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订单业务管理规范标准

物流订单业务管理规范标准
物流订单业务管理规范标准

物流业务管理规范

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完善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方服务商是指参与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软硬件提供商、网络服务提供商以及为委厅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服务、运 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的厂商。第二节第三方服务商服务范围 第三条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主要包含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第四条咨询服务: 一. 根据委厅信息系统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 技术实施方案; 二. 对委厅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 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 根据委厅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四. 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条运行维护服务: 一. 软硬件设备安装服务; 二. 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三. 软件系统的升级及故障处理;

四. 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五. 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第六条技术培训:根据委厅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国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或标准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六条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第三方服务商的资质认证工作。第七条第三方服务商的资质认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技术能力、经济和财务能力以及对服务的报价。 第八条资质认证过程如下: 一. 收集第三方服务商的资质材料,并根据制定的评分办法 和标准对第三方服务商资质资料进行验证、初审、评分,汇 总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二. 对经过初审的第三方服务商,就其公司整体情况、技术 队伍构成、服务机构的组织、完成的实际项目、考核情况等 方面进行评价; 三. 对评审结果形成书面评审报告,提出推荐意见,报信息 中心负责人审定。 第九条资质认证报告必须提交委厅分管领导核实审批。 第十一条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应及时收集并更新第三方服务商资料(包括企业重组或法人代表变更等重要信息)。 第三节第三方服务商协议签订 第十二条所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只有信息技术部才能和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

承运商管理规范

附件二承运商管理规范 目的:为规范物流运输惩罚制度,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所有与我司合作的物流承运商。 内容: 1.随批资料 1.1丢失随批资料(不含质检报告,本条下同) 若承运商在承运我司发出的货物时,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造成随批资料丢失,则我司将对其处以10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1.2丢失随批资料(含质检报告,本条下同) 若承运商在承运我司发出的货物时,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造成随批资料丢失,我司将对其处以15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1.3送货之时随批资料丢失,当天将随批资料找到 若承运商在送货给客户之时随批资料丢失,然在当天之内将随批资料找回,则我司将酌情撤销原有的处罚,但是为了对为我司和客户造成的额外工作量,我司将对其处以300元罚款以示惩戒。 2.客户投诉 2.1承运商要求客户付款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要求客户收货前向其缴纳运费,则该承运商必须将所收之运费全数归还客户,且我司将对其处以500元(含)以上罚款以示惩戒。 2.2客户投诉承运商不卸货(承运商未收取卸货费)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送货之时称不负责卸货,要求客户自己卸货,我司将对其处以每票500元(含)以上的罚款。 2.3承运商收取卸货费但不卸货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并且经我司调查属实,承运商送货之时不卸货,但经我司调查核实,我司以付该票货物的卸货费,则我司将对该承运商处以该票卸货费10倍以上的罚款;若第二次出现此类投诉则处以该票卸货费20倍以上的罚款;若第三次出现此类投诉则处以该卸货费40倍以上的罚款;以此类推。 2.4送货时效长 2.4.1因送货时效较长造成客户投诉(未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承运商送货时效较长(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下同)但与客户核实未对客户的造成经济损失,则我司将严格按照我司与承运商签订的《运输合同》违约责任中的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2.4.2因送货时效较长造成客户投诉(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若我司收到客户投诉,承运商送货时效较长(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下同)且与客户核实对客户的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则我司除严格按照我司与承运商签订合同中的规定对承运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将对该承运商处以客户损失相应的罚款,以示惩戒。

第三方服务商管理规范、

MBC第三方服务商管理规范 第一条定义 MBC增值服务平台:指由MBC提供的,用于帮助第三方服务商为MBC平台商家店铺提供运营、营销、培训、品控质检、法务、咨询、物流等增值服务的平台。 增值服务:MBC用户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在线为其提供运营服务、营销推广、整体托盘、IT系统支持、企业培训、外包服务、行业咨询等商务服务。 第三方服务商:是指通过MBC增值服务平台为MBC用户提供运营服务、营销推广、整体托盘、IT系统支持、企业培训、外包服务、行业咨询等商务服务的专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商。 用户:MBC平台的增值服务对象。 第二条MBC增值服务平台 用户通过查看MBC增值服务平台中的服务内容、了解服务商现状;第三方服务商可在平台发布服务信息、展示成功案例。 第三方服务商在MBC增值服务平台的日常经营中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断提升自身服务品质,持续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共同促进增值服务平台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第三方服务商与服务对象的交流平台。第三方服务商在增值

