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20年5月10日市人民政府令发布根据2020年6月18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规定〉等十二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应当计入建设项目投资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预备费、有关税费和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等费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包括投资估算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调整;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以及为计价活动提供中介服务等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机构)受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

(一)工程估算指标;

(二)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

(三)预算定额及地区单价表;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五)消耗量定额及地区单价表;

(六)补充定额;

(七)劳动定额;

(八)工期定额;

(九)费用定额;

(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十一)其它有关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第六条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结合本市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编制、修订和补充定额项目、定额单价

表、工程造价指数和结算规定,定期发布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补充定额项目,为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提供依据。

第七条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查整理并定期发布有关建设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以及劳务等方面的市场参考价格信息,为工程造价活动提供参考。

第八条应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所使用的计价依据、计价方法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九条建设工程造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者定额计价方式,但一个工程项目只能采用一种计价方式。

第十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按照建设程序有效控制。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

第十二条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规模、标准、功能、主要设备选型和有关工程造价依据,在合理预测编制期至竣工期的价格、利率、风险等动态因素基础上进行编制。

第十三条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依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和相应的费用定额进行编制。

第十四条施工图预算应当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以及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按照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综合市场材料差价、价格指数和必要风险系数等动态因素进行编制,不得突破经批准的设计

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工程项目建设中确需调整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工程量清单应当根据国家制定的计价规范和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结合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第十七条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包含工程造价计价条款。计价条款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

第十八条通过招投标发包的建设工程,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价格变化因素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自行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第十九条招投标工程投标报价时,应当按照费用定额规定计取相应建设工程费用,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作为竞争费用进行投标。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分包,应当按照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并对涉及工程造价的下列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一)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方式;

(二)预付工程款、进度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方式;

(三)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及返还时限;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的预扣及返还时限;

(五)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六)竣工结算时限及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办法与违约责任;

(七)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及发生工程计价纠纷的解决方式;

(八)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工程造价事项。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应当按照中标价格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二十一条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如实记录涉及工程造价的事项,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有关规定办理签证手续。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因设计变更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单项工程造价超过规定限额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变更方案及相应造价文件报送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竣工结算应当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进行编制。

第二十三条发承包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对工程造价发生争议或纠纷的,可以向市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并按照规定组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开展咨询业务,真实准确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登记,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和造价依据,接受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检查、专项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执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因被投诉、举报受到处理和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工程造价超过批准的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执业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20年6月15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佛山市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办法

佛山市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 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或者监督工作。 第四条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具体负责下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一)计价依据、规定的管理和解释,制定补充计价依据和办法; (二)发承包计价和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调解合同造价纠纷争议; (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计价活动及其诚信体系、造价成果文件质量的监管;

(四)管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监管信息平台的运作。 第五条佛山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和信用档案系统”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等(以下统称市工程造价监管信息平台)权威发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法规、计价依据、造价信息、合同备案、从业监管及其诚信管理等政务信息。 市工程造价监管信息平台应实现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和发改、财政、审计、税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跨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造价信息资源。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第六条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建立本市补充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信息定期动态发布的管理机制。 补充计价依据应针对省统一计价依据未涵盖或缺项部分进行增补,并根据市场情况和编制原则及时编制和发布。 工程造价信息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和各类造价指标或指数,应根据市场价格行情,每1到3个月进行编制和发布。 第七条市工程造价协会可在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清单之外开展其他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化服务,为市场计价提供参考依据。

