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案例分析复习过程

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案例分析复习过程
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案例分析复习过程

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案例分析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该公司于2004年9月10日开业,注册资本1080万元,由五个浙江人投资入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服务、商铺租赁。

该企业开发建设的温州商贸小商品市场一期工程总规划占地面积97亩,土地面积64602平方米,建筑面积86618.5平方米,已经预售面积69898.91平方米。动工时间2005年7月,竣工时间2007年11月。由31栋楼房组成。2004—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119400075.89元,主营业务成本88310726.33元,毛利率26.04%,利润总额69613710.88元,利润率19.3%。

二、收集信息

外通按照分工,首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从八个部门进一步采集涉税信息。

一是与发改部门协调,采集开发项目批准文号、建设单位、批复项目、投资概算、建设地址、项目备案号等立项批复信息。

二是与规划部门协调,采集开发项目名称性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可销售面积、不可销售面积、公共配套设施情况等信息。

三是与建设部门协调,采集发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编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概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日期等。

四是与土地部门协调,采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信息,转(出)让方、转(出)让方地址、受让方地址、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成交价格、转让金额等。

五是与房产管理部门协调,采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房产位置、建筑面积、产权证号、发证时间等房产交易信息,预售许可证发放的情况,以及涉及拆迁户数、面积、补偿款等开发成本情况。

六是与地税部门协调,采集开发企业营业税计税收入信息和施工企业的纳税信息。

七是与银行和金融机构协调,采集开发企业收取的个人银行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购房情况、开发企业银行资金等信息。

八是与媒体协调,采集开发企业发布的楼市开盘广告和房屋价格等信息。

三、案头分析

内核岗位依据外通采集的涉税信息,结合相关财务、税收指标,结合指标预警值进行趋

势、比率和比较、对比分析,认真细致地实施案头分析,初步确定企业在收入、成本、费用方面的相关税收疑点:

1、收入方面:

一是审核该户历年纳税评估数据信息采集表,发现该公司个别房产售价低。

疑点一: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销售款不结转或少结转收入的问题?

二是审核该户历年财务会计报表发现该户预收账款金额较大。

疑点二:是否存在预收款项未按规定结转收入的问题?

三是审核该户历年财务会计报表发现预缴企业所得税与预计利润差别大。

疑点三: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预计利润率结转的问题?

2、成本方面:

一是根据外通提供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共性特点(即40%的成本,20%的灰色支出,40%的利润)而20%的灰色支出往往通过加大建安成本的做法。

疑点四:是否存在建安成本重复入账,甲供材重复进入开发成本的问题?

二是根据外通提供的招商引资企业存在财政补贴的现象。

疑点五:是否存在政府返还款未计入收入的问题?

三是审核该户历年财务会计报表发现预缴的营业税金较多。

疑点六:是否存在收入费用配比方面的问题。

3、费用方面:

一是审核该户历年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评估采集表发现工资、业务招待费数额较大。

疑点七:是否存在工资、业务宣传费超标准列支费用的问题?

二是审核纳税申报表发现2006年、2007年营业外支出数额较大。

疑点八:是否存在税法不允许列支的项目?

四、疑点约谈

针对案头分析阶段发现可能存在的三大类八个涉税疑点问题,制作约谈通知书,就其真实性在加强所得税政策宣传的基础上与纳税人实施约谈,提醒纳税人按照疑点认真开展自查,在保证国家税收应收尽收的同时,避免其遭受损失。企业通过自查,发现补报了如下问题:

1、工资超标准列支56029元。

2、福利费超标准列支2365.01元。

3、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298990.07元。

五、实地核查

在与企业财务人员约谈的基础上,对企业自查补报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评估,在实地核查过程中,还确认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调增事项:

1、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异在本年度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数3740873.74元。

2、在营业外支出列支赞助费等支出125900元。

3、在营业外支出列支罚款、滞纳金103885.92元。

4、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关联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电费323452.38元。

5、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支付其他管理费29700元。

6、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个人土地登记证费用839.55元。

调减事项:

1、本期预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一期应缴土地增值税累计发生8649484.66元,2004-2007年度已配比7766377.77元,少列配比883106.89元。

2、在开发成本列支开办费586836元(已调出)。

3、在开发成本列支期间费用293261.93元(已调出)。

六、进行税收调整

依据实地核查的问题,加上企业自查补报情况,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71982.85元,补税6067748.69元。

七、房地产企业偷逃所得税的成因分析

(一)房地产行业客观上为企业偷避所得税提供了便利。房产开发往往周期长,少则三、四年,多则十年以上,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多,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变更频繁,容易造成对工程建设编制的预算、签订的合同、变更书,各级项目审批部门的批文以及各项资料保管不善,形成资料缺失,给税务机关审核检查带来困难。

