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

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我们在参加工作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的雇佣合作关系,也确保我们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这样劳动者才有了法律保障的依据。

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现实中有,但是不多。一般存在于用工比较规范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起点意义重大。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时起,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双方才开始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建立劳动关系之时,是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时间,是计算劳动者工资的起始时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也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

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实际上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挥下提供劳动。用工之日,通俗地讲,就是劳动者开始上班的那一天。用工之日就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二、劳动关系的科学解释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

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关系,劳动关系在用工之日就开始建立。在工作之前,我们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保障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者要及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者开始正式上班的时候就与公司确立了,劳动合同是最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公司一个月内还没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要进行赔偿。

如何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

如何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何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分以下几点: 一、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实施合同制度,按规定及时签订、续订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杜绝了违约现象发生。依法确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合理拉开收入差距。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对在岗职工有计划的提高工资待遇。要着力于以创建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二、建立合同制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既是劳动关系的载体,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即有义务也有相应的权利。企业与职工要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各项内容,其中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各项保险等。贯彻好《劳动合同法》,依法维护,使劳动关系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企业要站好自己的位置,对职工奖惩得当。职工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及

充分尽到自己的义务。 三、建立人性化劳动关系 企业与职工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要人性化管理,职工为企业谋福利,企业为职工发放工资,缴纳各个保险,过节福利,双方表面上看来只是一种简单的利益关系,但是这种简单的利益关系如果稍稍动摇点,那这种看似简单的关系将会破裂,企业不仅仅要为职工发放工资,缴纳保险等,还要人性化管理,企业管理过程中充分注意人性要素,以充分开掘人的潜能为己任的管理模式。对人的尊重,充分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给人提供各种成长与发展机会,注重企业与个人的双赢战略,制订员工的生涯规划等等。 总结 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要着力于以创建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因此,企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主要是采取沟通协商办法,使职工和企业为同一战线,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人性化管理主要是企业对职工要有一个好的姿态,使职工积极奋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企业与职工是细细相连,企业离不开职工,职工离不开企业。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基本的一步,对于劳动者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性。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也正是这些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正是取得劳动法保护的条件。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365律师小编为您讲解。 一、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此处的“工资支付凭证”应包括劳动者提供的从用人单位统一格式的电子邮箱中打印的工资发放记录。实务中,劳动者提供的用普通纸质打印的没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工资条”也作为主要的参照凭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 种形式: (一)无固定期限:自年_ 月_ 曰起。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____年_ 月_ 曰至_ 年_ 月_ 曰。 (二)固定期限:自_______ 年_ 月_ 日至_____ 年_ 月_ 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_ 年_ 月_ 曰至_ 年_ 月_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曰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曰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

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及《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2004〕391号)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就业窗口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订、变更备案,确保劳动用工信息备案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并结合本单位数据填写本表格。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备案情况表 备注: *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 (1)用人单位新招用员工,在所属人社局就业登记窗口所作的劳动合同新签备案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2)用人单位已按前述要求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及时前往就业登记窗口作劳动合同续订备案,方能作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3)劳动合同(包括新签劳动合同和已经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未作续签备案或解除、终止备案的,为无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注意:1.“用工数”和“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填报2019年最新数据; 2.该表随2019年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同上报。

保税区企业参加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共9页,用人单位填写第3-8页,不能有空栏,无情况的须填“无”。《劳动合同签订、续订情况表》为1页。上述《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与《劳动合同签订、续订情况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后直接报送或发电子邮件均可。 2.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3.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登记、注册执照类型”栏区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特种行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挂靠协议书、租赁协议书、许可证、机关单位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请对照选填。 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部分填报内容注意事项: A.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等。 B.行业类型:农林牧渔业、制造业、贸易、物流、工业、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计算机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 C.经济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其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5.第5页中(一)劳动用工情况和(二)劳动合同情况的人数均填写2018年12月末的数据;(三)劳动报酬情况的“上年度”均指2018年度。有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人单位,据实填写派遣人数及派遣单位;派遣单位超过两家的,应另附页详细说明派遣单位和人数;第6页中(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上月”统一填写2018年12月份的数据。 6.第二部分(一)劳动用工情况中:单位从业人员数=订立劳动合同人数+其他从业人员数。 7.报送方式 资料下载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c57394583.html, [资料下载] 电子邮箱: smsc@https://www.360docs.net/doc/c57394583.html, 报送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2室

