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
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标准

三、标志标线

四、公路绿化

五、机电设施

公共设施报修管理办法

公共设施维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公共设施的报修流程,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围 公司园区所有公共设施(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除外)包括: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卫生设施、食堂设施、房屋、宿舍配套设施、基础配套设施(车棚、车库、道路)等。 三、主管部门及职责 管理部为公共设施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维修及相关文档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做好维修管理工作,各部门配合管理部工作,发现相关设施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 公共设施分为两部分: 1、公共部位的,属于管理部管理的设施(如:房屋、基础配套设施、消防设施、食堂设施等)。 2、属于部门使用或有明确使用人、责任人的设施(如:卫生设施、宿舍配套设施等)。 属于公共部位的设施损坏或故障,由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报修,但如果公司其他部门人员首先发现,有义务及时通知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属于部门的设施损坏或故障以及有明确使用人、责任人的设施的损坏或故障,由部门及使用人、责任人负责报修。

四、维修等级划分 1、急 —不及时维修,将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及办公的设施损坏及故障,如:水管破裂、电线线路故障、食堂设施故障、道路毁坏无法通行等 —不及时维修,将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损坏及故障,如:门窗损坏、房屋结构损坏等 —不及时维修,会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损坏及故障,如:消防指示灯不亮、灭火器欠压等。 2、普通 维修等级“急”以外的其他维修。 五、报修流程 1、公共部位设施报修流程:(见表1) (1)公共部位设施的日常保养工作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部应建立详细供应商、服务商档案,当出现损坏时应及时组织维修。因人为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2)公共部位设施损坏的报修由管理部人员填写《维修申请单》; (3)管理部维修负责人根据损坏情况组织维修。需外协单位进行维修的,管理部应安排人员到维修现场(选择外协单位时应做到比质比价比服务); (4)维修所需备品配件由管理部维修负责人去仓库领取;需要另行采购材料的应在《维修申请单》上注明并附采购明细单; (5)维修完毕由管理部主管填写反馈意见; (6)整理资料并存档。

关于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复函

关于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复函 赣价费字[1994]第014号 赣财综字[1994]第010号 江西省交通厅: 你厅赣文函财字[1993]30号文已收悉。根据1993年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4号令的规定,为确实做好路政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因特殊需要并经县以上公路管理部门批准挖掘公路及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确需占用公路路产的应向公路管理部门缴纳占用费;损坏公路路产的须交纳公路路产损失费。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公路两旁的厂矿、加油站凡需修建汽车专用进出口路并与国道、省道相搭接,造成占用公路路产的,应向公路管理部门一次性交纳搭接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汽车修理、制造厂家经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在指定试车路段试车的,按每车/次10元向公路管理部门交纳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和国家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利用公路路产,有关公路路产赔偿费仍按交通部等《关于发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各部门基本建设工程占用公路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不适用于本通知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收费规定。 四、本省境内不属公路管理部门统一养护管理的县、乡道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收费标准,由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在不突破省定标准的前提下合理制定。 本通知规定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由县以上(含县)公路管理部门收取。并自在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之日起执行。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公路路产损失的补偿,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过去各地、市所下达的有关路产损失补偿的文件,凡与文件规定不相符的,一律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附: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收费标准、临时占用公路收费标准。 此复。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日 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

损坏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汇总

损坏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汇总 本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即财产损坏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物权的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两方面的法律规定为物品的损坏赔偿提供法律保障和赔偿标准。 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装修好。赔偿现金标准: (1)损坏玻璃一块赔款5~10元。 (2)损坏日光灯一盏赔款10~80元。 (3)损坏凳脚一只赔款5~10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5~20元。 (5)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赔款10~200元。 (6)损坏树木、花卉赔款2~10元。 (7)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公共设施等,视情节赔偿。 二、赔款原则应在三天内一次交清,逾期不交者应从重处理。 三、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当天交清有困难者,应以适当物品抵押(或由本校师生担保)后赎回,由本校师生带入者均由本校师生负责赔偿。 四、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五、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如查无人头,教室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罚。 六、以上赔款,随物价浮动而作适当调整。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的物权法为物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对于侵犯物权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和赔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关于“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也是对损坏赔偿的规定。

