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八章知识总结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八章知识总结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八章知识总结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八章知识总结

财政监督法律制度

(一)财政监督概述

1.财政监督的内容: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通过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

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

(1)对预算、计划的编制及执行的监督;

(2)对财政收入上缴的监督;

(3)对财政投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4)对行政事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

(5)对国家出资企业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

(二)人大监督法律制度

(三)审计监督

(四)财政监督主体及职权

财政监督,包括财政和税收、国资、海关等相关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一)财政违法主体

财政违法主体,是指财政法定义务的违反者,即财政违法行为的主体。财政违法主体的具体形态就可以包括财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非企业单位、特定个人。

(二)财政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4项)

1.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1)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2)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3)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4)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5)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2.公款私存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

(2)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三)财政执法主体

【分析】均为组织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

3.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

反垄断法律制度

(一)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

1.特征:

(1)垄断的客观方面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

(2)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者利益代表者(例如各种行业协会)。

2.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和行政性垄断。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新增):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对于多个经营者可能共同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或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这些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3.法律责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三)垄断协议

1.类型

2.垄断协议行为的豁免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实行专业化分工;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7)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3.法律责任

(1)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

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NOT违法所得)1%~10%的罚款;

②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四)经营者集中行为

1.概念:指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委托经营、联营或其他方式,集合经营者经济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包括经营者合并和经营者控制。

(1)经营者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合为一个经营者,从而导致经营者集中的行为。

(2)经营者控制:经营者通过收购、委托经营、联营和其他方式控制其他经营者,从而导致经营者集中的行为。

2.经营者集中行为的申报许可

(1)实体条件

(2)申报程序:

①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②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主管机关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3.法律责任: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制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行政性垄断

1.概念: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违反法律规定实施的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2.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六)反垄断法的执行和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属地原则+效果原则

商标法律制度

(一)商标、商标法概述

(二)商标注册

1.商标注册的原则

2.商标注册申请

(三)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四)商标使用的管理

1.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应重新注册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变更登记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应核准、公告)

(4)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2.冷冻期: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注销之日是期满6个月)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概述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调剂:

①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②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调剂应当报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批准。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

①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规定程序报批(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②事业单位用其他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

(1)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2)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

(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

1.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事业单位出租、出让、转让、变卖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应当通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

1.事业单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裁定,必要时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处理。

2.事业单位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事业单位应当提出拟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六)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与清查

1.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1)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2)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政府采购程序

1.文件保存:采购文件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2.招标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事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竞争性谈判

(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询价

(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询价: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政府采购的质疑与投诉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逾期未作处理,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政府采购法概述

(一)政府采购的定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NOT国有企业等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对象

政府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中央:国务院规定;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禁止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程序1.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

3.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1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4.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总数的2/3。

(二)邀请招标——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

【补充】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竞争性谈判——与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谈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唯一供应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五)询价——报价最低

1.定义:采购人向三家以上供货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2.适用: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货源充足而且价格变动幅度比较小的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1.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4.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专利法律制度

(一)专利权的主体

(二)专利权的客体

1.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2.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1)科学发现;

【发现VS发明】发现是原本存在的,发明是制造出新的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示例】体育竞赛的规则、游戏规则、九九乘法表等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示例】超声诊断、针灸等

(4)动物和植物品种;

【注意】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7)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示例】制造假币的设备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四)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1.专利的申请

2.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卷一)【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 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纠纷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例题·多选题】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6年12月1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合同履行地(交货付款地)为厦门,被告住所地(乙公司所在地)为长沙。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例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经济法(完整版)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经济法(完整版) 一、单选题 1.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上市公司的监事 参考答案:B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知识点。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勤务员事会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参考答案:A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的“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参考答案:D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知识点。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在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责令关闭 参考答案:C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的“当然退伙”知识点。 5.某中外合人选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拟对企业资产抵押的事项作出决议。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规则中,符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A.该事项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B.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D.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参考答案:C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的“董事会决议事项”知识点。 6.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 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我自已自考中级财务会计重点整理必看考点比较多

