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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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推荐免试学生成绩公示表(学业成绩70%,加分成绩15%,面试成绩15%)

评价国际法上的人道主义干涉

评价国际法上的人道主义干涉 学科:国际法班级:法学1403 学号:2 姓名:郭雨昕 摘要人道主义干涉涉及基本人权和国家主权,对于追求人权的正义性和主权的独立性之间的平衡有重要意义。当今国际社会,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现象确有存在,以“人道主义干涉”为幌子的霸权主义更是时有发生,因此,人道主义干涉问题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重要价值。本文将从人道主义干涉的概念、依据、方式等方面入手,具体评价国际法上的人道主义干涉。 关键词国际法人道主义干涉 一、人道主义干涉的界定 人道主义干涉,是指在没有得到被干涉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对该国实施武力干涉或以武力干涉相威胁。它包括两类行为:一是为了人道主义目的而实施的强制行动,它是在出现大规模侵犯人权的情况下,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由全球性或区域性国际组织实施的或者由其授权而进行的集体干涉;另一类是没有授权的单方面的或由多国进行的干涉。后者是一种狭义的人道主义干涉,它是由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旨在中止或预防大规模地、严重地侵犯基本人权。这种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的行为既没有事先得到联合国有关机构的授权,也没有得到被干涉国合法政府的同意。1 其次,我们应当对“干涉”一词进行精确的定义。学界对于“干涉”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上的定义。狭义的干涉观点,仅指专横的强制性行为,强制手段不一定是使用军事手段,也可以采取其他手段,但要能够达到强制性效果。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学者是国际法权威奥本海,他将干涉界定为“一个国家为了维持或变更事物的实际情况而对另一个国家事务的专横干预”。2奥本海认为,“真正的干涉总是专断的干预,而不是单纯的干预”,干涉不应与斡旋、调解或合作混为一谈,因为这些都不包含有专断的干预。最为宽泛的定义为:干涉就是指影响另外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事务的外部行为。就联合国体系之内的干涉行为而言,只有用 1《人道主义干涉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杨泽伟,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4期。 2《论国际法上的人道主义干涉》,曾涛,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法学硕士论文

英语专业全国学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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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鲁东大学 A 78 黑龙江大学 A B+等(175个):西南林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石家庄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浙江海洋学院、云南大学、大庆师范学院、湖南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怀化学院、北华大学、同济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江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内江师范学院、广西大学、商丘师范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州大学、长江大学、广西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海南大学、温州大学、赣南师范学院、台州学院、东北林业大学、湛江师范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上海电力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黑河学院、佳木斯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青岛大学、泉州师范学院、湖南理工学院、青海师范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安阳师范学院、安徽财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长春师范学院、广东商学院、宜宾学院、哈尔滨学院、韶关学院、南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沈阳大学、天水师范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乐山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河南工业大学、北京联合大学、长江师范学院、嘉应学院、济南大学、重庆文理学院、临沂师范学院、山东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浙江财经学院、川北医学院、内蒙古大学、华东交通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邵阳学院、广东金融学院、遵义师范学院、肇庆学院、曲靖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青岛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长沙学院、河北经贸大学、长治学院、绥化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巢湖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攀枝花学院、浙江理工大学、大理学院、江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安徽科技学院、广西民族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四川理工学院、中国民航大学、咸宁学院、许昌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交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孝感学院、陕西理工学院、东华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湘南学院、茂名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江苏工业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安徽农业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中国计量学院、南华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山东财政学院、泰山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西华师范大学、河西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海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晋中学院、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吉林化工学院、红河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延边大学、陇东学院、福建农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邢台学院、江汉大学、山东理工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学院、武汉科技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山东经济学院、潍坊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成都理工大学、仲恺农业技术学院 B等(175个):淮南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吉首大学、西昌学院、河南财经学院、唐山师范学院、运城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喀什师范学院、集美大学、烟台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北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襄樊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大连民族学院、安徽理工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宜春学院、沈阳理工大学、唐山学院、龙岩学院、湖南商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成都学院、齐齐哈尔大学、楚雄师范学院、北京物资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长春理工大学、贵阳医学院、云南民族大学、铜陵学院、廊坊师范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淮阴工学院、榆林学院、大连大学、湖州师范学院、重庆邮电大学、长春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西安文理学院、黄山学院、辽宁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成都体育学院、长沙理工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财经大学、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五邑大学、华北煤炭医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汕头大学、淮海工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西安财经学院、山东科技大学、三明学院、衡水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邯郸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桂林工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南阳理工学院、重庆工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大连交通大学、黄淮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丽水学院、皖西学院、德州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常州工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滨州医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南京晓庄学院、大连水产学院、北京机械工业学院、西安石油大学、东北电力大学、浙江林学院、忻州师范学院、长春税务学院、北京印刷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广东医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南京财经大学、贵阳学院、合肥学院、滨州学院、嘉兴学院、闽江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华女子学院、沈阳工业大学、厦

