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一、为了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可发给残疾人证。

三、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省级残联统一编号,定期监督、检查发证工作。编号格式一律以地、市行政区域为编号单位,共编6位数,号前冠以省地(市)简称。例如:北京市东城区,编号为"京东字第××××××号"。

地、市残联审核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签字盖章,在持证人相片上加盖钢印。县级残联认定残疾类别和分级,填发残疾人证,在填发机关栏内签字盖章,确定专人做好补发、收回、造册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残疾人证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要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北京、天津、上海市残联负责本市残疾人证统一编号、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审核、批准责任。

四、认定发证的标准是《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对于明显残联,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易于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残联可直接发证;县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请县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检查,由县残联认定发证。

五、残疾人证的工本费,原则上由残疾人个人承担。收费标准,由中国残联统一确定。对特殊困难者予以减免。

六、各级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统计建档制度。加强监督,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

七、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如证件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二、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

(一)六类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1. 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 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盲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盲≥0.02--<0.5;或视野半径<10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5--0.1

二级低视力≥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

一级 >90(好耳) <15

二级 71-90(好耳) 15-30

三级 61-70(好耳) 31-60

四级 51-60(好耳) 61-70

《注》:

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

1、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2、言语残疾的分级

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

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言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可通过三级,但不能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列表如下:

级别语音清晰度(%)言语表达能力

一级 <10% 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

二级 10-30% 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三级 31-50% 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四级 51-70% 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注》:

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明确病因,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智力残疾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列表如下:

智力水平级别 IQ(智商)范围* 适应行为水平

重度一级 <20 轻度缺陷

二级 20-34 重度缺陷

中度三级 35-49 中度缺陷

轻度四级 50-69 轻度缺陷

《注》:

1、*Wechsler儿童智力量表

2、智商[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测得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不同的智力测验,有不同的IQ值,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的行为。

肢体残疾标准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脊髓疾病

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后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 -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惩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级别程度计分

一级(重度)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0-4

二级(中度)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4.5-6

三级(轻度)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7.5

《注》: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前半部者。

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

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

精神残疾标准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责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身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残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

社会功能评定项目正常或有轻度异常确有功能缺陷严重功能缺陷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0 1 2

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 0 1 2

职业劳动能力 0 1 2

社交活动能力 0 1 2

社交活动能力 0 1 2

《注》:

无精神残疾:五项总分为0或1分。

(二)六类残疾的检查方法

视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1、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主要以测远视力为准,采用小数视力记录法。为了检查方便,可将视力表的0.1及0.3之E字剪下,做成硬纸板卡,检查者可随身携带。

检查方法:检查应用此二卡,在足够明亮处被检查者与视力卡相距5米,遮盖一眼看0.3卡,E字方向任意调换,若有一眼能看到0.3,即不属于视力残疾人。若被检查者不能分辨0.3卡,则用针孔镜矫正再看,若仍不能分辨0.3卡,则改用0.1卡,若好眼通过矫正能看到0.1卡,则属二级低视力。若被检查者好眼通过矫正在5米距离看不到0.1,则嘱被检查者向前移动,每向视力表移动1米,则由0.1减去0.02,即患者视力为0.08,如被检查者向视力表移动2米,则视力为0.06(0.1-0.02×2),属一级低视力。移动3米为0.04,为二级盲,以此类推。

也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矫正方法:定残疾标准必须为最佳矫正视力,为了调查方便,可用串镜或针孔镜进行矫正,串镜是由不同屈光度的正及负球镜嵌在木制的镜框上,被检者在5米不能看到0.3时,应用此镜进行矫正,但这必须由有一定的眼科知识的医生进行,简单的方法用针孔镜,当被检查者在5米看不到0.3时,将针孔置于眼前进行矫正。针孔镜的制作方法简便。应用一易拉罐空筒剪一圆片,中间扎一0.5-1mm直径的孔即可。

儿童视力的检查:对于较年长儿童可用儿童视力表,制作方法及检查方法同上述。年幼儿童可用实物估算,用以下公式计算:

婴幼儿则根据其能否追随目标及外眼情况来确定残与非残。

2、视野检查

(1)对照法:被检查与检查者对坐或对立,彼此相距1米,两眼分别检查。检查右眼时,被检查者遮盖左眼,检查者闭合右眼,同时嘱被检查者注视检查者的左眼,然后检查才伸出手指或视标于检查者与被检查者中间,从上下左右不同方向由外向内移动,直到检查者自己看见手指或视标时即询问被检查者是否也已看见,并嘱其看见视标时立即告之,以此来估计被检查者的视野。

(2)视野卡法:用白色硬纸板卡,标出10度视野范围,被检查者与卡片相距1米,嘱其遮盖一眼,注视10度视野卡中央注视点,询问被检查者是否能看到10度视野范围。若不能看到则属于盲(指双眼),若一眼能看到则不属于视力残疾人。

3、伪视力残疾鉴别

在检查视力或测量视野时,如怀疑被检查者有作假情况,当请眼科专业工医师鉴定。

听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1、测试环境要求

裸耳听力测试应在测听室进行,对耳聋定残普查亦可在安静房间内(本底噪音<50dBA)进行,室内应限制非测听人员入内。言语识别率测试在普通安静房间内进行。用当地人发音,其言语声约70dBSPL(正常说话声),房间本底噪声小于50dBA。

2、评定方法

(1)行为测听法:通过观察受试者对不同频率、不同刺激声强的听性行为反应,来判断其听力损失。

(2)言语识别率测试:用听话识图法识别双音节词,测试者在受试者好耳侧并排而坐,间距半米,测试者(当地人)用正常言语声发音,注意避开受试者视觉,通过观察受试者对双音节词的正确识别率,确定其言语识别率。

测试用具:汉语双音节词测听图卡。

3、计算公式

(1)平均听力损失:指(A)500HZ、(B)1000HZ、(C)2000HZ听力损失分贝数之和的均值。

(2)言语识别率:指受试者正确回答数与测试总数之比。

《注》:

1、纯音听力测试,在安静房间每个频率连续测试三次,其中有2次测试结果相同方可确认听力残疾等级,结合言语识别率测试结果,对照听力残疾分级标准评定等级。

2、言语识别率测试,可选用与本方案配套的汉语双音节词测试图片及测听录音磁带对方言地区可选用当地人发音。音量应控制在正常言语声(约70Dbspl)。

3、对无言语能力的听力残疾者,要以行为测听结果做为评定论据。对有一定听辨言语能力的受试者,以言语识别率的测试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如行为测听结果与言语识别率的残疾级别相差一级,要以言语识别率的级别作为残疾等级。如二者相差两个等级以上,行为测听结果可向言语识别率级别先后一个等级,再确定听力残疾级别。

言语残疾的检查方法

1、测试环境要求

测试需要在安静房间内进行(本底噪声<55dBA),非测试人员禁止围观,消除一切使被试者紧张的心理因素。

2、评定方法

(1)语音清晰度测试:对受试者发音状况做出评价。为使测试结果更近实际,本测试采用三级人员测试方法,即依测试人员与被测试者接触密切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一级测试人员为直接接触;二级测试人员为间接接触;三级测试人员为无接触。测试人员听力正常无耳科疾病。1名主试人员和4名测试人员(一级1名,二级1名,三级2名)共同参加测试,测试者背对受试者,主试者抽取25张图片依次出示,让受试者认读,测试人员根据被试者的发音,分辨其语义并做好记录,然后与主试者对照正确答案,最后将4名测试人员记录的正确数累加,即可算出受试者的语音清晰度。

测试用具:汉语双音节词测试图片。

(2)言语表达能力测试:用看图说话或主题对话测试法,进行言语表达能力测试。

①看图说话:主试者与受试者面对而坐,主试者首先从一级测试题库中抽取一张图片向受试者出示,并讲述其内容,讲完后要求受试者复述,根据其是否能正确理解及表达语意及言语的流畅程度评定能否通过该级测试,如不能正确复述则另抽取一张图片测试,在每一级测试中,如有一次通过则认为该级通过,可依次进入下一等级测试,若连续3次不能正确理解表达语意则停止测试,可按言语残疾分级标准确定等级。

测试用具:看图说话等级测试图片。

②主题对话:根据受试者的实际生活环境,借用其现有的家具、玩具及各种生活用具,设计适当的生活场景进行测试。依测试内容的难易分为四个等级。测试者依次提问要求被试者回答,如能正确回答3个或3个以上的问题则通过该级测试,可进入下一个等级测试。回答少于3个问题则不能通过该级测验。依标准确定其残疾等级。

