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

银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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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小企业风险分类方法》(银监发〔2007〕63号)、《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七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粤农信联发〔2013〕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农信社信贷资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七级分类(以下简称七级分类)是以风险为基础来评估信贷资产质量的分类方法。通过对借款人财务、非财务、现金流量和担保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动态、真实地反映借款人各个时期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并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一、正常二、关注一、关注二、次级、可疑和损失等七类。前四类合称正常信贷资产,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七级分类设置与监管部门(原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

(一)正常一、正常二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正常类。

(二)关注一和关注二对应原五级分类的关注类。

(三)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分别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次级、可疑和损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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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信贷资产七级风险分类核心定义。

(一)正常一:借款人能认真履行合同,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正常二:借款人与农信社往来情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但存在影响借款人未来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只是目前尚未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关注一:借款人可依靠正常经营收入偿还贷款,但已存在一些可能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四)关注二:尽管借款人目前尚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财务状况持续转差,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已较明显。

(五)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六)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七)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四条风险分类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促进信贷业务经办机构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三)提高风险敏感度与前瞻性,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 -

强化贷款风险精细化管理。

(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充足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七级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在定期进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的基础上,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信贷资产七级分类的诸多因素,要紧扣各类资产核心定义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信贷资产,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五)灵活性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第六条七级分类的对象为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信用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已置换贷款和已核销贷款等)。

第二章分类方法

第七条分类认定机构要通过各种现场调查、非现场的查阅和分析手段,获取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非财务和担保各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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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时以对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类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作为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主要依据。

(一)财务状况的评估是指农信社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确认、比较,重点研究和分析借款人长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综合评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二)现金流量分析是指农信社根据借款人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借款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时间和确定性,判断借款人经营活动和筹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现场调查、非现场的查阅和分析手段,获取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

(三)非财务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行业风险因素(包括成本结构、行业的成长阶段、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和依赖性、产品的替代性、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经济和技术环境等)、经营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规模、所处发展阶段、产品多样化程度、经营策略、产品与市场分析、生产与销售环节分析等)、管理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员工素质等)、自然社会因素、还款记录(含其他银行偿还记录)、还款意愿、地区信用环境、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以及农合机构的信贷管理。

(四)担保分析是指农信社对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主要从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存续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 4 -

判断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影响。对抵(质)押物的评估,有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市场的按同类抵(质)押物最低价格计算。

第八条对信贷资产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信贷资产的主要还款来源,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第九条分类时应把握以下事项:

(一)不能用对客户的信用评级来代替信贷资产风险的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分类的参考因素。

(二)同一笔贷款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三)对零售贷款如自然人和小企业贷款主要采取脱期法,依据贷款逾期时间长短直接划分风险类别。对农户、自然人其他贷款可同时结合信用等级、担保情况等级性风险分类

(四)在对信用证、承兑、担保等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该客户近期的表内业务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对该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对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业务分类等级。

第三章分类标准

第十条为提高七级分类的准确性和效率性,根据借款对象不同,将贷款分为企事业单位贷款、小企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分别使用不同的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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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事业单位贷款指本联社单户授信余额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此类贷款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对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非财务等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分类。贴现、表外业务垫款一并参照分类。

(二)小企业贷款是指本联社单户授信余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事业法人、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这类贷款应根据贷款逾期时间,并考虑借款人的风险特征和担保因素进行分类。

(三)自然人贷款分为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

1、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是指农户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助学贷款,这类贷款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矩阵分类。

2、信用卡透支主要依据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3、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主要依据连续违约期数或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4、自然人其他贷款是指除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以外的个人贷款。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标准

分类认定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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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贷款划入正常一:

1、借款人财务状况稳定、第一还款来源十分充足,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足额偿还的因素;

2、借款企业处于上升或稳定生命周期,盈利能力强,持续经营能力强,或良好经营财务状况持续三年以上,未来仍将保持良好状况;

3、全额存单质押、全额凭证式国债质押、全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全额保证金项下授信业务、银票贴现、银行保证;

4、借款人诚信记录优良,在金融机构无拖欠贷款本息的记录,也不存在任何影响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

(二)下列贷款一般划入正常二:

1、借款人经营情况正常,所属行业整体运行平稳,但存在经济或市场环境不确定的影响因素;

2、借款企业与产品的生命周期已处于顶峰或开始下滑;

3、企业经营期未满三年;

4、借款人财务状况正常,主要财务指标与同业相比处于良好水平;往期财务状况可能出现波动,但整体趋势稳定;

5、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目前没有拖欠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

(三)下列贷款一般划入关注一:

1、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含)以内,或已发生表外业务垫款;

2、借款人业务量、盈利或现金流有所下降,或银行负债增长较快,明显超过自身经营增长或正常的资金需求,或负债比率高出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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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水平;整体盈利能力下降;

3、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4、企业核心项目未能如期推进或成本控制超标;

5、借款人经营正常,但宏观政治、经济、市场、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等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6、借款人生产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或不成熟,最终能否形成产品尚不能确定,或新产品未经市场检验,销售前景难以预测,最终还款能力容易因市场波动或产品的成败出现较大幅度的负面变动;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易受外部因素影响,盈利的波动性特征较为明显,明显缺乏行业竞争优势;

