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防护

听力防护
听力防护

听力防护

工业噪声过大的问题正日益受到关淳,如果不能从工程技术方面对噪声进行控制,为了防止听力的损害,一般要使用听力保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帽等。一、听力防护用品种类1.耳塞耳塞是用柔软的塑料或橡胶制成的。定型耳塞有圆锥型、蘑菇型、圆柱型等,每种耳塞分大、中、小号,使用时根据自己的耳道选配。这种耳塞的隔音值平均在15dB~25dB,可直接插入耳道,不妨碍戴眼镜和安全帽,但戴时间长耳道有压痛感。不定型耳塞一般用中空超细纤维制成,重量轻、质地软、配戴舒适,高频隔音值达30dB。2.耳罩耳罩常以塑料做成杯碗状,内有泡沫海绵衬垫层,覆盖于双耳,两杯碗用有弹性的弓架联接,使其紧夹于头部。其结构主要由外壳、密封垫圈、内衬和弓架组成。外壳一般用碍硬质塑料、橡胶等制成,密封垫圈用柔软的泡沫塑料和海绵等,内衬用吸声材料。耳罩对高频噪声的隔音效果较好,对低频噪声的隔音效果耳塞较好。使用耳罩可根据个人的头型调节弓型架,冬天较暖和,但夏季感到闷热,且影响眼镜和安全帽的使用。3.防噪声帽防噪声帽分为硬式和软式两种。硬式是由玻璃钢外壳,内衬一层柔软的吸声材料和两侧耳罩组成的。防噪声帽隔声效果好,可以减少声音通过颅骨传导损伤内耳,对头部还有防振和保护作用。二、听力防护用品的选择与使用(1)根据作业现场噪声的大小选择不同的防护耳具。一般总噪声级不超过100dB时,选用防噪声耳塞或防声棉;总噪声级在100dB~125dB时,需选用耳罩;总噪声级超过125dB时,

应该有中国的听力保护标准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3101 应该有中国的听力保护标准正式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应该有中国的听力保护标准正式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工矿企业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危害,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一天8小时工作日,等效声级超过85dB (A)的长期职业性噪声暴露,不仅会引起噪声性耳聋,同时也会引起高血压、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的疾病。研究表明,只有当噪声低于 75dB(A),才不易对健康造成有害的影响。但对于工矿企业来讲,低于75dB(A)的噪声环境很难达到,因此,世界各国在制定听力保护标准时,均考虑到这一现实,标准值大都定为85dB(A)或 90dB(A),即保护大多数人不致产生噪声性耳聋;90dB(A)能保护80%的人,而85dB(A)则

劳动防护用品基本知识

劳动防护用品基本知识 (第二季度培训教材) 第一节基本概念与分类 一、概念与用品分类 所谓劳动防护用品,是指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防护品。劳动防护品分为,特种防护用品和一般防护用品两种。 1、特种防护用品: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预防或减轻严重伤害和职业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2、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种防护用品以外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 头部防护普遍采用安全头盔和头部保护器,即安全帽。通常没有帽███。他们的功能是提供对阳光、雨水和对头部冲击的防护。头部保护器对重装的防护能力是相当局限的,它主要是在有限的空间中提供对冲撞击的保护,因此它代替不了安全头盔。安全头盔的使用寿命在3年左右,当过长地暴露在紫外线下或者收到反复冲击时,其寿命还会缩短。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 呼吸保护装置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过滤呼吸保护器,它通过讲空气吸入过滤装置去除污染而使空气净化;另一类是提供气式呼吸保护器,它是通过一个未受污染的外部气源,向佩戴者提供洁净空气

