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程序中执行“一处住房”相关问题的解答

关于执行程序中执行“一处住房”相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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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程序中执行“一处住房”相关问题的解答

一、执行程序中“一处住房”的含义?

本解答所谓“一处住房”,是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的唯一居住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予以执行。

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宜对其唯一居住房屋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

“一处住房”的执行仅限于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小产权房涉及国家政策,应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属本解答范畴。

二、执行程序中不能被认定为“一处住房”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房”,应当予以执行:

1、一审诉讼、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因转让其他住房而形成一处住房的;

2、被执行人在城镇虽只有一处住房,但在当地(县级的市、县、区)农村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的;

3、被执行人的一处住房用于出租、出借的;

4、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连续一年以上未居住的;

5、—处住房系执行案件债务所指向的标的物的;

6、其他不宜认定为“一处住房”的情形。

三、如何认定“一处住房”是否“超过生活所必需”?

下列情形虽属于“一处住房”,但应认为超出“生活所必需”,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1、住房面积超过80平方米,或住房面积虽然不到80平方米,但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相关规定)的住房面积50%以上的;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共同居住的住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且房屋单价高于当地住房均价的50%以上的。

四、执行“一处住房”时,如何解决临时住房?

为使房屋拍卖后顺利交付给买受人,拍卖前宜先解决好临时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所确定的人均标准。地段选择上可尽量满足被执行人根据其生活、工作需要提出的合理要求。

解决临时住房可选择采用下列方式:

1、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临时住房,使用期不低于六个月;

2、由被执行人自行租房,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不低于一年的租房费用。

上述两种方式产生的租金或费用应从房产拍卖后保留给被执行人的保障费用中据实结算。

五、执行“一处住房”时,如何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居住权?

人民法院执行“一处住房”时,对于本解答第二条所列的情形,原则上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共同居住家属不再提供保障;对于第三条所列的情形,应当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共同居住家属保留保障最低居住条件所需费用(简称保障费用)。

保障费用可在拍卖款中先行提留。

对于被执行人的保障费用,人民法院不得执行。

六、保障费用的标准如何确定?

因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保障费用的标准由各地法院自行确定,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1、保障对象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共同居住的家属,但该家属名下另有住房的除外;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共同居住的家属人数为3人(含)以下的,保障费用面积计算标准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规定所确定的人均保障面积确定;超出三人的,对超出部分人员减半计算面积;

3、保障费用单价参照当地上一年度的二手房均价,无二手房均价的,

按“一处住房”拍卖、变卖的价格计算;

4、被执行人自行按时腾空的,可适当上浮保障费用,一般掌握在总保障费用10%的幅度内。

因侵权责任、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不执行将影响到其生存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或不予发放保障费用,但应给被执行人保留不少于一年的租房费用。

七、保障费用的发放时间该如何把握?

采取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临时住房方式的,保障费用应在被执行人搬离临时住房之后发放,并扣除期间产生的租金和费用。

八、人民法院执行“一处住房”时,具体操作上应注意什么问题?

1、执行“一处住房”,应当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作为前置条件,由其向人民法院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同意发放保障费用、提供临时住房或临时住房租金等;

2、执行“一处住房”,应当查清住房状况、常驻人口状况,填写拍卖呈报表,明确拍卖理由和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的保障措施,执行人员讨论后报执行局长或分管院长批准;

3、准予拍卖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裁定书和迁出告知书;

4、拍卖一般以住房腾空为前提,被执行人拒绝腾空的,执行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和公告,强制执行;

5、强制迁出应当作出风险评估和执行预案,可协调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舆论的力量。执行过程中应注意证据保全,制作财产清单,全程摄像,刻录存档。必要时可以邀请公证处公证、媒体参与报道、当地基层组织见证;

6、强制迁出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或引起矛盾激化、难以实施的,应当及时报告执行局长或分管院长并暂停执行行为。

九、对已经设定抵押的“一处住房”该如何执行?

