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2)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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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

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为,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降低破产清算费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行为。企业破产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本规程主要规范由债务人申请的破产清算,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业务承接

一、与债务人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每天通过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收集企业破产的信息,及时向事务所负责人报告。由事务所负责人组织专人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初步与客户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继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

二、争取法院指定为破产企业管理人破产企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选取的方法,一是申请编入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由人民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要想成功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事务所应由负责人与破产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汇报事

务所办理破产案件的专长、业绩,与债务人之间已建立起的良好互信关系,以

及在接受指定后能够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工作。争取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同时,指定事务所为破产企业管理人。并取得以下法律文书:

(一)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二)人民法院指定债务人的管理人的决定书;

三、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报酬

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与破产企业就管理人的报酬及支付问题,协

商达成协议,及时提请法院裁定认可,避免以后在管理人报酬支付方面产生分歧,影响破产清算工作进程。

第三章前期工作

一、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在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状况、以及破产企业资产有无抵押担保的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

二、接管破产企业

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当及时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破产企业的印章、文书和账册资料等,依照破产法规定,担负起管理人职责。

三、接受法院询问,提交相关资料

事务所应当接受法院的询问,如实介绍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步骤,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破产企业的相关材料,供法院审理案件了解案情。四、制定破产清算工作计划

(一)在正式进行破产清算的工作之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管理

人在编制破产清算工作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全面了解债务人及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2、基于对债务人的全面了解,初步确定清算工作中的重、难点事项;

3、分析清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如职工安置、员工上访等)

4、针对以上问题制定预案,寻找法律依据,做到心中有数;

5、制订全面工作计划,应征求律师等相关人员的意见。

(二)破产清算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清算工作的组织纪律

管理人是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成立的临时组织,其组成人员除会计师事务所外,还有各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如果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思想难以统一措施难以贯彻,分管工作难以开展,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在清算工作过程中,各分管人员也难以围绕清算组织的宗旨、权利、义务尽职尽责、严肃认真地对待破产清算工作。

2、人员分工及工作安排

管理人的工作分工应与其工作职能挂勾,使其在工作中能以胜任和立即进入角色,各分工之间也有相互支持、配合,使清算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有机合作形成一个整体。

3、破产清算工作的时间期限及工作进度

企业破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破产清算工作中许多事项都有时间的限制,管理人一定要控制好每一个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破产清算的时间限制制定工作计划。

4、资金计划

资金计划主要是指对清算组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所作的计划。企业破产,资金已十分紧张,清算工作的时间又比较长,各种开支也较多,因此,管理人的资金计划应在保证清算工作顺利展开的前提下,尽量节俭开支,并做到公开、公正,接受人民法院破产、企业职工、股东等各方的监督。

五、刻制印章,开设账户

管理人应当以管理人的名义刻制印章,并在银行开设临时账户,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有收支均应通过该临时账户,不得座支

六、确定留守人员

(一)债务人的留守人员通常包括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财物保管、保卫人员等。根据债务人的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留守人员的工资待遇,应

参照债务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发放基数。

(二)留守人员一经确定,有关人员不得借故推托和擅离职守。留守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擅离职守或以其它方式逃避的,或者拒绝向破产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或者有《民诉法》第102 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留守人员的主要职责

1、按人民法院要求及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回答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的有关询问;

2、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前,根据人民法院或者破产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3、协助破产管理人看管债务人财产;

4、协助破产管理人核对债权债务;

5、协助解决业务上的遗留问题;

6、完成破产管理人交给的其它任务。

七、提请法院外聘工作人员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工作量及工作繁杂程度,可以提请法院外聘相关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包括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

提请报告中要列明拟聘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内容、拟聘请期限、拟聘请费用、聘用理由等。

八、确定管理人的组织形式、常设机构

(一)破产管理人的组织形式、常设机构及其分工

1、破产管理人的组织形式,设组长1 人,副组长2 人,成员5至7人,可以兼职;

2、破产管理人组长负责破产管理人的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各成员按拟定的计划完成破产清算工作,并对人民法院负责报告工作;

3、破产管理人副组长,协助组长处理管理人内设机构的日常事务,并对组长负责汇报工作;