商法考试题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试卷(1卷) 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商法学专业法学各专业 本试卷共8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方式:闭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 1 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几项中对公司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公司法是组织法和行为法兼容的法律 B 公司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兼容的法律 C 公司法是强制法与任意法兼容的法律 D 公司法是国际法 2、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A 某从事生产经营的大型合伙企业 B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C 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股份公司 D某企业集团 3、股票发行不得采用下列那种方式【】 A 溢价发行 B 中间价发行 C 平价发行 D 折价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的出资形式是【】 A 房屋所有权 B 土地使用权 C 人民币 D 专利权 5、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财务状况具体是指哪些方面的内容【】 A 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损益 B 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资金变动 C 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 D 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6、根据公司法,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列入【】

A资本公积金 B 公司资本 C 法定公益金 D 法定公积金 7、某国有公司准备募集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按时间先后作出的以下四种排列,哪一个是正确的【】 A ①制作招股说明书②发起人认购股份③召开创立大会④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⑤ 申请批准募股⑥公开募股⑦申请设立登记 B ①制作招股说明书②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③申请批准募股④发起人认购股份 ⑤公开募股⑥召开创立大会⑦申请设立登记 C ①发起人认购股份②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③申请批准募股④制作招股说明书 ⑤公开募股⑥召开创立大会⑦申请设立登记 D ①发起人认购股份②制作招股说明书③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④申请批准募股 ⑤公开募股⑥召开创立大会⑦申请设立登记 8、根据新《公司法》,公司成立的日期为【】 A 签订发起人协议之日 B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 董事会产生之日 D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成立日期为创立大会完毕之日 9、根据新《公司法》,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B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 C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D全体股东的无形资产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10、根据新《公司法》,下列有关创立大会的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A 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B 起草并通过公司章程 C 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10 分) 1、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称为() A、文理解释 B、系统解释 C、目的解释 D、语法解释 2、“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进行区分的思想家是:() A、柏拉图 B、伯林 C、哈特 D、康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中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哪种价值:() A、秩序价值 B、自由价值 C、平等价值 D、效益价值 4、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法律解释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但是它有客观性 5、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阐述了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洛克所论述的“自然权利”不应该包括以下哪项?() 试卷第1页(共10页) A、生命权 B、财产权 C、自由权 D、追求幸福权 6、“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它的优缺点是另一回事,法律是否存在与它是否符合某假定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法律,我们可能恰巧不喜欢它,或者它可能不符合我们用以认可法律的标准,但只要它确实地存在,它便是法律,这是一个事实。”哈特的这段话体现了:() A、法律为正义奠定了原则基础,提供了正义的标准和尺度。 B、正义为法律奠定了原则和基础,是衡量法律好坏的标准。 C、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观念的进步引起法律观念的进步。 D、法律与正义分离,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 7、第21届联合国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下列对于公约的理解,正确的是:() A、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抵触法律。 B、该规定中的人权是集体人权 C、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由此公约的规定在我国不具有国内法的效力。 D、该规定体现了集体人权高于个体人权。 8、所谓法律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以下对于法律的目的解释,理解正确的是: () A、目的解释不需要考虑立法者的意图。 B、目的解释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冲突,或者在法律规定之间出现漏洞,无法进行有效衔接的时候运用。 C、目的解释高于文义解释。 D、目的解释要求我们不能按照字面意思来解释法律。 9、“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段话选自马克思的下列哪篇著作:() A、《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 B、《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C、《共产党宣言》 D、《巴黎手稿》 10、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 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