2019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2019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每个人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计算方法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需要说明的是,所有补贴费用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十五倍。 国家为了我国的交通更加便利,农民的生活更加方便,都会在城镇乡村等各个地方修建公路。国家为人民修建公路,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因为修建公路占用土地需要征地给被征地者带来烦恼,但是国家在征地时也会给农民相应的补偿费,那么2017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 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关于发布《河北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河北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的 通知 冀交公字〔1998〕48号 各市交通局、物价局: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路产,维护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北省公路条例》及《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特制定《河北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和《河北省公路损坏估价鉴定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即日起执行。 本《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各地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补)偿费。按本《标准》计算的赔(补)偿费,超过1万元的,由交通局路政管理部门委托同级物价部门设立的价格事物所受理评估。 赔(补)偿费收据由河北省交通厅统一制发,省财政厅监制。 公路路产包括:1、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渡口2、公路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公路两侧边沟或者坡脚坡道、坡顶截水沟外缘向外延伸不少于1米的土地3、公路附属设施:排水设备、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碑、测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检测及监控设施、养护设施、服务设施、渡口码头、花草树木、道班房屋、收费站所、专用房屋等。 以上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件解释权属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物价局。 附:《河北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 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

河北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 备注高速、一 级公路 二级、三 级公路 四级和等 外公路 一路面 1水泥混凝土路面平方米310300 2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方米200120 3沥青碎砾石路面平方米100 4砂石路面平方米4040 5沥青砂带米100 6水泥混凝土路缘石块块19050 - 150 7油、酸、碱污损等平方米200120 8划伤路面深0.5cm以内米22 9划伤路面深大于0.5cm米54 10粉、粒状物污损路面平方米1自行消除免于收费二路基 1水泥混凝土路肩石块块5550 2土路肩平方米181515 3土边沟、土边坡平方米888 4干砌石护坡平方米10010060 5浆砌石护坡平方米150-250150-250150 6挡土墙平方米250-300250-300250 7隔离墙平方米600400 8泄水槽米220220 三桥涵 1钢筋混凝土护栏及扶手米400100-400100 2泄水孔个150150 3涵洞通道八字墙平方米500500500 4涵洞通道钢护栏米300300 5水泥混凝土构件平方米500500未详列构件通用6钢筋混凝土构件立方米800800未详列构件通用四标志、标线 1反光标志牌平方米28002000 2反光里程碑块275200不含立柱基础 3反光里程碑块810含立柱基础 4反光轮廓标(柱)根250250 5反光导向标块5050 6冷涂反光标线平方米5030

损坏公共设施通告.docx

损坏公共设施通告 公共设施是大家共同的物品,公共设施的保护需要靠大家共同保护对于损坏公物是会受到处罚的,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损坏公共设施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损坏公共设施通告范文一 20xx年6月28日下午18时14分,公司员工曹xx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发现没有带宿舍门的钥匙。在没有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后就对宿舍门踹了两脚,导致宿舍门损坏,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为XX班组曹强所为。 经询问,曹xx对此事供认不讳。曹强的这种破坏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无组织无纪律,视公司的规定于不顾,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曹强的破坏行为做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曹xx罚款200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二、给予曹xx6月份工资暂扣处理; 三、对曹xx的破坏事实,全公司通报批评; 生产办 年6月29日 损坏公共设施通告范文二 各系(部)、各班级: 20xx年9月24日晚上9时,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接到反映致善1号公寓409寝室水管断裂的电话通知。经水电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损坏公物行为,不仅给学院的公共财产造成了破坏与浪费,也给寝室安全和其他同学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肃清影响,及时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请该寝室的相关责任系部、班级对涉事责任人进行认真查处、批评,责成当事人对损坏的财产进行赔偿,核定赔偿额为100元,并及时收交学院财务。 从此次损坏公物事件来看,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缺乏。为了加强校园财产安全工作管理,遏制公共财产人为故意破坏事件再次发生,请各系部、处室,尤其是班主任、宿舍辅导员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爱护校园公物的意识,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加强对公共财产的巡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报修,不留隐患。 三、加大对人为损坏公物财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公共财产缺损赔偿的制度,对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和事,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追责,及时赔偿,问题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要加倍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1)

