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箱技术要求

消防箱技术要求
消防箱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1、消防箱体

材料:箱体采用不小于1.2mm的薄钢板制作。

防腐:箱体内外表面应作防腐蚀处理,进行涂漆防腐处理的箱体,其涂层应均匀一致,平整光亮,明装式栓箱的箱体外表及其它形式栓箱的外露部位涂层应色泽美观,不得有流痕、气泡、剥落等缺陷;

箱体:箱门应端正,不得有歪斜翘曲,箱体表面平整,无加工缺陷及碰伤,栓箱内配置的消防器材按规定装配完毕后各受力面不得产生凹凸变形;

加工:焊缝焊点应牢固、均匀,无烧穿、疤瘤等缺陷。

箱门:箱门、门框采用铝合金型材,厚度大于1mm。关闭到位后应与四周框面平齐,其不平的最大允差为2mm。箱门与框之间的间隙应均匀平直且小于2mm。箱门的开启应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

铭牌:箱门上应设置铭牌(铭牌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栓箱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编号、注册商标或厂名、生产日期、执行标准)。

门玻璃:门玻璃为内喷字,且玻璃厚度应不小于4mm,应以直观、醒目、匀整的字体标注“消火栓”字样,字体不小于高100mmX宽80mm。门玻璃需安装牢固,无松动现象。

外观:涂漆应均匀一致平整光亮,不得有流痕、气泡及剥落现象。

门锁:要求表面光洁无锈蚀,开启、关闭灵活。

2、消防水带

水带安置:a. 挂置式栓箱,相邻两梳齿的空隙应大于20mm,挂置水带后挂架横臂不得变形。b. 盘卷式栓箱,水带盘从挂臂上取出无卡阻。c. 托架式栓箱,水带托架应转动灵活,水带从托架中拉出无卡阻。

水带性能要求: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的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水带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密封性能:在0.8MPa水压下,保压5min,水带全长应无泄漏现象。

耐压性能:在1.2MPa水压下,保压5min,无渗漏;在2.4MPa水压下,保压5min,不爆破。

长度公差:标准长度为25m,极限偏差为+0.3m。

水带托架:水带托架必须进行耐腐蚀处理。

3、消防水枪

外观:水枪应无破裂,不得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残余变形。无起层剥落或肉眼可以看见的点蚀凹坑等。

铸造:铸件表面应无结疤、裂纹及孔眼。铝制品表面需作阳极氧化处理。

铭牌:水枪上应牢固标有型号、规格及厂名等标记。

密封性能:在0.9MPa水压下,保压2min,枪体和各密封部位应无泄露。

水压强度:在1.6MPa水压下,保压2min,水枪应无破裂和变形。

连接:水枪上的螺纹除与管牙接口连接部分使用圆柱管螺纹外,其余均为螺纹。

4、消火栓

外观: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无明显的碰、划现象。

密封性能:密封部位应能承受1.6MPa的水压,保压2min,应无渗漏。

水压强度:阀体和阀盖应能承受2.4MPa水压,保压2min,不得破裂和渗漏。

手轮:手轮轮缘上应明显的铸出表示开关方向的箭头和字样。

材料:阀体、阀盖、阀瓣等零件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阀杆机械强度应足够高。

操作:室内消火栓阀杆升降应平稳、灵活、不得有卡阻和松动现象。

旋转性能:阀体应能360°旋转,且转动应灵活,旋转阀体的最大力矩不得超过10N2m。

标志:应在阀体或阀盖上铸出型号、规格、商标或厂名,不得在阀体六方表面以凸出字型铸出。

5、消防接口

密封性能:KN型内螺纹固定接口在1.6MPa水压下,保压2min,接口与相应规格的接口阀盖间应无渗漏现象。水带接口成对连接后,在1.6MPa水压下,保压2min,应无渗漏现象。