测试用具:主题对话等级测试图片。

《注》:

1、单独使用语音清晰度测试可对构音障碍进行评定。

2、当语言清晰度与言语表达能力评价结果处于不同等级时,其最后残疾等级的确定应该着重考虑言语的表达能力,如相差一个等级时,以言语表达能力的等级为准。如相差两个以上等级,语音清晰度级别可向言语表达能力的级别靠近一个数量确定其等级。

3、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图片包括看图说话和主题对话两部分。测试主试者可依实际情况选择测试项目,如看图说话和主题对话可任选其一,两项测试方法虽略有不同,但均可反映被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

智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同时采用智力测验和适应行为评定两种方法进行检查。

1、智力测验

采用以下智力量表:

(1)0-6岁北京-盖塞尔量表(简式)

(2)6-18岁中国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简式)

2、适应行为评定

采用以下评定量表

(1)6个月-14岁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修订版)

(2)成人智力残疾评定量表。

《注》:

1、智力残疾检查只能测量某一时期智力的某种表现,而不能预测人的智力发展。

2、测试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经与主试者的一致性检验,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开展工作,以保证智力测验的科学性。

3、注意测验资料的保密性,测验结果只供有关人员和部门参考。

肢体残疾的检查方法

1、视诊检查

(1)观察患者步态有无异常;

(2)观察肢体畸形程度。

2、下肢长度检查

用皮尺测量髂前上棘至内踝距离,或股骨大粗隆至外踝距离。肢体挛缩不能伸直的,可分段测量。

3、驼背及脊柱侧凸程度的测量

需在X光片上测定。

精神残疾的检查方法

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

指导语:(向知情人交谈)

以下五个问题,是对病人社会功能的评价。请您根据他(她)最近一个月的情况结合与病前的比较给予回答:

1、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本条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个人生活料理情况,比如是否按时休息、个人卫生习惯(比如洗脸、洗澡、理发、刮胡子),梳装打扮、衣着整洁、住处卫生、主动进餐、二便料理等情况。

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偶有小问题。

1分--确有功能缺陷。需要督促或协助,已经给他人增加了负担。

2分--严重功能缺陷。绝大部分或全部生活料理需由他人照管,给别人造成很大负担。

2、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本条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在家庭日常生活中,能否做到他(她)最起码应该做的事。比如与家人一起吃饭,分担部分家务劳动,与家人一起看电视,搞卫生,参与家庭事务讨论,修理家用物品,对家庭必要的经济支持等等。

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仅有轻微异常。

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履行义务,或每天在家中呆坐至少两小时,做什么事都很被动。

2分--严重功能缺陷。几乎不能参与家庭活动,不料理家务。

3、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

本条评定病人在近一个月内,对待配偶、父母、子女或同住亲属有无亲密感情与责任心、能否与他(她)们相互交往、交换意见,情感上或生活上的关心与支持。是否关心孩子的抚养教育、关心家庭成员的进步与前途,关心家庭的今后的发展

与安排。对未婚病人还应该了解他(她)择偶的态度。

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仅有轻微异常。

1分--确有功能缺陷。夫妻间或其他家庭成员很少交流与关心,对子女缺乏关怀。对家庭安排缺乏关心。

2分--严重功能缺陷。与家人经常争吵或在家不理任何人。对孩子完全不管。对家庭的将来一点也不考虑。未婚者对择偶态度不可理解。

4、职业劳动能力

本条评定近一个月病人病前掌握的职业技能(指在职人员)学习能力(指学生)或家务劳动(指病前无职业,已休学待业或离退休者)水平有否下降。是否按常规行事,按时上下班,按照到校学习,家务劳动能否因精神病已受到影响。

0分--无异常,或只有些小问题。

1分--确有功能缺陷。不能按时上下班。职业工作已降低档次,学习成绩或家务劳动水平下降。也包括因精神病待业、病休及休学、病人已可恢复工作或学习,尚待安排者。

2分--严重功能缺陷。因精神病症状明显而不能工作与学习,不能料理家务。5、社交活动能力

本条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与人们交往与参与社会活动的情况。包括:对同事、同学、亲友、邻居以及与生活工作等需要接触但不一定熟悉的人(如汽车售票员、商店售货员……)的接触与交往情况。主动走亲访友情况,主动逛商店、购物,去娱乐场所活动等情况。