的装置。绝大多数设备尚不能提供完全的保护,总有少量的污染物补课避免地吸入呼吸区。

(1)过滤式呼吸保护器 过滤式呼吸保护器有5类: 口罩:覆盖鼻子和嘴,由可以去除污染的过滤材料制成。 半面罩呼吸保护器:覆盖鼻子和嘴部位的面罩,用橡皮或塑料制成,带有一个或多个可拆卸的过滤盒。 全面罩呼吸保护器:覆盖眼、鼻子及嘴部,有课拆卸的过滤罐。 动力空气净化呼吸保护器:用泵讲空气松紧过滤器,在呼吸保护器内形成微正压,防止污染物从缝隙中进入呼吸保护器。 动力头盔呼吸保护器:包括过滤器及装载头盔上的风扇。净化的空气吹到头盔之内供呼吸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过滤式呼吸保护器在缺氧空气中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 (2)供气式呼吸保护器 供气式呼吸保护器主要有3种: 长管洁净空气呼吸器:它通过未污染的气流提供洁净的空气。 压缩空气呼吸器:压缩气流通过柔性长管向佩戴者提供空气。 在器官上要有过滤装置以出去空气中的氮氧化物及油污。要有面罩或头盔,空气的压力由阀门来减压。 自被气源呼吸器:空气从钢瓶中通过特殊的面罩提供给佩戴者,全套装置均佩戴在操作者身上。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法规标题】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颁布单位】卫生部 【发文字号】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 【颁布时间】1999年12月24日 【生效时间】1999年12月24日 第一条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职工的听力,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根据《劳动法》及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的听力保护。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以下简称“LAeq,8≥85dB”)的企业,都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指定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确定本企业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第六条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当跟踪听力测定相对于基础听力测定,在任一耳的3000、4000和6000Hz频率上的平均听阈改变等于或大于10dB时,确定为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企业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第七条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Aeq,8≥90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八条职工暴露于LAeq,8≥85dB的,应当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护耳器,并定期进行听力保护培训、检查护耳器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听力保护档案,按规定记录、分析和保存噪声暴露监测数据和听力测试资料。 第三章噪声监测 第十条企业应当每年对作业场所噪声及职工噪声暴露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测量稳态噪声,可使用声级计A网络“慢档”时间特性,并取5秒内的平均读数为等效连续声级。声级计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和测量方法》(GB 3785)中规定的2型以上的声级计。 第十二条测量非稳态噪声,应当使用2型以上的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暴露计(剂量计)。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积分平均声级计》(GB/T 17181)或者国家标准《个人声暴露计技术要求》(GB/T 15952)的规定。 第十三条测量点应当选在职工作业点的人头位置,职工无需在场。如职工需在场或在周围走动,测量点高度应参照人耳高度,距外耳道水平距离约0.1米。 第十四条测量技术细节及记录报告的填写可参照国际标准《声学——在作业环境中测量与评价噪声暴露指南》(ISO 9612)及有关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噪声测量仪器应当按规定定期接受法定部门检定,噪声监测人员应当受过有关专业培训。 第四章听力测试与评定

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一、三宝四口五临边 “三宝”是建筑工人安全防护的三件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防护即: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防护; (1)凡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2)1.5m×1.5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3)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 设安全网。 (4)施工现场的通道口上部搭设安全防护棚。 “五临边”防护即: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1)“五临边”必须设置1.0M以上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 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 米的,必须在边沿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3)槽、坑、沟边1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 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并上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准施工。 (4)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 米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

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二、施工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 安全带两年检查一次,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米,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当作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摆动碰撞;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 三、攀爬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1.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跃。 2.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 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 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 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四、脚手架作业防护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 厘

