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受教育权利 履行受教育义务

珍惜受教育权利       履行受教育义务
珍惜受教育权利       履行受教育义务

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考点扫描】

1.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是每个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3)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基本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2.青少年应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1)要坚持使自己接受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使自己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3)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

中考回顾:

请结合权利和义务的知识,对下图漫画《母爱》中人物的言行进行辨析。

①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②儿子的言行是错误的;他没有珍惜受教育的权利,也没有自觉的履行受教育的义务。③母亲“好吧,你想怎样就怎样”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她只认识到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没有认识到受教育是公民的义务。④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要坚持使自己接受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使自己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

中考预测:

1.小明的爸爸一直认为“读书无用”,所以就与小明的妈妈商量,准备让小明辍学出去打工赚钱。小明知道后,很不情愿,他想继续读书。

你想对小明说: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你应该用所学法律知识跟父母讲道理,坚持继续上学,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2.小亮的日记

2013年2月23日

经过一个星期紧张的学习,终于迎来了周末的休息。上午妈妈陪我到商店买了几本资料,回家后发现几页装倒了,真的好郁闷!下午在QQ里和同学聊了一个小时,大家觉得班上的小芳最配得上“小肥猪”这个称呼了。聊完天后看了会儿新闻,就去学校打球了。打完球,我们随手将矿泉水瓶子往操场上一扔就打道回府了。

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分析小亮同学的日记。

权利方面:该同学享有了受教育的权利。作为消费者,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但同时他也侵犯了小芳同学的人格尊严(或名誉权)。

义务方面:该同学履行了受教育(或义务教育)的义务,但没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

3.何玥曾在广东汕头市一所希望小学读书,学校设有奖学金,她每年都得。2012年4月,做完第一次手术后的第三天,她就回到学校上课了。

从何玥的身上,我们得到生命启示?(或:何玥身上传递的正能量)

我们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勤奋刻苦学习。

中学生优秀作文范文:关于维护受教育权利的调查报告

关于维护受教育权利的调查报告 虽然我们中学生处在一个科技较发达,安全的国度,但是目前社会上关于侵犯公民受教育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维护和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权利,已经成为了全社会未成年人和有识之士的一个共识。 当我们去查阅一下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情况确实不少。但是,他们都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学生因为自己的受教育权利(或利益)受到其所在学校的侵犯,从而使双方动用了法律武器。从中可见,受害人自生的利益才是关键。 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送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可见,国家对学生就学是十分支持的。那么,正确并成功受教育权利的方法到底是什么呢?(1)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2)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3)应当履行遵守学校纪律,尊敬教师,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为了维护我们的受教育权,我们应该在学校中努力学习,争取名誉。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做到不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与同学好好相处,与集体提高好团结,这才是我们应做的。 那么,我们该如何维护受教育权利呢①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辍学,不能去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②上课时应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③放学后,应认真复习功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珍惜时间,科学安排课余活动。 那么我们又有怎样的义务呢?有①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

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②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③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学籍管理制度。包括入学注册,成绩考核,对升级、留级、转学、复学、休学、退学的处理,考勤记录,纪律教育,奖励处分以及对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查等管理规定;④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体育管理、卫生管理、图书仪器管理、校园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学生的基本权利,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不能剥夺。根据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同学们,既然国家为我们的将来奠定了基础,给了我们成功的条件。据调查,全国中小学生,在九年义务制期间,上学率为98%。同学们,让我们学会珍惜和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更好的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吧。