7、借款人为集团(关联)企业,但其经营上多元化扩张趋势明显,主营业务不突出,内部关联交易频繁,或集团(关联)内互保关系较为繁杂,难以分散风险,其经营、财务信息难以深入了解和掌握;

8、借款企业发生或面临改制(如企业分立、租赁、承包、合资等),农信社的债权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10、农信社对贷款管理存在瑕疵,如未能及时了解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内提及的一些重要评价或持有重要保留意见,借款人未作出解释或解释的情况对借款人有不利影响;

11、借新还旧,或者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

(四)下列贷款一般划入关注二:

1、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1天—90天以内,或表外业务垫款30 - 8 -

天以内;

2、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出现明显不利变化,关键性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销售利润率等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应收账款、存货和资产负债率等出现较大幅度上升,或经营由盈转亏;

3、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在短期内激增并与其业务发展不成比例,且借款人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有理由怀疑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恶化和偿债能力明显下降;

4、借款人正常经营收入、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入进一步下降,连续第二年度出现亏损,出现现金流不能覆盖到期债务的迹象;

5、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明显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6、宏观政治、经济、市场、行业以及法律、法规等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7、有理由怀疑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的嫌疑;

8、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差,对农信社采取不合作态度,或承诺不能兑现而没有合理解释;

9、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负面变化(发生经济纠纷、诉讼,或退出),或借款人涉及对其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很大;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出现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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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未完全执行终审意见或未落实附加条件的贷款,已明显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12、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1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放的贷款;

14、农信社无法有效对中长期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其现金流量状况作出定期更新评估,无法确定项目是否能够产生明确的现金流在到期时作为还款来源;

15、贷款的押品价值明显下降,或农信社对押品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将明显影响贷款归还。

(五)下列贷款至少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性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7、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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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1天—180天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90天以内;

9、借款人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

(六)下列贷款一般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信社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的贷款;

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9、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七)下列贷款一般归入损失类:

1、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通知》(财金〔2008〕28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2、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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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也只能收回很少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第十二条小企业贷款分类标准

(一)小企业贷款按以下矩阵进行分类。

(二)小企业发生《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6〕69号)第十八条所列举的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出现该指引“附录”所列举的预警信号时,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分类应在逾期天数风险分类矩阵的基础上至少下调一级。

(三)小企业贷款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标准”第7项所列情况之一,初分为损失贷款。

第十三条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和自然人其他贷款的分类标准

(一)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主要依据核心定义采取矩阵分类。其中,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按照《清新县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清新农信联发〔2009〕104号)的有关规定评定。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风险七级分类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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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人其他贷款主要依据核心定义采取矩阵分类,自然人其他贷款的借款人信用评定等级按照《清新县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暂行》(清新农信联发〔2009〕117号)的有关规定评定。

自然人其他贷款风险七级分类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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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的分类标准。

正常一:借款人在贷款期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

正常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基本正常还本付息,曾出现过1期违约;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以内。

关注一: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2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1 - 14 -

天—60天以内。

关注二: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3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61天—90天以内。

次级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4—6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180天以内。

可疑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7次以上;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

(四)信用卡透支可按照以下标准结合核心定义进行分类:

(注:逾期天数: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的逾期天数)

(五)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具备“企事业单位贷款分类标准”第7项所列情况之一,初分为损失贷款。

第十四条表内外其他信贷资产分类

(一)对贷款以外的各类资产,包括表外项目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也应根据资产的净值、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债务人的信用评级情况和担保情况进行风险分类。分类时,要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具体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银行信用为基础,风险相对较低。分类时应主要审查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效。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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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实合法商品交易背景、票据真实、贴现手续完备有效、背书完整有效的,划入关注二以上(含);凡承兑银行经营状况不佳或出现流动性困难,贴现手续不完全、有重大缺陷并足以造成不能顺利收款的,划入次级类以下(含)。

(三)分类认定机构在对信用证、承兑、担保等表外信贷资产分类时,要将该客户近期的表内业务分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对该客户表外信贷资产分类不得高于其近期表内信贷资产的分类类别。若该客户表内信贷资产未出现不良,或该客户尚无表内信贷资产,一般可直接将表外信贷资产分为正常一、正常二、关注一或关注二类。

(四)分类认定机构在对已置换不良贷款、已核销贷款分类认定时,可采用批量认定的方式,即将分类理由相似、分类结果相同的表外资产按分类结果进行归类,列表编制批量认定清单,同时对已核销贷款在分类理由栏注明有关部门对每笔贷款批准核销的文号、简单说明核销理由,并将有关部门批准核销的文件(复印件)作为附件。

第十五条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贷款,可参照以下方法并结合核心定义进行分类。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未经正常贷款审批程序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分类结果要下调一级,已划分为损失类的不再调整。

(二)重组贷款的分类。重组贷款是指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1、需要重组的贷款在实施重组前应至少归入次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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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3、重组贷款的分类档次在半年内观察期内不得调高,观察期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分类。

