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供水的历史和现状

中国城镇供水的历史和现状
中国城镇供水的历史和现状

摘要:中国的城镇供水具有120年的悠久历史。自1879年中国的旅顺建成第一座供水设施开始到1949年,全国只有60个城市有供水设施,日供水能力186万立方米。到1978年,全国有467个城市建有供水设施,日供水能力达到6382万立方米。改革开放以来,供水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到1998年底,中国668个城市,具备日供水能力20992万立方米。另外,全国有13922个小城镇,建有水厂13828座,日供水能力达到2111万立方米。

关键词:城镇供水历史现状

1 城市给水现状与规划

随着经济建设的大规模开展,我国城市给水工程建设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在“八五”期间,我国城市平均每年供水量递增998×104m3,城市供水行业累计投入建设资金为400亿元人民币,约占整个城市基础设施总投资的14.7%。全国自来水日供水能力5年新增2974×104m3,完成计划的118.8%,比“七五”时期增加77%。

据建设部1996年统计年报,在我国现有的666个城市中,建设系统内已有水厂2 032个(全社会为4000个),综合供水能力为10 617×104 m3/d(全社会供水能力为19 994.46×104m3/d),供水普及率达到94.99%,人均用水量为208.02 l/d。若以1元/m3 计算,年产值达300多亿元。

按照建设部的《建设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九五”期间将新增供水能力4000×104m3/d,到2000年时城市供水普及率要达到97%(2010年的目标为98%),城市人均生活用水量达到210l/d(2010年的目标为240l/d)。2000年要重点解决108个缺水城市供水不足问题,城市供水能力达到 2.4×108m3/d以上,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达到 3.2亿。在“九五”城市建设大中型的507个项目中,城市供水项目为183个,占36.09%,投资达723.16亿元,占总投资的24.3%。

2 城市给水存在的问题

2.1 供水量不足

我国城市缺水有4种类型,即资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管理型缺水和污染型缺水等。我国河川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62×1012m3,相当于全球年径流量的5.6%,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占有量只有2392m3/a,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10800 m3/a的22%,是美国的1/5,加拿大的1/50,居世界第110位,被列入世界12个贫水国家名单。

据统计,1996年在全国的666个城市中,有330个不同程度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达108个;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城市长期受缺水的困扰。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特别是水资源短缺地区的城市,水的供需矛盾尤为突出。据报导,由于供水不足,城市工业每年的经济损失达2300亿元。同时给城市居民生活造成许多困难和不便,成为城市社会中的一种隐忧。

2.2 水源污染日趋严重

近年来,全国水污染仍呈发展趋势,工业发达地区水域污染尤为严重。据7大水系和内陆河流的110个重点河段统计,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ⅰ、ⅱ类的占32%,ⅲ类的占29%,属于ⅳ、ⅴ类的占39%(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cod、挥发酚和bod等)。黄河、松花江、辽河属ⅳ、ⅴ类水质的河段已超过60%。淮河枯水期的水质已达不到ⅲ类,其大部分支流的水质,常年在ⅴ类以上。长江和珠江的水质为ⅳ、ⅴ类的江段已超过20%。与此同时,城市内及其附近的湖泊普遍已严重富营养化,例如滇池的藻类含量达3 000×104个/l。此外,全国以地下水源为主的城市,地下水几乎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据1993年的资料报导,全国有97%的大中城市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118个城市中只有3个城市的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下水污染物一般以酚、氰、砷、硝酸盐为主,铬、硫、汞次之。

总之,目前我国80%的水域、45%的地下水受到污染,90%以上的城市水源严重污染。

因此,除危害人们健康和影响工农业产值之外,对城市供水也造成了严重危害。

2.3 供水水质标准偏低

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制订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存在着项目少、标准低的差距,尤其对水中溶解性有机物的检测项目更少。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仅有35项指标,而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有49项,日本1993年底开始执行的为59项,欧盟制定的为66项,美国环保局安全饮水法中规定的水质指标共83项。并且在一些单项指标的规定上,我国较低。例如浊度,我国是3~5 ntu,发达国家是1 ntu。

