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蒲城县农机监理站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蒲政办发〔2017〕48号)精神,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在农业机械监管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随机抽查的依据

(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三)《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辖区内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1.是否存在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农业机械;

2.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和牌照的农业机械;

3.是否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4.是否存在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仍在继续使用的农业机械;

5.是否有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

(二)辖区内作业的农业机械操作人员:

1.是否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操作农业机械;

2.是否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的农业机械;

3.是否有酒后驾驶等违法作业。

四、随机抽查方式

采取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所有在使用中的农业机械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路查路检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农业机械,实行定向检查。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对所有在使用中的农业机械,按照职责范围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二)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农业机械,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守法自觉性;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定期将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告。

七、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三个巡查队随机在全县管辖范围内,通过路查路检随机确定待查对象,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例行告知等事项,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等登记备案;定期公布抽查对象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八、工作要求

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蒲城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2017年6月27日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_双随机监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监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X〕x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字〔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依据《XX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开展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由各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完成。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为切实做好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股,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工作人员。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向抽查工作流程 (一)

年度抽查检查计划(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 结合《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第一 版),各 业务股室在广泛征求各市场监管所重点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意见后,对应“抽查指引”、结合本业务条线工作,在每年X月X日前报送下一年度抽查计划到信用信息监管股。 报送抽查计划的原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X〕X号)文件规定: 1.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2.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 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 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但不得低于5% (二)制定抽查检查方案(各业务股室)报送年度抽查检查计 划的股室为《定向抽查检查方案》制定的责任单位。《方案》中必需明确的内容:抽查时间、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工作要求等。 对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要求: 1.检

基层反映: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反映: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 的问题及建议 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阅读提示 2016年10月,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扩大抽查范围,积极探索工商、质监、食药监三条线“双随机”综合抽查。综合抽查整合了职能,提高了效能,受到企业普遍好评,但基层在综合抽查过程中面临的问责风险、制度缺失等问题,亟待从顶层设计方面予以解决。 具体做法 集中整合检查事项。以江苏省工商局抽取的418户市场主体为抽查对象,在检查年报公示信息及即时公示信息的同时,对不同类型的抽查对象同步实施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广告经营、生产许可等11项其他检查。如江苏润泰电力有限公司,除对其年报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外,还同时对其特种设备使用、计量器具管理进行检查;再如姜堰区

人民商场,对该市场主体的检查,除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外,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也一次性检查到位。 充分保障被查企业知情权。在征求去年被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新增内容,修改完善“双随机”抽查事前告知书,除告知企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外,重点向企业详细说明需要提前准备的到场接受检查人员、备查资料等事项,告知书由属地分局送达。 充实检查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根据执法需要和岗位调整,选取市场监管分局一线监管人员36人组成检查人员库。同时,针对县级组建市场监管局后,基层检查人员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选取市场监管局机关科室人员32人组成专业人员库,包括计量专业15人、特种设备专业3人、药品医疗器械专业4人、保健品化妆品专业2人、餐饮专业2人、生产许可专业2人、食品生产流通专业2人、广告专业2人。根据涉及的检查事项,由检查组提请配备专业人员,从专业人员库中随机匹配参加检查。 及时采集监管数据。通过政府公文交换平台,向全区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发函征询行政处罚信息,共收到16个部门的回函,418户被抽查对象中上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有1户。从国税、地税数据库中共获取277条有效数据,作为此次抽查公示信息财务数据的依据。对未申报纳税的企业,剔除在年报公示数据中处于停业状态或申报数据为零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五篇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五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编制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落实我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监管改革与创新,确保我区生产安全态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奎朝晖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长潘志勇、副局长安炜炜、郑晓辉和监察大队大队长卢鹏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监管科、综合协调科、灾害防治综合科、监察大队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灾害防治综合科。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抽查、落实等工作。 三、抽查方式、计划及抽查内容

(一)抽查时间 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 (二)抽查范围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无库)共70家,按照不少于8%的比例抽取,至少抽查6家单位。 (三)抽查方式 1.被检查单位抽取: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无库)中随机抽取 2.执法人员抽取:在监管科和监察大队的监管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两组执法人员(共4名)。 (四)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安全资料与检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五)检查内容 1、企业资质证照以及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 2、企业三项制度的制定以及落实情况;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4、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相关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组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分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今年要力争随机抽查事项实现100%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1.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有检查职责和权力的政府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建立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政府或各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依托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系统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及其业务专长等情况。

