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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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节总则

1、为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结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并执行《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本规定以监督承包人按设计、规范、承包合同、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完成合约内容,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为目的。

3、本规定适用于发包人及监理对主承包人,业主直接发包人、一般承包人的管理。

4、主承包人、业主直接发包人及一般承包人虽因其违规行为被处罚,但:

1)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担的责任;

2)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罚;

3)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发包人、物业拥有人及物业使用人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并不影响主承包人、业主直接发包人、一般承包人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所拥有的相互的索赔权利。

8、承包人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节细则

一、进度及人员管理

1、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每周在工地上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缺勤

一天,甲方按人民币2000元予以处罚(特殊情况先例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征得同意)。

2、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交施工总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

周施工进度计划供甲方项目部及监理部审阅,逾期对施工项目部处以200-1000元/天的罚款。

3、每周星期五上午10:00的工地例会及其他各项会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要按时参加,项目经理迟到一次罚款200元,缺席一次罚款500元,其他人员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罚款200元,事先向甲方、监理部请假被允许的除外(每月允许请假一次)。

4、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对联系不上(特殊原因除外)无故不接或掐断甲方、监理人员的电话的,对施工项目部罚款200元/次。

5、各施工项目部特别是水电施工项目部如果要切断总电,事先要书面征得甲方、监理部的同意,并负责通知各施工项目部,擅自停电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擅自停电的施工项目部承担,并对擅自停电的施工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

6、各施工项目部上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日计划等,经甲方、监理部审核后确定后,如施工单位如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工程量的,将根据滞后天数处以1000元/天的经济罚款,如连续三次延期没有完成工程量,相应的扣除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几由甲方项目部确定比例。

7、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00元;经发包人批准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款¥2,000元。

8、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

9、不按发包人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者,每人次罚款¥2000~¥10,000元。

二、施工准备及施工总平面布置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架、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三、物资管理

1、按要求必须送样的物资,未按要求送样的,每次罚款¥500~ ¥1,000元。

2、所有物资进场前须向甲方项目部及监理部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资料证明,材料进场提前2小时通知监理,进场不及时通知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3天内)或由此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罚款¥500~¥5,000元。

3、物资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罚款¥500~¥5,000元。对于物资进场不予以严格把关的、物资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资使用的,按该批物资价值的双倍罚款;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二天17:00前报监理,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4、物资三证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元~¥5,000元,并无条件拆卸,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在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的工人,每人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

2、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戴胸卡及不穿反光背心者,按每人次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元,管理人员及施工班长不戴安全帽按每人次对施工项目部罚100元,佩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人次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其它违反《安全施工检查评分表》内“安全三宝”条款,以每人为单位,每人次罚款¥20,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

3、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施工现场私自乱拉

乱接电线者,每次对施工项目部罚款100元。

4、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其它违反《安全施工检查评分表》内“施工用电”条款,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如:电据、电焊机等),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50~¥2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台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

6、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7、“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造成高空坠物的以每次罚款¥1,000~¥3,000元。

8、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其它违反《安全施工检查评分表》内“四口五临边”条款,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9、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不按监理通知期限整改,罚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其它违反《安全施工检查评分表》内“脚手架”条款,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0、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1、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或每10平方米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100~ ¥5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2、施工现场在不抽烟区抽烟,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规范违章施工,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元,罚款总额累加。施工现场如发现烟头,在分包单位责任区和加工区的,对分包单位罚款50元/支,分包责任区和加工区以外的,对总包单位罚款50元/支;如现场直接发现吸烟者,将对所属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次。

13、其它违反《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内条款,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4、承包人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发包人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按《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除对承包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及相关人员做出处理外,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将从发包人在任意阶段付款中直接扣除。

15、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每人罚款¥100~¥300元;轻伤事故每人罚款¥600~¥2,000元;重伤事故每人罚款¥3,000~¥10,000元;死亡事故每人罚款罚款¥10,000元以上。在发生死亡事故的十二个月内取消其对发包人的工程的投标资格。

16、监理部、甲方对职工宿舍的室内卫生,一月检查一次,经检查不合格者,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次。

17、月度检查和平时检查中发现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水壶、电热杯、小太阳、无人灯、无人扇者,查获一次对施工项目部罚款200元,并没收全部电器器具,次月检查又经查获,加2至3倍罚款。

18、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对施工项目部罚款100元;施工项目部要对工人加强教育,严禁发生偷盗行为,一旦发现,不论其因果,对施工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根据情节对当事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9、项目部人员(包括分包单位)出现打架情况,不论事由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以上,并视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将当事人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20、对于不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恶意辱骂甲方、监理人员的,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次,对殴打甲方、监理人员的造成伤害需就医诊断治疗的,除一次性赔偿5000元外还需承担医疗、工资、营养、车旅、陪护等全部费用并对施工项目部处以工程造价的1%的罚款,并对肇事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1、电工、焊工(含风、电焊工)、机驾工、棚工、钢井架、脚手架搭拆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

