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16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16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16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16

修正)

【法规类别】选举法

【发文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2届第46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3.31

【实施日期】2009.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1990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9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章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第四章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以及主席团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

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七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决定;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工作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一)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四)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第八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有权罢免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第九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经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地点: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 浙江嘉兴南湖游船 大会讨论了政治形势、党的基本任务、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等问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党实现这一奋斗目标的途径是“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所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2年7月16—23日地点: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成都北路7弄30号,当时为李达寓所)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大会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是党的最高纲领。为了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大会宣言指出:“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本部 ( 东三省在内 ) 为真正民主共和国”。这是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党的最低纲领。中共二大,正确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大会的不足之处是,对于民主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的问题,对于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联系问题,认识尚不清楚。对于工农联盟的问题,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以及建立工农政权等问题,也都还没有认识。中共二大之后,党中央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为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而斗争的新征途 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3年6月12-20日地点:广州东山恤孤院路后街31号(今恤孤院路3号)第三次代表大会正确地决定了与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和政策。大会通过的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鉴于国际及中国之经济政治的状况,鉴于中国社会的阶级工人、农民、工商业家 ) 之苦痛及要求,都急需一个国民革命。拥护工人农民的自身利益是我们不能一刻勿忘的;对于工人农民之宣传与组织是我们特殊的责任,引导工人农民参加国民革命更是我们的中心工作。我们的使命是以国民革命来解放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的阶级。”大会通过的《关于国民革命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指出:“依中国社会的现状,宜有一个势力集中的党为国民革命运动之大本营,中国现有的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一个国民革命的党。”“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议决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曾感此必要,遵行此议决,此次全国大会亦通过此议决。” 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5年1月11-22日地点:上海 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农民同盟军问题,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不断在斗争实践中总结经验努力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逐渐地运用于中国的革命实际,为随后出现的革命新高潮作了思想上、理论上和政策上的准备。表明党在革命理论和革命策略上有很大的进步,初步形成了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但是,大会对于怎样取得领导权、怎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法规类别】人大议事 【发布部门】105 【发布日期】2007.10.22 【实施日期】2007.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工作文件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 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20件,涉及提案代表6836人次,要求制定法律83件、修改法律29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后有94个立法项目。 财政经济委员会按照代表议案办理的有关法律、办法和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议案办理工作计划,认真征询代表意见,在征求国务院部门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立法条件和工作进展情况将这94个立法项目分为四大类,分别提出了办理意见,于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九十三次全体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各类中按议案

号排序): 一、8件议案涉及的4部法律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关于制定城乡规划法的议案3件。城乡规划法草案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对于议案所提村镇规划、城乡统筹发展等内容作了规定。2.关于制定平等就业保障法或者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的议案2件。就业促进法已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律已就议案所提相关问题作了规定。 3.关于修改节约能源法的议案2件。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了初审。草案除就建筑、运输等节能作了规定外,还就议案提出的强化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补充。 4.关于制定科技投入法的议案1件。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草案已包括议案所提主要内容。 二、66件议案提出的17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要求修改的法律 5.关于修改建筑法的议案5件。目前已形成修订草案送审稿。 6.关于修改预算法的议案9件、制定公共财政法的议案1件。预算法修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起草。公共财政属预算法调整范围。 7.关于修改电力法的议案2件。国家发改委已基本完成修订草案起草工作。 8.关于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5件。国务院目前已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9.关于修改标准化法的议案2件。国务院正在组织起草修订草案。 10.关于修改保险法的议案3件。国务院正就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11.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议案1件。国务院正在组织起草修订草案。 要求制定的法律 12.关于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失地农民

云南民族大学项目管理规定

云 南 民 族 大 学 文 件 校发〔2005〕100号 ???????????????????! ???????????????! ????????! !!!!!!!!! 各学院、各部门: 《云南民族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和《云南民族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日