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1)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文(2016年最新版本) 第四章:公路养护 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

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河南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赔补偿费收费项目│ 单位│收费标准(元)│ 备注│ ├─────┴───────────────────┴───┴───────┴─────┤ │一、损坏公路、公路留用地及附属设施│ ├─┬───┬───────────────────┬───┬───────┬─────┤ │路│ 1 │沥青砼路面(5厘米)│平方米│200││ │面├───┼───────────────────┼───┼───────┼─────┤ ││ 2 │水泥砼路面│平方米│300││ │├───┼─────┬─────────────┼───┼───────┼─────┤ ││ 3 │路面划痕│水泥砼路面│延米│100││ │││├─────────────┼───┼───────┼─────┤ ││││沥青砼路面│延米│100││ ├─┼───┼─────┴─────────────┼───┼───────┼─────┤ │路│ 1 │土路肩│平方米│50││

关于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复函doc-江西省物价局.doc

江西省物价局 江西省财政厅 赣价费字[1994]年第014号 赣财综字[1994]年第010号 关于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复函 江西省交通厅: 你厅赣交函财字(1993)30号文已收悉。根据1993年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4号令的规定,为确实做好路政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因特殊需要并经县以上公路管理部门批准挖掘公路及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确需占用公路路产的应向公路管理部门缴纳占用费;损坏公路路产的须交纳公路路产损失费。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公路两旁的厂矿、加油站凡需修建汽车专用进出口路并与国道、省道相搭接,造成占用公路路产的,应向公路管理部门一次性交纳搭接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汽车修理、制造厂家经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在指定试车路段试车的,按每车/次10元向公路管理部门交纳公路路产

损失赔偿费。 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和国家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利用公路路产,有关公路路产赔偿费仍按交通部等《关于发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各部门基本建设工程占用公路暂行规定》等规定执行。不适用于本通知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收费规定。 四、本省境内不属公路管理部门统一养护管理的县、乡道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收费标准,由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在不突破省定标准的前提下合理制定。 本通知规定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由县以上〈含县〉公路管理部门收取。并自在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之日起执行。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公路路产损失的补偿,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过去各地、市所下达的有关路产损失补偿的文件,凡与本文件规定不相符的,一律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附: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临时占用公路收费标准。 此复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日