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方案

GB/T 51095-20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2015-03-08 发布 2015-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GB/T 51095-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5 年 1 1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 2015北京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77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095-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规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8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制定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 本规共分9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工程造价鉴定等。 本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主编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本规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建经投资咨询 第一测量师事务所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分公司 金马威工程造价咨询 中联造价咨询 中量工程投资咨询 红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新迪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管理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 本规主要起草人员:吴佐民王建忠东朱坚董士波恽其鋆舒宇光云朱宝瑞周和 生海泉徐小峥钟泉静吴晓宏连仓周霞骏朱毓菁王应龙 王毅 本规主要审查人员:洪学王中和唐榕辉黄成刚金铁英马军彪超郭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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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附件 1 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投标项目标底与报价以及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工作,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与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湖北公司工程造价中心是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工程造价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负责公司库站维修、安全改造及形象包装等工程项目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的委托编制。 4、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计价指标的测定、编制、调整工作。 5、参与由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6、参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审计监察处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司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规定;组织制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制度、办法。 2、审查委托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审核其进入湖北公司市场的准入资格,并负责其准入工作的办理。 3、审核工程建设部门提供资料,确定是否满足委托审计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与委托审计相关和资料传递、业务协调,平衡审计项目和审计力量,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审计。 5、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确保审计质量;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判定是否符合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办理委托审计费用结算。 6、分析审计报告,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向

广东佛山某消防站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广东佛山某消防站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消防站工程案例提供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指标及单方造价指标、实物量/工程量指标、工料机消耗指标等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文档标签:造价分析,消防站工程,指标案例 文档来源:百度文库公众号---造价指标

目录 1造价指标案例:广东佛山某消防站工程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1造价指标案例:广东佛山某消防站工程1.1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内容 1工程名称某消防站项目 2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3工程分类消防设施 4单位价值3015.14(元/㎡) 5建筑内容 6价格取定期2013年第四季度 1.2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 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27000 2地上面积(平方米)24517 3地下面积(平方米)2378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5地上层数(层)25 6地下层数(层)1 7建筑总高度(米)93.1 8首层层高(米) 5.9 9标准层高(米) 4.4 10基础类型桩基础 11抗震等级三级 12抗震烈度7度 13是否含人防是 14是否含绿色建筑否 15装修标准(元/平方米)800 16外墙形式无幕墙 17是否含电气工程是 18是否含给排水工程是 19是否含通风空调工程是 20是否含消防工程是 21是否含弱电工程是

22是否含变配电工程是 23是否含燃气工程是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造价(万元)数量单位价值占比%某消防站项目㎡8141.97270003015.54100.00 1官兵营房㎡5531.99204892699.9867.94 1.1土建工程㎡2458.68204891200.0030.20 1.1.1土建工程㎡2458.68204891200.0030.20 1.2装饰工程㎡1639.1220489800.0020.13 1.2.1室内装饰工程㎡1024.4520489500.0012.58 1.2.2外立面装饰工程㎡614.6720489300.007.55 1.3安装工程㎡1434.1920489699.9817.61 1.3.1室内给排水工程㎡153.672048975.00 1.89 1.3.2室内消防水工程㎡122.932048960.00 1.51 1.3.3室内电气工程(含 防雷) ㎡307.3420489150.00 3.77 1.3.4消防报警系统㎡12 2.932048960.00 1.51 1.3.5楼宇控制系统工 程 ㎡51.222048925.000.63 1.3.6综合布线工程㎡71.712048935.000.88 1.3.7有线电视工程㎡30.732048915.000.38 1.3.8室内安防系统工 程 ㎡81.962048940.00 1.01 1.3.9电梯(26站)㎡26820489130.80 3.29 1.3.10自启动柴油发电 机(400kW) ㎡1002048948.81 1.23 1.3.11UPS电源系统㎡402048919.520.49 1.3.12燃气工程㎡83.72048940.85 1.03 2消防站㎡990.8940282460.0012.17 2.1土建工程㎡483.3640281200.00 5.94 2.1.1土建工程㎡483.3640281200.00 5.94 2.2装饰工程㎡322.244028800.00 3.96 2.2.1室内装饰工程㎡201.44028500.00 2.47 2.2.2外立面装饰工程㎡120.844028300.00 1.48 2.3安装工程㎡185.294028460.00 2.28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