中级财务会计重点整理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财务会计及特点 四、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P6) 1可靠性2相关性3可理解性4可比性5实质重于形势6重要性7谨慎性8及时性 实质重于形势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确认、计量的依据。”例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二节会计的基本假设和会计确认、计量的基础 一、会计的基本假设(P10,理解) 1会计的基本假设通常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是指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一个会计主体不仅和其他主体相对独立,而且独立于所有者之外。 第三节会计确认与计量 二、会计计量(P14,其中(1)(2)定义(3)计算(5)定义为重点) 1计量单位2计量属性3各种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 (1)历史成本:企业取得或建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及其等价物。 (2)重置成本:如果在现时重新取得相同的资产或其相当的资产将会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或者说是指在本期重购或重置持有资产的成本,也叫现行成本。 (3)可变现净值:资产在正常经营状态下可带来的未来现金流入或将要支付的现金流出。 (4)现值 (5)公允价值: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的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要具备3个条件:信息公开双方自愿对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平交易 第四节财务报告要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一节现金 一、现金的管理 (二)现金的使用范围与库存现金限额(P19) (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动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企业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一般要满足一个企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边远地区可以超过5天但最多不超过15天。改变限额时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中级会计实务重点内容

中级会计实务重点内容 第一章总论 本章内容提要: 本章阐述了会计的基本理论,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会计计量等内容。 本章应重点掌握如下知识点: 1.可比性、重要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实务应用; 2.资产、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的实务辨认; 3.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适用范围; 4.会计要素变动的实务辨认。 第二章存货 本章内容提要: 本章阐述了存货在购入方式、委托加工方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债务重组方式、自行生产方式及盘盈方式下初始计量原则及会计处理方法,继而对存货的期末计价方法作了相应地案例解析,着力解析了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及减值的账务处理。 考生应重点掌握: 1.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特别关注外购方式、债务重组方式、非货币性交换方式、委托加工方式下入账成本的构成因素及指标计算;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及减值准备的计提; 3.存货盘盈、盘亏的科目归属 第三章固定资产 本章内容提要: 本章阐述了固定资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从购入方式、自行建造方式、租入方式、投资转入方式、非货币性交易方式和债务重组方式逐项解析了其入账成本的构成因素及账务处理,对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则重点案例解析了折旧的计算及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修理支出的会计处理,最后讲解了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考生应重点关注如下考点: 1.固定资产购入方式下入账成本的构成因素及数据计算,尤其是购入生产设备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时各单项固定资产的分拆处理原则; 3.分次付款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入账成本的计算、各期利息费用的计算及期末“长期应付款”现值的计算; 4.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时入账成本的推算,尤其是挪用生产用原材料或产成品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5.高危行业企业专项储备的会计处理; 6.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各期租金费用的推算; 7.弃置费用的处理原则; 8.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下折旧的计算,尤其是减值计提与年限平均法的结合处理; 9.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复核的会计处理原则; 10.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原则及改良后固定资产原价和折旧额的推算; 11.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考点】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100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60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李某无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义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不能变更为甲公司股东。根据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联系微信号cpa10010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又分为: 1、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2、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3、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4、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顺口溜: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支10本2汇1(可记谐音:“知是笨儿会衣”,知道是笨儿子会穿衣服了。)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出定汇,到期前。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1个月内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 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现在总结一下。 顺口溜:普通决议“职工”“股董”——盐拌。(解释:应为全部的一半,全-盐) “股东”“创”“债”——醋拌。(出席的一半,醋-出) 解释一下: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或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通过。 有一个特点大家应掌握,对于人数少的会议,就需要全体的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和董事会成员人都不多,所以要全体过半方可。 对于人数较多的会议,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人数较多,所以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

