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测量包括接桩测量、控制测量、定期复测、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测量的基本任务是按照测量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依据设计文件,将建筑设施标定于正确位置,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条工程项目测量人员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怕艰苦的工作精神,做好施工现场测量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测量要适应科技进步发展的要求,测量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现代测量技术,积极应用测量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不断提高测量技术和水平。

第二章测量机构、人员、职责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部是工程项目测量主管部门,必须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测量工作,项目测量队长享受部门副职待遇。

第七条工程公司组织的项目经理部在施工技术部设一名精通测量工作的人员任测量队长,原则上测量队人员不少于5人,各工程队测量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

第八条集团公司组织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有一名技术干部负责测量工作。参加施工的工程公司分项目经理部设立测量队,测量队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队应不少于3名测量人员。

第九条测量人员条件

1、项目经理部测量队负责人,必须由专科以上学历的测量技术人员(技师或工程师),其余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测量人员中测量专业毕业或熟悉现场工程测量的技术人员(含技师)不少于三分之一。

3、热爱测量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强。

4、吃苦精神强,身体健康。

5、能熟练操作各种测量仪器和进行测量数据的处理。

6、测量人员要具有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十条测量队职责

1、掌握工程测量的规范、标准、规定和要求。

2、负责本项目经理部同设计单位的桩点交接、控制测量、定期复测、竣工测量、控制桩的保护等。

3、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测量和放样测量等工作。

4、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测量控制桩点的定期复测。

5、按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和进行日常保养。

6、负责测量资料的收集、分类和管理。

7、对项目经理部各施工队的测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协

调各工程队间的测量工作。

8、定期对项目经理部的测量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向上级报告测量情况。

第三章施工测量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班子和部门明确后,项目总工程师和施工技术部负责人按照测量人员条件选拔测量队长和测量人员。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部负责人和测量队长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测量仪器计划,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进行调配或购买。测量仪器配备应以较为先进为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测量精度,减少测量误差,新购设备必须按照设备购买招标办法进行招标采购。

第十三条测量成果的交接制度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

项目经理部接到设计文件后,要及时和设计单位进行测量控制桩点的交接工作,并且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接桩完成后,要及时进行全线的贯通复测,贯通测量应尽量请设计单位一同进行,特别注意和管区交界区段的贯通测量作到正确无误。对复测中的问题及时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最终同设计单位确定测量成果。

2、内部测量成果的交接

同设计单位交接桩完成后,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对施工控制桩点进行加密,以满足工程测量需要。控制桩点加密完后,向工程队移交需要的桩点,双方进行签认,并附桩点分布表和必要的

桩点位置图。

3、竣工测量成果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及时对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识、永久水准基点等进行复查,缺少的及时进行补点,完成后向接收单位进行交接,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4、交接内容

(1)线状建筑物(如铁路、公路、城市轻轨)定测转向角处的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曲线五大桩。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桩撅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2)面状建筑物(如铁路编组站、机场、大型工业厂房)的建筑基线、矩形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方格高程网的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测量桩橛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3)大范围工程(如水电站、水库)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桩撅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分期施工控制测量资料、控制网点规划、用途资料。

(4)永久水准基点、国家各等级三角点、水准点。

(5)各种重要测量桩橛的交点、标志等。

5.交接要求

桩橛交接,双方测量人员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点交时,必须进行复测工作,测量成果正确无误后方可接受。对于重要桩位,如发现桩撅松动或被破坏、丢失,应由交方负责补齐。交接应留有记录,交接的桩点应向管区外延伸至少两

个重要桩位,控制测量成果中要有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及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估算资料,最终控制效果的估计精度应高于(优于)设计要求。

交接手续要齐全,签署要完善;数据应反复核准;记录内容准确、字迹清晰、文字简明。

桩点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自行制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时必须加以说明。

交接完成后形成的交接纪要(并附测量资料),由双方测量负责人签字,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工程测量复测制度

1、桩点复测

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点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要以不同人员、不同仪器和不同测量方法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交付施工。

(1)复测时要特别注意长隧、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的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的贯通测量。复测时若发现精度不够,要及时请设计单位处理。

(2)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使用桩点的相对位置是否正确;松动的控制桩不能做为使用桩,要重新进行定测。

(3)复测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固桩和护桩。

(4)未经复测核准的桩点不得交付施工。

(5)经过复测,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被妥善处理后,方能同设计单位办理测绘资料交接手续。

