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相关知识(1)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1)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1)

社会保险知识册

1、职工可参加哪些保险?

答:北京市户口及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可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北京以外省份户口人员可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2、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1)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城镇户口),单位1%,个人不承担(农村户口);(3)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承担;(4)工伤保险:单位0.8%,个人不承担;(5)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参保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答:提供如下材料:(1)在北京市第一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北京市城镇、北京市农村、外阜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外阜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和户口薄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薄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户口薄中个人信息有变更的还需提供变更页复印件一份)。(2)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照片具体要求: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带眼镜的参保人应佩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在北京有参保记录的人员直接办理转入即可,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4、定点医疗机构如何选择?

答: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社保卡或医保蓝本直接就诊。(19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医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

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建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参保人选择定点医院后,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定点医院,变更一年后可再次变更。

关于养老保险

5、哪些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答: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经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男60岁,女50岁)并办理退休手续的;(2)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3)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

6、哪些人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答:(1)未到退休年龄的或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2)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累计缴费不满10年的;(3)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4)参保人是农村户口的,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一次性全部支付给本人。

7、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及影响因素?

答:(1)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挂钩。连续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按退休前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发;

中断缴费的按照“去中间,加两头”的办法,按中断年限将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往前推,降低养老金待遇。

(2)与本人每年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挂钩。从1998年1月起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个人账户,缴费年限越长、按月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缴费年限最低为“中人”10年,(1998年以前上保险的)“新人”15年,缴费不到最低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费。

(3)与社会物价指数挂钩。基本养老金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每年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从次年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4)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8、保险在职转退休如何办理?

答: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或当月(不得晚于当月),参保单位可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生日当月必须将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核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及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应提交的材料:《打印参保职工缴费情况申请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金核准表》、《北京市一次性基本养老金核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9、跨地区就业是否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答:可以。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蓄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者,不得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社保局统一支付。

关于医疗保险

10、就医方法

必须持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医保手册实名制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参保人员因新参保未发放社保卡、社保卡丢失补办期间,凭《新发与补(换)社保卡证明》就医;可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也可去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就诊;因急诊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到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时,须持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出的医疗保险处方,并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加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处方外配专用章”。

11、结算方法

已发卡人员,住院时提供医保手册和社保卡,社保卡启动后,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医保结算,只需交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以外的部分);因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手术、手工报销(定点药店外购买药品、异地费用)、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时,参保人员需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现金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再将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交单位(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12、手工报销须知

无社保卡者需手工操作报销,申报材料如下: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

交单位办理报销。年度内第一次申报须超过起付线标准(起付标准门诊起付标准1800元(一年内累计),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医保中心最新公布的为准)。本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于次年1月20日前申报,逾期无效。

①收据原件(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急诊加盖“急诊章”)

②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室)急诊处方(急诊加盖“急诊章”)

③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所有项目费用明细)

④急诊诊断证明或留观证明(诊断与就医时病情一致、限在非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出具)。

13、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门诊:起付线1800元,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最高限额20000元。

住院:起付线1300元,一级医院:统筹支付90%,个人负担10%;二级医院:统筹支付87%,个人负担13%;三级医院:统筹支付85%,个人负担1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14、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答:第一步:在原先购买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第二步:北京市办理转入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件)、参保人的户口本(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15、持社保卡怎样看病?

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保卡和医保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保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16、未领取到社保卡期间(持有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如何看病?

答:参保人在未领取到社保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该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持单据进行手工报销。

17、怎样了解社会保障卡就医相关政策?

答:参保人员对“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政策有不明白的,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了解具体内容,查询社保卡信息可拨打服务热线96102。

18、社保卡丢失后怎么处理?

答:应先进行预挂失,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保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持卡人确认遗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保卡,补卡收取制卡工本费。正式挂失后的社保卡不能撤销挂失,该卡已作废。

19、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如已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应尽早将手中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单据报销。如持卡就医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尚未申报的,持卡就医时在起付线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需要交全费,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领卡前未申报的门诊医疗费用需要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报销时不会再次扣除起付线。

20、查询社保卡内信息时需要输入密码吗?初始密码是什么,如何修改?