22、塔吊、钢井架、脚手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例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

23、不张贴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现场警示标志不齐全或没有的。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

24、现场施工用电没有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未报监理审批的,每例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

25、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的,每例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

26、脚手架无搭设方案或方案未经监理审批,现场改变方案后未办理报批变更手续的,每例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罚款200元。

27、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每处对施工项目部罚款300元,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米的护栏,每10延长米对施工项目部罚款300元,上下交叉作业时无隔离防护设施,每10延长米对施工项目部罚款300元。

28、施工项目部范围内的物料堆放要合理有序,严禁堵塞道路,一旦发现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次;施工项目部特别是土方施工项目部要保持各自施工区域内的道路整洁,其他区域的整洁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清扫”的原则,甲方、监理部将每天对各自施工项目部已划分包干区域的道路整洁情况进行检查,不符要求的对施工项目部罚款200元/次。

五、隐蔽工程验收及质量问题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加强自检,达不到规范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每次罚款¥500~¥5,000元。

2、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500~¥5,000元。

3、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a.土方回填不分层夯实,罚款¥300~¥2,000元;

b.砼成型按清水混凝土验收,如出现下列情况将给予处罚:

1)、混凝土胀模,每处处罚500~1000元;

2)、出现蜂窝、麻面超出20cm2,每处处罚100~200元。

3)、出现狗洞,每处处罚2000~5000元。

4)、平整度、垂直度达不到验收要求,每处处罚200元。

c.钢筋验收不符要求罚款¥300~¥500元,经整改还不能达到要求罚款1000~2000。

d.楼、地面裂缝罚款¥500元;

e.墙面开裂、漏水,罚款¥300~¥1,000元/处;

f.防水工程不符要求,出现漏点,罚款¥300~¥500元/处;

g.轴线、层高不符合验收要求,罚款¥1,000~¥5,000元/处;

h.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罚款¥300~¥1,000元/处;

i.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罚款¥300~¥2,000元/处;

j.抹灰空鼓、线条不直、腻子、乳胶漆观感较差罚款¥300~¥500元/处;

k.蓄意遮盖、掩饰、覆盖、隐瞒质量质量问题的罚款¥500~¥3,000元/次;

L.硬景施工色差过大、线条与图纸差别较大,齐缝、错缝感观较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罚款¥500~¥2,000元/处;

4、没有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隐蔽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

5、没有设计变更手续、没有经甲方及监理的同意擅自改变设计或不按图施工的罚款1000—5000元。

6、对隐蔽部分,施工单位擅自剔减工作内容的,每剔减一项除返工外罚款500—1000元。

7、对于施工单位任意调整施工顺序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8、管道位置偏移或积水的,每米罚款100—300元。

9、管道渗漏、闭水试压不合格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

10、检查井下沉、变形的除返工重做外每处罚款200—500元。

11、道路路面积水、下沉开裂的除返工重做外每平方米罚款100—300元。

12、机械开挖、场地平整时,标高误差超过20cm的,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爆破场地平整时标高误差超过50cm的,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

13、地面铺装完成后表面应平整、线条顺直且清洗至材料原色,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

14、地面铺装有积水、空鼓、缺棱、掉角现象的除返工重做外每平方米罚款200—500元。

16、禁止在道路、人行道、环境铺装面上搅拌砂浆或混凝土,违者每处罚款1000—3000元并承担返工费用。

17、市政道路未达到养护期时,禁止行驶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500—2000元。

18、蓄意影响阻饶发包人、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每次罚款¥500~¥2,000元。

19、未经监理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0、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罚款¥500元,并须在限期内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1、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严格按建设厅GB50300-2001文第“5.1.1”执行,违反此规定,未经监理验收确认的,责令改正并罚款¥300~¥1,000元。

22、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必须在监理部指定的时间的基础上提前3小时通知监理部验收,没有验收就进行后续施工的和没有书面工程资料的,每次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a.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部进行验收,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将进行网上申报(双休日不申报),一般分项工程项目部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监理部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后续施工;b.地基基础分部、主体分部验收,施工项目部在满足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通知甲方、监理部进行确认,甲方、监理部认为可以进行分部验收的将进行网上申报,质监站验收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c.竣前验收施工项目部在满足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必须提前4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通知甲方、监理部进行确认,甲方、监理部认为可以进行竣前验收的将进行网上申报,质监站验收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23、施工方不按合同条款及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秩序、施工工艺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达不到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甲方、监理部有权勒令施工方暂停施工,施工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处罚款 1000~5000 元/次。

2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项目部超过回复日期不回复的对施工项目部罚款100元/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日期内整改,施工单位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仍无法通过监理部验收的视造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的严重程度罚款500~3000元/次。