常用安全工器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清单

常用安全工器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清单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常用安全工器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清单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操作棒、验电器、绝缘杆、绝缘测量杆、放电棒、绝缘梯、绝缘夹钳、核相器、绝缘绳、绝缘罩、绝缘隔板、绝缘垫、绝缘台、绝缘凳、橡胶绝缘导线软管、绝缘防护管、绝缘剪线钳等绝缘工具;以及带电作业防护服、绝缘服、绝缘网衣、绝缘肩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带电作业皮革保护手套、绝缘安全帽等绝缘防护用品。 二、一般安全工器具:安全措施标示牌、高处作业平台、检修防护架、高低凳、绝缘快装检修平台、升降板(登高板)、脚扣、升降梯、竹梯、软梯、飞车、下线爬梯、智能绝缘工具柜、安全工具柜、安全带试验拉力机、安全帽冲击试验机、测高仪、危险气体探测仪、SF6气体检漏仪、氧量测试仪、风速仪、噪音计、辐射剂量计、验电器信号发生器等其他安全用具。 三、安全围栏(网):组合式护栏、绝缘隔离固定围栏、绝缘伸缩围栏、临时提示防护遮栏(小旗、带式)、围栏支架、地桩、安全警示带、安全围网等。 四、个人防护用品:

(一)绝缘防护用品:带电作业防护服、绝缘服、绝缘网衣、绝缘肩套、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带电作业皮革保护手套、绝缘安全帽等。 (二)坠落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速差自控器、缓冲器、安全自锁器、抓绳器、高空防坠落装置、安全防护网、安全绳等。 (三)头部(眼耳口鼻)防护用品:头部防护:各式安全帽;眼脸部防护:防护口罩、防电弧面罩、焊接面罩、防护眼镜、防护面屏;听力防护:各种防护耳塞;呼吸防护:各种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四)身体(躯干)防护用品:防电弧服、专业防护服(包括:SF6、透气、避火隔热、防化等)、反光标志工作服等; (五)手部防护用品:专业防护手套(防滑、防割、防冻、防化、耐高温等)等。 (六)足部防护用品:安全鞋、专业防护鞋等。 1、工作鞋是指,在单位穿统一的鞋 2、劳保鞋是指特别的岗位所需要穿的鞋(如与水打交道岗位需要的雨鞋)

HNJD SHEO HM-007-2018《听力防护管理规范》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质安全体系 职业健康管理规范 HNJD/SHEO HM-007-2018 听力防护管理规范 2018-06-30发布 2018-07-01实施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流程与风险控制 (1) 5.1 流程图 (1) 5.2 风险控制 (1)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2) 6.1 基本要求 (2) 6.2 噪声水平监测 (2) 6.3 听力测定与处理 (3) 6.4 噪声控制方法 (3) 6.5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4) 6.6 听力保护培训 (4) 7. 检查与考核 (5) 8. 相关/支持性文件 (5) 9. 报告与记录 (5) 附录 (5) 附图1:听力防护管理流程图 (6) 附表1:HNJD/SHEO HM-007-R01《噪声测试记录》 (7)

前言 为规范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荆门热电”或“电厂”)工作场所噪声控制管理,通过采取相关控制措施,保护暴露于高噪声工作环境或场所人员的听力,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管理手册》,结合华能荆门热电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华能荆门热电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制、修编并归口管理。 本规范起草单位: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编审人员: 修编:彭申亮 初审:崔鹏 审定:洪漭 批准:聂云峰 本规范由华能荆门热电负责解释。 本规范历次修订情况:本规范历次修订情况:本规范于2016年06月21日首次发布。2018年06月30日第三次修编,自2018年07月01日起实施。原Q/HNJD-SHEO H-007《听力防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听力防护用品耳塞

听力防护用品——耳塞 一、听力防护分类 听力防护用品根据其结构形式的不同,大致可分为3大类:1.能插入外耳道的耳塞;2.能够将整个外耳廓罩住的耳罩;3.有护耳罩的防噪声帽。 耳塞是指插入外耳道或置于外耳道口处的听力保护器。能较好地封闭外耳道,将外来的噪声衰减,以达到保护听力的目的。耳塞的产品很多,从结构材料和形状上可分为3类: 1.软质塑料、橡胶耳塞,形状如瓶塞状,如圆锥形、伞形翼片耳塞; 2.弹性塑料耳塞,形状为圆柱体,如泡沫塑料耳塞; 3.纤维物耳塞,形状为球形。 二、耳塞的声衰减量 使用者戴耳塞与不戴耳塞两种情况下声阈之差的平均值叫声衰减量。表示耳塞衰减噪声的能力,耳塞按照衰减性分为低、中、高频声耳塞和隔高频耳塞两类,分别用FZSE-1和FZSE-2表示。耳塞的声衰减量见表1所示。 三、耳塞的结构

