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摊销三种处理方式

开办费摊销三种处理方式

开办费摊销三种处理方式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针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给予企业三种选择性的处理

方式。

?——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此种选择方式,对开办费的扣除方法,税法上遵从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方法。《财政部关

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企业会计制度》(财

会〔2000〕25号)均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也就是说无论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的扣除都可以从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扣除(归集)。

?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

的通知》(财会〔2006〕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的通知》(2006年11月版)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从

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筹建期间开办费会计分录实例 公司筹建期间的会计核算除了开办费外其他的业务与一般生产经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类似的,只是没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完全可以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对开办费用的正确处理,关键是对筹建期和开办费用支出内容的正确界定。对费用内容应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正确归集。 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6602 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 开办费及其账务处理 开办费帐务处理,发生的费用支出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新准则新税法下房地产企业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在我国关于开办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直不很规范、也不完善。开办费的定义至今没有权威解释,而筹建期间的说法更是五花八门。 税法和新会计准则对开办费有何规定? 税法和新会计准则对开办费有何规定?税法上的规定如下: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新会计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核算和扣除 开办费是很多企业都涉及的,会计上和税法处理一直存在着差异,这里就新准则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核算和扣除进行归纳总结,共同探讨交流。 开办费摊销税务与会计处理有差异 公司是一家正在筹建的企业,想咨询一下公司开办费是否可以在一年内摊销。坐席员回答,公司开办费的摊销,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有区别的。 开办费可选择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摊销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现就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业务处理阐述如下。 开办费摊销处理方式有三种 针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给予企业三种选择性的处理方式。 开办费包括哪些内容 开办费包括哪些内容?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什么是开办费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一次性进入当期损益,... 税法关于开办费的扣除是否做了相应的修改,还是执行以前的规定?一次进入损益后是否需要做纳税调整,怎么调,还是按5年摊销吗?

商业地产--项目费用测算明细

1 土地及大配套费 1.1 土地款 1.1.1 土地购买价 1.1.2 土地征用费 1.1.3 土地转让费 1.1.4 土地评估费 1.1.5 土地堪察费 1.2 大配套费 1.2.1 政府缴费 1.2.2 代征土地部分建造费1.3 土地出让金 1.4 土地契税 1.5 拆迁费 1.5.1 拆迁补偿费 1.5.2 拆迁工程费 1.5.3 拆迁评估费 1.5.4 拆迁管理费 1.6 土地交易费 1.7 拍卖佣金 1.8 耕地占用税 1.9 其他土地费用 2 前期费用 2.1 三通一平费 2.1.1 临电工程费 2.1.2 临水工程费 2.1.3 临路工程费 2.1.4 填土及平整场地费2.2 临时设施 2.2.1 临时围墙 2.2.2 临时办公室 2.2.3 临时场地占用费 2.3 设计费 2.3.1 方案规划设计费 2.3.2 建筑施工图设计费2.3.3 装修设计费 2.3.4 环境设计费 2.3.5 综合管网设计费 2.3.6 人防设计费 2.3.7 设计咨询费 2.4 服务咨询费 2.4.1 可研编制费 2.4.2 招投标费

2.4.3 环境评估费 2.4.4 交通评估费 2.4.5 施工图审查费 2.4.6 合同审查费 2.4.7 勘察费 2.4.8 测绘费 2.4.9 工程造价咨询费 2.4.10 工程监理费 2.4.11 法律咨询费 2.5 行政收费 2.5.1 规划管理费 2.5.2 墙改费 2.5.3 地名费 2.5.4 产权登记费 2.5.5 销售许可证及面积测量 2.5.6 分户土地登记费 2.5.7 地籍地形图、核地 2.5.8 水泥专项基金 2.5.9 公告费 2.5.10 质量监督费 2.5.11 氡气检测费 2.5.12 人防监督及档案费 2.5.13 证照费 2.5.14 养老保险费 2.5.15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5.16 价格认证费 2.5.17 建筑垃圾管理费 2.5.18 白蚁防治费 2.5.19 公安编号费 2.6 工程保险费 2.7 其他前期费用 2.7.1 合同担保费 2.7.2 消防图纸缩微 2.7.3 工程档案编制费 2.7.4 其他费用 3 建安工程费 3.1 地基处理 3.1.1 桩基工程费 3.1.2 桩基检测费 3.1.3 地基处理工程费 3.1.4 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降水3.2 建筑工程费

