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摘要:就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探讨其所面临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国非营利性组织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非营利性组织;现状;问题;改革

综合有关文献资料,非营利性组织可以界定为:具有法人资格以公共服务为使命,享有免税优待,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盈余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并具有民间独立性质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有大家公认的非盈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使命感、多样性、专业性、灵活性等基本特征。

1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非营利组织是介于政府和营利组织之间的中间部门,即“第三部门”。这也就意味着非营利组织超脱于政府和私营企业之外,因此非营利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可以弥补“政府失灵”。在我国,因各个方面改革的全面展开以及改革自身的风险性,致使我们处于一种日益变化的经济生活环境之中,自然灾害的不确定性和破坏性也威胁着我们的生存与发展。在应对发展中的问题时,如应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问题时,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我们在强调政府、个人、企业三者的作用时,不应该忽视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从我国和其他国家社会保障的实践来看,由国际慈善组织、国际志愿组织、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抗灾救灾协会等非营利组织募捐形成的基金已成为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营利组织承担了以往应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责任,解决了公共财政资金对于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合理优化了资源配置,这有利于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构建真正的公共财政体制。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弱势群体,如农民、进城务工者、下岗职工、失业者、退休人员、老弱病残等,他们不仅需要增加福利,更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与此相伴的是贫困问题、失业问题、环境问题、流动人口问题、老年问题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有一些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来承担一部分责任以弥补政府成本的不足,而非营利组织具有互助、互惠、利他的特点和公益精神,其恰好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进而必然会对增进社会容忍、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产生积极意义。另外,非营利组织的广泛发展会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形成一种有效的制衡和监督,从而有利于政府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避免出现权利寻租等腐败现象。

现代经济社会中,有必要形成非营利组织来维护分散的利益主体的利益。如分散的企业需要通过专业协会与外界交涉,以维护自身利益;农民为了使农产品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卖出好价钱,需要建立农产品协会等组织来维护自身利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要依靠农民工自己的组织来解决。尤其是现在我国加入WTO,随着我国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贸易摩擦加剧,需要通过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整体利益。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近二十多年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发展迅速,救助对象较广、涉及公众较多、影响较大。但其发展的制度环境却相当滞后,相关制度的缺陷和缺失已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

2 我国非营利组织面临的问题

社会的发展促进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各种问题。

2.1人员问题。从非营利组织形成过程看,这一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政府改革中的困境特别是人员分流难题,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为政府人员的精简提供了条件,但同时也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尽管政府机构和人员精简了,但运用于行政事业中的“人头费”却没有减少,这样的精简损害了非营利组织的人事独立性。从人员素质上看,能力不足也是一个极为普遍和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不足。

2.2自主性问题。非营利组织存在独立性的危机。非营利组织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公益,尽管这些公益的范围有大有小,然而随着组织的发展,其结构和人员

往往难以逃脱官僚化的倾向,导致目标置换,即将原来的手段——争取资金作为目的,组织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淡忘或脱离了它们本应关注和帮助的对象,甚至成为某个主要捐助者的代理人,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实践来看,许多非营利组织过分依赖政府,带有明显的“行政化”倾向。

2.3政府的监管缺位问题。在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上,目前还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协调的监管机构,存在体制不顺、准入把关不严、权力过于分散、多头审批、多头管理、难以协调等弊端。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出现混乱。

在传统的政府职能体系中,我国政府长期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由于政府管理具有宏观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因此对于不符合这种特点的事务,政府难以做到高效的管理。因而对于这部分事务的管理需要有相应的组织来实施。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也是我国非营利组织逐步发展的过程。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是对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再调整,这必将促使我国逐步由权力社会向能力社会、从国家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在管理机制上将逐步从单向控制的行政体制转向协商合作的管理机制。

2.4经费问题。非营利组织的经费不足是一个相当普遍和非常严峻的问题。实际上,很多非营利组织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运转的,由于政府改革后行政开支的压缩,使一些非营利组织处在严重资金不足的状况下,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甚至处于名存实亡的“休眠状态”。也有一些组织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与其自身行业范围不符或与自身性质相违背的经营活动或违法活动,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

3 探析非营利组织的改革

3.1政社分开,理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政企关系、政社关系一直是政府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在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过程中,要理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给予非营利组织适当的行动权力空间,真正提高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性。政府应建立有限政府的观念,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让渡部分职能。这是实现政社分开,增强非营利组织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3.2组织内部建设——增强非营利组织的生命力。非营利组织的“生命力”可以理解为组织自身的活力。目前,我国大多数的非营利组织自身内部建设不够完善,生命力不强。从法律角度看,我国所有正式注册的非营利组织都挂靠在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之下,缺少甚至丧失了根本上的民间性和自治性,那些具备民间性、自治性的非营利组织又不很正规,要么以企业形式注册,要么根本没有注册,从而导致大部分非营利组织自主治理能力偏弱,对政府依赖性强。可以说,非营利组织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组织性五个特征属性,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身上表现得都不鲜明。非营利组织要完成组织使命并实现自己的战略规划,必须依托于合理的组织结构和科学的决策机制。因此,只有建立合理的决策机构、明确的动力机制、流畅的沟通机制,才能增强非营利组织的生命力。