对于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处住房”,可以执行,且不需为被执行人保留保障费用。在申请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如果该抵押由债务人设立,可以要求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不低于半年的租房费

用;如该抵押为第三人设立,可以要求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不低于一年的租房费用。

房屋验收全流程介绍(最新)

购房者收房验收全流程介绍 一、购房者收到交房通知单后的收房步骤: 1.在规定的时间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资料包括: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C、《竣工验收备案表》;D、面积实测表;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可带走;F、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并且要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会同物业一起去一起看房。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总之是涉及到钱和签字的都不急着给和签,此时物业会催促你给钱和签字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 购房者会同物业验房,验房标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规,验房围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室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及小区环境等(具体验收方法见下房屋验收细节把关的小窍门); 3.购房者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物业予以认可签字; 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包括: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T6 }. H# u# u+ q/ X! 特别提示:, Y5 ^+ \: M2 P) l/ u& P k 1. 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 ]( Q! t+ X5 D5 H, A, F1 u 2. 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 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用书面文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4 {& p( v1 H+ 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

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情况汇报和处理建议

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情况汇报和处理建议 县委、县政府: 为考虑集约用地,加强大城区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县政府于XX年5月出台了《xx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和《xx县城区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县城区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户实行新的拆迁安置政策,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保证了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但是针对面广量大的县城区危旧房维修改建、每年大量新增的申报建房户的安置、原有拆迁户的历史遗留矛盾等相关问题,县政府一直未能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形成了目前县城周边无序建设现象严重,城建执法管理压力加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被动后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违章建设情况 县城建监察大队从XX年9月开始,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共计发现无任何手续违建户4013户,其中合德镇651户,经济开发区3362户;还有大量的拆迁户,有拆迁协议在手,但无任何手续,已建成2053户,还有659户即将建设,现要求补办规划和土地手续,申领房产证;经过调查,合德镇还有近100户、开发区有200余户申请维修拆建;另外,合德镇还有164户、开发区1200户申请安置新的宅基地建房。 二、违法建设的类型和处理意见 按照实事求是、疏堵结合、解决历史矛盾、充分考虑民生、甩掉历史包袱、便于落实新政的原则,对于不同类型,建议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

1、对于年久失修、危旧房拆建申请户,从民生和安全角度考虑,尽量允许其维修、拆建,建议凭危房签定手续,按规划要求报批维修拆建方案,按批准方案建设,并收取相应的规费。 2、对已有楼房基础且手续齐全,当初因经济条件不宽裕原因而申请现在加层的,应提出加层方案,经批准后按规定建设,并收取相应的规费,手续不全的强制拆除,并按80元/m2照顾性补偿,另行申请农民公寓安置。 3、对于村居因历史原因买卖宅基的,已建成的,补交规费后补办相关手续,未建成的,一律由村居负责清退资金,禁止建设,另行申请农民公寓安置。 4、对于儿女已成家,要求申请建房而无证建设的已建户;已有村居申请表格,但未经当时镇区批准的已建户;已有村居手续,镇区也在当时出具的同意建设的意见,但无任何手续的已建户;已经镇区同意,同时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已建户;已有土地使用证,而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两证已齐全的已建户,符合新一轮县城规划的,建议要求其补交规费,允许其建设,不符合新一轮规划的和未建户,重新按新的安置政策在农民公寓内安置。 5、对于拆迁户,已有拆迁协议,同时又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的已建户,应同意其补办手续;不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的已建户,建议其补交规费,再补办手续,对于未建户,建议重新安置于农民公寓,按新的安置政策重新安置,凡私自在承包田内建设农业用房、附属用房,一律作违法建设论处。 6、凡在建户、手续齐全的,在补交相应规费后,允许其建设,手续不全的,一律停止建设,强制拆除,并按80元/m2照顾性补偿,另行申请农民公寓安置。 三、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1、建议政府近期尽快制定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农民申报建房户的安置政策,统一实行集中建设农民公寓,由农民申请,村居组织,镇区牵头建设,报批程序