耳塞的结构是根据阻尼、反吸收等声学原理和佩戴舒适性的要求设计的,从使用效果看,决定声衰减的主要原因有以下4个方面。 1.耳塞的气密性 耳塞的声衰减效果同耳塞与外耳道贴合的程度有关。塞体的光洁度、与耳道贴合的精密程度和气密性好,则声衰减效果也相应提高。 2.耳塞的壁表厚度 噪声在为外表面反射和吸收效果与频率和耳塞壁表单位面积的厚度有关,如当噪声频率为1000Hz,柱体耳塞壁厚为5mm时,声衰减量大致是12dB;柱体耳塞壁厚为20mm时,声衰减量大致是22dB。 3.耳塞的外形 每个人外耳道的外形都不相同,为使耳塞与外耳道配合密切,提高密闭性,耳塞的外形应具有多种形状,以适应不同的人员。 4.使用简便 设计耳塞的形状时应考虑到塞体便于从外耳道插入或取出,同时不易脱落,也不能插入外耳道太深,以避免产生不适应的感觉。 四、耳塞的材料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卫生部1999年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职工的听力,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根据《劳动法》及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的听力保护。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以下简称“LAeq, 8〔85dB〕”)的企业,都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指定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听力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确定本企业暴露于LAeq, 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第六条对于暴露于LAeq, 8(85dB)的职工,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闻偏移(HSTS)。当跟踪听力测定相对于基础听力测定,在任一耳的3000、4000和6000hz频率上的平均听闻改变等于或大于lOdB时,确定为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企业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第七条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Aeq, 8(90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八条职工暴露于LAeq, 8(85dB)的,应当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护耳器,并定期进行听力保护培训、检查护耳器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听力保护档案,按规定记录、分析和保存噪声暴露监测数据和听力测试资料。 第三章噪声监测 第十条企业应当每年对作业场所噪声及职工噪声暴露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测量稳态噪声,可使用声级计A网络“慢档”时间特性,并取5秒内的平

听力防护用品——耳塞参考文本

听力防护用品——耳塞参 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听力防护用品——耳塞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听力防护分类 听力防护用品根据其结构形式的不同,大致可分为3 大类:1.能插入外耳道的耳塞;2.能够将整个外耳廓罩住的 耳罩;3.有护耳罩的防噪声帽。 耳塞是指插入外耳道或置于外耳道口处的听力保护 器。能较好地封闭外耳道,将外来的噪声衰减,以达到保 护听力的目的。耳塞的产品很多,从结构材料和形状上可 分为3类: 1.软质塑料、橡胶耳塞,形状如瓶塞状,如圆锥形、伞 形翼片耳塞; 2.弹性塑料耳塞,形状为圆柱体,如泡沫塑料耳塞; 3.纤维物耳塞,形状为球形。

二、耳塞的声衰减量 使用者戴耳塞与不戴耳塞两种情况下声阈之差的平均值叫声衰减量。表示耳塞衰减噪声的能力,耳塞按照衰减性分为低、中、高频声耳塞和隔高频耳塞两类,分别用FZSE-1和FZSE-2表示。耳塞的声衰减量见表1所示。 三、耳塞的结构 耳塞的结构是根据阻尼、反吸收等声学原理和佩戴舒适性的要求设计的,从使用效果看,决定声衰减的主要原因有以下4个方面。 1.耳塞的气密性 耳塞的声衰减效果同耳塞与外耳道贴合的程度有关。塞体的光洁度、与耳道贴合的精密程度和气密性好,则声衰减效果也相应提高。 2.耳塞的壁表厚度 噪声在为外表面反射和吸收效果与频率和耳塞壁表单