另外,从饮水标准制订颁布的周期上看,我国是10年左右修订颁布一次,而发达国家是3~5年就要修订一次。

关于我国饮水的合格率情况,根据有关研究部门的调查资料:1986年符合饮水标准的占10%,尚可的占20%,不合格的占70%;1992年符合、尚可的共占50%,不合格的占50%。另据统计,全国有76%的自来水厂水质存在指标不合格现象。

2.4 建设资金短缺

由于历史原因及80年代以来国民经济的突飞猛进,使城市的市政工程设施处于滞后状态。在城市供水方面,形成目前“欠账”多、面大、点多而又须集中快上的态势。另外,给水工程是系统工程,一般工程量较大,施工较复杂,建设周期较长,故所需的投资相对较多。尤其是长期形成的“城市自来水是社会公益福利性事业”的观念,未能把供水行业当成工业,未视自来水为商品,使市场经济的机制无法在供水行业推行,造成不少城市供水行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靠国家财政补贴运营。因此,形成了城市给水工程建设资金普遍严重不足的状态。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污染物排放 (1)废气 1994年,全国废气排放量(不含乡镇工业)11.4万亿立方米(标)。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 80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34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83万吨,比上年下降5.5%。 (2)废水 199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不含乡镇工业)365.3亿吨,比上年增长2.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5.5亿吨,比上年下降1.8%。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81万吨,比上年增长9.4%;重金属排放量 1697吨,比上年增长 4.7%;砷排放量 1038吨,比上年增长 14.4%;氰化物排放量2548吨,比上年增长2.8%;挥发酚排放量5442吨,比上年增长8.9%; 石油类排放量55748吨,比上年下降10.l%。 (3)工业固体废物 199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含乡镇

工业)6.2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9亿吨,其中排入江河的工业固体废物为0.07亿吨,较上年有所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64.6 亿吨,占地55697公顷。 (4)乡镇工业近年来,我国乡镇工业发展迅猛,污染呈加重趋势。据有关部门测算,1994年,全国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43亿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6.6%;工业粉尘排放量580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 49.9%;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2亿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16.2%。与 1989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调查结果的可比指标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65.4%,工业粉尘排放量增长23.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56.9%。 2.环境质量 (1)大气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在89一849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25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据85个城市统计,45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以兰州、吉林、焦作、万县污染为重。据84个城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3.20—64.6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北方城市平均为 24.76吨/平方公里.月,南方城市平均为 10.57吨/平方公里·月,有57.3%的城市超过了暂

CJ/T316-2009《城镇供水服务》(可编辑)

CJ/T316-2009《城镇供水服务》(可编辑)CJ,T316-2009《城镇供水服务》 ICS 备案号:26714-2009 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 316―2009 城镇供水服务 Customer service for public of city water supply 2009-10-19 发布 2010-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CJ/T 316-2009 目次 前 言 ................................................................. ............... I 1 范 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 件.................................................................. (1) 3 术语和定

义.................................................................. . (1) 4 总 则.................................................................. . (2) 4.1 安全 性.................................................................. (2) 4.2 及时 性 ................................................................. . (2) 4.3 便利 性.................................................................. (2) 4.4 准确 性 ................................................................. . (2) 4.5 透明 性 .................................................................. (2) 5 水 质.................................................................. . (2) 6 水