《珍惜学习机会》教学设计

二、教学过程

二、如何维护受教育权利活动三:课本P62例子, 假如你是梅,你打算采用 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受 教育权? [小组讨论]得出结论,小 梅还可以寻求其他方式: 方式一:向学校老师寻求 帮助,劝说父亲,使自己 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方式 二:向妇联、当地的居(村) 委会等反映情况,维护自 己的受教育权;方式三: 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新 闻媒体反映情况,责令父 亲履行家长职责;方式四: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 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学生遇到的侵犯 受教育权情况中较典型 的情况之一入手提出了 本目的重点问题:如何 维护我们的受教育权。 给出了维权方式中的一 种:寻求学校老师的帮 助。接着以知识拓展的 方式让学生找出其他的 维权方式,并指出学生 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 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用PPT展示 四种方式。 另补充其 他方式 活动四:课本P63例 子,某镇数百名村民在少 数人的煽动下,在离当 地….“假如你是该校的 一名学生,应该怎么 办?” 学生思考,小组讨论,得 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是 不参加,二是对违反教育 法规的行为要报告当地有 关部门 本目又提出了一个学生 以群体为单位被侵犯受 教育权的案例,引发学 生的思考和探索,以期 引起学生对该种情况的 关注,提高学生解决现 实问题的能力。 多媒体 展示问题 的答案和 学生的想 法

三, “在旧中国, 很不容易; 四、 正在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活动六:让学生阅读课本 P64案例。思考:如果小 刚中途辍学,是否合法? 小刚及家长要承担什么 责任? 提出问题:我们应该怎样 像小刚一样履行受教育 义务? 学生思考,看书总结,得 出问题的答案:最主要的 有三项:(1)认真履行按 时入学的义务;(2)认真 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 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 学;(3)认真履行遵守法 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 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的义务。还有两方面:(4)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 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 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 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 习能力。(5)树立终身学 习观念。接受教育、勤于 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 力、学会学习。 用小刚的故事帮助 学生认识到受教育不仅 是公民应该享受的一种 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 行的一种义务,进而认 识到不完成义务教育的 违法性,学生及家长都 要为此承担一定的法律 责任。 PPT展示课 本案例的 内容及问 题

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听课笔记 校名十总中学执教者张老师 授课年级八年级科目思想品德 授课内容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活动一:小梅的烦恼(一): 父亲:你瞧你那样儿,还念书呢!能念出个啥名堂来?能念出个金娃娃来? 小梅:(不高兴地)除了钱你还知道什么?我们老师说了,我有受教育的权 利,你不让我念书,就是你的不是。 父亲:你们老师懂个啥?女子无才便是德,做生意赚钱才是理,你能念个初 二就不错了。 小梅:做生意?人家张明的家长不也做生意?但他爸爸妈妈仍让他念书。 父亲:你懂什么?人家是男孩,应该多读书,你一个女孩子,都14岁了,早 晚都是人家的人,还不如帮帮家里的忙。 小梅:女孩子咋啦?女孩子就不能念书吗?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 父亲:错了,那是时代不行了,男女才一样。 小梅:(气愤)你……唉! ——小梅被父亲强行带离了学校 想一想:父亲的言行正确吗?为什么? 活动二:议一议 我们的身边,还有哪些侵犯受教育权的情形? (温馨提示:可从家庭、学校、社会或个人、群体的角度讨论) 活动三:如果我是小梅,我会------ 活动四:小梅的烦恼(二): 小梅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学校的老师,在学校有关领导及班主任老师的劝说下,小梅的父亲终于同意了小梅的要求,她又重新回到了学校。可由于一段时间的辍学,小梅的很多功课都跟不上班里其他的同学了,好多次考试都不及格,小梅对学习越来越失去了信心。于是,她想:受教育是我的权利,我可以享有这个权利,也可以放弃。还不如现在退学外出打工。 思一思:(1)小梅的想法正确吗?为什么?(2)如果你是小梅最好的朋友,你会怎么劝他? 分组讨论:如果你是小梅最好的朋友,你会怎么劝他?

