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出版(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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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勘察招标文件

(2017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勘察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勘察招标。

二、《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勘察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勘察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2)

1. 招标条件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

7. 联系方式 (3)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4)

1. 招标条件 (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6. 确认 (5)

7. 联系方式 (5)

附件:确认通知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1. 总则 (13)

1.1 招标项目概况 (13)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1.3招标范围、勘察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3)

1.5 费用承担 (15)

1.6保密 (15)

1.7 语言文字 (15)

1.8计量单位 (15)

1.9 踏勘现场 (15)

1.10投标预备会 (15)

1.11 分包 (16)

1.12响应和偏差 (16)

2. 招标文件 (1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7)

3. 投标文件 (1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3.2 投标报价 (18)

3.3 投标有效期 (18)

3.4 投标保证金 (18)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4. 投标 (21)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

5. 开标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22)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22)

5.2 开标程序 (22)

5.3 开标异议 (23)

6. 评标 (23)

6.1 评标委员会 (23)

6.2 评标原则 (23)

6.3 评标 (24)

7. 合同授予 (24)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4)

7.2 评标结果异议 (24)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4)

7.4 定标 (24)

7.5 中标通知 (24)

7.6 履约保证金 (24)

7.7 签订合同 (25)

8.纪律和监督 (25)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6)

8.5 投诉 (26)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6)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7)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8)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9)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30)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1)

附件六:确认通知 (3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

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1. 评标方法 (36)

2. 评审标准 (36)

2.1 初步评审标准 (36)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6)

3. 评标程序 (37)

3.1 初步评审 (37)

3.2 详细评审 (37)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0)

1. 一般约定 (40)

1.1 词语定义 (40)

1.2 语言文字 (41)

1.3 适用法律 (42)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2)

1.5 合同协议书 (42)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2)

1.7 联络 (43)

1.8 转让 (43)

1.9 严禁贿赂 (43)

1.10 知识产权 (43)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43)

1.12 发包人要求 (44)

2. 发包人义务 (44)

2.1 遵守法律 (44)

2.2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 (44)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44)

2.4 支付合同价款 (44)

2.5 提供勘察资料 (44)

2.6 其他义务 (45)

3. 发包人管理 (45)

3.1 发包人代表 (45)

3.2 监理人 (45)

3.3 发包人的指示 (45)

3.4 决定或答复 (46)

4. 勘察人义务 (46)

4.1 勘察人的一般义务 (46)

4.2 履约保证金 (47)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7)

4.4 联合体 (47)

4.5 项目负责人 (48)

4.6 勘察人员的管理 (48)

4.7 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48)

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8)

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49)

5. 勘察要求 (49)

5.1 一般要求 (49)

5.2 勘察依据 (49)

5.3 勘察范围 (50)

5.4 勘察作业要求 (50)

5.5 勘察设备要求 (51)

5.6 临时占地和设施要求 (52)

5.7 安全作业要求 (52)

5.8 环境保护要求 (53)

5.10 勘察文件要求 (53)

6. 开始勘察和完成勘察 (53)

6.1 开始勘察 (53)

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4)

6.3 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 (54)

6.4 勘察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4)

6.5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54)

6.6 完成勘察 (55)

6.7 提前完成勘察 (55)

7. 暂停勘察 (55)

7.1 发包人原因暂停勘察 (55)

7.2 勘察人原因暂停勘察 (56)

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56)

8. 勘察文件 (56)

8.1 勘察文件接收 (56)

8.2 发包人审查勘察文件 (56)

8.3 审查机构审查勘察文件 (57)

9. 勘察责任与保险 (57)

9.1 工作质量责任 (57)

9.2 勘察文件错误责任 (57)

9.3 勘察责任主体 (58)

9.4 勘察责任保险 (58)

10. 设计和施工期间配合 (58)

10.1 设计期间配合 (58)

10.2施工期间配合 (59)

11. 合同变更 (59)

11.1 变更情形 (59)

11.2 合理化建议 (59)

12. 合同价格与支付 (60)

12.1 合同价格 (60)

12.2 定金或预付款 (60)

12.3 中期支付 (60)

12.4 费用结算 (61)

13. 不可抗力 (61)

13.1 不可抗力的确认 (61)

13.2 不可抗力的通知 (61)

13.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61)

14. 违约 (62)

14.1 勘察人违约 (62)

14.2 发包人违约 (62)

14.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62)

15. 争议的解决 (63)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64)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6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6)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68)

第二卷 (69)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70)

一、勘察要求 (71)