4、破产管理人其他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并对组长、副组长负责并汇报工作;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处理债务人的相关破产清算事务,并完成组长、副组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破产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建破产清算的常设机构:

1、资产组:负责接管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核实各项财产的实有数额。编制资产明细表,协助办理资产评估等事项。并负责有关资产的清理、保管、评估、变现,以及资产权利人取回财产的交付等。

2、债权债务组:负责编制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清册,进行各个债权人、债务人的初步审查核实工作及各项债权的收取等工作。

3、未了事宜组:负责对破产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管理、监管工作,保证未了事宜处理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4、财务组:负责接管债务人的凭证、帐簿、报表及所有会计档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债务人的审计报告,协助办理资产评估审计、鉴定等事项。持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银行存款通知书》办理债务人的银行帐户停止支付手续,或办理银行帐户的清户手续。

5、文秘组:负责债务人各项文件档案、公章、印鉴的接管,并负责有关清算文件材料的草拟,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管理人工作报告》,办理注销原债务人工商登记等有关事宜。

九、建章立制在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正常运行。相关的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如下方面:

(一)工作纪律制度。

(二)召开会议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费用报销制度

(五)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

(六)考勤制度

七)门卫管理制度

十、债权债务核查

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当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营业状况及职工债权等进行全面调查。

(一)核查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

管理人应当对破产企业的出资情况、现金状况、债权状况、存货状况、固定资产状况、在建工程状况、对外投资状况、土地及无形资产状况等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在核查时应

当关注有关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权属及实际状况,也应关注其可变现情况。

管理人根据对破产企业财产调查情况,在整理、分析相关证据后,出具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二)核查破产企业的营业状况

管理人应当对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签署的重要合同(协议)情况等营业状况进行核查。并根据对债务人营业状况调查的情况,拟定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三)核查职工债权

管理人应当对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保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进行核查,并根据职工债权核查情况,列出职工债权清单并予以公示。

管理人应当将核查结果报告人民法院,上报的文件材料包括:

(一)债务人财产状况、营业状况说明;

(二)债务清册、债权清册;

(三)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四)公司涉诉、涉执行及公司财务保全情况等;

十一、提请表决或者批准是否终止债务人营业

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财产后,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考虑债务人继续营业

是否有利于广大债权人、职工和相关各方的利益,是否终止债务人的营业,提

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提请人民法院批准。上报人民法院的报告应附《关于继续停止债务人营业的分析报告》,详细分析决定是否终止营业的理由。

十二、通知申报债权管理人应当选择合适的媒体(一般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示企业破产相关信息,公示的信息包括:

1、人民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的裁定书日期、文号;

2、破产管理人地址、电话、邮编;

3、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限,未按期申报的后果;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5、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给法院的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债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列明各债权人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债权数

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有关证据等情况。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在审查基础上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十三、催收欠款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务调查结果,向债务人所有的债务人寄发债权催收通知,催收欠款,并保存所有寄出凭证、发票。

十四、参加由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破产法规定,在债权人申报期满后15 日内,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状况、申报债权状况等,提起债权人会议讨论。

十五、以后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的债权人会议可在下列情况下召开:

1、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

2、管理人认为需要召开的;

3、在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 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二)召集债权人会议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拟定债权人会议议程;

2、向所有债权人发出通知,告知开会时间、地点、会议讨论内容;

3、必要时可邀请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列席会议;

4、通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列席会议,解答债权人的有关咨询;

5、需要提前准备的其他工作。

十六、债权人会议的主要内容

1、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2、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3、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人员接受债权人询问;

4、由管理人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破产管理人工作履职报告

破产管理人工作履职报告 一、管理人团队情况: 上海XXX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邦信阳”或“管理人”)在入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后,积极组建管理人团队,并指派专职合伙人予以分管,工作组人员相对固定,项目负责人由合伙人担任。目前管理人团队一般保持在5名工作人员,其中合伙人1名,律师助理3名,一般助理1名。必要时根据破产案件的复杂程度临时增加工作人员,以保证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 同时,根据《破产法》及高院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XXX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业务内控制度及操作指引》该文件包括业务委派、下设工作小组、管理人公章使用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操作流程等细则内容。 二、承接企业破产案件以及强制清算案件情况 截止2014年4月30日,邦信阳共通过高院摇号承接破产案件8件,其中分配完毕终结案件4件,无财产可供分配终结案件3件,未结案件1件;承接强制清算案件7件,其中未结案件4件。共计收取管理人报酬369,387万元。(详见附表)

