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无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传:

联系电话:传真:

保理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传:

联系电话: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贵公司及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与解释:

一、保理商:即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在本合同中指“甲方”。

二、保理申请人:即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人,是商务合同之卖方(或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在本合同中指“乙方”。

三、买方:即商务合同之买方(或债务人、接受服务方、付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合法单位。

四、商务合同:是乙方与买方签订的并约定采用赊销等信用销售方式进行的商品销售或服务合同。

五、应收账款:指商务合同买卖双方在真实贸易的基础上,卖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形成的对买方的合法债权,以及与该债权相关的权利和利益。

六、单据:指基于乙方与买方之间的商务合同,并为履行该商务合同之目的,表明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本合同项下保理服务的办理条件的各种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商业发票(如增值税发票)、发货凭证、验货凭证以及其他在履行商务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应收账款证明。

七、商业发票:在应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交易项下,即指增值税发票。无增值税发票的交易项下,则是指其它符合行业惯例或买卖双方交易习惯的商业发票。

八、保理融资:指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在约定转让并经甲方核准的应收账款净额内,在应收账款到期前为乙方提供融资的行为,融资方式是指贷款方式及其他融资方式。其他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贸易融资(信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和进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回购、担保(包括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

九、应收账款净额:指乙方依商务合同约定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以及单独计价且商务合同中以满足服务为条件的服务性收费等或有事项后的款项净额。

十、贸易争议:指商务合同买方与乙方之间因货物、发票或其他任何商务合同相关事由出现争议而造成商务合同买方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提出的抗辩、反索或抵销或类似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方对于应收账款主张权利而引起的抗辩)。贸易争议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参与贸易争议的处理,也不对其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商务合同买方信用风险:在本合同中,仅指商务合同买方由于自身财务状况原因,未按期足额偿付商务合同债务,使应收账款债权未完全或部分实现的风险。

十二、商务合同交易风险:指商务合同买方与乙方就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合法性及/或有效性及/或乙方履行商务合同等事项发生贸易争议或主张其他形式抗辩,致使甲方获得转让的应收账款存在瑕疵或其他障碍而使甲方所受让应收账款债权未完全或部分实现的风险。乙方对所转让的应收账款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担商务合同交易风险。如发生商务合同交易风险,甲方有权向乙方就未受偿应收账款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追索。

在本合同项下,凡是非由于商务合同买方信用风险导致的甲方应收账款未完全或部分实现,即视为商务合同交易风险。

十三、国内无追索权明保理业务:是指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受让其与买方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由甲方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等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在约定期限内即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买方,所转让的应收账款的商务合同买方信用风险由甲方承担。

十四、追索权:分为对乙方的追索权和对商务合同买方的追索权。

对乙方的追索权,是指因商务合同项下发生贸易争议/交易纠纷或商务合同买方信用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即出现商务合同交易风险)而导致买方拒绝付款或拖延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追索权。本合同所称无追索权,并非指甲方对乙方完全无追索权,仅指甲方在受让应收账款债权后,因商务合同买方信用风险导致买方未付款或未足额付款时,甲方无权向乙方行使追索权。

对商务合同买方的追索权,是指甲方在受让应收账款后,作为权利人,在买方未按商务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时,对买方的追索权。

在任何时候,甲方是否行使其中一种追索权并不影响其对另一种追索权的行使。

十五、应收账款回购:指乙方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三款的情形下从甲方处购回买方未支付的应收账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与该应收账款有关的权利亦同时转让回乙方。

十六、保理特户:是指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专门用于存放应收账款款项的账户,账号

为:。

十七、商务合同付款日:指依据乙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务合同的约定,买方向乙方支付款项的特定日期。

十八、应收账款账期,是指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商务合同或发票上所载明的赊销期。

十九、保理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商务合同付款日加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的期间。若商务合同无明确的应收账款付款日期,而是约定付款条件,则保理期间的届至日以经乙方承诺并经甲方认可的截止日为准。

二十、宽限期:指甲方可以容忍的应收账款付款到期日(即商务合同付款日)的延迟期间。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为应收账款付款到期之日起个工作日。

二十一、融资期限:指甲方向乙方发放融资款项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融资届满日的期间。融资期限根据融资日距应收账款付款日的期限加宽限期合理确定。本合同所约定的融资期限不得超过保理期间。

二十二、融资逾期:指本合同约定的融资期限届满,买方仍未足额付款时,即为融资逾期。

二十三、国内保理费用:指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保理服务而向乙方收取的保理手续费。保理手续费指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而向乙方收取的费用。

二十四、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指甲方和乙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告知商务合同买方的行为。二十五、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银行的营业日,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某个提款、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二条应收账款净额

一、根据乙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务合同(见附件商务合同清单),乙方向甲方申请叙作本合同项下保理业务。

二、本合同所转让的商务合同应收账款净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亿仟佰拾万仟元整。

第三条融资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项下融资可采用以下方式:

一、贷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编号为的《》(合同名称)