(二)现行征管水平较低。房地产行业是一个业务涉及面广、专业知识强、财务处理复杂的行业,税务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收业务,还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房地产开发业务知识。目前,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相对不高且征管时间不长,同时,基层国税机关人员较为紧张,征管工作任务繁重,对企业信息掌握不及时,使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得不到充分的保证。

(三)部门之间不够协调。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之所以难管,主要是税基构成要素多元化、复杂化所致。掌握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单靠税务部门是不够的,在房地产企业监督管理的链条中,税务部门管理处于监管的最末端,而前期的立项、审批、征地、开工、预售等信息分别有建委、土地、规划、房管等多个部门掌握。而且,房地产销售收入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营业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使用的发票和开发成本列支中取得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由地税部门负责管理,地税部门在建筑业、房地产营业税等税收征管中掌握了大量的税源信息和其他信息。但是,目前国税与地税、城建、房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不畅,直接影响了国税部门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税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在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对涉嫌犯罪的房地产开发商很少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多数是以补代罚、以罚代罪,造成偷税成本较低,从而给房地产开发商偷税带来侥幸心理。

(五)税收政策不够健全。目前对房地产企业管理主要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该文件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一是预计毛利率标准偏低,开发项目位于省会城市及郊区的不得低于20%;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目前,各地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一般都将预计毛利率规定在下限,计算的当期毛利额还要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中:营业税5%、土地增值税1-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一般为0.45%,再扣除期间费用,对于其他地区10%的预计毛利率来说,预征所得税趋向为“0”。二是开发企业需出具有关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税务鉴定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执行中,中介机构的税务鉴定报告不准确、不够严肃,没有统一标准的格式,缺乏有效的约束。三是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工程款结算不及时的问题,滞后取得的以往年度的工程款凭证,是否准予扣除,在哪个年度税前扣除,没有明确规定。

八、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建议

1、强化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的一体化管理。房地产企业横向上牵涉部门较多,需要建立涉税信息传递和协作机制,全面掌握房地产企业的第一手基础信息资料,立足于对其开

发项目的全程跟踪管理。

一是建立与房管、规划、建设、金融和地税等部门信息沟通制度,全面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立项、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建筑面积、销售进度、现金流量和预收房款情况、已交付产权情况等各种信息,力求通过信息交换和分析比对,最大限度地掌握有关涉税信息。

二是加强信息分析比对,对差异户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漏征漏管问题。在开发初期,税务机关可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报项目立项书、项目规划图、建房方式、主要材料供应方情况、与建筑公司的承包合同、销售方式、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额等,总体掌握工程的开发情况,为后期的监管打下基础。项目竣工后,要求企业及时上报成本费用分摊办法,防止企业私自转移利润,逃避纳税。同时,要求企业按季度上报季度存量房产盘点表,以便税务机关对其销售情况实施过程监控。

2、建立房地产税收管理台账,加强实地巡查监控。建立企业日常监控管理动态台账,逐户分季度反映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情况、预售收入纳税情况、账面收入、成本、利润情况及税务机关调整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检查调整,对应缴未缴的税款进行补征。

通过实地调查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楼盘销售的进度,加强对售楼情况的适时监控,保证销售信息、预收房款真实、准确,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到企业关联方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关系,看其收入、费用的划分是否合理、合法。