2020年中级会计知识点梳理总结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已经变更,不得随意改变) 2、政策变更条件:法律要求变更;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相关信息。 3、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事项与前期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4、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损益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本期发现前期重要差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设计损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5、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应交税费的调整。但追溯调整如果涉及暂时性差异,应考虑递延所得税。 6、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做的判断。 7、会计政策变更: ·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对子公司投资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核算; 8、会计估计变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净残值的变更;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年限、净残值的变更;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 ·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变更; ·公允价值的确定; 9、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要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11、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 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2、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 ·日后取得证据,表明某项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减值或需要调整原减值;·日后进一步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出售资产的收入;·日后发现财务报告舞弊或差错。 3、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日后发行股票或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日后企业利润分配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4、日后调整事项不调整货币资金项目。 5、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不涉及损益的,直接调整相关科目。 ·还要调增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本年发生数;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1.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 )。 A.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B.税务机关 C.财政部 D.商务部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优先股与普通股股东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红利 B.公司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先于优先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C.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都可以参与公司决策 D.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A.财务负责人 B.独立董事 C.总经理

D.职工代表 4.甲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供了财务会计报告,但是甲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那么主管机关可以对甲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的罚款。 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5.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 C.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由主管部门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6.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乙公司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其留存的法定公积金最低比例应为( )。 A.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0% B.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5% C.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0% D.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8.下列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债券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均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B.股票属于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不属于有价证券 C.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股票持有人得到清偿 D.发行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是完全相同的法律要求 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所得税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所得税(通俗易懂版) 关于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大家总分不清楚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关系。其实也比较简单,所得税是什么?是你应该交给税务局的税款,就相当于是你孝敬给婆家的见面礼一样,见面礼是谁说了算呢?是税务局说了算,因为规矩肯定是婆家定的,或者说婆家这个行业里面的规矩啊。交多少税是税务局说了算了,因此你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所得税费用相当于是娘家,就是当期认可的费用,首先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费用,影响的是净利润。也相当于是娘家给你的钱,然后你拿着这钱去给婆家见面礼。婆家和娘家毕竟还是两家,所以两家的规矩肯定不一样,娘家给的钱不是多了肯定就是少了,一般情况正好的情况少,这也就是税法和会计经常有差异,然后需要纳税调整的原因。 所以从上面就可以看出来,所得时其实是税务局方面要求当期缴纳的税款,所得税费用是当期会计上应该确认的费用,也就是说税务局让你交多少钱,不一定都是你当期的费用,原因就在于税务局和会计处理有的是不一样的,那么一般情况都是需要纳税调整的。这就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谓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说资产和负债的余额概念问题,既然会计和税务上处理有差异,那么确认的资产和负载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也会有差异,属于暂时性差异范畴一般会通过递延所得税的形式来体现。为什么有个递延所得税科目呢?就是因为会计上不一定全部认可当期应交所得税。 所以有了下面的公式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实这个公式是可以简化一下的。 应交所得税=(企业会计利润-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所以当期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利润*所得税率(会计利润为调整完永久性差异之后的会计利润) 关于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顾名思义就是暂时是存在差异的,言外之意就是最终会殊途同归,“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因此判断一个差异是不是暂时性差异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最后会计和税法的处理是不是一样了,是不是最终原则是一致的。比如一项收入确认,是不是最终都要确认收入,仅仅是暂时会计和税法有争议呢。那怎么进一步去理解暂时性差异的含义呢?那应该从科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两方面去理解。 什么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什么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举个例子,会计上当期计提了折旧100万,风风火火到税务局报税了,税务局一看觉得100万太多,想让税务局今年喝西北风去吗?不行,少计提一点,直线法50万吧会计一听就急了,怎么不让我扣除呢?讲出个道理来!税务局就说了:别急,这是可以抵扣的,现在不可以,以后会让你扣除地。所以科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就是说当期税法上不允许会计扣除,允许以后在税前扣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含的范围,会计上多计提了费用或者少确认了收入。比较经典的一些案例:会计多计提折旧;售后回购(会计当期不确认收入,但税法确认)、资产减值(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都是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对于资产减值来说,税法上不认为资产减值了,因为会计上都是自己估计的,没有什么依据,估计这个东西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么为了防止扯皮,税法就一概不予以承认,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检测真题C卷 (附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检测真题C卷 (附答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30小题,每题1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A.某公司与其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2、某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该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多计提了3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了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8.1 B.6.9 C.10.8 D.7.05 3、陈某等5人拟以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出资设立一从事服装加工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拟为500万元。根椐《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B.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C.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150万元 D.发起人中至少要有2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关于第二审程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对二审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5、某家电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销售H型空调80台,每台含税价款2925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同型号空调20台,每台旧空调作价585元,实际每台收取款项234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 40800 B. 42500 C. 47736 D. 49725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为()。 A.50% B.100% C.150% D.200%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的下列行为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中的常考知识点归纳