服务平台上发布服务,若在经营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违规的认定与处理,将基于MBC平台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详见“服务商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三条服务商行为规范 第三方服务商在符合入驻规则的基础上,还须遵守以下规范: 1、服务商应遵守并促使平台用户遵守MBC平台上的服务条款、平台规则、平台政策等相关规定。 2、服务商需保证提交至MBC的所有信息及材料真实、有效。 3、服务商开展收费服务必须合法、规范,在用户付款之前必须向用户进行明显的提示且获得用户的同意,不得引诱、欺诈用户进行不合理的消费。 4、服务商应自行负责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合法的应用服务和收费服务,发布服务之后需对该服务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 5、服务商应采取合法方式进行销售,不得采取垃圾邮件推广、欺诈性推广、胁迫性推广等非法手段。因服务商 取上述手段而给客户或MBC造成的损失,服务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6、服务商应当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客户服务,确保服务中或曾服务过的店铺服务数据的安全及隐私性,在协议有效期内和终止后,服务商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有损客户名誉和利益的活动,否则客户有权追究服务商的违约责任。

承运商管理办法

承运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规范和管理物流中心承运商的审核和使用,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运商是指在汉风物流有限公司运输业务范围内,需将部分运输业务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来承运,这部分承担我公司运输业务的单位,被称之为承运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物流中心所有的承运商管理活动。 第二章承运商准入条件和标准管理 第四条承运商准入条件 1、公司自有运力不能满足用车单位的需求。 2、公司不宜承担安全风险、货物风险大且利润空间小的运输业务及部分长途运输业务。 第五条承运商准入标准 1、具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车源丰富、运力充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账和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3、按规定的额度办理了车辆保险(交强险、车损险按规定购买,第三者险须40万及以上)。

第三章承运商管理的要求和职责 第六条设立专门的承运商管理员对物流中心所有承运商进行审核; 第七条承运商管理员每年须对承运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进行初步审核,交物流中心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运行部。 第八条承运商管理员须对合格承运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营运资格证、车主身份证明及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进行严格审核。 第九条承运商管理员应随时跟踪、监督承运商的日常业务运营情况,了解合格承运商提供租赁车辆的运作情况,掌握对承运商的结算及支付情况。 第十条承运商管理员应监督承运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及安全协议。 第十一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租用合格承运商以外或单个(自然人)车辆签订运输协议。 第四章考核与检查 第十二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次;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考核200元/次;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物流中心及公司根据损失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方服务商管理手册 模板

第三方服务商管理手册 手册版本: 手册编号: 批准: 审核: 会签: 编制:

第一部分:职责与权限 1、公司物流部 1.1 是制造部第三方服务商管理的归口部门; 1.2 负责第三方服务商管理手册修订,并监督第三方服务商按规定内容执行; 1.3 负责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制定第三方服务商选择标准,配合选择第三方服务商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 1.4 负责处理第三方服务商日常运行问题点,并组织对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评价及评价结果运用,监督第三方服务商问题点整改、闭环; 1.5 负责监督第三方服务商入库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等过程的服务质量,协调处理第三方服务商服务过程中的异常问题; 1.6 负责按第三方服务商服务协议对第三方服务商引起的生产异常问题发起管理考核; 2、公司生产车间 2.1 参与第三方服务商的月度评价审核; 3、公司运营采购 3.1 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制定第三方服务商选择标准,并组织与第三方服务商签署商务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 4、第三方服务商 4.1 负责按本管理手册开展第三方服务各项管理工作; 4.2 负责提供满足物料质量防护、安全防护、方便分拣作业与配送作业的仓储服务; 4.3 负责提供及时、准确、符合质量、包装、安全要求的物料配送服务; 4.4 负责提供及时、准确的物料库存报表,并进行物料库存预警,保障生产的需求; 4.5 负责供应商物料入库、在库、出库所使用的物流盛具管理,负责物料物流盛具的周转清洁维护; 4.6 负责第三方服务商日常运作过程中各类问题点及检查审核问题点整改,提供满足公司要求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第二部分:第三方服务商工作程序 一、第三方服务商仓储管理 1、入库管理 1.1 第三方物流公司,建立供应商物料入库流程与标准作业规范; 1.2 第三方物流公司对所接收的物料在入库前对到货包装、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到货数量短缺,应现场联系供应商驻场代表确认,如无驻场代表,应将现场问题照片反馈至供应商,并根据实际数量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发现包装箱或包装标识等包装物有明显的损坏、污垢及物料表面有明显损坏等现象,应现场联系供应商驻场代表确认,如无驻场代表,应将现场问题照片反馈至供应商,由驻场代表现场分拣或供应商确认,并根据合格品数量办理入库单据,不合格品随车退回; 1.3 若供应商到货符合物料接收标准,第三方物流公司对所接收物料做好入库单据交接,此单据作为第三方物流公司与供应商账目核对的依据; 1.4 若供应商到货不符合物料接收标准,且供应商无法及时返回,第三方物流公司需将此批物料进行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 1.5 第三方物流公司接收到供应商的物料后,公司采购物料使用PDA扫码入库,第三方寄售物料按照报表管理的要求自建库存报表并抄送公司相关部门; 1.6 对于供应商物料使用循环包装(盛具、周转箱、围板箱等)到货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对所收到的包装信息进行记录,记录信息包括包装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时间日期等,并建立相关包装管理的台账。 2、库内管理 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公司特殊要求的仓库,保证具备能够随着公司产能提升而扩展到公司所需求仓储面积的能力,配备相应的物流仓储配送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等软硬件设施。同时第三方物流公司须建立规范可行的标准作业指导书和库内管理制度,并在操作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行,管理制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2.1 库房目视化管理 2.1.1 第三方物流公司库房须有明确的货物存储布局图、公司组织结构图、消防逃生图等信息,并在醒目位置进行目视; 2.1.2 第三方物流公司库房须有明确的出入库管理流程、仓储作业管理流程、关键岗位作业流程、标准作业指导书、出库管理流程等相关制度,并在醒目位置进行目视; 2.1.3 第三方物流公司库房内须有明确的区域设置,即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备料作业区、物料待发区及呆滞物资暂存区等区域,各区域须有明显的标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2.1.4 不同特性物料(待切换、试装、老状态等特殊物料)须有单独的摆放区域,各区域要求明显的标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2.1.5 第三方物流公司库房内存储的物料须有明确的标识,含供应商名称、物料名称、物料图号、最大最小库存等信息; 2.1.6 当目视化信息发生变更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标识进行更新; 2.1.7 现场标识应保持准确,无脏污、无破损;