三、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情况 邦信阳制定专人准时参加高院的摇号工作,中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积极主动和主审法院取得联系,及时推进案件的进行。未出现迟到、缺席以及无故不承接中签项目的情况。 三、执行职务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企业破产管理人履职过程中邦信阳认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受雇于破产企业的全体债权人,必须以减少全体债权人损失为主要工作任务;坚持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办事,同时必须以维护社会安定为工作目标。 (二)工作制度 在日常的企业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执行中邦信阳通过总结,不断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包括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文档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信息公布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清算费用的审批)、驻现场工作组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等。其中主要制度介绍如下: 1、报告制度包括正式报告和内部请示,主要内容: (1)对人民法院的阶段性报告包括: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报告;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取回权、撤销权等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ㄓ屑际酢?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 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 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 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对外投资的清算。 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 (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 (二)、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1. 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2. 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3. 该项投资的现状, 4. 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

管理人工作规程 为规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提高管理质量,更好的维护债权人和某公司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管理人主要工作职责 管理人负责申报债权受理、审核及清偿,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主要如下: 1、接管某公司(证照、印章、资产、文档、资料等); 2、负责接收某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3、刻制并负责保管、使用管理人印章; 4、清理银行账户,开设管理人账户,负责某公司日常支出及破产费用支出; 5、接受债权申报并审核破产债权,制作债权清册; 6、制作职工债权清单; 7、清理债权债务,并依法追讨某公司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8、受理并依法确认取回权、抵销权、担保权、优先权; 9、决定某公司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 10、经法院许可,协助中介机构对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变现、处理、分配,并出具相关工作报告; 11、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负责会议准备工作,列席会议并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接受询问; 12、决定某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13、编制破产财产目录,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后执行,清偿债务; 14、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法院报告; 15、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等事宜。 16、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管理人具体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法律事务组工作,包括: 1、编制管理人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制度并报告法院批准; 2、主持某公司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4、代表管理人对外签订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等活动; 5、以管理人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文件); 6、掌管管理人公章; 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 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管理人做工作报告; 9、主持管理人会议,并形成管理人工作会议纪要; 10、代表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制定债权审核原则,审核及认定申报债权; 11、制作职工债权清单; 12、审查某公司的对外资产和债权,制作追收方案并进行积极追收; 13、界定某公司的财产权属; 14、负责取回权、抵销权、担保权、优先权的审核工作; 15、负责审核某公司所签订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 16、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17、其他涉及法律方面的工作。 (二)财务组工作,包括: 1、负责某公司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某公司债权清册; 2、负责某公司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某公司对外债权清册; 3、负责协助中介机构对某公司账目的审计; 4、负责某公司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5、负责了解某公司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向债权人通报; 6、负责盘点某公司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

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负责全面清算工作并向法院汇报。因破产清算是一项复杂而艰苦的工作,为了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率地进行和开展,现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本着对法院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债权人负责的精神,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拟定本工作计划,本计划将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进展适时做出调整。 一、清算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责任落实方式: (一)合法性原则 破产管理人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在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立足于每一项工作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客观原则破产管理人要立足于客观,实事求是,维护破产案件中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分工明确原则 破产管理人在工作中应当划清职责、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必要时根据清算工作需要和管理人长的布置,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各个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本组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向管理人长或管理人长指定的主管人员负责及报告工作。管理人长负责整个清算工作的布置、调整及推进,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高效率低成本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进展情况灵活地调整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高效率地完成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同时,在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中要注意节约成本,做到切实保障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 二、清算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客观而公正。在政府和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清算工作要求,各方面积极配合,协调一致,依法办事,高标准、高质量、准确、快速完成工作。 三、根据清算工作需要,破产管理人的主要工作任务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财产清收(针对承租权人) 1.审查债务人财产清册; 2.按照法律规定并根据工作计划协助法院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并且作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3.编制清收计划,确定清收人员,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破产债权申报登记 1.审查或编制债务 (应付款)清册; 2.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工作计划协助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已知债权人发出申报债权通知书,并作好相应登记工作; 3.负责对债权人的联系接待,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确认、登记; (三)审计、评估

