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基本情况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基本情况

和主要先进事迹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新时代西部地区法学教育的典型代表。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10人,本硕博学生2100余人。经多年耕耘,学院建成首批国家级教学团队、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获得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先后涌现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名、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名、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1名等“德法兼修”的法学教育工作者。

学院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为指引,坚持立德树人,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思想政治工作为龙头,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教学和科研中的引领性作用,创造性地将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择要如下:

一、搭建“德法兼修”育人平台,人才培养获社会认可

一是以“以德为先”涵育国家级平台和优秀师资队伍,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西部地区最早的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教学团队经济法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经济法学》。二是贴近国家需求开发精品教材,学

院教师作为首席专家主编“马工程”教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并撰写重要章节,还主编“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首部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材等各类教材9部。三是以“三全育人”为目标培育教育教学成果,学院总结、推广的教育教学经验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第三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三等奖以及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次。四是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学院培养了大批经济法领域的复合型、应用型的高水平人才,在国家法治建设多个领域贡献力量。

二、恪守创新之学术宗旨,产出显示性的科研成果

一是提出了“需要国家干预说”的学术观点,并为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基本采纳。二是以法经济学为事功,终成中国大陆法经济学的发源地。三是详实分析和论证了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并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公司法》第五条所吸收。四是科研项目创佳绩,斩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实现了西部地区法学类重大招标项目零的突破;获取国家科技重大项目1项(中央财政经费1500余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衡平税法研究》实现了全国税法学领域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零的突破。五是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顶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六是科研成果得到国家评价体系的认可,包括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二等奖、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等。

三、秉持法学的实践品格,充分拓展学院的社会效益

一是接受重庆市人大与政府的委托,参与重庆直辖以来的195件地方性法规、176件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并获高度评价;主持部分省、区、市的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评估和法治规划方案。二是承担全国首部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的研究和起草工作,经修改后通过实施。三是多名教师担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等学会副会长职务,并受聘重庆市“十三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为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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