受教育权

新密市实验初中九年级思想品德导学案 (编号:6) 课题:六、《终身受益的权利》课型:复习课 主备:楚晓莉审核人:楚晓莉时间:2013/2/22 复习目标:1、懂得教育的涵义、教育的作用、受教育权的涵义、义务教育的地位、涵义和特征。 2、提高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 3、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 4、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自觉学习的态度。 5、增强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6、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学习过程: 一、归纳梳理构建知识框架(见《中考面对面》92页) 二、复习要点(带★为重点掌握内容) 1、教育的含义是什么? 2、教育的作用有哪些?★ 3、受教育权的含义是什么? 4、义务教育的含义、地位、特征是什么?★ 5、我们应如何维护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6、我们未成年人为什么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7、我们应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三、学生读背知识要点(教师适时抽查) 四、当堂检测 1、根据一些调查资料显示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致富程度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文化程度高的,致富门路多,致富速度快;文化程度低的,往往致富无门,或致富较慢。这反映出() A、人们掌握的科学技术与致富速度无关紧要 B、人们的文化程度是致富的唯一决定因素 C、社会发展、农民致富有赖于教育的发展 D、受教育是公民致富的唯一方式 2、某班级同学在街上见到随父流浪的三位均为十岁左右的少年后,发表了以下四种看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①这是别人家里的私事,与他人无关,少年的父母也涉及不到法律责任 ②三位少年应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受教育权,不应虚度年华 ③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上不上学,有没有文化是公民自己的事情,可以享有,也可以放弃④受教育是公民的义务,三 位少年及其父母应归乡入学接受教育 A、①② B、②④ C、③④ D、①③ 3、近年来,一些家长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认为读书不如赚钱,让未成年子女弃学从商、从工,出现了“小保姆”“小商贩”“小 童工”。这些做法侵害了未成年人的() A.受教育权和生命健康权 B.劳动权和名誉权 C.财产所有权和姓名权 D.受教育权和肖像权 4、(多选)高考结束后,刘某迟迟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便以为自己落榜了,后来才得知是张某冒名顶替自己上了大学。刘某愤 怒地将张某告上法庭,因为张某的行为侵害了他的() A. 荣誉权 B. 受教育权 C.肖像权 D.姓名权 5、目前,个别学生存在为追求升学率,将音、体、美、劳等所谓“辅”课全变成了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课,还勒令所谓的 “双差生”退学的现象。这些做法() ①违背了国家的教育方针②违背了素质教育的要求③侵害了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④没有恰当履行学校在义 务教育方面的义务 A、①②③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6、某地一家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壮告离其家最近的某小学拒绝招收他6岁的孩子入学,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责令该小

初中道德与法治_珍惜学习机会教学设计学情分析教材分析课后反思

珍惜学习机会教学设计 学习过程 一、课前预习:生读学习目标,及重点、难点,并思考问题, 1.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2.我们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二、课中探究 (一)情境导入: 课件:卖鱼的小男孩的图片并做简单解释。 问题:你会作如何评价? 生讨论并回答。 师总结:所以我们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机会,享受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二)新知探究: 一、师过渡: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但是生活中存在很多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情形。 课件:(一)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情形 1、小梅父亲说她成绩不好也考不上大学,让正在念初二的她出来打工挣钱。 2、某工厂接收一批在校的初中生进厂打工 3、学校附近的一座寺庙经常音响开得很大,吵得学校里的同学无法安静地晚自习 4、胡某因为经常不交作业且不遵守学校班级纪律,老师停课让他回

家反思一周 以上事例分别说明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哪些方面的侵害,如果我们是以上学生,我们该怎么办? 生活动:分组讨论,1、2、3、4一组一个问题, 5、6组补充 课件:师总结,(二)维护受教育权的方式 ?方式一: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 ?方式二:寻求居民委员会妇联新闻媒体的帮助 ?方式三:寻求政府的帮助 ?方式四: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 方式一、二、三是非诉讼方式,方式四是诉讼方式 三、师过渡:我们享受了受教育权,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保障 了我们的受教育权。看我们现在的学校的变化。 课件:本校的教学楼、宿舍楼及餐厅的图片 师解释,教学楼300多万餐厅80多万宿舍楼300多万操场400多万这就是我们一个小乡镇中学,就这四大项投资就这么多。我们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还需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机会来之不易,课件:国家,父母、个人的付出 我们走在这环境优美的校园里,坐在这温暖明亮的教室里的时候,还有很多这样的孩子。 课件:两幅学习条件很艰苦的图片 师总结:你能不珍惜学习的机会吗?我们怎么珍惜机会呢?也就是怎么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呢?