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流程与职责

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流程与职责 一、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的使用 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并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管理人印章只能用于破产事务,终止执行职务后,应当将管理人印章交公安机关销毁,并将销毁证明送交人民法院。 需要强调的是,管理人印章的模式不容忽视,规范的模式应为“XX公司管理人”呈连续状态分布,不可将“XX公司”与“管理人”分行列示。此外,管理人负责人私人印鉴也应同时刻制并予备案。 二、破产管理人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7、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8、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 9、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等;

10、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11、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12、提交清算工作报告; 13、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14、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应当具体负责的破产管理事项,职责不仅是具体的,而且是双向的,既包括管理破产事务的权利,也包括管理破产事务的义务。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因玩忽职守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经济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破产管理人如何接管企业 (一)提前准备 在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现场指定管理人后,该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应立即提前摸清债务人情况,制订接管方案,与债务人有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完善债务人的财产登记清册、资产明细表、有形财产处所清册、对外投资明细、相关资产抵押担保明细、诉讼情况说明等,随时等候交接。 (二)分头交接 1、债权债务组:按照“一户不漏,一笔不错”的要求,分别审核准确完整的企业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清册;

工作计划管理软件

工作计划管理软件 篇一:工作计划管理软件(共7篇) 篇一:财务管理软件工作计划 随着公司各类管理软件的陆续实施,在工作中更加要求我们自身的规范化、细化工作流程,达到协调、高效、准确的工作目的。为了能搞好的完成本职工作,配合好公司oa、sap等软件的应用,对以后工作做了几点安排: 一、做好本职工作,在财务统计方便,每天按照业务实际发生的真 实数据记录各类报表,做到实时录入、实际录入使各类数据都有依可查,使各类收付款都真实体现: 二、细化、细心、细致工作流程,公司业务不断的开展种类的增多,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规范一切工作流程,把好每项业务自己经手的环节,不出现任何纰漏,以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不断提高自我,发展思路,公司不断的发展,尽快熟悉每项业 务流程,协调部门内部以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使各项业务明细、准确、有序及时的开展和完成。 四、加强对各类原始数据的整理,做到日报表、月报表、季度报表 及时编报,确保与各个客户往来明细的准确。

五、熟练应用sap,进一步熟悉、掌握sap的各个流程。 六、配合做好日常费用的收支统计,使各类支出明了。 篇二: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管理程序(流程图及说明)XX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流程图 流程执行主体职责表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节点说明表 篇三:如何用工作计划软件,做好企业管理 本人参加工作将近10年,在大大小小的企业都呆过。XX年开始创业,带一个20人的团队,两年下来,发现小微企业能做好计划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是企业自身的管理,员工执行问题;二是找一个好的工作计划软件,也不容易!直到去年,我们使用了一个日事清工作软件,再加上不断的培训,才算真正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 中间遇到的问题,且听我慢慢说道。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员工计划写的不堪入目? 自己创业之后,为了加强工作管理,也要求员工每天用excel表格写工作计划,但下面员工写的内容,简直不堪入目!往往都是极其精简的几句话,比总理的批示还要言简意赅。根本看不出来,这个人到底下周要做什么事情。工作总结,也是毫无逻辑可言。不管你对下面的这帮人说多少次,基本上效果不大。为什么同样一件事,在大企业和小企业里面,差别就这么大?了解了下面的原因,以后就不会动肝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的管理人责任 第三章裁定重整后的管理人职责 第四章裁定和解后的管理人责任 第五章宣告破产后的管理人职责 第六章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1条宗旨和效力 1.1为指导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防范执业风险,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破产案件事务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制订本指引。 1.2本指引为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指导性意见。本指引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有抵触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准。 第2条适用范围 2.1进入人民法院公布的机构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以及进入人民法院公布的个人管理人名册的律师,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并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的,适用本指引。 2.2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为破产案件管理人的,作为清算组成员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的,适用本指引。 2.3被人民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个人指派的 管理人团队成员,无论其是否为律师,在其履行管理人职责时,负责指派其为成员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个人可以要求其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3条相关制度制订