(一)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资信情况向乙方发放最高不超过应收账款净额

%的融资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亿仟佰拾万仟元整。融资起始日期以甲

方实际融资发放日为准,融资届满日至年月日止。

(二)融资利率为,以融资款为基数按实际融资天数计收,双方协商采取下述第种方式计收融资利息:

(壹)预收方式,指甲方在发放保理融资款时直接从保理融资金额中预先扣收预计的融资利息。采用预收方式时,可根据甲方预计保理融资天数与实际融资天数的差异,对预收的利息进行多退少补。

(贰)实收方式,指保理融资利息在保理融资到期时一并收取。采用实收方式时,若收款金额不足以偿还保理融资本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补足。

逾期利率为融资利率上浮%。对乙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复利。

二、其他融资方式:

甲方可根据乙方申请在最高不超过应收账款净额的 %内向乙方提供其他融资方式,具体融资方式为:,融资款的发放及计息方式由双方另行签订编号为的《》(合同名称)进行约定。

第四条国内保理费用

除融资需要向甲方支付融资利息、逾期利息之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如下国内保理费用,甲方有权在融资款发放时一并扣收,也有权在收到买方付款时直接扣收。

一、保理手续费

本合同保理手续费按以下第方式计收:

(壹)根据应收账款商业发票金额的%收取。

(贰)根据应收账款净额的%收取。

二、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融资利息及本条约定的国内保理费用为乙方应承担的费用,若甲方在发放融资款时一并扣除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的行为。在贷款方式下甲方向乙方发放的融资款仍应以本合同本三条约定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其他融资方式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款仍应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融资金额为准。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同意并无条件接受该条款约定。

三、融资款发放日即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日,自融资款发放给乙方起,商务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对商务合同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即转让给甲方。

第五条融资款发放先决条件

乙方满足甲方要求的下列各项放款先决条件后,甲方向乙方发放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融资款: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合法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及其他公司文件;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或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财务文件;如果存在抵押/质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办理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妥善办理,有关权属证明文件、登记证明文件等的正本已按照甲方要求交给甲方收存;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为实现应收账款转让所必须的单据及凭证、应收账款附属权利的所有权单据及凭证以及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相关的单据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单据及凭证:

(一)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商务合同及商业发票;

(三)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已到达商务合同买方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回执、《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已寄送的公证材料或证明商务合同买方已签收的邮寄文件、经甲方认可并符合行业惯例的可以证明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已到达商务合同买方的其他材料;

(四)表明卖方已经履行交易商务合同项下约定义务并已获得应收账款请求权的材料;

(五)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甲方要求的其他放款条件。

上述放款先决条件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降低或放弃部分放款先决条件,乙方或担保人不得以该条件作为抗辩甲方的事由。

第六条应收账款转让通知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甲乙双方作为共同通知方通知商务合同买方,并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已到达商务合同买方的证明材料交甲方收执。

第七条应收账款归还

一、甲方在收到商务合同买方付款并扣除以下款项及费用后立即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1)甲方向乙方发放的融资款;

(2)甲方未获得支付的融资利息(含逾期利息及复利);

(3)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未获得支付的国内保理费用。

二、商务合同买方错误支付情形下信托关系的建立

如商务合同买方未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而直接向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付款的情形下,则甲乙之间立即建立起信托关系,甲方为委托人及受益人,乙方为无报酬之受托人。本信托之日的在于确保甲方所受让应收账款债权的顺利回收。

一旦乙方收到自买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支付的应收账款款项,则该资金或票据自动成为甲方财产。乙方应在同一银行工作日(最迟不得迟于第二个银行工作日)将有关资金转付给甲方或将相应票据背书转让/兑现后将变现资金交付给甲方。在该资金未划转给甲方前,或乙方将票据背书转让/兑付后将变现资金交付给甲方前,乙方作为受托人受甲方之托暂时持有该资金或票据,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相关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信托财产在转付甲方之前或甲方未扣收相应款项之前,因乙方被申请破产、第三人主张权利或受到司法强制措施等影响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积极实现信托财产权利。

因乙方未尽到受托人职责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就损失金额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乙方未将信托财产及时划转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对未付金额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向乙方计收违约金。

本条未明确约定的其他信托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规定处理。

三、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与乙方定期核对账目。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对账单后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对账单准确无误。

第八条回购与追索

一、乙方对甲方因商务合同买方信用风险而未受偿的应收账款债权不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予以回购,亦不得向乙方进行追索。

二、乙方对甲方由于商务合同交易风险而未及时足额受偿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回购责任。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回购应收账款通知书》,要求乙方立即回购

全部未偿付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或依法对乙方进行追索:

(1)乙方与商务合同买方发生贸易争议或乙方所提供的商务合同及其他资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发生其他任何商务合同交易风险的情形;

(2)商务合同买方已将应收账款金额支付给乙方,但乙方未全额转付给甲方;

(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的违约情形;

(4)因任何原因导致本保理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根据本条第二款发出的《回购应收账款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回购商务合同买方未付应收账款,回购金额计算方式为:甲方融资款+甲方未获得支付的融资利息(含逾期利息及复利)+甲方未获得支付的国内保理费用+甲方实际发生的追索费用;回购金额以《回购应收账款通知书》载明的为准,乙方放弃任何抗辩和异议。