(三)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已经划为呆账的贷款,可简化程序,批量地将其划为损失类。

(四)社(银)团贷款的分类。社(银)团贷款的风险类别由牵头机构认定,并及时将认定结果书面通知参与机构。

(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至少划为关注一:借款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贷款手续的贷款;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

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

(六)为盘活不良贷款而发生的重组贷款及新增贷款,一般划入次级类以下(含)。

(七)对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的,若担保条件相同,只要其中一笔出现不良,则其他的贷款都应划入次级类以下(含)。

(九)农信社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所发放的贷款条件优于一般贷款最高划为关注一。

第四章分类频率及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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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分类频率。农信社在3个月之内应对全部信贷资产至少进行一次分类。对不良贷款应严密监控,加大风险分类的频率,根据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分类时点。各分类认定机构在进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时,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操作:

(一)依据“随时分类”的原则,每笔贷款在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对该笔贷款的第一次分类认定工作,但遇月末发放的贷款则应于当月末完成认定工作。

(二)依据“按季分类”的原则,每笔贷款的分类认定的间隔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即每笔贷款自分类认定之日起的3个月内,至少必须对该笔贷款再进行一次分类认定。

(三)依据“动态调整”的原则,于当季内已分类认定的贷款,在贷款管理过程中,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进行分类认定的贷款,应及时重新认定;如果风险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存在任何影响分类结果的因素,则该分类结果可作为当季末数据统计的最终认定结果,无需进行再次认定。

第五章认定机构、认定权限

第十八条认定机构。联社根据权限不同设置三级认定机构(有权审批人),对信贷资产的风险等级进行科学认定。

(一)联社经营风险监督控制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本联社信贷资- 18 -

产风险分类的最高权限认定机构,一般由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认定。

(二)联社主管信贷副主任。联社主管信贷副主任在授权范围内对分类认定机构上报的分类结果进行审批认定。

(三)分类认定机构负责人。信用社、三农贷款专营中心分中心、零售银行部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对本机构经办信贷业务的分类结果进行审批认定;三农贷款专营中心总部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对本机构和超三农贷款专营中心分中心权限的分类结果进行审批认定;公司银行部、小企业贷款专营中心对本机构经办信贷业务进行初分后,按权限逐级上报联社主管信贷副主任和联社经营风险监督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认定。

第十九条认定权限。

(一)单笔100万元(含)以下非损失类信贷资产分类,及非首次认定的损失类信贷资产分类由各信用社、三农贷款专营中心分中心、零售银行部负责人审批;三农贷款专营中心200万元(含)以下非损失类信贷资产分类,及非首次认定的损失类信贷资产分类由三农贷款专营中心负责人审批;500万元(含)以下非损失类信贷资产分类,及非首次认定的损失类信贷资产分类由联社主管信贷副主任审批;500万元以上信贷资产分类及所有首次认定为损失类信贷资产分类均由联社经营风险监督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最终审批。

(二)七级分类认定采取逐级上报方式,对超出本级认定权限的信贷资产,在进行审查并提出分类意见后,报上一级别的认定机构(有权审批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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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分类程序

第二十条各分类认定机构(有权审批人)及相应岗位必须根据认定权限,严格按照分类的标准、方法、程序、要求等进行初分和认定。

第二十一条七级分类的基本操作流程为:

整理完善信贷档案资料→客户经理初分→派驻风险经理初审→分类认定机构负责人对分类结果进行认定→总部对分支机构分类结果进行认定(非三农专营中心业务省略此环节)→联社主管信贷副主任签名确认→联社经营风险监督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章确认→分类结果归档。

其中各分类认定机构的具体操作流程为:

(一)三农贷款专营中心:客户经理整理完善信贷档案资料→客户经理初分并签名确认→派驻风险经理初审(三农贷款专营中心总部由风险总监初审)→三农贷款专营中心分中心负责人对认定权限内的分类结果最终认定、对超认定权限的分类结果予以初步认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分类资料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后反馈客户经理重新整理上报→三农贷款专营中心总部总经理对本部和超分中心权限的分类结果在认定权限内进行最终认定、对超认定权限的分类结果予以认定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分类资料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后反馈客户经理重新整理上报→联社主管信贷副主任对分类认定机构上报的分类结果进- 20 -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可编辑版】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 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中国加入to,使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由计划变为现实,中国金融业用时间换空间进入倒计时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有两大问题亟待解决,否则生存难保: 一是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二是减少不良资产,提高与外资银行比肩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后者,已成为国内外的共识,并成为国务院今年对国有商业银行下达的第一任务。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就好比我们银行打一场信贷管理的革命战役。201X年3月中国银监会成立后的首要急务就是在所有金融机构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并决定自201X年1月1日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结束双轨制,正式实施五级分类制度。至此,距1993年世界银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技术援助并引入贷款风险分类正好十年。五级分类工作推行近一年来,各家商业银行信贷开展的情况如何、效果怎样、还存在什么问题、有何改进对策等等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在此我愿意以个人的一点体会与在座的各位专家一起回顾和探讨。 一、商业银行实施贷款五级分类走过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程回顾起来,今天商业银行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五级分类取代四级分类,是中国银行业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也是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一)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理念的建立和引入阶段(1993年至1997年)我国银行早期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沿袭的是1988年财政部在金融