水压强度:在2.4MPa水压下,保压2min,应无断裂和变形。

6、消防软管卷盘

性能参数:软管内径基本尺寸19mm,极限偏差±0.8mm,软管长度基本尺寸20m,极限偏差±1%。

操作性能:摇臂应能从箱体内向外作水平摆动,摆动度≥90°,摆动时应无卡阻或松动,驱使摆动的力不得大于50N。消防软管卷盘转动的启动力矩不得大于20N2m。

连接性能:消防软管卷盘的卷盘轴与弯管、软管与软管盘进出口、软管与进水控制阀、软管与喷枪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0.8MPa水压下保压2min,不得有脱离及渗漏现象。在1.2MPa水压下保压2min,各零件不得产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和损坏。

软管性能:在0.8MPa压力下,外径的膨胀率应不大于4%;在1.2MPa压力下,不得有渗漏现象;在2.4MPa压力下,软管不应爆破,膨胀应均匀、无局部凸起现象。

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目录2018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规范清单大全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消防必备规范) 2. 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3.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常用规 范)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常用范) 规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常用规 范) 8.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GA1206-2014 9.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10.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 版)GB50193-93 11. 气体消防系统选用、安装与建筑灭火器配置07S207 12.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3.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 14.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15.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1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1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98-2009 18.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1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0.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15 21.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2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2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25.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2007 26.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2007 2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产品技术规范书

产品技术规范书 设备名称:SF6气体定性检漏仪 型号:XP-1A 数量:1台套 一、产品应用: XP-1A SF6气体定性检漏仪是30年以来检漏仪制造经验的顶点。作为迄今制造的最稳定与最灵敏的负电晕检漏仪,我们为提供此种工具而骄傲。我们把所有的经验及多年客户的反馈溶入到此产品中,希望为用户提供最好的一切:价格、性能及可靠性。 XP-1A SF6气体定性检漏仪的核心是一台先进的微处理机。它采用的数字信号处理技术使得它比采用的操纵电路及传感头信号更好成为可能。此外,电路中使用的元件数量约减少40%,从而提高了可靠性及性能。微处理机实时监视传感头和电池电压值,每秒钟可达4000次,能及时补偿即使是最微小变动的信号脉动。这使得该仪表在几乎一切环境的应用中,成为一种稳定而可靠的检测工具。 XP-1A SF6气体定性检漏仪在设计上增加了许多方便用户使用的性能。灵敏度的七级自由设置,使仪表从一级到七级增加64倍的灵敏度;独特的三色发光二极管把渐进的及广范围的泄漏大小的指示出来;指示灵敏度的等级;并提供有关电池电量的实际电压指示。触摸式键盘控制所有使用功能;新颖的外壳设计供使用者紧握,方便操作;安装使用时目视的直观指示器。 二、采用标准 本SF6气体定性检漏仪的制造、试验和验收除了应满足本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ISO780:1997 ●GB/T5048防潮包装 ●GB/T5832.2—19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587.1—1986 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总纲 ●GB/T6587.2 电子测量仪器温度试验 ●GB/T6587.3 电子测量仪器湿度试验 ●GB/T6587.4 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 ●GB/T6587.5 电子测量仪器冲击试验

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国家标准

定义: 3.1消防应急灯具 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标志和/或照明的各类灯具。 3.2消防应急照明灯 为人员疏散和/或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3.3消防应急标志灯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指示安全出口及其方向; b)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c)指示灭火器具存放位置及其方向; d)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4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3.5应急电源 火灾发生时,为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非主电电源。 5技术要求

5.1.1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高危区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0.25s。 5.1.2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1.3标志灯标志的颜色应为绿色、红色、白色与绿色组合、白色与红色组合四种之一。 5.1.4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其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 5.1.9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黄色。 5.1.15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内部元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90℃。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消防应急灯的充电时间应不大于24h。 5.1.16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 5.1.17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次“主电状态1min-应急状态 20s-主电状态1min”的工作状态循环。 5.1.18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 5.1.19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 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2,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有哪些?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3,简述消防责任事故罪概念及立案标准?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同事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立案标准: 《规定(一)》第十位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4,注册消防工程师依法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3)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4)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5)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6)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7)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义务 5,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有哪些? 所谓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道德,是指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执业工程中所应遵循的一种职业行为规范,主要调整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内部、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执业单位及社会之间的道德关系。 根本原则:1)维护公共安全原则2)诚实守信原则 6,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包括哪些? 1)爱岗敬业是基础和核心 2)依法执业

gb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 1 总则 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临时用房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临时设施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