四、乙方应将回购款项付至甲方保理特户。超过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期限而乙方仍未回购的,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在甲方及甲方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

五、即使甲方未出具《回购应收账款通知书》,当出现本条第二款约定情形时,甲方亦有权直接对乙方行使追索权,即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扣划乙方在甲方及甲方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户资金、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向乙方进行追索(追索金额与乙方应回购款项相同)。

六、乙方完成应收账款回购后,甲方将对商务合同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转回至乙方。

七、本条约定并不影响甲方作为应收账款权利人向商务合同买方主张应收账款支付的权利。

第九条担保

一、下列合同为本合同项下融资的担保合同:

(一)编号的《》(合同名称),担保方式为

,担保人为。

(二)编号的《》(合同名称),担保方式为

,担保人为。

(三)编号的《》(合同名称),担保方式为

,担保人为。

二、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签署生效/担保手续办妥前,甲方有权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发放融资

等各项义务。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合法单位,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理业务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若乙方有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不存在任何对甲方的欺诈、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对乙方及/或买方及/或基础交易作出错误或不完整的判断的情形。

四、除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以外,乙方的资产上不存在任何的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债务负担,也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破产程序。

五、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叙作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的下列事件:

(一)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和破产案件;

(三)乙方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四)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情况。

六、本合同中所转让的应收账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商品交易真实、合法、有效,买卖双方资信良好,属双方正常经营往来;

(二)商务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清晰;

(三)任何时候,商务合同不存在任何欺诈、贸易争议、瑕疵或纠纷;

(四)任何时候,商务合同不允许卖方(乙方)与买方(付款人)进行债权抵销、损害甲方利益的分期付款、买方在收到货款前保留对货物的控制权等条款;

(五)任何时候,商务合同属可以转让的合同,不存在任何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条款;

(六)在本保理合同签订时,应收账款并未逾期;

(七)卖方对申请应收账款融资的债权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无权利瑕疵;

(八)应收账款账期一般不超过180天(含),最长不得超过360天(含)。

七、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及其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或投资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若上述事项足以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八、商务合同项下的商业活动在乙方的正常经营范围内。

九、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并代表了真实的货物销售/商业服务的贸易背景。

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与商务合同的买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其他贸易争议或经济纠纷,乙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乙方作为现实未结清的债务人的债务或者或有负债。且今后双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事件均不影响本合同相关债务的履行。

十一、无条件向甲方转让与本合同有关的商务合同项下每笔应收账款,包括与该应收账款有关并可向商务合同买方收取利息和其他费用等的权利。

十二、所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在转让给甲方后无权再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转让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任何(包括法定或约定的)限制,除甲方外未向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未被且将不会被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且不会被甲方以外的任何当事人设定为信托财产;应收账款将不会遭至抵销、反诉、赔偿损失、对销账目、留置或作其他扣减等。

十三、商务合同项下的货物未被且将不会被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且不会被设定为除甲方以外任何当事人的信托财产,未被且将不会被任何当事人予以留置、扣押、查封,未被其他任何当事人在与乙方的合同中对该货物约定所有权保留。

十四、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应在发生日起5日内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要求落实好本合同项下甲方债权保障措施:

(一)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或可能导致违约的事件;

(二)任何与乙方有关的诉讼、仲裁;

(三)与商务合同买方或者其他任何第三人所发生的股权结构变更、公司重组;

(四)与其他债权人开始任何债务重整的谈判;

(五)经营中的重大变动或变化。

十五、商务合同买方与乙方如存在关联关系,则应当及时并如实向甲方说明。此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附属机构关系、控股与被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参股与被参股、或属同一集团成员,或受同一公司/同一人/同一管理层/同一集团的控制或管理。

十六、乙方保证遵守与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定的相关规定或规则。

十七、本合同签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商务合同作出任何形式的变更或解除。十八、当甲方向商务合同买方行使追索权时,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一切足以证明债权的材料;当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商务合同买方采取诉讼和其他合法强制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九、无论是否在本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受让乙方的应收账款而被债务人或第三人追索,乙方同意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涉及应收账款的任何单据和文件。

二、甲方享有与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款权、再转让权、追索权、抗辩权以及对商务合同买方可能拒收或退回的货物的处分权等。

三、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追索权。

四、乙方对本合同违约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及甲方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收相应款项。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融资款。

二、协助甲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各项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四、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实现应收账款的转让、催收等事项。

五、当甲方向商务合同的买方行使追索权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促使甲方受让债权的实现。

六、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无条件全额回购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构成违约:

(一)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所作的任一保证和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任何一项义务;

(三)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

(二)停止发放融资款;

(三)解除合同;

(四)要求乙方回购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

(五)从乙方在甲方及甲方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户扣收所欠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款、融资利息、逾期利息、国内保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六)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以及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单方修改本合同。

三、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一)出现足以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违约情形;

(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三)国内法律出现重大变化,对本合同项下的保理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以至难以继续履行;(四)其他不可抗力情形。

四、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部分条款的无效而受影响,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和履

行。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以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贰)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在争议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六条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诉讼(仲裁)文书送达