25、施工项目部在监理签发开工令2日前,要向监理部申报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试块留置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等给监理审核,在施工过程中要在关键工序、部位施工前5日向监理报验关键工序、部位专项施工方案,推迟的对施工项目部罚款100元/天,方案无针对性的或无可行性的每例对施工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

26、施工项目部要严格遵守施工程序,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项目部在自检合格后必须在监理部指定的时间的基础上提前3小时通知监理进行复验,在验收合格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验收时无工程资料,监理将拒绝验收并对施工项目部处以500元/次罚款。

27、监理工程师未在混凝土浇注令上签字的,施工单位擅自进行砼浇注施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项目部自行承担,并对施工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

28、工序、分项等工程施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部验收,监理工程师将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无法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或无法通过验收的,将对施工项目部罚款500元/次。钢筋、模板验收各施工项目部必须由质检员自验合格签字后,提请监理部、甲方复验,若发现钢筋主筋错误、箍筋等绑扎不规范、保护层过小、模板不上脱模剂、浇筑部位有杂物,发现两处(含两处)以上,每例对施工项目部罚款200元。

29、砼表面发生质量缺陷时,(如蜂窝、孔洞、露筋、缝隙夹渣层等),各施工项目部应作具体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提出具体修补方案,经监理部同意,监督实施,严禁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修补处理,施工单位擅自修补的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部位的罚款。

30、砼的养护要有专项的施工方案,甲方、监理部将定时段对施工单位的砼养护工作进行检查,对不采取具体措施养护的项目部将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31、梁、柱(框架柱、剪力墙柱)的钢筋绑扎、拉结筋留设要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严禁少放或不放或间距不符合要求,封模之前施工项目部质监员要逐一检查,合格后报监理部复验,复验合格方可封模,对不符合要求的我监理部将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全面整改,并对施工项目部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对擅自封模的行为,不论原因每次对施工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

32、设有混凝土后浇带开间的模板应采取独立支撑系统,在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并达到规定的强度后方可拆除后浇带模版,违者罚款5000—20000元。

33、现浇结构的模板拆除时要保证砼的强度达到一定要求(现浇结平、悬挑结构等重要现浇结构部位要有拆模试块的试压强度报告),并报监理部批准,防止过早拆模损坏砼的表面和棱角等部位。拆除的模板要及时清理,严禁集中堆放对楼面等现浇结构造成冲击,以致造成建筑的结构损伤。对不符合要求的拆模行为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34、水电、防水施工要配合好土建施工,对于不听土建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随意破坏钢筋及其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视对工程质量、进度等的影响程度对水电、防水施工单位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35、甲方、监理、区质监站对相关工程一次核验不合格是由施工项目部原因引起的,由施工项目部承担返工损失。二次核验不合格是由施工项目部原因引起的,除由施工项目部承担返工损失外,经重新验收达到达合格标准的,按该单位工程中标价的1%扣施工项目部罚金。

36、罚款单项目部拒不签字的,只要甲方、监理部签字认可,同样生效,并对项目部追加责任处罚。

37、施工单位项目部从收到罚款单之日起,十天内将罚款交至监理部,逾期的待支付工程款时双倍扣除并加收滞纳金。

六、会议、文档资料管理及施工配合

1、承包人须按监理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方案等,除发包人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先送达监理,由监理审核转发,对于拒绝不执行者罚款¥100~¥1,0000元。

2、承包人应按监理或相关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文件(档案)资料,如不按时提交的罚款¥100~¥1,0000元。

3、承包人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发包人或监理很好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罚款¥200~¥5,000元。

4、限期整改的项目,或周例会、发包人、监理通知要求完成的工作,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被监理确认,以每一项为单位,罚款¥500~¥5,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监理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野蛮施工的,每次罚款¥5000元,拒不整改的造成的所有损失直接从该施工单位的相应款项中直接扣除。

6、发包人、监理下达的书面或口头通知,不能及时、较好的配合的罚款¥300~¥1,0000元。

七、制度及程序管理:

1.总包单位或业主指定分包如将部分工程分包,必须向甲方及监理机构提交分包申请,

由甲方及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承包同类工程的业绩、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机械设备情况进行审查,确认满足施工要求方可分包,违者将罚款5000—10000元。

2. 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应尽快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熟悉图纸,参加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会审,共同研究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图纸会审的资料并在会审后及时整理汇总图纸会审资料。资料准备不充分每次罚款1000—3000元;资料整理不及时每次罚款500—2000元。

3. 各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甲方工程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质量通病和施工重点、难点应有针对性的措施。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各项措施应满足进度、质量、安全的要求。内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齐全,能满足安全、质量控制的要求。开工后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滞后上报或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经过审批罚款2000—10000元。