广东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第五章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5.1 工程定额的概念与分类 一.工程建设定额的概念定额——额度,数量标准 ——指国家颁发的用于规定完成某一建筑产品所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数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 1.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定 额。 2.按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 标。 3.按定额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行业定额、企业 定额、补充定额 4.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 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5.3 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一.预算定额 ——是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总称。是计算和确定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1.预算定额的作用 1)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2)是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招投标中确定标底和标价的依据; 3)是建筑单位拨付工程价款、建设资金和编制竣工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需要量计划和统计完成工程量 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实施经济核算制、考核工程成本的参考依据; 6)是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的依据; 7)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2.编制原则 1)社会平均水平原则。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以平均劳动强度、平均技术熟练程度,在平均 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消耗量就是预算定额的消耗量水平。 2)简明适用原则。 3.预算定额各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1)建筑建工程预算定额计量单位的确定——按照分项工程的形体特征和变化规律来确定 ①凡物体的长、宽、高三个度量都在变化时,应采用“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②当物体有一固定的不同厚度,而它的长和宽两个度量所决定的面积不固定时,宜采

【住建办法】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住建办法】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区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无相应机构或专业人员的由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实施具体造价管理实务工作。 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或者监督工作。 第四条市(区)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具体负责下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一)计价依据、规定的管理和解释,制定补充计价依据和办法; (二)发承包计价和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调解合同造价纠纷争议;

(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计价活动及其诚信体系、造价成果文件质量的监管; (四)管理和统一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 第五条佛山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和信用档案系统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等(以下统称市工程合同与造价监管信息平台),负责权威发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法规、计价依据、造价信息、合同备案、从业监管及其诚信管理等政务信息。 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市工程合同与造价监管信息平台的运作,该信息平台应与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无缝对接,并实现与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系统和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跨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造价信息资源。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第六条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建立本市补充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信息定期动态发布的管理机制。 补充计价依据应针对省统一计价依据未涵盖或缺项部分进行增补,并根据市场情况和编制原则及时编制和发布。 工程造价信息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和各类造价指标或指数,应根据市场价格行情,每1到3个月进行编制和发布。 第七条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可在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清单之外开展其他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化服务,为市场计价提供参考依据。 企业开发销售的工程造价软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通过测试评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面是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入的有关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 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表; 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表; 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制定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审定。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后,报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联合发布。其他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修订、补充和解释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计价活动内容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下列内容: 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 约定和确认工程合同价款; 进行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 办理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工程结算和决算;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与控制原则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和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和简化。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招标控制价控制中标合同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组成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组成 五、市政工程 (一)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组成(详见造价结构图9)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详细的内容和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1.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工程实体的费用。根据工程项目设计要求,依据“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计算清单工程量,其套用的定额可参考《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各市的补充综合定额或企业自订定额标准。若套用企业自订定额标准,投标报价时,必须附上详尽的分析和说明,便于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审核评定是否低于企业成本。 计算方法:Σ(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包括以下费用: (1) 分部分项工程主项的一个清单计量单位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 (2) 与该主项一个清单计量单位所组合的各项工程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 (3) 在不同条件下施工需增计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 (4) 人工、材料、机械动态价格调整与相应的管理费、利润调整。 2. 措施项目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结算需要调整的,必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投标报价时,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由编制人自行计算。编制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他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外,不予支付。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表列项:

佛山市工程造价与招标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佛山市工程造价与招标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先进诚信会员单位优秀造价师招标师评选条件 (试行) 各会员单位、各造价师、招标师: 为激励广大会员和造价与招标行业的造价师、招标师创先争优,增强协会的活力,提高我会的凝聚力,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发展,经研究,特制订佛山市工程造价与招标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先进诚信会员单位、优秀造价师、招标师的评选标准。现公布如下: 申报条件 一、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条件 (一)按时按规定标准连续缴纳两年以上会费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与招标协会的会员单位。 (二)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 (三)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自律,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责任感。 (四)管理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手段信息化,形成了企业文化。 (五)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职工参加技术教育、有关论坛、研究课题,编写专业论著等。