一、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封面记载的地址、电传号或其他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毫不迟延地以任何快捷方式通知对方。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的,合同另一方按未通知前的联系方法送达文件、通讯和通知,一切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

三、任何文件、通讯和通知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视为送达日;(二)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三)专人送达,以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甲方以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的方式发送通知的,以公告发布之日视为送达日。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任何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约定,双方的单位公章、办公室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收发章及甲方的信贷业务专用章等均是双方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的有效印章。乙方单位所有工作人员是文件往来、通讯和通知的有权签收人。

五、乙方确认下列地址和方式作为本合同项下所涉债务/担保的催收和诉讼(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支付令、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诉讼或仲裁审理以及执行阶段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

1、收件人:;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指定代收人(如有请填写): ;详细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3、确认同意以下列现代通讯方式送达:

□传真接收,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手机短信,接收号码。

上述法律文书以经确认同意的任一方式送达到上述任一地址,均视为送达(指定代收人送达视为本人送达)。如上述送达地址和方式有变更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兴业银行并重新确认送达地址和方式,如未及时通知的,视为未变更,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因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不准确、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本人或者指定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仲裁)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七条其他事项

一、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给予乙方及买方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二、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三、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签订相关合同等),或将本合同项下融资划归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甲方的上述行为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四、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对本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

五、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公证与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一、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二、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乙方未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实现债权的情形时,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

年月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年月日

编号为:的《国内无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附件

《商务合同清单》

甲方(单位印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常用)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本合同甲方与债务人订立了销售合同,甲方拟向乙方转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交易债权,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第 1 条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或语境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款所述的含义: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 “销售合同”指以甲方为卖方、以乙方所接受的债务人为买方所签订的《销售 合同》或其他合同(合同编号:),包括其 补充协议和构成销售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 “原债权人”指甲方,同时也是销售合同的卖方; “债务人”指销售合同的买方;可以叙做本合同项下交易债权转让的交易债 权的债务人应经乙方按其内部要求进行逐笔审核并确认同意;但 是,如果销售合同项下还存在买方(主债务人)之外的其他当事 方(与买方全部或部分连带地)对卖方负有付款义务/担保义务, 则在本合同相关条款(例如关于债务人付款的规定等)中该等当 事方(下称“次债务人”)应被视同为债务人; “转让日”指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约定的应收账款转让日期; “转让后续期”指在转让日起至乙方作为债权人已得到全部交易债权的清偿之 日止的期间; “预计到期日”就任何一笔应收账款而言,指甲方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和相关项目 进度,合理预计其将有权向债务人收取该笔应收账款的日期;该 等日期列示于本合同之附件; 第二章转让标的 第 2 条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兹此同意将其作为原债权人而在销售合同项下就截止于转让日(含该日)尚未到期的全部应收账款本金余额及其自转让日起(含该日)产生的全部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定金、担保金、保险金、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应付费用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在本合同中称“交易债权”),自转让日起(含该日)移转于乙方享有(在本合同中称“转让”)。 本条前款所定义的“交易债权”除含该款所述的款项及费用的全部债权之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原债权人在销售合同项下现时及以后所享有的以下全部权利和利益(如有):(1)向债务人直接收取交易债权项下应收款项,以及自行受领债务人的偿付,并作为上述款项最终的所有权人而保留所收得的应收账款; (2)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措施, 要求债务人支付款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要求

保理合同范本

篇一:保理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平银()保理字()第()号 □额度内额度合同编号: 平银()字()第( )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保理商):平安银行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需求,就甲方与商务合同买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向乙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合同。 本合同项下保理业务为: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类□非融资类)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保理: 本合同所称的保理是指乙方通过与甲方协商受让甲方与买方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取得对买方收款的权利。 2.保理额度: 指在乙方核准的额度有效期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理业务的限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只要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余额不超过该额度,乙方连续的、循环的为甲方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业务;但在甲方每次申请提取额度时,乙方将另行考虑甲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通过对买方资信状况的严格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甲方提出的申请;如同意,该次提取计算在保理额度内。 3.买方: 指与甲方签订商务合同的另一方。 4.商务合同: 指甲方与各买方签订的由甲方向买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各项合同或协议的统称,或根据上下文义,指其中的任何一份合同或协议。 5.应收账款: 指甲方与商务合同的买方之间的交易因采用赊销方式而产生的买方尚未清偿的债权。其具体计算方法是甲方根据商务合同的约定应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销售折扣等后的款项净额。 6.正常回收期: 指商务合同规定的应收账款的支付期限。 7.完整转让: 指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和商务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将在已核准的保理额度范围内收购甲方在商务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或部分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全部权利。

工商银行个人借款合同示范文本

工商银行个人借款合同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商银行个人借款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 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 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 (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 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 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号和 _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 (二)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 (三)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

银行国内池保理业务协议(可编辑)