三包索赔管理规范

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管理制度 三包管理规范 SQJ/OP 02.17-0-2012 1目的 明确三包件的索赔管理,确保用户车辆在三包范围内产生的索赔能得到有效的结算,同时能向相应供 应商追索,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川汽乘用车产品的三包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更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文件修订时,需关注引用文件是否需要修订。 SQJ/OP 07.08 索赔及处罚管理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三包费用 服务商在车辆三包期内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后报告售后服务部,经质量管理部鉴定属于川汽产品质量责 任,确认需向服务商支付的费用。 4.2三包件 服务商返回的属三包期内的零件。 5 职责 5.1 售后服务部 a)负责制修订成品车三包期限; b)负责从服务商收回三包旧件; c)负责将收到的三包旧件交由质量管理部鉴定; d)负责按质量管理部鉴定的三包件,审核三包结算单; e)负责将审核后的三包结算结果通知服务商,并协助财务部结算费用。 5.2质量管理部 a)负责鉴定服务商返回的三包旧件; b)负责将鉴定后的三包件分责任向供方索赔。 5.3财务部 a) 负责向服务商结算鉴定、审核后的三包件费用;

b) 负责根据质量管理部的鉴定结果向相关责任单位追索三包件费用。 6 管理内容 6.1 三包件入库 三包件入库具体要求如下: a)三包件应存放在三包件索赔库房; b)经质量管理部鉴定可以索赔的三包件,由售后服务部签收入库; c)鉴定后如有非三包件、拒赔件质量管理部应出具拒赔通知书,告知相关服务商; d)入库后,由售后服务部负责建立《三包旧件库存台账》。 6.2 三包件储存 三包件储存具体要求如下: a)三包件入库后到交付质量管理部之前,三包件的储存由售后服务部全面负责; b)按《三包件库存台帐》进行不定期查对(做到月月对账),确保帐物相符; c)公司内部储存; d)按车型、品种分区域进行摆放,并分区标识。 6.3三包件出库 凭质量管理部出具的《索赔通知书》办理三包件出库。质量管理部按《索赔管理规范》向供方索赔。 6.5 贮存期限 三包件超过3个月期限未处理,按质量管理部意见处理应由川汽承担责任的,报总经理批准。 6.6 三包件费用的结算 三包件费用结算要求如下: a) 三包件由质量部管理部负责鉴定,对于不能三包的件予以拒赔,并通知相关单位; b) 审核《三包结算单》,应仔细核对各项内容,如有超出三包范畴或严重不实的,不予结算,并通 知相关单位; 7 记录 8 评审与更改 本文件每二年一次由营销公司组织评审其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并在必要时进行修改。 9 附录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承运商KPI考核管理办法 - 1 -

