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与征收品目对照表

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与征收品目对照表
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与征收品目对照表

湖南省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与征收品目对照表注:广播影视服务行业明细及征收品目,待文件明确后另行补充通知。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说明

附件2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写说明 本表中“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主表。 一、各列填写说明 (一)“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 (二)“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各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三)“营业税税率”:根据各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四)第1列“不含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含即征即退项目),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所填项目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本列应填写差额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五)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根据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出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简易征收)。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六)第3列“价税合计”: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的价税合计数。 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填“0”。 (八)第5列“含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 (九)第6列“销项(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分项目的增值税销项(应纳)税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本列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100%+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对应行次增值税税率。 2.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和行业

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和行业 一、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推进时间 二、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行业 三、营改增的税率 一、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推进时间 试点起始时间地区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 2012年9月1日北京市 2012年10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 2012年11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 2012年12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 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试点 2014年1月1日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二、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行业 1.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3.邮政服务业 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 4.电信业(自2014年6月1日开始试点) 三、营改增的税率 (一)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采用)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 (二)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采用) “营改增”的税率及征收率适用行业 税率法定的 基本税率 17%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 产经营性租赁。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 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试点新增 低税率 11% 交通运输业服务。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 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交 通运输业服务征税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各类收费税率一览表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各类收费税率一览表 营改增后各行各业的税率大概情况网上说了很多,但不够细致,我们最关心的物业行业的更是还没有。所以,我们对物业行业的税率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以

特别说明: 1、门禁卡销售/安全管理费,属于物业安全服务从属业务,应为混合销售,适用主营业务的6%税率。装修垃圾清运费亦属于装修管理从属业务,属于混合销售,适用6%税率。 2、灭火器租赁,业主可租可不租,非从属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3、入户维修/商铺、写字楼消防/强弱电改造收费,属于提供修理修配修配劳务,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4、关于水电代收,我们认为不应交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可以满足上述条件: (1)物业公司接受水电公司委托收取水电费,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加价,不属于转售,属于代收。 (2)物业不向小业主开发票,小业主如需发票,可以请委托方(即水电公司)开具发票(当然,委托方肯定不会开)。这条满足上述“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只是委托方不愿意开发票而已。 (3)所收的款项都是给了水电公司,物业公司不截留一分钱,符合上面所说的“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但是记得:想不交税的前提是不加价不开发票以及处处体现是委托代收。 5、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与代收水电费同理。 6、上述“11%或5%”,如果小区在2016年5月1日前交付,则由物业公司自行选择11%还是5%。如果小区在5月1日后交付,则全部按照11%。但对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因为没有产权,在税务局申请简易征收较困难甚至无法申请到,还需要等待政策明朗。 7、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提供业务,建议将合同修订为“广告代理服务”,这样可以适用现代服务中的广告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则很简单,上述不为0%的需要交税的内容,除了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即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出租、小区场地摆展和业主、开发商产权车位出租临停)外,全部适用3%的征收率。对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律按照5%征收率,无论什么时候取得不动产。

营改增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登记表 (适用单位纳税人)