3.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单位X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应明确抽查事项、法律依据、时间、范围、比例等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在8月31日前把本单位的X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报区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 议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备案。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要结合我区的实际,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单位内存在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尽可能一次性完成检查。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管部门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国家部委、自治区、市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原则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住建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等职责任务,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和协调联系,防止单一抽查的原则,全面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住建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法制稽查科、市政科、工程股、房管所、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保障股、村镇科、供热办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法制稽查科科长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查和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抽查范围及抽查实施要求 (一)抽查范围:建筑企业资质、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建设工程招投表检查、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物业服务管理检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检查、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农村危房改造检查。 (二)实施要求:

1、各职能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2、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各抽查事项由责任股室牵头,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3、建立的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各抽查事项由责任科室牵头,从本单位的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或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并负责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指导。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公开,并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市场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或抽签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5、各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具体抽查时间由责任股室自行安排。有关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做好抽查记录,首查完毕后统一归档备案。

最新整理双随机一公开调研报告.docx

最新整理双随机一公开调研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调研报告范文(二)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

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0)

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0) 各县市区商务粮食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履行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责,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粮执法网函〔2020〕5号)要求,现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范围和比例 (一)抽查范围:覆盖监管对象库所有库点。 (二)抽查比例:市本级抽查市级储备粮比例不低于被查库点的100%,其他抽查比例为被查库点的2%;县级抽查比例按照皖粮执法网函〔2020〕5号)要求自行确定。 二、计划安排 (一)完善“一单两库”。在国家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本部门权责事项,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并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前。 (二)组织现场检查。通过国家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抽取被检查企业、检查人员,按照抽查细则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完成时限:第一批2020年6月15日前,第二批2020年11月10日前。 (三)报送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按照规定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并于15个工作日内导入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具办科室要组织好,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按时做好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确保全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部门抽查任务。 (二)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置。现场检查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实施细则要求,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三)按时报送总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分别于6月20日和11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附件统计表一并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监督科,电子版随报邮箱。 附件:1.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进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

进,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既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也要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 二、方法步骤 自2015年10月1日起,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202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6篇

202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6篇 202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 作机制,强化药品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完善制度,多维度发力实现协调统一。辽宁省局先后制定下发了《辽宁省药品生 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试行)》《辽宁省药品生产质量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 药品生产企业质量风险管理指南》,建立了各级监管部门、监管处室、技术监督部门之间 的风险信息传递及联席会商制度,风险信息统筹与联合惩戒制度等。健全了药品生产监管 体系建设,推进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及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主动性,明确了各级监管部门 职责及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监管要求,确定了坚持问题导向,把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等 作为评估风险的重要技术支撑,将飞行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提高监管效能。 二、紧抓贯彻落实,在监管实践当中扎实推进。辽宁省局以季度为周期,结合国家总 局飞行检查通报、各地抽验不合格、不良反应监测、风险信息传递等情况,综合分析评判,划定当期的重点检查范围,采取随机抽取检查企业、随机选派飞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 原则确定最终检查名单,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公开,形成有效震慑。 三、实施双随机与问题导向原则相结合。经过探索实践,“双随机”工作机制有利于 发现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对系统性风险有一定的提示性和指导意义,结合问题导向原则,有针对性的对存在较高风险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检查,能有效防控风险,切实提高监 管效能。 202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 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 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 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 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 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 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20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 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 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

2020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2020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20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

3篇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篇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篇一】 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根据《2020年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一)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应急管理系统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应急管理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联合抽查全覆盖。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四)确保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细化“一单两库”认真组织梳理应急管理系统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确认的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国发〔2019〕5号和xx〔2019〕22号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推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应用,实现“一个平台搞抽查”,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向社会公示。使用xx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其他平台的须向省双随机办报批。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自查报告「精选3篇」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深入推进贵安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为,从6月份开始,新区将启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新区市场 ___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市场 ___稽查支队、食消处、各基层分局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已有30名执法人员列入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新区直管区内2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大学城9所高校19个食堂、各乡镇95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xx年下半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半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食品 ___执法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并纳入企业信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行“双随机”工作法,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助推了食品药品安全。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最新)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X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X府办〔X〕7号)和《X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X府办函〔X〕10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