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读书心得

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读书心得 近期大概读完了钱穆先生的《中国历史研究法》,这本书它是属于史学理 论方面的著作,由于自己理解能力相对有限,史学理论方面的著作普遍都理论 性很强,相对难懂,读起来显得总是枯燥、乏味,但是自己还是坚持大概读完 了这本书。虽然读完了此书,但是自己感觉距离真正读懂还相差甚远,似乎处 于似懂非懂的状况。不过通过读这本书,还是产生了许多属于自己个人的体会 和理解,许多地方还是给自己以比较深的影响。由于全书内容比较多,下面就 自己在看书过程中感触比较深的方面大概谈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这些看法也 许有它一定的合理之处,也一定有不合理的地方,甚至某些看法也许是错误的,仅属于个人的一些见解罢了。 首先对钱穆先生的《中国历史研究法》这本书做一简单的介绍。这本书全 书分为通史、政治、社会、经济、学术史、历史人物、地理、中国文化八个部 分的研究方法分别进行讲解,并且对历史教育的流行误解做了叙述。钱先生在 序言中就说到:“我此所讲,语语有本源来处,亦语语有归宿去处。”这就很 好的说明了研究历史一定要以证据说话,要有充足的史料或实物等作为自己说 话的凭证,不能像文学作品一样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而进行人为的加工、装饰。同时也说明了钱先生作为一个史学家的强烈责任感,说的每句话都不是自己凭 空编造的,一定有它的来源,一定有它的充足的证据。我认为这就充分体现了 史学它是一门十分严谨的学科,史学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恢复历史的本来面貌,而不能像小说家一样进行人为的加工润色。 钱先生在本书中就如何研究中国通史时指出:“历史有其特殊性、变异性 和传统性,我们要研究历史首先就当知道历史的三种特性。”通过这么多年对 历史的学习,自己对历史的三种特性感觉也深有体会,也就是说在内心里面还 是对这三种特性是理解的。就其特殊性而言,与其他学科相比较历史有它的特 殊之处;不同国家的历史也一定有不同之处;就是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历史也 有不同之处等等。正如哲学家所说的那样,世界上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这就是它的特殊性。所以我认为不管学习历史还是研究历史,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显得格外重要,这样就能避免我们少犯许多错误。变异性则 是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强调一个“变”字。钱先生也谈到了这一点,他说:“其实历史本身即是一个变,治史所以明变。”所以我认为在学习和研究 历史的过程中,要用变化发展的眼光看历史,因为事物都处于一种不断变化和 发展的过程中,绝对静止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这一点对于初学历史的人自己感 觉格外重要,他们往往会认为历史是过去的东西,所以是一成不变的,其实这 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对于历史的传统型,钱先生说道:“特殊性与变异性加在 一起便成为历史之传统性。”我认为所谓历史的传统型,就是历史上所创造的 精华它的继承与发展。如元朝的行省制度,被后世继承与发展,使之进一步完善。精华的文化具有传承性,并且这种文化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具有一定程度的 稳定性,如我们经常所说的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等。当然钱先生所 说的历史的传统性有它更深刻的内涵。 在如何研究中国文化史中,钱先生认为:“文化乃历史之真实表现,亦是 历史之真实成果;舍却历史,即无文化。”所以从某方面来看,研究历史的方

我国水务行业研究报告【最新版】

我国水务行业研究 (一)行业管理 1、行业主管部门 目前我国水务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住房建设与城乡规划部门、发改委、环保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卫生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等多个部门。 供水行业主要监管部门为卫生部门及所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务及环保部门主要对水源、取水及原水进行管理,卫生部门主要对供水出水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污水处理行业监管部门为环保部门,同时,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应受国家住建部、水利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是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由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生产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接受建设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有关标准,传播国内外发展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市场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从而推动国内城镇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 水务行业作为环保行业的重要分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也是该行业重要的自律性组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中国环境保护工业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流通和服务单位以及中国境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专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管业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行业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水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范性文件,涉及运营资质、运行质量、项目建设标准、价格管理、供排水标准等诸多方面。水务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3年,全国废气排放量11.0万亿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氧化硫排放量1795万吨,比上年增长6.5%;工业粉尘排放量617万吨,比上年增长7.1%。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均值范围为108-81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南方城市平均25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略有上升。据74个城市统计,38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尤以吉林、万县、大原、兰州、乌鲁木齐等城市为重。据73个城市统计,降尘半月均值在l.0-83.5吨/平方公里·月之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包头、鞍山、大同、唐山、哈尔滨、济南、银川、石家庄、长春和大原。据77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8-451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l00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9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贵阳、宜宾、重庆、南充、济南、青岛、乌鲁木齐、大同、保定、石家庄、宜昌、天津、唐山、洛阳和太原,占统计城市数的20.0%,较去年有所增加。据77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均值范围为10-14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北方城市平均59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40微克/立方米。污染较重的城市有乌鲁木齐、大连、广州、