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聘、平等竞争、择优上岗、优胜劣汰的劳动用工机制,建立“骨干高工资、工作满负荷、考核严管理”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与权限 4.1员工所在部门 4.1.1员工入职手续协助工作。 4.1.2员工调动管理工作。 4.1.3负责与员工进行沟通、离职员工工作交接及物品清理工作。 4.2人力资源部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人员情况统计、社保福利的办理、人员档案的建立、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流动管理。 4.3总经办 4.3.1员工入职行政手续的办理。 4.3.2员工集体宿舍转移的相关手续、公司物品交还手续。 4.4财务部 负责核查离职员工是否移交个人借款、固定资产、资产租赁(对于借款、借用涉及金额超过2000元者,须及时与部门联系,确保公司不受经济损失)及违约金的收取。 5 工作流程 5.1劳动合同管理 5.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凡本公司职员必须以合同契约的形式,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由企业法人与员工签订。5.1.2合同管理的权限

5.1.2.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成员的聘用合同和上岗合约的签订、管理、终止或解除、劳动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 5.1.2.2部门对部门内部员工有权提出终止与解除聘用合同的建议,班组对所属员工有考核权和解除上岗的建议权,并报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解聘合同的有关手续。 5.1.2.3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5.1.3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终止或解除等程序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双方约定共同遵守的事项具体见《全日制劳动合同》。 5.1.3.1合同期满续订聘用合同,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并经过综合考评决定。 5.1.3.2员工调到公司其它部门,劳动合同不终止,在新的用工岗位上岗后劳动合同继续生效。 5.2人事档案的管理 5.2.1人事档案的分类 5.2.1.1入职档案 a)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入职试卷、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 b)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补充协议、毕业生就业协议、实习协议等。 5.2.1.2培训档案 员工培训试卷、外派培训心得、培训申请表、培训效果评估表、培训服务协议。 5.2.1.3职位档案 职位说明书、职务任命书、职位职务变更记录。 5.2.1.4薪酬考核档案 试用期考核表、季度/年度考核记录表、工作记录、调薪申请单。 5.2.1.5其他档案 个人党/团相关资料、各类奖励、处罚记录。离职申请、离职工作交接单、离职证明存根、补偿金协议等 5.2.2查阅 相关权限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部申请查看,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人

劳动关系的建立及与劳务关系的区分

劳动合同法每周一讲 ----劳动关系的建立及与劳务关系的区分 黄浩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案例 小陈系个体工商户,经营电焊加工店,从事电焊加工业务。为考驾照,2014年9月20日小陈将其从事的路基箱电焊加工业务承包给小李。2014年10月8日,小李雇佣小王从事路基箱电焊加工,并约定按照工作的完成量,由小李按月支付小王工资。2014年10月13日,小李在焊接板时,该板掉下砸到小王,造成其右手拇指末端开放性骨折。经协商未果,小王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小陈经营的电焊加工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理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也就是说,是小陈的电焊加工店与小王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小李与小王之间存在劳务关系(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非常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具体到现实的案件中,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却存在很多争议。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字之差,其内涵却天壤之别。 就本案而言,小陈作为自然人,显然不具备劳动用工的主体资格,其与小王之间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小编在以前的文章中对劳动用工的主体资格也有赘述,尽管劳动用工的主体在现实中千差万别,但自然人不再劳工用工的主体范畴之内基本没有疑义。 事实上,本案包含两重法律关系。小陈与小李之间的承揽关系和小李与小王之间的雇佣关系。 那么,什么情况下劳动关系才能建立呢? 首先,双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小编在《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一文中有所阐述,在此就不在赘言。 其次,双方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民事法律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劳动关系也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因此,必须双方达成合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表达合意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可以是办理入职登记手续,也可以是签订劳动合同,甚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直接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第三,双方之间存在劳动管理关系。劳动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平等的民事关系,还存在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管理关系。也就是说,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存在对劳动者的管理行为,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 第四,双方之间存在薪酬支付的行为。即劳动者给用人单位

员工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员工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一些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可能会拒绝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此时员工就需要对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证明。那么员工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呢?不管什么案件,当事人都需要收集证据。那么员工要证明劳动关系需收集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员工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