二、适用规范标准 (71)

三、成果文件要求 (71)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72)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72)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2)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72)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72)

六、勘察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73)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73)

第三卷 (7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5)

目录 (7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8)

(一)投标函 (78)

(二)投标函附录 (8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1)

二、授权委托书 (82)

三、联合体协议书 (83)

四、投标保证金 (84)

五、勘察费用清单 (85)

六、资格审查资料 (86)

(一)基本情况表 (8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87)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8)

(四)正在勘察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9)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90)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91)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92)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 (93)

七、勘察纲要 (94)

八、其他资料 (95)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地点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勘察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地点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勘察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1.1.5 项目建设地点1.1.6 项目建设规模1.1.7 项目投资估算1.

2.1 资金来源及比例1.2.2 资金落实情况1.

3.1 招标范围1.3.2 勘察服务期限1.3.3 质量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勘察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1.11.1 分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

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

2.3 偏差□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 报价方式

3.2.4 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至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月日

至年月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年月日

至年月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其他要求:

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是,退还时间:

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5.2(4)(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7.6.1 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

□是,具体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 (2017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设计招标。 二、《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 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 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工程地质勘察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7A版】2018专用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2017年版) 报建编号:____(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__ 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 _ ___(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______________ _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XX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XX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一、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1总则 1.0.1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0.3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1.0.4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5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1.0.7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1.0.8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9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1.0.10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计价格号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详细讲解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目录 1.总则 2.工程测量 3.岩土工程勘察 4.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 5.水文地质勘察 6.工程水文气象勘察 7.工程物探 8.室内试验 9.煤炭工程勘察 10.水利水电工程勘察 11.电力工程勘察 12.长输管道工程勘察 13.铁路工程勘察 14.公路工程勘察 15.通信工程勘察 16.海洋工程勘察 1 总则

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土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浮动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992版) 第三章工程地质勘察 第一节工程地质测绘 一、工作内容 搜集与研究区域地质资料,实地测绘勘察场地及附近地层的岩性、地质构造、第四纪地质、地貌、自然地质现象、不良地质现象等,测量地质点的位置、高程;绘制工程地质图、素描图、地质剖面图;对典型地质现象拍相, 米取标本等。 二、复杂程度分类 表24 三、收费标准 单位:元/km 2 表25 2、带状工程地质测绘的成图面积按上表增加30%十费; 3、测绘的总面积不足一板图时,则按一板计费;

第二节钻探 一、钻孔 (一)工作内容:生产准备、安装与拆卸钻机,垂直钻进,测量进尺和水位,描述记录,清理钻具,移至新点。 (二)地层分类 表26 注:1 2、W、V类卵(碎)石层大于100mm勺粒径含量大于20%或各类卵(碎)石含有漂石时,地层类 别可提高一级。

(三)收费标准 单位:元/m 表27 注:1、钻探深度超过100m时,每增加20m为一档,按前一档的收费标准递增20%十费; 2、跟管钻进或泥浆护壁,按上表增加50%十费; 3、北京铲、洛阳铲、螺纹钻按上表的30%十费; 4、水上钻探按上表收费标准增加幅度规定如下: 海上钻探增加200%十费; 湖上、江上、河上钻探增加 100%十费; 塘上、沼泽地上钻探增加 40%十费; 大面积积水区(含水稻田)上钻探增加30%十费; 5、基岩无水干钻按上表增加 50%十费; 6、坑道内钻探按上表增加 30%十费; 7、斜孔钻探按上表增加 100%十费; 8、线路钻探按上表增加 20%十费; 9、孔与孔之间运输距离超过 1km,或因河沟、高差等因素,钻机搬迁需绕行时,则按实耗台班计费。 二、探井 (一)工作内容:准备工具、安装滑车、掘进、量尺、描述、清理场地、移至新点。 (二)地层分类:同表 261?忸类。 (三)收费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专用本 (2017年版) 报建编号:____(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__ 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 _ ___(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______________ _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

使用讲明 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方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公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讲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监理标准招标文件2017版

附件5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 (20仃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招标。 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 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 /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 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 通用合同 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

_______ (项目名称)监理 (招标编号:__________) 招标文件 招标人: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第三章工程地质勘察 索引 第一节工程地质测绘 第二节钻探 第三节现场测试 第四节技术工作费 第五节复杂场地勘察 第一节工程地质测绘 一、工作内容 搜集与研究区域地质资料,实地测绘勘察场地及附近地层的岩性、地质构造、第四纪地质、地貌、自然地质现象、不良地质现象等,测量地质点的位置、 高程;绘制工程地质图、素描图、地质剖面图;对典型地质现象拍相,采取标 本等。 二、复杂程度分类 表24