3.3使命确立和目标管理——增强非营利组织的向心力。我国有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是通过党政机构直接创办、党政机构转变、原党政官员及与党政关系密切的知名人士创办等途径建立的,这种自上而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非营利组织,在观念、组织、职能、活动方式、管理体制等各个方面,都严重依赖于政府,甚至依然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发挥作用。即使是民间自发建立的非营利组织,由于挂靠业务主管单位,也受到政府各方面的限制和干涉,从而导致我国非营利组织缺少组织形态最重要的激励理念、内在的行动动力和目标方向,不可避免地出现发展的被动性、盲目性、短视性和动力不足,组织发展难有后劲。因此,组织中的管理人员的重要任务就是克服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矛盾,为系统提供共同的目标。作为一种特殊性质的组织形式,非营利组织都有其特有的使命、行为规则以及文化体系。一个非营利组织从其创立时起,就应该把它的使命确立在最优先的位置,有明确的组织目标和坚定的使命,从而增长组织的向心力。

参考文献

[1]Herzlingeo,R.E.非营利组织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赵黎青.非政府组织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社会公共事物日益复杂和繁重和新的政府治理理论的出现及新一轮的政府行 政改革的进行,政府的职能定位必然发生变更;另一方面 ,随着社会发展 ,以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共管理主体体系的构成和格局也必然发生变化。在社会管 理主体多元化进程中 ,非营利组织的力量和作用越来越突显 ,它成为公共管理中一个不 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非营利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三大支柱 ,因此非营利组织对处于社会转型中的中国有着特殊意义。正如著名学者王绍光所言“忽视非营利 部门的发展将是一个战略性错误”。但是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 ,与强大政府和愈加繁荣的企业相比 ,非营利组织仍然显得那么无力与弱小。 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概述 非营利组织,也称为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公民社会、市民社会等,在我国统称为“社团”。长期以来,专家学者将社会组织归纳为第一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第二部门(提供私人产品的企业)和第三部门(相对独立于第一、第二部门的社会领域,即非营利组织)。 由此可见 ,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的界定缺乏一致性 ,侧重点各有不同 ,但其内涵都是指 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社会机构 ,只是对这些机构所涵盖的范围不同而已。我们一般认为 , 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 ,承担政府与私企“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事务的公共服务组织。因此,我国绝大多数社会团体、 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和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治性社区组织都符合这些条件。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现状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社会。国家掌握了社会中的绝大数资源的 控制和配置权,政府长期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突出表现在政府化和调整 ,各类社会组织的功能面临新的分化和定位。在这种新的环境下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国的非营利组织 还很不发达,不仅先天不足,而且缺乏动力,尚处于一个艰难的创业时期。我国非营 利组织的发展在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中都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外在环境:政府、社会支持不够(二)内部因素: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四、解决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因此,我们寻求解决 问题的方案必须从多角度出发,并设计可行的方案。

最新论非营利组织改革和发展资料

论非营利组织改革和发展 2014春行政管理 刘征东 非营利组织自发展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加强政府和民众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合作管理,还能集约社会资金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运用。然而中国非营利组织由于自身发育不完善、自创性收入缺乏,而国家的财政补贴又有限,导致活动经费匮乏,近年来随着一些负面事件的影响,我国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下降,各种存在已久的问题凸显,面临着发展的困境。 悠久历史传统的公益事业在现代得到长足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接纳市场经济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公民社会现出雏形,这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快速成长的土壤。但,由于长期以来传统思想和社会的禁锢,加之市场化带来的人们思想和行为、心理的不利因素的影响,非营利组织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要使它健康成长,还需要政府、社会、公民个人在制度建设、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个人修养上为之付出努力。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并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个政策导向为非营利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机制越来越成熟,政府职能逐渐被替换,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社会和经济领域发挥