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临时消防设施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临时疏散通道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一般规定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条及第条要求。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防火间距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

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0 元器件入库前检验 1.1 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从合格的供方采购合格产品。 1.2 对进厂的采购产品都要按下面的检验项目、方法和标准进行 检验,。对安全件,至少应抽取10%的样品按表中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对关键元器件,至少应抽取5%的样品进行检验:对一般材料,只须进行确认。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1 断路器: 依据标准:GB14048.2《低压断路器》 1.2.2 隔离开关、熔断器: 依据标准:GB14048.3《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1.2.3 接触器: 依据标准:GB14048.6《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1.2.4电流互感器: 依据标准:GB1208《电流互感器》 依据标准:GB14048.5《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6母线: 依据标准:GB5585《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依据标准:GB502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2.8绝缘支撑件、母线框、母线夹板 依据标准:GB1408《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检验/验证项目、方法和标准:

1.3凡符合1.2条的初步判定为合格品,如有一项不符即为不合格品,并 填 写入库前的检验记录。出现不合格则全检,合格放行,不合格退货。 1.4 如在出厂检验中出现机械或性能或电性能的缺陷时,最终判定为不合 格产 品,在出厂检验中作记录。 2.0 外协件入库前检验 2.1 外协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按图纸检验相关尺寸及外观。 2.2 各种型号的低压柜柜体,到厂后都必须按图纸检验外型尺寸、漆的表面、 门的开启、接地螺栓的焊接、防护等级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0 生产过程中的自检 3.1 操作者在生产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文件,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工艺标准,也不得随意执行未经批准而制定的其他标准。 3.2 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转入下道工序前,操作人应进行自检,确认该工序 合格后,在产品随工卡上加盖自己的工序章,并向检验员口头报验,检验员检验 合格,在随工卡盖章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3.3 若检验人员检验后,判定某一项不合格,应进行返工,返工后必须重新检验,直到判定合格为止,加盖检验章,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4.0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4.1 对采购产品和外协件初步判定为不合格品的,由检验员将检验结果(缺 陷描述)等,填写在采购产品进厂检验单中,做出标识,另行存放,按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执行。 4.2 过程产品发生不合格时,由检验员通知操作工返修,并在随工卡上作记 录,返工返修的产品重新报验合格为止,若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则应作好标识, 另行存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过程产品发生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记录中,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 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1 总则 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临时用房 Temporary construction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 临时设施 Temporary facility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 临时消防设施 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 临时疏散通道 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的路径。 2.0.5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site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1.1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1.4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浙江正泰建筑电器有限公司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_________ 消防应急灯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 月__ 日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一、整机性能 i.i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3s。 1.2 LED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120min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90min。 1.3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标志颜色应为绿色(光源发光时)。其表面亮度应满足下述要求:图形和文字的表面最小亮度应不小于25cd/m2,最大亮度应不大于200 cd/m2。 1.4消防应急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双头灯系列、电子节能灯系列的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荧光灯系列的光通 量应大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40% 1.5使用荧光灯管为光源的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 1.6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状态不应受其主电供电线短路、接地的影响。 1.7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 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 1.8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 障状态用黄色 1.9消防应急灯具在处于未接入光源、光源不能正常工作或光

源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异常状态时,内部元件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C,且不影响电池的正常充 电。光源回复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1.10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内部元件表面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C。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i.ii消防应急灯具的充电时间应在16?23.5小时之间,最大连续过充电电流(浮充电流)不应超过0.05C5A。 1.12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放电终止后,在未重新 充电条件下,即使电池电压回复,消防应急灯具也不应重新启动,且静态泄放电流不应大于10-5C20A。 1.13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次“主电状态1min —应急状态20s宀主电状态1min "的工作状态循环。 1.14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范围内, 不应转入应急状态。 1.15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 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 1.16消防应急灯具应完成10次“完全充电-放电终止—完全充电”循环的充电、放电过程。末次放电时间不低于首次放电时间的85%并满足1.2的要求。 1.17消防应急灯具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

