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的建议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的建议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的建议

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

措施的建议

解决措施的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创新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影响、妨碍了征迁工作顺利进行。

1、各区拆迁政策不统一。市区现行拆迁模式主要为两种,一是由国家、省、市筹资的建设项目,补偿安置工作由市负责,拆迁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并统一认证制度;二是由区筹资的建设项目,补偿安置工作由各区负责,其拆迁政策往往各行其是。因而造成市区房屋拆迁存在着政策不统一、一个项目多种政策和拆迁项目、被拆迁人互相攀比的突出问题,严重阻碍了拆迁工作有序开展。

2、市政府74号令未执行。房屋拆迁是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市政府74号令发布的《安庆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市政府根据有关上位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周边城市做法,为适应拆迁新形势、解决拆迁新问题、突破我市拆迁困境,经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出台的。该《规定》统一了市区拆迁政策,制定了新的补偿标准,着重打击了违法行为,是市区拆迁政策纲领,按规定

应当自2010年7月10日起施行。但由于操作受阻等方面原因,该《规定》至今尚未执行,致使市区拆迁工作仍在政策中徘徊,难以高效实施。

3、征迁报批程序不规范。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土地征收应当依法报批,并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但我市部分征迁项目未严格按照该规定办理。这不仅引起被征收人对征收项目合法性的质疑,加大了拆迁难度,还可能使本来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拆迁,因征迁程序不完善而无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既有损政府形象,又滞阻了拆迁工作。

4、征迁补偿政策不完善。现行征迁补偿政策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非拆迁村村民合法住宅,按照被拆迁房屋建设成本价给予货币补偿。该规定忽视了其中的部分被拆迁人因生存、置业或居住需求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或购房的实际,极易引发拆迁矛盾,从而影响了拆迁工作的进行。

5、补偿资金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未落实或者失调,致使整个拆迁工作因资金缺额难以如期启动或者停工;二是部分项目对被拆迁人的补偿费用,不能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影响了拆迁工作的开展。

6、还建安置工作不及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10)15号通知要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应当先安置后

拆迁。去年市区虽然加大了还建安置工作力度,将原由各区负责的还建建设任务改由市政府承担,并也建成一批安置房,安置了一批拆迁户,但至今仍然有一些拆迁项目尚未实施安置,有的在外过渡已长达五六年之久。这既增加了拆迁成本,又拖了拆迁工作的后腿。

7、违法建设等问题突出。我市的征迁建设工作难度大、成本高,以下三个问题是突出原因。一是违法建设失控;二是“住改非”房屋失控;三是征迁户口失控。上述问题的存在,已经成为困扰征迁建设、影响项目落地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因素,是征迁建设的最大障碍,严重扰乱了征迁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程序,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8、遗留问题阻碍了征迁。截止去年底,市区尚有10个项目存在拆迁遗留问题,未完成房屋拆迁。这些项目情况较为复杂、拆迁难度较大。其原因均系少数被拆迁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违法要求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拒绝与征迁单位按政策规定签订补偿协议,有的项目拆迁已拖延了几年,至今仍进度缓慢,严重滞阻了项目建设。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是加大征迁政策宣传贯彻力度。市政府要加强对征迁工作的领导,对市区征迁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认证;市征迁管理部门、认证机构要强化对征

