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各类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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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常见各类违章行为汇总

一、作业性违章:

1、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2、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3、闸刀式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造成闸刀受损;

4、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建筑电动机械未经漏电保护器;

6、潜水泵在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7、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

8、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的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9、在金属容器内或井坑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没有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

内或井坑内;

10、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11、电焊机二次接线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

12、酒后登高作业;

13、高处作业时随手抛掷工器具及材料等物品;

14、高处作业时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的措施;

15、高处作业时,工作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6、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坠物;

17、搭建脚手架无验收牌,无定期检验签名;

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20、上下爬梯或特殊脚手架时,未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就盲目攀爬;

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后不设明显警告标志,

未及时恢复;

23、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24、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25、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工作;

26、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重物;

27、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28、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9、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30、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物件且无措施;

31、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32、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33、起吊时歪拉、斜吊;

34、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悬浮物时起吊;

35、无安全措施起吊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36、带棱角、刃口的物件为包、垫起吊;

37、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38、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拴以牢固的溜绳;

39、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40、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钢丝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41、跨越或手扶在运行的卷扬机及设备钢丝绳上;

42、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

43、操作链条、电动葫芦时,站在葫芦正下方;

44、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45、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46、施工机械、机动车辆超铭牌使用;

47、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不封车;

48、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

49、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

50、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位

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51、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的防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

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52、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53、工作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层间门关闭不严;

54、敲打电梯层间联络的电信器材或强制解锁运行;

55、电梯超载运行或货用电梯人货混载;

56、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防火罩;

57、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58、不及时关闭氧气、乙炔阀门就离开工作场所;

59、乙炔、氧气管混用,氧气、乙炔瓶混放在一起;

60、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用防火隔离措施;

61、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移作他用;

62、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63、压力容器、锅炉水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

64、工作现场用明火取暖;

65、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6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67、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正对人;

68、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堵塞通道;

69、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70、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在厂房内任意打孔。

二、装置性违章:

1、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2、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工作机械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3、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锅炉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4、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

5、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

6、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围设专人监护;

7、焊把或电焊机二次接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8、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9、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

10、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或导电部分裸露,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

试验;

11、一个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2、流动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13、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箱、开关、电源板;

14、电动工具、电动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5、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投入使用;

16、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固;

17、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18、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19、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

20、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1、工作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上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22、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23、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24、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25、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6、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27、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回收;

28、在有粉尘或有毒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29、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设备;

30、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志;

31、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器材不能定期检查;

32、消防水压力不足,为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水龙头;

33、焊接作业使用不防火型挡风帆布;

34、起重设备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及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35、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对起重设备定期检验;

36、吊挂的重物长时间不放到地面上,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37、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防护罩;

38、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施工场地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9、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未及时运走,堆放杂物;

40、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0

三、管理性违章:

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工作;

2、无视安监部门的整改通知要求,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4、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规程和规章制度不放在现场,或不健全;

6、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

7、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工作;

8、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9、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10、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11、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工作;

12、班组长(工作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13、重大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及带电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无组织、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填写动火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就组织工作;

14、工作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工作负责人就组织工作;

15、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有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16、工作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填写和签发工作票、操作票;

17、工作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和作业指导书;

18、安排工作方法、程序不当,以致工作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领导安排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火焊或气割工作;

19、安排或默许六级以上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在霜冻、雷雨天气条件下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跌措施;

20、安排或默许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21、安排或默许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22、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23、各工作单位领导没有及时组织对划分的文明工作区域进行清理。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设施);

24、默许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

25、决定让设备带病运行或超出力运行;

26、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不进行全员受教育工作;

27、进行违章处罚时,碍于情面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28、不充分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职责;

29、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和制度性违章未发现、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四、“两票三制”类违章:

1、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已正确完善执行;

2、工作票、操作票上无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或工作成员未在危险点预控措施上签字认可就开工或操作;

3、办理工作票代签名或无票作业;

4、在填写操作票时涂改,电气设备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

5、现场工作时,工作票不随身携带;

6、在生产设备上进行填盘根、换表计等简易工作时,不办理工作票;

7、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

8、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转;