兰州、北京、郑州、深圳、长春、沈阳等。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据73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3.94-7.63,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49.3%。赣州、长沙、南充、宜宾、怀化、重庆、梧州、南昌、沪州、杭州、衡阳和桂林酸雨出现频率在70%以上。 2.水 1993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355.6亿吨,比上年下降3.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9.5亿吨,比上年下降6.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22万吨,比上年下降12.5%;重金属排放量1621吨,比上年增长6.9%;砷排放量907吨,比上年增长4.0%;氰化物排放量2480吨,比上年下降30.7%;挥发酚排放量4996吨,比上年下降22.2%;石油类排放量71399吨,比上年增长9.7%。全国大江大河干流的水质状况基本良好,流经城镇的河段污染较重。在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水质评价的123个重点河段中,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2 类的占25%,符合3类标准的占27%,属于4、5类标准的占48%。监测结果表明,全国江河水质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长江流域水质总体良好,干流水质好于支流,但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河段岸边水域污染严重。在50个重点河段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37%,符合3类标准的占31%,属于4、5类标准的占32%。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部分河段铜、砷化物超标。黄河流域的干流水质较好,但重点监测的支流河段中,汾河、渭河、伊洛河、小清河部分河段有机污染十分严重。在16个重点监测河段中,符合1、2类标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 城市供水统计年鉴 指标解释 分表一:供水与售水 1、生产能力: (1)能力(万立方米/日): 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 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 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计算公式: 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2)水厂(座): 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一个水厂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可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生产不同的水质,水厂可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又生产饮用水混合水厂三种。

2、供水量(万立方米) (1)供水总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 (2)平均日供水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平均每日的供水量。计算公式: 报告期供水总量 平均日供水量=———————— (报告期日历日数一般按 报告期日历日数 365日/年进行计算) (3)最高日供水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最高一天的供水量。 3、售水量(万立方米) (1)售水总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计算公式: 售水总量=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其他用水 (2)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用水。 (3)行政事业用水是指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教科文组织、社会团体的用水。 (4)工业用水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或商业所需的用水。 (5)经营服务用水是指为客户提供住宿、饮食、一般性娱乐服务的用水。 (6)特种行业用水是指以水为主要原料的制造业、特种服务业的用水(包括纯净水生产企业用水、歌舞厅、保龄球等娱乐场所用水,桑拿浴等相关业务用水,洗车用水)。 (7)其他用水是指除上述各项用水以外的用水。 4、用水普及率 (1)普及率(%): 指城市用水人口与城市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市用水人口总数 用水普及率=————————————×100% 城市人口总数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附件 1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镇供水价格行为。 第三条城镇供水价格是指城镇公共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镇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地方定价目录的规定执行。 1

第二章水价制定和调整 第六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第七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供水准许收入。应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各类用户用水价格。 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第八条供水企业准许成本包括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由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核定。 第九条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其中:(一)有效资产为供水企业投入、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不包括与供水业务无关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由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以及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 (二)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其中:权益资本收益率,按本定价周期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 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3 个百分点核定;债务资本收益率, 2