银行国内池保理业务协议(可编辑) 精选资料国内池保理业务协议(有追索权)编号:年字第号应收账款受让方:ⅩⅩ银行(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法定地址:应收账款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鉴于乙方根据业务需求就其在相关商务合同项下对商务合同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向甲方申请融资业务即乙方将其对商务合同买方享有的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甲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约定的融资额受让该债权。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服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订立本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应收账款受让方:在本协议中即指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应收账款转让方:即为商务合同卖方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人()商务合同买方:应收账款付款人商务合同债务人()国内池保理业务:在本协议指有追索权国内池保理业务即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收账款受让方根据拟受让的多笔未到期应收账款情况向应收账款转让方一次性支付一定比例的对价款(收购款)然后作为债权人通过一定方式向商务合同买方催还欠款遇买方到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期付款时可向应收账款转让方追索回我行融资款项及相关逾期支付违约金费用的一项国内保理业务。 该等一次性受让的多笔未到期应收账款形成应收账款池在特定条

件下乙方可申请新的应收账款置换应收账款池内的应收账款或申请转让新的应收账款入池并以此获取甲方新的收购款。 根据是否通知买方可分为有追索权公开型保理和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 ()交易凭证:系指为履行本协议并基于商务合同表明乙方已经履行商务合同项下约定义务、其与商务合同买方债权债务关系已成立、乙方已获得应收账款债权请求权、应收账款付款日期或付款条件已确定并适合办理融资的交易记录及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商业发票(如增值税发票)、发货单据、验货凭证以及其他在执行商务合同中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权利证明。 ()商务合同:指乙方为商务合同卖方供应商服务提供方与商务合同买方签订的、以商品交易及或服务交易为目的、以赊销为结算方式的交易合同并且为本国内保理协议签订日之前已合法、有效成立的不存在争议的、清洁的合同。 ()商业发票:在有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即指增值税发票无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是指商务合同项下乙方为表明商务合同应收账款金额而出具给商务合同买方的一份债权凭证。 ()应收账款:用商业发票表示的根据商务合同应由商务合同买方支付给乙方但尚未支付的销售货款服务价款。 本协议中所转让的应收账款应满足下列条件:.甲方同意受让.在正常商务往来业务中产生且属乙方所有.未过期、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签订国内保理协议时剩余付款期(含宽限期)

保理合同示范文本(无追索权)

编 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 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 下载 保理合同示范文本(无追索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还款保证额度的性质:可循环/不可循环 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金额: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性质:可循环/不可循环 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届满日:年月曰 应收账款融资额度的最晚使用日:无/有且为年月曰 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无/ 有且为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方式处理: 提交本合同载明的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在,按照仲裁申请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 本合同在省市区签订 标准条款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的下列词汇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保理:指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并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还款保证中全部或部分服务的经营活动。 无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在应收账款到期,无商业纠纷且无法从买方处收回时,不能向卖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公开保理:指应收账款转让时,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买方的保理类型。 隐蔽保理:指应收账款转让时,未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买方的保理类型。 直接回款保理:指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间接回款保理:指不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基础交易合同:指卖方与买方签订的据以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其全部补充或修改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一章定义 (2) 第二章国内保理业务的申请与确认 (2) 第三章保理融资金额、用途、期限和利率 (3) 第四章融资款项的发放 (4) 第五章融资款项的回收 (5) 第六章销货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6) 第七章违约事件与处理 (9) 第八章应收账款的回购 (9) □第九章担保 (10) 第十章情势变更 (11) 第十一章协议变更 (12) 第十二章抵销、转让和权利放弃 (12)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2) 第十四章其它 (13)

本《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销货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称“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销货方”采用赊销方式向“购货方”(定义见下文)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已与“购货方”签订了“商务合同”(定义见下文),“销货方”拟将“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定义见下文)转让给“银行”。 2.经“销货方”向“银行”申请,“银行”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为“销货方”办理“国内保理业务(无追索权)”(定义见下文)。 3.□“银行”在此授权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_________(分支机构名称)负责“本合同”项下与“国内保理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_________(分支机构名称)为“本合同”项下“国内保理业务”的提供、款项收取、监督、管理所作出的一切行为均视为“银行”的行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中凡标有“□”之处,选择的请打“√”,不选择的请打“×”。

2019年国内商业保理合同(示范文本)

国内商业保理合同 (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合同编号:特别条款

标准条款 一、定义 1.1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的下列词汇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保理:指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并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 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还款保证中全部或部分服务的经营活动。 1.1.2有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在应收账款到期,且无法从买方处收回时, 可以向卖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1.1.3公开保理:指应收账款转让时,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买方的保理 类型。 1.1.4隐蔽保理:指应收账款转让时,未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买方的保 理类型。 1.1.5直接回款保理:指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1.1.6间接回款保理:指不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的保理类 型。

