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各专业工程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

精品各专业工程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
精品各专业工程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

各专业工程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

常用工程材料结算价格表

商品混凝土价目表

2

注:①商品砼的坍落度以供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十分钟内,由供需双方技术人员共同检测为准。

②本表所列砼价格,不包括特殊用途混凝土价格。

③本表价格包括了运距10公里以内之运费,超过10公里,超出部分按2.5元/立方·公里未包括路桥费,过桥费另计。

④本表价格未包括路桥费,过桥费另计。

⑤本表价格未包括泵送费用。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工期为六个月以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应认真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及时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工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调价项目: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材料价格调整事项需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三)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对比材料采购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

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四)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五)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并已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不宜调整合同价格。但在施工期间,遇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而导致整个工程的差价超出包干风险费用的50%时,则在扣除风险费用后,按本办法执行。 (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可按本办法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七)人工费调整参照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五、严格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制定及投标报价的评审须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发稿时间:2015-5-19 15:02:15 阅读次数:78) 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 计算方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发承包双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明确如下: 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必须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由于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二、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计价中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容: 1.工程中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

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其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 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名称等,例如钢筋、型材、商品砼、预拌砂浆、水泥、黄砂、碎石、砌块、混凝土制品、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型材、玻璃、各类管材、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 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应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5%以上的各类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5%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材料。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 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4.主要建筑材料数量的取定。 三、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内,因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风险调整计算方法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如下办法进行结算。 1.主要建筑材料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用的比值a确定方法:

谈工程造价的材料价差问题

谈工程造价的材料价差问题 摘要:在建筑工程结算中,材料价差调整在建筑工程的结算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而向社会发布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也是当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应提出科学管理材料价格以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建议,不断优化管理材料签证和设计变更,使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展开。 关键词:工程造价材料差价控制 引言 建筑行业作为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之一,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所以在信息化的管理过程中,信息的收集要做到迅速和准确。在施工材料价格经常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的当今,如果按照现行的材料价格调差模式进行价差调整,势必对施工企业造成较大压力,因此要健全市场机制,使建筑业持续发展。 一、建筑材料价格变动对工程造价所产生的影响 (一)建设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一般有三种情况:其一,由地方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这带有一定的宏观调控;其二,让材料的生产商或供货商直接进行价格的公布和交易;其三,材料费是综合单价的主要组成的一部分,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是材料价格的各异性,这是由于建筑材料的所处的地方和市场不一样所决定的。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一样,道路建设差异以致运输的条件也不尽相同等因素会使得价格产生差异,当周围的环境和时代在不停的变化时建筑材料的价格也会随之变化,具体原因有:第一,我国地理位置和资源分布不均衡,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所以在宏观经济的调控下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会不一样。第二,因为国际形势瞬息万变,使国内的经济不断变化,这对建筑工程材料差价的变化冲击较大。 (二)对于工程造价而言,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对所产生的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造成了建筑工程造价的提高。在建筑工程当中,购置材料的成本费用占到了整个工程的一半还多,特别是在要求装饰的建筑工程中,购置材料所花费的成本会更多。由此可见,建筑材料价格对建筑工程造价产生了十分直接的影响,可以说,它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在其它一系列要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倘若建筑材料价格上升 1 个百分点,那么就可能使得工程造价提高0.6 个百分点以上。 (三) 因为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就会使得工程造价相应增大,甚至会超过之前设计好的价格。所以材料的价格也会对工程成本产生影响,具体表现为:第一,由于投资人没有对建筑材料市场的变化做出预先的应对措施,就会使材料价格的报价相对低于实际的花费。第二,由于建材的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非常大而且不稳定,可能一天一个价,这样就会使材料价格很难把握。第三,工程设计的变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 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 ①如某种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8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于投标报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80×(1-5%)=76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则调减(76-70)=6元/单位。即该 材料的结算价为(80-6)=74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110-10)=100 元单位。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投标报价5%的部