验收全过程

一、验收条件 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 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 3、通正式水、电; 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 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 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二、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1)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2)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 (3)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 (4)安装工程分户验收;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6)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

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1、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1)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有不满足验收条件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参建方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且抽查结果达到验收合格要求时,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并形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城市房屋拆迁跟踪审计操作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跟踪审计操作程序: 1、进行审前调查和数据收集,详细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2、编制拆迁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和拆迁跟踪审计流程。 3、了解掌握的总体拆迁范围、拆迁规模、拆除时间,核对拆迁许可证、拆迁资格证书、拆 迁红线图等基本资料,由拆迁所提供拆迁规划红线图、委托拆迁合同、委托评估合同、拆迁许可证、拆迁通告、拆迁单位资质证明、房屋评估机构资质证明、拆迁调查清册、拆迁计划及拆迁方案、拆迁安置资金专户银行及账号、指定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流程、重大事项处理制度等。 4、复核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选取的方法、数据的来源、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应由拆迁所 提供评估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有关数据的来源资料,如:产权证、面积测绘单、房改房审批表、房屋座位或丘位图纸、公有非住宅租赁证和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5、复核拆迁资金结算单,搬家补助费、水电设施补偿费、电话移机费、有线电视补偿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电子防盗门补偿费、峰谷电、网络补偿费、树木补偿费、一次性经济补贴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6、复核非住宅用房一次性经济补贴的计算是否准确,重大设施经济补偿的支付是否合理、 合规。 7、复核拆迁协议,审核协议的相关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如:拆迁安置费用是否准确、是否 存在临违建筑违规安置、不合规分套安置及违规扩档等现象。 8、复核直接安置差价结算是否正确。 9、检查拆房公司的选择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取得委托拆房合同。 10、拆房旧料变卖收入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在拆迁费用中抵减。 11、政策外补偿是否履行必要报批手续,或是否按制定的重大事项处理制度履行。 12、审核拆迁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资金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否存 在挤占、挪用或变相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13、审核拆迁服务费的提取是否合理、合规。 定期或不定期提交书面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农村拆迁新规定 无证房也有补偿!

2019农村拆迁新规定无证房也有补偿!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选二手房技巧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都知道,不动产权证是对于房子的重要性,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农村房拆迁了,且也没有不动产权证,能得到拆迁补偿费吗?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拆迁的步伐也在加快,而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农村拆迁时自家的房屋是否能够得到补偿,那么对于那些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是不是就一定拿不到补偿呢?不是的,以下这5种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在农村拆迁时也会有补偿,只是比有产权证的补偿要少。 一、农村建造的房子 一般来说,农村人都是有土地分发的,因此农村人大多都会在分发的土地上建造房子,但是,由于农民产权意识较为薄弱,即使有证,也往往不注意保存。不过只要你出生在这里,村委会及成员都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并予以证明,这样即使没有产权证,也会有补偿。 二、继承先辈的房子 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农村房都是祖祖代代传承下去的。也就是说,有些农民继承了先辈的房子,但由于年代久远,往往没有产权证,不过,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

房产,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属于合法房产,也会给予正常的拆迁补偿。 三、城镇中的农民所建房子 在农村里建造的房子,就叫做农村房,但是,在城镇里里建造的房子,就有可能是“城中村”。在某些城市里,生活在城镇中的农民很容易遇到拆迁,而他们在城镇中的自建房就成了拆迁对象,只要是合法的自建房,即使没有不动产权证,也会获得正常的拆迁补偿。 四、法律与登记制度未成型之前的房子 也就是说,由于历史悠久的缘故,因此才会造就房子还没有来得及登记。比如,有些90年代的老房子,由于当时法律与登记制度还未成型,所以往往没有不动产权证,也没有证明,不过,国家一样会给予这类房屋补偿,补偿标准与有证的房屋一样。 五、城镇居民在老家的房子 有些人问,自己在城市里工作,可是在老家有房,而且该房现在面临着拆迁,但该房没有不动产权证怎么办?虽然城镇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但只要在老家有房子,哪怕是没有不动产权证,也是可以领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款。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一般来说,在实际生活中,人们购买的商品房是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农村房通常都是没有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如今农村的土地可是越来越值