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证明劳动关系应收集哪些证据?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可以说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本类证据上一定要有单位公章才能确保证明的效力。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 其中,尤其突出的是国家在劳动法中以一只“看得见的手”出现,直接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劳动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近日出台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每月不得低于690元,小时工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为劳动者的保护划定了底线,雇主只能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而不能低于它,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 而如果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将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现实中存在大量劳动者本身实际上属于劳动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范畴,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难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社会现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劳动部出台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还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无固定期限问题、经济补偿金问题、建筑行业雇工保护及对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处理等九大方面作了充分的规定,应当引起广大劳动者的重视,也应当引起广大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维权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我国劳动法特别强调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有劳动关系就应当有劳动合同”。 国家之所以在立法中如此强调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甚至有人说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俗话说“口说无凭”,现实中大量劳动者吃亏就吃亏在没有证据。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直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没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 没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人们在第一次步入社会参加工作的时候肯定是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的,尤其是在校学生学到的一些知识都是书本上比较死板的,所以对很多事情的要求看似非常的标准,实则还是缺乏一点变通性的。有些新步入职场的员工就非常担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没合同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没合同怎么办?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 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2、雇主是指劳动关系中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者。有使用“资本家、所有者、企业主、经营者、管理者、劳动力使用者”等称谓。在我国劳动法中则用“用人单位”的称谓来指称劳动力的使用者。 3、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升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4、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5、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约定的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6、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为了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 7、劳动合同终止的操作程序:1、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2、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3、为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4、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备案。 8、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6、劳动报酬。 9、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主要有:1、达到法定劳动年龄2、身体健康状况满足要求、必须是具有人身自由3,能正常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公民4、必须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 10、劳资冲突的根源:劳资双方客观利益的矛盾、劳动者异化劳动的性质、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从属地位、劳动合同无法周详的性质。 11、自由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劳资矛盾处于尖锐冲突和激烈对抗之中,早期的斗争焦点主要集中在劳动者最基本劳动条件的改善上。(通过破坏机器、烧毁厂房、停工怠工、罢工游行等形式,要求雇主提高劳动条件和工资)劳动运动总体上处于分散、个体和局部状态。 12、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即派遣单位“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 13、政治法律环境主要是指国体、政体以及法制状况,包括国体、政治体制、政治制度、党派关系、法律制度、国家产业政策。 14、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理论符合三个基本条件:因为是“市场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因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为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5、政府的作用:制订劳动政策、建立与完善劳动力市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协调劳动关系。 16、按照劳动关系主体各方的力量对比划分:均衡型劳动关系、倾斜型劳动关系、主导性劳动关系。 17、雇佣劳动中的劳动者的最主要特征是(被雇佣)。 18、劳资冲突的形式:罢工、怠工、抵制(闭厂,黑名单,排工) 19、1935年罗斯福政府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向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变。 20、全球化时期大致是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至今。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

附件2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劳动法》和市有关规定,我单位与职工终解劳动合同、办理 退工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单位按照上述第条原因,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退工手续。按照规定相关材料由单位和个人已各自留存。同时承诺提供的退工材料真实有效,且与职工无劳动争议。 单位:单位(章) 单位经办人:年月日

附件6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女士: 本单位与你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原因,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决定自年月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为下列第种情况: (一)无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元。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职工各留存一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附件6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女士: 本单位与你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原因,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决定自年月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为下列第种情况: (一)无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元。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职工各留存一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附件5 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同志与于年 月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特达成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附件5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同志与于年 月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特达成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天津社工继续教育课后测验10劳动关系协调方法

1.布告法经常用于非管理层人员的招聘,特别适合于()的招聘 2.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的优点有( 3.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是() 4.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是() 5.用人单位应当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6.认为社会学时研究社会行为的科学的是() 7.在劳动关系法律中,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生产和经营上的商业秘密有()义务

8.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担任 9.)是政府通过调节利率来调解总需求水平,以促进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经济增长的一种宏观经济管理对策。 10.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不少于()天产假 11.在()人员录用策略中,应聘者必须在每种测试中都达到一定水平,方能通过 12.《劳动法》给劳动者规定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 13.劳动保障作为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也是社会权利

14.在生产要素市场,()是生产要素的供给者 1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是否受理劳动争议申诉的时间不得超过() 1.劳动合同按期限不同分为() 2.凝视可以表达() 3.劳动资源的稀缺性的属性包括() 4.人际沟通中不属于言语沟通的有()

5.劳动保障法律适用具有()特征 6.劳动力市场的制度结构要素有() 7.社会学研究的分析方法包括() 8.网络招聘的优点包括() 9.职业道德的具体功能包括() 10.在绩效管理的准备阶段,绩效管理人员应完成的工作有()