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研究生2008年基础英语真题 (1)

西南政法大学 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学科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考试科目:605 基础英语(150分) 共7页 考生注意:请在答题纸上答题,在试题上答题不给分。试题和答题纸同时交回,否则成绩无效。 I. Paraphrase the following underlined sentences and tell their implications. (35 points, 5 for each) 1. “Those are my lucky birds. Each day that I escape death, each day of suffering that helps me earthly cares, I make a new little paper bird, and add it to the others. This way I look at them and congratulate myself on the good fortune that my illness has brought me. Because, thanks to it, I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improve my character.” 2. The eventual solution to the arms race will be found, not in a new deployment by one side or the other of some ultimate weapon or in a decision by either side to disarm unilaterally, but rather in new understandings and in a mutu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itself. This transformation will involve changes in the technology of weaponry and the denial of nuclear technology to rogue states. But the key change will be in the way we think about the institution of warfare and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s. 3. This is no time to moralize on the follies of countries and governments which have allowed themselves to be stricken down one by one, when by united action they could have saved themselves and saved the world from this catastrophe. 4. Bitterness fed on the man who had made the world laugh. The moralizing of his earlier writing had been well padded with humor. Now the gloves came off with biting satire. 5. “Today it is the teachers,” he continued, “and tomorrow the magazines, the books, the newspapers. After a while, it is the setting of man against man and creed against creed until we are marching backwards to the glorious age of the sixteenth century when bigots lighted fagots to burn the men who dared to bring any intelligence and enlightenment and culture to the human mind.” 6. But there is one thought which every white man (and in this connection it doesn't matter twopence if he calls himself a socialist) thinks when he sees a black army marching past. “How long can we go on kidding these people? How long before they turn their guns in the other direction?”