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仅有轻微异常。

1分--不主动接触他人,不主动外出活动,但经过反复劝说与鼓励尚能接触与参与。

2分--严重地社会性退缩,终日独处,拒不与人交往,拒绝参与任何社交活动,劝说无效。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残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残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一级视力≥0.05-0.1 二级次视力≥0.1-<0.3 《注》: 1、忙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校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应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HL 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 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8年11月12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第二条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三条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五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条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

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第七条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第八条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一条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第十二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 第三章全国组织 第十三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 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概况

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概况 字体【大中小】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并由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教委、公安部、财政部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等部门联合组成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一部署和具体落实。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充分准备,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987年4月1日零时开始全面抽样调查。在各级政府直接领导下,民政、卫生、统计部门、残疾人组织通力合作,组织420个调查队、10815名队员和3万余名干部、陪调员共4万多人,逐村逐户认真调查登记,至5月中旬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复查和调查质量的抽查任务。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手工和机器汇总数据,对调查质量进行综合审核,证明这次 调查是成功的。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采取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424个县(市、市辖区),再逐级抽取乡(镇、街道)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共3169个调查单位,平均每个调 查单位500个左右。 全国共调查了369816户、1579314人,调查总人数占全国当年总人口数1.50‰。 住户调查员入户见面153745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97.35%;按照《残疾人筛查表》筛出可疑残疾人176888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1.20%。眼科、耳鼻喉科、儿科、骨外科和精神科医生分别对筛出的可疑残疾人逐个进行检查、诊断,并按分类的《残疾标准》 确定残疾人和划分残疾等级。 全面调查展开之前,由有关医学、康复专家依据国际残疾人分类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盲、聋哑、肢残、智残、精神残疾五类残疾人标准,作为判定依据。 二、调查结果 这次调查汇总:有残疾人的家庭66888户,占调查总户数的18.10%;确定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病五类残疾和多重残疾共7734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90%。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是:听力言语残疾26516人,占16.79‰;智力残疾15233人,占9.65‰;肢体残疾11304人,占7.16‰;视力残疾11303人,占7.16‰;精神病残疾2907人,占1.84‰,多重残疾10080人,占6.38‰。 根据调查结果推算总体:

中国狮子联会章程模板

中国狮子联会章程

中国狮子联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狮子联会的英文译名为”China Council of Lions Clubs ”。 第二条中国狮子联会由全国社会各界有志于奉献社会、热心慈善服务的人士自愿组成, 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中国狮子联会的宗旨是: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 引导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 募集慈善资金, 开展社会慈善服务活动。 第四条中国狮子联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狮子联会的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44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中国狮子联会的业务范围: 1、动员和开发社会资源, 鼓励、引导、组织、推动会员向社会提供各种公益服务: 赈灾就难、助困济贫、扶残助老、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关护青少年等。 2、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和经验交流会, 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社会道德和服务技能, 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3、开展联谊活动, 增强会员的凝聚力。 4、举办并参加有关国际会议和活动。 5、制作宣传刊物和影象资料, 宣传社会公益事业的意义和成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中国狮子联会设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狮子联会的会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狮子联会章程; 2、自愿加入中国狮子联会; 3、有志于服务社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并在各自界别、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经过; 3、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中国狮子联会的选举权, 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根据中国狮子联会的宗旨, 参加相关活动; 3、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审议、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中国狮子联会的章程, 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的比较与分析_田宝

