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的研究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不言而喻,这就是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成为了一个值得深度讨论的话题的原因所在。企业要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中占得一席之地,企业的科学经营与合理管理显得非常重要。中国高度重视债务重组方针的制定,1998年至2006年多次修订债务重组相关标准。值得肯定的是1998年首次颁发的公司债务重组指引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01年,我国制定的债务重组准则中回避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将债务重组的利得计入了资本公积,虽然这种方法可以阻止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和盈余管理,但它始终是一种临时解决方案。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不仅仅是简单地恢复了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且是站到了一个非常高的起点上,建立起符合我国的国情的会计准则。我国颁发的企业债务重组的准则是基于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在频繁的债务重组活动的背景下。它的发行不仅规范了公司债务重组的原则和方法,还减轻了债务人的偿债负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债权人的利益。让债务重组事宜有条不紊地进行,而且对于提高债务重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实施债务重组准则并非一帆风顺,它仍然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许多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利用债务重组准则上的漏洞为自身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与此同时,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也给某些用心不良的企业带来了可趁之机,给国家带来了巨大损失。本文写作是为了让更多的读者了解到企业债务重组的优越性以及债务重组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以期待有关部门重视企业债务重组中出现的问题,进而促进债务重组更好的发展。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当企业面临财务困难时,债务重组能够给这些濒临破产的企业重新开始的机会,让企业能够继续经营下去,让债权人尽可能减少损失,许多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大大改善了资产和负债结构。不仅提高了企业资产的质量,优化企业的整体结构,而且还大大提升公司的业绩,化解不少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由此可见,债务重组对于很多企业来讲非常重要。研究债务重组的理论意义在于通过对债务重组的多方面研究,指出其对企业的重要性,进而深刻剖析其在债务重组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只有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及关心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才能让企业的债务重组准则更加合理以及适应实际的经济市场。
2.实践意义
债务重组的运用不仅促进了企业的内部资源整合、企业业务结构的调整也促进了资源配置的优化,企业质量的提高和市

场的创新。公司债务重组长期以来一直是资本市场的热点。企业重组的方式各式各样,通过一系列的创新方法所进行的业务整合,在很大程度上活跃了证券市场,为实现资本合理的流动与资源有效的配置开辟了更多途径。研究债务重组的意义在于不断探索债务重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找到合理的方法,以解决实际问题。
(三)债务重组的研究内容
本文深入浅出的剖析了企业的债务重组的方式以及债务重组对企业带来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同时本文也对企业的债务重组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另外,本文对债务重组的未来也给出了相应的预测。
二、文献理论
(一)文献综述
1.国外会计法文献综述
美国债务重组被称为庭外和解,目的是使债务人和债权人能够达成协议,延长清算期或减少应支付的金额。“美国会计准则主张使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也是债务人获得的债务重组收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它包含在当期损益表中。”美国也使用时间价值用于衡量债权人重组损失的资金。如果债务人要修改债务条件,债务人将在未来偿还债务人,债权人则应当根据未来应收款项的现值来考虑自身的损失,根据其时间价值考虑将来偿还或收到的时间,根据适当的贴现率计算现值,然后进行会计处理。法国破产法涉及“友好清算程序”,后来发布了《企业困境预防和控制法》,这种破产前的司法重组程序简单灵活,基本上属于债务重组。
2.国内债务重组研究现状
孙西平于2000年11月在《金融通讯》上发表了“关于债转股指引的几个问题”。葛家璇和刘峰于2003年出版了《会计理论一一一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一书。刘全军,张正伟2006年第三版《会计研究》发表了“新会计准则思考”。他们都将公允价值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并认为公允价值判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据估计,价格会出现偏差,并将用于盈余管理。同时,还提出了随着估值技术的发展,会计准则管理体系的建立将逐步完善,这种限制将逐步得到改善。《会计之友》的2007年第9期发表了“关于债务重组指引相关问题的讨论”,认为新标准将使投资者了解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新债务重组指引规定债务重组收益可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一些无法偿还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减免,其收入将直接反映在当期损益表中,其账面业绩将大大提高。许多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操纵利润,打开了通向便利的大门。
(2)理论基础
迄今为止,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对企业的债务重组问题,进行了十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并且提出了非常多的关于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法与构

想。大致来说可以分为:银行的解决方式,政府与财政的解决方式以及资本市场的解决方式。大体而言,我国内关于债务重组的研究更加注重债务的分解和转移,更加关心减少企业的债务负担。
企业的关于债务重组准则也不停的发生变化。在1992年的11月,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一基本准则》,同时还出台了《企业财务总则》,于1993年7月实施了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因此,中国的基本会计准则正式出台。为了使会计准则很好的实施,从1994年的2月到1996年的1月相继发布了多个相关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到2006年的2月,我国的财政部门总共发布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与16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为了规范债务重组的相关事项,我国的财政部门根据相关准则在1998年制定了《企业会训准则—债务重组》,2001年修订了此准则。由此我们能够看出,企业的债务重组相关理论的发展是伴随着一系列债务重组问题的解决办法而不断前进的。
三、债务重组的方式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主要的企业债务重组方式分为了四种:
(一)资产偿还的债务重组方式。如果企业通过资产还款方式重组债务,这种方式就是在债务人转让资产内容的产权后进行。与其他债务重组方法相比,让债务人以货币形式偿还公司的债务,以资产偿还的重组方式具有更加便捷的优点,与此同时,,资产也更加有流通性。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债务人必须在偿还现有债务后选择新的债权进行核查,以保证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债务重组循环相对公平。
(二)股权偿还的方式。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在偿还债务时以股权形式转移债务。通常情况下,这种偿还的方式更加适合有限责任制公司与企业,如果企业选择这种重组的方式就意味着债务人自己本身所拥有的股权同样将被划分到债权人的收益当中,并且在整个过程之中,股权产生的经济效益会一起归到债权人所有。
(三)修改其他债务的方式。也就是说,债务人可以通过逐步减少债务本金和利率以及支付利息来偿还债务。在满足债务重组所需条件的情况下,债务人在进行债务重组的时候为了使入账的价值能够适应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差异,差额被记录为债务人对业务以外收入的收入,可以选择这样的重组方式。
(四)综合重组方式。这种重组方式就是综合以上三种,即在债务重组的过程之中,债务人在进行债务偿还时,,两次或更多次重组用于偿还现有债务。这种重组的优势在于公司可以结合现金和非现金来减少债务内容。这样的重组方式更能够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并且有高度的市场认可度,比较适合于大型的企业。
四、债务重组中所面临的问题