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怎么计算

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怎么计算 先将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项目..从新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量.再套相应的定额算出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再将三者加起来为基数算出管理费.利润.全部加上就等于合价. 再将合价除以工程量清单中按清单计算规则算出来的工程量就得到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计算其实很简单,定额的工程量与清单的工程量在很多时候是一样的,不需要单独再进行计算,如果你会总结的话,其实清单量与定额量不同的也就是那几个清单项,如土方(清单量不考虑工作面的宽度及放坡,而定额量却要考虑工作面的宽度及放坡),屋面的防水面积(清单量为面积,没考虑卷边,而定额量就要有卷边的面积,只要加上卷边的长度*高度就可以了),还有楼地面工程里地面的清单项就有3:7灰土垫层,它的单位是立方米,而清单里给出的是房间的面积,你直接用面积*高度就OK了,还有呢,不过我就说到这里,剩下的你自己总结吧!这需要你要细细地翻阅清单计价规则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对比就容易总结了,这是经验。 至于取费嘛,土建工程是按定额子目的直接费为基数取费的,就是人、材、机的总和了,而安装工程就不同了,它是按定额子目的人工费为基数进行取费的,不过这些在软件里都已经是设定好的,不过你是初学者一定要搞明白这个,不然的话,以后跟别人对预算的时候都不知道是为什么错的,因为这是基本功,一定要很扎实! 我想问一下如果招标方和投标方算的工程量不一样怎么办? 投标方投标时只需报价,招标时提供的清单工程量固定的,不许更改。 不知道你老师是什么意思啊,一般综合单价由二级子目套定额组价组成综合单价。你们老师说的投标方的工程量是套定额时计算的工程量,基价由投标方套定额得来的,二者相乘后得到总价,再除以清单的工程量,得到综合单价,一般投标的综合单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更改。 那个你下载个智慧软件操作下就知道了 追问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工程量按理说不一定都是一样的,请问你做过类似的工程项目吗?希望多多指教,我没有这方面的实际经 验,不太懂,呵呵 您上边说的智慧软件是什么样的软件?我在百度里没搜到,只搜到有炒股票的大智慧软件 回答 你说的工程量不一样那是最后结算时候不一样,工程量中标单位按时结 算,但是在投标时候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只需报价即可。我也初学者啊。你搜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反正江苏这边都是用这个进行造价类工作的。 追问 真的太谢谢你啦~百度知道里边怎么能把你的答案采纳为最佳答案并且多给你一点分数呢?呵呵我还不大会弄,想多给你点悬赏。不差钱~

公路工程概预算中材料单价的计算

公路工程概预算中材料单价的计算 1概述 凡是做过公路工程概预算的工程技术人员都知道,公路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材料费的计算,采用的是实物法计算。即按定额规定的实物量指标,摘取分项分部工程量以后计算的实物量指标,与其相应的预算价格进行计算,然后才能准确地计算出材料费。因此材料单价的计算结果,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 2材料单价的计算 材料预算价格,是材料(包括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由来源地或交货地,到达工地仓库或施工地点堆放材料的地方后的综合平均价格,由材料的供应价格、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及仓库保管费四部分组成,其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供应价格+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由于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多、来源渠道多、工程种类多、施工分散点多,为了规范各类工程及其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费的计算,我们在上述材料预算单价的计算公式中,不论哪一类工程材料,对构成材料预算单价的各个因素,一般均以一个建设项目为对象,作为综合计算的依据,这样就有利于规范各类工程及其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费的计算。 2.1材料供应价格的计算 公路建设工程将材料供应价格划分为外购材料、地方性材料和自采材料三种。 2.1.1外购材料 外购材料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是国家或地方同一分配的工业产品和其他工业产品,主要指三大材(钢材、水泥、木材)及沥青、油燃料、爆破器材、五金等。外购材料供应价格应按当地市场的批发价或工业产品出厂价确定。特别注意,若一种材料有多个价格,应取加权平均价,并根据实际情况加计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 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是指材料不能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定货供应,必须经过物资部门或供销部门供应时,按规定支付给物资部门或供销部门的附加手续费。供销部门手续费标准,应按国家规定计算,其计算公式为:供销部门手续费=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率=材料净重×供销部门手续费(元/吨) 包装费是指为便于材料的运输或为保护材料免受损坏而进行包装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包装材料的折旧摊销及水运、陆运中的支撑、蓬布摊销等费用。包装费已计入材料原价的,其包装材料回收值应从材料价格中扣除。包装材料的回收价值,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1.2地方性材料 主要是当地乡镇等企业统一开采加工出售的石灰、砂、石等建筑材料。地方性材料供应价格应按当地主管部门和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实地调查价格确定。特别注意,若品种规格与设计要求不符,需要加工改制时,可参照《公路工程

