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评定与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评定与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评定与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

区评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法规

【发布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3.09.10

【实施日期】2013.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评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工作,制定《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评定与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园区评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园区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宗旨,以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推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科技和经济竞争力。

第三条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遵循“自愿申报、择优认定、动态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第四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工作。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积极配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指导和管理。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创新成果,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资助是指在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 专利资助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 第三条资助申请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第四条专利资助遵循“诚信申请、部分资助、促进运用、突出重点”的原则。 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五条凡获得中央财政或市级财政有关专利资助资 金的,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的日常管理以及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市财政局负责专利资助资金的预算审核,以及资金使用情 - 1 -

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一般资助 第七条一般资助是指对资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申请专利的相关费用的资助。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助申请人,可以申请资助: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二)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三)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 (四)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 前款所述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本市辖区。 第九条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应当由申请人共同提出资助申请,且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市辖区。 第十条资助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的项目和- 2 -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 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要部署,发挥专利导航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指导作用,探索知识产权支撑园区发展的有效模式,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专利协同运用等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现根据《知识产权试点示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以建成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为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2001年启动建设,2012年获批省级高新区,2015年获批高新区。现园区面积54.35平方公里,从业人员6.407万。 2014年,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局,配备5名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近年来,特别是2014以来,高新区坚持以创促建,构建了以数控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为补充、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1+2+1”现代产业体系。数控装备制造产业始终坚持高端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数控机床、粮食机械、工程机械等机械装备制造产业,

并培育了一批体量大、质态优的骨干企业,其中粮食机械、锻压机床分别占据国市场份额60%、30%以上,牧羊集团粮食饲料机械产量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二,扬力集团、金方圆公司、扬锻集团位列全国锻压行业前5强。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坚持建载体、引人才、育企业“三合一”,充分做大产业规模,近几年产业规模始终保持30%以上的增长态势。现代服务业立服务于制造业,荣获“省文化创意产业示基地”和“文化产业示基地”。2016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年均增幅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62.5%,在全省省级开发区综合排名列第5位。 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高新区不断完善创新体系,激发园区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截止到2016年底,高新区企业达到1900家,规模以上企业173家,高新技术企业67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各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家。高新区举力打造创新主体集聚新高地,先后与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百余所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建设了清华智能装备科技园、大学科技园、铸锻所分所等产学研合作平台,形成了大学、科研机构、企业联动发展格局,并精心打造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级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金荣科技园等一批主题创业载体,建成了“上市基地创新工场”、“金荣科技园创新创富工厂”两家级众创空间,以及“邗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级企业孵化器。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评定与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上海市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完善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园区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品牌建设为目的,以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推动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 第三条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与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公正考评、择优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园区。 第四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评定考核与工作指导。 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申报推荐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 第五条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园区; (二)知识产权工作环境良好,建立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台知识产权政策,配备专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具有专利代理师、专利工作者或知识产权职称等证书),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园区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同期本市平均水平的2倍,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10%以上,拥有有效商标的企业数量占园区属地企业数量的30%以上,近三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第六条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验收合格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构建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出台园区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或战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能够有效开展专利工作和商标品牌的指导服务,配备2名以上专业管理人员;近3年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年增幅不低于10%;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可以提供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信息等相关服务; (四)近五年园区属地企业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第七条申报与评定流程: (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下发申报通知; - 2 -

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构建

试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构建 摘要:工作体系的构建是任何一项事业开展的基础,基层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至少包括管理机制、工作机构、人员配置、政策体系、服务设施等方面,本文通过讨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构建,试图寻找基层园区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工作要素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前言 “入世”十余年,知识产权这个名词已经渗透进我国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近年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基本方针,我国各级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基本建成,与之适应的政策、管理、服务和保护机制逐步完善。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以下简称“园区”)作为国内起步较早的几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构建中做了一些探索。 一、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概况 2006年9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园区开始建设无锡(国家)工业设计知识产权园,并于2009年10月顺利通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试点工作验收,真正成为无锡市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园。2009年8月,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在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2010年4月,园区被江苏省商务厅、省版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联合认定为“江苏省知识产权重点联络点”。2010年10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园区成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