公物损坏赔偿标准模版

德阳通用职教集团中心校区 学生寝室公物人为损坏赔偿标准 一、各寝室公物管理范围及类别 1、寝室设施:门、窗、玻璃、内外墙壁、墙砖、水表、水龙头、延时阀、截止阀、铁床、 纸板、棕垫、凉洗脸帕竿、电话机、蹲便器、蹲便器堵塞、洗漱台堵塞、主排水管堵塞。 2、寝室内电表、开关、插座、日光灯、电扇、吸顶灯。 二、赔偿标准 1、门:全部损坏、失去使用价值500元/扇,局部损坏,按200元/㎡计算,门框损坏,按每边50元计算:木质门按150元/㎡,门锁认为损坏不能修复50元/把,塑钢窗百叶窗每条5元。 2、窗:窗扣损坏每个5元,窗边损坏按35元/㎡,塑钢窗百叶窗每条5元。 3、玻璃:人为损坏按20元/㎡计算。 4、内外墙:人为损坏瓷砖4元/块,有意弄脏墙壁仿瓷:10元/㎡。 5、水表:私自拆铅封、破坏水表不能计数:65元/天。 6、水龙头:水龙头丢失5元/个。 7、阀门:延时阀人为损坏50元/个,截止阀损坏30元/个。 8、凉洗脸帕竿:人为损坏30元/根。 9、铁床:人为损坏局部10元/处。 10、纸板:局部损坏10元/处,折断40元/张。 11、棕垫:人为损坏不能使用30元/床。 12、开关插座:人为损坏12元/个。 13、日光灯:人为损坏灯管15元/只,灯架35元/套。 14、吸顶灯:人为损坏吸顶灯外壳15元/个。 15、节能灯:丢失10元/个。 16、电扇:人为损坏不能使用120元/个,局部损坏须交实际维修费用。 17、消防水带:人为破坏、丢失200元/根。 18、消防枪头:人为破坏、丢失120元/只。 19、消防门:人为损坏不能修复350元/扇,或自行购买换上。 20、灭火器:人为损坏不能修复100元/只,私自放掉泡沫:40元/只。 21、灭火器箱:人为损坏50元/只。 22、应急指示灯:人为破坏不能修复120元/盏。 23、安全出口灯:人为破坏不能修复65元/盏。 24、疏散指示灯:人为破坏不能修复70元/盏。 25、电话机:人为破坏不能修复50元/部。 26、蹲便器:人为破坏80元/个。 27、课桌:新课桌:桌面、椅子面局部损坏:10元/处,桌面损坏:40元/张,椅子面损坏30元/张,桌子损坏100元/张,椅子损坏80元/张。 28、蹲便器堵塞疏通每次50元,堵塞严重,锯管另增加材料成本、人工费。 29、洗漱台堵塞,疏通每次30元,堵塞严重,锯管另增加材料成本、人工费。 30、主排水管堵塞,按堵塞楼层号数每层次50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 三、赔偿金收取办法: 1、各寝室应认真管理好范围内公物,一旦出现人为损坏情况,查实损坏人,由损坏人按金额赔偿;如果无法查实,从班费中扣除。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关于重新制订《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 粤交路[1998]3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财政局、物价局,省公路局、省物价检查所: 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公路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规定,1992年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制订的《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标准》(粤交公[1992]261号)已实施多年,由于材料价格、人工费、汽车台班费、机械使用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管理的需要,有些新的项目和标准也需列补。为了贯彻《公路法》和《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我们重新制订了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由公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收取的路产赔偿费由公路管理部门或交由公路经营单位用于被损坏的路产修复。 二、损坏公路路产赔偿金额,按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和与之相对应的赔偿标准计赔。 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由公路路政和公路养护部门共同确定。如损坏路产当事人对损坏程度有异议,可向其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要求复议。 三、因建设施工需要挖掘公路和,工程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修复后,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验收。不修复的,应按本赔偿标准的相应项目标准计赔。 四、本赔偿标准为赔偿最高限额。各市(地级市)交通、财政、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本赔偿标准内制定符合本市情况的赔偿标准。 五、本《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粤交公[1992]261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序号赔偿项目计量单位赔偿费标准(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一、标志牌 (一)三角形反光标志牌 1.边长130CM(高强级) 2.边长130CM(工程级) 3边长110CM(高强级) 4.边长110CM(工程级) 5.边长90CM(高强级) 6.边长90CM(工程级) 7.边长70CM(高强级) 8.边长70CM(工程级) (二)圆形反光标志牌 1.直径120CM(高强级) 2.直径120CM(工程级) 块 块 块 块 块 块 块 块 块 块 2120 1150 1520 830 1015 550 610 330 2090 1140 双面标志牌按同种单面标志牌 的1.3倍计算.

小区高空坠物砸坏公共设施怎么赔偿

小区高空坠物砸坏公共设施怎么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以及公共设施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楼以上的住户若无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在高空坠物致人以及公共设施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因此,高空坠物致人以及公共设施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

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这正是《侵权责任法》第87条所体现的精神内涵,同时也为第87条规定提供了责任分配的依据。 高空坠物行为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生活当中要注意自身的行为可能造成的结果。尽管《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对于处理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以及以及公共设施案件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主体界定和责任承担的模糊性,因此,我们应当突破思维局限,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社会保险等多种途径,建立起与侵权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展。 对高层住户来说,应当对室外花盆等加强固定,并在大风大雨天气时收回室内,也不要把不易固定的物品和易碎品放到室外。对物业管理者来说,应该定期巡视,发现建筑上有危险情况及时排除,并设立警示标识或者划定安全线,劝导行人不靠近危险区域。对过路行人来说,走在高楼或者户外广告牌下方的时候,要快速通过切勿停留,以避免危险。