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发展反映了我国当前的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然而,从中华慈善总会发票事件到中国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事件,从“郭美美事件”到河南宋基金事件,无论是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违背基本公德的言行,还是一系列的令人费解的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孰是孰非的争论,对我国社会组织的慈善事业的长久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效果。这些都加重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危机。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是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非营利组织的英文简称为NPO,是以从事公益事业(活动)为目的不分红的组织的统称。它不是法律概念,多义、复杂,是对从事各种不同的公共目标各种不同类型组织的代称。它由私人发起,各种活动不断起伏变动着各种机构松散的集合,是公民社会的个人组织,是民主社会合作网络的关键部分。 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结构和特征: 1、组织性。 它必须是一个机构性实体,有自己的组织章程、组织的运行规则、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对持久的指标。 2、独立性。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组织分离,有自己独立的决策权,不为政府所控制,自己监控自己的活动,有内部治理程序,不受制于政府也不受制于私营企业或其他非营利组织。在这个意义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国外的经验与启示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国外的经验与启示 摘要:提供公共物品的非营利组织,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织之一。这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资金。政府通过征税获取资金以提供公共物品,企业通过市场交换获取收益以生产商品或服务,非营利组织则主要依靠人们的自愿捐赠获得资金以提供公共物品。国外的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要解决我国非营利组织资金短缺的问题,必须强化政府资助力度,有效激励私人捐赠,改革彩票发行体制,积极培养公民对公益事业的赞助意识。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对策建议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服务机构,主要由政府、市场和各种非营利组织构成。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提供公共物品,它依赖国家强制力,通过税收提供社会必需但市场不愿提供的物品和服务;市场通过营利机制配置资源,为获取最大化利润生产,没有利润的物品和服务,市场不会生产或生产不足;而许多非营利社会组织提供的则是纯公共物品。由于外部性和较强的公共性,使这些物品不能通过市场弥补成本和获取盈利;同时,由于这些非市场物品没有价格,也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生产和销售。但是,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并不意味着无需覆盖成本;要持续地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同样需要耗费资金、投入资源。 一、非营利组织获取资金的途径 从实际来看,非营利组织可能获取资源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人们的慈善捐赠,包括直接捐赠和间接捐赠;二是政府的补贴、津贴和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三是会费和营业收入。 1.私人捐赠 人们对非营利机构的捐赠,可能源于纯利他主义,也可能源于非纯利他主义,还可能出于使命感、责任感等。这样,个人为了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量,都有可能或多或少地进行慈善捐赠。但是,每个人的利他程度又是不同的。不可能期望每个人都有较高的利他主义系数,能够通过自己对公共物品的贡献而产生更大满足或快乐;亦不能苛求每个人都具有很强的道德感与使命感,以他人的境遇或福利得到改善为己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利他主义倾向都是非纯粹的。他们可能由于关心公共物品的供给量而捐赠,但同时也希望从捐赠行为本身获得某种利益或效用。所以,为了有效避免公共物品中的“搭便车”和非合作行为,世