房屋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流程

房屋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流程 2010-04-17 15:47:18 作者:房产编辑来源:东营房产网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0 条 房屋拆迁工作的工作量比较大,而且很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因此对于房屋拆迁一定要事先进行调查了解,拆迁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工作的工作量比较大,而且很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因此对于房屋拆迁一定要事先进行调查了解,拆迁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拆迁房屋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 1、启动的宣传阶段 项目拟定于12月20日恢复启动,启动前召集子君村全体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使全村村干部再次吃透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片区五个城中村改造征地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精髓,认清实施“子君村改造”工程对扩大城市规模、美化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分别到各村小组召开村组干部、共产党员参加的动员大会;使村组党员干部能带头执行市、区政府的决定并向群众做好正面宣传,造好声势,营造氛围。 2、前期问题统计 3、村组工作协调 4、政府工作协调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关于强行拆迁的争议正在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房屋问题是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并不是所有的房屋拆迁工作都需要强制执行,只要拆迁双方就拆迁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拆迁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拆迁工作,这种血淋淋的对抗就不会存在。

开发商在交房前需要验收的整个流程精编版

图解开发商在交房前需要验收的整个流程 开发商在交房前需要验收的整个流程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也就是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可以组织各项验收,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竣工五方主体质量验收 施工单位先将竣工资料做好,先进行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五方主体对所建房屋进行质量验收。二、质监站验收 由地方质监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到质监站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五方主体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料检查,之后在认为资料合格的情况下,可以约定时间对建设单位所建房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部门将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资料提交到建委,建设单位在建委处领取《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每个单体5份,三正两副。 三、专项验收 主要有规划、绿化、消防、环保、交警、防雷、人防、卫生、土地复核验收,下面分项介绍: 1、规划验收:施工完成后,勘测院对所建房屋进行竣工测量,对照规划报批图纸,查看有无与规划报批不一致问题,若无,则由规划部门发放《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2、绿化验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绿地测量单位,对所建房屋的绿地率进行复核,与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核对,若没有问题,则发放《绿化审查意见书》。 3、消防验收:所建房屋通上正式水、正式电之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消防联动调试,若无问题,先进行消防试水,试水通过后,报消防验收部门备案并抽签验收(杭州2009年5月1日起抽签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验收:应首先完成排水接管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申请,卫生验收,验收后发放《“三同时”验收意见》。 5、交警验收:施工单位完成车位和标志标线的施工后报交警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交警验收意见》。

穗城中村改造标准:村民每户统一按280平米回迁

穗城中村改造标准:村民每户统一按280平米 回迁 ◎村民住宅复建基准面积统一为每户280平方米。不足的也补足,超过的可补偿商业物业。 ◎无证住宅建筑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住宅临迁费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补偿,按两年建设周期计算。 ◎建筑拆运费用按30元/平方米计算。 南都讯通过引入市场参与主体推进城中村改造,解决了曾经长期困扰广州的城中村改造资金难题。但通过卖地融资的改造模式如何控制成本也成为这一轮“三旧”改造中的焦点问题。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为此专门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复建成本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份标准文件的目的就是让城中村改造成本有章可循,防止漫天要价导致卖地融资时推高地价。 复建成本:最高3724元/平米 富力地产昨日成功入主杨箕村改造地块后,要履行承诺承担杨箕村全部改造成本。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卖地公告公布信息显