2、测量资料复核

(1)由外单位完成的控制测量成果,必须确定无误后方可采用。

(2)各级测量机构负责完成的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外业记录和内业资料是否规范、测量方法是否合理、记录是否真实可靠,记录是否清楚明显、计算是否正确,签署是否完善,图纸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

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复测平差方法是否合理、成果是否正确、有无笔误;对最终使用平差成果进行换算、验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可靠。控制测量资料复核完成后,应填写《控制测量复核评价记录表》(见下表)。

控制测量复核评价记录表

控制测量项目

工程地点

评价人员

复核评价内容

复核评价结果

评价组织人(签名)年月日

3、独立建筑物,续建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

线路测量引伸、路基填筑开始、隧道掘进引伸和衬砌时的曲线(含缓和曲线)起始点;桥梁墩台、涵洞、房屋等独立建筑物原

始位置控制点线;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特殊变化部位的高程等,一定要采用换手复核,确认无误,办理签认手续,做好施工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过程测量桩点的复测

施工中要定期对控制桩点进行复测,防止因各种原因造成桩点位置变化,而引起测量错误。桩点复测要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防止习惯性错误,每次复测后要形成记录。

第十五条施工放样测量制度

1、施工放样前主管技术人员要对放样的建筑物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并画出相应的关系图,放样时由主管技术人员带领测量人员进行放样,严禁直接交由测量人员进行放样。

2、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和检测资料应由专人统一保管。

3、测量队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进行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如曲线正矢、模板内壁平整度、方正情况和圆顺情况等)。准确无误后,由测量队长在《测量日志》上签认后,方可正式施工。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对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进行抽查,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4、放的样测量桩点要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并告诉如何进

行桩点的保护,施工中如发现桩点丢失或破坏,要及时告诉主管技术人员,进行及时补桩。

5、施工中技术人员和测量人员要对放样的测量桩点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6、对已完成工程的检查

在验工计价前,主管技术人员应组织测量队对已完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按规定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测量桩橛的保护制度

1、重要控制测量桩橛,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及不易破坏的基岩或稳定地层上,防止施工中被破坏。

2、严禁在重要控制测量桩橛上,堆放材料或者进行其它有可能损毁或影响测量桩橛正常使用的活动。

3、重要的桩橛要设立护桩,以防桩橛被破坏后能及时恢复,对设立的护桩要画图标明,形成记录,纳入资料管理。

4、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的测量桩橛,施工单位要及时向主管的技术人员报告,以便设立护桩和恢复。

5、对设立的护桩按重要桩点的复测要求定期进行复测。

第十七条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1、外业测量必须填写《测量日志》。《测量日志》必须记录清晰,无涂改。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署手续完善。

2、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

笔记注,根据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和记录,不得事后凭回忆补注。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者应将观测者读出的数据“回读”,以便核实。

3、测量记录宜使用固定页码的专用手簿或国家测绘出版社出版的各种测量手簿记录,并填写页码,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的仪器型号、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杠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复测资料作为竣工文件移交。

4、测量工作完成后,原始测量资料应收集齐全,并按测量项目分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5、测量的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专人保管。

6、测量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定计量单位要求,严禁自创计量单位。

第十八条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1、项目施工技术部对本项目的测量仪器要建立仪器设备台帐,掌握仪器设备的动态。

2、各种测量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严禁擅自拆卸,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得进行校正,非测量人员严禁使用。

3、测量仪器应有专门的仪器保管室,严禁放在宿舍或工棚等地方。

4、测量仪器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鉴定,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仪器严禁使用。

5、各种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应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雨淋。

6、测量仪器长途搬运时,要在搬运中做好防震措施,防止造成仪器损坏,严禁将仪器放在脚架上用肩扛行。

7、对不使用的仪器要按规定进行封存。

8、仪器超过使用寿命,或损坏后无法修复的仪器必须申请报废,禁止使用不合格仪器。

9、对自己不能检修的仪器必须送具有检修资质的单位检修,严禁送到没有检修资质的单位进行检修。

第四章奖罚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测量人员进行一次考评,对表现优秀的测量人员按项目奖励办法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对工作不负责任,业务不熟练,经常出现测量错误的人员,要调离测量岗位;因测量错误造成大的质量事故或大的经济损失的,按集团公司的有关处罚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其它办法中和本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计量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郑万高铁湖北段7标一分部测量队工作管理办法 初稿

项目部测量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规定和办法,还应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素质。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测量工作实行测量队长负责制,测量队队长负责整个项目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工作职责范围 (一)负责本项目的测量业务管理及施工测量工作,对本项目的测量相关工作负责。 (二)负责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