园区的发展同时也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与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先后视察了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特别是温家宝总理于2007年2月13日,亲自作出批示“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2008年7月4日,在视察完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后,他指示道“国际国内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各种困难迫使我们要创新、创意,要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一)科学的管理机制是统领 2006年,园区就建立了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和园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知识产权工作,并将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管委会年度考核。同时,园区形成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牵头,组织人事、经济发展、工商、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年不定期召开2次以上,商讨园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措施,突出行政司法联动管理机制的科学统领。 (二)高效的工作机构是基础 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11月28日,业务上主要接受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指导,其职能为:负责园区知识产权管理,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案件审理 【发布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5 【实施日期】2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2014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5年) 案例1 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起点中文网”运营商。在本案诉讼前,原告与文字作品《永生》的作者王钟(笔名:“梦入神机”)因著作权合同纠纷发生诉讼,

并已有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原告享有《永生》作品的著作权。之后被告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继续在其经营的纵横中文网上非法传播上述作品,并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手机阅读基地和畅听网上使用该小说。原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205.15万元。 二、处理结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纵横中文网上传播《永生》作品以及授权案外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上海畅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永生》作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就《永生》作品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由于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获利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法院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之上酌情合理确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件点评 本案的原、被告均是国内知名的网络小说门户网站,涉案网络小说《永生》虽然只是一部小说作品,但作品畅销,字数超过500万字,在搜索排行榜上排列第一,法院依法作出了300万元的高额赔偿判决,体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案例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上海市及各区县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标准

上海市及个区县专利试点企业申报标准 一、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试点单位每年认定100家,其中企业比例占80%以上,每年上半年5、6月份,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试点期限为两年,给予总额不超过40万元的专项资助,示范项目实施期为两年,前期先拨款70%,验收后拨剩余30%。 申报条件: 1)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2)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3)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4)人员培训: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5)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 闵行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受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份,9月份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由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经初审合格送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10月份在闵行科技网进行公布,被评为区级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有条件列入下一年度申报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单位 申报条件: (1)近年来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总量不少于20件,累计有效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1 1 精选公文范文 高新区知识产权试 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实施 方 案 为推动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的 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我区知识产权 的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能力,充分 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 的积极作用,根据《**省知识产权战略 实施纲要》和《**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推进计划》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引导和 推 动园区内的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 制

1 2 精选公文范文 度,促进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发 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专利申请与授权 积极鼓励发明创造,引导其及时申 请 专利保护。在试点期间,园区专利申 请和授权量每年平均增长30注右,其中 当年的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达到当年 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的35%当年的专利申 请和授权量占全市的20%以上,园区规模 以上企业在主导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 专利信息利用 到试点结束时,园区内企业授权职 务 专利的实施率达70%以上;园区内规模 以 上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占到 30%以上。 加大投入 逐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

1 3 精选公文范文 度,资助园区发明专利的申请、专利技 术的实施以及知识产权工 作奖励、宣传、培训、对外合作交 流和 知识产权执法。 宣传培训 园区干部知识产权培训普及率达 90% 以上;园区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知 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工作内容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 要认真按照《**省知识产权战略实 施 纲要》和《**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 进计划》,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 导,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逐步 健全和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 权事务的协调管理体系;强化知识产权 管理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形成有利于 加快经济、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组 织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那么,企业的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应该如何着手呢?小象知识产权日常也接到很多知识产权申报的用户询问贯标的事宜,用户纷纷表示无从下手。其实贯标只要梳理清楚,按部就班去贯彻国家标准,并不是想象中的高不可攀。 下面就跟着小象知识产权来理理思路: 首先,企业要做贯标,必须先了解“贯标”是什么。 “贯标”即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简而言之,就是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虽然上海很多企业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但是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企业并不多。 能不能做,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规模和资质有没有要求? 目前,贯标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对企业规模、行业没有要求,也对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数量不做严格规定。而且贯标通过以后对企业申请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小巨人这些能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贯标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规范各种流程和制度、文件合同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需要总经理办公室、研发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各个部门全员参与。 关于贯标的资助补贴

上海企业做贯标能拿到几十万的资助政策,有些和试点示范项目深度结合,小象 知识产权也特意贴心地给大家做了汇总,具体见下表。 上海市各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政策一览 贯标的具体流程分为9大步骤,详见下图所示。 贯标流程一览 之前接触到的用户,有的也尝试自己内部来做贯标项目,反馈一直没能通过。实际上,企业自己不太懂又没有实操经验,抓不住重点,成功率不高也很正常,但是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贯标项目还是属于门槛不高比较容易通过的。这就涉及到选择辅导机构的问题了,小象知识产权凭借经验给大家总结了选择机构的几个注意要点: 1、最好找本地的机构,对政策了解,有本地操作经验 2、需要见面沟通,并且确保以后和你对接的服务专家是同一个人,别见面沟通感觉挺专业的,素养也高,实际做案子的时候换人了,无形中给自己设置了沟通障碍,增加了沟通成本。 3、了解服务流程、做过多少家,也就是案例情况如何,与同行业内的有没有可复制的成功案例。