示,杨箕村的改造成本约18.8亿元。这其中主要包括村民复建房的建筑安装成本、改造期间支付给村民的临迁费等补偿。 据了解,杨箕村改造成本是早期核算的,当时没有参照什么固定标准。但随着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推进,经过对不同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摸索和实践,广州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已经形成了一套城中村改造成本的测算原则。 据介绍,城中村改造复建费用标准将依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去年发布的《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09年参考造价的通知》,并结合市场调查研究数据确定。其中住宅最低复建费用标准为多层(6层以下,不带地下室和电梯)住宅小区,费用标准为2257元/平方米;超高层(160米以内,带地下室和电梯)住宅小区的复建费用标准最高,达到3724元/平方米。广州市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物价变动,按照一定周期调整复建成本标准。 复建面积:每户统一280平米 除了城中村的复建房成本有了核算标准,目前,广州还形成了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臵原则,今后每一个申请改造的城中村在制定改造方案的时候都要依据这套原则,确保城中村改造的公平和改造成本稳定。 记者昨日获悉,对于拆迁复建方案,广州市“三旧”办制定的测算原则是,原村民住宅复建基准面积为每户280平方米,也就

房屋拆迁的流程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e310459909.html, 房屋拆迁的流程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目得与方式 建设项目得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就是项目施工周期得最后一个程序,也就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得标志。 (一)竣工验收得目得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得竣工验收程序,其目得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得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得检查与试验,考核承包商得施工成果就是否达到了设计得要求而形成得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与解决影响生产与使用方面存在得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就是判别承包商就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得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得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得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与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得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就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得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得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得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与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与主管部门得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得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得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得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得要求,以及施工进展得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得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得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得竣工验收。 表1 不同阶段工程验收得特点 虽然项目得中间验收也就是工程验收得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得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得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二、竣工验收范围与依据 (一)竣工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颁布得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得基本建设项目与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得设计文件所规定得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得,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得,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就是指以下几种。

拆迁办个人工作总结

拆迁办个人工作总结 转眼间,在开发区拆迁办工作已经一个半月了,时间不长,可我却收获了几倍于这个时间的成长和所得。作为一名从事拆迁工作的新人,我苦恼过,也退缩过,但是在领导和同事的悉心帮助和指导下,我给自己打气,给自己加压,逐渐战胜了自己的畏惧,增强了自己的信心,提高了自己的能力。在这短暂而丰盈的一个半月里,我细细的品味着拆迁工作的酸甜苦乐,面对困难,面对质疑,面对非议,我没有放弃,也没有气馁。因为,我深知,能被借调到拆迁办工作,是我的荣幸,是组织对我的关怀和信任,是领导为我提供了一个更大更炫的施展才华的舞台。 一、虚心学习,克服困难2020年至今,我一直作为村官在街道工作,从未接触过拆迁工作。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对拆迁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为此,我自家压力,日夜不间断学习,本着“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求学态度和经世济用的基本理念,如饥似渴地学习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带着问题寻资料、找答案,坚决打破井底之蛙的狭隘思想,虚心求教于老同志,努力做到见贤思齐、兼收并蓄、开拓视野。在学习中,我不断争取进步,提高执行力,使自己成为拆迁工作的行家里手。现在,我已经弥补了拆迁知识结构的缺陷,熟悉掌握了拆迁工作的有关知识,能够得心应手的开展工作,可以说这都是受益于各位领导的栽培和各位同事的赐教。