(工程建筑)各专业工程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精编

(工程建筑套表)各专业工程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

各专业工程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 专业调整系数计算基础辅材调差内容及范围 九八年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0.35% 直接费小五金、油燃料、焊条、铁钉、铁线、油漆、小青笏及其它零星材料 九二年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 价表 0.8% 直接费同上 九二年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定 额 15% 定额基价主材之外 安装工程 第壹册14.71% 定额基价主材之外 第二册20.5% 定额基价 中沙、碎石、小五金铁件 等零星材料 市政工程 排水工程 6.5% 定额基价(不包括土 方) 中沙、碎石、小五金铁件 等零星材料道路工程 3.1% 定额基价(不包括土 方) 小五金铁件等零星材料及 油燃料 渠管、渠箱工程8.6% 定额基价(不包括土 方) 中沙、碎石、小五金铁件 等零星材料 园林建筑工程0.8% 直接费同土建工程常用工程材料结算价格表

材料名称、规格产地等级单位综合价备注UPVC排水管Ф32 顺德顾地m 6.50 UPVC排水管Ф40 顺德顾地m 7.20 UPVC排水管Ф50 顺德顾地m 9.20 UPVC排水管Ф75 顺德顾地m 13.50 UPVC排水管Ф110 顺德顾地m 24.60 UPVC排水管Ф160 顺德顾地m 47.80 UPVC排水管Ф200 顺德顾地m 94.00 UPVC直角弯头Ф40 顺德顾地个 4.00 UPVC直角弯头Ф50 顺德顾地个 4.60 UPVC直角弯头Ф75 顺德顾地个10.00 UPVC直角弯头Ф110 顺德顾地个17.80 UPVC直角弯头Ф160 顺德顾地个49.80 UPVC直角弯头Ф200 顺德顾地个86.00 UPVC直角三通Ф40 顺德顾地个 3.60 UPVC直角三通Ф50 顺德顾地个 4.60 UPVC直角三通Ф75 顺德顾地个13.70 UPVC直角三通Ф110 顺德顾地个18.90 材料名称、规格产地等级单位综合价备注UPVC直角三通Ф160 顺德顾地个69.00 UPVC直角三通Ф200 顺德顾地个112.00 UPVC检查口Ф50 顺德顾地个11.00 UPVC检查口Ф75 顺德顾地个20.00 UPVC检查口Ф110 顺德顾地个25.00 UPVC检查口Ф160 顺德顾地个61.60 UPVC检查口Ф200 顺德顾地个172.00 UPVC弯头带检查口Ф40 顺德顾地个 3.80 UPVC弯头带检查口Ф50 顺德顾地个 5.90 UPVC弯头带检查口Ф75 顺德顾地个11.90 UPVC弯头带检查口Ф110 顺德顾地个27.00 UPVC弯头带检查口Ф160 顺德顾地个55.00 UPVC弯头带检查口Ф200 顺德顾地个122.00 UPVC存水弯带检查口Ф50 顺德顾地个18.00 UPVC存水弯带检查口Ф75 顺德顾地个39.00 UPVC存水弯带检查口Ф110 顺德顾地个53.00 UPVC防臭地漏Ф40 顺德顾地套15.30 UPVC防臭地漏Ф50 顺德顾地套17.00 UPVC防臭地漏Ф75 顺德顾地套24.00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材料价差调整方法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 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 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 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Ji÷ΣXi(i=1到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 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 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 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 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4.价格指数调整法: 它是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材料价格或价差指数逐一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方法。这种方法属于抽量补差,计算量大且复杂,常需造价管理部门付出较多的人力和时间。具体做法是先测算当地各种建材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然后进行综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种建材的价格指数和价差指数。 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的价格指数=该种材料当期预算价÷该种材料定额中的取定价 某种材料的价差指数=该种材料的价格指数-1 价格指数调整办法的优点是能及时反映建材价格的变化,准确性好,适应建筑工程动态管理。 上述四种调差办法,在实际工作运用中经常遇到,这就要求我们预算编制人员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在何处工作,收集哪个地方资料,都应尽快了解、适应、熟悉当地的编制习惯与方法,坚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 预算与概算有什么区别: 1、所起的作用不同。概算编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并作为向国家或者地区报批投资的文件,经过审查批准后,用以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预算编制是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它起建筑产品价格的作用,是工程价款的标底。 2、编制的依据不同。概算依据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进行编制,其内容项目经扩大而简化,概括性大;而预售则依据预算定额和综合预算定额进行编制,其项目较详细,较重要。