浅谈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浅谈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现在,有的初中生存在这样一些现象:不按时完成作业,迟到早退,旷课逃学,考试不及格。面对老师的教育和同学的劝说,他们却振振有词:“上学读书有什么用啊,再说,上不上学是我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我们应当帮助这些同学从以下三个方面转变认识。 一、认清教育的重要性 人的生命是短暂并且无法重复的。要想有尊严、有意义地度过一生,教育是基础,教育能为我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础。在受教育过程中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是我们将来独立谋生的基础,在知识密集化而且职业竞争异常激烈的现代社会更是如此。同时,对于我们将来的发展来说,潜力的开启、眼界的拓宽、精神世界和个性的丰富以及具有较广泛的选择机会和成功条件等,都离不开接受教育。希望工程第一个受助者张胜利、“大眼睛”女孩苏明娟靠知识改变命运的事例充分说明,教育对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 二、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教育,将受教育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并从法律、物质、师资等方面

对中小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给予充分保障。比如,全面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部分地区免除了课本费、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教育公平;山东等地区专门立法规定“禁止开除学生”……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我们应该认真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努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权。面对党和政府的关爱,我们中学生没有理由不拿认真学习来作为回报。 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无论是在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人才方面,还是在提高创新能力和提供知识、技术创新成果以及增强民族凝聚力方面,教育都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从国家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为此,我们中学生应当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守则、校规和校训,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爱护学校的教学设备、仪器、校舍、桌椅板凳、文体器材、校园花木等。 同学们,昔日周恩来同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今天,我们更要为了自己的发展、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法理学-第八章-权利与义务

第八章:权利和义务 一、2012年论述题:为什么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律现象中具有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法律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 (1)权利和责任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关系的个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 ①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一个标准之所以被称为是法律规范,就在于授予人们一定的权力,告诉人们怎样的主张和行为是正确的、合理的、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或者给人们认定某种义务,指示人们怎样的行为是应为的、必为的和禁为的,在一定条件下会由国家权力强制执行或予以取缔。 ②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某一社会关系之所以是法律关系,就在于它是依法形成或法律机关确认的、以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③至于法律责任则是由于侵犯法律权利或违反法律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法律关系主体的、带有直接强制性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招致的第二性义务。 (2)权利和一去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 ①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和总章程的宪法,它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教育制度和法律制度,实际上就是确认和规定社会上各个阶级、阶层、集团、民族等社会基本力量在国家生活中的权力和义务,并以此为基础,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职权和职责。 ②行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国家职能中所拥有的权利(权力、职权)和义务(职责),以及在政府与公民、法人等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③民法调整平等关系主体之间有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着解决因侵权或违约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纠纷的准则。 ④经济法调整着国家在管理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国家与经济组织之间、经济组织与经济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⑤刑法规定何种行为是极端的、超越社会容忍极限的侵害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应采取的取缔和惩罚措施,以此敦促或强制罪犯履行法定义务,以保护人们的法定权利。 ⑥诉讼法规定着诉讼过程中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⑦国际法也是以权力和义务为构成要素的。不过它是通过条约和协定、惯例等形式确定下来的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⑧其他法律部门也都是确定人们在某种社会生活领域和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权利和义务通贯法律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 ①任何国家的立法,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本阶级的根本利益、实际的阶级力量对比以及民族文化传统等条件,确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过程。 ②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社会的活动中,依靠国家权力。落实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论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论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摘要: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范畴而言的。它们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不可分离,相互依存。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世界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放弃,二者功能上互补。 关键词: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一、权利与义务问题的提出 首先,我们应当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上而提出的。每一项法律都有其适用范围,适用的对象、群体,那么适用者本身就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二者是相对的。 在讨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从法律的定义我们也可看到明显的“权利”与“义务”的字眼,这充分说明在法律中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本文所要讨论的正是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正确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我们如何去看待。当今时代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处处强调依法治国,无论对于社会、某一社会组织,尤其是个体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绝对离不开的。因此说“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社会是一个契约社会,无论进行日常生活还是从事经济交往,缔结契约都不可避免”。我们以一种不太恰当的方式来打比方,将法律比作是契约或是一纸合同,那么签约双方都应本着“互惠互利”的