答:需要输入密码。初始查询密码为本人社会保障号码的后六位。有三种方式修改密码:可到卡服务网点修改;在自助终端机上自助修改;或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自助语音服务进行修改。如果密码忘了,则只能到卡服务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21、哪些情形需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答:(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2)残疾军人新参保;(3)转换医疗保险险种;(4)特殊病种审批;

(5)手册丢失补领手册。

22、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手中的医保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

答:北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蓝本)并行使用。医保手册(蓝本)停止使用时,社保中心将向全市发布通知予以告知。

23、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手工报销手续流程办理。

24、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医疗,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残疾军人补助。

“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

(1)自付一:按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

(2)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的10%的医疗费用);

(3)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25、发生工伤事故后就医,如何区分是否应当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如实时结算了,后又被认定工伤,如何解决?

答:如果认定确实是工伤事故,应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经由工伤保险报销;如实时结算,后又被认定工伤,参保人员将实时结算的费用办理退费,再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将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申报至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关于生育保险

26、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什么?

答:生育保除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享受待遇人员为当期缴费人员,当期没有缴费的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7、如何办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1)生育津贴待遇如何计算?

答:如果发生生育可以申报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产假天数如何计算?

答:(1)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女职工妊娠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3)如何办理享受生育津贴手续?

答:(1)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生育申报材料:《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产前是否休15天假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引、流产申报材料:《女职工的引、流产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4)如何办理享受晚育奖励津贴的手续?

答:夫妻双方如果都上了生育保险,只有一方可享受晚育津贴。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申报材料由女方单位负责申报:《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加生育保险,由男方单位申报:《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8.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已婚职工参保人因实施计划生育手续和生育分娩住院治疗的需同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或者《社保卡领卡证明》)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就医。住院发生的费用均直接和医院进行网络结算,计划生育手术(门诊)报销提供单据:费用收据、药品处方、检查治疗费明细、医学诊断证明。

29、生育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就医应当出示社保卡或者《社保卡领卡证明》、《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生育医疗费用应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负担部分。因特殊情况住院发生的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现金结算的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属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采用定额方式结算的,职工实际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高于本市定额结算标准的,按照定额标准报销;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本市定额结算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

30、产前检查费用如何结算?

答: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需在妊娠结束后提交门诊检查的医疗费用收据、检查治

疗明细及处方底方、《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支付标准为: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为1400元,其中: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妊娠1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550元。

关于失业保险

3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

(1)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2、什么情况不列为核定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

答:(1)1999年10月31日前中断就业前的工龄;

(2)已计算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连续工龄和缴费时间;

(3)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

33、哪些职业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1)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

(2)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如: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关闭、清算,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

(6)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34、失业保险基金由那些构成?

答: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 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 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4) 失业保险费滞纳金;

(5) 财政补贴;

(6) 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35、那些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6、什么情况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 重新就业的;

(2) 应征服兵役的;

(3) 移居境外的;

(4)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关于工伤保险

37、哪些情况下受伤可以认定工伤?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8、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包含哪些?