建筑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建筑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正文: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及计价方式,发生了多次变化。在我国实行了多年的主义商品计划为主体的经济模式,逐步过渡到以计划指导为主并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双轨制价格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价格体制的建立,在新的经济模式指导下,工程经济在工程造价方式还没有完全实行量价分离以施工自主报价之前,各时期材料价格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工程造价的直接变化。因此,如何合理地调整建筑工程的材料价差,实行建筑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对最终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材料价差产生的原因及因素 在计划经济年代,一切主要材料都将由国家统一规定价格的统销,其它材料将由有关部门主导经营。国家实施统一规定价格,工程建设有统一的计价方式,价格稳定、持久,工程造价计算准确、不变。双执制价格体系是在国家指令价格及国家因素指导下,部分材料价格开始走向

市场,价格开始出现浮动,但三大材(钢材、木材、水泥)仍在国家最高限价中未能挣脱出来,工程结算中材料价差开始显现出来。今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材料价差调整更加凸显出来。 众所周知,现行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根据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以工程量及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基价的积汇总形成工程直接费用。定额子目基价(即预算价)由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直接费等部分组成。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如果以工程直接费为100%,构成直接费的人工费占20%,材料占70%~75%左右,机械费占5%左右,由此而论,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引起工程建设费用的高、低。事实上,在实际施工时使用的价格,是不会静止不动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的状况的变化而处于经常的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或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的、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产生材料价差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国家政策因素。 国家政策、法规的改变将会对市场产生巨大的。这种因体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材料价格的变化,即为制差。如:98~99年期间国家存贷款利率一再下调,93~95年国家为抑制经济增长过热过快,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2.地区因素。 预算定额估价表编制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与同一时期执行该定额的不同地区的材料价格差异,即为地差。

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实施细则

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交通建设用材料价格波动频繁且幅度较大,为加强材料价格风险管控,规范项目施工期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工作,确保公路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依据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湘交基字【2016】×××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1.价差调整原则 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上,根据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及时进行价差调整。 建设项目价差调整采用价格指数法按项目整体计算,建设项目对各施工标段的价差调整金额控制在整体计算之内。 按照材料价格涨即补、降即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材料范围、风险幅度和计算公式进行涨价补差,降价减差。 因价差调整引起的税金、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价格调整的材料范围 200章路基工程:柴油、水泥、中(粗)砂、机制砂、碎(砾)石、钢材; 300章路面工程 I(专业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石油沥青、碎(砾)石、水泥、柴油; 300章路面工程Ⅱ(土建工程中的路面工程部分):碎(砾)石、水泥、柴油、中粗砂、机制砂;

400章 桥涵工程:钢材、水泥、中(粗)砂、碎(砾)石、柴油; 500章 隧道工程:钢材、水泥、中(粗)砂、碎(砾)石、柴油; 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钢材。 以上材料组成代号:钢材:代号111~143、代号182~183、代号191、代号 247~249)、代号265、代号290~291、代号301~304、代号310、代号667~ 668;水泥:代号832~834;中(粗)砂:代号899;碎(砾)石:代号 951~971、代号921~924;石油沥青:代号851~853;柴油:代号863。 上述材料代号根据《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附录四表。 3.材料价格指数调差法计算公式: 11()m n jit jio jt jt j i jio I I A M Q I α==-=? ??∑∑ A ——调差金额; jt M ——j 章当期计量金额(扣除不参与调差的金额); jit I ——j 章i 材料当期价格指数; jio I ——j 章i 材料项目初期价格指数,即项目招标开标前28天所在期材料价格指数; ji Q ——j 章i 材料的造价权重; α——风险幅度,按 ()jit jio jio I I I -梯级比例确定,()6%jit jio jio I I I -≤时,α取;() 6%jit jio jio I I I ->时,+6%以下及-6%以上部分α取,+6%以上及-6%以下部分α取; m ——除100章外的清单章数; n ——调差材料类别数;