非营利组织概述

非营利组织概述 1.1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内容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包括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宗教、学术、环保等等。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然而,某些专家认为将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区分开来的最主要差异是:非营利组织受到法律或道德约束,不能将盈余分配给拥有者或股东。非营利组织有时亦称为第三部门(thethirdsector),与政府部门(第一部门)和企业界的私部门(第二部门),形成三种影响社会的主要力量。非营利组织还是必须产生收益,以提供其活动的资金。但是,其收入和支出都是受到限制的。非营利组织因此往往由公、私部门捐赠来获得经费,而且经常是免税的状态。私人对非营利组织的捐款有时还可以扣税。慈善团体是非营利组织的一种,而非政府组织(NGO)也可能同时是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称谓。非营利组织是美国广泛采用的概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其定义为:“符合以下特征的实体: ①该实体从捐赠者处获得大量的资源,但捐赠者并不因此而要求得到同等或成比例的资金回报; ②该实体经营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取利润; ③该实体不存在营利组织中的所有者权益问题”。 FASB对非营利组织描述的特征①和③基本上说的是非营利组织的“志愿性”和“公益性”,当然特征①中的捐赠者绝大多数是民间个人和机构,因此FASB 描述的非营利组织也具“民间性”特征,特征②说的即是“非营利性”。 在中国,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在正式文件中基本没有出现过。在研究非营利组织会计时,不少人常常谈到事业单位。从经营目的来说,中国的事业单位应属于非营利组织的范畴,但其具有国有属性,且多是由财政拨款的。因此,不宜将事业单位与非营利组织混为一谈。征求意见稿规范的主要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问题,其指出民间非营利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不以营利为目的; 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 ③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可以看出,此定义借鉴了美国的定义,且更加突出了非营利性和社会公益目的。征求意见稿用列举的方式指出中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就与中国的事业单位区分开来。从法律形式上来考察,这三个单位是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条件要求的:社会团体是指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因此,征求意见稿将它们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从而做出会计规范是合适的。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及其作用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及其作用 (文法学院行政管理08-2班毕崇明 0801070901) 摘要: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在近几年已成为世界性话题。小到社区的邻里纠纷垃圾分类,大到各种国际纷争和区域冲突,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几乎都涉及到这些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的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在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事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作用和影响也渗透到了千家万户。本文将在中国国情下探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作用。 关键词:组织非营利发展作用 一、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非营利组织是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的中译,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 [1]。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际上,非营利组织都并非是一个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术语,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侧重,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Salamon)教授提出的所谓五特征法,即将具有以下5个特征的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织:(1)组织性;(2)非政府性;(3)非营利性;(4)自治性;(5)志愿性。这一定义被用于萨拉蒙教授主持的对全球42个国家非营利组织开展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后来常为人们所引用。在这一定义的5个特性中,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组织性被视为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定义中国非营利组织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政府体系的社会组织,它们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但并非面面俱到,需要客观而动态地加以观察和理解。在当前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历史条件下,较宽泛的界定标准将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相关社会组织的发展。 二、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相比较于发达国家的还很不成熟,但是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也有很长的发展历史,有着自己的发展特点和特色。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 1、第一阶段,从20世纪初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 在这一阶段,由于中国社会力量复杂,出现了大量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诸如行业协会、各种互助与慈善组织、学术性组织、政治性组织、文艺性组织以及一些比较隐蔽的“会党”或者秘密结社,如洪帮青帮等。 这一时期,为了规范民间组织的管理,1932年10月,国民党曾公布过一部名为《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的法规。这大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非营利组织的专门法规。 2、第二阶段,从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后,根据社会主义原则对民间结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和整顿。在整个过程中,有两方面的变化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一方面是一部分民间组织的政治化,另一方面是一部分民间组织被加以取缔,包括反动帮派和封建落后的组织等。经过这次整顿,中国的社会团体在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个较为迅速的发展时期。据统计,1965年全国性社会团体由解放初期的44个增加到近100个;地方性社会团体发展到6000多个。 然而,“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中断了社会团体在法制基础上的健康发展。 3、第三阶段,改革开放至今。 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很快反映到民间组织的发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摘要:就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探讨其所面临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国非营利性组织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非营利性组织;现状;问题;改革 综合有关资料,非营利性组织可以界定为:具有法人资格以公共服务为使命,享有免税优待,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盈余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并具有民间独立性质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有大家公认的非盈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使命感、多样性、专业性、灵活性等基本特征。 1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非营利组织是介于政府和营利组织之间的中间部门,即“第三部门”。这也就意味着非营利组织超脱于政府和私营之外,因此非营利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可以弥补“政府失灵”。在我国,因各个方面改革的全面展开以及改革自身的风险性,致使我们处于一种日益变化的生活环境之中,灾害的不确定性和破坏性也威胁着我们的生存与发展。在应对发展中的问题时,如应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问题时,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我们在强调政府、个人、企业三者的作用时,不应该忽视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从我国和其他国家社会保障的实践来看,由国际慈善组织、国际志愿组织、红十字会、中国抗灾救灾协会等非营利组织募捐形成的基金已成为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营利组织承担了以往应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责任,解决了公共财政资金对于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合理优化了资源配置,这有利于推进我国的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构建真正的公共财政体制。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弱势群体,如农民、进城务工者、下岗职工、失业者、退休人员、老弱病残等,他们不仅需要增加福利,更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与此相伴的是贫困问题、失业问题、环境问题、流动人口问题、老年问题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有一些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来承担一部分责任以弥补政府成本的不足,而非营利组织具有互助、互惠、利他的特点和公益精神,其恰好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进而必然会对增进社会容忍、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产生积极意义。另外,非营利组织的广泛发展会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形成一种有效的制衡和监督,从而有利于政府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避免出现权利寻租等腐败现象。 经济社会中,有必要形成非营利组织来维护分散的利益主体的利益。如分散的企业需要通过专业协会与外界交涉,以维护自身利益;农民为了使农产品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卖出好价钱,需要建立农产品协会等组织来维护自身利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要依靠农民工自己的组织来解决。尤其是现在我国加入WTO,随着我国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贸易摩擦加剧,需要通过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整体利益。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近二十多年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发展迅速,救助对象较广、涉及公众较多、影响较大。但其发展的制度环境却相当滞后,相关制度的缺陷和缺失已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战略管理