4. 工序施工前要做技术交底,实际操作要与交底内容一致,违者每项罚款200-10000元。需做施工样板的,样板施工完成后经甲方工程部和监理部检查验收后作为后续工作施工及验收的标准后方可进行大规模施工。各工序施工时不做样板间或者后补做样板间施工者每项罚款3000—5000元。功能样板间应做到功能元件定位、尺寸明确、功能合理,符合甲方要求,违者罚款3000—5000元。

5. 材料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机构报验。报验时应提交厂家资质证书、出厂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和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3000—5000元。

6.商品混凝土进场使用前应先提交水泥、沙、石、外加剂等原材料检验报告、每批混凝土的配合比单,没有材料检验报告或配合比单的不得进场,违者每次罚款200—1000元。

八、其他

对本规定未述及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由监理和发包人共同商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文明的作业环境;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提高公司管理素质和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项目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3职责 3.1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调度室是现场文明施工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文明 施工标准的制定,并负责对各分公司、项目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2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施工负责人主管文明施工,负责公司文明工地 标准的贯彻实施。并应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目标管理。 3.3各单位各级调度部门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现场交 叉施工、文明施工,水,电,交通运输等管理,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挥。 3.4根据施工任务和管理方便的原则,按施工任务区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 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5文明施工责任区的各分公司、项目队是文明施工的执行者,其负责人是 直接责任人。 3.6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每季度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F59 —2011进行检查。 4文明施工要求 4.1场容场貌和总图要求 4.1.1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部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总平面规划 图布置办公、予制、安装区域和道路,确保现场办公室、休息室、工具棚、焊

机棚、予制平台、材料库及其他施工机具、施工暂设摆放规范。 4.1.2施工现场进出口要设置大门和门卫,门头要设置企业标志。并按要求 设立五牌一图图。其中,工程概况牌要标明工程名称、生产规模、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姓名,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开(竣)工日期、质量目标等。 4.1.3项目部要落实现场的四通一平(即施工用水通、电通、道路通、通讯 通,场地平整),没有达到要求不准开工。 4.1.4项目程部按照专业施工范围、时间划分文明施工管理区域,使文明施 工管理责任明确,有专人负责。 4.1.5施工现场四周应设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1.6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4.1.7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方案作好安全设施,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安全标 识牌。 4.2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4.2.1各项临时设施,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及机具应按施工 平面布置图位置整齐摆放,做到下垫离自然地坪不得小于200mm,分区管理,并分类摆放,整齐稳固,并挂产品标识牌,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具体要求应符合材料,机具管理的有关规定。 4.2.2动设备、大型仪器仪表、水泥、衬里材料、保温保冷材料及其他重要 设备、材料必须进行防雨遮盖,露天堆放时场内要有排水设施。 4.2.3小型管件、小型仪器仪表、螺栓垫片等易丢失的物品必须进库上架保 管。 4.3施工用水、电、道路管理 4.3.1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拉闸,断电,检修时应挂警示牌,并设专人监督。。如施工需要应向总图管理和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设备内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4.3.2施工用水管线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施工要符合安装规范要求。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节、总则 1、为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 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并执行《施 工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本规定以监督承包人按设计、规范、承包合同、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完 成合约内容,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为目的。 3、本规定适用于发包人及监理对总承包人的管理,发包人、监理及总承包 人对一般承包人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4、对每发现的一次违规行为的处罚只执行一次,不得重复处罚。但因总承 包人未对一般承包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是由监理或发包人进行处 罚,则总承包人须接受相同的处罚。 5、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处罚须报包发人项目部同意,总包单位对分包单 位的违规处罚须报请监理单位及发包人项目部同意,由监理单位以《罚 款单》的形式发至各受罚单位。。对于甲方监理的处罚,只要事实成立,不论施工单位是否签收,罚款单经发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若施工 单位拒绝签收,则以双倍处罚额度上交。 6、施工现场所有罚款均采用罚款单形式交由发包人财务部执行,严禁现金 交易。 7、总承包人及一般承包人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罚,但: 1)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担的责任; 2)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罚; 3)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发包人、物业拥有人及物业使用人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并不影响总承包人与一般承包人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所拥有的相互的索赔权利。 8、承包人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9、细则中未罗列到的情况,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但需以书面形式 提前通知各施工单位。 第二节细则 一、承包人管理人员 1、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000元;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 每人次罚款¥50,000元;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称职,甲方要求更 换的,每更换一人罚款10000元,更换人员应于3天内到场,每延迟一 天,罚款3000元。经发包人批准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 款¥5,000元。 2、擅自更换项目其它管理人员的,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其它管理人员 不称职甲方要求更换的,每次罚5000元,更换人员必须2天内到场,每 延迟一天,罚款3000元。 3、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 罚款¥2,000元。 二、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的道路、大门、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 脚手架、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最新现场 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 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 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需按保利现场形象标识布置场地的,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1000元,并于 7天内整改到位,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 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