原则,你既要给对方应有的权利,给其实惠,但对方又必须去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样基础上的一份“契约”才会显现其公平。 其次,我们简单的说说权利与义务。当今社会,我们崇尚法律,并且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法律,但纵观每一种法律,都脱离不了权利与义务,这再一次说明了法律中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从字面上看,法律中的权利与义务很抽象,即使你肯查字典,找到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我想也未必能完完全全把它理解,还是会很抽象。“权利”与“权力”不同,“权利”的“利”显然要代表利益,与人本身息息相关。而义务本身却是要我们履行的。至于权利与义务接下来我们会详细论述。 再次,我们一直在强调依法治国,强调公民意识,公民要维权。但不得不承认一些社会现象,当今在我国有许多公民往往只强调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往往忽视自己应当去尽哪些义务,甚至专门躲避相应的义务。在当代这样一个开放、文明的时代,这种做法不利于我国的进步,也无益于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有待于提高。我国的公民只有“权利意识”而没有“义务意识”。 因为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认识的本身也反映了一个公民的法律素质高低,也反映一国的法制化水平。那么,我们应当讨论一下权利与义务二者的关系以及涉及到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 二、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论述 从辩证法的观点看来,权利与义务这对矛盾的双方是既有区别又

珍惜学习机会教案

珍惜学习机会教案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珍惜学习机会》教案 常州市安家中学钱以积 一、教学目标 知识方面: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采取各种合法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能力方面:提高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增强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的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态度。引导学生认同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使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二、教学重点难点 维护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三、教学方法 创设情境、多元互动、自主探究、案例教学 四、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从影片《一个都不能少》导入新课。 (二)学习新课 1、维护受教育权利 (1)学生结合身边实际举例,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侵犯中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有哪些。

(2)让学生回顾上一框所学内容,讨论:如果中学生自己不会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会怎样?得出结论:中学生必须学会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享受自己的受教育权。 (3)结合典型案例,让学生思考,假如你遇到自己受教育权受侵害的情况会怎么办。 启发学生去总结维权方式,帮助学生多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联系教材第八课“法律护我成长”中的相关知识简要说明非诉讼方式和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4)结合课本提出的一个以学生以群体为单位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案例,设问:该校学生的受教育权被侵犯了吗为什么讨论:假如你是该校的一名学生,应该怎么办假如你是该校的校长,应该怎么办引起学生对该种情况的关注,提高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履行受教育义务 (1)学生阅读课本三个材料,思考:从上述材料中感悟到了什么?帮助学生认识到历史的进步使公民都能获得学习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是来之不易的,应该非常珍惜。国家在经济并不发达的情况下大力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家长的努力保障了孩子的受教育机会,所以,作为学生,为了自己的发展、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师可用现身说法让学生理解过去教育条件之差,可结合《义务教育法》的修改让学生了解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对于材料三的利用可联系学生自己的生活实际:为了保障自己的受教育权自己的家长付出了什么?心血、精力、金钱……教师对材料还可作一个小的延伸:引导学生对自己所得到的国家和家庭努力予以保障的受教育权报有感恩的心。

受教育权教案

《受教育权》教学设计 平桥区王岗乡中心小学——李正艳【教学目标】 知识方面: 进一步了解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九年义务教育的具体内容;同时,明确自己在受教育方面应尽的义务。 能力方面: 增强在受教育方面的权利观念和意识,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增强学生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观念,自觉地接受和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 认识受教育是适应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是把自己培养成社会人才的重要手段。形成和强化学生珍惜受教育机会的愿望和情感。 通过学习,使学生能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对受教育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机会,并增强学生的爱国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利的能力和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教学重难点】 重点: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难点:九年义务教育 【教学过程】 一、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课前调查:说一说:我为什么要学习? 1、导入:古稀老人上大学 2001年教育部作出规定,进一步放宽参加高考的条件,取消年龄和婚否的限制。结果当年全国就出现25岁以上的考生16265人,最大的73岁,实际录取25岁以上学生1924人,其中50岁以上的2人。据《南京晨报》报道,2002年全国年龄最大的考生、73岁的汪侠老人9月9日开始上学了,汪侠高考成绩为213分,被南京医科大学录取为旁听生,与该校临床医学5年制的新生一起上课。 各抒己见:汪侠老人为什么要参加高考,重回课堂?这给我们什么启示?小结:无论公民的性别、民族、种族、社会身份等是否相同,都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我们只有不断地接受教育,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才能使自己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2、自学与探究: (1)、什么是受教育权? (2)、为什么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3、七嘴八舌:联系我们所学的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音乐……)说一说掌握知识对我们以后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小结: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度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4、我来判案:“父亲不让女读书,少女与父对公堂”