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的比较与分析 田 宝*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系,北京,100089) 张 扬 (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秦皇岛,066000) 邱卓英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100068) 摘要 介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背景、过程和方法。运用文献法比较1987 年和2006年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主要结果。发现与1987年全国第一次抽样调查相比,2006年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肢体残疾人数大幅增 加,而智力残疾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 关键词 残疾人 抽样调查 残疾率分类号 G760 1 背景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中国残疾人的状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为掌握全 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康复、就业、教育、婚姻、家庭等新的实际状况,国务院批准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经过两年多的充分准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6年4月1日开始全面调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所有数据的时间界定为2006年4月1日0时。为了与国内同行交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有关信息,并回答同行关心的问题,我们结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发布公报的内容,主要针对智力残疾全国抽样调查问题以系列文章进行探讨。 2 方法 2.1 抽样方法及样本量 根据调查目的,本着既保证调查数据有广泛代表性,又适当控制规模的原则,采用分层、等距、概率比例、多阶段抽样的方法[1]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为分总体,先按照分层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对省内各县、市、市辖区进行合理分层,对县、乡两级进行隐含分层,分层后编制抽样框。再进行三级抽样,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县、市、市辖区;被抽中的县(市、市辖区)抽取乡、镇、街道; 被抽中的乡(镇、街道)再抽取村民、居民委员会。在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13亿人口的范围内,抽出734个县(市、区),2980年乡(镇、街道),共5964年调查小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20人左右。共调查了771797户,样本量为2526145人 [2] 。 2.2 调查内容及标准 此次调查涉及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和多重残疾等七类残疾。每类残疾的定义及标准见附件1、2、3、4、5、6、7(如果有文字上的出入,以中残联抽样办公布的 标准为准)[3] 。2.3 调查程序 由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等16个部委、团体组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本次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调查准备阶段(2006年4月1日以前);现场调查阶段(2006年4月1日-5月底);数据汇总处理阶段(2006年6月-2007年12月)。调查准备阶段分为两个方面,首先组织专家对七类残疾的定义、标准及筛查诊断方法进行重新修订,然后分别于2004年冬和2005年春和夏进行三次预调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零时。 2.4 调查质量评价 调查质量的评价方法是,随机抽取99个调查小 *田宝,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智力残疾康复、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职业生涯与指导。E -mail :tianbao65@https://www.360docs.net/doc/c118044802.html, 。 《中国特殊教育》2007年第8期(总第86期) Chinese Journal of Special Education (Monthly ) No .8,2007(Serial No .86)

中国残疾人励志故事

中国残疾人励志故事 今年已37岁的安徽池州青年李雁雁是中国第一个赴国外留学的盲人。12年间,他孤独地辗转日本、美国学医,克服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成为中国和亚洲第一个盲人医科博士。 母亲的泪水落在他的手背上 李雁雁身世坎坷,父亲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学院的教师,文-革 期间在池州因公殉职,那年李雁雁仅7岁,哥哥李京京17岁,奶奶和 妈妈一筹莫展,全家就靠着每月45元的补助艰苦度日。懂事的李雁雁 从小成绩优异,1982年不负众望,一举考上湖南大学环境工程系空调 专业,入校后越发奋发图强,每年寒暑假都留校继续学习。 1985年秋,雁雁感觉视力异常模糊,逐步不能视物,医院确诊是 青光眼发展成视神经萎缩,导致双目失明!拿着诊断书,雁雁双手战栗,痛哭着捶打冷冰冰的墙壁,瘫倒在地。 李母龚桂兰得知后,连夜赶到长沙,强忍悲痛为儿子办理退学手续。之后她四处举债,带儿子跑遍了广州、上海、南京等大医院寻求 治疗,但无力回天。 雁雁彻底绝望,回家后成天躲在阴暗的小房里,关起窗户,不见 任何人。 母亲擦干眼泪,一次次劝慰儿子:“孩子,《盲人与灯》的故事 你听过吗?黑夜里盲人执盏明灯蹒跚而行,路人问他,你啥也看不见, 打灯笼干吗?盲人说,你们能看见灯笼,就会给我让路啊。孩子,自古 身残志坚成就大事者不乏其人,只要自己点亮心灯,创造光明,照样 能走出一条大路来!” 那一刻,雁雁的手背,感受到了母亲温暖的泪水。他鼻子一酸, 决心直面命运,开始新的生活。