3.1进入人民法院公布的机构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结合本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的相关制度。管理人业务的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团队组成及分工负责制度、管理人业务培训制度、管理人消极资格审查和报告制度、管理人业务操作流程制度、管理人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人报酬分配与风险承担制度等。 3.2进入人民法院公布的机构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个人,除应当配合本律师事务所制订前款规定的相关制度外,还应当配合本律师事务所制订与律师个人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有关的制度。 3.3进入人民法院公布的机构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个人,应当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4条管理人的指定、回避、辞职和更换 4.1进入人民法院公布的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应当接受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指定。但被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宜担任管理人,其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不接受指定并说明情况: 4.1.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4.1.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4.1.3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 4.1.4人民法院认为的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4.2被人民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视为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 4.2.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4.2.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法律服务; 4.2.3 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2.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4.2.5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流程与内容精简

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流程与内容(精简版) 一管理人的成立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 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管理人的成立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管理人,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三)管理人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 法院指定管理人人员 ● 刻制管理人图章 ● 在银行开立帐号 (四)明确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五)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当管理人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管理人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 ●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 ●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 ●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 ●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管理人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

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二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 (一)管理人有以下主要职责: ●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管理人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管理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二)管理人内部的分工: 1. 管理人组长的工作: ● 编制管理人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 ●主持管理人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 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 代表管理人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 以管理人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 掌管管理人公章;

公司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及内容范文

公司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 清算组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 年11月0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破产程序前期工作和清算组总体工作: 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一)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 (二)刻制清算组图章 (三)在银行开立帐号 四、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十二)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十三)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十四)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十五)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五、清算组内部的分工 (一)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

部门工作计划

部门工作计划 部门工作计划模板合集5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工作做一个工作计划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计划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门工作计划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部门工作计划篇1 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客户服务,这是一种趋势,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过程。而xx呼叫中心客户服务部作为呼叫中心新成立的工作组,在大家的支持帮助及指正下,做出了一系列的成绩,也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平稳度过年后的销售断层,根据部门相关规定,制定计划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客户满意度为标准。 顾名思义,作为客户服务部门,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应以客户为中心来开展。现代企业的竞争已经由产品竞争转变为服务竞争,谁的服务更到位谁的客户就更稳定,市场也更具发展潜力。因此,我们要树立一种大客户服务意识,并且以此来带动全部门员工,使我们的服务更具专业性、有效性、针对性与责任感,使得呼叫中心的全员服务意识得到体现。 二、制定工作计划目标 在大客服意识指导下来看客服部的工作,可以将我们的主要工作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 首先是短期目标: i. 巩固并维护现有客户关系。 ii. 发现新客户(潜在客户、潜在需求)。 完成目标i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 通过电话和信函与老客户沟通,收集客户的反馈信息及了解客户最新的出游动向。 2. 定期选择客户群,进行有针对性的上门回访及促销。

完成目标ii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 在受理客户来电咨询时记录下客户的基本资料和咨询内容,列为我们的潜在客户,在适当的时机将其发展为既有客户。 2. 在接待来访客户时详细记录来访客户的基本资料及出游动向,提供新客户来源。 一、工程部总体工作: 为确保酒店动力工作正常运行,要进一步加强设备的维护运行管,加强计划检修保养。设备的巡检,保证好消防、电梯、配电、中央空调、供水系统、厨房设备设施等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大能源管理力度,加强成本意识,完善物耗材料管理,大力抓好挖潜力的修旧利废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技能培训,争取人员一专多能,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树立后台为一线部门服务的思想,促使工作再上台阶。 二、重点工作如下: 1、狠抓工程部员工的培训考核工作,从礼节、礼貌、仪容仪表、服务意识、服务程序、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到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形象,做到一专多能,培养成综合技工; 2、加强主动性、协调性,协调好与各部门之间特别是前台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工作,做到工作及时,不推诿,多做事; 3、做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4、按照检修保养制度,抓好大型关键设备的计划检修、保养,做好每天巡检登记,作为对部门班组的考核依据; 5、树立经济意识,控制成本,加强修旧利废,进一步降低成本, 1)把握修复工作的工程质量,保证不返工,达到运行周期,以减少维护成本。 2)跟踪大件配件的质量,以达到运行周期。 3)严格控制外修项目,尽可量自行维修。 4)加强废件的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小酒店成本支出。 5)加大技术革新,创造新的小效益。(如热水机的清洗与除垢工作) 总之,事情无论大小,干好就是最好,我们相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我们自我加压,寻找工作的兴奋点,对事业充满激情,对工作充满热情,对企业倾注真情,对顾客满怀亲情,一个舒适的酒店必然会成为顾客宾至如归的家园。