3、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税源管理部门利用纳税评估等管理手段,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税收贡献率、所得税税负率、销售收入变动率、成本利润率等主要指标的监控,季度申报特别是汇算清缴期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加大评估和稽查力度,明显存在偷税情节的,依法严肃处理,问题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管理的税收政策。提高预计税毛利率,增加税收成本,促使企业尽快结算工程成本款项、取得合法凭证,及时竣工决算,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按项目汇算清缴、多退少补。鉴于房地产企业每个项目都不可能在一个年度完成的实际,允许跨年度、按项目结束年度作汇算清缴,使计税成本一次性准确结转,汇缴结束后不再准予补充申报抵扣项目工程的计税成本;严肃税务鉴定报告制度,明确对不附送税务鉴定报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罚依据,严肃查处虚假或错误鉴定报告造成的偷税行为;明确滞后取得的以往年度的工程款是否可以做税前扣除,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5、实施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房地产税收业务培训。房地产行业是一个业务涉及面较广、综合性较强的行业,税务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收业务,还要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房地产开发业务知识。在重点调研解剖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专业化房地产行业纳税评估队伍,按照开发规模、经营周期、开发产品等要素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科学分类,有针对性地对管理员进行房地产所得税业务培训,突出讲解案例,点评调研思路和方法,以点带面提高房地产税源管理水平。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案件点评:本案中,检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稽查未果后,采用多种方法核实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取得了重大案件进展,查实了企业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7年6月,市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房地产公司2006年销售给甲公司价值5444.23万元的商铺未入账申报缴纳相关税金。 (二)企业基本情况 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同年,在相关部门的公证监督下,以公开竟买方式整体购入某国际广场项目,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 该公司开发的某国际广场总占地面积25927平方米(约39亩),项目的规划定位为商业综合体,其功能包括商业、办公、餐饮、旅馆服务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分为A、B、C、D四个区,其中ABC区已于2006年1月完工,A区可售面积10853.54平方米,已售2663.38平方米,B区可售面积35383.23平方米,已售16841.69平方米,C区可售面积22161.66平方米,已售9793.35平方米,小计可售面积68398.43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D区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售面积41094.86平方米;合计可售面积109493.29平方米,已售29298.42平方米。 该公司申报2003年7-12月无销售收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42.85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94万元,调整后2003年亏损额为16.91万元。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纳税时间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取得的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课征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指经济主体为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务进行的系统安排。它与避税、偷税、漏税等行为相比具有本质差别。 有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上存在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是少缴税,纳税筹划的方法是钻税法的漏洞的误区。根据纳税筹划的内涵,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https://www.360docs.net/doc/bc5755224.html,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达到其目的,最重要的是要有筹划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纳税时间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一、延期纳税 在合法的情况下,企业应尽量延期纳税。纳税人延期缴纳本期税款就等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可以使纳税人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用于产生收益,获得更多的所得,也相当于节减了税款。 所得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要推迟所得税纳税期,一方面要设法推迟收入的实现,另一方面要尽量提前税前扣除项目的列支。具体方法有: 1.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 销售收入的实现是以发出商品并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为依据的。如果销售发生在月末或年末,企业可以试图延缓销售至次月或次年。企业当然不能为了自己推迟纳税而让客户推迟购买时间,这有可能失去一大批客户;同时,企业也不能为推迟纳税而推迟收款,这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但企业可以先发出商品,只是要推迟结转商品发出时间,而收款时以“预收账款”处理即可。 2.推迟分期付款销售的实现 分期付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与具体实际收款日期可以不一样。企业经过策划,可以很容易做到既及时回笼资金,又推迟收入的实现。 3.推迟长期工程收入的实现 长期工程如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这里完工进度与完成的工作量是由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决定的,因而在收入的实现时间上,企业具有很大的主动性,可以尽量推迟

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

荷塘区国税局纳税 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及时核实并纠正纳 税人一般性涉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 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税收 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05〕40 号)、《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 税发〔2005〕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评估工作总的目标是:建立以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和征管数据集中为基 础,以信息化手段和现代管理技术为支撑, 以征管责任区建设和税务稽查为保障,集中 评估,分级落实,定期反馈的纳税评估管理 体系,全面提升税收管理层次,实现税收管 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在实践的基础上,运用统一的评估程 序和应用软件,对所有企业实现全面评估, 做到未经评估不得检查,进一步完善评估体 系,全面提升税收监控能力,提高税收管理

层次。 第四条纳税评估工作一般在国税机关内案头进行,确需实地调查核实的,可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核实。实地调查核实指税务机关通过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等措施,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较为复杂的涉税疑点或问题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工作方法。 第二章工作方法 第五条纳税评估工作程序一般为:选定对象、评估分析、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四个环节。 第六条纳税评估对象的确定应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情况,侧重选择重点税源、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达到或超过预警指标、长时间零申报、纳税信用等级较低、日常管理中发现涉税问题比较集中的纳税人,以及评估部门认为应作为评估对象的其他纳

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基本情况 湖北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7月在我局办理税务登记。该企业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销售,型号有:C1,C15,C20,C25,C30,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征收率为6%,该企业由东西湖区局流芳税务所管辖。 二、疑点问题分析 (一)商品混凝土纳税人生产情况 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商品混凝土的工艺流程是:生产商品混凝土的主要是将原料:水、水泥、石料、砂、粉煤灰加减水剂、膨胀剂进行搅拌形成商品混凝土,由于税法规定生产商品混凝土企业采取简易方法征收,尽管生产混凝土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但不允许对购进的原材料进行进项抵扣,所以生产商品混凝土企业不需要在原料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过了解,混凝土的生产流程一般如下: 原料配比混合——搅拌——送工地浇灌 全部原料为:水泥、石料、砂、减水剂、膨胀剂加水动力:电。成品不能久放,一般不超过5小时,所以不存在有存货,但有损失的现象。不同产品的电耗基本相同,不同产品的直接人工工资基本相同。 (二)行业生产相关指标分析 根据对商品混凝土生产行业的生产情况了解,每生产一立方商品混凝土的原料配比稍有不相同,采取模型分析法对采集该企业基础数据归纳汇总,运行投入产出比进行测算和运用电耗、水、直接人工工资等数据进行分析,初步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不同品种的商品混凝土所耗用的水、电、直接人工工资基本相同,上下浮动10%左右。 二是原材料和销售数量难以监管。 三是每一型号之间的价格基本相差10元。 鉴于以上情况,确定以上水耗、电耗、直接人工工资为主来测算生产量核实

房地产拿地的10个涉税难题处理(精彩案例)