为了省钱,雁雁每天听收音机自学盲文。1989年夏,他听说美国一家盲校将在中国开办分校,免费函授英文便立即报名。那段时间,他每天坐在地上弯腰弓背摸练盲文,虽然腰酸背痛,却重新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修完美国盲校全部课程后,雁雁又借阅了中、美、英、法、日等国的数百本图书,开阔了视野。 他常常鼓励自己,盲人不能仅仅满足学会一门生存技能,要和正常人一样,勇于征服高等学府! 1993年9月,雁雁从一本盲文杂志上获悉,世界慈善组织愿意无偿援助外国盲人去东京学习针灸和指压技术。雁雁立即致函,同年10月,该协会负责人专程来到上海,对李雁雁实行全面严格的考试。1994年元月,东京协会寄来了装有录取通知书、机票和全额奖学金证明的国际专递。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池州城大街小巷,虽然70多岁的老母亲不放心儿子独自出国生活,但是雁雁无比振奋,他发誓一定要学有所成,再回国创业! 世界名校的第一位盲人博士生 东京八王子盲校是一所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学校。刚来时,李雁雁日语听说水平太差,初考刚及格。老师劝他先修一年日语再学专业。雁雁坚持跟班学:“时间是最宝贵的,我会尽量努力的!”他每天学习到深夜,从不间断,不到一年他的每项考试都是第一,并获得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奖励。 三年后,雁雁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针灸、按摩、指压师三项日本国家执照考试。这三张执照,在日本是很多残疾人梦寐以求的“金饭碗”,已过而立之年的雁雁能够苦尽甘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雁雁没有忘记初衷,他渴盼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圆大学梦!最终,他决定去美国继续攻读,学习以西方医学理论为基础的脊椎神经矫正疗法!

民政局评残标准

六类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一)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二)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盲<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 二级盲≥0.02~<0.05;或视野半径<10。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0.05-0.1 二级低视力≥0.1-<0.3 注: (一)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一眼为准。(二)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三)最佳矫正视力,是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四)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语言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 一级>90(好耳)<15 二级71-90(好耳)15-30 三级61-70(好耳)31-60 四级51-60(好耳)61-70 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 1、言语残疾的定义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全文)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全文) (1988年3月13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全国 * 通过)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 第二条中国残联是中国政府批准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中国残联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动员社会力量,推进残疾人事业。 第三条中国残联的宗旨是:适应 * 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发扬 * 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鼓励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关心残疾人生活、学习和工作,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五条团结残疾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社会义务,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第六条促进和发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社会服务及福利事业;推动残疾的预防工作。 第七条推进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化管理;培养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工作者。

第八条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协助国家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规划。 第九条协调残疾人社会团体的工作。 第十条开展国际(地区间)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承担“ * 残疾人十年中国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向政府提交工作报告和建议。 第三章全国组织 第十三条全国 * 中国残联全国 * 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中残疾人不少于半数。 * 实行民主集中制。 * 职权: 一、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委员,委员中残疾人不少于半数; 二、确定工作方针,审议工作报告; 三、制定、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第十四条名誉职务 中国残联设名誉职务,人选由中国残联主席团聘请。 第十五条中国残联主席团 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主席团会议由中国残联主席召集,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 主席团职权: 一、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副主席; 二、检查 * 决议执行情况,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是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 第一条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科学管理和残疾人精准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第四条 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样式见附件1)。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外皮,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外皮。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疾人证。 第五条 残疾人证号全国统一编码,首次办证采用20位编码格式,以公民身份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由18位公民身份号码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如: (略) 残疾等级代码 残疾类别代码 18位公民身份号码 残疾类别代码

视力残疾: 1 听力残疾: 2 言语残疾: 3 肢体残疾: 4 智力残疾: 5 精神残疾: 6 多重残疾: 7 残疾等级代码 一级: 1 二级: 2 三级: 3 四级: 4 第六条 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指导省、市、县级残联、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评定、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等工作。 各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委、残联等共同下文,指定本地区具备残疾评定资质的医院或专业机构,报中国残联备案。 第七条 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等工作。 县级残联按照省级卫生计生委和残联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并负责办证原始档案管理。 省级残联、地市级残联做好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成立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残疾评定争议。 第八条

全国残疾人残评定新标准

《全国残疾人残评定新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 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 1.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2.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4.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最新残疾标准模板

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而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 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 若双眼视力不同, 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 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 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 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 视野半径<10度者, 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 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 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 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 HL,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

41~60dB HL之间,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 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 3岁以下不定残) 。 言语残疾包括: 1.失语: 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2.运动性构音障碍: 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 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 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4.发声障碍( 嗓音障碍) : 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5.儿童言语发育迟滞: 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 6.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 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