答: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包含如下部分:(1)工伤医疗费;(2)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生活护理费;(5)丧葬补助金;(6)供养亲属抚恤金;(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辅助器具费;(9)工伤康复费;(10)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综合 1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 、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到什么部门、如何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用人单位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30 天内、招用员工30 天内,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各用人单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关系,分别到省、市或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含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基数和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壹份):(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及复印件;(3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6)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 资报告》及复印件。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4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作用? 《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必须进行年检。 5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每年7 月至次年6 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6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申报缴费基数?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 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 ,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 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 7 、重新就业的职工,缴费基数怎样确定?当年缴费基数按重新就业后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 8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基数怎样确定?从领取工资之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当年缴费基数按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 9 、如何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用人单位新参保或参保后有人员变动,应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新参保或停保的职工名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该名册核定用人单位次月的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10 、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通过银行按月从单位账户上划扣,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社会保险 一、什么是社保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保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就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社保目前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社会保险作用就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老病伤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 如果有条件办,肯定是办比不办好的,办了就有保障,反之没有。 缴费个人只需要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种,生育和工伤由用人单位缴。 个人缴纳养老比例为8%,医疗为2%,失业为1%,以你的工资额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1、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帐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政府的养老金和享受其它的养老待遇。 2、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3、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4、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简称《社会保险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胡锦涛主席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社保经办机构的法定职能是什么?可为参保单位及个人提供哪些服务? 答:《社会保险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4.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由哪两部分组成?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 1.定义: 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失能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2.本质特征: 目标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 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 实施具有强制性 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四项容.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遭遇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而处于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使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等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优抚安置又称为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或其家属提供生活救济,伤残抚恤,退伍安置及其他社会优待的保障制度. 二、社会保险 1.定义: 国家通过立法 由劳动者、劳动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集资金 在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遇到风险时 给予最基本的物质帮助 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2.社会保险特征: (1)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是当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失去劳动报酬之后,仍能获得基本生活的保障,这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 (2)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参加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费率履行缴费义务.在待遇水平等容上,一般不许投保人和被保人自由选择. 不允许自由选择不代表没有差异 (3)互助互济性.社会保险是依据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保险费用一般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统一调剂,互助互济办法,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的再分配. (4)主体特定性.社会保险关系的各方主体是特定的除个体经营者外,社会保险的投保人特定为用工方,承保人特定为职工专门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特定为职工(或投保的劳动者)受益人特定为职工或其法定亲属. (5)待遇的差别性.社会保险由于劳动者的工龄长短,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缴纳费用的多少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社会保险待遇也有所差别 (6)补偿性.社会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物质财富,国家通过社会保险将一部分物质财富再返回给劳动者,其实质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的一种补偿;特别是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下,劳动者所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直接反映了社会保险的补偿性.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社会化保险,一是指资金来源的社会化,社会保险基金中既有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也有国家财政给予的补助;二是指管理的社会化,国家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统一承担保险金的发放。 2017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在2017年6月底前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试点在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开展,期限为1年左右。(试点城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 一、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含义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并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而退出劳动领域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组成 由三部分组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居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即个人自行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

1.简介 社保,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五险分别是“养老”、“医保”、“工伤”、“失业”、和“生育”,一金指的是“公积金”。通常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而且缴纳的比例是不同的。其中,单位缴纳的资金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资金进入个人账户。 不同地方的缴纳比例略有不同,一般来说: ?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为工资的2%,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的7% ?养老保险:个人负担比例为工资的8%,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的16% ?工伤保险:单位全额负担,缴纳比例为工资的1%,个人不花钱 ?生育保险:单位全额负担,缴纳比例为工资的1%,个人也不花钱 ?失业保险:个人负担比例为工资的0.3%,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的0.7%。?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费最低比例不能低于职工工资的5%,最高不超12%,区间内可以由单位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2.失业保险 2.1 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2 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可享受的待遇有: ◆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以下规定 ?缴费1~5年,最长领12个月 ?缴费5~10年,最长领18个月 ?缴费10年以上,最长领24个月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住院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失业人员,假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 家属抚恤金。 每月领取的失业金各地不同,大概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到90%,按月发放。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简单来说,就是在工作期间受伤了或得了职业病,获得相应医疗救助和相应经济补偿的保险。 3.1 工伤保险的使用条件 工伤保险的使用条件,有几种常见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 ?患法律规定职业病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2 工伤保险的待遇 待遇有以下几种: ?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等7项; ?在伤残评定结果出来之后,根据一级至十级伤残级别不同,可以领取伤残补偿7~27个月工资; ?一级至六级,有相应的工伤医疗终结后的待遇,根据伤残级别不同,补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因工死亡补偿待遇。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4.医疗保险 4.1 医疗保险的基本含义 很多地区,医疗保险的最高报销金额,与社保连续缴费时间有关。我国现阶段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为补充。咱们通常说的医保,指的就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又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地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和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 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般个人按工资的2%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学生等,参保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一年缴费一次。 新生婴儿,在出生后即可申请办理社保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