上海市专利许可合同管理办法

上海市专利许可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专利许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实施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加速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他人专利应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是专利权人(以下称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所达成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第三条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凡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犯他方合法权益或弄虚作假使他方蒙受损失的,应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四条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实施他人已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包括中国专利局已公开或公告)尚未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也应当订立许可合同(以下称已申请专利技术的许可合同)。这种许可合同也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第六条上海市专利管理局是本市专利工作的主管机关,负有管理和执法的职能。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当事人双方依法就专利许可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专利许可合同即成立。第八条专利许可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一)标的(指专利产品、专利方法及相关的专有技术等);(二)技术性能、质量指标及经济效益要求;(三)履行的期限、进度和方式;(四)验收标准和方法;(五)专利使用费及支付方式;(六)提供技术与技术回授的方式和条件;(七)保密要求;(八)中介方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和中介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九)违约责任;(十)专利宣告无效后的处置办法;(十一)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十二)属于普通、排他、独占、交叉或可分售许可的合同;(十三)关键性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十四)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第九条已申请专利技术的许可合同,其条款可参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订立,并应包括下列条款:(一)专利申请在中国专利局公开、公告以前的技术保密事项;(二)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合同条款是否变更,或者是否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三)合同履行中,专利申请被驳回时合同的处置办法。第十条专利许可合同的许可方不能强使被许可方接受下列限制性条款:(一)要求被许可方接受同实施专利无关的附带条件,如硬性搭配不需要的技术、设备、零部件或原材料等;(二)限制被许可方发展和改进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三)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四)限制被许可方销售专利产品的渠道、数量及价格;(五)要求被许可方在专利失效后继续支付专利使用费。[!--empirenews.page--]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应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还应按签订合同程序办理补充协议。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许可方的违约责任:(一)许可方未按合同规定向被许可方交付实施专利必须的技术资料和传授必要的专有技术;(二)由于许可方的原因,使技术经济指标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三)属于排他或独占许可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地区内,许可方又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或者已订立独占许可合同,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地区内,自己实施专利;(四)其他违约责任。被许可方的违约责任:(一)未经许可方同意,擅自同意第三方使用合同规定的技术;(二)违反合同规定向他人泄露了许可方提供的尚未公开的技术内容;(三)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使用费;(四)其他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第四章使用费及支付方式第十五条使用费的支付应本着利润分享的原则,根据研制成本、技术难易程度、合同种类、实施后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因素,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第十六条专利使用费可以一次总算,也可以从销售额或税前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以及采取入门费加提成的方式计算,或者双方商定的其他方法。第十七条专利使用费按比例提成时,被许

上海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注册详细流程

上海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注册详细流程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公司的出现,体现了人们对原创的重视和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注册、保护、转让、法律等相关事宜。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注册知识产权公司属于代理服务行业范畴,此类公司落户上海郊区的开发区可享受到丰厚的财税优惠政策,而且开发区可免费提供注册场地。可以这么说,您只要有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一切都将能顺利开展。 注册知识产权公司,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专利代理服务行业需要前置审批,所以,许可经营不可少,注册公司前需要首先向当地的专利局提交经营许可申请,待通过后开展业务。 以下为上海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注册详细流程: 一、企业查名并核准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查询(可以先通过工商局网站预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查名通过后,工商局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有效期为半年。 二、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登记材料。 三、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并验资

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外资公司可以省略这项,要待外资公司注册完成后才开外汇帐户并进行验资。 四、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提交书面工商注册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五、刻一套章 公司营业执照审批下来后,刻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六、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书面材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七、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交财务人员身份信息。 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注册基本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办理以下事宜: 八、开设公司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公司银行基本帐户是公司业务往来转帐及支付现金的帐户,纳税帐户是纳税申报后缴纳税收的专用帐户。

上海xx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2016-2025

上海xxx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中长期战略规划(2016~2025) (简要版) 二〇xx年x月