开办费与长期待摊费处理

开办费与长期待摊费处理 一、开办费和筹建期概念的界定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期间。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二、旧制度与新准则对于开办费的规定 旧制度:在《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分期进行摊销(与税法基本一致)。 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则将开办费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从有关“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及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在会计处理上可以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其费用化,统一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在企业开业的当月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与税法不一致)。同时还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纳入开办费的范畴。其中不能计入开办费的支出包括: 1. 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职工薪酬 2. 按照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调查时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 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 4. 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 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企业所得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及“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从中可以看出,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没有包括开办费。 为此,可以认为新税法没有将开办费列为长期待摊费用,是为了和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新所得税法虽然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相关政策的表述,但并不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明确,新税法中开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也就是说,新税法下企业开办费既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分期摊销。当然,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处理。即如果企业以前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未摊销的部分可以一次摊入2008年的费用中,也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选择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但要注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开办费的规定:如果采用分期摊销则应不低于5年摊销,请注意二者之间的对比。) 注意:如果开办费中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应按照税法规定处理,即此两项费用税前扣除的前提必须有销售(营业)收入。没有销售(营业)收入的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只能向后年度结转。

开办费包括哪些

开办费包括哪些? 1,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 (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2,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新准则规定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当月转入损益。按照税法规定,按5年摊销。因此,按照新会计准则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年终要按税法规定做纳税调整。 补充回答: 3,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开办费的会计核算是每个新办企业的主管会计都会遇到的麻烦问题,虽然开办费的核算并不复杂,但是由于国家对于开办费的规定比较少,对不少参加工作不久的会计人员来说,开办费的确是他们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一开办费会计核算的文件依据 规范开办费会计核算的文件是比较少的,主要是依据以下两个文件: 1, 1957年商业部颁布的《关于新成立的公司在开办期间开办费用的规定》 2, 1995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工字〔1995〕223号)

新办企业开办费的核算

开办费 办费(Organization cost\Organization expense\organization costs)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目录 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筹建期的确定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开办费的摊销 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 编辑本段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开办费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开办费的相关规定已经失效。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新准则和税法下开办费与长期待摊费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新准则和税法下开办费与长期待摊费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开办费和筹建期概念的界定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期间。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二、旧制度与新准则对于开办费的规定 旧制度:在《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分期进行摊销(与税法基本一致)。 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则将开办费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从有关“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及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在会计处理上可以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其费用化,统一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在企业开业的当月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与税法不一致)。同时还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纳入开办费的范畴。其中不能计入开办费的支出包括: 1. 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职工薪酬 2. 按照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调查时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 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 4. 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开办费管理制度

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VN项目建设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推进VN项目,保证VN项目出差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兆兴公司相关规定,结合VN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办费用来源 VN项目日常费用来源为兆兴公司借款。所需借款额度按实际需要,由VN项目财务兼职人员提出,经董事会委派的VN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总经理)和兆兴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由VN项目兼职财务人员按兆兴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借款手续。所借款项,兆兴公司按应收账款挂账处理,待VN项目建成,VN新公司成立后,一次性归还给兆兴公司,VN新公司以开办费的形式予以核销。 二、开办费的范围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记入开办费的具体内容主要有: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工资福利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差旅费。 2、企业注册登记费: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 (1)选派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用。 5、企业资产的折旧、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招待费; (2)印花税(可能还会发生车船使用税、房产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如咨询费、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三、开办费用管理 VN项目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开办费根据开办费类别,按限额制或实际发生额凭票据报销。企业注册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工资福利费用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凭票据报销,借款及差旅费报销参照兆兴公司相关限额管理规定执行,业务招待费按《VN 项目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一)审批权限 VN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发生开销事项前,应将开销事由和预计金额等内容报总经理或项目财务负责人审批,经审批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单次500元以下(含)的费用支出的审批人为项目财务负责人,5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金额巨大的特殊开销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果审批人在外出差,经办人需要通知并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 根据华宝实业人员编制计划,及拟推广管家服务的总体管理思路,对华宝实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测算。内容包括:“ 一、经费测算的原则及说明; 二、经费测算: 1、人工成本; 2、行政办公费; 3、设备\设施维护费; 4、公用水电费; 5、清洁绿化费; 6、保安费; 7、固定资产折旧; 8、开办费摊销; 9、不可预见费;10、管理者酬金;11、税金。详细测算书内容如下: 第一节经费测算的原则及说明 一、测算的依据 (一) 上海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成都市政府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二) “上海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三) “上海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分类分级指导标准”。 二、经费测算的原则 (一) 遵循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的原则 物业管理行业属保本微利的服务性行业。客观、准确、完整地核算物业管理的成本支出,是物业管理企业 正常运转的基础,也是为业主/使用者创造舒适工作环境,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目的的基本条件。 (二) 服务水平与管理费用相匹配的原则 针对华宝实业高档物业需求,根据服务水平与管理费用“质价相符”的市场特点,准确定位物业管理的水平,准确定位管理费用的标准。 (三) “零预算”原则

