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学生会章程

三峡大学学生会章程
三峡大学学生会章程

三峡大学学生会章程

(三峡大学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2002年12月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峡大学学生会是三峡大学全体大学生(本、专科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团体会员参加湖北省学生联合会。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和动员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才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使之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具体利益。

2、倡导和组织全校同学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和学校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5、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6、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三峡大学学籍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监督和批评本会的工作,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质问、意见、建议;有权要求罢免本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有权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权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积极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争做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4、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组织汇报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校学代会原则上每三年举行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委员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会委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需经学校党委批准。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任务并监督其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新的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校学生会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三峡大学学生会。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中期可进行卸职递补。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四)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学生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等组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扩大会议。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六条学生会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组织部、自律会、学习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对外联络部、新闻部、网络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

第四章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八条学院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党委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学院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学生会提请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一条学院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各院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二条学院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备案。

第二十三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

等。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四条各级学生会干部是广大同学的公仆,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学生干部必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坚决地履行本会章程第八条所规定的义务,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学院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的程序任职或免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三峡大学学生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八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3、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4、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 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第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

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 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章程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 , 是在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领导下, 挂靠在校学生会下的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下设五 个部门: 自律委员会办公室、学风文明检查部、校园文明督查 部、宿舍文明督导部、食堂文明督导部 第二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接受校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的

领导, 接受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的领导和帮助。 第三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在 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展开活动。 第四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学生 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全体学生行使工作职权。 第五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 对外唯一代表南昌 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第六条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发扬”日新自强, 知行合一”的精神, 为我校创优良学风, 建 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改革开放和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为同学们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 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沟通学校与同学们的联学院, 参与校内外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 热情为同学们服务, 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倡导和组织同学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四)不断加强和完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培养一批高

素质的学生干部。 (五)维护校纪, 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 秩序和学习的生活环境。 第八条本会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的候选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成员需经过面试及老师、上一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的审查、评定而最终产生。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凡取得南昌航空大学学籍的在南昌航空大学学习的, 所有本科和专科学生均可经过竞聘成为本会成员, 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 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经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 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 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 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 有权请求 本会帮助解决, 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江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1年12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受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朝着成为“学术大师、行业中坚、治国栋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成为热爱祖国、热爱江南大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充当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维护国家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同学传达学校的精神,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倡导良好的学风,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促进全校各民族、各地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校学生会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自身建设 一、校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依托,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校学生会成员应自主拓展文化知识,提高思想深度,以身作则,出色地完成学习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1.以每学期期末的成绩为依据,挂科数达三科以上或成绩占全班的比例三分之二之后的成员需由部长对其进行劝退。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证,开除学生会。 2.挂科数小于或等于两科,根据其部长给予的评价及在学生会的日常表现酌情处理。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下

一学期的成绩不允许有挂科情况。成绩占全班的比例10%之内的评优优先。 第三章工作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应具有敏锐的目光,努力解决同学们反映的问题,积极的去了解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认真指导全局工作,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优质地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加强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指导,做到各部门之间工作目标的一致,干部之间的友好、平等、互助。 三、学生干部平时要注意文明礼貌问题,尊重师长,体现自身文明素养。 四、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内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内部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工作的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通过,报经团委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对存在破坏学生会整体和谐氛围,影响学生会工作,存在拉帮结派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第四章例会制度 一、校学生会进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月初,各部门的负责人须

华侨大学学生会章程

华侨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华侨大学学生会是华侨大学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学生处的指导,在法律和学校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华侨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和泉州市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和任务是: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提高会员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增进与留学生及华侨港、澳、台同学的联系与团结,树立华大同学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管。 学生委员会、监事委员会、学生会主席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管。各级学生组织机构按职权划分为: (一)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二)校学生委员会、监事委员会; (三)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四)基层学生组织和各类学生附属组织。 各级学生组织机构遵循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六条聘请校学生处和校团委的老师任学生会指导教师,代表学校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七条凡取得华侨大学学籍的本专科全日制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享有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外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学生会规章制度大全