1、目的 为了加强承运商的日常运作管理,统一承运商KPI考核范畴,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畅顺所有承运商管理; 3、定义 承运商:为畅顺提供航空、铁路、公路、海运及配送等货物运输服务,并且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各类法人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破损:指货物在装卸、运输、提派、存储等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坏、水渍、变形、渗漏、串号等事故的称为破损; 丢失: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被盗、整车或部分货物被劫、被盗及车货人(车主)同时失踪而使运输货物产生的损失。 延误(迟到):指未在约定时间内,承运商到达指定提货地点或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指定收货人的异常,其分为提货延误(迟到)和到货延误(迟到)。 签单返回:指承运商将货物送达指定收货人后,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收货人签收的随货同行的签收单返回到发货地畅顺公司或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的操作。 4、职责 营运部: 1)负责月度承运商KPI考核,定期督促各单提报《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 2)对各地提报的《承运商运作导常记录表》进行汇总分析; 3)根据承运商运营情况及异常记录等,对承运商进行KPI考核评分、排名; 4)依据承运商KPI考核结果,对各级承运商开展培训或回访等工作。 运输调度: 1)负责记录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过程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异常记录工作; 2)负责对到达本地货物的验收、转运、派送等工作,并且对承运商的运作异常进行记录; 3)定期将《承运商运作异常记录表》提报到营运部相关人员,以便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承运商运营的异常事宜,配合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事件处理工作。 客服: 1)负责对直接调配的承运商接货、运输、转运的货物跟踪及运作导常的记录工作; 2)负责对各分公司干线运输的货物的在途跟踪工作; - 2 -

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

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 一、目的 为规范支付宝城市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在推广支付宝产品和提供运营支持服务方面的行为,明确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与服务商的权责,特制订《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本《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作为支付宝和城市服务商签署的《支付宝城市服务商合作协议(高级版)》(以下简称“主协议”)的附件。 城市服务商,在本制度中特指为支付宝拓展O2O业务场景下的特约商户,并协助特约商户与支付宝完成签约,并/或为特约商户提供运营服务的公司。 特约商户,在本制度中特指经过服务商推荐使用支付宝服务,并与支付宝签署了具体产品协议的商户。(本制度中简称“商户”) 二、服务商的服务范围 1、服务商推广服务的服务范围 在符合《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且不损害支付宝利益和商户利益的前提下,服务商为商户提供当面付等支付宝服务的开通,开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1协助商户签署支付宝当面付协议; 1.2 为商户提供支付宝指定或合作机具的安装、配置、和操作培训; 1.3上传支付宝要求的商户相关信息,包括商户门店地址、商户门店照片、商品信息、商品照片等; 1.4 为商户提供“支付宝商家中心——商户后台”的操作培训; 1.5 为商户提供商户门店内的物料铺设; 1.6 其他支付宝要求服务商提供的服务。

2、服务商运营支持服务的服务范围 在符合《支付宝城市服务商管理制度(高级版)》,并不损害支付宝利益和商户利益的前提下,服务商可通过合同的方式接受商户委托提供运营服务,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1为商户提供形象设计包装,包括菜品或店铺环境的照片拍摄、平面设计等; 2.2为商户在支付宝客户端的“店铺”提供“装修“服务; 2.3对商品(菜品、预定座位、现金券、折扣券等)的管理; 2.4活动策划及执行; 2.5为商户提供线下推广; 2.6为商户提供数据分析; 2.7为商户“支付宝商家中心——商户后台”的使用、支付宝钱包的使用、运营活动的开展等提供培训; 2.8为商户提供品牌营销; 2.9为商户提供收银设备的维护、维修,具体规定以《支付宝城市服务机具管理制度(高级版)》的约定为准; 2.10 支付宝要求服务商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违规等级细则 1. 一类违规:在主协议有效期期间,如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的,计入一类违规。 1.1不正当经营 1.1.1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1.2恶意损害支付宝品牌和形象,直接或间接仿冒支付宝产品; 1.1.3伪造、篡改与支付宝合作相关材料或信息,给支付宝或商户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含表格)

物流承运商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一、总则 1、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公司物流承运商的审核与使用,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承运商指我公司将运输业务外包给其它运输或物流企业来承运,这些承接我公司运输业务的企业,被称之为承运商。 3、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物流部所有的承运商管理。 二、承运商使用原则 1、多承运商原则:至少保持2-3家承运商的合作关系,以规避因某个承运商出现异常而影响整个运输送货的工作。 2、分线合作原则:使用的2-3个合同承运商,根据其网点布局、运输单价、整体服务水平等情况,将公司运输业务分配给2-3个合同承运商负责,并报上级部门及监督部门批准备案。 三、承运商的资质要求 1、证照合法、齐全、有效:主要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架代码证、行业资质证明。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要有自己的停车场、货物分拨中心、独立的