规定。 (三)明确测量人员的职责,熟悉测量的规范、标准和精度要求。 (四)负责本项目测量队伍的建设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五)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六)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的开工复测和竣工测量,实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和变形观测等工程测量工作。 (七)协同工程技术部门完成对重难点工程部位的施工过程测量检查工作。 (八)积极配合工程部做好工程计量、变更索赔原始测量资料的收集工作。 (九)组织本级测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有针对性地制定测工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一)保障与监理人员的信息畅通,在正常合理的工作范围内,积极配合监理做好与测量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测量大队及项目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测量队长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部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二)组织项目测量队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合同段内交接桩、控制网复测等测量工作。 (三)组织制订本项目的测量组织实施方案、工序测量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大桥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桥主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测量工作管理,规范各参建方的测量工作行为,确保测量方法及精度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根据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本项目专用技术标准的规定,同时结合本 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测量管理,是指对建设期间测量质量、测量活动、测绘成果、测量标志等方面的管理,其核心是测量质量的管理。 第三条 ***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测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测控中心”)、各监理人、各承包人等参建单位均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开展测量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四条管理局职责 管理局对测量工作的管理主要通过工程管理部实现,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本项目测量工作特点,提出测量工作管理的总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积极贯彻落实; (二)根据合同约定和本项目建设要求,对测控中心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三)督促测控中心对监理人、承包人的测量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四)组织重要测量方案和测量成果的评审与验收; (五)协调测控中心、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之间的测量工作关系; (六)协助测控中心做好与粤、港、澳三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为测控中心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与测绘相关的检查; (八)组织本项目测量关键技术的专题研究和技术交流等活动。 第五条测控中心职责 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直接管理,全面负责本项目测量工作的整体监控与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监理人、承包人和第三方监测人的测量工作进行审查、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定期提供工作月报; (二)制定测量控制总体实施方案、施工测量实施规程和大型构造物施工测量指导细则等技术性文件; (三)建设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连续运行 GNSS 参考站系统(HZMB-CORS),并负责大桥建设期间对该系统的运行维护; (四)负责建立满足本项目施工测量精度要求的施工坐标系,并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承包人正确使用该坐标系; (五)完成首级加密网的布设、首级控制网及加密网的定期复测,并对其精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负责; (六)完成本项目贯通测量以及各施工阶段满足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的跨海高程传递测量; (七)建立***大桥测绘信息管理系统,对建设期间各参建方的测量数据及测绘资料进行统一管理; (八)参与管理局组织的各项测量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协助管理局完成中间交工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中与测量有关的验收工作; (十)完成管理局交办的其他测量事宜。 第六条监理人职责 负责对合同范围内各承包人测量工作的监理,主要职责是: (一)在管理局和测控中心的监督管理下,依据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本项目专用技术标准等对承包人的测量过程、作业程序和测绘成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定期向测控中心和管理局提交工作月报; (二)结合项目建设特点,编制测量监理实施细则和各单元工程测量监理方案; (三)参加测控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所有测量监理人员经测控中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施工测量方案,并对批复方案的可行性和正确性负责; (五)检查承包人投入的测量人员、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的到位情况;督促承包人对测量仪器进行定期鉴定和常规检校,建立测量台帐; (六)检查承包人拟用测量软件的技术鉴定资料,对软件使用前的实地测试进行旁站,督促承包人使用正版合格的优秀软件;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铁路客运专线 项目经理部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铁路客运专线 项目经理部第五分部 测量班 2014年2月9日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一、控制桩的交接及复测 1、现场交接桩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现场 交桩完成后,形成交接桩工作纪要。 2、在进行复测时,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测量结果必 须与相邻工程段闭合,平面控制桩应覆盖相邻工程段1-2个,高程与相邻工程段闭合。 3、复测完毕后应对控制桩进行保护,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对复测闭合的控制桩及加密控制桩,必须请监理单位复测检查。 5、复测结果在《测规》允许范围时,可自行调整平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6、复测结束后,应编制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必须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复核签认。 7、施工测量完成,必须由换手进行位置、标高复核测量,作出复测记录、签字认可。重大工程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复测、签字确认。复测确认后应对控制网桩(点)进行妥善保护,避免移动破坏。