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的分类方法,界定不良资产的标准为期限: 即规定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逾期三年的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俗称“一逾两呆”。很显然,在这种以期限为主导的分类方法下,很多贷款只要不到期就被视为正常,银行有更多的空间随意发放贷款或对贷款疏于管理,逾期贷款不积极催收,呆账核销即视为放弃债权。这既不利于商业银行自身发现和控制风险,导致收入高估,同时也不利于监管当局从银行外部监控风险,与国际惯例格格不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国“赖账文化”盛行的制度性根源。9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贷款通则》,对逾期和呆滞贷款的定义作了调整,例如规定贷款过期一天即为逾期,逾期一年为呆滞,或逾期虽未满一年,但企业停产、项目下马的,也可划为呆滞。但总的来看,《通则》基本上重申了财政当局从税收角度制定的贷款分类方法。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借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等的技术援助,开始学习和了解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方法,将五级分类法引入中国。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实行五级分类。 (二)“鸵鸟政策”时期的“清分”试点阶段(1998年至2001年)1998年5月,央行在广东开始“清分”试点,要求广东境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三个月内完成辖区全部金融资产的清理和分类,形成上呈国务院的试点报告,并在次年春天将五级分类法扩展到全系统。这是一场中外非常关注、结果却有虎头蛇尾之感的尝试。三个月后,广东的“清分”试点结果表明,按五级分类计算出的不良资产比例,比“一逾两呆”下的不良资产比例要高近20个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体会 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中国 加入wto,使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由计划变为现实,中国金融业用时间换空间进入倒计时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有两大问 题亟待解决,否则生存难保:一是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二是减少不良资产,提高与外资银行比肩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尤 其是后者,已成为国内外的共识,并成为国务院今年对国有商业 银行下达的第一任务。 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就好比我们银行打一场信贷管理 的革命战役。20__年3月中国银监会成立后的首要急务就是在所 有金融机构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并决定自20__年1月1日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结束双轨制,正式实施五级分类 制度。至此,距19XX年世界银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技术援助并 引入贷款风险分类正好十年。五级分类工作推行近一年来,各家 商业银行信贷开展的情况如何、效果怎样、还存在什么问题、有 何改进对策等等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在此我愿意以个人的一 点体会与在座的各位专家一起回顾和探讨。 一、商业银行实施贷款五级分类走过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程

回顾起来,今天商业银行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五级分类取代四级分类,是中国银行业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也是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一)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理念的建立和引入阶段(19XX年至19XX年)我国银行早期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沿袭的是19XX年财政部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的分类方法,界定不良资产的标准为期限:即规定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逾期三年的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俗称“一逾两呆”。很显然,在这种以期限为主导的分类方法下,很多贷款只要不到期就被视为正常,银行有更多的空间随意发放贷款或对贷款疏于管理,逾期贷款不积极催收,呆账核销即视为放弃债权。这既不利于商业银行自身发现和控制风险,导致版权所有收入高估,同时也不利于监管当局从银行外部监控风险,与国际惯例格格不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国“赖账文化”盛行的制度性根源。 19XX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贷款通则》,对逾期和呆滞贷款的定义作了调整,例如规定贷款过期一天即为逾期,逾期一年为呆滞,或逾期虽未满一年,但企业停产、项目下马的,也可划为呆滞。但总的来看,《通则》基本上重申了财政当局从税收角度制定的贷款分类方法。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借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等的技术援助,开始学习和了解以风险为基础的贷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

银行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是银行业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金融创新。作为资产负债管理工具、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它有助于解决银行在资本 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的"两难选择",解决银行负债和资产在利率 和期限结构上的非对称矛盾,尤其是不良资产的转让对于化解资产 长期沉淀而形成的期限结构矛盾的功效就更为突出。 信贷资产转让可以被划分为以下两大类型,每一类型各有两种操作模式: 第一类:银行甲提供保证担保,后期贷款置换或备用贷款支持, 信托公司新增贷款,过一定时期,转手卖给银行甲或银行乙。这一 时期一般在几天至一年之内不等。 信托公司卖出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信托公司承诺回购与完全 卖断两种。信托公司一般是采取完全卖断,不愿意回购。 这一类转让之所以发生,在于借款人具有相当实力,议价能力强,追求低成本资金。银行甲期望维护重点客户关系,囿于无法突破贷 款利率下限,介绍信托公司首先介入,愿意提供担保,便于到期接 回项目。或者因为过一定时期后,甲的存贷比下降,可以新增贷款,或客户在甲的借款额度已经下降,可以重新对客户贷款。同时银行 乙缺乏优质项目,资金较多,愿意接受该信贷资产。 第二类:银行存量贷款出售,信托公司买受: 信托公司买受之后,又分为两种情形:原出售方附回购承诺、信 托公司完全买断两种。第一种较多,许多信托公司已经与多家银行 合作多次;第二种较少。 这一类业务出现,是由于银行分、支行需要调节资产负债表,尤其是在月底、年底;创造中间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调整收 入结构,完成内部业绩考核要求;为高端客户提供理财品种,信托公 司受让贷款后,由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兼顾吸收储蓄存款;调整行业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x银行(以下简称x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级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履约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境内各类表内外信贷资产,包括贷款(含垫款、贴现、银行卡透支等),担保类表外信贷资产(含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承诺类表外信贷资产(含贷款承诺函、信贷证明等)。委托贷款及有条件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书、合作协议等意向类金融产品不纳入分类范围。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目标: (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降低损失。 (三)为判断信贷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五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必须真实、客观反映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必须及时、动态调整分类结果。 (三)全面性原则,涵盖所有信贷资产、存续全过程。 (四)规范性原则,必须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分类。