云南民族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财务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一条 基建处下设基建财务科,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学校计划财务处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 基建财务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基建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2.按照《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立学校基建专用账户,做好基本建设各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 3.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向学校和上级部门编报单位基建项目财务用款计划;投资完成情况月报、年报及年度基建财务决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投资效益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并向学校填报移交。 4.了解基建项目立项情况,会同计划财务处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参与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施工检查和工程验收工作。 5.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及购销合同,做好与施工单位及销货单位的工程价款和货款结算工作。 6.认真做好银行票据、现金及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7.装订、保管好各种账簿、报表、记账凭证和其他财务会计档案资料。 8.负责合同管理,拟订材料计划,工程决算及财务结算。 9.参与草签施工及采购合同,负责施工合同管理。 10.办理其他财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工程项目资金管理 第三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立项报批手续,经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后,方可组织施工。保证做到基本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条 经部门批复立项(备案)由学校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要将该工程立项(备案)批复和工程预算同时送学校计划财务处一份。 第五条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在确保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结余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建设项目管理费比例按照国家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中必须的管理费用,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三、工程价款结算及报销审批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间规律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五年一度举行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的任期内召开数次期中全体会议。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现在通常是每一届召开七次全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立即召开一中全会,决定中央机构;年份尾数逢3逢8的2月召开二中全会,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选;逢3逢8的下半年召开三中全会;逢4逢9的下半年召开四中全会;逢5逢10的下半年召开五中全会;逢6逢1的下半年召开六中全会;下次党代会前夕召开七中全会。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五年一度举行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的任期内召开数次期中全体会议。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通常是每一届召开七次全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立即召开一中全会,决定中央机构; 年份尾数逢3逢8的2月召开二中全会,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选; 逢3逢8的下半年召开三中全会;逢4逢9的下半年召开四中全会; 逢5逢10的下半年召开五中全会; 逢6逢1的下半年召开六中全会; 下次党代会前夕召开七中全会。

“两会”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机构名称,而是对自1978年以来历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由于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简称做“两会”。从省级地方到中央,各地的政协及人大的全体会议的会期全部基本重合,所以两会的名称可以同时适用于全国及各省(市、自治区)。 两会每5年称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根据中国宪法规定:“两会”召开的意义在于将“两会”代表从人民中得来的信息和要求进行收集及整理,传达给党中央。“两会”代表是代表着广大选民的一种利益的,代表着选民在召开两会期间,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选民们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每年召开的人大和政协也称为两会,通常召开的时间比全国“两会”时间要早。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分别于2016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国党代会,出席会议者是全国党代会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代会,出席者是全国人大代表。

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

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 (1993年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3日公布施 行) 第一条为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它履行职责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新的主席团为止。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五至十一人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新一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本级人民政府的职务。 第五条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设常务主席;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设常务主席、副主席。 主席团常务主席、民族乡常务副主席,由主席团在主席团成员中提名,也可以由代表十人以上联合在主席团成员中

提名,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主席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常务副主席候选人数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超过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选举主席团常务主席、民族乡常务副主席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六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主持会议。 新一届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的时候,在主席团常务主席选举产生以前,由上届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在新一届主席团成员中推选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 第七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党支部工作条例测试题

五松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测试题单位(部门):姓名: 一、填空题 二、选择题 1、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 )批准。 A、上级党委 B、上级组织部门 C、上级党组织 D、上级党组织书记 2、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 A、三年至五年 B、两年或三年 C、两年至三年 D、三年或五年 3、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A、党内群众 B、党外有关群众 C、党内外有关群众 D、党员干部 4、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以下不属于其担负的职责的是( )。 A、监督党员和群众 B、直接教育党员 C、组织群众 D、管理党员 5、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当以( )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A、党组织负责人 B、行政负责人 C、普通党员 D、特邀代表 6、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 )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A、每月 B、每半年 C、每季度 D、每年 7、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 )以上党龄。 A、两年 B、一年 C、四年 D、五年

三、判断题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 2、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组织党员讨论决策有关事项,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 4、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 ) 5、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只能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6、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 7、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 ) 8、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 9、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5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 四、简答题 1. 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重点任务是什么? 2.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中国人代会知识竞赛试题