水域补偿费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 准的复函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复函 (浙价费〔2011〕331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报请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标准的函》(浙水河〔2011〕27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浙政令第214号)规定,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兴建建设项目占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水塘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海域和在耕地上开挖的渔塘),未兴建替代水域工程或者采取功能补救措施,占用水域面积不能达到占补平衡的,均应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 二、收费标准。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计算方法见附件2。各地按对应的地区分类档次(见附件3)收取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 三、收费主体。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按照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审批权限,由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根据《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规定,由省钱塘江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由省钱塘江管理机构负责征收。 四、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收费标准 2.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面积计算方法 3.全省县、市、区分类表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湖北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标准

《湖北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标准》 鄂价费字[2003]100号 第1条路产名称:损坏混凝土路面规格:度量单位:平方米单价: 210 第2条路产名称:损坏沥青路面规格:度量单位:平方米单价: 160 第3条路产名称:损坏水泥、沥青路面划痕规格:度量单位:米单价: 25 第4条路产名称:腐蚀路面规格:度量单位:平方米单价: 100 第5条路产名称:抛物污染路面规格:度量单位:平方米单价: 20 第6条路产名称:封闭围墙规格:度量单位:延米单价: 250 第7条路产名称:中央分隔带活动隔离栅规格:度量单位:套单价: 12000 第8条路产名称:分隔带防眩栅规格:度量单位:延米单价: 200 第9条路产名称:大桥分隔带防眩栅规格:度量单位:联单价: 800 第10条路产名称:上跨桥防落网规格:度量单位:延米单价: 480 第11条路产名称:4.32米弓形防撞钢板规格:4.32米弓形度量单位:根单价:650 第12条路产名称:210*45 Z形防撞立柱规格:210*45 Z形度量单位:根单价:550 第13条路产名称:114*4.5*2300圆形防撞立柱规格:114*4.5*2300 度量单位:根单价: 450 第14条路产名称:114*4.5*1100圆形防撞立柱规格:114*4.5*1100 度量单位:根单价: 250 第15条路产名称:114*4.5*1400圆形防撞立柱规格:114*4.5*1400 度量单位:根单价: 350 第16条路产名称:114*4.5*1275圆形防撞立柱规格:114*4.5*1275 度量单位:根单价: 280 第17条路产名称:140*4.5*2500圆形防撞立柱规格:140*4.5*2500 度量单位:根单价: 500 第18条路产名称:140*4.5*1100圆形防撞立柱规格:140*4.5*1100 度量单位:根单价: 300 第19条路产名称:140*4.5*460圆形防撞立柱规格:140*4.5*460 度量单位:根单价: 150

业主损坏公共设施怎么处理

业主损坏公共设施,怎么处理? 一天晚上七时许,某小区业主罗先生4岁小孩发高烧,夫妇二人心急如焚,忙开车去医院治疗。当车行至车库出口道闸时,值班保安员示意停车、收回停车卡,但对方毫不理睬,而是加大油门撞开道闸栏杆飞驰而去,道闸栏杆被撞弯曲变形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保安马上向分队长报告,请上级协助解决。管理处主任到场后,根据保安的汇报和现场分析,并调取业主和车辆登记资料核对,排除了偷盗车的可能性,判断业主肯定有急事,决定等业主回来后再心平气和找业主解决,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以理服人;(2)按价赔偿;(3)理解业主。 两小时后,业主一家三口回到小区,主任首先对小孩病情表示关注和慰问,看到小孩并无大碍、大人焦急的心情已平静下来后,便就撞坏道闸栏杆一事征询业主处理意见。谁知未等把话说完,罗先生就打断说:车场保安员动作太慢,我急着去医院,撞坏栏杆不是我的责任。主任耐心解释:小孩有了急病,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但事先您并没来电话说明原因,不认识您的还以为是盗窃车辆。按《业主公约》规定,损坏公物要赔偿,您看是您自己处理,还是管理处帮您处理由您付款? 罗先生一声不吭地走了,主任没有追上去硬让业主当场表态,也没有立即跟着罗先生上楼,而是采取了三个措施1)谁当班谁负责。当班保安分队长第二天上午去业主家登门拜访,把亭情责任耐心解释给业主听;(2)跟踪处理,不拖延时间。看到当班队长亲自上门,业主尤其是女业主心里很过意不去,再三表示歉意,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