(五)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债务人还款能力的信贷资产,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级次。 第六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管理模式: (一)自然人客户及符合“银监会小企业”标准的县域法人客户,表内外信贷资产采用五级分类管理。 “银监会小企业”指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标准的小企业,即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 (二)对第一款规定范围之外的法人客户表内外信贷资产采取十二级分类管理。 (三)对符合“银监会小企业”标准的县域法人客户表内外信贷资产,可以一级分行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行同意后采取十二级分类管理。采取十二级分类后,不得退回五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核心定义 第七条五级分类下,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形态从高到低依次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一)正常类: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信贷资产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类: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信贷资产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类: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及时、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 风险管理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及时的反映我行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信贷资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贷款的质量;(二)发现信贷资产审批、发放、贷后管理、清收等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三)为判断信贷资产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四)为信贷资产质量考核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提供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信贷资产包括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和零售业务信贷资产。公司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公司客户发放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信用证、保函和承兑汇票等各类表内外公司授信业务(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贷款)。零售业务信贷资产包括对自然人客户发放的个人贷款、信用卡贷款等零售业务(以下简称零售业务贷款)。本办法所指的借款人包括公司和零售各类表内外授信业务的申请人。 本办法所指的贷后检查包括对各类授信业务的授信后检查。 第五条信贷资产五级分类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分类应当真实客观的反映信贷资产的实际的风险状况,不可人为高估或低估信贷资产的风险。 (二)及时性原则 应及时,动态的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原则上我行每月对于全行信贷资产进行一次五级分类;发现预警信息或其他影响贷款归还的不利因素,随时调整分类结果。 (三)重要性原则 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 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第三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方法 第四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流程 第五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职责分工 第六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监督与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全面、动态衡量信贷资产风险程度,提高风险敏感度与前瞻性,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并为准确计提信贷资产专项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银监发[2007]63号),结合x银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x银行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和要求等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五个级别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资产”,是指由x银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具体包括: (一)各类本外币贷款:纳入本行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贷款及垫款”科目核算的全部资产。包括公司类贷款(含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汽车经销商贸易融资贷款、国内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银团贷款、法人按揭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贷款、透支、免费供、小企业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中小企业“手拉手”贷款、“流贷易”

贷款、“商贷易”贷款、商业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各类外汇贷款等)及个人类贷款(含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商用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权利质押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 (二)表外授信中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各类保函、信贷证明、保理担保付款、贷款承诺(限于已经签定了借款合同或合作协议的帐户透支业务中未支用的额度、借款合同中分期用款尚未支用的贷款)。 (三)公务卡或信用卡透支。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各经营机构及部门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二)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授信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银行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三)重要性原则。各经营机构及部门应根据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区别其重要程度,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分析、评价。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经营管理,及时准确揭示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能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我行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等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是指由我行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具体包括: (一)以信贷资金发放并纳入综合统计报表统计的各类贷款(含贴现);细则由xx市商业银行风险分类实施细则景材料,填、年度汇总报表。1 (二)表外业务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信贷证明等业务。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目的: (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三)为判断提取信贷资产减值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五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遵循以下原则: (一)审慎原则。在分类过程中,要以能确定的事实作为分类依据,分类结果要建立在可靠的分析基础上,不能主管臆断;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信贷资产,需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二)真实性原则。各支行、直接从事信贷业务的分行业务部总行和总行资产保全部(简称“各机构”)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各机构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授信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四)重要性原则。各机构应根据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区别其重要程度,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分析和评价。 (五)及时性原则。各机构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第六条根据信贷资产按时、足额回收的可能性,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将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 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七条正常类信贷资产的核心定义: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主要表现特征:债务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或在建项目一直在按照既定工作