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1.某歌舞厅的经理擅自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娱乐厅拆封后继续营业。当地消防支队接受群众举报后即派员到场核查。确认情况属实,并认定该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 列处罚决定中,正确的是( )。 A.对该歌舞厅法定代表人处三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B.对该歌舞厅经理处三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C.对该歌舞厅经理处十日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 D.对该歌舞厅经理处五百元罚款 【答案】D 2.某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在某建设工程机械排烟系统未施工完成的情况下出具 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该消防设施检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予以处罚,下列罚款处罚中,正确的是( )。 A.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B.—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C.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D.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答案】B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事故中,应按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立案追诉的是( )。 A.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导致发生死亡2人的火灾事故 B.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发生重伤4人的事故 C.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导致发生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的事故 D.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发生2人的事故 【答案】B 4.老张从部队转业后,准备个人出资创办一家消防安全转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转业培训,他应当经( )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向同级人民政府部门申请非民办企业单位登记。 A.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B.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C.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D.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答案】A 5.某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对消火栓系统进行施工前的进场检验,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关于消火栓固定接口密封性能现场试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的规定 1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可燃、易燃物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自备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 4)现场办公、住宿用房; 5)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2 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选择、配置、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要求。 2)动火作业场所、易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2.0倍进行配置。 3)可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1.5倍进行配置。 ——选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 总则 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临时用房Temporary construction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 临时设施Temporary facility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 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 临时消防设施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 等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 临时疏散通道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 或安全地带所经的路径。 2.0.5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site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1.1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 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2010版)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423号) 发布日期:2011-02-10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许[2010]423号 【发布日期】 2010-10-22 【生效日期】 2011-02-01 【效力】 【备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指导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准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三、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生产工艺、感官要求、鉴别、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功效或标志性成分含量测定、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规格、贮藏、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并按照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见附件2)编制。 五、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是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作为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 六、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适用于保健食品新产品的注册申请和产品的再注册。

幼儿园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幼儿园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方面 1、耐火等级和平面布置: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宜为一、二级耐火等级,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等可燃芯材的彩钢板,室内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其他建筑内时,应采取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完全分隔,隔墙开设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幼儿活动场所不应设在四层及以上,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半地下室。 2、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建筑防火间距不小于6米,高层之间不小于13米,高层与单、多层之间不小于9米。不得占用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 3、安全疏散: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5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米。使用期间严禁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内,应有楼层平面示意图和连续的疏散导向标识。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托儿所、幼儿园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其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人员住宿的房间外窗不应设置防盗网。 4、消防给水:高度大于15米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单、多

层建筑的,应当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幼儿园所在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的,或者6个班以上的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自动报警设施:6个班以上的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厨房使用燃气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器和自动关闭装置。住宿场所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 6、灭火器:每层楼应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点设置2-5具灭火器。 7、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的,不宜与幼儿活动场所贴邻设置,且应靠外墙布置。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8、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插座等不应敷设在可燃材料上。应当按要求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其他消防技术要求按照《幼儿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管理方面 1、培养明白人: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培训。 2、消除隐患: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寄宿制幼儿园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厨房烟道每季度清洗一次,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3、培训演练: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浙江正泰建筑电器有限公司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消防应急灯具 规格型号: 年月日