1.1.7基础交易合同:指卖方与买方签订的据以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其全 部补充或修改文件。 1.1.8应收账款:指基于基础交易合同而形成的,卖方对买方的以人民币形 式表现与支付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 1.1.9已受让应收账款:指卖方向保理商申请转让且保理商已同意受让的应 收账款。 1.1.10应收账款到期日:指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应收账 款的日期,具体以《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暨确认书》载明的日期为准。 1.1.11宽限期:指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届满后,一个不按照应 收账款已到期处理的延长期限。 1.1.12商业纠纷:指卖方与买方之间存在的有关应收账款的任何异议,包括 买方拒绝接受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货物、服务、出租资产或发票,或 对应收账款提出(包括由于第三方对应收账款主张权利而引起)扣减、抗辩、抵销或反索赔。 1.1.13应收账款融资:指在已受让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前,保理商向卖方支付 保理首付款的行为。 1.1.14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指本合同项下保理商为卖方核定的融资额度。根 据本合同特别条款的约定,应收账款融资额度可以是可循环额度或不 可循环额度。 1.1.15保理转让款:指保理商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应支付给卖方的应收账款转 让对价。 1.1.16保理首付款:指保理商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在已受让应收账款到期日 之前,按照一定比例向卖方预先支付的保理转让款。 1.1.17保理余款:指扣除保理首付款,保理商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应支付的保 理转让款的余款。 1.1.18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指因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向保理商首次申 请应收账款融资,保理商额外收取的额度占用费用。 1.1.19保理手续费:指保理商因按照约定调查和核准额度、受让应收账款、 处理各项单据,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全部或 部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1.1.20保理首付款使用费:指保理商因支付保理首付款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用。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模板(2020版)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模板 Model loan contract template of commercial bank (协议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13133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模板(2020 版) 说明:以下协议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约束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同时也为日后双方的分歧,提供有力的文字性依据,可用于电子存档或 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模板一 借款人: 地址: 电话: 贷款人: 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人民币。 1.2额(大写金

额) .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 . 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 第二条利息及计息方法 2.1月利率:。 2.2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 调整。 2.3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 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 款日开始计算。 2.5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 20 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 3.1借款人在第 1.3 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 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 3 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

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新版)

合同协议模板 附件2: 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参考文本) 编号: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传真: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住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传真: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鉴于: 甲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并向乙方申请获得乙方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在本合同及本业务所用文件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乙方作为保理商,在甲方将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 给乙方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该等服务包括信用风险担保、保理预付款、应收账款管理。所谓无追索权是指,在乙方为买方核定的信用风险担保额度内,对于经乙方核准的应收账款,在该等核准应收账款因买方信用风险不能回收时,乙方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如乙方就已受核准的单笔应收账款已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乙方对该等保理预付款不向甲方追索。但是,若已受核准的单笔应收账款发生争议导致买方未及时足额向乙方付款,则乙方无担保付款责任,若乙方已就该笔应收账款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则乙方有权无条件向甲方进行追索。 2、商务合同:是指产生应收账款的、由甲方与买方签订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 3、买方:指商务合同中购买甲方的货物或服务并负有支付价款义务的一方当事 人。 4、应收账款债权:简称应收账款,指因甲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 而产生的甲方对买方和/或第三方的合法、有效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的从债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 5、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为其核定的乙方可向其提供 保理预付款的最高限额,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在该额度内向甲方提供保理预付款。 6、保理预付款:指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对经其审查同意给予保理预付款的已受 让合格应收账款,依本合同约定按照一定比例在该等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向甲方提前支付的一定价款。 7、保理预付款比例:指乙方就已受让的单笔合格应收账款同意向甲方支付的保 理预付款金额与该笔应收账款金额之比。 8、保理预付款利息:指因乙方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而向甲方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9、商业发票:是指甲方发送给买方的载明应收账款金额和到期日,并要求其到 期付款的书面通知。 10、应收账款管理: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关于应收 账款的各种分类信息、汇总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协助甲方管理应收账款的行为。除非甲方另行支付费用、并经乙方的书面同意,或乙方依自身决定向买方进行催收,应收账款的管理不包括任何形式的向买方所做的催收。11、间接付款:指对于已转让给乙方的任何应收账款,买方未向乙方指定或认可 的账户付款的情形。 12、争议:指信用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导致乙方受让的应收账款不能按时完全或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第1 页共13 页

甲方: 住所(地址): 负责人: 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办理_______ [有 追索权/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有关用语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 1.1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在约 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1.2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乙方将其因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 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相关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若购货方因 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甲方无权向乙方追索未偿融资款; 1.3购销或服务合同:指乙方与购货方签订的产生本合同项下所对应应收账款的合同; 1.4应收账款:指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其与购货方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 1.5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指发票金额扣除乙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1.6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金额; 1.7 结息日:对一次性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甲方融资发放日;按月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 每月的第20日;按季计收利息的,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1.8保理余款:指甲方实际收回的应收账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例文2篇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例文2篇 Example of loan contract model of commercial bank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例文2篇 前言: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本文档根据借款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通用版) 2、篇章2:银行借款合同范文 篇章1: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通用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 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 币种:人民币。 1.2 额(大写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 第二条利息及计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

民生银行保理服务合同

民生银行保理服务合同 保理服务合同 甲方声明 甲方在此声明如下: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及乙方签署人的授权权限,甲方已谨慎地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已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说明与解释。甲方确认其对本合同条款和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对此充分理解。 甲方,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 本《保理服务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 ]日在 [ ]订立。合同编号:第[ ]号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账号: 民生银行 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络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信箱:

乙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邮编: 负责人: 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络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信箱: 2 前言 兹因甲、乙双方合意订立本合同~由乙方或乙方所洽定之保理商为甲方共同提供保理服务~负责处理甲方针对其特定买方之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并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保理商:以下统称丙方~丙方系指与乙方有合作或契约关系~且同意就甲方对于特定买方之应收账款~于该特定买方所在区域提供保理服务之公司。 具体丙方之明细详载于保理额度通知书。 ,二,买方:以下统称丁方~丁方系指依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其他种类之基础合同承担付款义务之人。具体丁方之明细详载于保理额度通知书。 ,三,保理额度通知书:以下称额度通知书。额度通知书系指乙方依甲方提供之资料~针对甲方对于具体丁方之应收账款~同意依该文件所载条件履行本 合同义务之书面文件,额度通知书为本合同权利义务发生之基础~同时亦 为本合同之特约条款~其上所载条款比本合同条款具有优先效力。甲方在确认额度通知书各项条件后~如欲变更任何条件均须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

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 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传真: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传真: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鉴于: 甲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并向乙方申请获得乙方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本

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在本合同及本业务所用文件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乙方作为保理商,在甲方将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该等服务包括信用风险担保、保理预付款、应收账款管理。所谓无追索权是指,在乙方为买方核定的信用风险担保额度内,对于经乙方核准的应收账款,在该等核准应收账款因买方信用风险不能回收时,乙方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如乙方就已受核准的单笔应收账款已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乙方对该等保理预付款不向甲方追索。但是,若已受核准的单笔应收账款发生争议导致买方未及时足额向乙方付款,则乙方无担保付款责任,若乙方已就该笔应收账款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则乙方有权无条件向甲方进行追索。 2、商务合同:是指产生应收账款的、由甲方与买方签订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 3、买方:指商务合同中购买甲方的货物或服务并负有支付价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4、应收账款债权:简称应收账款,指因甲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对买方和/或第三方的合法、有效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的从债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 5、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为其核定的乙方可向其提

(完整)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池保理版)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池保理版) 合同编号: 甲方:(保理商): 乙方(): 签署日期: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要素部分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一般条款 鉴于: 1.乙方已经或将不时向买方以信用方式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以下统称 销售货物和/或提供服务和/或出租资产为“交易”),并已经或将不时与买方签订《货物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租赁合同》(以下统称该合同及其任何补充或修改文件为《交易合同》)并由此形成《交易合同》项下对买方的应收账款; 2.乙方愿意将《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 3.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并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等国 内保理服务。 4.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一)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要求其回购相应的应收账款。 (二)隐蔽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应收账款转让事实暂不通知债务人,但甲方保留在一定条件下通知或要求乙方通知债务人的权利。(三)国内保理池融资:是指根据乙方与买方的交易和结算特点,甲方对乙方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债权实行动态余额管理,在保理融资可支付额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的一笔或多笔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在应收账款池中的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和授信余额之间的关系满足计算公式: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授信敞口时,甲方应乙方申请,在受让应收账款时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行为。预付的转让价款金额可能等于融资本金金额,也可能小于融资本金金额。保理融资的期限可以超过具体每笔应收账款的期限。 1.折扣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时,从本金中扣除相应的折扣后再支付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折扣=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折让期。 2.比例预付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在受让应收账款时按本金金额向乙方预付转让价款,并在收回本金时收取相应利息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融资比例;利息=本金金额×利率×融资期限。 3.保理融资最高额度:指甲方核定的可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款的最高限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乙方可以就多笔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保理融资,甲方将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对买方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 4.保理融资款核定额:指甲方受让且同意给予提供保理融资的每笔合格应收账款金额乘以保理融资款比例所得之积,是乙方在该笔合格应收账款项下可支用的保理融资款上限。

商业银行人民币的借款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099 商业银行人民币的借款合同 (官方版)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or the law within the contract perio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协议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商业银行人民币的借款合同(官方版)说明:该协议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在协议期限内按照协议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借款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

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建设银行国内无追索权保理合同

建设银行国内无追索权保理合同 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参考文本) 编号: 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传真: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住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传真: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鉴于: 甲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 提供服务,并向乙方申请获得乙方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在本合同及本业务所用文件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乙方作为保理商,在甲方将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该等服务包括信用风险担保、保理预付款、应收账款管理。所谓无追索权是指,在乙方为买方核定的信用风险担保额度内,对于经乙方核准的应收账款,在该等核准应收账款因买方信用风险不能回收时,乙方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如乙方就已受核准的单笔应收账款已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乙方对该等保理预付款不向甲方追索。但是,若已受核准的单笔应收账款发生争议导致买方未及时足额向乙方付款,则乙方无担保付款责任,若乙方已就该笔应收账款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则乙方有权无条件向甲方