听力保护知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9528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听力保护知识(正式版)

听力保护知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听力保护—介绍 失聪是工作场所中常见的一种受伤。由于它是随 着时间逐渐显现出来的,因此经常被忽视。工人可能 长期以来一直遭受听力丧失,因为高噪音能够无痛而 逐渐操作听力。不正确使用听力保护用品与根本未使 用听力保护用品对听力的损伤是一样的。 二、保护你自己的耳朵,当: ☉工作场所中的声音刺激你的耳朵 ☉你需要提高声音才能被60厘米内的人听到 ☉有标志表明需要听力保护用品 ☉每8小时时间内,声级达到或高于85分贝

☉引起听力受损的短促的爆炸声 三、听力保护: (1)耳塞的使用 耳塞能提供最大的保护。合身的泡沫耳塞是最有效的,要正确塞入: ♂将耳塞卷成小圆柱 ♂向后向上拉耳廓 ♂将耳塞放入耳道内 ♂耳塞在耳朵内保持几秒钟以确保合适 (2)听力保护—耳罩的使用 耳罩也可用于保护你的听力。耳罩与耳朵外部相适称。尽管看上去耳罩好象比耳塞的保护作用更好一些,实际上其有效性受到其在耳朵周围所形成的密封的限制。 耳罩的罩杯由海绵制成,形成良好的密封。面部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汇总

卫生部关于发布《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的通知 为加强工业企业职工的听力保护工作, 有效地预防、控制和逐步消除工作噪声对职工健康的影响, 促进工业企业加强自身管理,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我部在原劳动部下达的《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定》起草任务的基础上, 继续委托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和北京医科大学起草了《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并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现予以发布。请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认真贯彻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和监督指导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9年 12月 24日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职工的听力, 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 根据《劳动法》及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的听力保护。凡有职工每工作日 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 85分贝 (以下简称“LAeq, 8≥85dB” 的企业,都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本规范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计划. 并指定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听力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 确定本企业暴露于LAeq , 8≥85dB 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第六条对于暴露于LAeq , 8≥85dB 的职工, 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 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 (HSTS 。当跟踪听力测定相对于基础听力测定. 在任一耳的 3000、 4000和 6000Hz 频率上的平均听阈改变等于或大于 10dB 时,确定为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 企业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 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第七条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Aeq , 8≥90dB 的, 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 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八条职工暴露于LAeq ,8≥85dB 的,应当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护耳器,并定期进行听力保护培训、检查护耳器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听力保护档案, 按规定记录、分析和保存噪声暴露监测数据和听力测试资料。 第三章噪声监测 第十条企业应当每年对作业场所噪声及职工噪声暴露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测量稳态噪声, 可使用声级计 A 网络“慢挡”时间特性, 并取 5秒内的平均读数为等效连续声级。声级计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和测量方法》 (GB3785中规定的 2型以上的声级计。 第十二条测量非稳态噪声,应当使用 2型以上的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暴露计(剂量计。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积分平均声级计》 (GB /T17181或者国家标准《个人声暴露计技术要求》 (GB /T15952的规定。 第十三条测量点应当选在职工作业点的人头位置. 职工无需在场。如职工需在场或在周围走动,测量点高度应参照人耳高度,距外耳道水平距离约 0.1米。