迁工作的监管和认证;各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政策,按市政府的规定实施征迁;各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是针对征迁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进行政策调研,认真总结经验,把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房屋性质、房屋用途、安置人口等认定与处理问题作为重点,探索解决征迁问题的新思路,修订、完善征迁政策,合理确定补偿安置标准,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遏制打击违法行为和不当得利。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征迁行为,严格履行征迁程序,加强对征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加快推进还建工程和安置房建设,积极稳妥处理拆迁问题,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做好征迁工作。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学习的恒心和毅力不足。行政工作是我负责的主要工作,这项工作对思想理论修养要求较高,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才能做出具有较高思想理论水平的工作。由于办公室人员较少,日常的工作量较大,有一种疲于应付的感觉,坚持学习的恒心和毅力逐渐放松。尽管自己在工作中一直求新、求变、求活,但总有一种知识面窄、办法少的感觉,认真分析起来,也是由于自己学习抓得不紧不实的缘故。 二是深入实际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少。自己除了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外,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办公室里,深入基层的时间少,特别是对一线服务研究的少。质量监督的工作重心是现场监督、技术服务,虽然自己有时也协调办理了一些工作,但就事论事的情况多,认真研究,深入解决关键问题少,对一些影响工作顺利运行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 三是工作有时心浮气躁,急于求成。对事物内在规律把握得还不好,处理问题有时考虑得还不够周到。有时发现问题对同志态度不够冷静,不留情面,工作方法简单,不大在意同志们的感受,给人一种过于生硬的感觉。 1、加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首先,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学理论,要抓住实质,在提高理论素养上下工夫,加深对

建设有 __社会主义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理解。学管理,要在现代化管理知识方面下工夫,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自己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学业务,在专业知识方面下工夫,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切实通过活动使自己思想能有大的提高,作风能有大的转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向先进典型和先模人物看齐“创先争优”。学习的内容要广泛,进一步加强对“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学习,特别是从宏观上把握精神实质。 整改时限:从现在开始,立即行动,尽快落实,长期坚持,不懈努力。 2、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大局观念,增强奉献意识和使命感,切实围绕质监站的中心工作,多与业务科室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考核管理体系,抓好制度建设。 整改时限:立即行动,短中期结合,力争早见成效。 3、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坚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志们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修养,强化组织观念和责任意识,大

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及改进措施

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施工机械设备在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已无可替代。水电施工企业不仅要拥有一支建造精品工程的水利水电专业队伍,同时也必须拥有一支势力强劲的机械化施工专业队伍。水电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化程度及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效益。目前,由于水电工程市场投招标机制的激烈竞争,以及水电施工企业对机械设备重用轻管的现状,致使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各个环节均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机械设备的投资与管理上转变观念和机制,逐步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的机械化专业队伍及其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一、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人员素质低下,人才缺乏 设备租赁市场的发展造成施工企业机械化专业队伍四分五裂,形不成规模。项目法施工追求短期效应,对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人员大量精简。再加上工程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恶劣,机械设备管理使用者工作待遇低,培训工作力度不够,激励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人才的大流失。现有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以上问题的影响,思想波动大,人员不稳定特别是中高级机械技师、工程师和富有经验的操作维修人员的缺乏,是制约设备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的重要原因。 2.维修保养手段落后 维修保养工作是设备管理使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水电施工作业中设备的使用条件十分恶劣,环境粉尘大,任务量重,对设备保养的要求也就相应较高。但保养又受机具和生产任务的限制,常常做不到位,致使设备的非正常磨损加剧,设备完好率降低,寿命减短。设备维修工作是一项又苦又累,且技术含较高的行业,维修人员主观上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为减轻自己的工作,推卸工作责任,很多情况下将本可以维修的机件更换新件,维修人员成了“换件工”,这种“ 以换代修” 的局面已比较普遍,无益于维修人员修理技术的提高和维修成本的控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目前,施工机械的技术含越来越高,机电液一体化在机械行业普遍使用,对修理工的水平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由于目前施工企业从事维修工作的专业人员素质较低,缺少技术素质较高的技术骨干况且设备维修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维修”的局面,很难将设备的故障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致使设备故障频繁,故障损坏程度严重,维修难度大。再加上企业的维修条件和手段比较落后,凭直觉和经验的维修方法已经不能使设备的性能得到完全恢复,“凑合着用”,“差不多就行”的维修观念就在所难免。此外,由于现代机械设备机电液一体化程度的提高,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需要先进的检测仪器方可进行。没有必备的检测仪器设备,维修人员只能对着设备的故障现象望而却步,无能为力。设备的返厂维修又造成维修成本的增加和维修时间较长的尴尬局面。