银行信贷资产债权转让通知书

第号 中国ⅩⅩ银行信贷资产债权转让通知书 公司: 我行于年月日与银行(公司)签订了《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第号),根据合同约定,我行已于当日将与你公司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第号)项下债权出让给银行(公司)。 从该日后,你公司应向银行(公司)继续履行原借款(担保)合同项下的还款(担保)责任,并与银行(公司)重新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5个工作日内,签署回执并加盖公章后,退还我行(部)。 中国ⅩⅩ银行行(部)(公章) 年月日 回执 中国ⅩⅩ银行行(部):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悉贵行发送的《中国ⅩⅩ银行信贷资产债权转让通知书》(第号)。我方同意继续向银行(公司)履行原借款(担保)合同(第号)项下的还款(担保)责任,并与银行(公司)重新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函复。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16-8 第号 中国ⅩⅩ银行信贷资产转让通知书 公司: 我行于年月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第号),币种金额(大写),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利率为。本行拟将此笔贷款转让给银行(公司),信贷资产转让后,贵公司需向银行(公司)继续履行原借款(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回执并加盖公章后,退还我行(部)。 中国ⅩⅩ银行行(部)(公章) 年月日 回执 中国ⅩⅩ银行行(部): 我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悉贵行发送的《中国ⅩⅩ银行信贷资产转让通知书》(第号)。我方同意你行上述信贷资产转让事项。 特此函复。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指引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介绍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的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具体指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二、资产证券化流程概览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操作流程是: 1、发起机构通过筛选符合标准的基础资产(大多是缺乏流动性,但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贷款),打包成可供交易的资产池信托予信托公司; 2、信托公司发行代表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资产支持证券为发起银行融资,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3、信托公司和发起机构委托证券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财务顾问等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4、信托公司委托贷款服务机构(一般是发起银行)负责贷款管理和本息回收,委托资金保管机构保管信托资金和支付投资收益。 三、资产池筛选原则 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兼顾收益性、政策导向和可操作性,范围可以是公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小额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金融租赁资产、

经重组不良资产等。发起机构可以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银发[2012]127号文,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汽车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目前公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汽车贷款、金融租赁资产可操作性较强,发行成功的案例较多。 四、交易参与方及职责 发起机构:通过证券化方式出售信贷资产进行融资,通常也担任贷款服务机构; 受托机构:受托设立特定目的信托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与其他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信托存续期管理、收益分配和到期清算。 证券承销商: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承销;通常还担任财务顾问,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结构设计、现金流模型和项目统筹。

银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

银行信贷资产七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小企业风险分类方法》(银监发〔2007〕63号)、《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七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粤农信联发〔2013〕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农信社信贷资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七级分类(以下简称七级分类)是以风险为基础来评估信贷资产质量的分类方法。通过对借款人财务、非财务、现金流量和担保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动态、真实地反映借款人各个时期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并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一、正常二、关注一、关注二、次级、可疑和损失等七类。前四类合称正常信贷资产,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七级分类设置与监管部门(原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 (一)正常一、正常二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正常类。 (二)关注一和关注二对应原五级分类的关注类。 (三)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分别对应原五级分类的次级、可疑和损失类。 - 1 -

第三条信贷资产七级风险分类核心定义。 (一)正常一:借款人能认真履行合同,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正常二:借款人与农信社往来情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但存在影响借款人未来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只是目前尚未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关注一:借款人可依靠正常经营收入偿还贷款,但已存在一些可能对贷款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四)关注二:尽管借款人目前尚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财务状况持续转差,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已较明显。 (五)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六)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七)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四条风险分类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促进信贷业务经办机构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三)提高风险敏感度与前瞻性,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 -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心得体会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心得体会【摘要】国银行业与世界经济接轨已经进入倒计时。加强对银行信贷资产的管理,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已成商业银行和国银监会的当务之急。XX年12月国银监会发布文件决定自XX年1月1日起,我国所有有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正式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从执行近一年的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各商业银行强化内控,大力压缩不良,行、建行还凭借国家政策消化了大量不良贷款,信贷资产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逐步靠近国际“好银行”的标准。但由于分类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贷款分类依托的现代技术障碍以及各行贷款分类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的存在,我国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探索和逐步加以完善。本文试图以个人在五级分类等信贷管理工作方面多年的一点工作体会与专家们一道探讨。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五级分类工作体会 【正文】 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国加入wto,使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由计划变为现实,国金融业用时间换空间进入倒计时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有两大问题亟待解决,否则生存难保:一是充实资本

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二是减少不良资产,提高与外资银行比肩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后者,已成为国内外的共识,并成为国务院今年对国有商业银行下达的第一任务。 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就好比我们银行打一场信贷管理的革命战役。XX年3月国银监会成立后的首要急务就是在所有金融机构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并决定自XX 年1月1日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结束双轨制,正式实施五级分类制度。至此,距1993年世界银行对国人民银行开始技术援助并引入贷款风险分类正好十年。五级分类工作推行近一年来,各家商业银行信贷开展的情况如何、效果怎样、还存在什么问题、有何改进对策等等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在此我愿意以个人的一点体会与在座的各位专家一起回顾和探讨。 一、商业银行实施贷款五级分类走过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程 回顾起来,今天商业银行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五级分类取代四级分类,是国银行业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也是国银行业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一)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理念的建立和引入阶段(1993年至1997年)我国银行早期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沿袭的是1988年财政部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即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的分类方法,界定不良资产的