非营利组织发展地战略管理 Strategy management for NPO development in China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黄浩明 Huang Haoming China Association for NGO Cooperation, Beijing 100011, China (北京北三环中路18 号,100011) 概要:中国自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非营利组织有了长足地发展,非营利组织在解决经济、教育、文化、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维护权益和促进就业等诸多方面上,长袖善舞,起到了政府和企业力所不及地作用,在政府和社会、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了一个交流、对话和合作地平台.而当今社会中,非营利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众多机遇和挑战,如何从战略上考虑非营利组织地长远发展问题,如何利用机会,减少威胁,使非营利组织能够在建立和谐社会过程中,继续发挥作用,为中国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作出新地贡献.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basic situation of strategy management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 in China, including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challenges, threats etc. Based on a strategy analysis system of NPOs in China, the paper provides six effective ways to increase capacity building: 1.Strategy design for NPO, 2. Strategy implementation for NPO, 3. Strateg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for NPO, 4. Cooperation model for NPO-state interaction, NPO- business cooperation as well as 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 among NPOs, 5. How to creative a good environment for internal learning mechanism both domestically and abroad, 6. How to utiliz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establish strong NPOs networks. Key words: NPOs; Strategy management; cooperation approach 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机会 1.国际化趋势明显,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进入了全球化地时代.国际非营利组织地逐步进入,正推动着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明显.从1978年开始,中国在国际多边经济技术合作方面采取了“有给有取”地方针.1979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正式签署了双方之间地合作协定,这标志着中国开始接受国际多边组织提供地经济技术援助.1984年,时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地驻华代表孔雷飒先生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建议,即接受国际组织援助地同时,能否能够接受国外民间组织地援助.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地支持下,1984年第一个开展国际非营利组织合作地工作小组出访了欧洲四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寻求合作渠道.时至1985年,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CICETE),成立了国际民间组织联络处.1987年,国务院正式确认交流中心为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事宜地协调机构.从80年代初直至1995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之前,中国人对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都非常陌生.从1987年至今日,越来越多地国际非营利组织进入了中国,从刚开始从事以扶贫、技术援助地项目为主,到目前为止地合作领域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方式,频率,公众接受程度,以及一些建议。 信息披露的意义,作用一、 非营利组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组织目标,它通过吸收政府资助、整合①社会捐助来达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 其组织机构中不具有像营利企业中所有者性,组织自身利益与组织成员及捐②赠者利益相关程度较低; 财务管理中,其所占有的财产不能够在其组织中进行分配;③ 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没有赚取利润的压力,其披露的信息由自己掌握,④并且有其特殊的制度背景、宗旨及使命,管理层不必担心自己管理的非营利组织被收购或者兼并,必然存在追逐私利的可能; 路易斯●布《他人的金钱》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Brandeis兰戴斯(Louis.D. 这些方面决定了其信息公开比营利组织的信息公开更具有现实意义。 从组织自身来讲,好的完善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公信力,增加获得资源⑴的竞争力;管理自身组织的运行,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评价; 从捐助者来讲:明白自己的捐助资金的去向,为自己的捐助资金选择捐助对⑵象,考核非营利组织“会不会,能不能”将其获得的资源用于实现其宗旨。 社会公众来讲:监督其职能的行使,非营利组织外部治理机制作用。⑶ 非营利组织无法言说的痛——丑闻二、 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2787年间擅自挪用20062000国家体育总局因在年— 而被审计署查处。 亿元被判死缓2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挪用公款 多万元被判无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期。 年“小金库”治理的通报,教2009根据广东、山西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当地

育系统的“小金库”事件占相当比例,成为小金库重灾区。 年无法言说的痛。10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 河南宋基金投资房地产失败,巨额亏损。 几个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三、 、青少年发展基金会1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来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方式: 网站上面主要是关于组织服务宗旨、机构介绍、项目介绍以及与组披露内容:织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中最主要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年检报告、管理制度、年度报告 一年一次信息披露的频率: 一定程度上体现在其收入总额的增加上,因为非营利组公众接受信息的情况:织的收入是一种竞争性资源。 年份收入合计年增长率

中外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差异

中外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差异 在我国,完全符合西方标准的非营利组织几乎不存在。但又确实存在一些从行为和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又不同于企业的社会组织,因而中国学者大多更倾向于从推动和促进非营利部门的发展的角度出发,不将定义限制得过于严格。比如康晓光认为,只要是依法注册的正式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满足志愿性和公益性要求,具有不同程度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即可称为“中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基于这一观点来比较中外民间非营利组织,笔者认为,最大的区别在于,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关系的不同。中国非营利组织存在着十分鲜明的“官民二重性”,一方面,其作为“公民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府,为广大民众服务;另一方面,它又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政府管理方面。 中国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而西方国家对本国社团的管理一般实行注册制、登记制管理,只要符合政府规定的关于组织资产、会员数量、发展规模等一系列标准,就可以到相应的政府部门注册,经审查即获得合法地位,此后非营利组织的一系列活动由本组织自行负责,出现问题则视情况提交司法部门解决。西方国家中社团的成立指标一般包括组织资产、会员数量及构成、固定办公机构、明确的组织章程、具体的行为法人等。以德国为例,德国没有专门从事民间组织的行政管理机关。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一样,成立注册到警署办理程序性手续。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比较简单,基本的条件是:人数7人以上、不违反宪法、有章程、明确解散后财产的归属,达到这些条件,即可获得法律登记。