栈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栈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单位:山西煤运泰安隆安 煤业工程项目经理部 编制时间:2011年8月25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字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必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西省保德县桥头镇桑园村北侧,为山西煤运泰安隆安煤业地面建设工程栈桥工程。 二.目标要求 1、安全生产目标,首先在工地上,项目上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安全管理,本工程杜 绝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轻伤和一般安全事故控制在3‰以内。 确保整个项目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工作。其次在安全管理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分解落实,落实到各工种,落实到人。做到人人了解,按此进行,从施工组织设计中就立下安全法规,措施经上级领导的审准。施工中各工种进行班前教育,严格交底,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作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文明施工目标,在施工中,安全上达标,文明施工更要达标,文明施工是代表一 个企业的对外形象,是代表企业综合实力及管理的一种体现。在进入现场大门处设立门卫,有制度。施工标牌五牌一图齐全,放置醒目位置。其次,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各料有标识。施工危险部位有警告标志。施工现场无住宿情况。生活办公区与现场分离,生活设施干净整齐。做到施工不扰民,文明施工达标 3、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特殊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工种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专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总体规划: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谁管生产,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 AQ 2023-2008 Safety regulations for refractory material 目次 、,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基本规定 6 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及厂房 7 生产工艺 8 动力供应与管线 9 工业卫生 、八 前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的特点(除存在通常的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的危害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尘毒、放射源等方面的危害和有害因素)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对耐火材料安全生产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飞、高士林、赵丹力、梁占超、王瑞、李慎虑、胡东涛、熊建华、左大武、崔远海、陈强。 耐火材料生产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耐火材料厂(或车间)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验收以及生产和检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 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1416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确保创建市级文明工地这一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职工进行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教育。通过进场教育、各种交底、班前 活动等各种形式教育职工树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建精品工程的意识;同时辅之以必要的奖罚,确保创建文明工地目标的实现。 2、树立精品意识,建优质样板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造成 质量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300元的罚款,损失较大者由项目部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将其解聘。 3、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第五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 教育,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和堆积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要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需戴安全帽并系好扣带,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者每次罚款10元,不系扣带者每次罚款5元。实现安全生产,达到既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4、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止噪声、防止灰尘飞扬、防止污染水等 各项工作。施工区域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教育大家做文明职工,进行文明施工,为建设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5、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挂牌上岗,有重要活动必须着统一服装。 6、工地内严禁财博、酗酒,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现场不允许吸烟。有吸烟者, 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7、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关交公安部门处理。 8、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爱护施工机具和现场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各堆料场地,要由专人清理打扫,各种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并挂牌明示。施工区和 生活区的卫生情况,经理部有关人员每周检查一次,对不合格的班组督促其及时纠正,对不服从检查,多次督促仍无改进的进行罚款。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a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 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示范文本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 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管理体系 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工地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各项 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副组长由工程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担任,组员包括各专业施 工队长和队安全员等,公司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巡查,并 在当月公司工程例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技术交底制、班前检查 制、验收制、周一安全活动制、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年审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与事 故报告制、危急情况停工制、持证上岗制。

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2.1现场安全准备工作: 进场前应熟悉现场外围的环境,其中包括高低压线路和其它危险地、物,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安全主管必须认真学习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参加劳动局考试,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之后由项目印试题统一考试,分为“三级”(项目、队、班组),建立安全教育记录,未受教育者,安全人员有权拒绝其上岗。 2.2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基坑完成后,四周做1.2-1.5m高防护栏杆,刷红白漆,

耐火材料施工管理规定

耐火材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耐火材料管理,确保耐火材料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二、范围 回转窑、预热器、篦冷机、燃烧器、分解炉五大热工设备检修作业。 三、依据 《水泥回转窑耐火材料使用规程(试用)》 四、内容 1、系统检查 (1)停机后要对系统的耐火材料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要注意安全,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窑内耐火砖检查时一般5米间隔测一个点,对重点高温部位1米间隔测一个点,并记录报告给分厂领导。 (2)窑内耐火砖的更换以砖厚及运行中胴体温度为依据,由分厂分管领导根据耐火材料状况及下周期运行目标确定具体换砖部位及长度,并报经理部审批: 对于5000t/d生产线,烧成带耐火砖厚度低于120mm,过渡带砖厚度低于130mm,国产抗剥落砖厚度低于80mm,即可以考虑更换; 对于8000t/d生产线,烧成带过渡带耐火砖厚度低于130mm,国产抗剥落砖厚度低于100mm,即需要更换。 (3)窑内耐火砖的平整度需作重点检查,对于单环砖,砖损面小于1/4可以考虑挖补,如砖损面大于1/4,应对整环砖进行更换。 (4)系统各处的浇注料主要以使用周期为依据进行大面积更换,其它以修补为主。窑头罩、三次风管等易损部位的浇注料必须重点检查,运行中出现的高温部位应进行浇注料更换。 2、施工准备 (1)施工前,首先熟悉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根据设计要求