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房政发【2005】11号)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房政发[200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属各公司: 《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已经本届区政府第30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九日 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为加强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3年市政府令第124号,以下简称《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以下简称《补偿规则》)、《<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宅基地面积的认定 (一)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二)1982年以后划定的宅基地,按0.3亩(折合200平方米)计算,山区人多地少的乡镇不足0.25亩的按0.25亩(折合167平方米)计算。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由乡镇政府认定并出具证明,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的标准认定;超出0.4亩的部分,可以按拆迁范围内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5%予以补偿;不足0.4亩的,按实际面积补偿。 (三)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对于因拆迁需要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有新批宅基地条件的乡镇,新批宅基地少于控制标准部分可按届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确定 (一)按照《补偿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计算公式,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幅度,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区政府规定的幅度内根据被拆迁房屋宅基地实际情况评估确定。结合我区情况,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确定为每平方米500元、户均安置面积确定为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面积确定为0.3亩。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二)以房屋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计算拆迁补偿时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为定向安置房屋价。 三、合法房屋的认定 (一)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图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
国土可委托街道或征收办(有征收职能的)实施,但注意征收实施主体的统 一性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 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 途。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 意见。国土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 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 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国土部门组织下,由有资质的勘测单位负责。
立项
发布拟征地公告 征询村民意见
地籍调查和地上 附着物登记
“公共利益”立项,确需征收房属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 划(参照国有土地)。
征收办、发改委、城区开发公司或其他国有公司制作项目方 案,做可行性预测,报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审 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 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 并由国土部门现场填制调查表由相关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将签字确认后 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 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 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
土地勘测界定
国土可委托街道或征收办(有征收职能的)实施。
拟定一书四方案 并上报审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 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 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 权的机关申清报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向省人民政府申请建设用地审批,涉及基本农田等法律 规定特殊情形的,由国务院批准。
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 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 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 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和数额、支 付对象和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 农民的意见,有意见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部门提出, 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确需修改和补充 的,依法进行修改。
市县级人 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审批。
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报省国土 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实施。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 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 偿(实施)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土地征收报批
征收土地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 及公告(批前/批后)
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在收到省或国务院批文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征 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 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 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 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改主管部门办理征堆补情登 记。
土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 置方案实施
被征地村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
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井签订土地补偿协议。
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控规定支付各项费用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按期交付土地。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 收的土地进行清理。
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 及公告
房屋征收调查登记
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 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根据调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证 书、违章搭建),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征收部门将调结果在房屋征 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如有条件,并进行分户告知。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 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 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评估报告作出后,应送达被征收人并告知复核的权 利,如有漏项或错误,应予更正并再次送达。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市县级国土部门应当 对补偿决定方案进行审查,将补偿决定方案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 自补偿决定方案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意见井选择补偿方式。送达补 偿决定方案时应当书面告知被征收人,其逾期不选择补偿方式的,补偿方 式由补偿决定确定。 仍达不成协议的,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情形下,由市县级国 土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应作出听证告知书,给予合理期限内(5 个工作日) 的陈述申辩权利。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会,并在 7 日前告知 听证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听证记录并予以公布。
被征收人拒不履行交地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诉讼的。在前述行政诉讼期限(6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被征收人履行义务,催 告书送达十日后仍未履行的,正式启动申请司法强制手续。
评估机构的选择 房屋价格的评估
征收补偿安置 方案实施
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通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货币和产权置换方案), 根据被征收人选择的方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好搬迁与临时安置的方案,并保证专项资金充足。
作出交地决定
以书面形式催告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补偿方案,经催告后被征收人仍拒绝 签订协议的,作出交出土地决定听证告知书(听证时间内容同前项作出 征收补偿决定前的听证)。 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给予合理腾空期限。
申请司法强制

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及措施

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及措施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发展软环境,根据县委、政府机关作风集中整治要求,现将我单位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企业座谈会等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和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剖析,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及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作风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完善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抓重点、树典型、促成效为主线,认真解决干部职工在管理、作风、监督、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和干部队伍形象,为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机关管理体制要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二是依法执政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营造更加规范的法制环境;三是服务理念有所创新,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四是机关