办公场地等。 3、要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必备的设备:对于公路承运商要有自己的运营车辆,有自营的运输网点。 4、资信良好:对承运商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要了解清楚,要求承运商信誉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 5、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货品追踪负责人等。 6、防风险能力强:专人负责车辆、货物有相关保险,有理赔能力及赔付及时。 四、承运商的甄选程序 1、收集资料:遵循本办法所规定的承运商的资质要求,多渠道收集运输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初步了解运输供应商的注册资金、办公地点、公司规模、主营业务、运输报价等信息。 2、初步筛选:由物流经理对收集的运输供应商进行初步的筛选,选出与我公司要求相匹配的2-4个整合实力较强的运输供应商作为备选承运商,并建立其档案。 3、约谈:由物流部约备选承运商,就双方合作的意向进行商谈,即进一步对备选承运商进行了解,也对我公司物流特点进行说明,包括送货区域、运量、结算方式、出货时间、运输时效要求、交货要求(如:上楼)、运输费用等,并要求备选运输商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运输方案》、填写《承运

第三方服务商管理规范

第三方服务商管理规范 第一条定义 增值服务平台:指由提供的,用于帮助第三方服务商为平台商家店铺提供运营、营销、培训、品控质检、法务、咨询、物流等增值服务的平台。 增值服务:用户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在线为其提供运营服务、营销推广、整体托盘、系统支持、企业培训、外包服务、行业咨询等商务服务。 第三方服务商:是指通过增值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运营服务、营销推广、整体托盘、系统支持、企业培训、外包服务、行业咨询等商务服务的专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商。 用户:平台的增值服务对象。 第二条增值服务平台 用户通过查看增值服务平台中的服务内容、了解服务商现状;第三方服务商可在平台发布服务信息、展示成功案例。 第三方服务商在增值服务平台的日常经营中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断提升自身服务品质,持续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体验,共同促进增值服务平台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第三方服务商与服务对象的交流平台。第三方服务商在增值服务平台上发布服务,若在经营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违规的认定与处理,将基于平台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详见“服务商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三条服务商行为规范 第三方服务商在符合入驻规则的基础上,还须遵守以下规范: 1、服务商应遵守并促使平台用户遵守平台上的服务条款、平台规则、平台政策等相关规定。 2、服务商需保证提交至的所有信息及材料真实、有效。 3、服务商开展收费服务必须合法、规范,在用户付款之前必须向用户进行明显的提示且获得用户的同意,不得引诱、欺诈用户进行不合理的消费。 4、服务商应自行负责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合法的应用服务和收费服务,发布服务之后需对该服务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 5、服务商应采取合法方式进行销售,不得采取垃圾邮件推广、欺诈性推广、胁迫性推广等非法手段。因服务商 取上述手段而给客户或造成的损失,服务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6、服务商应当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客户服务,确保服务中或曾服务过的店铺服务数据的安全及隐私性,在协议有效期内和终止后,服务商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有损客户名誉和利益的活动,否则客户有权追究服务商的违约责任。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物流中心的安全管理,落实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物流中心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流中心全体员工(含劳务派遣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工作。 第二章日常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员负责物流中心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对物流中心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第四条安全员负责检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KYT卡(本),给职工通报、学习公司下达的相关安全方面的文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落实相关规定。 第五条组织召开车间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针对会议精神要落实跟踪,并做好安全记录台帐。 第六条定期或不定期对物流中心所辖区域、业务区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危险源,检查班组长对各作业点是否按班前会的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及现场开展KYT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的确认工作。 第七条组织物流中心员工学习各类安全教育,实施安全培训计划。 第三章非生产用车安全管理

第八条非生产用车须按时参加月检和半月检,定期对方向、制动、传动、紧固、清洁、润滑、车门锁及灯光系统等进行安全检查,杜绝病车上路。 第九条非生产用车出车后,每天下午5:00前必须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锁好门窗,同时将钥匙及证件交回办公室;不能按时归位停放或因业务需要夜间外停,必须事先告知物流中心安全员和经理,上报运行部备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停。 第十条非生产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内部准驾证,所驾车辆必须与驾驶执照准驾车型和内部准驾证核定准驾车型相符。不得带酒上岗、饮酒上车、将车辆交予他人代驾及驾驶时吸烟、接打电话。 第四章承运商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严格审核承运商资质,签订合法有效的运输合同及安全协议。 第十二条督促和监督承运商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设立安全员。 第十三条安全员须进入承运商工作现场进行交底,监督和协助承运商安全员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限令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公司下发的相关安全文件,传达给承运商,要求承运商组织驾驶员进行学习,并做好安全记录台帐。 第五章仓储中心安全管理