中国人代会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 1.1940年,()第一次正式提出中国未来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要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A.毛泽东 B.刘少奇 C.董必武 D.朱德 2.新中国成立后,从()起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A.1954年 B.1975年 C.1978年 D.1982年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A.少数服从多数 B.集体行使职权 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民主集中制 4.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社会主义 B.社会主义公有制 C.多党合作制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A.出生在我国的人

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C.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D.年满18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都是由()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A.民主选举 B.推选 C.社团推荐 D.群众组织 7.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体制,确立于()。 A.1954年宪法 B.1979年的宪法修改决议 C.1982年宪法 D.1975年宪法 8.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的组成人员。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司法机关 D.国家审判机关 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年。 A.3年 B.4年 C.5年 D.2年

10.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规定,我国实行城乡按()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A.8∶1 B.4∶1 C.3∶1 D.相同 11.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当选条件是()。 A.获得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选票 B.获得参加选举代表的过半数选票 C.获得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选票 D.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通过,自()起施行。 A.2006年8月27日,2006年12月1日 B.2006年9月27日,2006年12月1日 C.2006年8月27日,2007年1月1日 D.2006年5月30日,2007年1月1日 1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A.六月至九月 B.六月至八月 C.七月至九月 D.七月至八月 1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向下列()报批。 A.国务院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法规类别】人大议事 【发布部门】110 【发布日期】2007.09.20 【实施日期】2007.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工作文件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1件,涉及10项立法项目。其中要求制定法律4部,修改法律6部。 根据中央9号文件的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要求,我委认真研究议案,广泛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2007年8月23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8件议案提出的1项立法项目,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动物防疫法的议案8件。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

案,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代表议案提出的关于完善动物防疫管理体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加强各级政府和饲养者的防疫责任、对畜禽免疫实行可追溯管理、建立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畜禽补偿制度等方面的建议已基本被采纳。 二、1件议案提出的1项立法项目,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关于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的议案1件。按照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要求,我委已如期完成农民权益保护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并于8月23日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已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议案提出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建立农村社保机制等问题,在该法草案中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三、14件议案提出的3项立法项目,属于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较为重要的问题,建议条件成熟时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关于制定农业投入法的议案4件。我委认为,国家重大农业投入政策的法制化,有利于农业投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农业投入法非常必要。鉴于这项工作涉及面较广、情况较复杂,建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尽快开始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2.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7件。我委认为,近年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业技术推广法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推广模式和机制等方面已与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修改该法确有必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经验,抓紧开展法律修改工作。 3.关于修改森林法的议案3件。我委认为,为适应我国林业发展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有必要修改该法。目前,国家林业局正着手进行森林法的修改工作,建议认真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2013-04-01 05:13:00 来源:云南日报 [提要]省人民政府设立的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应当单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经费,主要用于抢救、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载体传承的民族传统文化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广播影视作品在出版、播出前,出版、制作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认为确需审定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定。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号) 《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3月28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保护和抢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少数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三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科学保护的原则,尊重各民族群众意愿和语言文字自身发展规律。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政府统筹协调、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应当单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经费,主要用于抢救、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载体传承的民族传统文化等。 第五条县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经批准设立或者确定的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依法保障各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三)监督和检查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情况; (四)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刊、广播影视、出版物等的译制、播出、出版; (五)保护和抢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载体传承的民族传统文化; (六)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 第七条省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及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并会同教育、文化、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共一大: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简介: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贝勒 路树德里3号(后称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 号)召开。出席大会的各地代表共12人,们代表着全 国50多名党员。而后,又因有法国搜查人员介入,逮 捕。会议被迫终止,转至嘉兴南湖一艘船(红船)上进 行,最终圆满落幕。 2、背景: 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中国的先进分子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并把它与中国正在发展的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他们在工人中宣传马克思主义,讲解革命道理,组织工人进行斗争。 3、议题: 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后共开了7次会议。7月31日,代表们来到南湖,在一艘游船上举行了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选举了党的领导机构。至此,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主要内容有: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党的基本任务是从事工人运动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党的组织方面的规定为,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等。 “一大”通过的《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会和教育工人,领导工人运动,对党领导工人运动的任务、方针、政策和方法都提出了规定或要求。 “一大”选举的党的领导机构为中央局。陈独秀虽然没出席大会,但由于他当时在宣传社会主义方面的影响和威望,以及他作为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所作的贡献,大会选举他担任中央局书记。中央局的另两位领导人是李达和张国焘,他们分管组织和宣传工作。 意义: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从此,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完全崭新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其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的无产阶级因此有了战斗的司令部,中国的劳苦大众从此有了翻身解放的希望,中国的革命从此焕然一新。由于党的“一大”召开于7月,而在战争年代档案资料难寻,具体开幕日期无法查证,因此,1941年在党成立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发文正式规定,7月1日为党的诞生纪念日(党的生日)。 中共二大: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 的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民族乡的行政区域划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九十五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 第九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九十七条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练习:

国现行宪法规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 )。A.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制定具有民族特点的政府规章 C.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D.自行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正确答案:C。

浅谈临沧市民族工作

浅谈临沧市民族工作 为确保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联系当前的民族宗教工作前后开展的《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兴边富民”工程实施情况调研。谈谈做好我市民族工作的一些看法: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彝、佤、傣、拉祜、布朗、白、傈僳、回、苗、德昂、景颇11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佤、傣、拉祜、布朗、傈僳、回、苗、德昂、景颇9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自治县和民族乡国土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4.62%。2009年末全市少数民族人口91.7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0.5%。临沧地处边疆,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居住分散,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1976年,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临沧享受其他民族自治州的优惠待遇。 二、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 (一)民族乡的建立、变更情况。198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我市共建立民族乡23个。1993年4月,服从国家重点项目澜沧江小湾水电站建设需要,凤庆县马街彝族乡首家改为小湾镇。2002年3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省政府批准,云县的茂兰彝族乡、涌宝彝族乡、幸福彝族傣族乡、凤庆的洛党彝族乡撤乡改镇。2004年、2005年,根据全省撤乡并镇要求,又有凤庆的永新彝族乡、德思里彝族佤族乡、云县的糯洒彝族傣族乡、永德的勐汞佤族乡、耿马自治县的福荣拉祜族傈僳族乡等5个民族乡撤乡并镇。目前,我市有民族乡13个,国土面积为298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2.3%,有113个村委会,总人口为209237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45508人,占民族乡总人口的69%。 (二)、民族乡政权建设情况。全市13个民族乡都由主体民族公民担任政府乡长,143名科级干部中,少数民族有90名,占64%,482名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公务员有290人,占61%。民族乡的政权建设,基本实现《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规定。 (三)、学习宣传《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将《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例入“五五”普法学习内容;二是各乡(镇)中小学校均设有司法副校长,定期向师生讲授民族法律政策课;三是利用民族团结节日,宣传媒体,宣传民族法律政策;四是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例入党委会议、政府全会、人民代表大会重要内容进行宣传贯彻;五是制定《临沧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六是市委、市政府作出规定,每4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表彰大会;七是制定出台了《中共临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八是草拟《临沧市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广泛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民族法律政策的认识,维护了民族团结,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主要实绩。一是民族乡经济发展明显加快。近年来,国家、省、市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民族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05年以来,13个民族乡得到国家、省、市的扶持资金达2713.9万元。2008年,13个民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56992万元,比2005年增1332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001元,比2005年增909元;人均占有粮374斤,比2005年增37公斤。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二是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民族产业发展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十一五”以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用于民族乡的村级道路建设总投入达28210万元,民族乡公路通达总里程878.3公里,其中,通乡油路334.6公里,通达工程406.7公里,村组硬板路137公里。交通的改善解决了民族乡过去人背马驮的难题,便捷了民族群众农特产品的贸易与交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各部门合力攻坚,整合资金,投资8891.74万元,解决了民族群众的农业灌溉、人畜饮水等难题;投资856.74万元,完成民房改造1798户,改善了民族群众的居住条件;投资1510.7万元,建成22861口沼气池,基本解决了民族乡农村群众生活照明用电难题。民族乡后续产业优势强劲。在巩固提升蔗糖、茶叶、橡胶、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2006年3月5日~2006年3月16日) 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5日~2006年3月14日) 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2005年3月14日) 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5日~2004年3月14日) 第一次会议(2003年3月5日~2003年3月18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 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 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6日) 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 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 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 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 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