材料预算价格的计算

预算价格中各项费用的确定 材料二次搬运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其他直接费。材料预算价格一般由材料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的一般计算公式: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输损耗费)*(1+采保费率)-包装材料回收价值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格、进口材料抵岸价或销售部门的批发价和市场采购价(或信息价)。 在确定材料原价时,如同一种材料,因来源地、供应单位或生产厂家不同,有几种价格时,要根据不同来源地的供应数量比例,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其材料的原价。 包装费 包装费是为了便于材料运输和保护材料而进行包装所需的一切费用。包装费包括包装品的价值和包装费用。凡由生产厂家负责包装的产品,其包装费已计人材料原价内,不再另行计算,但应扣回包装品的回收价值。包装器材如有回收价值,应考虑回收价值。地区有规定者,按地区规定计算;地区无规定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运杂费 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由其来源地(交货地点)起(包括经中间仓库转运)运至施工地仓库或堆放场地上,全部运输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车船等的运输费、调车费、出入仓库费、装卸费等。 运输损耗费 材料运输损耗是指材料在运输和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一般通过损耗率来规定损耗标准。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率 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率 上述费用的计算可以综合成一个计算式: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实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的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检验试验费=∑(单位材料量检验试验费×材料消耗量) 当发生检验试验费时,材料费中还应加上此项费用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其他直接费。 材料预算价格一般由材料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编辑本段建筑工程预算工作 两算管理 掌握设计预算和施工预算管理,即两算管理。具体是做好两算编制工作及对比工作,对收到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资料等进行增减预算编制。预算价格分基期价格和编制期价格。 发包合同控制 对劳务和专业承包进行合同策划、起草并发起相应的合同审批流程,对发包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索赔管理 业主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建筑方损失,建筑方要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起草索赔文件。

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建筑工程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 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材料原价*检验试验费率。其中,∑ 这个表示求和的计算符号,是指所有的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的和在加检验试验费。建筑工程所有材料的总费用=∑[(单个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单个检验试验费]。 1 工程量计算、汇总 (1) 计算工程量的资料 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书、相关图集、设计变更资料、图纸答疑、会审记录等。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工程量计算规则。 (2) 工程量计算的顺序 单位工程计算顺序。 1)按施工顺序计算法。按施工顺序计算法是按照工程施工顺序的先后次序来计算工程量。 2)按定额顺序计算法。按定额顺序计算工程量法就是按照计量规则中规定的分章或分部分项工程顺序来计算工程量。 单个分项工程计算顺序。 按照顺时针方向计算法。 按“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计算法。 按图纸分项编号顺序计算法。 (3) 工程量计算的步骤 根据工程内容和计量规则中规定的项目列出须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工程。 根据一定的计算顺序和计算规则列出计算式。 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确定有关数据代入计算式进行数值计算。 对计算结果的计量单位进行调整,使之与计量规则中规定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4) 工程量计算的注意事项 1)口径一致。计算工程量必须熟悉计量规则中每个工程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2 )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列出计算式。在列计算式时,必须部位清楚,详细列项标出计算式,注明计算结构构件的所处部位和轴线,并保留工程量计算书,作为复查依据。工程量计算式,应力求简单明了,醒目易懂,并要按一定的次序排列,以便于审核和校对。 4)计算准确。工程量计算的精度将直接影响着造价确定的精度,因此,数量计算要准确。一般规定工程量的精确度应按计量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计量单位一致。必须与计量规则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2 套用预算单价,计算工程直接费 3 根据费用定额规定,计取各种其他费用和工程造价。 土建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式备注 (一)定额项目费按预算定额计算的项目基价之和 A 人工费按预算定额计算的项目人工费之和

工程项目非实体材料消耗成本控制

项目非实体材料消耗成本控制 项目工程材料成本控制的目标, 是材料价差控制到能够取得盈余或不盈不亏, 材料量差控制到俭省节约或不发生损失, 达到项目工程材料成本能够区分业务环节和岗位职责, 量化考核到人, 奖罚分明的目标。项目工程材料成本控制, 需要衡量产生材料价差的价格依据, 即以下三种情况:①项目工程中标后投标报价书的主要材料单价;②施工企业自己给项目经理部承包时经过严格测算后公布的主要材料采购价格目录;③建设单位( 业主、甲方) 供料机构按施工承包合同要供应的主要材料的定价。但是具体到 这个项目自始至终只能采用上述一种单价作为预算单价, 来衡量与实际进料单价所产生的主要材料价差。 一、甲方材料价差的调整和补偿方法 目前,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低价中标的残酷现实是材料价差的补偿与索赔, 绝大部分项目工程在施工承包合同中都被“ 一次包死, 不作调整” 的不合理条款所取替。与甲方材料价差的调整和补偿, 主要依据主要材料投标报价书的中标单价作比较, 因此, 我部必须要认真理解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规定, 重视日常原始资料的收集, 归类和整理, 契而不舍、据理力争、乘机而上, 维护好施工企业的自身利益。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材料价差如下: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 ?-??? ???++?+?+?+=?1F F B F F B F F B F F B A P P 0n tn n 03t3302t2201t110 公式中: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0P ——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 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标签:房产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工期为六个月以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应认真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及时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工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调价项目: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材料价格调整事项需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三)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对比材料采购当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四)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材料价差调整补充协议书(范本)