附件1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 单选题(共60题)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均衡就业 C、政治平等 D、机会均等 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 B、身高 C、相貌 D、学历 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A、恋爱、结婚 B、休息、休假 C、结婚、生育 D、晋职、晋级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 B、颁发荣誉证书 C、减免子女学费 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2010 B、2011 C、2012 D、2013 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电话 D、微信 10、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A、减少晋职机会 B、增加劳动量 C、减少培训机会 D、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11、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A、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B、劳动合同期满 C、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内或者终止妊娠后( )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A、一年,一年 B、六个月,一年 C、一年、六个月 D、六个月、六个月

社保知识大全

社保知识大全,你关心的社保问题这里都有答案! 2017-12-04 14:07:59来源:亿企赢 2183 1 自从发了一篇《不跟你谈“五险一金”的老板,都是在耍流氓》的文章后,各位网友也是比较关注社保及公积金相关问题,今天早上浏览资讯,小编竟然又看到一个关于社保的惊悚新闻: 于是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小编整理了一份“社保知识大全”,包你分分钟读懂社保那些事! 01 你必须知道的社保abc 所谓社保,就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这“五险” 先说养老保险,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时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使之老有所养。 再说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很多人都知道现在看病有多贵,近些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情并不少见,如果真的不幸患大小疾病,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很大一笔费用。 至于失业保险,如果是被单位辞退,会根据工龄获得失业金,虽然金额不是特别多,但在失业期间,每一分钱都是很重要的。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也是在人生意外或者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尤其是生育保险,很多女性在产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但是有生育保险的话就会有生育津贴,女性也不怕生孩子没收入了。 其中最有用的就是养老和医疗,大家最关心的也是养老和医疗。 尽管很多人觉得工资一万,拿到手七千多,剩下的都交了五险一金和所得税,影响个人可支配收入,很多年轻人更希望拿到更多的现金收入,甚至希望不交更合算。 还是太年轻,关于社保,只有一个建议,一定要交啊!因为这笔“强制储蓄”不仅你在交,你的雇主承担的比例更高,你问问你的老板对这事有多深恶痛绝就能理解了。 想解决社保问题,要先了解社保现状。 ▌先来说说养老保险的情况。 因为全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还不是全国统筹的,而只是“省级统筹”。而且目前的“省级统筹”也并非实质性的全省统收统支,它仍停留在县(市)统筹阶段上,无法真正发挥“互助共济”的作用。说白了,就是各自为政。 大家可以看看这张表,目前各地的的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都是不一样的。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A A.国家 B.企业 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 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3.实行特殊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向哪一层面? A.全体社会成员B.部分社会成员 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一种 B.二种C.三种 D.四种 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 A.美国 B.英国C.德国 D.日本 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A. 单位缴费 B.个人缴费 C.财政补贴 D.社会捐赠 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 A.社会救助 B.社会福利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9. 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二种 B.三种 C.四种D.五种 10.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不受影 响? A.年老、失业、下岗、工伤、生育 B.年老、失业、患病、工伤、 生育 C.年老、失业、下岗、疾病、工伤 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 A.储蓄保障型 B.福利国家型 C.传统保障型 D.国家保障型 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 A.美国 B.英国 C.德国D.新加坡 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新加坡