物业管理费实行“零预算”原则,“以支定收”,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确定物业管理费用的支出; 再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支出确定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这样,物业管理费用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果为 “零”。 (四) 管理者提取酬金原则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来源以物业管理费用支出为基础,并按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者酬金”,即:管理者酬金 = 物业管理费用支出×管理酬金比例。 三、测算的有关说明 (一) 物业管理费支出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公共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绿 化管理费,保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用,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税费,利润,开办费摊销、 不可预见费。 (二) 有关费用的说明 1、人员工资标准 根据市场化原则,参照上海行业工资水平,根据华宝实业规模及高档次的管理服务需求设定人员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标准如下: 序号职务月薪备注 1 4,000 中心经理 2 品质行政主管 2,500 (中心经理助理) 3 1,800 安全主管 4 2,000 工程维修主管

(新会计准则)新办企业开办费账务处理

一、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将开办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并没有包括开办费。 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解释与说明的,从中也没有看出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任何表述。由此可见,新税法对开办费的税前扣除没有限制了。 2008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权威解答了网友提出的新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在回答网友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问题时,这样答复:“新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 新设立的企业,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应该按照新税法精神,即计入当期损益,并不再作纳税调整。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五年税前扣除的作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必须摒弃,以保障企业的正当权益。 三、综上所述,建议你单位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帐务处理。 1、筹建期发生的: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2、筹建期的利息收入冲减“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3、筹建期发生的费用,要做损益结转。 4、公司开始生产经营起,作为筹建期结束;发生的业务支出按正常生产经营期进行帐务处理。

开办费的核算范围

开办费的核算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 息等支出。 于新成立公司,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在筹建期一定会涉及到许多的开办费用,主要包括: 一部分是装修维修费、原材料等金额较大的费用支出,如果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的,并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我们可以将该笔支出转入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支付开办费用时,以实际支付费用入账: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原材料 现金 银行存款等 (2)每月摊销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一部分是筹建期的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用等金额较小的费用支出。如果我们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利润无重大影响的,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可将其余额直接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支付开办费用时,以实际支付费用入账: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2)2002年1月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 1.开办费不包括:①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②不属于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建所发生的支出③筹建期内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总损溢、利息支出。 2.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对于开办费,纳税人在会计处理时可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但在当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物业管理费用测算