学生会规章制度大全 【篇一: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 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 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 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 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党总支、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系各 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秘书处:统一管理各部档案、召集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学习部:学风检查,组织各类活动,带动全院学习气氛,为学生学 习提供各类信息支持和方法及指导。 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并配合院里搞好文艺演出,丰富师生 的精神文化生活。艺术团:在文艺部的领导下带领我院学生开展文 艺活动。 宣传部: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 类活动信息。科技部:普及网络方面的知识并培养网络方面的人才,还负责院网络建设。体育部:举办各类体育竞赛,增强学生的竞争 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生活部:对全系宿舍的卫生进行 不定期的检查,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观念。 外联部:为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拉赞助以筹集经费,还包括学生会 的外事联系工作。实践部:为我院学生提供更多社会实践机会。 。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1

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拟定)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意的活动。 第二条: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布置其工作任务,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学生日常的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我院学生,有特长,热爱学生会工作的,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期为1个月。由学院领导,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用或开除。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如果受过学校的处罚,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学生会。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1.决策能力 2.组织管理能力 3.协调能力 4.宣传能力 5.交际能力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原则: 1.疏导原则 2.服务原则 3.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本会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秘书处、纪检部、男生部、女生部、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学习部,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重点是纪检部和男生部。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的完成本部的日常工作,同时不定时的了解其他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给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个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十三条:干事要协助部长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需与部长商量,不能越级。 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责 主席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青岛黄海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 第二条主席团工作职权 主席(一名)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日常工作会议。 2.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决策和审批。 4. 定期向学院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学院的指导和帮助。 5. 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6.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7.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副主席。 1.协助主席抓好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分管部门的工作。 2. 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给予指导,管理。 3. 定期查看各部门的工作文档,活动资料。 2.主动向学生会例会及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 3.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福州大学章程

福州大学章程 目录序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教育形式与办学活动 第三章校党委 第四章校长 第五章学术机构

第一节校学术委员会 第二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三节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四节学部委员会 第六章民主管理机构 第一节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节校学生代表大会与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七章校部机关与公共服务机构 第八章学院 第九章教职工与学生 第一节教职工 第二节学生 第十章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一章外部关系 第十二章学校标识 第十三章附则 序言 福州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 建校以来,福州大学面向福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发扬以“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勇于拼搏的奉献精神”为代表的福州大

学精神,拓展政产学研合作,加强国际和区域学术交流,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国家和福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了贡献。 面向未来,福州大学坚定不移走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入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办校、依法治校“五大战略”,努力在为国家和区域发展做贡献的过程中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全面建成创业型东南强校,努力成为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 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为“福州大学”,简称“福大”;英文名称为“Fuzhou University”,英文简称“FZU”。学校网址是https://www.360docs.net/doc/e08804601.html,。 第二条学校的住所地为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设立或者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生会章程(新修订).docx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 (3) 第三章职能 (3) 第四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守则 (7) 第五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会议制度 (8) 第六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10) 第七章学生会干部考评实施办法 (11) 第八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档案制度 (16) 第九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考勤制度 (17) 第十章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17) 第十一章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19) 第十二章附则 (21)

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性质:遵义航天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政教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 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 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学生会原则: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校团委、政教处的 指导。 2.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职能: 1. 在政教处直接领导下,协调学校开展各种学生工作; 2.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代表,是学生的代言人和公仆; 3. 学生会是一个学生锻炼各种能力与发挥专长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二条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安全部、学宣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6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 名、副部长2名。 第三章职能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职能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 提议任免各部部长; 2. 培养主席接班人和各部部长接班人; 3. 组织安排学生会全面工作,代表学生会参加外事活动; 4. 主持学生会全体会议和部长会议; 5. 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6. 综合学生意见,及时向政教处反映情况; 7. 向全体干部传达学校指示精神。 第二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能 1. 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工作,做好分管工作; 2. 主席不在时代理行使主席职能。 第三条部长职能 1. 领导本部工作,团结内部干部,确定本部发展方向和制定活动

团委 学生会章程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2004年3月

目录 总则 (4)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5) 权利、执行机构 (5) 基层组织 (6) 选拔和增补制度 考核制度 会议制度 值班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团费缴纳制度 团员注册制度 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附则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团学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第二条:系团委学生会的性质: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是中国 共产党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 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组织。 第三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 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 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6.加强同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视野之目的。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一条:凡取得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章程且不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系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享有参加系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系团委学生会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解决;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三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院团委学生会章程;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院团委学生会的权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坚持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系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系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系团委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权力、执行机构