公司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清算组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0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破产程序前期工作和清算组总体工作: 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一)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 (二)刻制清算组图章 (三)在银行开立帐号 四、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十二)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十三)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十四)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十五)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五、清算组内部的分工 (一)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 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计划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计划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破产程序前期工作和清算组总体工作 1.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清算组的成立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1)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 (2)刻制清算组图章 (3)在银行开立帐号 4.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5.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当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 (1)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2)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 (3)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 (4)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 (5)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1)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2)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 (3)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4)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系列二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 1.清算组主要职责 (1)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3)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4)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资料doc资料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主要是分六个步骤来完成: 清算组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破产程序前期工作和清算组总体工作: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清算组的成立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 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 * 刻制清算组图章; * 在银行开立帐号。 四、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五、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当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 * 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 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 * 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 * 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 * 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 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 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 * 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 一、清算组有以下主要职责:

最全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2)完整版.doc

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 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为,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降低破产清算费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行为。企业破产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本规程主要规范由债务人申请的破产清算,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业务承接 一、与债务人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每天通过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收集企业破产的信息,及时向事务所负责人报告。由事务所负责人组织专人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初步与客户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继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 二、争取法院指定为破产企业管理人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选取的方法,一是申请编入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由人民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要想成功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事务所应由负责人与破产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汇报事

务所办理破产案件的专长、业绩,与债务人之间已建立起的良好互信关系,以及在接受指定后能够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争取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同时,指定事务所为破产企业管理人。并取得以下法律文书: (一)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二)人民法院指定债务人的管理人的决定书; 三、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报酬 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与破产企业就管理人的报酬及支付问题,协商达成协议,及时提请法院裁定认可,避免以后在管理人报酬支付方面产生分歧,影响破产清算工作进程。 第三章前期工作 一、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在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状况、以及破产企业资产有无抵押担保的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 二、接管破产企业 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当及时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破产企业的印章、文书和账册资料等,依照破产法规定,担负起管理人职责。 三、接受法院询问,提交相关资料 事务所应当接受法院的询问,如实介绍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步骤,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破产企业的相关材料,供法院审理案件了解案情。 四、制定破产清算工作计划 (一)在正式进行破产清算的工作之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管理

工作计划总结及流程图

三、人员设定: (一)行政后勤部:总监1人,行政文秘1人,人力资源1人,采购1人,司机3人,维修1人,共8人。(二)财务部:总监1人,会计1人,出纳1人,统计核算1人,收银员15人(新开店每店2人),共19人。 (三)营销部:总监1人,经理3人(店面管理每人8家店) 建设店:店长1人,副店长2人,服务员8人,共11人。 清石店:店长1人,副店长1人,服务员2人,共4人。 建宁店:店长1人,服务员2人,共3人。 钻石店:店长1人,服务员2人,共3人。 荷塘店:店长1人,副店长1人,服务员2人,共4人。 红旗店:店长1人,副店长1人,服务员2人,共4人。 株百店:店长1人,副店长1人,服务员2人,共4人。 响石店:店长1人,副店长1人,服务员2人,共4人。天元店:2人。 广缘店:1人。 高科店:1人。 株百店:4人。 共计:49人。 (四)生产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仓管3人,门卫2人,卫生员3人,送货员2人,共13人。 配料班:领班1人,员工2人,共3人。 蛋糕班:领班1人,副领班1人,员工10人,共12人。 面包班:领班1人,副领班1人,员工12人,共14人。 西点班:领班1人,副领班1人,员工8人,共10人。 裱花班:领班1人,副领班1人,员工13人,共15人。(总店2人,株百1人,红旗店+荷塘店1人,钻石店+建宁店1人,清石店1人,响石店1人,工厂8人)。 烘烤班:领班1人,副领班1人,员工5人,共7人。 现烤人员:总店2人,清石店1人,荷塘店1人,建宁店1人,钻石店1人,响石店1人,共7人。 包装班:领班1人,副领班1人,员工8人,其中发货员3人,共10人。 共91人。 全公司合计:167人。 四、工作流程及规定 (一)行政部 上班时间:夏季8:00——12:00,14:00——17:30 冬季8:30——12:00,13:00——17:00 每周休星期天 部长工作: 1、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 2、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实施情况,促进各项工作规化管理。 3、负责公司资料、信息管理以及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外联系和上下联系。 4、公司会议组织。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 目录 一、接受委任前 2 二、接受委任 3 三、接管 5 四、调查 9 五、债权人会议 13 六、破产宣告 15 七、破产财产变价分配 16 八、破产终结 18 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审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审酬”) 《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注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审问”)(注一) 注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由于作为依据的上述两法均已失效或废止,这份规定文件很可能将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时正式废止。目前在与新法不冲突的情况下仍可继续作为参考。 一、接受委任前