待到第二次上门,业主终于不好意思地说:“这样吧,我们对这一行不熟悉,你们帮忙修理好,多少钱由我们支付。”(3)维修方案与业主见面。主任立即通知维修班拿出栏杆维修方案,并将方案交与业主审核,说明只收成本费,免收人工费。业主看后表示同意,并对管理处对小区财产认真负责的精神感到敬佩。

关于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复函doc-江西省物价局

关于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复函doc-江西省物价局

江西省物价局 江西省财政厅 赣价费字[1994]年第014号 赣财综字[1994]年第010号 关于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复函 江西省交通厅: 你厅赣交函财字(1993)30号文已收悉。根据1993年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4号令的规定,为确实做好路政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因特殊需要并经县以上公路管理部门批准挖掘公路及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确需占用公路路产的应向公路管理部门缴纳占用费;损坏公路路产的须交纳公路路产损失费。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公路两旁的厂矿、加油站凡需修建汽车专用进出口路并与国道、省道相搭接,造成占用公路路产的,应向公路管理部门一次性交纳搭接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汽车修理、制造厂家经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在指定试车路段试车的,按每车/次10元向公路管理部门交纳公路路产

损失赔偿费。 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和国家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利用公路路产,有关公路路产赔偿费仍按交通部等《关于发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各部门基本建设工程占用公路暂行规定》等规定执行。不适用于本通知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收费规定。 四、本省境内不属公路管理部门统一养护管理的县、乡道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收费标准,由市、县物价局、财政局在不突破省定标准的前提下合理制定。 本通知规定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公路路产占用费由县以上〈含县〉公路管理部门收取。并自在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之日起执行。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公路路产损失的补偿,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过去各地、市所下达的有关路产损失补偿的文件,凡与本文件规定不相符的,一律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附: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临时占用公路收费标准。 此复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日

江苏省公路补偿标准

附表二: 江苏省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 苏价服[2005]397号 序号项目单位赔(补)偿标 准(元) 备注 一路面 1 污染路面 酸、碱类腐蚀性污染m2按同类路面损坏的50%取 带状油污染m 10 宽度≤30cm,总量不足1m按1m取 块状油污染m2175 宽度>30cm,总量不足1 m2时按1 m2计 泥砂、玻璃等污染m260 总量不足1 m2时按1 m2计 2 损坏、挖掘路面 沥青表面处治、贯入式路面m2125 厚3cm,厚度不同按比例折算,总量不足1 m2时按1 m2计 沥青混凝土路面m2280 厚4cm,厚度不同按比例折算,总量不足1 m2时按1 m2计 水泥混凝土路面m2240 厚22cm,厚度不同按比例折算,总量不足1 m2时按 1 m2计、超过1/3板块按1个板块取 其他路面m290 厚4cm,厚度不同按比例折算,总量不足1 m2时按1 m2计 路面基层m2280 厚36cm,厚度不同按比例折算,总量不足1 m2时按 1 m2计