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章程

中国残联各专门协会章程 中国盲人协会章程 (2003年9月10日中国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盲人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中国盲人协会,简称:中国盲协,英文全称:China Association of the Blind,英文简称:CAB。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盲人的群众组织,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代表盲人的共同利益,反映盲人的特殊需求,维护盲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人道主义,宣传、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盲人,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盲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本会遵守国家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公共道德规范。 第四条本会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领导。 第五条本会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44号。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任务 (一)代表盲人的共同利益,密切联系盲人,反映盲人的意见和需求,沟通盲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盲人服务。争取和维护盲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二) 团结、教育盲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三)促进盲人的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及残疾预防等工作。 (四)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盲文的规范化研究与普及,推动盲人辅助用品用具的研制、开发与推广、应用。对盲文出版、盲人按摩等具有盲人特色的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和监督。 (五)参与、举办与盲人有关的各类培训,推动文化扫盲工作。 (六)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盲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在盲人中推荐残疾人工作者。 (八)承办中国残联委托的专项工作。 (九)通过地方残联,联系并指导地方盲人协会开展工作。 (十)代表中国盲人参加国际活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组织 第七条全国盲人代表会议 全国盲人代表会议由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中的盲人代表组成。盲人代表会议的职权是:

中国残疾人残疾评定等级标准(修订后)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六类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标准 1. 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 盲及低视力两类。 2. 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 最佳矫正视力低于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 度。 二级盲: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于 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 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5,而低于 0."1。

二级低视力: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1,而低于 0."3。 列表如下: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盲V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V 5度 二级盲> 0."02-V 0."05;或视野半径V 10度 低视力一级低视力> 0."05- 0."1 二级低视力> 0."1-V 0."3 《注》: 1. 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 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 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 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v 5度或v 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1 .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 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 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 一级〉90(好耳)v 15 二级71-90(好耳)15-30 三级61-70(好耳)31-60 四级51-60(好耳)61-70 《注》: 本标准适用于3 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 1. 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政策

鄭功成教授文章 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現狀及發展思路 鄭功成 本文主要根據2006年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並結合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旨在客觀地揭示中國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原因,並為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一、社會保障缺失:殘疾人群體的現狀 殘疾人是一個由於身體殘缺與功能障礙而有著特殊困難的社會群體。在國際上,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不僅構成了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基礎性內容,更被視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當中國經濟經過近三十年來的持續高速增長並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後,在國家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大背景下,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便很自然地構成了衡量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程度的基本指標。因此,發展殘疾人事業是中國時代發展與文明進步的客觀要求,而努力為殘疾人構建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障網無疑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佔有特殊的地位。 根據2006年的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可以發現一個無法回避的客觀事實,這就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缺失。 第一,殘疾人群體規模龐大,結構複雜,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巨大。根據調查資料,我國現有各類殘疾人達8296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6.34%,有殘疾人口的家庭戶達7050萬戶,涉及到的家庭人口達2.6億人。在殘疾人口中,按照殘疾類型劃分,肢體殘疾、聽力殘疾、多重殘疾、視力殘疾為前四位,其中:肢體殘疾者2412萬人,占29.07%;

鄭功成教授文章 聽力殘疾者2004萬人,占24.16%;多重殘疾者1352萬人,占16.30%;視力殘疾者1233萬人,占14.86%;精神殘疾者614萬人,占7.40%;智力殘疾者554萬人,占6.68%;言語殘疾者127萬人,占1.53%。按照年齡劃分,60歲及以上年齡的殘疾者占一半以上,其中:0-14歲的殘疾人為387萬人,占4.66%;15-59歲的殘疾人3493萬人,占42.10%;60歲及以上的殘疾人4416萬人,占53.24%,其中65歲及以上的高齡殘疾人為3755萬人,占45.26%。按照地域劃分,主要分佈在農村,其中:城鎮殘疾人2071萬人,占24.96%;農村殘疾人6225萬人,占75.04%;如果再根據抽樣調查資料做地區分佈分析,還可以發現呈現出西高東低的格局,東部地區平均殘疾率為6.11%,中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46%,西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67%。按照性別劃分,男性殘疾人為4277萬人,占51.55%;女性殘疾人為4019萬人,占48.45%。按照受教育程度劃分,15歲及以上的殘疾人文盲人口(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人)為3591萬人,文盲率高達43.29%。按照殘疾等級劃分,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為2457萬,占29.62%;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中度與輕度殘疾人為5839萬人,占70.38%。由此可見,我國殘疾人不僅規模龐大、結構複雜,而且老年人居多、農村居多、文盲多、重度殘疾人多,這些特點恰恰客觀地反映了殘疾人群體對社會保障的巨大需求。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殘疾人及與其相關的家庭成員,絕大多數會陷入困難或者生活品質嚴重降低的狀態。 第二,殘疾人家庭收入偏低,殘疾人群體中貧困問題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等加以緩解。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表明,全國有殘疾人的家庭戶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在城鎮為4864元、農村為2260元,而當年全國城鎮人均收入水準為11321元,農村為4631元,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國人均水準的一半。在所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篇一:残疾人社会保障 一关于残疾人 定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现状全世界约有6.5亿多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其中80%在发展中国家。 据20xx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我省有700多万残疾人,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和近3000万人口 郑州市52万残疾人总人口的7.2% 节日1.国际残疾人日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