《珍惜学习机会》教案2

《珍惜学习机会》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受教育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知道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的法律依据。 能力目标:通过典型案例的讨论引导和教学启示,初步培养维护自己受教育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读当前我国相关公民受教育状况,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的思辨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懂得受教育不仅关乎个人的前途和利益,更关系国家的命运和利益,从而培养学生的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联系社会上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事例,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通过对依法施教事例的分析,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教学重点和难点 维护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招聘广告 招收道路清洁工,建筑工地小工若干,身体健壮,月薪300元。 水泥厂招收制袋工,初中文化,身体健康,工资每月400元。 软件公司招聘工程师,研究生学历,软件开发专业,月薪8000元。 南京华工学院招收客座教授,除国家工资外,年工资补贴10万元,配备别墅式住房三室两厅。 (吸引学生注意力,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谈上述材料对自身的启示) 师:在当代,一个人如果没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就不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也不可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我们要珍惜自己学习的机会。 讲授新课: 1、维护受教育权利 学生活动: (1)学生结合身边实际举例,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侵犯中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有哪些。 (2)让学生回顾上一框所学内容,讨论:如果中学生自己不会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会怎样? 得出结论:中学生必须学会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享受自己的受教育权。 (3)结合课本案例,让学生思考,假如你遇到自己受教育权受侵害的情况会怎么办。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是人类文明社会所具有的一种实质性要素,它既是人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社会文明演化进取的不可少的力量。在历史上,人类对权利的探求也可谓是一个艰苦而富有成效的过程,在这种艰苦的探寻过程中,我们不能不提到三位启蒙思想家,即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他们对人类认识自己的权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通过对上述几位启蒙思想家关于权利论述的了解,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启蒙思想家也不得不承认,所谓的自然权利也是需要国家权利支持的。诚然,在权利的问题上,它所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权利与国家权力的问题,因为个人权利如果没有国家权力的支撑和保障就无法实现,但是,国家权力在支撑和保障个人权利的过程中,又不能没有边界,不能没有任何限制,否则,国家权力又会对个人权利的践踏和侵犯。因此,这又需要对国家权力加以约束和限制。但是,对国家权力机关加以约束和限制如何进行呢?或者说对国家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以何为准呢?是仅以现行的法律规定(实在法)为准呢?还是在除了实在法的规定之外另有其它的东西呢?这里就涉及到实在法与应然法的问题了。具体说,涉及到“法定权利”和“应有权利”的问题了。法定权利来源于国家权力,没有国家的授权一切合理的要求都不会成为权利,它说明了权利的尺度,是为主体从强化法律的实效方面实现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应有权利是来源于人的道德性质,国家权力的授权只是对这种基于道德性质合理要求的一种认可而矣,它说明了权利的性质,是社会主体评价法定权利的依据。因此,对上述问题的不同理解,便会得出法的本位的不同结论。义务本位法是以实在法对考察基点,而权利本位法是以应然法为考察基点。在与国家权力关系问题上也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关于“义务本位”的理解 为了更好的理解“权利本位”,我们有必要对“义务本位”作简要的理解。张文显教授认为“义务本位法”存在于前资本主义法中,并有其深刻的经济基础,政治背景和伦理支撑。前资本主义是一种自然经济的社会,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之中,在这样的社会中,皇帝握有无限的权力,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在这样的社会中,法律必定道德化或宗教化,重伦理轻法理,大量的道德规范或宗教规范被统治阶级的国家化为法律规范,道德原则和宗教信条亦被奉为法的精神。因此,在“义务本位”法的社会中,法的主要作用是社会控制,强调的是一种服从,臣民服从皇帝,奴隶服从奴隶主,农民服从地主,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少数人享有特权,而大多数只享有少部分权利,甚至根本无权。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不平等、不自由是其显著的特征,法律也根本不以平等、自由、民主等作为其价值取向,而仅仅是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是一种镇压人民反抗的工具。所以,这样的法律当然是以人的义务为其首要任务。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宣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解放,这种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必将被历史所淘汰而寿终正寝。 关于“权利本位”的理解 “权利本位”是“法以(应当以)权利为其起点、轴心或重点”的简明说法。在整个社会中,社会成员皆为权利主体,都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权利和义务