二、接受委任

件; - 国税、地税登记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要求来自广州东亚银行开户所需材料,咨询电话(020)87551138 2. 开立银行账户后管理人应将帐户信息向法院报告。N/A 无明确法规 规定。 无明确法规规定。 三、接管 工作步骤文件 模板 法院 文书 规定完成时限 相关法律/要 求 (一)接管债务人财产、账册等1. 组织财产交接。 管理人接受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T3.01 N/A 无明确法规规 定。 企破二十五 条 (1) 财产类 ? 不动产 - 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 资料) - 房屋所有权(包括房产证等权属资料)- 在建工程(包括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等) ? 动产N/A N/A 无明确法规规 定。 企破二十五 条

工作计划管理工具

工作计划管理工具 篇一:工作计划管理软件(共7篇) 篇一:财务管理软件工作计划 随着公司各类管理软件的陆续实施,在工作中更加要求我们自身的规范化、细化工作流程,达到协调、高效、准确的工作目的。为了能搞好的完成本职工作,配合好公司oa、sap等软件的应用,对以后工作做了几点安排: 一、做好本职工作,在财务统计方便,每天按照业务实际发生的真 实数据记录各类报表,做到实时录入、实际录入使各类数据都有依可查,使各类收付款都真实体现: 二、细化、细心、细致工作流程,公司业务不断的开展种类的增多,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规范一切工作流程,把好每项业务自己经手的环节,不出现任何纰漏,以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不断提高自我,发展思路,公司不断的发展,尽快熟悉每项业 务流程,协调部门内部以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使各项业务明细、准确、有序及时的开展和完成。 四、加强对各类原始数据的整理,做到日报表、月报表、季度报表 及时编报,确保与各个客户往来明细的准确。

五、熟练应用sap,进一步熟悉、掌握sap的各个流程。 六、配合做好日常费用的收支统计,使各类支出明了。 篇二: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管理程序(流程图及说明)XX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流程图 流程执行主体职责表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节点说明表 篇三:如何用工作计划软件,做好企业管理 本人参加工作将近10年,在大大小小的企业都呆过。XX年开始创业,带一个20人的团队,两年下来,发现小微企业能做好计划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是企业自身的管理,员工执行问题;二是找一个好的工作计划软件,也不容易!直到去年,我们使用了一个日事清工作软件,再加上不断的培训,才算真正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 中间遇到的问题,且听我慢慢说道。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员工计划写的不堪入目? 自己创业之后,为了加强工作管理,也要求员工每天用excel表格写工作计划,但下面员工写的内容,简直不堪入目!往往都是极其精简的几句话,比总理的批示还要言简意赅。根本看不出来,这个人到底下周要做什么事情。工作总结,也是毫无逻辑可言。不管你对下面的这帮人说多少次,基本上效果不大。为什么同样一件事,在大企业和小企业里面,差别就这么大?了解了下面的原因,以后就不会动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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