效率、效能明显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为公”的形象。 三、整改原则 整改工作要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要做到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 四、主要整改事项 通过对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本单位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整理分类,企业对我单位重点提出三个整改方向: (一)要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不断营造良好地工作氛围。 整改措施:一是从行为规范、目标管理、政务管理等方面入手,对已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逐项逐条进行研究分析、修改完善,重点完善工作学习机制,卫生大扫除制度,工作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机制,下基层调研机制,帮扶、联系群众等机制。并将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分类整理,发放到各个每个工作人员手中,使制度更加透明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我国的土地分为两种性质,分别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一般城市里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农村的土地基本上来讲都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一般来讲就是村民集体所有,有的呢,也是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概念理清之后,咱们来说说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其实归根结底,走的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这种土地征收,是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才能进行的,最低审批级别是省级人民政府,再高就是由国务院直接进行审批,这个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是非常明确的,大致涉及国土局、各级政府、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 涉及国土局的文件就是相关报批手续。一般来讲就是用地预审、用地规划、征地红线图、土地报批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承报申请、农用地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等)。 咱们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该给老百姓出具补偿安置方案。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会出具土地的审批手续,对土地的征收进行审批。 接下来就是建设局:建设局分为两个部门,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在一起,有的地方这两个部门不在一起,规划局,有他的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局是城乡总体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个建设局一个规划局,两个部门发出的。有的工程比较特殊的还涉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发改委:项目立项。 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发改委项目立项之前就应该出具。 所以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部门是非常多,而且很专业很复杂,如果老百姓想要调取是很困难的,一般都是由专业律师有针对性的发出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 以上说的是涉及征地相关部门应该发出的文件文书等,接下来呢,咱们说说涉及征地应该有什么流程,具体应该给老百姓出具哪些文件。 一、首先,要征收土地,就要发布征地公告,这份文件是由国土局出具的,是需要有文号,有政府盖章的。告诉咱老百姓要征地了,因为什么原因,范围,从谁家到谁家。大致情况应该让老百姓有所了解,对此不满意的话,咱们可以申请组织听证会。我们接到过很多被拆迁户咨询电话,许多当事人会问,说我们这边拆迁部门都没给我们举行听证会。这里我要讲一下,听证会一般是咱们老百姓自己要求举行的,这是咱们的权利,如果这个权利咱们不行使,一旦超期就等于放弃。在这我需要跟被拆迁户再明确一点,如果涉及补偿不合理或者拆迁不合理的话,咱们一定要及时主张权利,或者请专业律师维权或者自己及时提起法律程序,千万不能一味坐等,法律不保护权利的沉睡者。 二、接下来就是要进行登记调查,入户登记调查表需经老百姓签字确认。建筑面积多大,有多少间房屋,装饰装修,电视空调冰箱等等,是需要调查清楚,这个需要往上报批,直白说,报上去,政府往下拨款时是要知道,现在征收范围内的这块土地有多少亩,多少间房屋,面积多大,怎么安置,下拨多少资金,这是一个法律程序,也是报批的文件之一。

永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

永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简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涉及征收房屋与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是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主体。 市辖区人民政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县(区)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发改、住建、人社、财政、审计、监察、房产、公安、物价等部门及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应遵循“征收合法、资金到位、安置先行、补偿规范”的原则。第六条征地方案依法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发布拟征收土地告知书,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申请听证的权利等,告知被征收人,并对征收土地范围内拟征收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现状进行调查。 被征收人应当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确认签字或盖章。被征收人拒不签字盖章的,可以对被征收人的房屋采取照相、摄像、勘测、公证丈量等方式取证,并可将取证结果予以公证。确认或取证结果(包括文字、表格、有关数据、现场照相及摄像资料,相关证明材料等)作为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依据。 自拟征地告知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或突击装修的,不予补偿。 第七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拟征收土地告知书的同时,应当书面通知当地住建、房产、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自告知之日起12个月内,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手续: (一)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审批; (二)改建、扩建房屋审批,土地转让及土地登记发证; (三)办理户口的迁入与分户,但因出生、婚嫁、军人