1.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合同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 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予以增加。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 续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乙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 履行债务时,丙公司对甲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 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10.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1.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12.根据有关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 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13.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 或解除合同。 14.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要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15.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16.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若持股5%以上的 股东人数少于10人,则应列出至少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17.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 18.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19.根据规定,配股发行新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0.根据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1.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并不得超过60天。 22.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23.根据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应当 适用于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面的差别待遇。 24.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25. 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6.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 日起3日内通知该公司。 27.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

中级会计知识点总结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已经变更,不得随意改变) 2、政策变更条件:法律要求变更;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相关信息。 3、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事项与前期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4、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损益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本期发现前期重要差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设计损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5、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应交税费的调整。但追溯调整如果涉及暂时性差异,应考虑递延所得税。 6、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做的判断。 7、会计政策变更: ·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对子公司投资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核算; 8、会计估计变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净残值的变更;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年限、净残值的变更;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 ·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变更; ·公允价值的确定; 9、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要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11、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 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2、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 ·日后取得证据,表明某项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减值或需要调整原减值;·日后进一步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出售资产的收入;·日后发现财务报告舞弊或差错。 3、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日后发行股票或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日后企业利润分配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4、日后调整事项不调整货币资金项目。 5、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不涉及损益的,直接调整相关科目。 ·还要调增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或本年发生数;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真题(9月8日)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真题(9月8日) 【导语】“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真题(9月8日)”,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 1.【题干】杨某入伙时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负债30万元,杨某退伙时甲企业已负债80万元,后甲企业解散,尚欠100万元不能清偿。关于杨某对甲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杨某对其退伙前的8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在 B.杨某对其入伙前的30万元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杨某已退伙,不再对甲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杨某对甲企业解散时的10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 2.【题干】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选项】 A.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答案】A

3.【题干】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文件的是( )。 【选项】 A.招股说明书 B.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 C.债券募集说明书 D.上市公告书 【答案】B 4.【题干】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央决算草案在编制后应经特定机关审查和批准。该特定机关是( )。 【选项】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财政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B 5.【题干】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选项】 A.因买卖合同解除导致其中的仲裁协议无效 B.一方当事人受胁迫而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D.约定仲裁事项为继承纠纷的仲裁协议无效 【答案】A 6.【题干】因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陈某难以履行债务,遂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意外灭失。该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的承担人是( )。 【选项】 A.胡某 B.胡某与陈某 C.陈某 D.提存机关 【答案】A 7.【题干】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20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点归纳

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点归纳 一、总论 1、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 2、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是印花税。 3、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4、确定会计核算空间范围所依据的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是会计主体。 5、收入的正确描述: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 6、能引起公司股东权益总额变动的是股东大会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7、会计基本假设包括:1、会计主体 2、持续经营3、会计分期4、货币计量 8、不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的企业资源不属于资产这句话是对的。 9、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利益不属于企业收入。 10、分配生产工人的职工薪酬会引起资产和负债的同时增加。 二、货币资金 1、现金溢缺的会计核算涉及的科目有1、待处理财产损益 2、管理费用 3、其他应收款 4、营业外收入。没有营业外支出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在查明原因后才能出来,现金的缺少一般都是人为的,不能由单位负担,应当由当事人承担。 2、有价证券不属于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包括1外埠存款2银行汇票出口款3银行本票存款3信用证存款4信用卡存款5存出投资款等。 3、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1)直接核销法:直接核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对于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同时注销该笔应收款项。坏账收回时,则应先作一笔相反分录,将坏账身份“恢复”为应收账款,再作正常的应收账款收回分录。 (2)备抵法:备抵法要求企业按期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于估计收不回的应收