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 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20日~4月4日) 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25日~4月9日) 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20日~4月3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 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 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4月12日) 第五次会议(1987年3月25日~4月1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 第二次会议(1979年6月18日~7月1日) 第三次会议(1980年8月30日~9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1年11月30日~12月13日) 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

2019年某县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某县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工作情 况汇报 某县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工作情况汇报 18年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县政府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作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将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精心规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活动,XX县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县民宗局作为县人民政府主管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始终把宣传贯彻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当作工作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一是组织民宗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深对民族问题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不断提高乡

(镇)、村两级民族宗教管理干部素质。18年全县各村“两委”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和边境乡镇领导干部参加了民族宗教培训会,重点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通过培训,使全县的基层干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族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民族意识 XX县通过宣传月和各类培训活动,利用广播、媒体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扩大了知晓面,加深了知情度,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意识。 1.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利用各民族村寨发展项目的时机,对人口较少民族和“兴边富民”行动项目所涉及的村组干部、群众,开展了以学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保护环境改善村容村貌等为重点的宣传培训活动。特别对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乡镇,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宣传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通过培训,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在各村寨中逐步形成了一种想发展、谋发展、快发展的良好势态。全年无一起影响民族团结及宗教和顺的事件发生。 2.开展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文化活动。为组织举办好一年一度的“泼水节”、“嘎汤帕节”、“盘王节”、“二月八百诗佳节”等民族节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谁主持会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谁主持会议 篇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持词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持词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一)预备会议主持词 各位代表: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现在举行预备会议。 ******第五届人大现有代表数46名,今天实际到会代表名,超过应到会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会议规定的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本次会议的议程是: 1、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宣读大会议程) 请各位代表酝酿,如有意见请发表。 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宣读大会主席团名单(草案))。 请各位代表酝酿,如有意见请发表。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请同志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各位代表,预备会议议程全部结束,请各位代表原地休息,大会主席团成员到主席团召开主席团会议,请不是主席团成员的乡党委组成人员罗璕、文庭明、黄志明三同志在全体会议时到主席台就座。 (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诗词 各位主席团成员: 现在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此次会议议程是: 1,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2,通过副乡长候选人名单。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4,提名监票员、计票员名单。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请各位主席团成员认真酝酿。如有意见,请提出。 没有其他新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表决。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副乡长候选人名单。 请各位主席团成员认真酝酿。如有意见,请提出。 没有其他新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表决。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请各位主席团成员认真酝酿。如有意见,请提出。 没有其他新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表决。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提名监票员、计票员名单。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建议由郭建华,周培辉为监票员,阳旭为计票员。 请各位主席团成员认真酝酿。如有意见,请提出。 没有其他新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表决。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没有,通过。 (三)全体会议主持词 各位代表: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 施细则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txt两个男人追一个女人用情浅的会先放弃。两个女人追一个男人用情深的会先放弃。╰︶ ̄—你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男女授受不亲,中国哪来13亿人口。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次修正)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选举委员会 第三章代表名额和分配 第四章选区的划分 第五章选民登记 第六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七章选举程序 第八章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 第九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十章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山东部队代表的选举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二章选举委员会 第三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四条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九至十五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举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 第五条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二)制订选举工作计划,训练选举工作人员,组织选民学习选举工作的法律规定和有关文件,做好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三)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制发选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