2012年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211翻译硕士英语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211翻译硕士英语考研真题及详解 I. Reading Comprehension (Total 20 points, 1 point for each) Directions:There are 4 passages followed by some questions or unfinished statements, you should answer the questions or decide on the best choice on the Answer Sheet. Passage 1 Although it is mankind’s inevitable fate to continually progress on the path of technology, there will always be the obstacle of resistance to overcome. Be it in the form of a protester who deplores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test gadget or a dissenting scientist who disagrees with his colleagues’ methods of rese arch, it is an unavoidable fact that every step toward the future must be a hard-fought one. The latest battleground is one that has to do with the essence of nature itself: the bioengineering of certain plant species for human consumption. By learning about, isolating and finally manipulating the individual genes and strings of DNA that compose a plant species, geneticists are able to create new breeds of plants in the laboratory. These plants are able to live longer in harsher environments, provide better nutrition, and sustain themselves with a minimum of human care. By changing the composition of the plants at a cellular level and chemically combining elements of different plants that don’t normally cross-pollinate in nature, science is ushering in a wave of new food items that earth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1996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研究方向:民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4分)1.私法2.法人的清算3.民事权益4.邻接权5.情事变更原则6.代位继承7.特殊侵权行为二、判断分析(每题4分,共20分)1.无因行为是并非无给付原因的财产行为。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判决延长诉讼时效期间。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人支会违约金后,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4.代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代位人的遗产,转继承人有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转继承人的遗产。1.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才能取得专利权。 三、比较分析(第是12分,共24分)1.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2.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四、简述(10分)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五、论述(20分)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案例(12分)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古画寄存于乙处。乙未征得甲的同意而擅自将该画卖给与不知情的丙。小偷丁又自丙处窃取该画卖与戊。后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自丙处盗画并卖给与戊的事实。甲、丙闻讯后,均向法院起诉要求戊返还古画。问:请提出全案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学科专业:民法学研究方向:民法学考试科目:民法 一、名词解释 1、私法 2、法人的清算 3、民事权益 4、邻接权 5、情事变更原则 6、代位继承 7、特殊侵权行为 二、判断分析 1、无因行为是并非无给付原因的财产行为。 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判决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4、代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人有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继承人的遗产。 5、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才能取得专利权。 三、比较分析 1、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 2、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四、简述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五、论述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案例 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古画寄存于乙处。乙未得甲的同意而擅自将该画卖与不知情的丙。小偷丁又自丙处窃取该画卖与戊。后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自丙处盗画并卖与戊的事实。甲、丙闻讯后,均向法院起诉要求戊返还古画。 问:请提出全案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1998年考研专业课试卷民法学考研试题 招生专业:民法、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民法学 一、名词解释 1、意思自治原则 2、无限责任 3、自己代理 4、限定继承原则 5、著作权的邻接权 二、任意选择判断题 1、我国民法学者一般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 A纵向经济关系即命令者与服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B民法所无法调整的那部分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C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D一切经济关系 2、甲将自己的计算机一部以五千元出卖给乙,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但在约定交付期限到来之前,甲又将同一标的物以五千五百元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丙,并即向丙交付了该计算机。本案处理方法应当是 A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B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C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有效,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但根据即时取得制度,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D甲、乙间及甲、丙间订立的合同均有效,但是根据物权的优先权效力,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 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财产有A房屋B土地C交通工具D库存商品E黄金F文物 4、英文“Know--How”是指 A专有技术B专利技术C商标使用权D发现权 5、民法上的“无过错责任”与“推定过错”的关系是 A某些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以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B二者毫不相干,不可能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 C在适用推定过错时,即使一方无法证明对方有过错,法律也责令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故推定过错实质上不过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适用方式而已 D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无论加害人有无过错,法律也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即推定其有过错,故无过错责任实质上总是要通过推定过错而运作 三、简答题 1、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含义 2、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3、动产即时取得(善意取得)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4、法律限制专利权的原因及其方式 四、论述题 合同制度是如何表现民法的本质特征? 如何评价我国合同立法的现状 五、案例分析

西南政法大学之四大法学院区别+学校组织解析

【四大法学院区别】 西政原先为四大法学院:民商法、经贸法、行政法和法学院。 后来经贸法分为国际法学院和经济法学院两个院。变为五大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继承了经贸法学院包括学生组织在内的大部分资源,经过这两年的发展,国际法学院目前学生组织也很优秀。 四大法学院本来没有什么高低之分,非要区别一下,那就是学院风格和学术专攻上的区别! 法学院,就是一向比较沉稳,开展的活动也是很偏向学术,虽然不那么处处现身,但是其底蕴和政治力量不容小觑; 民商法学院的老师并不像传说中师资水平比其他法学院强,而是由于民商法学院很多教授老师都是搞民法或者商法的,而大多数老师都在外有兼职做法律实务比如律师,众所周知,民商法方面的律师最赚钱了。 这样一来能获得的社会财富和社会人脉,必然比搞刑法的老师教授多了不少,据我所知,民商的老师里面,开好车的不少,而民商的学生活动也是比较活跃,可能跟其经费比较宽裕也不无关系; 经贸法(经济法)学院,经贸法(经济法)学院在师资上和民商法学院有一些相似之处,所以两个学院在风格上也是比较类似,包括学生活动,经贸法(经济法)青协的影响力远甚于经贸法(经济法)学生会,而他们所开展的活动,大多走了娱乐路线,是学校文体活动的一支很强的队伍,那至于说经贸法(经济法)青协为何会有如此多的大型娱乐活动,甚至为何百事等大企业会选择经贸法(经济法)合作,