(七)自觉维护行业利益,重视社会效益,没有出现有意提高、压低价格或提供虚假报告的行为,没有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我会的警告处分。 (八)遵守会员公约,获得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考核等级B级以上。 (九)企业法人或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未有因企业职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 (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十一)积极支持参与我会组织的活动,维护我会的利益。 优秀会员单位的基础分是400分,满分是500分,具体的加分标准: 1、近两年受到国家级(包括住建部、中价协、中招协)表彰奖励的加5分;受到省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不包括专业技术奖项),最高加5分。 2、积极参加社会的慈善捐款捐物活动:(不限于我会组织的慈善活动),每年向社会累计捐款10万以上加10分,5万元以上加5分,4万元以上加4分,3万元以上加3分,2万元以上加2分,1万元以上加1分,3000元以上加0.5分,最高加10分。 3、积极派员参加区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我会组织的课题研究、定额编制、授课等按参加时间一人一天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调整与结算,促 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或由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的,从其规定,也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在不同阶段体现为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购置费、工程建 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有关费用。其 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 中约定的工程价格。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建设各方从事造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修订、补充和解释;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 (四)对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六)调解建设工程有关造价问题的争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基价(定额)、计价指引、费用标准、工期定额、计价规则及工程计价的有关文件、办法。 第七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计价依据。 各专业定额站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的委托和指导下,编制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 第八条施工企业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计量规则和编制原则自行编制能反映本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用于投标报价和成本核算。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予以补充计价依据的,相关单位应提供新项目的计价资料和数据,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编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颁发。 第十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变化,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办法定期公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数。 第三章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重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重庆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Specification of consulting of construction cost engineering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2006重庆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 3.1 基本要求 3.2 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 3.3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 3.4 项目经济评价 4 设计阶段 4.1基本要求 4.2项目资金计划 4.3设计方案优化 4.4设汁概算 4.5施工图预算 5 施工招标阶段 5.1基本要求 5.2招标文件 5.3工程量清单 5.4招标答疑 5.5投标报价回标分析 5.6投标澄清 5.7施工合同

6 施工及竣工阶段 6.1基本要求 6.2 工程款使用计划 6.3 工程进度款 6.4工程变更 6.5 工程费用索赔 6.6成本分析与调整 6.7工程竣工结算 6.8 工程竣工决算 7 工程造价鉴证 7.1基本要求 7.2鉴证依据 7.3鉴证工作 7.4鉴证报告 附录A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报表式样 A-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报告参考表式A-1-1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A-1-2投资估算汇总表 附录B设计阶段报表式样 B-1 初步设计概算报告参考表式 B-1-1设计概算报告编制说明 B-1-2设计概算汇总表

B-2 施工图预算报告参考表式 B-2-1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 B-2-2施工图预算汇总表 附录C施工招标阶段报表式样 C-l 建设工程投标总报价排序分析表 C-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分析表 C-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附录D施工及竣工阶段报表式样 D-l 工程进度款付款明细表 D-2 费用索赔审核表 D-3 工程变更费用审核表 D-4 项目总成本控制表 D-4-1 建筑安装成本偏差分析表 D-4-2 其他建设费用成本偏差分析表 D-5建筑安装成本偏差析表 D-6其它建设费用偏差分析表 D-7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D-7-1工程项目概况表 D-7-2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D-7-3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D-7-4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附录E本规范用词说明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24号文) 粤价函[2011]74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批准修订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2010〕375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由委托双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单位,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上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请在届满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重新核定。此前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2018年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

2018年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部门决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如需插入表格请在此处插入表格标题,否则删除本行。) 第三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注:如需说明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请在此处插入标题,否则

删除本行。

第一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 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是根据茂机编[2003]27号文规定成立于2003年,经费来源由市财政核拨(茂机编[2009]36号。 其职能是对本辖区内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定额的补充修订,解释和仲裁工作,发布本地区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参与本辖区内工程招投标工作,对辖区内工程造价市场进行执法检查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2018年部门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单位:万元 5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茂南分站单位:万元 6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造价计价行 为,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 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 全部建设费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编 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价或者招标控制价、投标报 价,约定工程合同价,编制竣工结算等测算、审核、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管理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和各类地方定额,编制建设工程补充定额, 核定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 (三)负责采集、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的市场价格信息,测算、发 布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指标、指数; (四)负责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统一管理劳动保险费;