进行追索。 2、商务合同:是指产生应收账款的、由甲方与买方签订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 3 、买方:指商务合同中购买甲方的货物或服务并负有支付价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4、应收账款债权:简称应收账款,指因甲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对买方和/或第三方的合法、有效债权以及 其他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权相关的其他权益。 债权的从债权以及与主债 5、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为其核定的乙方可向其提供保理预付款的最高限额,乙方可根据甲方申 请在该额度内 向甲方提供保理预付款。 6、保理预付款:指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对经其审查同意给予保理预付款的已受让合格应收账款,依本合同约定按照一定比例在该等应收 账款到期日前向甲方提前支付的一定价款。 7、保理预付款比例:指乙方就已受让的单笔合格应收账款同意向甲方支付的保理预付款金额与该笔应收账款金额之比。 8、保理预付款利息:指因乙方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而向甲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商业发票:是指甲方发送给买方的载明应收账款金额和到期日,并要求其到期付款的书面通知。 10、应收账款管理: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各种分类信息、汇总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协助甲方管理应收账款的行为。除非甲方另行支付费用、并经乙方的书面同意,或乙方依自身决定向买方进行催收,应收账款的管理不包括任何形式的向买方所做的催收。 11、间接付款:指对于已转让给乙方的任何应收账款,买方未向乙方指定或认可的账户付款的情形。 12、争议:指信用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导致乙方受让的应收账款不能按时完全或部分足额回收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因对甲方在商务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提出异议而拒绝接受货物/ 服务或发票,或对有关应收账款提出抗辩、拒绝全额或部分付款、反追索或抵销等主张;第三人对应收账款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13、发货:是指甲方依照商务合同中的约定或以通常的方式将货物交付运输或者向买方提供服务。 14、信用风险担保额度:是指为本合同项下保理业务之目的,乙方对特定买方的资信进行评估后为其核定的乙方承担信用风险担保责任 的最高限额。 15、合格应收账款:指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条件的应收账款。对于合格应收账款,乙方可以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保理预付款或/及信 用风险担保。 16、不合格应收账款:指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条件的应收账款,或/ 及按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反转让的任何应收账款(无论该 等被反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否曾被认定为合格应收账款或受核准应收账款)。 17、受核准应收账款:是指甲方针对特定买方产生的、已转让给乙方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收账款:(1 )合格的应收账款; (2)在乙方为该买方核准的信用风险担保额度之内(对于有多笔合格应收账款的买方,其中某一笔合格应收账款是否在信用风险担保额度 之内应按照甲方出具的商业发票记载的合格应收账款到期日的先后顺序确定);(3)就该等应收账款甲方未违反在 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与承诺及其他相关约定。 18、未受核准应收账款:是指甲方针对特定买方产生的、已转让给乙方的,但不符合受核准应收账款条件的应收账款。 19、信用风险担保:也称担保付款,是指在信用风险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于经乙方核准的应收账款,特定买方因信用风险的原因未能向甲方足额付款的,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履行担保付款的责任。 20、信用风险:仅指因买方破产、倒闭、无支付能力或恶意拖欠所导致的买方未能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后90 天内足额付款。所谓恶意拖欠,是指买方在应收账款到期日的90 天内未足额付款、也未提出争议的情形。 21、应收账款回购:也称应收账款反转让,指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情形时,甲方有义务以回购价款无条件向乙方购回其已转让给乙方的应收账款。在甲方对乙方的回购义务履行完毕后,乙方将已受让的应收账款转回给甲方。

国内保理业务规定合同(池保理版)

国内保理业务规定合同 (池保理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池保理版) 合同编号: 甲方:(保理商): 乙方(): 签署日期: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要素部分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一般条款

鉴于: 1.乙方已经或将不时向买方以信用方式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以下 统称销售货物和/或提供服务和/或出租资产为“交易”),并已经或将不时与买方签订《货物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或《租赁合同》(以下统称该合同及其任何补充或修改文件为《交易合同》)并由此形成《交易合同》项下对买方的应收账款; 2.乙方愿意将《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 3.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并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 等国内保理服务。 4.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一)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要求其回购相应的应收账款。 (二)隐蔽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保理服务后,应收账款转让事实暂不通知债务人,但甲方保留在一定条件下通知或要求乙方通知债务人的权利。 (三)国内保理池融资:是指根据乙方与买方的交易和结算特点,甲方对乙方转让的合格应收账款债权实行动态余额管理,在保理融资可支付额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的一笔或多笔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在应收账款池中的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和授信余额之间的关系满足计算公式:有效应收账款余额*保理融资款比例≥授信敞口时,甲方应乙方申请,在受让应收账款时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的行为。预付的转让价款金额可能等于融资本金金额,也可能小于融资本金金额。保理融资的期限可以超过具体每笔应收账款的期限。 1.折扣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向乙方预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时,从本金中扣除相应的折扣后再支付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折扣=应收账款金额×折扣率×折让期。 2.比例预付方式保理融资:是指以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保理融资本金金额,甲方在受让应收账款时按本金金额向乙方预付转让价款,并在收回本金时收取相应利息的方式。保理融资本金金额=应收账款金额×融资比例;利息=本金金额×利率×融资期限。 3.保理融资最高额度:指甲方核定的可向乙方提供保理融资款的最高限额。在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乙方可以就多笔应收账款向甲方申请保理融资,甲方将考虑乙方当时的资信状况,并对买方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在不超过已核定的额度内,决定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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