房地产拿地的10个涉税难题处理(精彩案例) 明源地产研究院官方微信编辑整理 一、房地产企业取得政府土地返还款的纳税筹划技巧 1.在与政府签定土地购买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政府给予土地返还款的用途是专门用于给房地产企业给本地经济建设的奖励和补助。 2.企业应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取得政府部门的配合和理解,通过合法途径使土地返还款满足财税[2011]70号文规定的三个条件。即: (一)要求当地政府提供拨付土地返还款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三)拿地中支付的土地开发成本如何计缴契税 财税〔2004〕134号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财税〔2004〕134号)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计税价格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2)如果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同时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①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②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 二、拿地中支付的土地开发成本如何计缴契税

企业所得税课后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课后案例分析 1.某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10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85万元,其中含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15%)。经税务机关审核,已从“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扣除的有以下项目:(1)交通违章罚款4万元;(2)某大型义演赞助支出6万元;(3)固定资产清理损失4万元;(4)公益性捐款20万元。 【要求】请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某商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08年取得商品销售收入3800万元,商品销售成本2400万元,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20万元。营业费用200万元,(其中非广告性赞助2万元);财务费用8万元(其中支付企业内部机构借款息2万元);股权投资收益-5万元,其他投资转让收益3万元;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12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通过县级政府向灾区捐款20万元);其他合理费用600万元。 【要求】计算该商业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3. 某外商投资举办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居民企业),2002年5月在我国投产,经营期限15年。2002年~2007年经营的获利情况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50万元、70万元、120万元、160万元。2008年1~11月份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40万元,12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480万元、增值税81.6万元,支付运输费用48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向国外销售摩托车800辆,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在国内销售摩托车3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3)应扣除的摩托车销售成本3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9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2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0万元; (4)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当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金额2.79万元),本月内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 (5)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82.5万元,在国外实际已缴纳了25%的公司所得税。 (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消费税税率10%,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要求】 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2)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4)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该企业12月份实现的销售收入总和(不含境外收益); (6)计算该企业12月份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和; (7)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卷烟。2010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0万元。2×××年度内共计购进烟丝5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和增值税额,烟丝全部验收入库。专用发票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采购烟丝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用3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运输发票通过税务机关比对。期末库存烟丝300吨,金额240万元。 (2)2010年度内销售卷烟1800标准箱,其中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4000

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1

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榆林市恒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在靖边县成立, 并取得了612700100007595号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为靖边县河东榆林炼油 厂院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云,税务登记证号为: 国税:610824745014431 地税:080001939 。 本公司属发电行业,主要利用榆林炼油厂的废气(火炬气、工业预热蒸汽) 发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第四项(电力) 第6条“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第二十六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18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 并得到了省发改委的确认,并且享受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宜。 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521.7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25.85万元,实纳企业所得税7.45万元、城建税12.18万元、 房产税6.14万元、印花税0.57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3.33 万元。 二、案例介绍 1、分析选案 1、恒通热电公司在2010年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抽查月份工资发放表发现每月应纳税额均均足额扣缴。 2、评估分析 评估人员利用征管软件一户式存储信息和征管档案资料,纳 税申报资料进行了比对分析,具体分析明细如下: 表一: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情况表 年度2009 2010 增长额增长率在岗平均人数50 55 0 0

实付在岗人员工资364.58 430.42 65.84 18% 人均年收入7.29 7.8 0.51 6.69% 实纳个人所得税额27.93 43.33 15.4 55.14% 年人均纳税0.56 0.79 0.23 0.41% 通过初步评估发现, 从表一分析看,2010年人均年收入比2009年增加5100元,人 均年纳税增加2300元。该企业2010年应该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三、评估建议 恒通热电公司是我县比较大的企业,也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较多的企业。如何实时掌握企业动态,使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 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尤其是抓好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的 个人所得税管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这就要求我们更新观念,深 入探索对大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模式。一是积极推行个人所得 税管理软件,用现代化手段改变企业的土办法,减少差错、提高 效率。二是改变原来只与财务人员打交道的方法,深入企业内部 和前沿,及时掌握动态。三是与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收 集整理企业各种信息,提高管理的精确度。四是加强纳税辅导, 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将各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及时送到企业 手中,减少企业执行政策的差错率。五是加强日常管理,强化责 任追究。对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不强,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 差错的坚决追究其管理责任。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在日常纳税审核中发现,某建材厂2005年1-10月份申报生产红砖155.60万块,销售收入仅23.33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仅1.32万元,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相符,也明显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砖瓦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瞒报产量、销售不记账、偷逃所得税和资源税的嫌疑,分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评估。二、调查分析通过纳税人基础资料审阅获得,该厂原系某镇办集体企业,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04年初起被浙江人刘某承包,年承包费18万元,主要生产红砖,占地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2004年申报红砖产量280万块,销售收入42万元,利润-6.65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1.52万元。2004年账面利润与年18万元承包费的巨大差异,更加大了税务人员对该企业偷逃税的怀疑。1、确定思路。根据上述情况,税务人员遂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账务核查,但就账看账,虽然疑点较多,一时也难以找全其瞒报产量及少记收入的证据。为此,税务人员确定,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砖瓦生产行业的全部生产流程及其生产经营的各项关键环节,然后才能找准评估的切入点。2、调查测算过程。分局税务人员在县局的征管部门配合下,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砖瓦厂,经过深入交谈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砖瓦生产行业的