信息传播学院学生会章程syw

XXXX学生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XXXX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XXXX学院学生会是在XXXX学院团委指导及校学生会引导下,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独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二、作为联系学院和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利,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的实际问题,改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三、热情为全院同学服务,广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引导同学走健康的成长道路。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促进同学间的团结,协助XXXX学院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加强与校学生会及其各兄弟院系学生会的联系和交流,树立XXXX学院在徐州师范大学的良好形象。 六、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具有XXXX学院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的建设,承认此学生会章程,自愿加入学生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学生会决议的,可以申请加入XXXX学院学生会。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学生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三、学生会成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拥有利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四、学生会成员有向学生会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学生会成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提出相关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工作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可参与学生会优秀成员的评选,可参与市、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共青团员,校工作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和荣誉的评选活动。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导读:本文是关于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您!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

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虽然我只是学生会中的一名普通的成员,但是我想在这块展现自我的舞台上,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认真工作,不断在工作生活中塑造自身,提高自己的修养,培养能力,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作好准备,为学生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学生会的学习心得 感谢人事处给我安排了这次参加网络学习机会,同时也感谢教师发展在线网站,这让我从中收获很多。通过北京工业大学赵丽琴老师主讲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在线培训课程的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我对本课程进行了认真地学习,按时完成作业,集中精力参加培训的各项活动,顺利完成了培训预定的各项任务。 首先,赵丽琴教师完全是站在学生的角度去考虑,了解学生的起点,直面学生的教学现实,注重学生的感悟,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同时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又站在教师的角度上分析怎样处理好教师与教学的关系,非常的具体扎实,方法很到位,举例也非常生动并且所用到的实验及实例都与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非常吻合,与学生的生活都很切近,使抽象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 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 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 本着坚持自我教 育, 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 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 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 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 到同学中去,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以”自主创新, 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 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 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 促进我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 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 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 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 承认本学生会章程, 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 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 执行本会决议, 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 经本会经过, 则退出本会。 2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 建议, 观点, 看法, 并保留意见的权利。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 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 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 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 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 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 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3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上墙版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会是在郑州轻工业院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代表全校本科生和专科生的学生群众组织,在国家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是校党委和各级行政部门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与纽带。 第二条本会宗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以“求真、求实、求新、求精”为工作指导方向;提高全校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促进全校同学素质的全面发展,为全校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团结全校同学,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 成为热爱祖国、具有现代科技文化知识、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新世纪合格人才; (二)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为之则易,不为则难”的校风,倡导优良 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三)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学校的整体利益的 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学习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为广大同学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五)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独立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科技、文体等课 余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六)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谋求校学联工作的发展,

山东英才学院学生会章程

XX英才学院学生会章程 (2004年12月19日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 XX英才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由院团委管理并具体指导的,依照国家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宗旨 学生会应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工作计划,促进全体同学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持学院稳定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引导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在德、智、体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适应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的人才;积极组织广XX学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真正成为联系学院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同学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使之健康地成长进步。 (二)积极组织开展适合青年身心特点的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锻炼和提高自己创造、创新和创业的能力,努力为英才学子成长成材服务。 (三)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代表同学们的正当利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大家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积极协助学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既要维护学院发展的整体利益,也要保护同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落实和维护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改善和优化生活环境;发展同其它兄弟院校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五)完成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交付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组织原则 学生会实行的是XX集中制原则。讨论问题应充分发扬XX,切实保障全体成员的XX权利;决定问题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条件 学生会(含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实行的是会员制: (一)凡具有XX英才学院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二)五年制高职部因其情况特殊,其学生分会应参照本会章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印刷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印刷工程系学生会是在系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工作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我系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系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系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三、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系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系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基本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执行指导4人(由系老师担任,分别为:**、##、@@、&&&,负责分管学生会各部门),书记助理1人,副书记1人,学生会主席1人,学生会副主席1人,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和生活部八个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 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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