总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序号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审批或备案地税机关减免期限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纳税人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无需再填写《税务登 记表》、《税务登记信息补录表》、《税种登记表》和《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二、填写要求: 1. 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2. 纳税人应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3. 本表由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填写,纳税人不明确事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4. 本表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中纳税人提供的基本信息,如主管税务机关因特殊原因需纳税人提供其他信息的,不受本表限制; 5. 本表所列投资方、分支机构、地税票种核定信息、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内容、试点前应税服务项目享受营业税减免情况等信息如超出所列内容的,可另附资料单独说明; 6. 本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和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税务登记信息录入部门各留存一份。 三、纳税人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 留存税务机关): 1.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 公司章程复印件; 5.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原在国税机关登记的纳税人无需提供以上资料。 四、税务登记信息的填写说明: 1. “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不得填写简称; 2. 经工商机关核准成立的纳税人,填写工商机关名称、证照名称、证照号码和工商发照日期;经有关部门审批成立的,填写批准设立机关、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 3. “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4. “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5. “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6. “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7. “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外国企业” ;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 国有企业120 集体企业130 股份合作企业 141 国有联营企业142 集体联营企业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 其他联营企业151 国有独资公司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171 私营独资企业172 私营合伙企业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 其他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40 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500 外国企业600 非企业单位 8. “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9. “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10. “国标行业” 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具体行业参见行业代码表; 11. 本表与日常业务中的税务登记表基本一致。优化了行业适用标准和适用会计制度选择; 12. 表中涉及到的行业大类、行业明细按照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 中 的行业大类和行业小类填写; 13. 纳税人从事同一行业中多种行业明细业务的,必须在表中逐一列明,主要业务对应的行业明细填在第一行,其他行业明细按比重大小依次填列; 14. 本表中的行业会对《税务登记信息补录表》中的行业明细产业影响,注意参考相关代码表对照填写; 15. 总分机构标志为总机构的,填写分支机构情况;为分支机构的,填写总机构情况; 16. 适用会计制度按照以下选项填写:10 企业会计制度20小企业会计准则30金融企业会计制度40 行政事业单位会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各类收费税率一览表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各类收费税率一览表(分享) 营改增后各行各业的税率大概情况网上说了很多,但不够细致,我们最关心的物业行业的更是还没有。所以,我们对物业行业的税率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以一般纳税人举例,最后简单说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供大家参考。 特别说明: 1、门禁卡销售/安全管理费,属于物业安全服务从属业务,应为混合销售,适用主营业务的6%税率。装修垃圾清运费亦属于装修管理从属业务,属于混合销售,适用6%税率。 2、灭火器租赁,业主可租可不租,非从属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3、入户维修/商铺、写字楼消防/强弱电改造收费,属于提供修理修配修配劳务,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4、关于水电代收,我们认为不应交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可以满足上述条件: ?(1)物业公司接受水电公司委托收取水电费,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加价,不属于转售,属于代收。 ?(2)物业不向小业主开发票,小业主如需发票,可以请委托方(即水电公司)开具发票(当然,委托方肯定不会开)。这条满足上述“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只是委托方不愿意开发票而已。 ?(3)所收的款项都是给了水电公司,物业公司不截留一分钱,符合上面所说的“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但是记得:想不交税的前提是不加价不开发票以及处处体现是委托代收。 5、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与代收水电费同理。 6、上述“11%或5%”,如果小区在2016年5月1日前交付,则由物业公司自行选择11%还是5%。如果小区在5月1日后交付,则全部按照11%。但对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因为没有产权,在税务局申请简易征收较困难甚至无法申请到,还需要等待政策明朗。 7、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提供业务,建议将合同修订为“广告代理服务”,这样可以适用现代服务中的广告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则很简单,上述不为0%的需要交税的内容,除了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即电梯轿厢、电梯等候处、灭绳灯箱广告位出租、小区场地摆展和业主、开发商产权车位出租临停)外,全部适用3%的征收

营改增后各行业税率一览表

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 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一般指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 后增值税税率有哪些变化?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详情如下: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纳税人应税行为具体范围 增值税 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从事货物销售,提 供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营改增各项应税服务 征收率 3% 原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 17%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13%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 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货物 6.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 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 出口货物0% 一般纳税人销售 服务 交通运输 服务 陆路运输 服务 铁路运输服务 11% 其它陆路运输 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程租业务期租业务 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邮政服务邮政普遍 服务 函件 11% 包裹 邮政特殊 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 服务 其他邮政服 务,是指邮册 等邮品销售、 邮政代理等业 务活动。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 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11% 增值电信 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6% 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工程服务 11%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装饰服务 其他建筑 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贷款 6% 融资性售后回 租 直接收费 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 服务 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 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 其他金融商品 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 术服务 研发服务 6% 合同能源管理 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 服务 专业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 服务 软件服务 6% 电脑设计及测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doc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 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个人所得税进行自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税务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x地税直查(20xx)2019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xx、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 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19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xx、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增值税征收品目代码名称[宝典]