(五)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鉴定、协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争议; (六)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和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七)负责审定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管理软件; (八)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委托其承办的其他事项。 县(市)、上街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 作。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监督 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 (一)投资估算指标; (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工程造价指标、指数; (五)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最新

GF— 2015— 02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 工程概况 .1111112222 3333444444444455555666666666777777 二、.....................................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 容 三、................................ 服务期限 四、................................ 质量标准 五、................................... 酬金或计取方式 六、................................... 合同文件的构成 七、................................ 词语定义 八、................................ 合同订立 九、................................ 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 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 1.2语言 ........................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1.4适用法律 ...................... 2. 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 2.2提供工作条件 .................... 2.3合理工作时限 ..................... 2.4委托人代表 ..................... 2.5答复 ........................ 2.6支付 ........................ 3. 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4. 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 5. 支付........................... 5.1支付货币 ...................... 5.2支付申请 ...................... 5.3支付酬金 ...................... 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

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8-2011年参考造价的通知

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1年参考造价的通知 穗建造价[201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1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括建筑、装饰和安装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参考造价大致反映2011年我市各类在建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仅供参考使用。 广州市建设工程2011年参考造价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0年参考造价的通知 2011-1-13 15:56:00 来源:本站 穗建造价[201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0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普通标准)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参考造价大致反映2010年我市各类在建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仅供参考使用。

广州市建设工程2010年参考造价 https://www.360docs.net/doc/b510849338.html,/zaojia/ 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的通知 穗建造价[201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我站现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该造价为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普通标准)的建安工程完税造价,不包括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参考造价大致反映2009年我市各类在建工程的平均造价水平,仅供参考使用。 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采 购项目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SD09080)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3.1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的任务分派,参与顺德区重点工程项目概(估)算、最高 限价、工程变更、结算的委托审核。 二、工程规模:顺德区重点工程项目,包括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学校、医院建设工 程,总投资额约142亿元。 2.3.2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审核业务。 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委托人对公路桥梁、水利水电、电力、土建、 市政公用、装饰、安装、园林绿化专业工程概(估)算、最高限价、工程变更、结算委托审核工作的需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拟选派的评审人员进行承诺,并列明拟派评审人员的 详细情况,内容包括:评审人员姓名、年龄、专业、执业(专业)资格证号、职称。若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则作无效标处理。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选派人员。拟派评审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报顺德区财政局基建科审批同意。 3、投标人必须具有保证满足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现代办公设备和造价评审管理软 件。 二、投标人应对国家、省、市财政部关于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有关政 策、法规和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并列举相关财政投资(或其他大型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实绩及经验总结。

三、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 案管理制度。 2.3.3服务费用 一、本项目的中标人受理委托报酬计费最高标准为: 1、工程概(估)算审核 交通工程及土方单一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0.08‰; 其他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0.1‰。 2、最高限价及工程变更造价审核 交通工程及土方单一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0.4‰; 其他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1.6‰。 3、结算价审核 1)交通工程及土方单一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0.2‰+咨询人审核累计净核(增)减额×1.5%; 2)其他工程:顺德区财政局最终审定价×1‰+咨询人审核累计净核(增)减额×1.5%。 二、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收取咨询服务的优惠率n%(n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90%≤n%≤100%),咨询服务费按以上服务费用最高标准乘以所报优惠率计算。 2.3.4推荐中标人 1、本项目中标人分为定点服务供应商及候补单位两种。按综合评分得分从高至低排 名推荐不超过5名中标候选人作为定点服务供应商,按上述排名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候补单位。定点服务供应商与顺德区财政局签订《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合同》(详见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按合同样本约定的分配办法接受委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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