中国近代史作为20世纪中国历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

中国近代史作为20世纪中国历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中国近代社会转型和学术转型的产物。在几代学者探索、争鸣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大约110年的中国历史作为中国近代史学科的研究对象。这种认识,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得出的,是以对近代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与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的考察为出发点的,是符合近代中国历史进程的科学的学科体系。运用现代化理论研究近代中国的历史,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简单地以现代化范式替代革命史范式,未必是正确的思考方向。近代中国的时代基调是革命,中国近代史上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社会变迁,以及中外关系的处理,区域发展,少数民族问题,阶级斗争的状况,无不或多或少与革命的进程相联系。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只能在“革命史范式”主导下,兼采“现代化范式”的视角,更多关注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变迁及其对于革命进程的作用,使“革命史范式”臻于完善。这是我们今天需要努力的。 中国近代史研究作为20世纪中国历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出现,是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产物,也是中国近代学术转型的产物,受到国外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其他种种资产阶级史学观的重大影响。20世纪中国近代史研究经历了萌生(20世纪初—30年代)、兴起(20世纪30年代—新中国成立)、发展(新中国成立—文化大革命)、停滞(文化大革命期间)、繁荣(改革开放—2000年)几个阶段。在兴起时期,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开始出现并挑战那时占主导地位的近代史研究。在发展时期,国家建立涉及近代史研究的专门研究机构,各大学历史系设置近现代史教研室,近代史学界结合研究中国近代史学习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指导研究中国近代史成为主流,中国近代史学科成为学术研究中的显学。在繁荣阶段,近代史学界拨乱反正,纠正了学习马克思主义过程中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倾向,出现了用现代化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主张和实践,研究领域大大拓宽,研究专题大大加深;同时又出现了淡化意识形态、轻视唯物史观、轻视阶级分析方法的倾向。所有这些,都需要认真加以总结,并针对各个时期的学术潮流进行分析,提出看法和建议。中国近代史研究不能脱离政治,又不等同于政治,如何把握其中分寸,是总结以往的研究,提出今后研究方向的关键。 研究百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学科体系建设问题。这里讨论的不是各个历史时期有关中国近代史研究具体问题的进展,这种进展是非常巨大的,正是这种进展推动了我们对中国近代历史认识的深化,推动了我们对近代中国国情全面深入的了解,推动了中国近代史学科的巨大进步;这里讨论的是建设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方面的演化和趋势,一门学问的学科体系是什么面貌,关系到我们对这门学科基本面貌、总体面貌的认识,关系到这门学科的学术性、科学性问题。通过这种研究与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政治倾向的学者是如何在建设中国近代史的学科体系的,看到中国近代史的学科体系的演化,以及它如何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今后还可能发展到哪里去。 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学科体系,主要是指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对象、研究对象所涵括的时间范围,怎样看待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建立这样的学科体系所必须使用的基本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工作中所秉持的基本的指导思想,等等。我们依据这里所提示的线索,来分析20世纪里不同时期、不同历史背景下,学者们探索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的情况。 结合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发展,主要考察近代以来发生的历史巨变,把1840至1949年所经历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中国的近代史,是符合中国历史自身的规律和特点的。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国开始了独立地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国历史越出了近代,进入了自己的现代时期。 另一个问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关系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旧民主主义革命问题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主张。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处理自己面临的革命任务的时候所确立的基本理论纲领,也是自己的革命实践纲领。提出这个革命理论的基本事实根据,是中国的革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度里进行的。这个革命的任务,对外是争取民族独立,对内是推翻封建统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

城镇排水现状

城市供排水行业现状与发展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刘志琪 水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一种有限的、无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城市供排水包括污水处理等,是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和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同时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的建设,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化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志。近几年来,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包括城市供排水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使我国的城市供排水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得到了快速发展,城市供水水平和污水处理能力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和增长。 一、城市供水排水现状 1、城市供水--到2002年底 全国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2.35亿立方米/日,比2001年增长了2.74%,1996年至2002年平均每年增加589.8万立方米,平均年增长率2.75%。 供水管道总长度:31.26万公里 城市年供水总量:466.46亿立方米 其中生产用水:208.56亿立方米 生活用水:257.90以立方米 年售水总量:320.39亿立方米 城市用水普及率:77.85% 人均日生活用水量: 213升/人·日 2、城市排水--到2002年底 全国城市污水年排放量:337.59亿立方米/年 排水管道总长度:17.30万公里 污水处理率:39.97% 其中污水集中处理率:24.28% 污水再生利用总量:21.22亿立方米 全国有城市污水处理厂:537座 处理能力:3578.46万立方米/日 其中二、三级处理厂:399座 处理能力:2384.11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能力比2001年增加了472万立方米/日;1996年至2002年污水处理能力平均每年增加404万立方米/日,平均年增长率位20.77%。 3、城市供排水投资情况 --城市供水 1998年至2002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90.5亿,相应增加日供水能力2654万立方米/日;增加供水管道8.72万公里。 --城市排水 "九五"期间,是城市排水投资和设施能力增长最快的时期,排水包括污水处理累计投资达602.7亿元,新增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286座,污水处理能力近2000万立方米/日;处理率增长了14.6%;新增排水管道3.1万公里。2001-2002年固定资产投资499亿元,与2000年相比,污水处理率提高5.72%。 在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设施水平和能力的同时,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城市供排水行业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技术进步,实行改革,扩大开放和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利

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8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九年六月四日