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是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 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 三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人员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录入职务、业绩等基本信息;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需要我们全面的去总结去汇报,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到更好,下面是搜集整理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为夯实全省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建设基础,加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2020 年以来,开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托省工商局搭建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以市场主体信息年报 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失信联合惩 戒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一是宣传工作全面铺开。做到将宣传活动贯穿全程,运用彩铃宣传、短信宣传、媒体 宣传、广告宣传、窗口提示、倒计时提醒、电话催报、上门服务等方式提高宣传覆盖率; 同时会同行业协会、社会征信机构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年报公示的社会认知度,进 一步向市场主体宣讲年报的意义、时限、操作程序及未年报应当承担的信用风险和法律责任,切实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 二是实行“双随机”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的通知》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规定和3%的比例,通过抽查摇号,以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确定抽查人员的方式,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信 用监管抽查工作。 三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等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改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是落实惩戒机制。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该局 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即时信息抽查等方式,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并利用经营异常 名录管理工作的开展,完成市场主体身份信息、优良信誉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的收集和共享,提高企业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为工商机关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及推 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跨部门聚集、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共 享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至目前,共对辖区内236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定向抽查,列入经营异常名目30户;对74户企业即时信息进行不定向抽查,列入经营异常名目6户;同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全体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开展随机抽查 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局17名执法人员列入名录库。

重庆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1)

重庆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指在城乡建设领域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行政检查活动。 第三条开展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适当、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检查人员应当廉洁执法,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 第四条在委公众信息网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作为我委开展该项工作的社会公开平台。 第二章随机抽查事项 第五条城乡建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本市建筑市场从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房地产开发等建筑

活动的相关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 (二)农村危房改造、美丽宜居村庄(农民新村)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 (三)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移交; (四)城市建设配套费缴纳; (五)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和禁限技术通告; (六)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作业安全保护方案落实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随机抽查事项。 第六条城乡建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定,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频次等,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随机检查事项应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检查,实现100%覆盖。每年随机抽查市场主体的比例不得低于市场主体总数的3%,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提高比例。 第三章执法检查名录库 第八条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根据人员岗位调整及执法资格期限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第九条执法人员名录库登记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执法证号码、岗位职务)和记录信息(抽取记

饶阳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饶阳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单位名称抽查主体抽查 次数抽查事项抽查 时间 抽查 比例 抽查内容备注 饶阳县公安局重点运输 企业 1次 1、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录 入和使用情况 9月 份 2% 1、“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平时掌握 2、交通安全工作例会记录. 2、按时召开并分析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和记录内容 3、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按时培训情况和记录内容 4、车载GPS、视频监控平台动态 监管记录. 4、每日动态监管情况记录,监控数据保存,监控人员发现 违法违规后的安全提示记录 5、车辆进出站及日常安检记录. 5、各项安检措施落实情况和记录内容 6、驾驶人交通安全奖惩记录6、奖惩措施和记录内容 7、每月向交管部门备案本单位大 中型客货车辆和驾驶人情况. 7、依据备案表核对单位人事和车辆档案 8、对交警下达的《交通安全隐患 整改通知书》交通安全提示等内容 整改治理情况. 8、检查相关工作记录或工作报告 9、车载GPS、视频监控平台运行9、抽查3-5辆车在线情况,2-3天车辆运行动态

及专职监控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10、“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各项 安检措施. 10、车辆进出场站安全管理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11、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措施执行情况 11、上下学时段,在学校门前查看各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12、车辆安全状况12、抽查3-5辆车,安装使用GPS行驶记录仪,客运车辆车内安装监控设备,车辆车内明显位置标示核载人数、监管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安全技术检验,投保交强险,灭火器、逃生锤、灯光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车辆号牌安装和车辆牌号放大号规范喷涂,改型、改装与报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 重点单位、 非重点单 位消防日常监管 9月 份 抽查 重点 单位 2%非 重点 单位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 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后、营业前的 消防安全检查;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 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3、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4、消防设 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x﹞x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字﹝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依据《xx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开展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由各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完成。结合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职能职责,为切实做好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股,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工作人员。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向抽查工作流程 (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 结合《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第一版),各业务

股室在广泛征求各市场监管所重点监管领域和监管对象意见后,对应“抽查指引”、结合本业务条线工作,在每年x月x日前报送下一年度抽查计划到信用信息监管股。 报送抽查计划的原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x〕x号)文件规定:1.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2.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进行限制,但不得低于5%。 (二)制定抽查检查方案(各业务股室) 报送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股室为《定向抽查检查方案》制定的责任单位。《方案》中必需明确的内容:抽查时间、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工作要求等。 对抽查主体范围、执法(检查)人员要求:1.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应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按照模板填写;其他主体按照模板填写。2.各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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