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问 题的措施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还存在差距,在培养自己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上还有些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宗旨观念不够牢固。从思想上来看,自己对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总以为自己对公安工作比

较熟悉,有时对待来访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就嫌麻烦,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好,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对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认为自己已有 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对自己所干工作的业务和知识的学习放松了要求,没有自我加压和扩展自身价值的前瞻性。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

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未来。在大是大非面前还尚能正确把握,但在小节方面就得过且过,不能从严要求自己。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分析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分析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该条例在征收前提条件、组织实施 程序、补偿安置方式和纠纷救济途径等方面相对于原来的《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条例》,作了比较大的修改。《征收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近年 来我国在房屋征收领域持续研究取得的成果,它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的相关制度确定下来。与之相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研 究虽然一直在实行中,但是至今还没有能够出台一部独立的规范去予 以确认,相关的立法一直处于空白的状态。2012年温家宝总理在国务 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 2012年的主要任务之一;2013年,修改《土地管理法》被全国人大常 委会纳入未来5年的立法规划;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要“改革征 地制度”。但是从近期媒体反馈的信息来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 收补偿安置条例》和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短期内还不会出台。 一、我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现状分析 (一)政策的名称《物权法》和《征收条例》颁布以来很多学者对于“征收”、“拆迁”和“征用”的区别做了很多研究,当前一般认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实施的用“征收”;非公共利益需要而实施的 用“拆迁”;而“征用”仅仅使用权的改变,是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国家对集体土地的一种强制性的临时使用,并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本文所研究的31个城市中,有14个城市政策文件名称中用的是“征收”,9个城用的是“拆迁”,2个城市用的是“征用”,4个城 市以城中村或棚户区改造的形式,还有2个城市将集体房屋征收纳入 征地补偿政策。2011年以后出台政策文件的11个城市中除了沈阳市外,其他城市在名称中都是用的“征收”,但是在这些文件中明确提到要 以公共利益为征收前提的,少之又少,只有杭州市和大连市对此作出 规定。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一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坚持学习的恒心和毅力不足。 行政工作是我负责的主要工作,这项工作对思想理论修养要求较高,只有坚持不断学习,才能做出具有较高思想理论水平的工作。由于办公室人员较少,日常的工作量较大,有一种疲于应付的感觉,坚持学习的恒心和毅力逐渐放松。尽管自己在工作中一直求新、求变、求活,但总有一种知识面窄、办法少的感觉,认真分析起来,也是由于自己学习抓得不紧不实的缘故。 2、深入实际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少。 自己除了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外,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办公室里,深入基层的时间少,特别是对一线服务研究的少。质量监督的工作重心是现场监督、技术服务,虽然自己有时也协调办理了一些工作,但就事论事的情况多,认真研究,深入解决关键问题少,对一些影响工作顺利运行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

3、工作有时心浮气躁,急于求成。 对事物内在规律把握得还不好,处理问题有时考虑得还不够周到。有时发现问题对同志态度不够冷静,不留情面,工作方法简单,不大在意同志们的感受,给人一种过于生硬的感觉。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理论修养。首先,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学理论,要抓住实质,在提高理论素养上下工夫,加深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理解。学管理, 要在现代化管理知识方面下工夫,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自己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学业务,在专业知识方面下工夫,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切实通过活动使自己思想能有大的提高,作风能有大的转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向先进典型和先模人物看齐“创先争优”。学习的内容要广泛,进一步加强对“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学习,特别是从宏观上把握精神实质。 整改时限从现在开始,立即行动,尽快落实,长期坚持,不懈努力。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加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治理,爱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形,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征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以下简称占地)拆迁房屋,并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定义]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经依法批准征收或者占用集体土地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用地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除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主管部门] 市房屋拆迁行政治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拆迁治理部门)主管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治理工作;区、县房屋拆迁行政治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拆迁治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治理工作。 第五条[区县和乡镇政府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其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治理工作。 第六条[拆迁打算治理] 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应当符合都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拆迁打算,合理操纵拆迁规模,有利于都市建设和村镇建设。 第七条[拆迁当事人责任] 拆迁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拆迁治理