业的债务重组的发展并不总是顺利的,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荆棘。企业的债务重组所面临的问题大致为以下几点:
(一)债务重组成为了许多企业操控利润的手段
在新会计准则中,,企业债务重组所得收入归入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计入非现金资产负债业务,作为计量基础。新的会计准则的执行给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了企业债务重组使得债务人的当期利润提高,而与此同时,使得债权人的当期利润有所降低。当公司重组债务时,他们应该关注与公司内部交易相关的事务,因为公司债务重组的盈亏有一定的意外,所以会计从业人员习惯性的将这一部分的损益归入到了企业的营业外收支事项之中,这也算是一种比较合理的会计处理形式。但是这却替一些营业能力较差的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空间,从而导致企业周期性重组的现象发生。有的公司长期会计利润损失,每年进行债务重组;更有甚者,在不断债务重组的过程之中,为了利益,双方的或多方勾结进行重组,导致严重低估公司资产以及国有资产转让,最终使得国有资产流失增多,损坏国家利益。另外,企业把债务重组的利得计算到当期的损益之后,公司可以因此而获得一定的利润,但如果公司将这部分收入反映到当期损益表中,则会增加每股收益,进而让会计的信息失真。
(二)难以界定财务困难的标准
我国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当中提到了关于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当债务人有财务困难时,可以进行债务重组,但在现行指引中,并没有指明债务人的财务困难的具体情况。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够算得上是财务困难呢?在财务困难的问题上缺失一个具体衡量的指标。在很多的情况下,没有客观的衡量标准,重组双方只能根据主观判断确定财务困难。正是由于债务重组缺乏对象选择的客观指标,才产生与债务重组的初衷不相符的会计准则的运用,为企业谋取不义之财创造了条件。
(三)公允价值的确认产生问题
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被广泛应用于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之中,并且得到了具体的阐述。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的运用有利于真实、有效的反映价值量的大小。但是它的运用也带来了一些会计上的问题,如何准确的取得公允价值以及如何合理的确定公允价值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成为了新的会计准则能否成功推广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允价值在市场经济发达的环境中非常容易被我们取得,但是当我们处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而需要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时,怎样准确、合理的取得商品的公允价值成为了一个

难题。债务重组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发生时,债权人、债务人双方通常不会通过对这项资产进行评估来确定其公允价值,而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然后签署协议,从而让该资产来抵偿欠款。然而,采取协议价值代替公允价值的做法是极不正确的。运用比较不公允的公允价值来进行的债务重组,大大增加了企业操纵利润现象发生的可能性。
(四)忽视企业发展效率带来的价值
我国目前的债务重组的原则之中,企业的债务重组必定要遵照市场的公开允许的价值来界定,而不是采用现有的市场价值的理论体系,但是这样一来会出现债务重组过后,一些企业产生发展偏差的情况。比如,有可能债权人不同意减少部分财务,但是愿意放缓与延长债务的还款时间。从表面来看上,有的人以为债权人做出了一些让步,但是从实际而言,企业无法重组。有的债权人从自身利益出发,确定债务人的还款日期,债务人舍弃了一部分的企业生存利润,然后债权人再做出让步。如此一来,企业债务重组便可以纳入会计问题的处理范围之内,这样明显忽视了企业发展效率所带来的价值。
(五)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所涉及到的企业的债务重组内容规范的界定是比较不明确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得我国许多企业运用这些法律法规的漏洞来获得更加多的利益。企业通过运用债务重组相关法律的漏洞来躲避债务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出现了债务人联合债权人通过运用非实质性的资产来躲避债务的现象。更有甚者将企业的资产用低于市场的公允价值来进行预估,如此自私的行为给国家资产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流失。此外,有些地方政府将一些不合法的资产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重新组合,以此来获得其他省份的招商引资,达到提高政绩的目的。在我国,进行债务重组的企业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而推动债务重组的力量来自于地方政府机关,在进行企业债务重组的整个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漏洞,致使企业的债务重组无法运用市场规律来进行调整,进而造成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
五、债务重组中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债务重组的范围以及对象的合理确定
不管怎样,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的业务时,首先应考虑的是这项业务所涉及的范围,经过全面细致的考察负债企业的所处环境,然后在合理确定这家企业在当前的状态下的优势以及劣势。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来对债务人现有资产进行准确评估,而且要有注册会计师,确定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同时,所有相关机构应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并出具公正的评估报告。债务人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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