与之相比,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成立在标准上除了上述几项标准外,还包括必须找到一个政府部门作为本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彼此之间是业务指导、负责的关系,被一些非营利组织领导者戏称为“找婆家”。在民政部于1998年10月25日颁布并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民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对于非营利组织的双重领导:一方面,民政部负责社团的登记工作;另一方面,业务主管单位,即政府部门负责对社团日常活动的指导、监督。以我市的慈善总会为例,其就是作为市民政局下属的一家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存在。 二、经费来源方面。 我国非营利组织对政府拨款依赖性强,致使其收入结构不合理,社会融资能力有待增强。我国非营利组织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政府提供的财政拨款和补贴,该项来源几乎占了所有来源的一半,同时,由于政府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经营活动有所限制,这使其营业性收入比例太低,以1998年度为例,仅占总收入的6%左右,另外,政府在鼓励个人和企业捐赠方面的措施也极为有限,种种因素导致其经费来源较为单一。而在发达国家,营业性收入比例往往较高。如美国1993年慈善性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中,服务收入的比重占71.3%,政府捐赠仅占8.2%,私人捐赠占9.9%。1993年加拿大注册慈善机构的经费来源情况是:57%来源于政府,10%来源于个人捐款,1%来源于其他组织捐助,32%来源于会员会费、投资收入、销售收入等。这表明NGO组织经费来源渠道的多样化,使NGO组织具有更强的生存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三、人员力量方面。 相对于国外而言,中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人员力量方面有两大弱势。

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及对 策分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非营利组织,简称NPO,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组织的总称。美国学者塞拉蒙认为非营利组织应具备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共性6个要素。目前在我国国内,对非营利组织的还没有严格统一的界定,存在“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公民组织”、“社会组织”等多种称呼。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主要兴起于改革开放后,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小政府、大社会”行政改革的提出,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非营利组织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各种社团、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式,他们在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扶贫、慈善救济等领域为社会公益提供服务,他们在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决定性作用。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益成为促进我国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之一。然而由于起步较晚,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建设方面的不完善,公民社会的发展更是刚刚起步,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费不足 非营利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有收费、公共部门的拨款、社会慈善捐赠等。其中收费包括会员费、服务收费、投资和出售产品、服务的所得。公共部门的拨款主要是指来自于政府部门和准政府机构的资金支持和补助。社会慈善捐赠主要包括个人捐赠、 私人基金会、企业等的捐赠。但是政府迫于财政压力,不愿在经费上给予非营利组织较大的支持,同时非营利组织本身不思进取,他们努力的方向在于争取更多的公共部门的拨款,而不是主动向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的产品和服务,导致组织收入减少。同时

第三讲 国外非营利组织与中国事业单位的比较

第三讲国外非营利组织与中国事业单位的比较分析 一、国外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国外非营利组织的兴起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营利组织在各个国家迅速发展。 法国:1990年建立了6万多个社团 德国:每10万人1960年160个1990年475个 瑞典:有近20万个社团,大多的瑞典人参加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社团 埃及:90年代早期,有约2万个NPO 巴西:20万个NPO 泰国、曼谷:2200个NPO 印度:世界上最复杂多样的NPO 美国学者萨拉蒙惊呼:我们是置身于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之中,这场革命对20世纪后期世界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民族国家的兴起对于19世纪后期的世界的重要性。 二、戴维路易斯研究NPO得到重视、迅速发展的原因 1、理论困境。 2、政府在反贫困问题上的无能。 3、90年代,从对经济政治发展的关注转变到对环境、性别和社会

发展等问题,NPO的声音明显增加了。 4、对各个派别都有吸引力。自由主义(平衡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新自由主义(增强了市场的手段,加强了私有化的理由);当权政治(承诺了一种“新政治”,不采取以前夺取政权的斗争战略)。 三、国外NPO的多样化 概念:美国通常使用“the third sector”和“NPO” 。除了美国外,别的国家一般不认为各类NPO能构成一个统一的部门。它们注重的某一类或某几类NPO. 英国、印度注重“志愿组织” 法国注重“社会经济” 东亚注重“社团” 转型国家注重“公民社会组织” 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 但这些概念都比“NPO”窄的多。概念上的差别反映了各国历史、文化和法律上的差别。 规模:以第三部门雇员占劳动力比重作为衡量规模的标准 美国规模最大,有将近7%的劳动力服务于NPO 英国、法国、德国规模也较大,雇员占劳动力的2、5%至4、2%但日本占劳动力的2、5%、意大利1、8% 结构:美国、德国医疗机构首屈一指 英国、日本教育机构独占鳌头

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前景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前景 非营利组织这个词对今天的国人来说已不再是那么的陌生,尽管它的发展没有多长时间。然后,近年来人们对非营利组织的称赞却不绝于耳。非营利组织在充斥着权利和金钱的当今世界里,给人们以一种清新、无欲、博大的影响。非营利组织不仅济贫就困,热心公益,它还给人们以归属感,促进社会的多元化发展。然而,再完美的事物也有其两面性,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人类的掌握之下,也不免带有了其丑恶的一面。中国的非营利组织和发达国家的非营利组织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问题也有很大不同。 从1978年到现在,总的来说,中国的非营利组织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环境,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然而,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中国的非营利组织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将直接影响到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中国的非营利组织存在以下问题。 1. 经费不足。经费问题是各国非营利组织普遍面临并存在的问题,对于中国而言,经费不足似乎更为突出。更为普遍。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经费不足组要原因有:(1)一些组织长期依赖财政拨款,二政府迫于财政压力现在有在压缩财政预算,一减免政府的经费压力,这就把这种压力转移的非营利组织上。有些组织往往陷入困境,连维持自身存在都很吃力,跟不要说开展相应的公益活动了。(2)许多非营利组织习惯了从政府获取行政支持,没有