1.劳动关系当事人协议约定的劳动条件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正确 2.劳动法是保护劳工之法,劳动保障是劳动法的宗旨和使命,因此,劳动保障的对象即是劳动者。 错误 3. 集体合同只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才生效。 错误 4. 民主管理既是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正确 5. 我国行政机关有权对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是监督体系中最重要、最经常、最全面的监督。 错误 6. 只要企业有制度,职工又违反了制度,企业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错误 7.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包括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但提高人口质量是关键。 正确 8.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正确 9.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两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错误 10. 工作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乃至整个组织管理的基础。 正确 11. 薪酬主要由直接薪酬和间接薪酬这两大部分构成。其中,直接薪酬是薪酬的核心部分。 正确 12. 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的目的相同。 错误 13. 国家实行薪年休假制度 正确 14.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劳资协议。 正确 15. 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 正确

(完整版)劳动关系管理试题

燕京理工学院 Yanch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结业作业 姓名:专业: 班级:学号: 学院: 指导教师: 2013年12月26日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结业作业 一、名词解释 1、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合同: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3、专项协议: 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明确特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 4、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判断题 1、保姆、军人、公务员不是我国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2、企业可以先与员工签试用期合同,转正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 3、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短于劳动合同期限。(√) 4、非全日制用工也必须订立书面协议,不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 5、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 6、专项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属性,属于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但不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医疗期的长短只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与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无关。(×) 8、劳动规章制度只在本单位范围内适用。(√) 9、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如不予支付的,用人单位除要支付加班费外,还要按应付费用的200%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07.1劳动关系学试卷及答案

全国2007年1月劳动关系学试题课程代码:0332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十分关注如何减少或消灭工人受到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待遇,并提出了“结构不公平”理论的学派是(C)P42 A.正统多元论学派B.管理主义学派C.自由改革主义学派D.激进派 2.在西方现代管理科学中,经验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是(C)P73 A.约翰·莫尔斯B.弗雷德里·泰勒C.彼得·德鲁克D.埃尔顿·梅奥 3.在西方工业化进程中,英国通过的并被视为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劳动法规是(D)P63 A.《结社法》B.《夏勃里埃法》C.《瓦格纳法》D.《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4.下列管理模式中,不是 ..根据管理理念进行分类的是(B)P98 A.剥削型B.自主型C.宽容型D.合作型 5.关注生产投入要素的成本,并且主要强调企业效率以及生产率在管理决策中的重要性的雇主角色理论是(B)P91 A.权变理论B.新古典经济理论C.劳动过程理论D.利益相关理论 6.企业只建立奖金委员会,通过基准生产率因子来衡量目标生产率,按企业生产率是否改进来分配奖金的是(C )P125 A.斯坎隆计划B.拉克计划C.集体收益分享计划D.工作生活质量计划 7.最经典且最经常被引用的工会的定义出自于西德尼·韦布和阿特丽斯·韦布的书,书名是(A)P129 A.《英国工会史》B.《工会》C.《资本论》D.《劳动关系论》 8.由于工会主席老张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工厂选举小王做兼职工会副主席负责工会工作,小王认为工会的事情多,可以不干车间里的事了。其实,按《工会法》规定:小王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处理工会的事,每月最多不超过(A)P156 A.3个工作日B.5个工作日C.10个工作日D.15个工作日 9.由国家统一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天所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称为(D)P185 A.一般工作日B.普通工作日C.基本工作日D.标准工作日 10.小王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他的日工资是50元,由于赶货,厂里安排他国庆节照常上班。这家工厂老板至少应付给小王国庆节三天的工资是(D)P189 A.150元B.225元C.300元D.450元 11.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B)A.规章制度B.劳动合同C.工作计划D.集体协议 12.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不低于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C)P247 A.50%B.60%C.70%D.80% 13.韦布夫妇认为集体谈判主要体现为一种(A)P256 08.1多A.经济功能B.政府作用C.决策功能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答案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答案 (2010年10月) 专题一:员工入职与建立劳动关系管理 工作任务1-1 工作任务1-2 【解决方案】 方案一优劣:要约如果要撤销的话,必须在承诺作出之前;李磊已经作出承诺;李磊已经辞去原来的工作。 方案二优劣:李磊已经做出承诺;录用通知书已经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采用此种方案,结果与方案一相差无几。 方案三优劣:录用通知书中包含了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录用通知书的内容签订劳动合同,但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变更;公司在录用通知书上已经载明了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李磊有权拒绝在劳动合同中变更。 方案四优劣:此时公司遵守了录用通知书;但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果到时候不能证明李磊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必须继续留用李磊;此方案有一定的风险。 更完善的方案:公司向李磊摊牌;公司表示愿意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如果李磊坚持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与其签订期限为一个月的劳动合同。最终,李磊同意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此方案的理由:录用通知书已载明的事项不能随意变动(职位、月薪、福利、入职日期),录用通知书未载明的事项则可以作为突破口,即劳动合同的期限。 给管理人员的启示:(1)录用通知书是对用人单位的单方约束,在起草录用通知书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应为用人单位留有一定的余地。(2)有了录用通知书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让录用通知书失效,也可以选择让录用通知书作为合同附件继续有效。如果存在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有不一致的情形的时候,用人单位