二、施工过程测量 1、要严格遵守《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按照规范规定建立充分满足使用要求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 2、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设计院移交的桩橛妥善保管,经常复核,检查其可靠性。 3、在上报开工报告前,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下进行施工 图放样,若发现桥梁工程的地面线和位置与施工图不一致时(特别是线路中线、桥梁墩台位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单位并上报项目总工。由项目总工及技术人员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堪,按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程序办理。 4、在施工过程中,应和现场测量监理工程师共同定期对本合同管段 所放样的线路中线、桥梁墩台位置和限界进行复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由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5、大桥两端桥头应在施工时埋设水准基点桩,并按《测规》的要求 进行复核。 6、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线路中线桩(直线每50米、曲线20m及五大桩),并埋设固桩。

项目部-施工测量管理办法(模板)

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路桥建设股份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测量工作,明确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按照两级管理进行测量工作管理,各分部成立相应的测量组织机构,并应组建各自的测量队,负责各分部管段内全部测量工作。 2.2项目经理部职责 2.2.1代表项目经理部参加业主、监理主持的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分部。组织召开测量方面的工作会议。 2.2.2对本标段各分部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2.3组织各分部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并组织精密网贯通复测工作。 2.2.4对精密控制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以便各分部和业主、设计院、监理对出现的问题得以沟通和解决。 2.2.5按规定组织施工中间过程全线贯通复测成果复核工作。 2.2.6组织竣工测量和参加竣工交接工作。 2.3各分部主要职责 2.3.1各分部负责对施工范围内测量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3.2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2.3.3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2.3.4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2.3.5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或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经

理部工程部、监理,以便及时处理; 2.3.6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2.3.7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2.3.8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粗差争议的仲裁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 2.3.9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请相关单位,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 2.3.10负责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铁路客运专线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完成测量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和沉降变形观测工作; 2.3.11负责对施工中间过程全线贯通复测成果进行复核; 2.3.12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3、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3.1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 3.1.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3.1.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3.1.3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3.1.4安装工程测量; 3.1.5竣工测量。 3.2.6土建工程施工测量,建筑物、结构物变形测量,安装工程测量和竣工测量由各分部按照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和各自管段工程设计文件在勘测设计控制测量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3.3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3.4项目经理部和各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 3.5各分部组建测量队,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的测量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及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测量队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精密测量工作。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办法 0 1、总则 0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0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1)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2)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2)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3) 7、奖惩制度 (4)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 (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业主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业主测量队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面、高程控制点桩。按业主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2)接桩后,与桩址所在土地的产权单位办理桩址占地使用、桩志保护合同,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测量桩位保护标志。 (3)根据接桩资料和设计文件进行平面、高程控制点复测。工作开始之前,应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测方案,内容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配置、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待复测方案获批准后,应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复测,接桩后10天内完成,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 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2.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 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4. 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上报建管办,以便及时处理。 5.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7. 各分部负责各分部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项目经理部对分部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8. 在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主要如下: 1. 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2. 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第三条测量依据 1. 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 2.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第四条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第五条各分部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工作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的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的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 ○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架子队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的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的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 ○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放样测量。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目的和意义 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 强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明确测量工作的任务和职责,确保测量工作及时地、精确地满足施 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施工测量是工程开工前、工序作业前、项目竣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又是对 已完工的工程实体位置、高程、几何尺寸检测及位移变形观测的重要手段。它既是工程建 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总体 要求 为保证工程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合理组织测量人员,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设计及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在满足测量精 度的基础上积极为施工生产服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原则 在测量布局上,应遵循“由整体到布局”的原则;在测量精度上,应遵循“由高级到低级” 的原则;在测量次序上应遵循“先控制后碎步”的原则;在测量过程中应遵循“随时检查, 杜绝错误”,“前一步工作未作检核不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原则。 施工测量的依据 施工测量以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桩资料、工 程所属行业测量技术规范(规则)为依据。 施工测量的三个阶段 施工测量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开工准备阶段测量、施工阶段测量和竣工阶段测量。开工准 备阶段测量包括:交接桩、设计控制桩贯通复测、施工控制网建立、地形地貌复核测量。 施工阶段测量包括:施工放样测量、工序检查测量、施工控制网复测、沉降位移变形观测 及安全监控测量。竣工阶段测量包括:竣工贯通测量和工点竣工测量。 设计控制桩交接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交接桩工作,根据设计院提供的 资料,对设计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等逐一进行现场确认接收,做好交接记录,办理交 接桩签认手续。交接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和桩损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接桩后及时 清理桩址周围杂物,建立醒目的桩位标志,并进行必要的保护。 设计控制桩贯通复测 根据设计控制桩的精度等级要求,编制平面、高程控制点施工复测方案, 控制点加密测量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对设计平面控制桩及高程控制桩进行贯通复测,对丢失或损坏的控 制桩点进行补设(或由设计补设),并与相临标段的设计控制桩进行联测(不少于两个桩点),当复测成果与设计不相符时,应及时与设计沟通解决。完成后编制复测成果报告书,经监理、设计签字确认后使用。 施工控制网建立 在熟悉本标段设计路线和结构工程平面图的基础上,根据施工测量的需要,确定在设计控 制网点的基础上进行加密或重新布设测量控制网点,相邻加密桩点保证通视且间距不宜超 过300m。测量完成后编制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报告书,经监理复核确认批准后方可用于 施工放线测量。 地形地貌复核测量