建立起对社会提供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缺乏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意识,因此,难以调动社会资源,从而难以满足自身的经费需要。(3)某些非营利组织没有建立良好的公众信任度,导致难以向社会人士筹集的资金。 2.政社不分。非营利组织不同于政府机关,它不是一个行政化的组织,而我国现在的非营利组织官办色彩很浓厚,机关、行政化的倾向严重。 3.地区差异大。中国国情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地区差异大,发展不平衡。这一差异严重制约了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首先,中国地域广大,非营利组织在地域分布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均衡性,并且从业人数也有很大差异。其次,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范围较小,主要的大多数组织只在特定区域内开展活动。 4.相关法制不健全。尽管中国政府在积极建立有关非营利组织方面的法律制度,但这比不代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我国已受到积极的促进或保护,相反,我国的许多现行的法规中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并且各种不同的法制之间经常出现摩擦和不协调。所以,对非营利组织有一定的制约。 5.能力有限。非营利组织的能力主要包括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课持续发展能力。中国的大多数非营利组织自身能力有限,在人员、资金、信息、经验等各方面都比较欠缺。许多非营利组织还是由政府部门成立的,缺乏独立性和管理、运作、发展的动力和能力,使其难以发展应有的作用。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背景资料 非营利组织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福利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对于缓解社会矛盾,改善公共服务质量,集中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有重要意义.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目前的发展空间和可用资源很有限,而且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持,难以得到与事业单位同等的地位,从国外发展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有广泛的非营利组织参与,而不是像我国这样以事业单位为单一的提供机制.通过比较,反映出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因此当前应该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充分发挥它们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和优势.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弱质"主要表现在:无论在组织规模、活动能力,还是作为非营利组织基本属性的主要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同时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需要的法律制度、社会支持、文化背景和经济基础等,相对来说还不健全。外在环境的政府、社会支持不够;内部因素的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细化来看,当前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社会资源不足,公益产权基础薄弱。 根据对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1。7%的非营利组织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资金短缺问题居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之首,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瓶颈. 1)慈善捐款吸纳能力弱.有些学者认为非营利组织作为志愿性组织,其主要经费来源是成员会费和社会捐赠。不过这个问题不仅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上出现,国外的情况也并不太乐观。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目前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和其所得的捐助相差甚远.美国私人捐助不到资源总量的1/5 ,瑞典非营利组织2/3经费来源于政府,政府财政支持也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政府资助有限,而且其支持重点可能随时转移.这是一个相当普遍和严峻问题,在一些调查资料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处于严重资金不足状况,无法开展正常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处于名存实亡“休眠状态”。也有一些组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方式,频率,公众接受程度,以及一些建议。 一、信息披露的意义,作用 ①非营利组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组织目标,它通过吸收政府资助、整合社会捐助来达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 ②其组织机构中不具有像营利企业中所有者性,组织自身利益与组织成员及捐赠者利益相关程度较低; ③财务管理中,其所占有的财产不能够在其组织中进行分配; ④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没有赚取利润的压力,其披露的信息由自己掌握,并且有其特殊的制度背景、宗旨及使命,管理层不必担心自己管理的非营利组织被收购或者兼并,必然存在追逐私利的可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他人的金钱》路易斯●布兰戴斯(Louis.D.Brandeis) 这些方面决定了其信息公开比营利组织的信息公开更具有现实意义。 ⑴从组织自身来讲,好的完善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公信力,增加获得资源的竞争力;管理自身组织的运行,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评价; ⑵从捐助者来讲:明白自己的捐助资金的去向,为自己的捐助资金选择捐助对象,考核非营利组织“会不会,能不能”将其获得的资源用于实现其宗旨。 ⑶社会公众来讲:监督其职能的行使,非营利组织外部治理机制作用。 二、非营利组织无法言说的痛——丑闻 国家体育总局因在2000年—2006年间擅自挪用2787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而被审计署查处。 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挪用公款2亿元被判死缓 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多万元被判无期。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10年无法言说的痛。

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 河南宋基金投资房地产失败,巨额亏损。 三、几个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 1、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信息披露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来披露信息 披露内容:网站上面主要是关于组织服务宗旨、机构介绍、项目介绍以及与组织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中最主要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年检报告、管理制度、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的频率:一年一次 公众接受信息的情况:一定程度上体现在其收入总额的增加上,因为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一种竞争性资源。 年份收入合计年增长率 2007 206,972,917.66 — 2008 417,289,458.70 101.62% 2009 259,085,539.00 -37.91% 2010 286,040,106.19 10.40% 2011 292,238,808.06 2.17% 从上表看出,青基会的收入每年都会有所增加(除开2008年汶川地政特殊情况导致09年增长率为负),说明其信息披露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效果并不是很大。 2、中华慈善总会 ①披露方式:主要是按日常性捐助信息进行披露,其中大多通过官方网站、新