第八条[拆迁许可和拆迁方式] 用地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拆迁人能够自行拆迁,也能够托付拆迁。拆迁人托付拆迁的,受托付的拆迁单位应当具有本市房屋拆迁资格。 第九条[暂停办理拆迁范畴内有关事项] 用地单位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能够向区、县拆迁治理部门申请在用地范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开释和解除劳动教养等缘故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五)房屋、土地租赁;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区、县拆迁治理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暂停办理事项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审查核准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用地范畴内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拆迁范畴、暂停办理事项和暂停期限。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运算,最长不超过1年。用地单位确需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报经区、县拆迁治理部门批准,延长的期限不超过半年。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的,房屋拆迁时不予认定。 第十条[拆迁实施方案] 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拟订拆迁实施方案。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征地或者占地差不多情形; (二)拆迁范畴、拆迁方式、搬迁期限等内容;

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目标和整改措 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政治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 (二)工作中有时存在急躁情绪,与其他同志沟通交流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思想还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足,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处理工作。 二、整改目标 (一)通过整改,养成更加自觉、全面、系统学习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更加牢固地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二)通过整改,更加牢固地树立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更好地做到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更加深入地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把握其精神实质,认真按照“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不断提高自己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更加积极主动地搞好与班子其他成员的团结和协作,进一步深入公司各基层部门、单位、项目点进行调研,认真了解项目建设实施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职工群众的沟通交流,热诚帮助职工群众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做到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全力以赴做到又好又快地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群策群力共建和谐企业。 (三)在工作中坚持开拓创新,永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蓬勃生机和活力。当前,水交集团面临着全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等各项重大任务,我将在不断充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大胆实践和探索,勇于打破常规,结合

党支部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当前党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当前党支部建设主要存在的问题: 第一,党支部活动有“重形式、轻实效、重传统、轻创新”的倾向。以往党支部也开展过各种提高党员素质,丰富党组织生活的活动但大部分都流于表面形式,很少得到切实的落实。大部分活动也是针对上级布置的任务临时组织,急于赶交材料等,以致活动存在急功近利的表现,实效较小。同时活动局限于开会、看电影、听讲座等传统形式,缺乏创新。活动的枯燥乏味,不仅不能调动大家参与的积极性,而且效果不大。 第二,支部组织生活缺乏规范,支部成员没有归属感。支部成员间分工不明确,没有明确的目标。支部活动较少,并且没有定期的组织活动,平时让大家感受不到他的存在。活动较少,相对的大家的沟通和交流就少,这样组织生活就容易导致恶性循环中,很难给大家一个组织大家庭的氛围。 第三,党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未能充分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党员自身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等各个方面。党员应该是先进的代表,所以必须要求党员具有很高的素质,也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更好的积极带头作用。在各项活动中,党员还不能完全做到带头作用,其主要原因是很少有人在活动中能够铭记自己党员的身份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第四,党员发展标准存在改进之处,缺乏可调节性。党员发展考核有明确的标准,如班级排名,四级通过等。但是也存在个别优秀同学由于客观原因不能通过考核。如,某同学各方面都很优秀,但由于四级考试失误未通过,进而不能继续发展党员。这种情况不是很多,但是却很可惜,这位同学也是优秀人才,但却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被组织接收。 针对当前问题的解决措施: 第一,组织生活的形式化,主要原因还是活动的单一化,不能调动大家的参与度。活动的创新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通过头脑风暴等挖掘大家的创新能力,增强活动的多样化、开放性。例如,上党课,可以采取全体党员轮流上党课的活动方式,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变书记讲党员听,为大家讲大家听。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之间可以组织联谊活动,开展一些融唱歌、跳舞、游戏、知识问答于一体的

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城乡规划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城乡规划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或使用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面附着物,并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相关的土地管理工作;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相关管理工作。 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拆迁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和县(市)、吴中区、相城区及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展和改革、规划、公安、工商、物价、人社、