3 路面划痕m 10 缝宽≤1cm、深≤1cm,总量不足1 m时按1 m取 4 履带车、铁轮车辆行驶公路m 1.4 总量不足1 m时按1 m取 5 车辆在公路上试刹车次1000 6 车辆强行在未完工的路面或 处于养生期的水泥路面上行 驶 m 10 总量不足1 m时按1 m取 二路基 1 挖掘路基m370 总量不足1 m3时按1 m3计 2 挖掘路肩 水泥路肩m2100 总量不足1 m2时按1 m2计 沥青路肩m2120 总量不足1 m2时按1 m2计 土路肩m250 总量不足1 m2时按1 m2计 3 挖掘损坏边坡、边沟、挡土墙 土质m360 总量不足1 m3时按1 m3计 浆砌片石m3450 总量不足1 m3时按1 m3计 现浇混凝土m3850 总量不足1 m3时按1 m3计 预制混凝土m31000 按损坏预制块个数折算成m3取4 堵塞边沟、涵洞m 50 总量不足1 m时按1 m计 三公路用地 1 占用公路、公路用地m2/月15 按月取 2 在公路用地内设置非公路标 志 m2/年50 按版面面积计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一、标志牌 (一)三角形反光标志牌 1.边长130CM(高强级) 2.边长130CM(工程级) 3边长110CM(高强级) 4.边长110CM(工程级) 5.边长90CM(高强级) 6.边长90CM(工程级) 7.边长70CM(高强级) 8.边长70CM(工程级) (二)圆形反光标志牌 1.直径120CM(高强级) 2.直径120CM(工程级) 3.直径100CM(高强级) 4.直径100CM(工程级) 5.直径80CM(高强级) 6.直径80CM(工程级) 7.直径60CM(高强级) 8.直径60CM(工程级) (三)正(长)方形氢光标志牌 1.高强级 2.工程级 (四)正(长)方形不反光标志牌 1.铝板 2.铁板 二、标志牌支柱 (一)单柱式 (二)双柱式 (三)单悬臂式 1.114MM(4英寸) 2.140MM(5英寸) (四)双悬臂式 1.165MM(6英寸) 2.219MM 3.245MM (五)门式(龙门架)

(一)钢管反光示警桩 1.89MM(3英寸) 2.114MM(4英寸) (二)水泥钢筋砼示警桩,标柱 (三)公路界桩 (四)百米桩 (五)里程碑(水泥砼) (六)锥形交通路标 1.高75CM(反光套) 高50CM(反光套) 2.高75CM(不反光) 高50CM(不反光) (七)轮廓标 1.钢筋砼柱式 2.玻璃钢柱式 3.附着式 (八)路面标线 1.热熔 2.冷涂 (九)突起路标 1.道钉 2.瓷标 四、路面、路基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沥青路面 (三)沙土路面 (四)土质路肩或边坡 (五)浆砌护坡、锥坡(六)石渣路肩 (七)沥青路肩 (八)水泥路肩 (九)路基(未筑路面时适用 (十)顶管穿过公路 1、挖掘水泥路面深度超过25CM 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25%计算;挖掘其他路面深度超过20CM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35%计算。 2、路肩与行车道一体浇制的,按相应路面标准 计。 3、顶管管径超过30CM,每增加10CM,赔偿费增 加35%。

业主损坏公共设施怎么办

业主损坏公共设施怎么办? ----被撞坏的道口栏杆 业主李先生7岁的小孩发高烧,夫妇二人心急如焚,忙开车去医院治疗。当车来到出门道闸时,值班保安员示意停车、收回停车卡,但对方毫不理睬,而是加大油门撞开道口栏杆扬长而去,道口栏杆被撞弯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保安员见状忙高喊着追了上去,但对方并未停车。保安员马上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请上司来协助解决。管理处领导到场后,根据保安员的汇报和现场分析,认为业主肯定有急事,等业主回来后再心平气和的找业主解决,眼下不要急着抱怨和寻找业主,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以理服人;(2)按价赔偿;(3)理解业主。 一小时后,业主一家三口回到小区,管理处领导首先对小孩的病情表示关注和安慰,当看到小孩并无大碍,李先生焦急的心情也已平静下来,便单刀直入就业主的车撞坏道口栏杆一事征询业主的处理意见。未等管理处领导话说完,李先生就打断说:道口保安员动作太慢,我急着去医院,撞坏栏杆不是我的责任。管理处领导耐心的解释道:您的小孩有病,都是为人父母,您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事先您并没有来电话说明原因,不认识您的,还以为是盗窃车辆。按《业主公约》规定,损坏公物要赔偿,您看是您自己处理,还是管理处帮您处理由您付款。 管理处领导把责任情况讲明后,并没有逼着让该业主表态,李先生一声不吭就走了。管理处领导没有立即跟着李先生上楼,而是采取了以下三个措施:(1)谁当班谁负责。当值班长第二天上午再去业主家登门拜访,把事情责任再解释给业主听,反复强调自己是当天的值班班长,事情若得不到解决,管理处要追究自己的责任,给业主施加压力。 (2)跟踪处理,不拖延时间。看到当班班长亲自上门,业主,尤其是女业主心里感到很过意不去,再三表示歉意,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管理处领导指示班长,业主不表态,下次你就不要离开。第三次去的时候,业主终于不好意思的说:“这样吧,我们对这一行不熟悉,你们帮忙修理好,多少钱由我们支付”。(3)维修方案与业主见面。管理处领导得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维修班拿出栏杆的维修方案,并将维修方案交与业主审核,说明只收成本费,免收人工费。业主