消防应急灯具技术要求 一、整机性能 1.1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3s。 1.2 LED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120min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90min 。 1.3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标志颜色应为绿色(光源发光时)。其表面亮度应满足下述要求:图形和文字的表面最小亮度应不小于25c d/m 2 ,最大亮度应不大于200 c d/m 2 。 1.4 消防应急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双头灯系列、电子节能灯系列的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荧光灯系列的光通量应大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40%。 1.5 使用荧光灯管为光源的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 1.6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状态不应受其主电供电线短路、接地的影响。 1.7 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 1.8 消防应急标志灯、双头灯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黄色。 1.9 消防应急灯具在处于未接入光源、光源不能正常工作或光源规格不符合要求等异常状态时,内部元件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且不影响电池的正常充电。光源回复后,消防应急 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1.10 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内部元件表面的 最高温度不应超过90℃。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1.11 消防应急灯具的充电时间应在16~23.5 小时之间,最大连续过充电电流(浮充电流)不应超过0.05C 5A。 1.12 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放电终止后,在未重新充电条件下,即使电池电压回复,消防应急灯具也不应重新启动,且静态泄放电 流不应大于10 20A。 - 5 C - 5 C 1.13 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 次“主电状态1min →应急状态20s →主电状态1min ”的工作状态循环。 1.14 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 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 1.15 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 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

2018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重点笔记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第一篇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消防职业道德 第一章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 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 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和工作要求,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二节相关法律 土地的划拨与出让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同时,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 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6)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第三节部门规章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 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

附件5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 本规范旨在指导企业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规范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企业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企业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规范是对企业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规范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规范,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规范可在本规范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

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 软件组件也可兼具处理功能。专用型独立软件可单独注册,也可随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此时视为软件组件。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和结构组成的要求 1.独立软件 产品名称应为通用名称,并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以结合人体部位(如胸部、心脏等)、临床科室(如骨科、神经外科等)、处理对象(如CT图像、MRI图像、心电数

(完整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重点修改)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3 场所划分及照度要求 3.1 疏散区域 3.1.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三类。 3.1.2 水平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1 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 3 避难层(间)。 4 直升飞机停机坪。 3.1.3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1 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 室外楼梯。 3.1.4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1 消防控制室。 2 消防水泵房。 3 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 4 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照度要求

4 系统分类与选择 4.0.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应体现节能原则,应采用运行可靠的节能光源、高效灯具及灯具附件;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宜选择持续型以LED为光源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4.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的蓄电池组,应符合国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其初装容量不应小于90min。 4.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的设置不同,分为下列四类系统: 1 A类系统-自带电源独立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和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2 B类系统-集中电源独立控制型系统。 3 C类系统-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和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4 D类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4.0.6 轨道交通的站厅层和站台层、车站、码头和机场候机楼等交通枢纽,20000m2以上的商场、展览中心和医院门诊楼等场所宜选择C 类或D类系统。 4.0.7 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宜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非安全电压的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4.0.8 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大型体育场馆、地铁隧道等需要导光流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应选择C类或D类系统。 4.0.9 当采用集中供电且线路压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分散设置集中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题库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单位: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 (√)1、施工现场火灾主要原因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和初起火灾扑灭不及时所导致。 (√)2、当人身和财产安全均受到威胁时,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 3、临时设施是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 (√) 4、燃烧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火源。 (√) 5、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以“扑灭初期火灾和保护人身安全”为主要任务。 (√) 6、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常受现场临时设施布置的客观条件的制约。( X ) 7、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不包括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临建设施的具体位置。 (√) 8、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方。 (√) 9、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 10、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 X ) 11、临时消防车道的左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 12、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 X ) 13、临时疏散通道可根据场地采用活动或固定爬梯。 (√) 14、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 X ) 15、扩建、改建施工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施工区内划分出小部分区进行营业。 (√) 1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 (√) 17、可以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在建工程的临时

消防设施。 (√)18、消除专用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19、施工现场在断电时应保证现场消防用水正常运行。 ( X )20、动火作业场所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配置灭火器。 (√) 21、在建工程的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只设接口,可不设水带、水枪。 (√) 22、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 23、临时消防用水可取施工现场或其附近有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 (√) 24、当建筑封顶时,应将两条消防竖管连接成环状。 (√) 25、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严禁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 ( X ) 2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无责。 (√) 27、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 28、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 29、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场时,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 X ) 30、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义务消防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 X ) 31、施工现场应选择无火灾隐患的安全场所吸烟。 (√) 32、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凉衣物、在配电箱内存放工具。 (√) 33、配电箱(盘)上每个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 34、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或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 (√) 35、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 (√) 36、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 37、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 38、应定期对电气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 39、距配电箱(盘柜)2m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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