三、收费标准单位:元/km2表25 注:1、同时进行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测绘时,按上表增加50%计费; 2、带状工程地质测绘的成图面积按上表增加30%计费; 3、测绘的总面积不足一板图时,则按一板计费; 第二节钻探 一、钻孔 (一)工作内容:生产准备、安装与拆卸钻机,垂直钻进,测量进尺和水位,描述记录,清理钻具,移至新点。 (二)地层分类

地层分类表表26 注:1、基岩破碎带钻进取芯时,地层类别可提高一级; 2、Ⅳ、Ⅴ类卵(碎)石层大于100mm的粒径含量大于20%,或各类卵(碎)石含有漂石时,地层类别可提高一级。

注:1、钻探深度超过100m时,每增加20m为一档,按前一档的 收费标准递增20%计费; 2、跟管钻进或泥浆护壁,按上表增加50%计费; 3、北京铲、洛阳铲、螺纹钻按上表的30%计费; 4、水上钻探按上表收费标准增加幅度规定如下:海上钻探增加200%计费;湖上、江上、河上钻探增加100%计费; 塘上、沼泽地上钻探增加40%计费;大面积积水区(含水稻田)上钻探增加30%计费; 5、基岩无水干钻按上表增加50%计费; 6、坑道内钻探按上表增加30%计费;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1 总则 1.0.1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0.3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1.0.4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5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018年版)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1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 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09年版)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其他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d610329073.html,)“下载中心”下载。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7年11月30日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主题词:勘察收费规定通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992版)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1992版) 第三章工程地质勘察 第一节工程地质测绘 一、工作内容 搜集与研究区域地质资料,实地测绘勘察场地及附近地层的岩性、地质构造、第四纪地质、地貌、自然地质现象、不良地质现象等,测量地质点的位置、高程;绘制工程地质图、素描图、地质剖面图;对典型地质现象拍相,采取标本等。 二、复杂程度分类 表24 特征 类 别 Ⅰ岩层产状水平或倾斜很缓、地层简单、露头出露良好、地形平坦、易于通行 Ⅱ有显著的褶皱、断层,岩性变化不稳定,露头出露中等,有不良地质现象但不复杂, 地形起伏较大,河流、灌木较多、有时需绕道而行 Ⅲ有复杂的褶皱、断层,岩性变化复杂。种类繁多,露头出露不良,有复杂的不良地 质现象,通行困难 三、收费标准 单位:元/km2表25 复杂程度分类 成图比例尺 ⅠⅡⅢ 1:500 5355 7650 11475 1:1000 3570 5100 7650 1:2000 2380 3400 5100 1:5000 714 1020 1530 1:10000 357 510 765 1:25000 179 255 383 1:50000 90 128 192 注:1、同时进行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测绘时,按上表增加50%计费; 2、带状工程地质测绘的成图面积按上表增加30%计费; 3、测绘的总面积不足一板图时,则按一板计费;