款项,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当坏账收回时,与直接核销法一样,先确认坏账时的相反分录,将坏账身份“恢复”为应收账款,再作正常的应收账款收回分录。 4、备抵法与直接核销法相比,其优点有:一是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记入费用,则避免虚增企业利润,符合谨慎性原则;二是“坏账准备”作为应收账款的备抵性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使得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的金额以净额列示,使报表阅读者更能了解企业的真实的财务状况;三是使应收账款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消除了虚列的应收款项,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对坏账损失金额的估计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三、应收项目 1、当月的坏账准备的余额为当前余额*坏账准备率。 2、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是“为购货方垫付的运费”。 3、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1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2账龄分析法3年数总和法。 4、构成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的有:1增值税销项税额2代购贷方垫付的保险费3销售货款4为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 5、"坏账准备“科目贷方有:1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收回已确定坏账并转销的应收账款、补提得坏账准备。 6、会影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有:1收回前期的账款2发生赊销商品的业务3结转到期不能收回的票据4、按规定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7、现金折扣条件如2/10,1/20,n/30表示10天内付款享受2%的优惠,20天内付款享受1%,30天以内付款不违约。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1. 2.仲裁开庭不公开属于一般情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仲裁开庭并公开。 3.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本票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4.税率试点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有四档税率,分别 为17%、13%、11%、和6%。具体规定如下:1、提供有形动 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 为11%;(包括邮政业服务)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 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4、适用于小规模纳税 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公共 交通运输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和收派服务等,增值税征收率为3%。 5.提示承兑期限: 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6.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7.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8.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9.普通合伙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由2-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只有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0.变更登记:减资、合并、分立45日,其他30日。

2020版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试题A卷 含答案

2020版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试题A卷含答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30小题,每题1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2013年刘某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并指定其妻宋某为受益人。2015年刘某实施抢劫时被他人捅死。事后,宋某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遭到拒绝。经查,刘某已缴纳3年保险费。下列关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支付保险金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保险公司应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 2、依据我国现行《保险法》,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B.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C.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D.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财产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3、下列款项可以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银行的是()。 A.财政拨款

B.预算内资金 C.银行贷款 D.实收资本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房屋 B.百货公司向小规模纳税人零售食品 C.超市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红酒 D.会计师事务所向一般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 5、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举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经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 B、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C、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若无力偿还,中央政府应实行救助 D、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6、A 公司拟收购B 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如无相反证据,下列选项中,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A.与A 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甲公司 B.与A 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营意向书的乙企业 C.为A 公司提供贷款的丙银行 D.为A 公司收购方案出具修改意见的丁事务所 7、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银行汇票仅限于支取现金 B.实际结算金额与出票金额不一致的,该银行汇票无效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D.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使用银行汇票 8、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2年8月有,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

2016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解析二

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发行人的董事不得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 B.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C.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D.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公开转让 【答案】BC 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A.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工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B.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C.公司的股票被收购人收购达到该公司股本总额的70% D.公司董事长辞职 【答案】AB 9.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A.接受本公司股票最为质权标的 B.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答案】BCD 1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定抵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抵销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B.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C.双方抵销的债务,都应已届清偿期 D.双方抵销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应相同 【答案】BCD

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来源于中国境内,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来源于中国境内,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来源于中国境外,且与其在我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答案】ABC 【解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都需要在我国纳税。 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营业外收入 B.财政拨款 C.国债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BD 【解析】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13.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的有( )。 A.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B.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C.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赞助支出 【答案】BC 【解析】选项BC:“三新”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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