《珍惜学习机会》教案

《珍惜学习机会》教案 南平老区是学郑传演 一、教学目标 知识方面: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采取各种合法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能力方面:提高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增强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的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态度。引导学生认 同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使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 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二、教学重点难点 维护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三、教学方法 创设情境、多元互动、自主探究、案例教学 四、教学过程 (一)复习旧课 师: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教育,还有教育的重要意义。而且,国家也很重视公民的受教育权,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教育权。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受教育权是否能得到时刻的保障呢? (二)新课教学 一、维护受教育权利 1、受教育权被侵害的情况 (多媒体展示) (1)、学校附近的KTV经常音响开得很大,吵得学校里的同学无法安静地晚自习。 (2)、胡某因为经常不交作业且不遵守学校班级纪律,老师停课让他回家反思一周。 (3)、15岁的刘铭父母离异,母亲下岗而父亲又不按时支付抚养费,使得刘铭只能辍学在家。 师:以上例子分别说明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来自哪些方面的侵害? 生: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的侵害。 师: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上述这些例子中的侵害时,我们该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2、维护受教育权利 (多媒体展示) 社会透视:离某中学100米处新开一家网吧,电脑设备崭新,上网费用便宜,还推出上网三小时可免费再上一小时的优惠。校内一些“网虫”经常逃课到此网吧上网,还带了很多其他同学也来这上网。 师:假如你是该校的中学生,你该怎么办?如果是学校的领导该如何消除网吧的影响? (学生分组讨论) 生:如果我是该校的一名学生,我会克制自己,专心学习,不到网吧上网,也劝解身边同学要抵制不良诱惑。 生:向老师或当地政府如实反映情况,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师:很好,通过自我约束和维护受教育权的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那校长该如何来处理这件事?

权力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摘要: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反映了国家与公民、公民与集体、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充分体现出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关键词:权力义务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权利和义务的定义 所谓权利,如所周知,亦即应该受到法律保障的利益、索取或要求;反之,所谓义务,则是应该受到法律保障的服务、贡献或付出。因此,“权利”与“义务”分别属于“索取”与“贡献”范畴,因而不过是同一种利益对于不同对象的不同称谓:它对于获得者或权利主体是权利,对于付出者或义务主体则是义务。因此,所谓权利也就是权利主体从义务主体那里得到的应该受到法律保障的利益;而义务则是义务主体付给权利主体的应该受到法律保障的利益:权利与义务是相对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而言的同一种利益,是处于不同人际关系中的同一种利益。因此,凯尔森说:“一个人以一定方式行为的权利,便是另一个人对这个人以一定方式行为的义务。”霍布豪斯也这样写道:“同一种权益,对于应得者便叫做权利;对于应付者则叫做义务。”这样,一方的权利必赋予对方以同样的义务,因而一方有什么权利,对方必有什么义务;反之,一方的义务必赋予对方以同样的权利,因而一方有什么义务,对方必有什么权利。雇工有得到工资的权利,必定赋予雇主以同样的义务:雇主必有付给工资的义务。所以,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作某种行为以及要求国家和其他公民作或不作某种行为的资格。换句话说,就是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公民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现某种愿望或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是否将此可能性转变为现实,公民有选择的自由,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的公民,应尊重公民所作的选择。当公民的权利实现受到侵犯或阻碍时,国家有责任运用法律的强制手段保护或帮助公民实现其权利。 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国家通过法律要求公民必须为某种行为或禁止公民为某种行为。如果公民不履行或不依法履行,国家就要强制其履行甚至给予制裁,因此,对于义务公民不能自由选择。 二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作为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角度的研究论述,主要是以下两点: 1.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主要表现为: 第一,公民在享有权利和适用法律上都一律平等,也就是说: (1)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