第二节钻探 一、钻孔 (一)工作内容:生产准备、安装与拆卸钻机,垂直钻进,测量进尺和水位,描述记录,清理钻具,移至新点。 (二)地层分类 地层分类表表26 类别代表性岩土 Ⅰ软塑的粘性土、有机土(淤泥、泥炭、耕土),含硬杂质在10%以内的人工填土 Ⅱ可塑的粘性土、粉土。软塑的粉土,新黄土,含硬杂质在10~25%的人工填土,粉砂,细砂、中砂 Ⅲ硬塑、坚硬的粘性土、粉土,含硬杂质在25%以上的人工填土,老黄土,残积土,粗砂、砾砂、砾石、轻微胶结的砂层,石膏,褐煤,软烟煤,软白垩 Ⅳ泥质页岩、砂质页岩、油页岩,炭质页岩、钙质页岩,泥质砂岩、较松散的砂岩,砂页岩互层,泥质板岩,滑石绿泥石片岩,云母片岩,泥灰岩,泥灰质白云岩,岩溶化石灰岩及大理岩,盐岩,结晶石膏,断层泥,无烟煤,硬烟煤,火山凝灰岩,强风化的岩浆岩及花岗片麻岩,冻土、冻结砂层。粒径20~40mm含量大于50%的卵(碎)石层,金属矿碴 Ⅴ长石砂岩,钙质胶结的长石石英砂岩,钙质砂岩,钙质胶结的砾岩,灰岩及轻微硅化灰岩,大理岩,白云岩,橄榄岩,蛇纹岩,板岩,千枚岩,片岩,凝灰质砂岩,集块岩,弱风化岩浆岩及花岗片麻岩,冻结砾石岩,粒径40~80mm含量大于50%的卵(碎)石层,混凝土构件、砌块、路面 Ⅵ中粒与粗粒的花岗岩、闪长岩、正长岩、辉长岩、花岗片麻岩,粗面岩,安山岩、辉绿岩、玄武岩,伟晶岩,辉石岩,硅化板岩,千枚岩,砂岩,灰岩,硅质胶结的砾岩,硅化或角页化的凝灰岩,粒径80~130mm含量大于50%的卵(碎)石层,半胶结的卵石层 Ⅶ细粒的花岗岩、花岗闪长岩、花岗片麻岩,流纹岩,微晶花岗岩,石英粗面岩,极致密的玄武岩、安山岩、角闪岩,粒径130~200mm含量大于50%卵(碎)石层,胶结的卵石层 Ⅷ碧玉岩,刚玉岩,碧玉质硅化板岩,角页岩,石英岩,隧石岩,粒径>200mm超过50%的漂(块)石层 注:1、基岩破碎带钻进取芯时,地层类别可提高一级; 2、Ⅳ、Ⅴ类卵(碎)石层大于100mm的粒径含量大于20%,或各类卵(碎)石含有漂石时,地层类别可提高一级。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9年版)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88888888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

目录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2)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3)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4) 1 总则 (4) 2 工程测量 (5) 3 岩土工程勘察 (9) 4 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 (14) 5 水文地质勘察 (17) 6 工程水文气象勘察 (21) 7 工程物探 (23) 8 室内试验 (26) 9 煤炭工程勘察 (29) 10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 (30) 11 电力工程勘察 (34) 12 长输管道工程勘察 (39) 13 铁路工程勘察 (40) 14 公路工程勘察 (42) 15. 通信工程勘察 (43) 16 海洋工程勘察 (46)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50) 1 总则 (50) 2 矿山采选工程设计 (53) 3 加工冶炼工程设计 (57) 4 石油化工工程设计 (60) 5 水利电力工程设计 (62) 6 交通运输工程设计 (65) 7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70) 8 农业林业工程设计 (74) 9 附表 (76)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地质勘察收费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

附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勘察招标文件 (2017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勘察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勘察招标。 二、《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勘察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七、《标准勘察招标文件》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勘察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81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勘探孔取费标准

工程地质勘探孔取费

勘探孔取费 本次勘察孔预算费用的收费标准执行计价格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取费如下: 一、工程钻孔钻探费 1、一般工程钻孔钻探费(孔深按15米,按Ⅱ类土计算) 0-10米 71元/米×10米=710元(10米以内都按此项收费)10-15米 89元/米×5=445元小计:1155元 二、取样费 一般工程钻孔取样费(取土样费用:一个钻孔按取5个土样计)40元/组×5组=200元小计:200元 三、室内试验费 一般工程钻孔土样常规物理力学试验 128元/组×5组=640元小计:640元 四、原位测试费 原位测试项目:静力触探试验(单桥)。 一般静力触探(单桥)孔费(孔深按15米,Ⅱ类土计算)0-10米 49元/米×10米=490元(10米以内都按此项收费)10-15米 62元/米×5米=310元小计:800元 五、单孔费用 1、一般工程钻孔单孔费用: 钻探费+取样费+室内试验费=1155+200+640=1995元 2、一般静力触探孔(单桥) 单孔费用:

800元/孔 六、本次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收费: 本次初步勘察依据甲方提供的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共布置了53个勘察孔,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的相关规定,钻探孔约占勘探孔总数为1/2~1/3的原则,本次勘察的钻探孔数拟定为20个,静力触探孔数拟定为33个。 本次勘探总费用=钻探孔单孔费用×20个孔+静力触探孔单孔费用×33个孔=1995×20+800×33=39900+26400=66300元。 七、本次岩土工程勘察实际预算收费: 在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的实际地质条件,勘探孔深度、取样数量、试验项目等均可能发生变化,故参考长春市勘察市场价格及同类工程的收费标准,又采取一定的优惠措施,平均每勘察孔按700元取费,本次岩土工程勘察预算实际收费如下,总费用=单个勘察孔费用×孔数=700元/孔×53孔=37100元 长春市建工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2010年07月19日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二OO二年一月七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

地质勘察收费修订稿

地质勘察收费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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