决定施工方案或操作方法。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落实施工人员,核实各种耐火材料的用量、质量和存放情况。准备施工机具,检查现场照明和安全措施等是否齐备。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3)班组接受任务后,根据工程的特点,结合班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工,严密劳动组织。 3、耐火砖砌筑的一般规定 (1)砌筑时要用木锤或橡皮锤,严禁使用铁锤。 (2)耐火砖衬里用水泥砌筑时,耐火砖灰缝在2mm以内,隔热砖灰缝在3mm以内,不动设备衬里的灰缝中火泥要饱满且上下层内的砖缝应错开。根据砖缝大小及操作精细程度划分为四类:Ⅰ类:≤0.5mm;Ⅱ类:≤1mm;Ⅲ类:≤2mm;Ⅳ类:≤3mm; (3)调制耐火泥应遵照以下原则 ●严格按规范要求和使用说明书调制火泥。 ●调制不同质泥浆要用不同的器具,并及时清洗。 ●火泥用洁净水,计量准确,调和均匀,随调随用。已经调制好的水硬性和气硬性泥浆不得任意加水使用,已初凝的泥浆不得继续使用。 ●磷酸盐结合泥浆时要保证规定的困料时间,随调随用,已调制好的泥浆不得任意加水稀释,这种泥浆因具腐蚀性故不得与金属壳体直接接触。 (4)拱顶和圆筒衬里宜采用环缝砌筑,直墙和斜墙宜采用错缝砌筑。砌筑时应力求砖缝平直,弧面圆滑,砌体密实。对于回转窑的耐火衬里还必须确保砖环与筒体同心,故应保证砖面与筒体完全贴紧,砖间应是面接触且结合牢固,砌筑不动设备的砖衬时,火泥浆饱满度要求达到95%以上,表面砖缝要用原浆勾缝,并及时刮除砖表面多于的泥浆。 (5)基础或托砖板表面不平时,在5mm以内可用耐火泥找平,在10mm以内时用浇注料找平,砌筑一般采用挤浆、沾浆、刮浆的方法。 (6)耐火砖衬中的膨胀缝,必须按设计要求留设,不得遗漏。

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制度

昆明院科研试验大楼建设项目 管 理 制 度 手 册 云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一直管部 2013年11月4日

目录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 宿舍管理制度----------------------------------------------------3 厕所公约--------------------------------------------------------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治安保卫制度----------------------------------------------------6 治安保卫责任分解------------------------------------------------7 卫生责任制------------------------------------------------------8 门卫制度--------------------------------------------------------9 急救措施-------------------------------------------------------11 施工防尘噪音及不扰民措施---------------------------------------14 仓库消防安全防范措施-------------------------------------------15 电气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6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17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及防火制度-------------------------------------18 施工区卫生管理-------------------------------------------------19 保卫管理规定---------------------------------------------------20 工地规章制度---------------------------------------------------21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 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 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 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 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 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 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1、模板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100元/处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导致砼鼓凸50—100元/处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50—100元/处2、钢筋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201 钢筋类型、级别、直径不符合设计要求500/根1—0202 钢筋长度,锚固长度不够,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00元/根1—0203 保护层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元/处1—0204 箍筋未按要求位置设置,箍筋间距过大50元/处1—0205 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过多200元/处1—0206 钢筋遗漏500元/根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保证措施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各班组长 安全规范 安全副经各班组施工人员 专职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保证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见下面框架图: 2.安全文明施工方针和目标: 2.1 施工方针:坚持“安全文明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2 施工目标为: 在施工中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火灾、重要施工机具损坏及建筑物倒塌和设备的损坏等安全事故。不发生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对现有生产设施停运或损坏、人员损伤等对第三方的损害。如发生其责任和费用由我方承担。 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3.安全设施设置: 3.1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甲方的要求,将消防安全设施放置在甲方指定的位置上。消防安全设施有:泡沫灭火器:12个;铁锹:20把;砂子:10m3;消防栓:6个等等。 3.2 施工安全设施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和安全网等,其具体数量根据现场施工量及甲方对工期的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4.施工现场安全隔离措施: 4.1 在进行施工时,施工现场设置隔离墙,高空作业时,每隔两米设置一层安全网,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5.特种作业管理: 5.1 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2)体质条件: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职业知识、能力条件: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持证条件: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5.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办证及复审: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直接参加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2)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办证工作,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负责与政府培训、考核、发证机关联系办理。 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 必须及时组织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地定期复审,其复审内容与复审期限由发证机关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每次复审操作证上注明签章方为有效,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5.3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1)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操作证书复印件等)、台帐,并积

某耐火材料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晨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008年10月