具体的一些情况,重逢也做个保留!哈哈哈...... 再来说行政法学院,作为专攻行政法学科的学院,由于行政法确实是比较生冷的学科,所以该院的学生人数较其他三个法学院要少,不过也不能因此就说行政法学院要弱,只是没有那么大的人员基数,确实在做一些筛选和开展一些活动时,很难以做出其他法学院那么大的规模和影响力。 概述之后呢,重逢还想补充一点,那就是在学术方面,这也是很多人关注的方面。 那我要说明的一点是,在学术上,四大法学院不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可比性。 简单举个例子说,大家都知道法学院的强项是刑法学、诉讼法学,而在这两大块,估计其他三个学院没有人不服气的;然而又比如民商的民法等,又不是其他三个法学院所能企及的。 【学生组织】 注意:排名不分先后!!!! 这三大学生组织在西政的影响力最大,存在时候一般来说相对较长。此外还有校友事迹传播中心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两个校级组织,影响力也很大,不差于其他学生组织。

英语专业研究生院校排名

英语专业研究生院校排名 1、北外 2、上外 3、北大 4、南京大学 5、复旦大学 6 、厦门大学 7、南开大学 8、对外经贸大学 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0、华东师范大学 11、中山大学 12、上海交通大学 13、湖南师范大学 14 、山东大学 15、洛阳外国语大学 16、清华大学 17、北京师范大学 18 、武汉大学 19、南京师范大学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 标注Z者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覆盖的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 二级国家重点学科 北京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南京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中山大学 博士点 北京大学Z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Z 北京语言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Z 河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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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 南方周末 2003-11-27 154553

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 南方周末2003-11-27 15:45:53 1950年代校门 编者按:伴随《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修 订以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中国法律职业化程度步步加深,未接受系统法学训练的非科班生愈来愈难走入法律职业领域。今天法学院校里的莘莘学子,将是明天打造法治国家的栋梁。可以说,法学教育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影响从未有今天这么强烈、直接。 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大学,曾被称作中国法学的“黄埔军校”,也有人评价它是中国法学教育最成功的典范。解读“西南现象”是法学界的共同兴趣。但今天,这所传统名校因为远离中国的政治或经济中心,她在教育资源和教育政策上被一步步边缘化。 但西政遇到的问题也是几乎所有中西部高校面临的难题。值此西政50周年校庆之际,我们解读她的兴衰浮沉,或许能为中国法学教育格局提供一个观察的模本,也能为中国20多年来高等教育改革的得失提供一面镜鉴。 □本报驻京记者赵凌 2003年9月20日,一场平静的秋雨落在山城重庆。 著名的歌乐山下,西南政法大学正在庆祝自己50岁的生日。风雨苍黄五十年。这场绵绵不绝的雨平添一种喧闹中的清冷。 西政的50年比任何一个政法院校都值得记忆。这个被歌乐山裹挟的小地方走出了中国法学界的“半壁江山”,他们的名字在今天光芒夺目———20位大法官、大检察官,多位最高政法机关的管理者,数十位影响中国法学的学者。 西政创造了法学界传奇的“西南现象”。 西南现象的造就者,一位见证了西政风雨历程的古稀老人,在校庆这天却忧伤地说:“我没有一点心情参加这个聚会。对学校我现在只有凄凉,有什么值得庆祝呢?” 曾经的宠儿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为西南政法学院。1953年9月20日在全国院系调整中,西政合并5所大学法律系而成立。 重庆沙坪坝区钟灵毓秀的歌乐山下,庄严肃穆的烈士墓旁,400亩荒坡上,西政就此诞生。这里曾是“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旧址,是美蒋特务囚禁、屠杀革命者的地方。校史记载,选址这里“正好以先烈们的革命精神教育青年、培养政法干部”。 在这之后的20多年里,学校经受了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发展步伐逐渐缓慢。和所有遭遇“运动之苦”的中国高等学府一样,在“砸烂公检法”、“停办政法院校”的恶浪中,西政被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的法学专业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2007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成为全国重要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要求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能够从事本专业业务 工作和适应其它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学制、学位 (一)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三年,不得高于六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 (二)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2学分方能毕业。 (一)必修课:须修满116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32学分,专业基础课14学分,专业主干课4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 (二)选修课:至少修满45学分 其中专业拓展课至少修满27学分,公共选修课至少修满18学分。 (三)第二课堂:1学分 六、课程体系 (一)专业基础课