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云交财(1994)352号

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的通知(云交财[1994]352号文)(1994年11月1日)云南省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元) 一、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 1、损坏一级公路:路面每平方米150-250 2、损坏一级公路:路基每平方米50-80 3、损坏一级公路:路肩每平方米30-50 4、损坏二级公路:路面每平方米80-100 5、损坏二级公路:路基每平方米40-60 6、损坏二级公路:路肩每平方米30-50 7、损坏三级及其以下公路:沥青路面每平方米60-80 8、损坏三级及其以下公路:水泥路面每平方米100-150 9、损坏三级公路:弹石路面每平方米80-120 10、损坏三级公路:砂石路面每平方米30-50 11、损坏三级公路:路基每平方米30-50

12、损坏三级公路:路肩每平方米20-40 13、挖掘、堵塞公路边沟每米20-40 14、挖掘公路上下边坡每立方米40-60 15、向公路侧沟排放工业废污水每米5-20 16、损坏路沿分隔带每平方米150-250 17、运件拖划损坏公路路面每延米10-50 18、堵塞涵洞每孔500-800 19、损坏水泥桥面每平方米200-250 20、损坏干砌挡土墙每平方米100-150 21、损坏浆砌挡土墙每平方米150-200 22、损坏驳岸、堤坝每平方米150-200 23、损坏墙式护栏每平方米150-300 24、损坏水泥封顶每平方米20-30 25、损坏钢筋护栏每米300-500 26、试刹车费次30 27、损坏水泥涵管(直径0.3米) 每节300-500 28、损坏水泥涵管(直径0.4米) 每节400-600 29、损坏水泥涵管(直径0.5米) 每节500-700 30、损坏水泥涵管(直径0.5米以上) 每节1000-1500 31、损坏钢筋混凝土栏杆柱每根150-200 32、损坏钢质栏杆柱每根300-400 33、损坏钢质扶手每根100-150 34、损坏钢筋混凝土花板每块100-150 35、损坏人行道盖板每块150-250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树立全体师生爱护公物意识,完善后 勤维修保障工作,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赔偿要求 1. 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主管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 人自行拆毁或丢弃,有违者照价赔偿。 2. 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凡属人为损坏 的,一律进行赔偿,包括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3. 教室、寝室、职工宿舍的公共财物因故意人为、嘻闹等原因引 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 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4. 公共走廊、卫生间、教职工公寓以及校园内其它公共辅助教学 设施因故意人为、嘻闹等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具体行为人负责赔偿。 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赔偿。 5. 所有公共财物经调查核实属于无意损坏,按原价的50%一80% 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赔偿标准: 1. 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 2. 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

价赔偿。 3. 铝合金、铝塑门窗、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 报废者作价赔偿 4. 窗户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 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 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 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 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 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 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三、赔偿办法:赔偿金额由总务处维修人员做出实际调查后告知学部政教处主任,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总务处填写公物损坏赔偿单,由政教处责成赔偿人赔偿,并于收到赔偿单三日内办妥有关财务手续。逾期未办理,赔偿人为学生,将直接追究学部负责人责任;赔偿人为教职工,将直接追究教职工本人责任,加大赔偿处罚力度。将财务科收费依据交予总务处维修人员后,方可进行维修。 四、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于检举揭发人奖励并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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