增值税征收品目代码名称[宝典] 增值税征收品目代码名称行业大类代码及名称行业明细代码及名称 6012 陆 路运输公路客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11 公共电汽车客运 6012 陆路运输公路客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12 城市轨道交通 6011 陆路运输公路货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12 城市轨道交通 6012 陆路运输公路客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13 出租车客运 6013 陆路运输缆车货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19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6014 陆路运输缆车客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19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6015 陆路运输索道货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19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6016 陆路运输索道客运 54 道路运输业5419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6017 其他陆路货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19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6018 其他陆路客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19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6012 陆路运输公路客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20 公路旅客运输 6011 陆路运输公路货运 54 道路运输业 5430 道路货物运输 物流辅助服务货运客运 6143 场站服务 54 道路运输业 5441 客运汽车站 物流辅助服务货运客运 6143 场站服务 54 道路运输业 5449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6026 其他水路 客运 55 水上运输业 5511 海洋旅客运输 6022 水路运输程租客运 55 水上运输业5511 海洋旅客运输 6024 水路运输期租客运 55 水上运输业 5511 海洋旅客运输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光 6152 租业务 55 水上运输业 5511 海洋旅客运输 6026 其他水路客运 55 水 上运输业 5512 内河旅客运输 6026 其他水路客运 55 水上运输业 5513 客运轮渡运输 6021 水路运输程租货运 55 水上运输业 5521 远洋货物运输 6023 水路运输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三篇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三篇 企业依法按照国家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自查是基本的义务。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企业税务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一根据《xx 稽查局关于对xx 年重点税源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税收自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财务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按要求于xx 年xx 月xx 日对20xx 年至20xx 年xx 个年度各项税费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我公司于XXX 年X月XX日成立,经营范围:XXXXXXXXXX。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xxx 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XXX 人,其中总经理X 人,常务副总经理X 人,总会计师X 人,财务部长X 人。管理体制健全规范,财务核算规范。使用公司统一的财务软件一用友NC(版本), 会计政策的选择( 企业会计准则) 二、20XX 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营业税及附加XXXX 万元,其中:(1) 营业税XXXX 万元( 服务业营业税XXXX 万元、装卸搬运营业税XXXX 万 元);(2) 城建税XXXX 万元;(3) 教育费附加XXXX 万元;(4) 地方教育费附加xxx 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x 万元,其中:(1) 印花税xxxx 万

元;(2) 房产税xxxx 万元;(3) 土地使用税xxxx 万元;(4) 车船使用税xxxx 万元;(5) 企业所得税xxx 万元;(6) 个人所得税xxxx 万元。全年实现税费xxx 万元。 三、20xx 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xxx 万元,其中:(1) 增值税xxx 万元(装卸搬运增值税);(2) 营业税xxx 万元( 服务业营业税、装卸搬运营业税);(3) 城建税xxx 万元;(4) 教育费附加xxx 万元;(5) 地方教育费附加xxx 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 万元,其中:(1) 印花税xxx 万元;(2) 房产税xxx 万元;(3) 土地使用税xxx 万元;(4) 车船使用税xxx 万元;(5) 企业所得税xxx 万元;(6) 个人所得税万元。 3、20xx 年x 月xxxx 市地方税务局对本单位20xx 年度进行了稽查和纳税评估,补交了税款万元,明细如下:(1) 印花税万元;(2) 营业税万元;(3) 城建税万元;(4) 教育费附加万元;(5) 地方教育费附加万元;(6) 价调金万元。(7) 个人所得税万元。全年实现税费万元。 四、营改增情况 公司为“营改增”户,于20xx 年x 月xx 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20xx 年x 月x 日起,将装卸搬运收入由“营业

营改增建筑业税率计算

营改增建筑业税率:建筑业税负变化的临界点计算 营改增36号文件公布以来,各路大师专家各样解读在朋友圈、论坛等都是刷屏的状态。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筑业虽然税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进项,进项还是高出了6个点,因此整体税负变化不大。 今天无意中计算了一下,当建筑材料的在整个建筑定价中比例为多少时才与原来的税负相等。 我的计算过程如下(只考虑增值税和营业税): 假设一个项目定价10000万元(含税价) 营业税=10000*3%=300万元 增值税: 假设可以取得进项税额为X,则: 增值税=10000/1.11*11%-X=990.99-X 如果营改增前后税负不变,则有: 990.99-X=300 得出:X=690.99万元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该临界点税负需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含税)的比例=690.99/10000=6.91% 因此,只有建筑企业能够取得的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比例大于 6.91%才会低于营改增前的税负。 2、如果企业能取得17%的材料进项,材料占比是多少呢? 假设建筑企业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都是17%的税率(其他税率暂不考虑): 材料(不含税)=690.99/17%=4064.65万元 材料(含税)=4064.65*1.17=4755.64万元 材料占项目定价的比例=4755.64/10000=47.55%