听力防护管理规范规范文件

W H G D 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WHGD-XX-XX(编号) 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 听力防护管理规范 2012-XX-XX发布 2012-XX-XX实施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 听力防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为了加强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场所的噪声控制管理,通过采取相关控制措施,保护暴露于高噪声工作环境或场所人员的听力,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2002年第23号令)?《个人声暴露计技术要求》(GB/I"15952)?《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佩戴护耳器时有效A计权声级的评价》(IS04869-2),结合钢电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 (一)听力防护:指为保护暴露于高噪声工作环境或场所人员的听力而采取的防护性措施,包括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二)基础听力图:指职工进入钢电公司工作前的听力测试状况,应在员工职前体检时进行的第一次听力检查评估时应完成,(见附录1)? (三)分贝(dB或 dBA):噪声度量单位? (四)14小时静息期:指(a) 离开噪声作业环境14小时; (b)在噪声作业中始终佩戴听力保护器?(c)在做基础听力图和再测试时必须有14小时静息期,避免工作之外的噪声接触? (五)听力保存规划:有计划的帮助职工预防听力下降的管理计划? (六)听力损害:任一耳的听力在500,1000,2000,3000赫兹的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水平平均大于25分贝的改变?它可以是因为噪声引起或因非噪声所致听力损害,例如因为听力神经瘤或胆脂瘤? (七)听力下降:(a) 传导性:声音不能传至内耳的听力损害 (b) 感音神经性:因为耳蜗或听神经损害所致听力损失? (八)标准听阈偏移: 与基础听力图比较,任一耳在3000,4000和6000赫兹上的平均听闻改变等于或大于10分贝?在确定是否有标准听阈偏移发生时, 应考虑老化(老年性耳聋)对听力偏移的影响? (九)高噪声区: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以下简称“LAeq, 8〔85dB〕”的区域?) 第三条范围 本规范对钢电公司所属企业范围内所有噪声发生源的控制和涉及高噪声作业人员的听力保护管理做出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暴露于高噪声作业环境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党委工作部 (一)制订《听力防护管理规范》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二)对企业的听力防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 (三)负责接触噪声职工的有关听力保护,听力防护用品使用?检查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 (一)分析和评价噪声源,并安排和实施噪声源的定期监测? (二)审批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的听力防护用品计划? (三)监督产噪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产噪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参与各项噪声治理工程方案的调研?试验?制定和审查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程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 卫生部关于发布《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有关行业协会,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为加强工业企业职工的听力保护工作,有效的预防、控制和逐步消除工作噪声对职工健康的影响,促进工业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部在原劳动部下达的《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定》起草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委托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和北京医科大学起草了《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并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现予以发布。请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认真贯彻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和监督指导工作。 附件: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职工的听力,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根据《劳动法》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制度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的听力保护。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以下简称“LAeq,8≥85dB”)企业,都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指定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听力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与使用、职工培训以与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确定本企业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第六条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当跟踪听力测定相对于基础听力测定,在任一耳的3000、4000和6000HZ频率上的平均听阈改变等于或大于10dB时,确定为发生高频标准听阈仿移。对一地发生高频标准听阈仿移的职工,企业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第七条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Aeq,8≥90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八条职工暴露于LAeq,8≥85dB的,应当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护耳器,并定期进行听力保护培训、检查护耳器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听力保护档案,按规定记录、分析和保存噪声暴露监测数据和听力测试资料。 第三章噪声监测

015.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职工的听力,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根据《劳动法》及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的听力保护。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以下简称“LAeq, 8〔85dB〕”)的企业,都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指定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听力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确定本企业暴露于LAeq, 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第六条对于暴露于LAeq, 8(85dB)的职工,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闻偏移(HSTS)。当跟踪听力测定相对于基础听力测定,在任一耳的3000、4000和6000hz频率上的平均听闻改变等于或大于lOdB时,确定为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企业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第七条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Aeq, 8(90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八条职工暴露于LAeq, 8(85dB)的,应当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护耳器,并定期进行听力保护培训、检查护耳器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听力保护档案,按规定记录、分析和保存噪声暴露监测数据和听力测试资料。 第三章噪声监测 第十条企业应当每年对作业场所噪声及职工噪声暴露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测量稳态噪声,可使用声级计A网络“慢档”时间特性,并取5秒内的平均读数为等效连续声级。声级计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和测量方法》(GB3785)中规定的2型以上的声级计。