********工程 材料价差调整 补充协议书 业主:***** 承包人: 时间:*****

补充协议书 ********(以下简称“业主”)和***************(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材、水泥、主要地材、油料等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差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影响了****建设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根据******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风险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结合我省****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双方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补充协议依据 1、***** 2、与本工程的相关的会议纪要、合同文件。 二、合同材料调差范围 本合同调差的的材料仅包含****下发的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材料。合同中临时项目涉及的材料及文件中规定的不调差材料不参与调差。在变更工程量中新预算单价的工程量不参与调差。 三、调差的材料品种及风险幅度(r%) 工程量完成日期在***年***月***日以前: 1、钢材(r=±*)

2、水泥(r=±*) 3、地材(r=±*) 4、油料(r=±*) 工程量完成日期在***年***月***日以后: 1、钢材(r=±*) 2、水泥(r=±*) 3、地材(r=±*) 4、油料(r=±*) 四、计算原则 超过基准价(Co)的价差为材料价格变化产生的调整费用,不应再计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营业税及其附加、所得税、管理费、材料超运距费、材料转运费等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1、价差(△C):△C=Ci(i=1,…,n)-Co,i指采购时间。 (1)基准信息价(Co): 基准价(Co):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项目所在地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当季(月)信息价,工程项目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市的基准信息价应取信息价的平均值。 (2)信息价(Ci):工程中每期中期支付报表申报当月项目所在地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工程项目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市的基准信息价应取信息价的平均值。 2、数量(V):按承包单位当月(当季)所完成工程中期支付报表中签认的实际清单工程量加上定额损耗量的50%计

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 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按实调整法(即抽样调整法) 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 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 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 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Ji÷ΣXi(i=1到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 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 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 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 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

材料价差调整规定

材料价差调整规定 1.按实调整法(即抽样调整法) 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 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 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 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Ji÷ΣXi(i=1到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 Ji——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 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合理,实事求是。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 此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计算公式为:

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 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 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在有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地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4.价格指数调整法: 它是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材料价格或价差指数逐一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方法。这种方法属于抽量补差,计算量大且复杂,常需造价管理部门付出较多的人力和时间。具体做法是先测算当地各种建材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然后进行综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种建材

粤交基〔2008〕563号-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粤交基〔2008〕563号 2008-6-26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航道局,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省交通集团: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材、水泥、主要地材、油料等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差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影响了交通建设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2004年以来,省交通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钢材水泥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4〕49号)、《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5〕812号)和《关于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函》(粤交基函〔2006〕1257号)等指导性意见,为规范、指导价差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合同价差管理,结合2004年以来有关价差指导性意见的实施情况,我厅修改、制定了《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建设材料通知 抄送:省交通咨询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广东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8年 6月 25日印发 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 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风险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规范合同价差管理工作,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综合2004年来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实施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2—

一、对于钢材、水泥材料,2003年10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签订合同的项目,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可按省交通厅粤交基〔2004〕49号指导性意见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办法。 二、对于主要地材、油料材料,2005年6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签订合同的项目,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可按省交通厅粤交基〔2005〕812号指导性意见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办法。 三、2008年7月1日以后开始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相关条款,可按本指导性意见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进行涨价补差、降价减差,但一般不应突破以下规定的范围、幅度和计算原则。工程中标签订合同后,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未明确价差调整的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结算阶段不得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一)范围 1、工程范围 (1)公路工程:指建设项目的实体工程所消耗的材料(含水中钢护筒),但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其材料消耗均不纳入材料调差调整范围。对于特大桥梁、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等工程中非结构用材的补差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具体明确。 (2)水运工程:指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实体工程所消耗的材料。但对非结构用材、一般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其材料消耗均不纳入材料调差调整范围。 2、材料品种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