物业管理费用测算 来源:E网摘录阅读:1085 更新:2008-8-13 根据“******”人员编制计划,及拟推广管家服务的总体管理思路,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测算。内容包括: 一、经费测算的原则及说明; 二、经费测算: 1、人工成本; 2、行政办公费; 3、设备\设施维护费; 4、公用水电费; 5、清洁绿化费; 6、保安费; 7、固定资产折旧; 8、开办费摊销; 9、不可预见费;10、管理者酬金;11、税金。 详细测算书内容如下: 第一节经费测算的原则及说明 一、测算的依据 (一) 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成都市政府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二) “四川省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三) “四川省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分类分级指导标准”。 二、经费测算的原则 (一) 遵循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的原则 物业管理行业属保本微利的服务性行业。客观、准确、完整地核算物业管理的成本支出,是物业管理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础,也是为业主/使用者创造舒适工作环境,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目的的基本条件。 (二) 服务水平与管理费用相匹配的原则 针对“*******”高档物业需求,根据服务水平与管理费用“质价相符”的市场特点,准确定位物业管理的水平,准确定位管理费用的标准。 (三) “零预算”原则 物业管理费实行“零预算”原则,“以支定收”,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确定物业管理费用的支出;再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支出确定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这样,物业管理费用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果为“零”。 (四) 管理者提取酬金原则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来源以物业管理费用支出为基础,并按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者酬金”,即:管理者酬金 = 物业管理费用支出×管理酬金比例。 三、测算的有关说明 (一) 物业管理费支出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公共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保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用,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税费,利润,开办费摊销、不可预见费。 (二) 有关费用的说明 1、人员工资标准

企业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企业的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长期待摊费用的第一条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是资产类科目。 而开办费已经不符合新准则对资产的规定,所以准则的做法是: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就是说一次性计入,不再进行摊销。 对于初次使用新准则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的开办费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内全部确认为管理费用。” 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一)记入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工资福利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差旅费。 2、企业注册登记费: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 (1)选派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用。 5、企业资产的折旧、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招待费; (2)印花税(可能还会发生车船使用税、房产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如咨询费、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如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付的运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并符合资本化条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成本测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成本测算 (程义广) 2003年以后在全国围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同时,原有的定额和费率计价式还在使用,电力项目还在沿用该系统的概算、预算定额。公司目前在建项目有多种计价式。公司目前推行的四种管理模式,对项目成本测算要求也不尽相同,不同的分公司,成本测算法也不一致。 自中国加入WTO后,国外投资商、承包商大量进入国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在成本测算面,主要是沿用传统的测算式。传统的测算式基础有两点:一是采用传统自营施工的管理模式,二是采用各地定额和费率计价。 下面简单介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成本测算。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式一般费用组成 1、开办费(或称措施费) 2、实体工程量清单,有的按不同 3、其他费用,如总包管理费用、配合费、甲指定分包费用(室外、电梯、装饰、智能化等)、暂定金额、独立工程(如燃气、有线电视、不可预见费)、临时用工等。 二、测算框架(见汇总表) 1、开办费(或措施费) 2、实体工程量清单费用 (1)自行施工部分

(2)专业分包部分 3、其他费用,如甲指定分包、暂定金额、税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等。 三、测算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成本测算基础是综合单价分析,要将成本分析到每一个子目,与传统套定额有本质的区别。成本测算是否准确,费用是否合理,关键在于能否达到每一个子目都有成本分析,每一笔费用是否有依据,关键影响因素有: (1)不同工种的劳务人工单价(包括辅材)。 (2)主要材料单价。 (3)施工案,包括临时设施、大型设备配备、租赁料具投入、脚手架搭设、配模式、工期、质量要求等。 (4)现场管理质量:主要材料用量受控、现场管理力量等(一)开办费 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工程,不同的投资商,不同的开发时间,编制的开办费清单是不一样的,根据惯例,列举以下常规开办项目,供参考。见附表1开办费表 (二)工程量清单中自行施工部分 1、人工费 (1)单个子目人工费分析,包括了辅材。见附表9单价分析表。 (2)人工费整体分析,将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费合计数,与按照施工案确定的劳动力计划、劳动力市场单价计算出的人工费相比较,

新准则和税法下开办费与长期待摊费处理

新准则和税法下开办费与长期待摊费处 理 很多会计从业者对于开办费和长期待摊费用的问题存在不少困惑,现结合新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 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一定说明: 一、开办费和筹建期概念的界定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期间。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 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二、旧制度与新准则对于开办费的规定 旧制度:在《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分期 进行摊销(与税法基本一致)。 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则将开办费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从有关“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及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在会计处理上可以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其费用化,统一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在企业开业的当月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与税法不一致)。同时还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纳入开办费的范畴。其中不能计入开办费的 支出包括: 1. 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 发生的职工薪酬 2. 按照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调查时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 待费等支出; 3. 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 4. 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 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企业所得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及“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2018新公司开办费做账报税流程及说明