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封面、封一、封二、内容摘要、目录格式样本

中图分类号:(四号楷体加黑) 密 级: (四号楷体加黑) UDC : (四号楷体加黑)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校外指导教师姓名: 职务职称: 申请学位等级:硕士 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论文答辩日期:(小四号楷体加黑)

本人郑重声明: 尽我所知, 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于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所送交的论文,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论文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复印件和电子版本。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TRANSLATION: A CASE STUDY OF THE ENGLISH VERSION OF GENERAL PRINCIPLES OF THE CIVIL LAW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By LI Xiaoming A Thesis Submitted to Graduate School,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Arts in Foreign Linguistics and Applied Linguistics Supervisor: Professor LIU Ming March, 2014 Times New Roman 三号加粗,居中,作者姓全部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名与名之间不空格,不用连字符。 Times New Roman 三号加粗,居中,姓全部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名与名之间不空格,不用连字符。

外语学院翻译硕士学位论文封面、封一、封二、内容摘要、目录格式样本

中图分类号: H059 密 级: 公开 UDC : 81.25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校外指导教师姓名: (同上) 职务职称: (同上) 申请学位等级: 硕 士 专业方向: (同左) 学习形式: (同左) 论文答辩日期:(小四号楷体加黑)

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于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所送交的论文,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论文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复印件和电子版本。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硕士专 业学位论 ——经典翻译的处理方法Translation Project for Brainwashing: 名: 指导教师: 西南政法大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本文是一篇翻译报告,翻译原文为凯思琳·泰勒的畅销科普著作《洗脑:控制思想的科学》第一章。《洗脑》是一本从神经学、心理学的角度研究控制思想 的科普书籍。该书由牛津大学出版社于2004年11月16日第一次出版印刷,获 得2005年泰晤士高等教育副刊青年学术作家二等奖,并得到高度赞誉。……本文是一篇翻译报告,翻译原文为凯思琳·泰勒的畅销科普著作《洗脑:控制思想的科学》第一章。《洗脑》是一本从神经学、心理学的角度研究控制思想的科普书籍。该书由牛津大学出版社于2004年11月16日第一次出版印刷,获得2005年泰晤士高等教育副刊青年学术作家二等奖,并得到高度赞誉。…… 关键词:

【精品】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课堂笔记

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课堂笔记 第一章导论 1.民法一词由罗马法的市民法延续而来。 2.广义上的民法包括公司法、海商法、保障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3.《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不是一部民法典。 4.调整对象: (1)财产关系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内容:财产所有、财产流转 利益实现:等价有偿 (2)人身关系内容:人格关系:生命、健康、姓名、名称、肖像权等 身份关系: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5.调整原则(多选题) (1)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2)平等-——— (3)自愿-—-—:充分自由表达真实意思 (4)等价有偿—-—— (5)诚实信用--—A.建立关系时,禁止隐瞒或欺诈对方 B.建立关系后,恪守信用,履行义务 C.发生损害时,及时补救,避免或减少损失 (6)公平—--— (7)禁止权利滥用-——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1.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特征 (1)内容是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关系 (2)主体平等 (3)主要是财产关系

(4)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财产补偿为主,惩罚性、非财产性不为主) 3.分类 调整对象财产法律关系:财产归属、流转形成,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 人身法律关系:人格、身份而形成,不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 义务主体范围绝对-—: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为义务人 相对—-: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 权利实现方式物权—-:绝对法律关系 债权-—:相对法律关系 内容复杂程度单一—-- 复合—-: 形成和实现实现的-—- 民事责任关系4.要素 (1)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A.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于民法中的“人” B.民事法律关系中总是存在相对应的多个主体 C.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方有单一主体和多数主体之分 D.特定主体(相对-—-),不特定主体(绝对-——) (2)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A.民事权利: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B.民事义务: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3)客体: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A.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 B.物是标的,不是客体 二.民事法律事实 1.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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