相关料、工、费的消耗情况,生产流程为积土—制坯—拉坯—进窑—装窑—烧窑—出窑,从用电角度看,其中制坯过程全部使用的是电力,且耗电量很大,其它流程用电量很少或基本不用电,同时从用工角度看,整个工序操作主要以人力为主,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工费,因此,在成本方面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根据这些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获得县内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正常纳税的砖瓦企业的产量、耗电量及单位人工费数据,三、询问核实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向该单位法人刘某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厂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1、单位产品耗电量比同行业相差较大的问题;2、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销售收入不配比的问题;3、单位产品工资消耗过大问题;4、电费发票为何不记入账的问题等。约谈过程中,刘某大谈外地人做生意种种困难,如,为地方经济做了多少贡献,养活了多少工人,政府承包费过高,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等。对此,税务人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指出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征纳双方的共同利益,有责任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而贵单位作为该镇唯一的建材厂,占用国家土地资源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才不过40多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同等行业经营者,而承包费等支出却不比其他单位少,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角度讲,也明显不正常。刘某解释:1、电费消耗量过大。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房地产企业利用其他应付款偷逃所得税稽查案例(一) 案件点评: 本案中,检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稽查未果后,采用多种方法核实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取得了重大案件进展,查实了企业少计收入、多列成本的违法事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来源2007年6 月,市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 称某房地产公司2006 年销售给甲公司价值 5444.23 万元的商铺未入账申报缴纳相关税金。 (二)企业基本情况 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 2003年7月,同年,在相关部门的公证监督下,以公开竟买方式整体购入某国际广场项目,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内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该公司开发的某国际广场总占地面积25927平方米(约39 亩),项目的规划定位为商业综合体,其功能包括商业、办公、餐饮、旅馆服务等,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 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分为 A、B、 C、D 四个区,其中ABC区已于 2006年1月完工,A区可售面积 10853.54 平方米,已售 2663.38平方米,B区可售面积

35383.23 平方米,已售 16841.69平方米,C区可售面积 22161.66 平方米,已售 9793.35 平方米,小计可售面积 68398.43 平方米,已售 298.42平方米;D区正在建设中,预计可售面积 41094.86 平方米;合计可售面积 109493.29平方米,已售 298.42 平方米。 该公司申报2003年7-12月无销售收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42.85 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5.94 万元,调整后2003年亏损额为 16.91 万元。该企业申报2004年度实现租赁收入 10.38 万元,其他收入2000 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亏损 153.41 万元;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9.74 万元,调整后2004 年亏损额为 103.67 万元。 2005 年实现其他收入 14.59 万元,预售收入预计利润 750.71万元,经纳税调整后2005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139.34 万元,弥补2003年亏损 16.91 万元及2004 年亏损

增值税消费税案例分析题答案doc资料

增值税案例分析答案 1.企业的增值率为30%(=(100-70)÷100),高于纳税无差别平衡点17.65%,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负较轻。因此企业可通过将企业分设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分别为60万元和40万元,各自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2.该瓷器批发企业购进金额只占不含税销售额的20%,远远低于纳税比重平衡点82.35%,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肯定较高,因而“分劈"成为两个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省税。 在不进行纳税处理的情况下,企业应纳增值税为: 应纳增值税=150×17%一150×17%×20%=20.4(万元) 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两个企业应税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和8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3%的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需分别缴增值税2.1(=70×3%)万元和2.4(=80×3%)万元。 很明显,化小核算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15.9万元。 3.(1.)补缴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原因:无偿捐赠应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的同时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补缴所得税的原因:因为商店将赠送的小商品的不含税进价记入当期的“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扣除,但是,按照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的非公益性捐赠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且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纳税人应该先就这样一项非公益性捐赠行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8.7万元。另外,所得税法还要求纳税人将对外捐赠作为一项视同销售行为计算资产转让所得,该资产转让所得40万元仍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共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8.7+40=128.7万元。 (3)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原因: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的偶然所得是指个人的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的偶然所得应该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个人缴纳,商店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负就应由商店承担,所以,个人得到的赠品的市价128.7万元就相当于税后的收入,补征商店税款时应先将其还原,然后再计税。该商店替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缴纳本期企业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 纳税筹划专家对这家商店的促销活动进行了全面了解,发现该企业促销活动操作不当。以销售西服为例,凡购买一套该品牌西服便赠送该品牌领带一条,两种商品实际零售价分别是488元和68元(均为含税价)。该商场的具体操作方法为:对顾客开具的销售凭证和发票上填写西服一套,价格为488元,同时以领料单的形式(主要起签字备查的作用)领出一条领带,客户按488元付款,企业作账时借记“现金--488”、贷记“主营业务收入417.09(488÷1.1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9.91”。对于赠送的领带没有计算销项税额,直接按实际进货成本结转,记入“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 纳税筹划专家提出的筹划方法为: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销售,即在一张销货凭证和普通发票上分别注明,西服一套单价488元,领带一条单价68元,然后在折扣栏注明合计折扣额68元。这实际上相当于以商业折扣的方式搞促销,由于商店在一张发票上同时注明