2018新公司开办费做账报税流程及说明 精诺集团编 目录 一、如何界定开办费 (1) 二、会计处理 (1) 三、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差异 (2) 四、费用扣除标准 (3) 五、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4) 一、如何界定开办费 关于筹建期,务必要注意以下几点: 批准筹建之日:实务上一般选用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 “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一般是指企业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收入)之日 温馨提示: 企业损益年度:筹办期不作为计算损益的年度。举例来说,如果公司2011年至2012属于筹建期,2013年1月开始正式生产并取得收入但是未盈利,计算亏损可抵扣年限应该从2013年开始,而非从2011年开始起算。

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6602管理费用”科目下: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5602管理费用”科目下: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例: 某股份公司2011年7月份开始生产经营,6月份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96万元 贷:银行存款96万元 温馨提示: 新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基本一致,均是在费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处理是要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但企业会计制度如今的使用范围比新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窄得多,一般企业按会计准则处理即可,无需纠结。 个人向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团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物业公司向地产公司要的前期开办费的解释

问:我们得小区已付,前面已经付了开办费,但她们每个月还向我们算开办费摊销,说就是以后还给我们得。我想了解确认:1、物业前期开办费归谁出?2、开办费一般都用于什么?3、购置得物品以后归谁?4、如购置物品归业主所有,那就是不就是以后从物业费里面收点回来?5、前期介入费、开办费、前期启动资金这三者之间有多大得区别? 一、解释: 1、物业前期开办费归开发商出 2、开办费一般都用于物业公司至进驻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工作时所购置必需品得费用。 3、购置得物品以后归全体业主,物业公司移交时列入移交。 4、前期介入费、开办费、前期启动资金这三者之间没有多大区别,属于一类得费用,只就是叫法不同而已。 5、这个费用由双方谈妥总费用后,可以一次性付,可以分阶段性付,双方议定。 二、解释: 1、开办费可做借款,在管理账户有有盈余时,还给开发商。 2、可冲抵开发商应付得空置房得物业管理费,就不用还了。介入费包括:即收管理费之前得物业公司为该项目所支出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开发商销售时得保安保洁人员、入伙前进驻得人员得工资、食宿费用,清洁开荒费用有得就是开发商有得就是物业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解释: 1前期开办费:物业办公所需得办公设施设备(如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保安、保洁、工程维修工具、人员服装、食堂宿舍物品等购置费用。 前期介入费用由开发商出。 2前期开办费如果物业公司在成本测算就是打入折旧,则应有物业公司出,所有权归物业公司,物业撤管时可带走。如果有开发商出,则打入开放上成本,所有权归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在测算时不得即如成本进行折旧。 3另外还有园区标识标牌、管理用房装修等个人认为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直接打入开发商成本,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因为这些东西如果物业公司撤走也带不走得,而且这些也就是小区必备得配套设施。这些东西消耗后由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4实际操作中,开发商往往会给一部分开办费,但并没有明确产权归属,一般而言都会即如房屋成本。但就是,往往开发商认为这就是她送给物业公司得,即使如此,也就是因为这个项目她才给物业公司得这个好处。 五、结合管理特点与开发商约定相关开办费、开办费尽量去列举齐全,与开发公司沟通非常关键,只要开发认可就行。 开办费用包括: 1、工资及福利费 2、工作餐费

新公司开办费及常用会计分录

一、开办费的列支范围 (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

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筹建期的确定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四)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

开办费摊销三种处理方式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抓紧了! 开办费摊销三种处理方式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针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给予企业三种选择性的处理方式。 ——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此种选择方式,对开办费的扣除方法,税法上遵从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方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均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也就是说无论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的扣除都可以从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扣除(归集)。 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2006年11月版)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从发生的当月直接扣除。这里“从发生的当月直接扣除”与国税函〔2009〕98号文件所规定的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对此项的差异处理应予以关注。 因而,此种方式下,对开办费的摊销时间,无论企业成立于何时,也无论企业执行何种会计制度,均为企业开始经营之日,而 1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难点解析:开办费Word版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难点解析:开办费 新会计准则的开办费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月管理费用-开办费,月末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在等生产或经营后摊销! 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开办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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