目录 一、煤气使用、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四、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配电室) 五、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六、调窑操作规程 七、装出窑操作规程 八、热工仪表应注意事项 九、煤气流量、压力测量仪器仪表安全操 作规程 十、煤气输送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八大重点作业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设备内作业、电气作业、盲 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 路作业) 十二、其他应注意事项

一、煤气使用、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岗位潜在的危险 已通入煤气的管线或含有残留煤气的管道属于危险源。若煤气管线泄露(或对泄露点维修时)可能发生人员窒息死亡、火灾、爆炸等重大恶性事故。为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程。适用于煤气使用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安全用气知识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对煤气管线、阀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定期或使用前的检查。所有员工应接受煤气防火、防爆、防毒、紧急响应、心脏复苏等安全技术知识和急救知识的培训,并掌握人身急救的方法,做到安全使用煤气。 煤气操作或维修作业属特种高危作业,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三)工作前的准备 1、工作前应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氧气呼吸器或口罩后方可进入作业区。 2、检查各阀门、管线有无泄漏点。 3、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备。 4、初次进行供气前,厂方内停止一切电气焊等动火作业,除相

关作业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撤离出厂房。 5、供气或长期停气后的再次供气,点火前应通知供气单位公司人员来现场取样检测煤气的浓度,得到检测合格通知单后,方可进行铝矾土煅烧炉点火操作。 6、厂内煤气管线维修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打开天窗、厂房大门和窗户。 (四)工作中应注意事项 1、铝矾土煅烧炉在点火前必须敞开炉门,开启管道前,启动风机吹扫;操作人员使用“气体检测仪”对炉膛和炉外周边煤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确认无安全隐患后,使用专用火把进行点火操作。点火顺序为: A 先点燃火把; B 佩用好防护面罩,将火把从烧嘴的点火也插入; C 开启煤气阀门,通入煤气,点燃烧嘴; D 站在炉门侧方观察火焰情况,调整风燃比。 (注:若一次点火不成功,则必须重复上述操作后方可进行二次点火作业。) 2、操作人员遇到煤气管线泄露的情况时,应立即关闭供气阀门,打开大门和窗户放散煤气,并立即与维修人员联系。 (注:关闭烧嘴的顺序为:先关闭煤气后关闭助燃风,最后关掉电源。) 3、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马钢建设铜陵海螺工程项目部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及各单位全体员工(民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思想,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劳动保护意识,遵章守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责任重与泰山的原 则”,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必须与项目部经理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坚决执行项目部的指令。三、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必须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单报项目部备 查。认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上岗登记核查制,安全工作过程监督制,安全工作各项记录制,劳动保护用品登记发放制和安全交底制。 四、进厂所有员工民工,各单位应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新分 来的公司员工,学生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五、施工作业前各单位技术人员应根据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行 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生产班组每日应结合作业情况进行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安全交底和讲话应有很强的针对性。 六、所有进场员工和民工必须穿好劳保服,戴好安全帽,完善好劳 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特殊岗位无证人员上岗和带病酒后进场。

重要设备物资的吊安装、大型运输、停送电和重点项目的施工 七、等,各单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方案报项目部总工审批后方可组 织实施作业。 八、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各级安全责任人名单应上墙公示,按防火 制度配置灭火器材,作业施工中必须按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执行,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劳动保护到位。 九、施工现场配电,受送电,必须执行挂牌制和专人监护制,严格受 送电程序和三相五线制原则,各单位的配电设施应设专业、专人维护检查。 十、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应在现场的高空、复杂、危险、重点部位、 主要通道等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示带(旗),高危作业时,贯彻主要领导旁站监控制。 十一、严禁民工和无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大型机械和电动工具、设备,确保机械、电器设备安全操作和使用 十二、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现场库房、电器室、重要设备堆放场地,应设专人看护,做好工程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十三、项目部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做到文明、礼貌举止得当、着装整洁。各单位应按项目总图布置搭设临时用水、用电网和规范临设。 十四、各单位的施工机具设备应摆放整齐,并附相应的操作规程,临时设施内的物品应规范、整洁、有序、严禁野蛮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处罚规定 1.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一切野外非施工用火用火;违者一次200元。 2.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入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每日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做班前教育,发现上述未执行的单项200元/人次。 3.施工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擅自施工者后果自负。 4.施工人员的年龄应在18-55岁之间,无案底(有案底人员立即清退),发现有低于18岁或高于55岁的立即清退,不清退按照每一例罚款200元/人次天。 5.各种电缆的架设和防护不符合要求未经专业电工同意,私自接拆电缆线插座的,每人200元/处。 6.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班,凡在施工中酒后上班者,工人30元,班组长50元,管理人员1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嬉戏打闹,不得现场吸烟,特殊工种要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意外事故。如发现有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20元,带班队长100元,不系帽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10元。现场吸烟每人20元,带班队长100元。 8.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火的处罚20元/支次。 9.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没有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违者罚款200元。 10.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动火证,无动火证禁止作业,非焊工人员不得进行焊接作业。在施焊过程中准备灭火器,看火人员必须到位,无动火证或者动火证过期或无证作业,公安机关将给予拘留罚款处分,项目部将对此现象加倍处罚。 11.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抛物料,不系安全带罚100元/人次,抛物者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分包队伍负责。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一、本工程的安全目标 (详见图表62) 在施工过程中努力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指标”,保持我公司施工安全的荣誉,严格按国家安全评分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规范,施工用电技术规范,及工地防火管理等有关制度,落实措施,规范施工。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控制轻伤事故发生频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职工安全教育率达100%。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详见图表63)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环保部配备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作业队、班组设兼职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具体工作。 2、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生