如何选择和使用适用的听力防护用品

如何选择和使用适用的听力防护用品噪声是声源无规律的振动而产生 的声音。它使人感到厌烦、疲劳和困倦, 妨碍人正常工作和学习,对人们要听的 声音产生干扰,有害身心健康,也是一 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按性质分为机械性 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 为了降低员工职业性噪声听力损伤,切实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正确选择、佩戴符合要求的听力防护用品是十分必要的。 一、护听器的分类与型号 1.分类 (1)耳罩式护听器 按佩戴方式分为环箍式耳罩和挂安全帽式耳罩,其中环箍式耳罩分为头顶式、颈后式、下颏式、多向环箍式。 1)头顶式:佩戴时环箍经过头顶; 2)颈后式:佩戴时指环箍经过颈后; 3)下颏式:佩戴时指环箍经过下颏; 4)多向环箍式:可按头顶式、颈后式及下颏式三种方式佩戴。(2)耳塞式护听器 1)按设计类型分为塑形耳塞、预成形耳塞、定制耳塞等; 2)按佩戴方式分为环箍式耳塞或不带环箍的耳塞,其中环箍式耳塞分为头顶式、颈后式、下颏式、多向环箍式;

3)按使用次数分为随弃式耳塞、可重复使用的耳塞。 2.型号 环箍式耳罩、挂安全帽式耳罩、环箍式耳塞按适应性一般分为大号、中号、小号3个型号,用字母L、M、S分别表示。 二、护听器的佩戴要求 1.确定是否使用护听器 (1)在L ex 8h(8h的等效声级)<70dB(A)的工作场所作业,可以不佩戴带护听器; (2)在L ex 8h≥70dB(A)的工作场所作业,选择佩戴护听器。 L ex 8h和护听器保护水平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2.护听器的选型 2)一般狭窄有限空间里,宜选择体积小、无突出结构的护听器。 3)短周期重复的噪声暴露环境中,宜选择佩戴摘取方便的耳罩或半插入式耳塞。 4)工作中需要进行语言交流或接收外界声音信号时,宜选择具有通讯功能的护听器。 5)强噪声环境下,当单一护听器不能提供足够的降噪时,宜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以获得更高的降噪值,耳塞和耳罩组合使用时,可按二者 中较高的降噪值再增加5dB估算,如:耳塞的降噪值为20dB,耳罩的 耳罩时,宜佩戴耳塞。 2)耳道疾病患者不宜使用插入或半插入式耳塞类护听器。 3)皮肤过敏者选择护听器时须谨慎,应做短时佩戴测试。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工业企业职工挺立保护规范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卫生部1999年12月2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职工的听力,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根据《劳动法》及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的听力保护。 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以下简称“LAeq, 8[85dB]”)的企业,都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指定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听力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确定本企业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人 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第六条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 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当跟踪听力测定相对于基础

听力测定,在任一耳的3000、4000和6000hz频率上的平均听闻改变等于或大于 10dB时,确定为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 企业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第七条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Aeq,8(90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定噪声控制效果。 第八条职工暴露于LAeq,8(85dB)的,应当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 的护耳器,并定期进行听力保护培训、检查护耳器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听力保护档案,按规定记录、分析和保存噪声暴露监测数据和听力测试资料。 第三章噪声监测 第十条企业应当每年对作业场所噪声及职工噪声暴露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 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测量稳态噪声,可使用声级计A网络“慢档”时间特性,并取5秒内 的平均读数为等效连续声级。声级计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和测 量方法》(GB3785)中规定的2型以上的声级计。 第十二条测量非稳态噪声,应当使用2型以上的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暴露计(剂量计)。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积分平均声级计》(GB/T17181)或国家标准《个 人声暴露计技术要求》(GB/T15952)的规定。