银行贷款业务工作调研报告

银行贷款业务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努力提高信贷质量,近期,本人对银行信贷业务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工商银行认真执行信贷政策,不断优化贷款结构,努力提高信贷质量,减少不良贷款。截至6月底,不良贷款余额4549.1亿元,比年初减少425.2亿元,不良贷款率1.30%,比年初下降0.2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达186.0%。从不良贷款的结构看,损失类贷款余额649.1亿元,可疑类贷款余额2226.7亿元,次级类贷款余额1673.3亿元;从分机构类型看,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839.8亿元,比年初减少424.7亿元,不良贷款率1.30%,比年初下降0.29个百分比。充足的信贷投放有力地促进经济起暖回升。在外需萎缩、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信贷资金拉动投资迅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上升,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各地政府投资项目主体。在新一轮大项目建设的带动下,企业的投资信心正在恢复,民间投资热情逐步激发。然而在信贷总量激增的背后,信贷资金结构尤其值得关注。在信贷投放中,有大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建设,而这些项目多为铁路、公路、机场等大型项目。大量信贷资金涌入政府融资平台,在保证各地经济恢复增长的同时,却也积累了一定的信贷风险。大企业、大项目资金多,但大量中

小企业正是面临技术改造,生产线升级换代的关键期或是寻找新项目的建设期,却苦于没有资金。银行在内控与合规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部分制度在操作上有缺陷,缺少上下沟通,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岗位环节不协调,导致岗位职责不清、责任模糊等问题,有些缺乏必要的、经常性的检查,使一些基本制约最终难以有效落实;部分员工纪律制度观念淡薄,业务操作中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和流程操作,以习惯代替制度,“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屡禁不止,屡查屡犯,越权放贷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对严重违规问题视而不见或隐瞒不报,客观上助长了一些人肆无忌惮地违规违纪,导致不良贷款不断出现。 二、经过深入分析,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基层银行的授信权限上收 前几年,由于辖区银行金融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上级银行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授信管理体制,贷款的审批权限逐步上收,大批基层行尤其是县级支行不再享有实质性的贷款审批权限,相对制约了银行的信贷投入。 (二)信贷准入标准不断提高,信贷投向定位趋向集中 近些年,银行对贷款客户的要求不断提高,贷款投向的客户评级大都在A级以上,对标准以下的客户逐步实行信贷退出机制,同时信贷投向由分散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信贷投向朝“大”倾斜,普遍实行“双大”(大行业、大企业)和“四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产品),信贷投放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大企业。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体会 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中国加入wto,使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由计划变为现实,中国金融业用时间换空间进入倒计时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有两大问题亟待解决,否则生存难保:一是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二是减少不良资产,提高与外资银行比肩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后者,已成为国内外的共识,并成为国务院今年对国有商业银行下达的第一任务。 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就好比我们银行打一场信贷管理的革命战役。2003年3月中国银监会成立后的首要急务就是在所有金融机构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并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结束双轨制,正式实施五级分类制度。至此,距1993年世界银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技术援助并引入贷款风险分类正好十年。五级分类工作推行近一年来,各家商业银行信贷开展的情况如何、效果怎样、还存在什么问题、有何改进对策等等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思。在此我愿意以个人的一点体会与在座的各位专家一起回顾和探讨。 一、商业银行实施贷款五级分类走过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程 回顾起来,今天商业银行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五级分类取代四级分类,是中国银行业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也是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一)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理念的建立和引入阶段(1993年至1997年)我国银行早期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沿袭的是1988年财政部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的分类方法,界定不良资产的标准为期限:即规定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逾期三年的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俗称“一逾两呆”。很显然,在这种以期限为主导的分类方法下,很多贷款只要不到期就被视为正常,银行有更多的空间随意发放贷款或对贷款疏于管理,逾期贷款不积极催收,呆账核销即视为放弃债权。这既不利于商业银行自身发现和控制风险,导致文秘114版权所有收入高估,同时也不利于监管当局从银行外部监控风险,与国际惯例格格不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国“赖账文化”盛行的制度性根源。 199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贷款通则》,对逾期和呆滞贷款的定义作了调整,例如规定贷款过期一天即为逾期,逾期一年为呆滞,或逾期虽未满一年,但企业停产、项目下马的,也可划为呆滞。但总的来看,《通则》基本上重申了财政当局从税收角度制定的贷款分类方法。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借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等的技术援助,开始学习和了解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方法,将五级分类法引入中国。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实行五级分类。 (二)“鸵鸟政策”时期的“清分”试点阶段(1998年至2001年)1998年5月,央行在广东开始“清分”(清理银行资产,为贷款分类做准备)试点,要求广东境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交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三个月内完成辖区全部金融资产的清理和分类,形成上呈国务院的试点报告,并在次年春天将五级分类法扩展到全系统。这是一场中外非常关注、结果却有虎头蛇尾之感的尝试。三个月后,广东的“清分”试点结果表明,按五级分类计算出的不良资产比例,比“一逾两呆”下的不良资产比例要高近20个百分点。当时的央行无论从认识水平或管理手段上都无法接受这一现实。且意见对峙激烈,大多数人认为五级分类“国际惯例”不符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的商业银行根本没有能力按照五级分类的结果提取准备金;另一部分人支持推行五级分类,讽之曰“买不起药就不看病”。内部的争执使随后出台的各项政策及其执行颇为暧昧和矛盾。后来称这段时期为五级分类的“鸵鸟政策时代”。 1999年7月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