二、恪守本职,扎实工作众所周知,拆迁工作是块硬骨头,是个苦差事。在这一个半月里,我没少听难听话,拆迁户对政策的不理解、对我们工作的误解、对拆迁工作闹情绪都是我们工作的阻力。w面对困难,面对忙碌的工作、心里再苦、工作再累,我都没有退缩过,而是始终以一颗真诚的心来说服和感化拆迁户,让他们真正的接受与认可我们的拆迁工作。每一次,看见拆迁户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帮助他们解决了切切实实的困难,我都会感到由衷的高兴,同时,内心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是的,他们的微笑、他们的称赞就是我工作的最大动力。 在做好拆迁工作的同时,我依然兼顾原有单位的工作,我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自己加班加点完成街道组织办、机关工委、老年学校、老干部支部、老促会的日常工作。不给自己找理由,不给单位找麻烦,圆满的完成了原有单位的本职工作。 通过这些天的拆迁工作,使我深切体会困难难不倒有能力的人,压力压不跨有信念的人,只要肯吃苦肯付出肯坚持,工作一定会做到位,一定会得到领导同事和群众的认可。然而,作为一名年轻同志,我深知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思考,不断地培养和锻炼自己,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2020年,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我主要是抽调到征地拆迁工作组,和同志们一起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一年时间以来,经过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工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左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英目的在于以下几方而。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而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用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 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讣、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泄,'‘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二)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泄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表1不同阶段工程验收的特点

商品房验收步骤大全 商品房验收处理流程

商品房验收步骤大全商品房验收处理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装修,风格设计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如今的商品房都是开发商统一开发建设,装修也是交给装修公司负责处理,买了房子领了钥匙就要验收房子的,而验收商品房质量的时间却是少之又少,所以验收的时候就要非常的注意。如何验房收房,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就和一起装修网的小编来看看吧。 商品房验收步骤大全商品房验收处理流程 第一、检查房屋质量 检查房屋质量的范畴较广,需要检查的项目包括墙壁、房顶、门窗、阳台等房屋的各个角落,看这些地方有无开裂现象。如发现有开裂情况,请及时反映,让对方维修处理。 第三、核对合同内容 对照着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检查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查看使用的产品品牌和数量是否相符。如不符,请及时向对方反映,让其完善处理。 第三、检查水电气路 在商品房验房的时候,水路、电路、天然气以及上下水管道等地都需要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看其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商品房验收步骤大全商品房验收处理流程 第四、检查小区规划 业主验房,不仅仅只需要检查自家的那些空间,还需要检查整个小区的规划和设计是否与之前购买时说的一样。 第五、检查室内气体 验房除了要关注房屋质量,还需要关注健康问题,所以业主需检测室内有害气体是否超标等关系到健康的问题。 第六、谨慎签字收房 在验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需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时候,可以拒绝收房的。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验房注意事项”,不知道大家都清楚明白了吗? 记住,入住房屋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一番,确定质量过关才能安心入住。相信以上的内容大家都会有了多多少少的了解,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你们。大家也可以登录到一起装修网查看和订阅更多相关内容及资讯。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310459909.html,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王凯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04期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用为国有的建设用地,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出现。为了减少不稳定性事件的发生,中央和各省市出台了多个文件,要求在涉及征地拆迁类的重大政策制定之前,进行社会安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评估报告,并以此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但在现实中的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本文结合现如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 [中图分类号]F54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发展规模迅速扩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三大改造”。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加关注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加关切民生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李克强总理多次视察棚户区改造,并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与“三大改造”相关联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也就成为了社会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的关切点,如何管好、用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保证有限的国有资金用在“刀刃”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所以本文分析了现如今在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对策,以供参考。 1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征地拆迁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对拆迁后的补偿项目也极其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因素造成拆迁后的补偿项目并不是很令人满意,进而出现一些“钉子户”或是与人民群众起冲突的现象,令人深思。在补偿项目的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1 审计人员对于补偿项目的审计不够重视。 拆迁改造审计项目的内容繁杂,既涉及住宅项目又涉及非住宅项目,既涉及有证房又涉及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既要计算区位价还要计算重置价等等,同时对每个房屋的计量标准与

最新整理房屋拆迁征收工作流程讲解学习

新华社区二期拆迁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流程 一、房屋征收程序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发展改革局核发); 2.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国土资源局核发); 3.该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确定规划红线。(区规划局核发); 4.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核发); 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区财政局出具)。 (二)依据以上有关规划,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确定征收范围后,发布冻结通告,送达相关部门。 (三)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