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1)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1) 3、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3) 4、测量标志保护与管理 (4) 5、测量记录与资料管理 (4) 6、测量仪器及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5) 7、奖惩制度 (6)

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施工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测量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部组成后,应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部总工程师和工程部长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属项目部管理层机构编制。各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小组,测量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部测量队领导。 3、测量队、测量小组组人员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至少保证5名人员),必须满足施工需要。设置一名测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应具有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测量员上岗证、从事测量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镜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必须经基本技能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 4、测量主管和其它测量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中途更换或调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工作交接和测量重要资料交接。 5、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按规定周期送检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6、项目部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等服务。 2、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三版)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管理细则 §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 1.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1.2 质量指标 1.2.1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1.2.2 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1.2.3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2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 §3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内容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高架工程的桩基础、墩<柱>位、明挖基坑角点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三部分: 3.1.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包括高架工程、地面工程、明挖工程的地面中桩)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doc 5页)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doc 5页)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8.1 主要内容 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2 测量管理机构 8.2.1 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2 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3 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3 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8.3.1 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8.3.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8.4 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8.4.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8.4.1.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10)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11)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8.4.3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一、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 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施工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施工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 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 施工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 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 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二、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京沪高铁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

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京沪高铁有关测量规定。 三、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 工作范围 1.1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区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1.2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doc123

护桩工作,实行定期的复测,施工测量、放线放样实行双检制。对工程施工测量全过程进行控制,保障建筑物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以满足建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1、土石方工程 ①测量中线桩及补充地形复杂变化处的中线桩,测量横断面并复测设计断面,复核设计断面面积。②标出中线桩,填挖高度尺寸。③根据设计用地图,按中心线桩测设购地界桩、回收、租用地亩数量,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④钉立路基边桩及取土坑弃土堆、天沟测沟,挡土墙基坑边桩,边桩与中心桩的距离,标高应记入测量记录本内备查。⑤深挖高填地段在坡顶或坡脚点以外适当位置钉立横断面方向控制桩。⑥施工过程中每填挖1至3米应复测边坡收坡尺寸。 1.2.1 施工复测 ⑴交接桩完成后,测量工程师应根据所交接的控制桩进行复测及加密固定。并组织现场测量人员系统地进行各施工段的施工复测及重点工程控制测量,各施工段交界处应由双方共同复测,确保中线、高程正确及交界处衔接一致。

⑵复测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中心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加密应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 ⑶复测成果应由测量工程师组织系统地整理书面报告,报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其总工程师批准后,及时发至作业层技术部门应用、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⑷各类桩撅要妥善保护,根据情况进行加固,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防误用;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桩要钉设护桩或外移桩,绘制护桩示意图;定期检查桩撅是否移动、下沉,发现后应采用可靠方法重新补设定位,重新测量。 1.2.2 测量控制网测设 ⑴工程施工前应布设测量控制网。应根据设计单位所交的控制点,中心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进行复测。按照《施工测量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补桩加密,形成测量控制网,以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测量复核。 (2).测量控制网由测量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测量控制网成果书,必须报项目经理部审核,总工程师复核、备案。 1.2.3 施工放样测量及检查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制度87682

测量仪器使用、维护和保养规定 测量仪器是测量人员对工程施控的有力武器。爱护好测量仪器及工具是我们每一位测量工作者应具备的品德。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进行,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对维护好测量仪器非常重要,正确使用、科学保养仪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是每个测量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否则不但影响测量工作的进展和任务的完成,而且会造成仪器损坏。为此,我们必须正确使用仪器,了解仪器性能,基本构造和操作方法,加强仪器的维护和保养。 一、仪器的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