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及案例汇编精选

《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及案例汇编精选》 目录 前言 (4) 第一章纳税评估模型概述 (5) 第二章纳税评估模型的建立 (11) 第三章纳税评估方法及常用模型 (17) 第四章重点行业模型及典型案例 (32) 0512棉花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2) 0512农副产品收购业纳税评估模型 (47) 0600(A)煤炭开采业纳税评估模型 (58) 0600(B)煤炭洗选业纳税评估模型 (72) 0810铁矿采选业纳税评估模型 (89) 0810氧化球团冶炼行业评估模型 (98) 09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纳税评估模型 (104) 1010土砂石开采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115) 1310谷物磨制行业纳税评估指导手册 (134) 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150) 1370脱水蔬菜加工业纳税评估模型 (165) 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业纳纳税评估模型 (179) 1410焙烤食品制造业评估模型 (189) 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业评估模型 (199) 1450罐头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09) 1521白酒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17) 1522啤酒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32) 1524葡萄酒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43) 1530软饮料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52) 1532罐装饮用水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258) 1540精制茶加工业纳税评估模型 (264) 1620卷烟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272) 1711纺织业——棉纺织业纳税评估模型案例 (285) 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296) 172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行业(尾毛加工) (306) 1741缫丝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案例 (313) 1751家纺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24) 1810纺织服装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33) 1910皮革鞣制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54) 1921皮鞋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62)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 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35号文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为做好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确定已完工开发产品的成本对象,并就确定原则、依据,共同成本分配原则、方法,以及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开发计划等出具专项报告,在开发产品完工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确定的成本对象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后,不得随意调整或相互混淆。如确需调整成本对象的,应就调整的原因、依据和调整前后成本变化情况等出具专项报告,在调整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对象管理制度,合理区分已完工成本对象、在建成本对象和未建成本对象,及时收集、整理、保存成本对象涉及的证据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清理以前的管理规定,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相审批。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成本对象确定专项报告做好归档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加强后续管理。对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及时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补齐、修正;对成本对象确定不合理或共同成本分配方法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对成本对象确定情况异常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如实出具专项报告或不出具专项报告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同时废止。本公告施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完成开发产品成本对象事先备案的,也按本公告执行。 二、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本法规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自2014年7月16日起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

利用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的纳税筹划P144 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考虑到许多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 筹划思路: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差异,为纳税人提供了充分的筹划空间,在纳税人可以预测到应纳所得额刚好超过临界点30万时,可以事先增加一些合理的费用支出,从而使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案例:某公司企业资产总额2800万元,有职工80人。该公司在今年12月前预测今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30.5万元。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方案一:不做任何调整,则企业 本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0.5×25%=7.625(万元)方案二:企业在今年12月31日前安排支付一笔0.6万的费用。

本年应纳说所得额=30.5-0.6=29.9(万元) 本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9.9×20%=5.98(万元)∵7.625-5.98=1.645(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企业所得税1.645万元。 ∴应当选择方案二。 总结:现实生活中,应纳税所得额正好在30万元左右的情况毕竟是少数。但本案例提供的纳税筹划思路值得借鉴。 企业捐赠的纳税筹划P148 相关依据: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是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其中,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企业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对红十字事业等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100%(全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怎么填(共5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怎么填(共5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怎么填(共5篇) 第1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第二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第三篇: 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自查整改报告 第四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扣缴自查报告表 第: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自查报告表2更多相关正文第一篇: 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模板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并与12月15日之前反馈给管理员,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告最后添加)年度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自查报告1、我单位已(未)按规定按月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有(无)漏报人员或少报收入的现象。 (漏报人,少报人。

)2、明细申报数据中纳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正确(有误)。 (错误的信息具体是)3、年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有(没有)发生变更,发生变更的已及时更改(基础信息尚未更改),整改报告个人所得税自查报告。 4、年(税款所属期为年12月至年11月)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核对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年(税款所属期为年12月至年11月)单位发放收入总人次人(每月发放收入人数之和),已申报总人次人(每月申报人数之和)。 6、我单位已知道要于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间申报年度印花税。 7、我单位已知道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间向管理员报送__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申报期为年度1月到12月)8、我单位已知道到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除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以外其他本单位员工一律由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必须有首席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办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年月日(单位公章) 第二篇:

纺织服装业纳税评估案例

纺织服装行业纳税评估案例 一、行业介绍 (一)行业定义 该行业隶属国民经济行业C类行业,分类代码为1810。纺织服装制造是指以纺织面料为主要原料,经裁剪后缝制各种男、女服装,以及儿童成衣的活动。包括非自产原料制作的服装,以及固定生产地点的服装制作。 (二)工艺简介 企业从原材料的投入到形成最终产品主要经过四个生产车间,即:裁断车间、上衣车间、裤子车间、整烫车间。 1.裁断车间:先预缩---验布---定款式---制基本版---电脑排版---画板---铺布---裁剪---打号---制作。 2.上衣车间:粘衬---净板---省缝---作里---挖里兜---挖面兜---定商标---勾前边---合摆缝---作领子---上领子---封领绒---合底口---作袖子---上袖---上绒条---上肩垫---转袖里---收底边---锁眼---钉扣。 3.裤子车间:粘衬---码边---省缝---捏后省---作兜布---按前兜---挖后兜---合外侧---兜明线---定腰缝---合内侧---做裆门---上腰面---拉腰里---贯腰缝---上拉链。 4.整烫车间:烫成品---修整---包装。 经过第一道工序裁剪、第二道工序缝制、第三道工序检验、包装、装箱入库,最终企业将形成的产成品(服装)销往定货单位,投放市场。 (三)企业类型划分 按经营方式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单纯受托加工企业;二是自主生产的企业;三是委托加工与自产相结合的企业。 按其是否拥有品牌可分为自有品牌生产企业和其他企业二种类型。一般来说,自有品牌生产企业由于拥有自己的品牌,特别是拥有著名品牌的生产企业,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其往往能获得较高的利润,其增值税税负率、销售毛利率等水平也相对较高,其产品也往往既有内销也有外销。而对于其他企业来说,获得利润的高低完全由订单决定。因此,其增值税税负率、销售毛利率等水平相对较低,其产品也往往以“贴牌”形式出口国外。 二、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及行业税收风险控制点 (一)行业生产经营特点 1.无自主品牌的企业,大多接外贸订单生产后直接或间接出口国外,服装类别多种多样,备货量一般很少;有自主品牌的企业,销售大多以内销为主,备货量较多,产品生存周期内未能实现销售的产品积压情况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率和盈利水平。 2.本行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人人数往往较多,工资支出占成本的比例

房地产开发缴纳企业所得税示例共19页word资料

房地产开发缴纳企业所得税示例 近年来,为配合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规定,为便于理解和掌握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本文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筹)办、预缴、汇算清缴三个期间对主要或常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梳理,并结合实务举例进行分析,希望对征纳双方有所帮助。 一、开(筹)办期间 开(筹)办期间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业之日,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1.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2.开(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即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3月开始筹建,筹建期历时15个月,账簿资料显示:2010年3-12月、2011年1-5月筹建期分别发生开办费200万元、300万元,均无收入,2011年6月开始生产经营。 要求:确认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案例分析:该开发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只能在“开办费”科目中归集。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是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如果筹办期的结束和经营期的开始,两者处于同一年度,则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确认筹办费摊销及经营年度的开始。因此,该开发企业在开始生产经营年度的2011年6月起开始一次性或分期扣除开办费;若2011年度发生了亏损,则税法确认的亏损年度就是2011年度,而不是2010年度。 例2:接例1,经核查:(1)该开发企业2010年3-12月、2011年 1-5月筹建期分别发生业务招费10万元、20万元,分别发生广告宣传费30万元、40万元;(2)2010年6月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支出8万元计入了开办费;(3)2011年3月,购建固定资产(营业楼)所支付的设计费、部分材料费共计10万元计入了开办费;(4)该企业选用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开办费。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及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的营业所得交纳的税款。所针对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这两种企业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税)、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为了可以直观的分析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方法,这里只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两种方法: 1.针对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的企业,实行核算征收。在这种征收方法下,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 括号内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我们称为应纳税所得额。 2.针对不可以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又分为两种: 定额征收,即由税务机关按照一定得标准、程序方法,直接核定企业应交的所得税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即由税务机关按照一定得标准、程序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然后企业按照如下公式纳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税率 对实行第二种征收方式,即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于应税所得率由税务机关设定,缺乏可操作的弹性,所以,我们往下讨论的企业避税问题主要针对适用核算征收的企业。但这并不表明核算征收就一定比核定征收可以交纳更少的税款。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计算。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技巧 企业所得税的避税,可以大概从两个方面进行筹划。一是落脚于上述的计税公式。即“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另一方面就是利用税法规定的其它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亏损弥补政策等。 一、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率 该计税公式很直观的告诉我们,要少缴税,需要账面的收入总额尽量少、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尽量多、税率尽量低。收入总额是操作弹性较小的。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就是我们操作的主要目标。税法对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做了许多限制规定,以下我们从几个方面来简单说明怎样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扣除项目金额,以使应纳税额尽量少。 1.工资薪金支出 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是有限定的。无论企业是采取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还是实行工资、薪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也只是能在扣除标准内扣除工资薪金支出费用。所以,我们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尽量利用上这个限额。 【案例】 某企业2003年度应发职工工资100万元。但由于当年货款不能及时收回,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当年只发了50万。会计只对所发的50万计入了费用。2004年度资金收回,企业把2003年度所欠的50万全部补发。加上本年度的应发工资100万,2004年一共发放工资150万。(2003、2004的计税工资均为100万) 这种情况下,2003年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工资扣除额只为计入费用的实际发放工资50万。而在2004年补发所欠的50万时,因其超过2004年的计税工资标准,所以超过的部分,即补发的50万工资,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换句话说,企业多交了50万×33%=16.5万的所