产以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检查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贯彻落实。 3. 制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大措施。按本单位安全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4.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5. 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监察手段,支持监察人员认真履行监察职责,听取安全环保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监察人员与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6. 审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每季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至少每季度参加一次生产施工安全检查,每月随时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 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审批奖惩办法。按照生产事故调查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和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及时掌握各类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解决处理存在的事故隐患。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耐火砖施工规程

耐火砖施工规程

耐火砖施工规程 一、存储及搬运: 耐火砖应保存在木质托盘中,放置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防止雨雪以及水渍淋湿而损坏材料。在使用前不要打开托盘以免受潮和砖块散落。在运送砖的过程中请注意保护砖角。 二、耐火砖砌筑的通用要求: 1、火泥的使用: 1.1、不同耐火砖使用相对应的火泥,不得混用。 1.2、搅拌好的火泥应立即使用,硬化的火泥不能再用。 1.3、拌好后的火泥应在4小时之内用完。火泥需具备合适的粘稠度和流动性,以便砖与砖之间的缝隙尽可能的小(甚至小于1mm)。耐火砖上的火泥应打满整个面,便于形成饱满的膨胀缝。 2、火泥的调配: 2.1、为了使火泥具备适当的粘结性及较好的使用性能,水和高温粘结剂应按规定精确称量添加。水玻璃的波美度为:38° Be (≥1.35g/cm3). 在特定搅拌容器里拌好后,再加水直至得到适当的粘稠度。高温粘结剂和各种火泥的详细配比如下所示: 耐火砖名称比率(干粉∶水玻璃,kg) a.碱性砖 100∶~35(只跟水玻璃混合使用) b.高铝砖 100∶~30 c.耐碱砖 100∶15~30 d.隔热板 100∶40 2.2、调制磷酸盐结合泥浆时要保证规定的困料时间,随用随调,已经调制好

的泥浆不得任意加水稀释。这种泥浆因具腐蚀性,不得与金属壳体直接接触。 3、砌筑的通用要求: 3.1、耐火砖衬按砖缝大小及操作精细程度划分为四类。其类别和砖缝大小分别为:Ⅰ类,≤0.5mm;Ⅱ类,≤1mm;Ⅲ类,≤2mm;Ⅳ类,≤3mm。回转窑系统耐火衬里用火泥砌筑,其灰缝应在2mm以内,施工时应从严掌握。不动设备衬里的灰缝中火泥应饱满,且上下层内外层的砖缝应错开。 3.2、耐火砖的品种和布局依据设计方案砌筑。 砌筑时应力求砖缝平直,弧面圆滑,砌体密实。对于窑筒耐火衬里还必须确保砖环与窑筒可靠地同心,故应保证砖面与窑筒体完全帖紧,砖间应是面接触且结合牢固。砌筑不动设备的砖衬时,火泥浆饱满度要求达到95%以上,表面砖缝要用原浆勾缝,但要及时刮除砖衬表面多余的泥浆。 3.3、砌砖时要使用木锤、橡皮锤或硬塑料锤等柔性工具,不得使用钢锤。 3.4、砌筑耐火隔热衬里时应力求避免下列通病: a、错位:即在层与层、块与块之间的不平整; b、倾斜:即在水平方向上不平; c、灰缝不均:即灰缝宽度大小不一,可通过适当选砖来调整; d、爬坡:即在环向墙面表面上有规则地不平整的现象,应控制只错开1mm以内; e、离中:即在弧形砌体中砖环与壳体不同心; f、重缝:即上下层灰缝相叠合,两层间只允许有一条灰缝; g、通缝:即内外水平层灰缝相合,甚至露出金属壳体,是不允许的; h、张口:即在弧形砌体中灰缝内小外大;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 1.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制度牌。 2. 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3. 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合理安排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所负责区域的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4. 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5.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6.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7. 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保持场地道路的干燥坚实,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施工场地应硬化处理,有条件时,可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8. 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防火制度和火灾应急响应机制,落实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制度。高层建筑要设置专用的消防水源和消防立管,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 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 1.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2.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3.现场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4.现场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 5.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正式版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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