第三方服务商管理办法

第三方服务商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服务商的管理,规范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行为,调动第三方服务商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第三方服务商的资源, 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完善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特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服务商,是指(除软件开发商外)参与公司电子信息化建设,并提供有偿服务的服务提供商,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咨 询、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技术培训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第三方服务商管理是指对参与我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提供有偿服务的信息技术软、硬件厂商、网络服务提供商、引入的专业技 术培训等的管理,包括对第三方服务商的资质认定、服务监控与 考核、持续性要求等工作。 第四条项目执行机构(组织)由立项需求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牵头组成,主要负责第三方服务商的资质认定与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监督由监察部、财务部、法律部等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责进行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各级分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有偿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商的管理。 第二节第三方服务商的资质标准 第七条第三方服务商的基本资质 1、第三方服务商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内 设立的企业,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第三方服务商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银行资信状况,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很好的商业信誉。 3、第三方服务商的注册资本金应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 万元)。 4、第三方服务商的员工总数应在100人以上(含100人),其中 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60%,专业技术骨干的年流失率小 于5%。 5、第三方服务商应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在全国设有不少于3 个且以技术服务为主的机构。 第八条第三方服务商的技术资质 1、具有提供本办法规定的服务内容的能力。 2、具有最近3年在金融系统从事系统服务或系统集成经历。 3、至少具有我公司系统主流产品制造方或软件提供方的有效授权 资质。 第九条第三方服务商应具备的技术能力 1、应具备对专业服务对象的的故障诊断、排除和技术支持能力。 2、应具备将国际先进的IT技术和经验引入到我公司系统的能力。 3、具备制订应用解决方案和实施的能力。 4、具有同主流信息技术厂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能够帮助我公 司协调同相关厂商的关系。 第三节第三方服务商资质验证 第十条在签订服务协议前须验明第三方服务商资质。 第十一条第三方服务商需经过本公司资质验证方可有资格参加服务协议的签订。资质验证的工作应由不参与合同签订的部门根据公司规定 进行。 第十二条资质验证过程: 1、本次项目执行机构(组织)收集第三方服务商资质资料,根据

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管理办法(2011年修改更新)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2011年11月日发布——————————————————————————————— 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承运商评价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第1页共10页 一、目的 1、用量化指标对承运商的运作情况进行月度评价; 2、根据月度评价结果,督促承运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通过季度考核,实现运作过程中对承运商的优胜劣汰; 4、为年度业务招标承运商的准入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流公司诸城分公司、怀柔分公司、沙河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南海分公司销售物流业务承运商,其他业务(含供应分公司业务)承运商评价管理参考此办法。 三、术语解释 1、基础指标:对承运商的评价结果起导向作用的业务指标,包括发运及时率、到达及时率、回单及时率、商品车质损率、运输事故率。 2、加分指标:根据承运商对物流公司的业务支持,如发生给被评价单位加分的指标,包括:协助发运(在保证自身业务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协助其他单位完成发运工作);协助公司完成特殊任务(向现有业务以外的临时性业务或者新开发业务提供人力或者物力支持);重大贡献(为物流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运营作出突出贡献)。 3、扣分指标:发生对商品车质量和物流公司运作产生严重影响的事项,包括:违规运作(如:违规背车、拉人、配货、加注劣质燃料、私改、甩单等);重特大责任事故;客户严重投诉;扰乱正常经营(如:罢运、扣车、私自停运)等。 四、职能职责 1、资源管理本部 1.1负责承运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的建立,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完善调整; 1.2负责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的汇总整理及档案的建立; 1.3负责每月通报各分公司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 1.4负责对分公司基础数据记录情况及评价结果进行检查,对分公司的客观公正性进行通报; 1.5负责依据承运商月度评价结果,牵头对承运商的季度通报及考核的落实。 2、运营管理本部 2.1负责协助资源管理本部对承运商评价指标的确认; 2.2负责对承运商业务运作的过程管理,完成承运商业务运作环节的信息监控;