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 (四)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金城街道、新华社区,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同时组织国土、规划、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非法建筑物进行认定、公示。 2.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发布评估通知,同时提供评估机构名录(范围:市建委提供的专家库内),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征收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书。 3.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 (五)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 3.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向区政府报送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补偿细则

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及《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规定,以解危排险、适当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征收部门按照本方案对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住宅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并按照项目进展情况整体推进、分期实施。 第三条征收范围 项目位于酒仙桥地区,征收范围为: (一)一期征收范围包括四街坊、电子球场及酒仙桥一中、十一街坊、立新村三个地块。 1、四街坊、电子球场及酒仙桥一中地块,东至酒仙桥一中东侧围墙,电子球场东南侧围墙,四街坊17号楼北侧

甬路,酒仙桥四街坊4号楼、11号楼,东电实业退休办(2层楼房);南至酒仙桥路;西至酒仙桥一中西侧围墙外甬路,酒仙桥四街坊1号楼、8号楼、15号楼北侧现状道路;北至酒仙桥一中北侧围墙。 2、十一街坊地块,东至酒仙桥南路;南至酒仙桥十一街坊3号楼、4号楼、8号楼、9号楼南侧甬路;西至红霞中路;北至红霞路。 3、立新村地块,东至立新村东侧围墙;南至立新村南侧围墙;西至酒仙桥三街坊10号楼、11号楼东侧围墙;北至将台乡驼房营大队平房。 (二)二期征收范围包括六街坊、七街坊两个地块。 1、六街坊地块,东至酒仙桥路;西至红霞路西侧现状道路;南至红霞中路;北至红霞路北侧现状道路。 2、七街坊地块,东至酒仙桥路;西至红霞路;南至酒仙桥南路;北至红霞中路。 (三)三期征收范围包括二街坊、三街坊、十街坊三个地块。 1、二街坊地块,东至酒仙桥南路酒仙桥三小东侧围墙;西至酒仙桥路;南至酒仙桥南路;北至华信医院南侧甬路。 2、三街坊地块,东至三街坊5号楼、7号楼东侧;西至三街坊2号楼西侧;南至三街坊3号楼南侧;北至酒仙桥南路。

新房验收流程详细

新房验收流程 一、正确的房屋验收程序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验收。一般收房过程中,业主在验房前,物业会催促业主交付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业主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等几把。注意:不交费、不签字、先验房。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举证奠定基础,特别保存好验房问题备案单。 3、核查房屋总面积。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很多。收房时,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4、签相关文件。签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5、交合理费用。这里的合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应有物价局批文、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 二、验房需准备的工具 验房师赵小强提示,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持续1~2个小时,需要带的工具包括: 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水笔:用于签字; 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三、验房内容及方法 目前,开发商提供的验收表中并没有针对公共设施进行验收的内容,很多公共设施成为验收的盲点。业主应要求开发商对公共设施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写在交接书中,对于不符合合同的部分或质量出现问题,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维修。 外部:外立面、外墙瓷砖、涂料、单元门、楼道。

竣工验收全流程

竣工验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营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的关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和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责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该《条例》还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二、竣工验收部门 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具体涉及到的单位有: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天津市建委、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房管局、环保局、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水、电部门、电信部门、邮政部门、地名等各有关单位。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乙方(承买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经双方商妥,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付款方式:次付清。付款时间:年月前乙方将房款全部交付甲方。 三、甲方于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且保证房屋完好。此前该房屋的水电气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款壹倍的违约金。 六、上述房产能办理房产证时,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能限制乙方过户到其他人名下(包括转让他人)。

七、该房屋如遇拆迁,拆迁补偿之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如能办理房产证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配合乙方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在交接房屋后因该房屋由乙方引起的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购房款壹倍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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