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

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管理 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局集团公司关于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转拨给其他项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认真阅读说明书,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做到“得心应手”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用机。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6、使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 7、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8、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8.1 主要内容 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8.2 测量管理机构 8.2.1 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2 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 8.2.3 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8.3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8.3.1 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8.3.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8.4 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8.4.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8.4.1.1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建筑物安全等级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8.4.1.2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下表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著,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8.4.1.3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8.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

工程项目测量管理办法_secret

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日期:2010—10—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序,也是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项目测量工作的管理,统一项目测量管理的有关制度,更好地为创优质工程,争最佳效益的项目目标提供保障,根据局《公路、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条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项目管理层与操作层分离的局直管项目经理部、公司(处)的项目经理部从事公路工程施工,应依照本办法管理项目测量工作。项目经理部从事其它建筑行业施工任务时,可参照本办法管理项目测量工作。 第三条局技术管理部门、公司(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的项目经理部测量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组成后,应尽快成立项目测量队,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部门主管负责组建工作。测量队隶属于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属项目经理部管理层机构编制。项目经理部的分部或工点及有条件的项目经理部操作层,可根据工程需要成立测量组,测量组在测量业务上归项目经理部测量队领导。不设测量组的项目经理部,测量队应承担测量组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测量队、组人员数量应根据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编制确定,但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测量队队长应具有土木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

称、从事测量工作3年(测量专业毕业的2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司仪的人员必须持有测量员岗位证书,其他测工应经基本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测量队、组的测量仪器、工具配置应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要求,测量队要积极推广使用各种先进的测量仪器和现代化的测量方法,提高测量精度和工效,满足施工需要。应根据工程种类配备必要的技术规范、工具书和应用软件。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周期送检的测量仪器、工具应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测量队负责仪器、工具的送检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当重视测量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根据工作特殊性,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必要的交通、后勤服务。对测量工作应结合质量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二章测量工作内容与分工 第八条施工准备阶段,测量队应进行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总工程师的带领下,测量队参加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按照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资料,逐一接收平 面、高程控制点桩、交点桩、断链桩、合同分段桩、重要结 构的中心桩。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办理交接桩签认。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配置:各项目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 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 二、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一)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公司关于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转拨给其他项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认真阅读说明书,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做到“得心应手”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用机。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DOC)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公程有限公司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工程测量是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测量成果是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和依据。测量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不允许任何弄虚作假和玩忽职守的现象存在,严格做到准确、精密、及时。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减少测量错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测量工作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测量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 公司测量管理工作主要实行公司测量室、项目部[子(分)公司]测量队、工程队测量班三级管理,各级测量管理工作分别在各级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测量室定编2-3人,设主任1人,测量工程师1-2人;项目测量队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3-12人;施工队测量班设测量工1-2人;劳务施工队必须定岗测量工1-2人。 第三章测量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测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测量室实行统一管理,测量人员调配、学习培训由测量室提名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和测量室共同负责落实。 第二条、测量人员实行能力和绩效优先制度。对于工作优秀、业绩突出、综合能力强的测量人员在项目上场、学习培训、评优评选等方面有优先权。对企业不忠诚、工作不认真、无组织纪律观念、没有

上进心、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测量人员将实行末尾淘汰制,清除出测量队伍。 第三条、测量人员要进行转岗,必须报公司测量室进行审批,公司测量室根据其从事测量工作的时间、在测量工作中的表现、以及为测量工作做出的贡献等方面实事求是进行评判,达到条件的公司测量室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配合人力资源部,优先推荐转岗。凡是没有经过此程序的人员私自转岗,公司测量室将联合人力资源部进行惩治。一是勒令其限期返回测量队伍,视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决定其在公司的去留问题。二是视其情节直接予以除名。 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测量管理工作,合理协调测量人员工作环境,珍重测量人员的劳动成果,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尽可能地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四章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量交底制 所有测量人员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自己的测量工作及成果负责。交底制度应该是双向交底制度,指的是项目工程部或者专业工程师给项目测量室或者测量工程师进行交底,项目测量室或者测量工程师给项目工程部或者专业工程师进行交底。双向交底制度是为了在部门之间和不同的专业工程师之间形成多向复核检查制度,避免因原始数据和沟通不到位造成错误,防止工程事故发生。 测量技术交底书分为纯测量专业数据成果交底书和施工放样交底书。纯测量专业数据成果交底书为测量组织内部成果下发性质,由测量人员内部复核,可为测量组织内部或上下级测量组织之间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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