听力防护用品耳塞

听力防护用品耳塞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听力防护用品——耳塞 一、听力防护分类 听力防护用品根据其结构形式的不同,大致可分为3大类:1.能插入外耳道的耳塞;2.能够将整个外耳廓罩住的耳罩;3.有护耳罩的防噪声帽。 耳塞是指插入外耳道或置于外耳道口处的听力保护器。能较好地封闭外耳道,将外来的噪声衰减,以达到保护听力的目的。耳塞的产品很多,从结构材料和形状上可分为3类: 1.软质塑料、橡胶耳塞,形状如瓶塞状,如圆锥形、伞形翼片耳塞; 2.弹性塑料耳塞,形状为圆柱体,如泡沫塑料耳塞; 3.纤维物耳塞,形状为球形。 二、耳塞的声衰减量 使用者戴耳塞与不戴耳塞两种情况下声阈之差的平均值叫声衰减量。表示耳塞衰减噪声的能力,耳塞按照衰减性分为低、中、高频声耳塞和隔高频耳塞两类,分别用FZSE-1和FZSE-2表示。耳塞的声衰减量见表1所示。 三、耳塞的结构 耳塞的结构是根据阻尼、反吸收等声学原理和佩戴舒适性的要求设计的,从使用效果看,决定声衰减的主要原因有以下4个方面。 1.耳塞的气密性

耳塞的声衰减效果同耳塞与外耳道贴合的程度有关。塞体的光洁度、与耳道贴合的精密程度和气密性好,则声衰减效果也相应提高。 2.耳塞的壁表厚度 噪声在为外表面反射和吸收效果与频率和耳塞壁表单位面积的厚度有关,如当噪声频率为1000Hz,柱体耳塞壁厚为5mm时,声衰减量大致是12dB;柱体耳塞壁厚为20mm时,声衰减量大致是22dB。 3.耳塞的外形 每个人外耳道的外形都不相同,为使耳塞与外耳道配合密切,提高密闭性,耳塞的外形应具有多种形状,以适应不同的人员。 4.使用简便 设计耳塞的形状时应考虑到塞体便于从外耳道插入或取出,同时不易脱落,也不能插入外耳道太深,以避免产生不适应的感觉。 四、耳塞的材料 制作耳塞的材料应具有质量轻、柔软、富有弹性等特点,而且对皮肤无毒副作用、无刺激,同时还应具有耐油、耐热、耐寒及抗老化性能。常用的耳塞材料有天然橡胶、塑料、聚氯乙烯纤维等。

听力保护规范

【全文】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听力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三章噪声监测 第四章听力测试与评定 第五章工程控制 第六章护耳器 第七章听力保护培训 第八章记录保存 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职工的听力,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根据《劳动法》及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的听力保护。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以下简称“LAeq,8≥85dB”)的企业,都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指定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听力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听力保护包括噪声监测、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确定本企业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第六条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当跟踪听力测定相对于基础听力测定,在任一耳的3000、4000和6000Hz频率上的平均听阈改变等于或大于10dB时,确定为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企业必须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第七条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LAeq,8≥90dB的,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第八条职工暴露于LAeq,8≥85dB的,应当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护耳器,并定期进行听力保护培训、检查护耳器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听力保护档案,按规定记录、分析和保存噪声暴露监测数据和听力测试资料。 第三章噪声监测 第十条企业应当每年对作业场所噪声及职工噪声暴露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测量稳态噪声,可使用声级计A网络“慢档”时间特性,并取5秒内的平均读数为等效连续声级。声级计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和测量方法》(GB3785)中规定的2型以上的声级计。 第十二条测量非稳态噪声,应当使用2型以上的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暴露计(剂量计)。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积分平均声级计》(GB/T17181)或者国家标准《个人声暴露计技术要求》(GB/T15952)的规定。 第十三条测量点应当选在职工作业点的人头位置,职工无需在场。如职工需在场或在周围走动,测量点高度应参照人耳高度,距外耳道水平距离约0.1米。

听力保护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6425 听力保护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听力保护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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