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系列文件汇编

奉贤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

系列文件汇编

2015年3月20日

目录

总文件

《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 (2)

专项文件

1.《关于我区都市治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16)

2.《关于加强镇管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22)

3.《关于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 (27)

4.《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 (37)

5.《关于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45)

6.《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53)

7.《关于进一步深化网格化治理提升城乡综合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 (61)

8.《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68)

《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74)

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形成具有郊区特点、奉贤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依照《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的要求,现就本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差不多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照十届市委七次全会、三届区委九次全会部署,把握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更多运用法治化、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式,紧紧围绕增强基层动力、提升基层能力、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社互动,强化镇、社区、开发区的主体责任,发挥村居基础作用,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着力推进传统社会治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努力形成具有郊区特点、奉贤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差不多原则。坚持贯彻市委部署与体现奉贤实际相结合,既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市里各项任务要求,又结合奉贤实际,体现郊区特点,具有奉贤特色。坚持强化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首

创相结合,既注重全区基层治理体系的统筹规划,又鼓舞基层创新探究,力求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的有机统一。坚持着眼整体推进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既着力破解体制机制的瓶颈问题,加强工作的整体推进,又聚焦重点、分类指导,在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

二、完善镇治理体制,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三)完善治理机制。切实落实镇、社区、开发区在地区社会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各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并重上来。协调好南桥新城与面上镇、都市化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发挥新城和各类镇的作用,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依照人口规模、区位条件、功能定位和进展基础等差异,进一步分类细化镇、社区、开发区在地区社会治理中的具体职责任务,实行差不化治理。完善南桥新城开发体制机制,进一步探究建立事权统一、责任清晰、各尽优势、各司其职的联动进展和利益分享模式。

(四)理顺条块关系。全面梳理镇、社区、开发区目前实际承担的工作事项,按照权责一致、依法高效原则,科学界定、分类划定条块职责。对责任主体明确的执法治理问题,如应由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治理处置的,镇、社区、开发区负责发觉、

配合和监督;对部门职责交叉、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都市综合治理难点问题,由镇、社区、开发区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对公共服务类事务,职能部门应负责制定具体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和业务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资源,由镇、社区、开发区负责整合安排;对社区自治类事务,由镇、社区、开发区发动村居委会开展自治,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配合支持。

(五)改进考核评价。依照各镇、社区、开发区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完善对镇、社区、开发区的差不化治理和考核方法,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把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基层群众的参与权、评价权。对以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为要紧职责的社区,积极稳妥地开展群众中意度测评。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做到公开透明、考用结合、导向鲜亮。给予镇、社区、开发区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建议权,切实将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交流、考核等听取镇、社区、开发区意见,作为规定程序予以落实。

(六)深化都市治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坚持重心下沉、能统则统,进一步集中执法事项,厘清执法边界,提升执法效能。

做实区城管执法局,实现相关行政治理部门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无缝衔接;依照市级授权,强化镇一级都市治理行政执法权力,镇城管执法中队实行“镇属镇管镇用”,以镇政府名义执法,人、财、物由镇治理。完善城管执法联动联勤机制,加大公安对城管执法的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七)推动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优化差不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明确不同城镇类型在差不多公共服务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投入标准。加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综合服务配套,建立多元化参与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完善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规划,落实配套建设责任制。围绕村居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深入开展智慧社区、智慧村庄试点示范,加强公共服务资源与社会服务资源的对接,提高村居民生活便利性。

(八)加大顽症治理力度。重点推进对违法建筑、违法用地、违法建墓、违规种养、非法营运、无序设摊、群租、环境污染等严峻阻碍群众生产生活顽症问题的治理。全面完成镇村社会治理各项整治任务,大力开展无新增违建村居创建工作。围绕人口、土地、房屋建设使用、环境卫生、生态爱护、生产安全等重点,强化农村社区综合治理。在居民区,将物业治理、环境卫生、社区安全、违法建筑、群租等社区治理难点问题作为治理的重点。

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九)强化人口综合调控。科学确定各镇、社区、开发区人口调控目标,以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人口结构优化,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措施。坚持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础,严格落实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推进全覆盖的人房信息动态巡查系统建设。加大“城中村”、来沪人员“倒挂”地区突出问题的集中排摸、滚动排查和综合治理。在持证享受和积分入学模式基础上,探究深化覆盖全体来沪人员的积分治理体系,及时跟进相关治理制度的配套设计,有效规范外来人员生产经营方式和居住行为。

(十)优化镇管社区治理模式。按照治理扁平化的要求,镇管社区一般采取直接治理模式,加强镇级条线部门的直接治理以及居民区工作力量。综合考虑镇域公共治理有效性、公共服务可及性、居民参与便利性及面积、人口规模适度性等因素,兼顾都市化程度、以后进展等实际情况,按照“弱什么、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以项目化方式予以推进。加快实施镇管社区改造试点。对符合差不多治理单元设置标准的镇管社区,按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治理力量。积极推进析出街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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