纳税评估案例与(DOC)

关于对××贸易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 一、确定对象: 2008月5月,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时发现××贸易公司2 007年度销售收入26386197.64元,而2006年销售收入为32842394.37元,20 07销售收入较2006年大幅下降,降幅达19.66%。而两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在88000多元左右,相差不多,因此产生了该公司是否存在少计收入、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将该公司列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分析: (一)了解基本情况 评估人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查得,该贸易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金100万元,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及财务报表了解到该公司2007年销售收入263 86197.64元,营业成本22020681.36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91.15元,销售费用3790120.31元,管理费用306943.57元,财务费用16928.67元,营业外支出15616.56元,利润总额269485.36元,应纳税所得额269485.36元,未有纳税调整项目。 (二)分析比对 在征管信息系统内调阅该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报表,比较分析近两年主要税收和财务指标。 企业近两年税收和财务指标单位:元所属期 2006年2007年增减比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32842394.37 26386197.64 -19.66% 营业成本28487250.10 22020681.36 -29.37% 营业税金及附加258.72 291.15 12.53% 销售费用3823997.98 3790120.31 -0.89% 主营业务利润530887.57 575104.82 8.33% 管理费用265615.39 306943.57 15.56% 财务费用16462.39 16928.67 2.83% 利润总额268368.80 269485.36 0.42% 应纳税所得额268380.79 269485.36 0.42% 缴纳企业所得税88565.66 88930.17 0.41% 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16.68% 15.46% -7.31% 所得税负担率33% 33% 0 通过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存在以下几个疑点: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例修订稿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 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Z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 一、内容提要 Z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中型纺织企业,是自营出 口的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申请出口退税。2004年至2006年4月,Z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1054万元,2006年6月16日被**市**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成立评估小组,组员包括负责该企业免抵退税工作的人员和税源管理科的税收管理员、区局税政科科长、税源管理科科长等。评估小组以产能分析为中心、以纺织产品品种结构和生产工艺特点分析为切入点、依托评估指标和产能测算展开分析评估。至7月17日,历时一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Z 纺织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579万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使用“免、抵、退税”办法,是我国为推进企业产品出口、提高退税效率、减轻生产企业负担而推行的一种新型退税管理方式,具有退税效率高、企业资金负担小、申报退税一体化等优点。该办法推行以来对鼓励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取得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从这几年的执行情况上看,由于“免、抵、退税”的便利性,使得一些企业将外购产品作为自产产品出口并申报退税。该公司从2004年6月开始发生出口业务,按照出口退税审核软件统计,该企业出口情况是:2004年6月-12月出口销售3110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出口数量284万米:其中6月2058万元、7-10月销售为0、11月436万元、12月616万元;2005年合计出口销售5242万元,出口数量477万米:其中1月1289万元、2月800万元、3月1958万元、4月1031万元、5月万元、6月-8月为0、9月130万元、10-12月销售0;2006年1-4月出口销售5367万元,出口数量480万米:1月出口1527万元、2月599万元、3月2638万元;4月604万元。2004年6月-2006年4月共出口销售数量1241万米,出口销售收入13720万元,并据此办理出口退税1045万元。从申报情况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情况看,该公司存在重大疑点。 2、对象筛选 主要运用行业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 (1)该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品名与出口报关的产品名称不一致,比如工厂实际生产弹力卡其、灯芯绒、府绸、涤棉布、帆布、弹力斜纹布等,出口为化纤梭织布、染色布、涤棉针织布、涤纶针织布等。而由于纺织设备和纺织工艺的特殊性,不同的纺织设备所适用的纺织原料和生产的纺织品是完全不同的,且设备之间不存在替代性。由于该公司的生产设备仅有剑杆织机,这种设备主要是用于织造各种棉制或混纺的梭织布,无法生产针织布,因此,显然该公司出口的部分产品不是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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