目 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 淡水环境 (4) 海洋环境 (22) 大气环境 (30) 声环境 (35) 固体废物 (38) 辐射环境 (41) 自然生态 (45) 土地与农村环境 (50) 森 林 (54) 草 原 (57) 气候与自然灾害 (59) 专栏 环境保护部成立 (66) 三大基础性战略工程进展顺利 (67)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环境应急 (68)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环境质量保障 (69) 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环境应急 (70) “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A、B星成功发射 (71) 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72) 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与深化 (73)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74) 强化环境准入,坚持科学审批 (75) 化学品管理 (76)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77) 地方病防治 (78) 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79) 环境宣传教育 (80)

2008年10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史上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抗击自然灾害和北京奥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工作,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环境保护工作既有效应对了经济高增长、财政高收入、企业高效益的发展局面,也经受了增长速度下行、财政收入下滑、企业效益下降带来的严峻挑战,经济与环境逐步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抵御全球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十项重要措施之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环境保护部,强化了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时调整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完善审批机制,简化审批程序,认真兑现七项承诺,对符合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项目严格把关。三是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分别下降4.42%和5.95%,比2005年分别下降6.61%和8.95%,首次实现了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圆满完成特大自然灾害环境应急处置和北京奥运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五是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淮河、海河等七项

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

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

前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为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供水水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保障城镇供水水质、扩大公共供水范围、降低供水管网漏损为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任务,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是指导各地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十二五”期间《规划》范围为全国设市城市、县城和重点镇(包括全国重点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发展的非县城建制镇),到2020年规划范围扩展到全国设市城市、县城和其他建制镇。

目录 一、现状与问题.......................................... - 1 - (一)城镇供水现状 ............................................................................. - 1 -(二)“十一五”进展情况 ................................................................. - 2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 - 3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 4 - (一)指导思想 ..................................................................................... - 4 -(二)规划原则 ..................................................................................... - 5 -三、规划目标与任务...................................... - 6 - (一)规划目标 ..................................................................................... - 6 -(二)总体规划任务 ............................................................................. - 6 -(三)“十二五”重点任务 ................................................................. - 7 - 四、“十二五”规划投资估算............................. - 10 - 五、保障措施........................................... - 11 - (一)明确责任主体 ........................................................................... - 11 -(二)保障资金投入 ........................................................................... - 11 -(三)科学实施规划 ........................................................................... - 12 -(四)强化监督管理 ........................................................................... - 12 -(五)加强科技支撑 ........................................................................... - 12 -

城镇供水条例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2015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 第三章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 第四章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五章供水、用水和节水 第六章二次供水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城镇供水、用水活动,鼓励节约用水,保障城镇供水、用水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用水、节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镇供水应当坚持开发水源与节约用水、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 第四条城镇供水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要公用事业,是政府应当提供和保障的公共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城镇供水政府责任制,加强水源保护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统筹规划、推动实施城乡区域集中供水。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市、州、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镇供水、用水、节水的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节水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及时查处供水、用水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镇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城镇供水水源、损坏城镇供水设施以及违法供水、用水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城镇供水专项规划,依法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和支持兴建农村集中供水设施,将城镇公共供水管网逐步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建设、城乡规划、水行政、卫生、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编制城镇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水源地。不具备备用水源条件的地区,应当依法建设地下水或者与相邻地区联网供水等供水水源。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供水专项规划,编制城镇水厂、管网等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应当将供水、节水设施建设纳入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同步设计、同