2020年度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5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所有 B、管辖 C、境内 D、成立 2. 国家通过( )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A、财政支出 B、拨款 C、税收优惠政策 D、大力发展政策 3.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A、单位平均工资 B、社会平均工资 C、用工地最低工资 D、本人工资 4.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 )。 A、合作医疗制度 B、集体医疗制度 C、互助医疗制度 D、救助医疗制度 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最低工资 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 6.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下列哪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A、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B、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D、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四个月 D、十六个月 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 )。 A 、本地最低工资的70% B 、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 C 、本地最低工资 D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10.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起计算。 A、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 B、档案转移之日 C、办理失业登记之日 D、申请之日 11.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之日起( )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3.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4.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 )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社会保障学总结资料 温馨提示: 单选30个、多选5个、名词解释5个、简答5个、论述2个 个人总结,仅供参考。好好复习,祝亲们考个好成绩!!! 名词解释: 1、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以近期内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的资金筹集模式。 2、部分积累制:是将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起来的筹资模式。 3、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费),并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及其亲属因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残疾、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引起经济损失、收人中断或减少时以社会保险给付支付给受益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4、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5、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6、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7、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人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它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8、累进费率制:指因收入高低不同而规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对低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低,对高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高,并且随着收入的递增,保险费率也随之按级递增。对低收入者采用低费率,对高收入者征收的费率依次递增。 9.差别比例费率制:按照被保险人薪资的一定比例征收保险费,但雇主和雇员负担的比重有所不同。 10、社会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 11、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依法通过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社会保障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 12、确定待遇型:是根据被保障人工作年限和工资收入确定其社会保障待遇,再依照精算原理确定其缴费水平的给付模式。 13、确定缴费型:是预先确定缴费水平,按照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的积累额确定待遇水平的给付模式。 简答题 1、简述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种模式:救助型、社会保险型、福利国家型、强制储蓄型、国家 保险型 2、世界社会保障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各个阶段的标志与特征是什么? (1)形成阶段: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以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社会保险法》为其诞生标

一、社保的概念 从内容上说,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 二、社保有哪些及具体内容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从政府和社会得 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资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 制度。 2、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0%,你自己缴纳8%; 3、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 前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从事管理和科 研的女干部55岁) 4、月领取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5、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2 ⅹ累计缴费年限ⅹ1% 6、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总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7、社保基数的确定:由劳动部门根据社会统计部门相关数据确定,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基数不是固 定的。

8、A、参保职工缴费年限虽已满15年,但其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是否可以不再继续缴纳? 答:该职工还需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B、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还没有达到15年,能否领取养老金? 答:该职工只能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总额,不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或根据有关政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直至达到满足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例如:王某交了2年社保,社保每个月自己交187元,公司交450元,交了两年自己个人账户总额:187*12*2=4488元,公司交的总额:450*12*2=10800,等到王某65岁退休时只能领取个人账户的4488元,公司交的不能领取。如需领取则要一次性补交剩余13年的费用:(187+450)*12*13=99372元。) 医疗保险: 1、医疗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并逐步扩大到城镇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的缴费: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2%; 3、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大病医疗保险费:100元/年。单位缴费50%,50元,个人缴费50%,50元,每年交一次的。 4、A、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保险基础概念知识大全 1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 2保险的原理是什么? 风险分散——想要让风险分散,首先就是要找到许多可以共同承担风险的对象 大数法则——指一件事重复实验的次数愈多,所得的预估发生率愈接近真实的发生率。大数法则运用在保险上面最常见的就是死亡率。 公平合理——基于公平原则,保费计算依死亡率高低、性别、年龄不同而有差异。 收支平衡——所谓收支平衡,是指全体保户所缴的纯保费总额要等于公司支付全体受益人的保险金额:纯保险费总额(公司收入)=保险金总额(公司支出)。保险费都是以该原则来计算的。