上海xxx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中长期战略规划(2016~2025)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经营发展总体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微观基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企业,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动力。根据XXX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制定《XXX公司知识产权中长期战略规划(2016—2025)》(以下简称“战略规划”)。 一、战略规划的背景及意义 随着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间生产要素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及转移,以权力独占和信息利用为其本质特征的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日益突出。 XX行业是我国具有原创优势的民族产业,我国XX产业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在于确立XX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而使XX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快速提高的关键则是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因此在新形式下建立企业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实现XX企业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

XXX有限公司经过“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多年的发展已经成长为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及行业影响力的????企业。企业优势产品、品牌、专利产权等达到了新的高度。在新时期,建立和制订与企业自身特点和整体发展规划相结合的,规范、可行的具有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战略规划的指导原则 1、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要服从、服务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全局。 2、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要贯穿于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应用保护的全过程。 3、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要以政府产业规划为指导、企业发展规划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整合内外创新资源,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联动,整体推进,有利于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4、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要从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入手,推动企业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组成部分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战略规划的总体目标与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与XX企业自身经营发展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力争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

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申报书

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申报书 园区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邮寄地址: 申报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九年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以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各类资料,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1 / 4

3、严格遵守《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 4、如有虚假和失信行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年度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 示范园区信息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序号指标单位年数据 面积平方公里 总人口万人 总量亿元 年财政收入万元 年财政支出万元 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万元 园区年研发总投入万元 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家 其中拥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家 其中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家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其中拥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家 其中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家 企业总数家 其中拥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家 其中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家 二、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序号类别指标名称单位年数据增长率 政务环境 知识产权相关文件名称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名称 知识产权管理专职人员数量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万元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情况服务机构数量家服务机构从业 人员数量 人 工作基础 国家级示范 企业数量 家 国家级优势 企业数量 家 省战略推进计划企业重点项 目数量 家 省战略推进计划企业一般项 目数量 家 企业“贯标”数量家 高新企业“贯标数量”家 有发明专利申请的高新企业 数量 家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数量个――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窗口个―― 3 / 4

2017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7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1. 迪士尼企业公司、皮克斯诉厦门蓝火焰影视动漫有限公司、北京基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推荐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著作权 案情简介: 迪士尼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迪士尼公司)与其子公司皮克斯是知名动画电影作品《赛车 总动员》(Cars)、《赛车总动员2》(Cars2)的著作权人。2015年7月,由厦门蓝火焰影视 动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火焰公司)制作、北京基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点公司)发行的动画电影《汽车人总动员》在国内影院上映。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聚力公司)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了电影《汽车人总动员》。原告认为,被告电影 中的汽车动画形象“K1”、“K2”剽窃了原告电影中动画形象“闪电麦坤”、“法兰斯高”,构 成著作权侵权。被告电影的名称与原告电影的名称近似,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连带赔偿迪 士尼公司、皮克斯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100万元。 审理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电影中的“闪电麦坤”及“法兰斯高”在赛车样式 的基础上进行了拟人化设计,构成独创性表达,属于美术作品。《汽车人总动员》中的动画 形象“K1”及“K2”与之构成实质性相似,构成著作权侵权。《赛车总动员》系列电影具有 较高的知名度,电影名称《赛车总动员》属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汽车人总动员》的电影 海报中的“人”字被轮胎图案遮挡,视觉效果成为《汽车总动员》,易致误认,构成不正当 竞争。 遂判决:被告停止著作权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蓝火焰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 万元,基点公司对其中的8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赔偿合理开支 353,188元。判决后,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点评: 本案法院对被控侵权行为进行了精准的定性:被控侵权动画造型虽与原告独创的动画造 型不完全一致,但视觉差别不大,构成实质性相似,仍然属于侵权作品。同时,故意使用与 他人知名动画电影名称近似的名称,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法 院因而保护了具有高度独创性的美术作品,并且遏制了借助他人知名作品名称“搭便车”的 不当行为。本案启示文化产业的从业者:无论是作品内容还是名称都应自主创新,搭便车与 不劳而获并非可持续发展之道。