权利和义务及其相互关系

权利和义务及其相互关系 冯佳芮2016221478 一.权利(right) 一般而言,权利指的是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所享有的可以要求作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并为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资格。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它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第一,权利反映了主体之间的一种对等的法律关系,与义务相关联。在权利关系中,主体的一方与他方独立对等,不存在凭借某种外在的物理力量而制御对方的情形,否则即可能构成power而非right。这种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的对等性,决定了在特定的权利对象上,主体一方享有某种权利,即意味着他方必须相应的承担某种义务,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 第二,权利是由法规范所认可的。它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 主观的权利:反映了主体自身对某种特定利益的要求,单纯以人的主观意愿的形式而存在的权利。 客观的权力:通过法规范的确认才获得法的正当性、有效性和真

实性的权利。 在一定意义上讲,真实意义上的的权利正是主观权利和客观权力的统一。 第三,权利是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在终极意义上,权利可视为一种为法规范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要求他方作出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从法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可能性实际上就是一种法律资格。 第四,它是权利人实现其利益的行为。权利与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权利并不等于利益,权利人实现自己利益的行为是法律权利的社会内容,而法律上的权利则是这一内容的法律形式。 第五,它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要求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是合法的,而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义务(obligation) 义务就是个体对他人或社会做自己应当做的事,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需要履行各种义务,包括政治义务,经济义务,法律义务。总之是与权利相对的。包括做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伦理学中所指的义务主要指道德义务。是指在社会道德生活中,道德主体应尽的义务。应尽的一种道德责任和使命。 从法学的角度来讲,法律上的义务通常被简称为义务,指的是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一定的主体必须做出某种作为的责任(即作为义务)或做出某种不作为的责任(即不作为义务)。因违反义务而处于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免费提供教科书及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权力;享有课外活动时间,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的权力;享有不被歧视、不被体罚及变相体罚、不被侮辱人格尊严的权力。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受教育者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这项义务可以称为“遵纪守法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即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的规章。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在于遵守法律、法规中有关学生的规定。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如果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话,就会触犯有关法律、法规,从而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这项义务可以称为“培养良好品德义务”。我国教育方针要求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里面一项重要任务是使学生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这既是学校的职责,同时也是受教育者的义务。对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履行这方面的义务的标准是不同的。目前都制定有相应的学生行为准则,如《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这项义务可以称为“努力学习义务”。学生进入学校就意味着承担了接受教育的义务。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这种义务是强迫的;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这是依自愿入学在享受教育权利同时应承担的义务。它

共产党员应如何正确理解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共产党员应如何正确理解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集中体现。(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包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

的义务,成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举他。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共产党员为什么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呢?这是因为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对党承担应尽的义务,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反之如果党员不很好履行义务,想怎么干就怎样干,则会破坏党的统一,使们的党失去战斗力。因此,每一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要自沉履行党员义务。其次,党章中所规定的党员义务,又是党组织衡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一个党员合格的具体标准。因而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并把党员八项义务作为座右铭,经常对照检查,严格要求自己,使用权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如何正确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

珍惜学习机会教案

《珍惜学习机会》教案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采取各种合法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能力目标:提高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增强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的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态度。引导学生认同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使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二、教学重点难点 维护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三、教学方法 讲授法、阅读法、案例分析法 四、使用教材构想 在教学设计过程中对教材资源进行了必要的整合。导课时,我设计了几组图片让学生观察从中你看到了什么会想到什么呢?学生会自然而然地谈到图片中的情景和我们现在学习条件的比较,得出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教学设计时,我把教材中的一些活动进行了取舍,如:舍去了教材P63第一个活动“假如你是该校一名学生,该怎么办?”;教材P64活动“小刚拒绝辍学,对自己、家庭、社会的好处?”等。 五、教学流程 (一)导入新课: 设计几组图片,让学生观察从中你看到了什么会想到什么呢?学生会自然而然地谈到图片中的情景和我们现在学习条件的比较,得出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 (多媒体展示标题)珍惜学习机会 学习目标 1、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采取各种合法方式予以维护. 2、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3、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的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 4、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态度 (二)探究学习: 1、案例分析:(多媒体展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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