必须终止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工作任务1-3 【解决方案】 客观地来说,小王完成的这份劳动合同很糟糕。不过,小王也努力考虑到了商场的一些实际情况,比如,商场的营业时间是早9点到晚9点,节假日不休息的。但是如果把这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是不合法的。具体说来,小王起草的劳动合同存在以下问题:(1)劳动合同缺少“首部”,即缺少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通常情况下,我们把用人单位称为甲方,把劳动者称为乙方,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要在合同中描述清楚。具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即使是空白劳动合同书,也要列出这些项目供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填写。 (2)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一共有三种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因此,劳动合同中首先要明确采用哪一种方式来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然后再约定具体的期限。 (3)关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小王起草的劳动合同种,“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的文字显得多余,此条款的重点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或者约定工作岗位,然后将岗位说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另外,最新立法规定,工作地点也成为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起草劳动合同时不能忽略了。 (4)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每个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设计自己员工的作息时间,但都不能逾越法律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工时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通常情况下,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但是像商场这类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前提是必须提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如果不经审批直接写进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劳动者同意,此条款也会因为违法而无效。 (5)关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可以是明确的数字,也可以是计算劳动报酬的方法,总之必须明确。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可见,如果劳动报酬条款约定不明确,会给劳动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的障碍。 (6)关于社会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中不能有任何更改。目前,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负担,劳动者所应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仅仅约定完全由劳动者个人负担是不合法的。关于福利,主要指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福利,国家目前没有什么相关规定,所以,“福利按劳动部门的规定发放”形同虚设。 (7)关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但如果约定,就不能简单地设定“承担责任”,而应将责任的内容具体明确,以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不过,约定的具体责任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过重的违约责任也有可能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 (8)关于发生事故的免责条款。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如果认定为工伤,其责任理所当然由用人单位承担,任何事先的约定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发生的事故没有被认定为工伤,其责任的承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所以,约定这一条款的实际意义不大。 (9)关于其他条款。小王的这份劳动合同遗漏了很多重要的事项,其中有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劳动合同的条款,例如: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还有一些虽然是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但对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管理十分重要的事项,例如: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板

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 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 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 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 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 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 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 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 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 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 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 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板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 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 lzxcvbnm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 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 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 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 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 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 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 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 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 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 hjklzxcvbnmrtyuiopasdfghjklzxcvbnm 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 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 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 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 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 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 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 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 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 dfghjklzxcvbnmrtyuiopasdfghjklzxcvb

劳动关系基础知识

劳动关系基础知识 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劳动过 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无效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属无效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定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得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的变更: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的终止的定义: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的定义: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

题,经协商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内容:劳动条件标准规范部分。 2、过渡性规定。 3、集体合同文本本身的规定。 集体合同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劳动合同文本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 集体合同争议: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商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 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视情况进行协调处理。 劳动争议的定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行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放声的纠纷。 劳动争议的范围: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放声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仲裁委员会

劳动关系管理规范

劳动关系管理规范 1

<劳动关系管理>教案 一、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二)劳动合同订立 1.订立原则 <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中国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1)合法原则。就是要求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项要求: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才能得到国家承认,并受法律保护。(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平 2

等,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在充分表示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劳动合同。 2.订立程序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 要约:即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提出要求的一方为要约方,与之相对应的一方为被要约方,被要约方接受要约方的建议并表示完全同意,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承诺一旦做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一般要约方往往是用人单位(但要约方也能够是劳动者)。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如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当事人能够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从法理人可将其分为法定内容和商定内容。法定内容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的具体内容。法定内容有:(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3)劳动待遇。商定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