因此,只有当17%税率的材料大于47.55%(含税)时税负才会低于营改增前。 建筑行业的进项能否取得,将直接决定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因此,建筑业对于项目采取简易方式还是一般方式,需要结合项目情况及业主单位对增值税专用的需要等进行综合考虑。从上述计算看,钢构企业的税负将会明显降低,因为钢构企业的材料占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进项发票。 相关阅读:“营改增”政策解读·建筑业 一、纳税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三、税率和征收率 (一)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税率为11%。(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三)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四、建筑服务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一)建筑服务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 (二)建筑业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同税率的单独核算。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货物、劳务、服务或者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五、建筑业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建筑业纳税人在提供建筑

“营改增”试点行业和行业明细对照表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门类包括53~60大类 54道路运输业 541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指城市旅客运输活动 5411公共电汽车客运 5412城市轨道交通指城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活动 5413出租车客运 5419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指其他未列明的城市旅客运输活动 5425420公路旅客运输指城市以外道路的旅客运输活动 5435430道路货物运输指所有道路的货物运输活动 544道路运输辅助活动指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运输辅助活动 5441客运汽车站指长途旅客运输汽车站的服务 5449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55水上运输业 551水上旅客运输 5511海洋旅客运输 5512内河旅客运输指江、河、湖泊、水库的水上旅客运输活动 5513客运轮渡运输指城市及其他水域旅客轮渡运输活动 552水上货物运输 5521远洋货物运输 5522沿海货物运输 5523内河货物运输指江、河、湖泊、水库的水上货物运输活动553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531客运港口 5532货运港口 5539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指其他未列明的水上运输辅助活动56航空运输业 561航空客货运输 5611航空旅客运输指以旅客运输为主的航空运输活动 5612航空货物运输指以货物或邮件为主的航空运输活动 5625620通用航空服务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除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 563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5631机场 5632空中交通管理 5639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指其他未列明的航空运输辅助活动57管道运输业 5705700管道运输业指通过管道对气体、液体等的运输活动58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5815810装卸搬运 582运输代理业指与运输有关的代理及服务活动 5821货物运输代理 5829其他运输代理业 59仓储业 指专门从事货物仓储、货物运输中转仓储,以及以仓储为主的货物送配活动,还包括以仓储为目的的收购活动 591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5911谷物仓储指国家储备及其他谷物仓储活动 5912棉花仓储 指棉花加工厂仓储、中转仓储、棉花专业仓储、棉花物流配送活动,还包括在棉花仓储、物流配送过程中的棉花信息化管理活动 5919其他农产品仓储指未列明的其他农产品仓储活动5995990其他仓储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门类包括63~65大类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32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21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有线广播电视网和信号的传输服务 6322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指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服务6336330卫星传输服务指人造卫星的电信传输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的服务

应税服务范围

应税服务范围 为明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财税〔2011〕111号文)对应税服务的征税行业和纳税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和清晰描述。 一般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应税服务

范围注释》将交通运输业划分为4大类7个小类20个征收品目。 (一)行业明细 1.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按征收品目划分为8个项目:1.公路货运、2.公路客运、3.缆车货运、4.缆车客运、5.索道货运、6.索道客运、7.其他陆路货运、8.其他陆路客运。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

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不属于本应税服务的征税范围。 其他陆路运输是指除上述业务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含了公共电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出租车客运等运输业务活动。 2.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远洋运输业、沿海运输业、内河内湖运输业以及其他水路运输业。按征收品目划分为6个项目:9.

程租货运、10. 程租客运、11.期租货运、12.期租客运、13.其他水路货运、14.其他水路客运。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这里要注意程租、期租与光租业务的区别。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适用11%税率。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例如:某纳税人租一条船从起运港到目的港,然后租期就算结束。

税源管理是什么 税源户籍管理的基本内容要点有哪些

税源管理是什么税源户籍管理的基本内容 要点有哪些 税源管理是一个内涵比较广泛的概念,可以把对纳税人的从生到死和税务机关内部对税源实施的服务管理、收入管理、风险控制管理等包含在内。在持续推进以风险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情况下,一般把税源管理限定为税源基础管理,其事项大致包括税源户籍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两大事项。长期以来,对税源管理的提法很多,专业化管理也都在推进,但是很少提及税源户籍管理所要管理的具体事项是什么。由于内涵不明确,导致所谓的专业化管理一直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各地征管模式各不相同。本文是笔者在国税持续专业化管理实践中对税源户籍管理的基本内容要点界定的思考。 一、税源户籍管理的基本内涵 税源户籍管理是税源专业化管理中基础管理事项的主要内容之一。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就是要求对税源管理职能和权力进行科学分解,重构事权,将依纳税人申请发起涉税事项和税务机关发起涉税事项进行有效剥离并实行按事项管理,以最小的权力实现对税源基础事项的管理,并有效引入和激活政府和社会