二级广告服务商管理规定

二级广告服务商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各二级广告代理公司的规范管理,确保各项传播工作良性运作,使XX电器各项传播业务行之有效地展开,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电器以及相应的广告代理公司。 3管理职能: 3.1品牌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国二级广告代理公司统一管理规定,指导、监督、考核冰箱、空调传播科对二级代理的管理; 3.2冰箱、空调传播科负责指导分公司对当地二级广告代理公司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每月对二级代理的工作提出考核意见;对二级代理公司淘汰建议以及二代月度、季度、年度业绩考评。 4二级代理公司选择 4.1各分公司传播科在当地通过各种途径物色合适的候选广告代理公司; 4.2各省提交三家以上候选广告代理公司有关资料,并提出选择意向,由冰箱、空调传播科综合评价,报部领导审核,确定各省二级广告代理公司,并存档备案; 4.3选择标准 4.3.1二级代理公司注册资金与流动资金必须有30万元以上,硬件设备必须有两台以上,冰箱、空调专项小组各必须有五名以上有家电行业经验的专职服务人员; 4.3.2必须拥有在家电行业经验丰富的人员,其专业特长应适合XX的区域推广。其策划、创意、平面设计必须有专职的人员两名以上; 4.3.3媒介、公关、社会协调能力相当有优势; 4.3.4二级广告代理公司以往业绩中,有成功的作品案例; 4.3.5必须具备不低于同我公司合作项目所需的3个月周转资金的投入能力; 4.3.6 分公司选择代理公司必须从成本效率出发,针对不同广告公司的优势来确定我司的广告业务代理公司; 4.3.7各省分公司根据实际传播工作的需要,来确定代理公司的数量、代理公司的业务范围。 5签约: 5.1广告代理公司一经确定,整合传播部必须与广告代理公司正式签订《XX电器二级广告代理合约书》; 5.2各省必须委托经整合传播部确定的广告代理公司代理其广告业务。

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

权责单位运输部总页数9页 生效日期替代文件 编号焕运字(11)001审核人签发人 主题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归档保密普通 1.目的 实现管理标准化,确保合格的物流合作伙伴及货物托运时的安全性,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物流部所辖所有物流承运商(含个体户承运商)。 3.内容 物流承运商(公司)管理办法 3.1.1合格承运商资质要求 1)行业资历:承运商进入货运行业时间长是优选条件,一般定为三年,不足三年的需 经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审批。 2)三证:要求有营业执照、运输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的运输承运方可入选,“三证” 全无的不可进入物流承运商的侯选名单。 3)经营场所:运输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货运信息交流地点,以方便公司查询货运信息 及相关的情况。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或经营场所规模过小的,禁止与其合作。 4)信誉:货运信誉是考察货运部的重要依据,诸如整车被骗率高、事故处理不及时、 准时到货率低情况均禁止与其合作。 5)零担货物组织能力:零担货源充足且无危险品配装的货运公司应优先考虑与其合作。6)抵押能力:公路承运物流公司应具有可供抵押的现金(运输收入)、银行承兑汇票 或固定资产(折算后金额不能低于30万元人民币),无抵押能力的不能作为合同承运商。 7)控车能力:在配装、有特殊、货物在途、卸货等情况下,公司有特殊要求时,能让 司机主动积极配合并较好地完成任务的,或能控制司机配零担的物流公司,均视为控 货能力强。控货能力强的运输承运商优先考虑合作。 3.1.2入选流程 1)物流人员收集承运商信息及相关资料,作为业务发展的备选,填写《物流承运商审 核表》,连同承运商信息及相关资料,呈交部门经理审核。 2)物流人员根据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开始与供应商谈判,签署物流合同,并列入《合格 承运商名录》。

一拍档服务商管理规范试行版-TJT2016.1.20

一拍档服务商管理规范 版本号:V2016001 一、目的 为规范一拍档服务商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一拍档的所有服务商。 三、定义 1.阿里巴巴是指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本规范中简称阿里巴巴。 2.一达通是指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规范中简称一达通。 3.财年是指当年的4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 4.一拍档服务商是指身份经过阿里巴巴认证的,为一达通用户提供外贸出口代理操作服务的企业。本规范中简称一拍档。 5.用户是指一达通平台上的客户,本规范中简称用户。 6.送达日期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回执上 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违规类别 (一)一类违规 1.违法行为 一拍档主观故意或伙同、协助、教唆用户从事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骗取一达通融资款项、信用证诈骗、骗取出 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走私、洗钱、骗购外汇、逃汇、提供虚假商检通关单/产地证等行为。 2.弄虚作假行为 (1)伪造、隐瞒或有意提交虚假的重要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准入相关资料、各类发票、各类申报信息、利 益冲突报备、安全服务收集的相关资料等) (2)有意通过隐瞒事实或虚假陈述,以不合规途径达成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向一达通隐瞒用户货物真实详情,隐瞒相 关产品或者配件不申报,明知是侵权产品但不作为,帮用户隐瞒实情; 拆分用户、拆分订单等)(3)明知或应知情况下,向阿里巴巴或一达通禁止合作的企业(例如不诚信用户、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用户、 骗税的企业等)推荐一达通服务,无论是否推荐成功。 3.严重利益冲突行为 (1)向阿里巴巴内部员工行贿或给予回扣(指金钱及物品,物品指用来馈赠的任何有价值的财物或财产性权益),或试 图从事前述行为。 (2)利用阿里的资源(用户资源及其他阿里提供的资源)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无论该利益是现实的财产利益,还是潜在的竞争优势),包括但不限于倒卖用户信息、以阿里巴巴名义营销、利用阿里巴巴公司业务漏洞为本人或他 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3)未经阿里巴巴同意(为保护阿里巴巴用户利益以及阿里巴巴商业秘密的需要),一拍档擅自投资/实际经营/参与