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2.我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 定义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及养老保险按照正常人实行 城市残疾人参加城市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 就业保障据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国16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约为3060万人,占当时残疾人总数的59.25%。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保障,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就业办法1).福利性企业组织(残疾人占总员工比例的50%以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全文」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全文」 中国残疾日联合会章程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全文: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1988年3月13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 第二条中国残联是中国政府批准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中国残联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动员社会力量,推进残疾人事业。 第三条中国残联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鼓励残疾人坚持 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关心残疾人生活、学习和工作,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五条团结残疾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社会义务,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第六条促进和发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社会服务及福利事业;推动残疾的预防工作。 第七条推进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化管理;培养残疾人事业的社会 工作者。

第八条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协助国家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规划。 第九条协调残疾人社会团体的工作。 第十条开展国际(地区间)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承担“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中国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向政府提交工作报告和建议。 第三章全国组织 第十三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中残疾人不少于半数。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代表大会职权: 一、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委员,委员中残疾人不少于半数; 二、确定工作方针,审议工作报告; 三、制定、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第十四条名誉职务 中国残联设名誉职务,人选由中国残联主席团聘请。 第十五条中国残联主席团 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主席团会议由中国残联主席召集,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 主席团职权: 一、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副主席;

残疾人评定标准(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 六类残疾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 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 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注》:

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 1.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2.言语残疾的分级 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能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列表如下: 《注》:

军人评残标准

注: 1. 医疗期满系指经过“系统治疗” ,即住院治疗,或每月2 次(含)以上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坚持服药一个疗程(精神病人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以及恶性肿瘤在门诊进行放射或化学治疗。 2. 航空病、减压病、放射性疾病、火箭推进剂中毒、尘肺等特殊行业现役军人易患的职业病,引起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心理障碍及对医疗护理依赖的,依据本标准相关残情进行等级评定。 3. 本标准未列载的各种恶性肿瘤及其它伤、病致残情况,可参照相应残情进行等级评定。 4.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十)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十级: 1. 脑外伤半年后有发作性头痛伴脑电图异常(3 次以上); 2. 脑外伤后,边缘智能; 3. 脑外伤后颅骨缺损3cm2?9cm2或颅骨缺损》9cm2行颅骨修补术后; 4. 颅内异物; 5.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6. 面部瘢痕〉2% 7. 一眼矫正视力W 0.5,另眼矫正视力》0.8 ; 8. 双眼矫正视力v 0.8 ; 9. 放射性或外伤性白内障I?H期; 10. 眶内异物未取出; 11. 第V对颅神经眼支麻痹; 1 2.外伤性瞳孔散大; 13. 双耳听力损失》30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70dBHL;

14. 前庭功能障碍,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5. 严重声音嘶哑; 16. 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 嗅觉完全丧失; 18. 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19. 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度v 2. 5cm; 20. 颌面部有异物存留; 21. 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22. 肋骨骨折〉3根并胸廓畸形; 23. 肺内异物存留; 24. 腹腔脏器损伤修补术后; 25. 异物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1/4。 (九)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九级: 1. 颅骨缺损9cm2?24cm2; 2. 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3. 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不全; 4. 一手食、中指两指末节缺失; 5. 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6. 跗骨骨折影响足弓; 7. 跟骨、距骨骨折; 8. 指(趾)骨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一年以上; 9. 脊椎滑脱、椎间盘、髌骨、半月板切除术后; 10. 膝关节交叉韧带修复重建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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