1989中国环境状况公报1989年

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现将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告如下: 一、环境污染状况 (一)大气环境 我国大气环境总体来说是好的,污染主要集中在人中城市。城市大气污染为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据全国统计和监测,1989年烟尘排放量力1398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氧化硫排放量力1564万吨,较上年略有增加。城市大气污染冬、春季较重,夏、秋季较轻。北方城市烟尘污染较重,南方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重。 据国家大气质量监测网监测,1989年全国城市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432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526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31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37%,加重的城市占3%,其余城市变化不大。全国城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10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93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11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4%,加重的城市占4%,其余城市变化不大。超标城市数的比重由14%上升到16%,其中,北方城市超标为11%,南方城市超标为21%。大部分城市冬季二氧化硫污染严重,日均值超标的北方城市为43%,南方城市为29%,同上年相比,出现酸雨的地区无明显变化,但酸雨区面积扩大。 (二)水环境 我国大江大河水质基本良好,流经城市的河段污染较重。水体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其次是耗氧有机物和挥发酚。生活污水、工业废渣、矿业开采、农业生产等也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据全国统计,1989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力252亿吨,较上年减少16 亿吨,下降6%。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汞、铜、铅、六价铬)的排放量为2089吨,比上年下降5%,砷排放量力1281吨,比上年下降16%,氰化物排放量力4468吨,比上年下降8%,酚排放量力7613吨,比上年下降4%,石油类排放量力71051吨,比上年下降8%。 据国家水质监测网监测,1989年流经城市的河流仍然存在岸边污染带,局部水体污染严重,72%的纳污河段各项污染物的平均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河流的城市段污染,小河流重于大河流,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 六大水系中,长江干流水质尚好,但不如上年,各监测断面悬浮物年均值均超标,氨氮污染加重,个别江段挥发酚、汞、石油类等污染物超标。黄河干流水质较上年略有改善,砷污染减轻,但氨氮和耗氧有机物污染加重,所有监测断面悬浮物均超标。珠江水系大部分江段水质良好,重金属污染有所减轻,但部分江段氨氮、耗氧有机物、亚硝酸盐氮污染有所加重。淮河水系水质恶化,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以及铅、铜污染加重,但耗氧有机物污染有所减轻。松花江水系污染加重,耗氧有机物、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污染呈上升趋势,个别江段仍有汞和石油污染。大辽河水系在六大水系中污染最重,水质较上年恶化,所有监测断面的氨氮、耗氧有机物年均值均超标,挥发酚、耗氧有机物和氨氮污染均加重。 1989年,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海域水质尚好。沿岸海域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油类、有机物、营养盐类和重金属。锦州湾海域水质污染有所减轻。胶州湾水质污染面积达海湾面积的10%,东岸河口、滩涂和港区的底质污染严重,生物种类减少。长江口、珠江口水质良好,但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程度较高,时有赤潮发生。本年度是我国

2019年中国城市供水行业漏损情况分析

2019年中国城市供水行业漏损情况分析 一、现状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作为城市化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供水管网质量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城市供水系统在我国城市公共事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城市发展的基础。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供水管网也不断地扩大规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城市供水管网逐渐成为城市文明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但相较与发达国家,中国供水管网漏损率较高。 政府机构对供水漏损情况越来越重视,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2015年国务院颁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政府颁发的防供水漏损相关政策

近年来,中国城市供水总量不断上涨,用水普及率较高;2018年中国城市供水总量为614.6亿立方米,用水普及率达到98.4%;2019年城市供水总量约为632.9亿立方米,用水普及率约为98.6%。 随着中国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供水管道的长度不断增加;2018年中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达到86.5万公里,较2017年增加了6.8万公里,同比增长8.5%。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对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证供水管网质量是保证城市平稳发展的重要措施。但是,就我国整体市政供水管网建设来看,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管道漏水问题,导致城市供水受到影响,阻碍了城市的发展。 根据住建部消息,2016年中国城市管网平均漏损率达15.3%,部分城市超过25%;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国家对水务行业的重视,预计中国城市管网平均漏损率将越来越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中规定,漏损率按两级评定,一级为10%,二级为12%。但由于大部分城市供水漏损率仍较高,因此预计2019年城市管网漏损率高于12%,约为13.2%,2019年城市供水漏损量约为83.54方米。 二、漏损原因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城市用水量的需求显著增加,给市政供水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

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

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DB37/T940-2007) 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940—2007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建设厅 (2007年12月29日发布,2008年1月20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设厅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济南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高密市水业公司、临邑县供水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善东、王冠、李继春、姜力、李瑞仙、李强、周广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供水的定义、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公共供水 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3.2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是指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取水井群(井)、管网、水厂、公用水站、消火栓、贸易结算水表及其附属设施。 3.3 二次供水 二次供水是指公共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二次供水设施 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保障用户用水需求而设置的高、中、低位储水池(箱)及附属的管道、阀门、水泵机组、气压罐等设施。 4 供水水质与压力 4.1 基本要求 供水企业应为用户提供连续、稳定、优质的供水服务。 4.2 供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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