银行信贷业务基本知识

信贷业务基本知识 第一篇基本知识与基本流程 第一章:信贷业务概述 基本题: 一、建设银行目前开办的信贷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哪些? 1、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产贷款; 3、房地产开发类贷款; 4、进出口贸易融资; 5、境外筹资转贷; 6、对外出口信贷; 7、商业汇票承兑; 8、商业汇票贴现; 9、保证;10、个人住房贷款;11、个人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12、汽车消费贷款。另外,建行还可以为客户办理额度授信及组织银团贷款。 二、信贷业务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1、对象; 2、金额; 3、期限; 4、利率或费率; 5、用途; 6、担保 三、经营信贷业务的风险主要源于哪些方面,如何防范? 1、客户风险; 2、银行内部风险; 3、经营环境风险。防范客户风险需要对客户做出准确的评价,防范内部风险必须加强和健全银行内部信贷经营和管理制度,防范经营环境风险只能靠加强预测来避免。 四、信贷的基本原则及其之间的关系? 1、安全性; 2、效益性; 3、流动性,安全性是前提,效益性是目标,流动性是条件,“三性”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趋同于安全性,安全性是其中最重要的。 五、信贷的基本特征?

1、偿还性、 2、增殖性 风险题: 一、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中应追求零风险经营,投向无风险贷款。错,任何信贷业务都具有风险,拒绝风险等于拒绝收益,放弃发展,只有所承担的风险是合理的,且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控制,经营才会成功。 二、发放一笔贷款主要应考虑该笔业务的风险,而不必考虑借款人的品行,即使其品行有问题而该笔业务无风险,也可贷。 错,对借款人品德的诚实正直应毫无怀疑,首先应借款人的品德和经营作风,银行若与道德败坏的客户往来,将使银行信誉所遭受的损失远大于从这笔交易所得利润。 三、某企业正处于行业发展经济周期的低谷,目前经营状况不太好,急需贷款,此时不应支持,应观望其经营状况好转后再支持。 错,经济周期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关注大势,对将来的预测,在经济状况坏的时间放款,看起来很危险,却可能是一个明智的决定,雪中送炭,能搏得永久的友谊。 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一、信贷业务基本操作程序有哪些? 1、受理; 2、调查评价; 3、审批; 4、发放; 5、贷后管理 二、客户申请我行信贷业务应提交哪些材料? 1、客户基本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2)法人

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管理

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管理问题逐渐成为经济界的一个焦点,不良资产的扩大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增长的一个毒瘤,对经济稳定增长造成严重威胁。 一、商业银行信贷现状及问题 据有关数据显示,近20多年来,我国金融体系的信贷资产增长速度极快,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间,信贷资产以平均19.52%的速度增长,超过了经济增长速度。一方面说明银行借贷规模的扩大是经济增长的有力支撑,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的加大。 2003年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信贷资产总量为158996.2亿元,其中,国家银行信贷资产总额为106155,93亿元,占总量的66.8%;同年四大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总量为94274.77亿元,占国家银行信贷资产总量的88.8%,占整个金融机构体系信贷总量的59.3%。这说明,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垄断,信贷主要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地位没有得到实质的提升。 再看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90年代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利润率平均从0.68%下降到0.06%,下降幅度达91%。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在恶化,如果按20%的比例计算不良资产,03年其规模将达30856.9亿元,而同期四大银行的资本金只有6807.5亿元,意味着只能承受不良贷款中22%的损失。 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数年份不良资产比率在10%以上, 到1988年接近15%,不良资产总量接近2000亿元。1989年-1994年,是不良资产的急速膨胀期,该时期末的不良资产总额达到了1 万亿元。也就是在这个期间的1992年,国家控制金融的成本首次超过收益,迫使我国启动更深层次的金融体制改革。2001年至今, 由于1999年之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 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数量。2004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5751亿元, 不良贷款率为15.57%。而中国银监会于2008年10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第三季度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1173.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35%。虽然四大行的不良资产状况与往年比有较大改善, 但跟国际水平相比尚有差距。据调查,西方国家银行不良资产一般在5%以下。 二、中外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差异 (一)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 国外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外资银行十分注重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二)授权审批程序、内部控制的不同 国外严密有效的组织结构和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做到职责分工合理,使银行能顺畅地运行和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管理意图。为防范各部门和银行员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隐瞒欺诈行为,一般还专门设立了独立于其他部门,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同样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使每一项交易一定要有不同的人进行审查和批准,任何人的权限都不能是无限的。在国内,由于国有金融资产的所有者事实上缺位,使经理层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 (三)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体制的不同 国外银行赋予会计主管或财务总监以特别的权力和地位。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对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有充分的自主权,不受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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