民政、农业、市容市政、监察、审计、法制、信访、农村工作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文件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人。 第七条拆迁人实施拆迁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文件,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乡规划和建设要求,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八条需要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的,拆迁人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征求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将下列文件材料提交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规划相关批准文件和图纸; (三)用地相关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作风整顿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作风整顿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开展机关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本人按照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对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找出问题的根源,认真吸取教训,明确努力的方向,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的目的。现将剖析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到办公室工作以来,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下,自身素质得到提高,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但与老同志相比、与办公室要求的独挡一面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工作中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处理问题,不能勇于打破老框框、老套路,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认为自己工作能力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过于依赖科长和主任,因此,工作上没有大的起色。 二是学习积极性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对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中满足于“蜻蜒点水”,对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不是十分全面,遇上处理具体事情,往往是凭主观臆断和经验去分析情况、处理问题;在理论学习上搞实用主义,与工作有关的就学一点,与工作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或者很少涉猎,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由于理论功底不够深,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了解大局不深不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工作任务上存在走样、偏差现象。 三是工作作风松懈、不够严谨。表现在: 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离办公室要求的“一点不差,差一点不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文字校对工作中,有时出现错漏字现象,在卫生清扫方面有时不及时、不彻底;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

当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如何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是大家应该共同关心的大事。实践证明,安全生产与效益是不可分的,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而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安全不仅涉及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关系到公司的稳定大局、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它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是一个反复抓、抓反复的持续改进的循环过程,只有抓好安全生产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从重事后的分析处理向重事前预防的过程控制转变,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的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形成安全和谐的生产新局面。 近几年来,公司搞了很多活动,从“安全为天”到现在的“反三违、严惩低老坏”的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都紧紧围绕“安全第一”这一主线开展,使公司安全生产、稳定运行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但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市场经济的外部要求还存在差距,传统的管理模式制约着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使他们的精力主要放在“如何不违反管理制度”上,进而形成了“无过便是功”的思想。这很不利于树立现代企业的安全管理理念。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如下。

1.安全工作安排多、指导少。公司在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上布置的工作不少,但缺少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评定,工作随意性大;现在公司这方面的文件也特别很多,基层单位大部分的精力都在应付文件的执行上面,来不及执行的干脆就只当邮递员,将文件转发了事。很少考虑实际的执行效果;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干部下现场的次数不少,但发现的问题不多。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没有很好地解决“谁来负责、负什么责、怎么负责、不负责怎么办”的问题,只是一味地要求管理人员下现场、盯作业,却没有结合岗位职责来确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致使一些人员感觉不到压力,工作缺乏责任心。 每年各类活动开展得比较多,但实际上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些年,一个活动接一个活动,次次有组织,回回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形式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是分散了大家的精力,没有把基础的安全工作落实好,没有把存在的隐患解决掉。结果是活动年年搞、问题回回提,隐患却经常在。如:习惯性违章问题至今还时有发生。 2.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够。现有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已相对齐全,但真正掌握、理解并合理运用的人员却很少。如:作业许可票的填写是一项标准化、程序化的工作,但每次检查作业许可票时总能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究其根源,是人员认识不足,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

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房山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日期:2006-08-08 为加强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3年市政府令第124号,以下简称《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以下简称《补偿规则》)、《<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宅基地面积的认定 (一)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二)1982年以后划定的宅基地,按0.3亩(折合200平方米)计算,山区人多地少的乡镇不足0.25亩的按0.25亩(折合167平方米)计算。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由乡镇政府认定并出具证明,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的标准认定;超出0.4亩的部分,可以按拆迁范围内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5%予以补偿;不足0.4亩的,按实际面积补偿。 (三)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对于因拆迁需要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有新批宅基地条件的乡镇,新批宅基地少于控制标准部分可按届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确定 (一)按照《补偿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计算公式,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幅度,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区政府规定的幅度内根据被拆迁房屋宅基地实际情况评估确定。结合我区情况,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确定为每平方米500元、户均安置面积确定为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面积确定为0.3亩。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谆Ь?仓妹婊?户均宅基地面积" (二)以房屋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计算拆迁补偿时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为定向安置房屋价。 三、合法房屋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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