公共信息资源,推进税源共治,形成治税合力。 税源户籍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发起的税源户籍信息管理类基础管理事项组成,是税务机关户籍信息受理事项办理后的后续跟踪基础管理。税源户籍管理始于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登记和相关受理、审理基础信息维护之后,终于纳税人注销清算之时,还应包括无证、临时经营纳税人的日常管理。通过对税源户籍信息管理过程中内外部基础信息的核查、补充和相关涉税事项的调查执行,夯实信息管税基础,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降低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税源户籍管理是实施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和外部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石。 二、税源户籍管理所涵盖的主要内容 税源户籍管理主要涵盖对纳税人的各类登记、核定基础信息和税收优惠政策、申报信息等基础性跟踪管理,以及基础性调查执行管理。主要包括户籍基础登记信息管理、税收优惠政策信息管理、征管基础资料和申报信息质量管理、发票管理、认定管理、欠税管理、调查预测管理、其他基础性事务管理等。 户籍基础登记信息管理 掌握纳税人户籍基础信息,通过税源共治实施跟踪管理,完整采集、维护和更新好纳税人税收征管系统中的基础信息。

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6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

其他事项 一、关于5%征收率: 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 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 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法与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内涵已发生了变化。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包含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包含不动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一次抵扣,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进项只能分期抵扣;而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将二者分别反映。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问题。 ⑴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⑵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 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扣除承租 方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⑷航空运输业,可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业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⑸客运站场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⑹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建筑业营改增税率表

建筑业营改增税率表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忙着参加政策培训、办理营改增纳税人登记信息确认、测算税负变化……税制大转换,税率从3%跃升到11%。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建筑业营改增税率表,欢迎大家阅览! 1、7个关键词:详解政策核心点 税率和征收率:11%和3%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可申请汇总纳税 “跨地”经营:服务发生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预收款纳税义务时间: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清包工: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甲供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过渡政策: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36号文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构成了建筑业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和实施办法。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和实施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和以前营业税制下的 规定,又有哪些变化?从7个关键词入手,作了细致的解读。 关键词1:税率与征收率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但清包工纳税人、甲供工程纳税人,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关键词2:纳税地点 原营业税税制下,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应该在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属于固定业户的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与原来的方式有所不同,程序也变得更复杂。 虽然政策规定了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根据前期营改增行业申请汇总纳税的经验,真正申请到汇总纳税的难度还是很大的。 关键词3:“跨地”经营 对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应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3%的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多少.doc

2019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多少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多少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回应了媒体的提问。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

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安排。 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 方案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增值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目前,距离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不足两个月时间,涉及近

税收会统报告范文

税收会统报告范文 第十章计会统岗位实务 【本章要点】本章以“省级核心征管系统”为依托,结合目前我省地税系统的税收计会统工作实际,对税收计划、税收会计核算及统计、税收票证管理及核算、税收收入分析、重点税源监控和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进行详细性的介绍。 第一节税收计划管理 一、税收计划概述 (一)税收计划的概念 税收计划是税务机关根据国民经济计划指标、现行税收政策以及客观税源的发展变化情况,对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税收收入的测算、规划与控制。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税收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中综合财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出guo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和积累水平。二是税收计划是税务机关对未来的组织收入工作所作的部署与安排,是检查和考核税收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据,体现出征管水平和工作质量状况,体现出目标管理的要求。

(二)税收计划的作用 税收计划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反映国家通过税收调节收入的政策要 求,体现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和积累水平,税收计划能否 完成,直接关系到财政预算能否实现和国民经济能否稳定发展。 2、各级税务机关组织收入的目标。税收计划一经批准,就具有严肃性。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根据分配的收入指标,组织研究部署,层层落实,在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确保税收计划的完成。 3、检查和考核税收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可以反映出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征收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起到检查和考核的作用。 4、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指标。税收计划是经济计划的一部分,通过税收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可以综合反映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便于决策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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