如何管控承运商

如何管控承运商 随着人们对物流的认识越来越理性和淡定,更多思考物流能给企业带来什么?如何为企业增值和提高运作效率?如何更好地使用物流?而最令人头痛的 问题是如何管控承运商,如何提高承运商的忠诚度和服务保障能力,如何持续降低成本? 选择适合的 要选择合适的承运商,必须根据自己公司的运作模式、产品特点、企业文化、服务要求、成本控制等确定合适的承运公司,承运商的资质、软硬件情况等都是选择的必备因素。 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承运商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航空/铁路运输许可》、《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货物运输营业税自开纳税人认定证书》等,且以上证件都在有效期内;另外根据货量大小还要考虑其注册资金情况等。 软硬件情况第一关注要素是成本:如成本是否有竞争力,与市场比较如何?控制成本的能力?企业赢利情况?企业财务状况?成本消化能力等;经验:如跟哪些大客户运作,大客户运作的标准怎样?目前运作情况如何?特别是是否有同行业类似的经验以及发货规模等;需求的满足程度:如网络情况、车辆情况、人员结构和素质、体制情况、服务模式和意识等;重视度:如自己公司业务量占其整体货量的比例,赢利情况,其公司的市场定位、与自己公司的合作意愿或出发点等;服务质量:如承运商跟其他客户在安全、信息、服务、准时、回单的运作记录及对外的承诺和具体措施保证等;技术:如IT在企业的应用情况,使用什么软件系统,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和使用程度,技术控制手段等;最后还要看管理:如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否有良好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是否有闭环的监控体系等。

老板的观念和理念很重要,思路决定成就。目前承运商大多属于民营或私营企业,基本上是老板说了算,或老板的话举足轻重。如老板只认眼前利益,合作就会非常被动。特别是大公司在选择承运商时特别注意此点,因为大公司要求比较高,有时因运价不高,导致承运商不配合的现象出现。 做事风格是否务实这决定货主的要求是否能得到真正落实,承运商是否可以长期合作,与企业长期发展保持同步,毕竟物流是需要真枪真刀的运作,而不是一个方案就能解决的。因为物流会面临很多实在的问题,如交通管制、车辆管理、道路制约等。 不断引导 毕竟目前国内承运商的物流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尚有差距,且服务非常不规范,这就需要货主企业不断去掌控,不断引导承运商按其思路操作。 利益掌控这可能是目前大多数公司采用的一种非常实用而有效的方法。企业要生存,就必须有赢利,这是企业生存的基础,所以在和承运商谈判时要合理控制价格,至少要保证一定的利润,特别是对于长期战略合作伙伴,最起码要保证在成本以上。 但到底应该给承运商多少赢利呢?这不一定,每个企业具体情况不同要求标准也会不同,但有一种方法可以推荐给大家,就是量本利分析方法。固定成本加变动成本,一般情况下只要大于变动成本,基本上在市场上都能找到合适的公司。服务当然也是参差不齐,最合理的价格是大于盈亏平衡点,这样才能很好地利用利益掌控,让承运商不断满足自己的服务要求,提高其忠诚度。 远景掌控企业远景是企业领导人所要考虑的头等大事,一个没有远景的企业是没有灵魂的企业,是只会赚钱没有前途的企业。目前国内的承运公司素质普遍偏低,管理薄弱,所以每一个承运公司都在考虑自己将来的发展情况,因此非常愿意找一家有长远规划的企业合作,希望通过合作来提升自己。 货主企业要不断完善、提升自己的企业形象,且要不断描述自己的美好前景

代理服务商管理制度.doc

代理服务商管理制度1 代理服务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代理区域 --- 各级代理服务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他未授权代理区域所开发商户不予计算在业绩考核范围内,相关费用不予计算支付(个人会员名义参加全民推广活动除外)。 第二条、成为代理服务商的条件 ---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服务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可以快速组建推广销售团队。 --- 3、熟悉商城、互联网市场和相关产品。 ---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前期推广、活动的能力。 ---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服务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 1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 2 、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 3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 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 、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 5 、支付相关代理费用到公司账户。 --- 6 、代理授权书,签约七日内发给代理服务商(根据公司运行情况,可选择性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服务商代理信息) 第四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 代理服务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服务商的相 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服务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五条、服务站 --- 代理服务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根据市场发展需求,设立服务站,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但严禁以公司名义收取各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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