁价格,使费用增加了50、2万元;③企业普调工资,使费用相对增加80、9万元、扣除这三种因素影响,本期费用绝对额为905、6万元,比上年相对减少10、2万元。费用水平为6、7%,比上年下降0、4%、?3、资金运用情况 年末,全部资金占用额为×××万元,比上年增加28、7%、其中:商业资金占用额×××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55%,比上年下降6、87%。结算资金占用额为×××万元,占31、8%,比上年上升了8、65%、其中:应收货款与其她应收款比上年增加548、1万元、从资金占用情况分析,各项资金占用比例严重不合理,应接着加强“三角债”的清理工作。?4、利润情况?企业利润比上年增加×××万元,主要因素是:?(1)增加因素:①由于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804、3万元,利润增加了 41、8万元;②由于毛利率比上年增加0、52%,使利润增加80万元; ③由于其她各项收入比同期多收43万元,使利润增加42、7万元;④由于支出额比上年少支出6、1万元,使利润增加6、1万元、?(2)减少因素:①由于费用水平比上年提高0、82%,使利润减少105、6万元;②由于税率比上年上浮0、04%,使利润少实现5万元;③由于财产损失比上年多16、8万元,使利润减少16、8万元、以上两种因素相抵,本年度利润额多实现×××万元、?(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1、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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