【最新】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根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示范单位的创建以本市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构筑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第三条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择优认定、动态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委办局组成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试点示范单位的申报、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审核试点示范单位的专利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三)负责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总结及绩效评价报告。 (四)开展宣传、培训和表彰活动,推广专利工作经验。 (五)承担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系统及专家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依托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第二章申请与认定 第七条申请认定试点示范单位的,应为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企业应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盈利。 事业单位应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支持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发展。 第八条申请认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二)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四)人员培训: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五)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第九条试点单位期满验收通过后三年内,可申请认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和制度:企业将专利管理机构作为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已建立专利实施转化机构或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平台。企事业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利管理工程师,基本实现专利工作电子化管理。 (二)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且积极申请国(境)外专利;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10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7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3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20%。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 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4.03.04 【实施日期】2014.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有关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已连续开展了三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并于2012年3月完成了对第一批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验收工作。通过试点,各试点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环境不断优化。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创新活力强劲、运用成效显著、创新创业环境优良的产业集群,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四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按照《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本市辖区内凡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文化产业园、农业园区、工业设计园区的管委会均可申报。 三、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园区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报市知识产权局(纸件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件发至指定邮箱)。 四、评审时间。暂定为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审方式及程序 评审方式: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科委、市工商局、版权局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园区进行集中评审。 评审程序:1.园区管委会负责人报告试点工作方案等;2.相关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补充汇报有关情况;3.专家提问及园区答辩;4.专家评审组形成评审意见。 六、有关申报事宜,请与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联系人:张杨媚。联系电话:67531480。电子邮箱:542196259@https://www.360docs.net/doc/b46039398.html,。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11号。邮编:401147。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3月4日 附件: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公章)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沪知局﹝2017﹞6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7日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根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示范单位的创建以本市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构筑知识产权 竞争优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第三条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择优认定、动态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委办局组成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试点示范单位的申报、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审核试点示范单位的专利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三)负责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总结及绩效评价报告。 (四)开展宣传、培训和表彰活动,推广专利工作经验。

(五)承担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系统及专家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依托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第二章申请与认定 第七条申请认定试点示范单位的,应为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企业应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盈利。 事业单位应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支持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发展。 第八条申请认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二)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四)人员培训: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五)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第九条试点单位期满验收通过后三年内,可申请认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和制度:企业将专利管理机构作为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已建立专利实施转化机构或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平台。企事业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利管理工程师,基本实现专利工作电子化管理。 (二)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且积极申请国(境)外专利;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10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7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3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知发管字[2016]43号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6.06.17 【实施日期】2016.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201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分类管理,推动园区试点示范工作规范化和体系化,我局对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试点园区验收和示范园区复核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6〕139号)执行;2016年试点园区申报条件和程序按照新办法规定执行,集中开展评定工作的时间调整到10月份,请于9月底前提出申报;已开展示范园区培育工作的原试点园区在新办法施行

两年内具有申报示范园区的资格。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17日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引领带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撑园区创新驱动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面向省级以上各类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分为试点、示范两个层级,称号分别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评定、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分为技术开发类、贸易合作类和创意设计类。 技术开发类园区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贸易合作类园区主

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

附件 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 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上海版权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上海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规范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基地)评定工作,推动版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版权示范单位,是指在版权作品的创作、推广运用和保护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或做出突出贡献,并在上海具有示范效应的企事业单位。 上海版权示范园区(基地),是指在集聚版权要素,在版权保护与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或做出突出贡献,并在上海具有示范效应的园区(基地)。 第三条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认定工作,由上海市版权局负责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和动态管理。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上海市版权局提出申请: (一)重视版权工作,积极开展版权宣传和培训,员工具有良好的版权意识; (二)建立版权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版权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版权管理人员; (三)形成激励创作、有效运用、依法保护和科学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在本行业版权工作成效突出,版权对本单位的发展

有明显推动作用,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引领示范效应; (四)经营状况良好、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园区(基地),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上海市版权局提出申请。 (一)具有版权管理机构和园区(基地)版权产业发展规划,经营状况良好; (二)与版权有实质性关联的企业相对集中,具有一定的规模,园区(基地)企业创作、运用版权的数量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三)建立较完善的版权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激励创新的氛围,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产业发展条件。 (四)有较完善的版权保护宣传和教育机制,园区(基地)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六条申报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表》; (二)版权工作概况,包括单位情况、版权制度建设情况,版权拥有和实施情况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开展版权工作的措施、特色等。 (三)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作品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申报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上海市版权局。 第八条上海市版权局根据申报情况,采取书面审查申报材料与实地考察申报单位、园区(基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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