国外非营利组织管理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非营利组织管理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贾西津) 中国的非营利部门正在发展之中。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社会化及社区建设的展开,以及庞大的事业单位改革的开始,使得非营利组织作为公共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这个阶段的非营利部门需要大力扶持、发展、培育,也更需要澄清认识,规范管理,建立配套可行的法律政策体制和监督机制,使之走上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这样它们才能真正承接政府职能转换转移出的功能,完成治理结构的变革。西方非营利组织管理体制中有一些较为共通的东西和成熟的经验,是中国在进行非营利部门管理改革时应该注意的。本文从非营利组织的分类和法律管理体系、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内外部监督管理体制等三个方面简要阐述。 一、非营利组织的分类和法律管理体系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非营利组织主要指以下三类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依据《基金会管理办法》(1988)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和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前两种获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后一种视不同情况获得法人、合伙或者个体的行为主体资格。按照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种法人具有民法中的法人地位。没有经过民政部批准!登记取得法人地位的社会组织,被视为非法组织。 国际上对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法律框架有不同的模式。在美国,根据联邦税法501C3,在宗教、慈善、教育、科学、公共安全实验、文学、促进业余体育竞争或防止虐待儿童或动物等七个方面,从事非营利性、非政治性活动的组织可以申请成为慈善组织,获得税收优惠。除此以外,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统一规定非营利组织的活动,多种多样的志愿活动已经渗透在整个社会的运作机制之中。英国非营利组织的传统主要源于志愿互助和民间慈善,它们被称为“志愿部门”,比我们通常意义上说的“非营利部门”的概念要窄,其历史可以上溯到几个世纪以前,英国1601年出台的《慈善法》和《救济法》,是世界上较早的专门规范非营利组织和非营利行为的法规。另外,有些国家针对非营利部门设有专门的基本法律,用以促进这类组织的发展和规范其活动,如日本的《非营利组织法》,南非的《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德国的《结社法》,匈牙利的《公益组织法》,捷克的《公益法人法》等等,侧重点各不一样,但其作用地位均是使非营利组织纳入到整个法律制度体系之中。 总结国际上对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法律制度框架,主要可以对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以下三个方面的借鉴意义: 第一,对公民自组织的合法性的认可。在倡导结社自由的许多国家,非营利组织进行登记和取得法人地位是其获得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条件,但登记与否并不是组织合法性的前提。如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公民自组织被认为是公民的权利,注册与否则是可以选择的。不过,组织要获得税收优惠,则需要经过复杂的申请、验证,只有在经过批准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日本的《民法典》及一系列细致的法律规范严格定义了各类法人的设立程序,但同时也允许未经任何登记注册的“任意团体”的存在,它们不具法人资格,但同样具有组织合法性,日本众多的非营利组织都以“任意团体”的形式长期存在和开展活动。1998年日本颁布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旨在为大量以“任意团体”形式存在的非营利组织提供一个易于获得法人资格的申请和认证机制,尽管如此仍然有许多非营利组织采取任意团体的形式。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开题报告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开题报告本课题研究的目的:随着社会公共事物日益复杂和繁重 ,随着新的政府治理理论的出现和新一轮的政府行政改革的进行,政府的职能定位必然发生变更 ;另一方面 ,随着社会发展 ,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共管理主体体系的构成和格局也必然发生变化。在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进程中 ,非营利组织的力量和作用越来越突显 ,它成为公共管理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非营利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三大支柱 ,因此非营利组织对处于社会转型中的中国有着特殊意义。正如著名学者王绍光所言“忽视非营利部门的发展将是一个战略性错误”。但是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 ,与强大政府和愈加繁荣的企业相比 ,非营利组织仍然显得那么无力与弱小。 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 ,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种种问题和困境,因此,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当前必须完成的首要任务。我国非营利组织要走出困境 ,需要非营利组织自身、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本人以当下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为研究对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通过对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研究,探寻出现问题的的原因并及时解决问题,以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弥补政府公共管理和市场作用的不足,推动公共治理社会化,进一步社会健康发展。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和方法:首先介绍什么是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特点及其类型,然后再分别简述非营利组织的产生、发展现状及其所起的积极作用,最后在根据观察所得到的非营利组织自兴起以后所表现出来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的可行性对策,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前景及趋势。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提纲): 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概述 (一)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及特征 (二)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历史背景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非营利组织数量大幅增加,种类多样 (二)活动领域呈现多元化格局 (三)活动方式以提供服务和宣传教育为主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在环境:政府、社会支持不够 (二)内部因素: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 四、解决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制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非营利组织: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生存和发展能力 (三)社会: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前景及发展趋势 (一)职业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