3为什么需要各类型的保险组合? 不同险种各有特点适合的人群就当然不同 保障类险种:定期寿险、附加险、意外险、财产险(消费型) 特点:消费型,保费低,保障高。杠杆作用,每年缴付较少的费用,来转嫁掉对应的风险。 储蓄类险种:终身寿险(分红型、万能型)、两全寿险(分红型、万能型)特点:收益保障两不误,满足养老、教育等规划。可以年缴也可以趸缴。 投资类类险种:投资连接保险 特点:投资类保险轻保障重投资,满足投资需求。一个产品涵盖了若干个账户,风险由低到高,每日公布净值,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判断,来选择账户进行资金配置。根据行情的变化,进行账户间的灵活转换,把握投资机会。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投联的缴费方式为趸缴。4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现状? 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形成了保险的思想。在《礼记》中记载:“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最古老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在汉宣帝时代,根据大司农中丞耿寿昌的建议,建立“常平仓制”,在边郡搜筑粮仓,榖贱时提高粮价买入,榖贵时低价出售给百姓。在隋文帝时代,建立“义仓制”,遇到灾年,开仓放粮,救济灾民。这些都是财产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萌芽,起到了防灾防损的作用。 中国现代保险最早的是广州成立的“广东保险社”,是随着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由帝国主义国家开办的。中国本土资本的保险业最早是1885年招商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例题集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 A ) A.国家B.企业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 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 B )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3.实行特殊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向哪一层面?( B ) A.全体社会成员 B.部分社会成员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A )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C.思想教育 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C) A.一种B.二种C.三种 D.四种 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C) A.美国B.英国C.德国D.日本 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D A. 单位缴费 B.个人缴费 C.财政补贴 D.社会捐赠 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C A.社会救助B.社会福利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9. 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D) A.二种B.三种C.四种D.五种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10.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不 受影响?A.年老、失业、下岗、工伤、生育 B.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 C.年老、失业、下岗、疾病、工伤 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D A.储蓄保障型 B.福利国家型 C.传统保障型 D.国家保障型 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D 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 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A 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 14. 按照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A.本人当月工资 B.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工资 C.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D.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参考答案:1A,2B,3B,4A,5C,6C,7D,8C,9D,10B,11D,12D,13A,14C 二、多项选择题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功能?BCD A. 实现共同富裕 B.维护稳定社会 C.保持社会公平 D. 促进经济发展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特点?AB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培训要点》 ——开封市中医院-医保科臧华夫 2016-10-09 一、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谱

二、医保相关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摘要】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金融保险)有关社会保险 法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总则及基本养老保险部分) 壹、《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是什么?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社会保险法》从什么时间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壹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三、什么是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失去工作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社会制度。 四、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由什么构成?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 五、《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壹)用人单位的义务和权利。义务: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缴纳社会保险费;3、申报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权利: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义务: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缴

纳社会保险费。权利:1、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3、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救济权利。1、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权利;2、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个人和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有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壹。所谓养老保险,就是国家和社会根据壹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壹种社会保险制度。 七、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体系居什么地位?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有三个层次,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位于第壹层次,起核心和主导作用。 八、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障基本生活、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公平和效率相结合。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习题(含答案要点)1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 A.国家B.企业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 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3.实行特殊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向哪一层面? A.全体社会成员 B.部分社会成员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C.思想教育 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一种B.二种C.三种 D.四种 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 A.美国B.英国C.德国D.日本 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A. 单位缴费 B.个人缴费 C.财政补贴 D.社会捐赠 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 A.社会救助B.社会福利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9. 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二种B.三种C.四种D.五种 10.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A.年老、失业、下岗、工伤、生育 B.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 C.年老、失业、下岗、疾病、工伤 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 A.储蓄保障型 B.福利国家型 C.传统保障型 D.国家保障型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 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 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 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 14. 按照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A.本人当月工资 B.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工资 C.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D.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参考答案:1A,2B,3B,4A,5C,6C,7D,8C,9D,10B,11D,12D,13A,14C 二、多项选择题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功能? A. 实现共同富裕 B.维护稳定社会 C.保持社会公平 D. 促进经济发展 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A. 法定性 B.互助性 C.盈利性 D. 特殊性 3.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通过以下哪些方式保值和增殖? A. 存银行 B. 买国债 C. 证券投资 D. 期货投资 4.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保险项目? A. 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 C.生育保险 D.医疗保险 E.工伤保险 F.企业补充保险G.财产保险 5.现代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模式有哪几种?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100问 一、综合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到什么部门、如何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用人单位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30天内、招用员工30天内,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各用人单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关系,分别到省、市或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含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基数和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壹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6)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作用? 《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必须进行年检。 5、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6、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申报缴费基数? 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