9、检修工作期限超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工作结束后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

10、电气几个操作项目合填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

11、擅自扩大工作票上的工作内容;

12、进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就开工;

13、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就工作;

14、操作前不认真看清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所属人员都已签名;

15、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

16、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17、工作班成员与工作票成员不符合,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

18、检修工作中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

19、未查明工作票是否收回及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停送电不使用停送电联系单;

20、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未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21、操作时不唱票、复诵、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

22、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检查;

23、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员一起操作,或离岗从事其他活动;

24、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编号,不核对模拟图;

25、操作前准备工作未做好,不带钥匙、工具等,不检查验电笔、摇表是否完好;

26、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

27、运行班长对夜间许可进行的抢修工作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

28、交接班不认真、交接不清楚;

29、岗位交接班制度不严,不坚持开交接班会,不在岗位上进行交接;

30、未按照交接班程序,交班者先签名或未到正点以及接班人未签名就交班;

31、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系统、运行工况检查就交班;

32、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不清,乱勾乱划;

33、巡回检查不准时,检查不到位,不按规定的路线巡检,不随身携带检查工具等;

34、设备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设备定期轮换;

35、制粉系统不进行定期抽粉和执行粉仓降粉工作;

36、值班监盘不认真,表计变化发现不及时,抄表弄虚作假;

37、值班人员不请示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8、热力系统重大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监护不到位或降低监护等级;

39、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五、触电及机械伤害类违章:

1、转接地线前不验电或验电时间不充分;

2、工作结束后,漏拆自行加装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未恢复至开工前状况;

3、装拆接地线顺序颠倒;

4、电机试转外壳未接地;电动工具无接地线;

5、漏挂、错挂、未挂警告牌及标示牌;

6、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围栏标志;

7、接电源线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闸刀的熔丝上;用铜丝代替熔丝;

8、乱拉、乱接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

9、使用外壳破损(或无盖)的电源闸刀,不使用电源插头,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座;

10、非电气人员擅自接电源线;

11、使用电钻、磨光机等电动工具不带绝缘手套;

12、使用电动工具遇临时停电后不及时切断电源;

13、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具或行灯电源不切断电源就收电源线;

14、使用超周期或绝缘不合格的电气工具进行工作;

15、在仪表保护电源回路上接电炉等负荷;

16、电气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

17、不经许可任意解除闭锁装置;

18、单人留在开关室、升压站等处进行工作;

19、巡检人员动手摸开关执行机构或移动遮拦跨越安全距离;

20、低压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

21、使用钳型电流表测电流时未带绝缘手套;

22、用毛刷清扫电气端子和开关时不用绝缘胶带包裹毛刷金属部分;

23、在汽包等金属容器内工作未按规定使用行灯;

24、认为设备负载不大,直接拉合刀闸,不用开关操作;

25、盲目在自以为停运已久的设备上工作;

26、在油区未停电的设备上工作;

27、在控制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

28、用湿手触摸电灯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用湿布擦拭带电低压设备及电灯炮;

29、拿长毛竹、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无人监护;

30、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31、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有电压就盲目割锯;

32、开沟、挖土前不清楚地下有无电缆、管道,擅自开挖;

33、开启电焊机时,一手搭在电焊机上,另一手推合开关;

34、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

35、电焊线敷设在卷扬机钢丝绳上面或下面;

36、在照明回路上接电焊机或其他电源;

37、专用盘内用钢丝钳取熔丝;

38、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39、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

40、对裸露的齿轮、链条、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他工作;

41、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工作;

42、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用砂轮研磨时不戴护目眼镜,或在砂轮的侧面研磨工件;

43、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清拭运转机器的固定部分;

44、使用钻床时。用手直接抓住工件打孔;

45、切削工件时对面有人;

46、钳工台前面未设置防护铁丝网;

47、女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未将长发盘在工作帽内;

48、为图省事,抄近路,跨越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

49、转动设备的靠背轮等处未加装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固定牢固就启动;

50、启动运输皮带前没有联系,也为启动警告铃就启动;

51、在输煤皮带上站立行走或跨越皮带;

52、在转动的输煤皮带架上清理积煤;

53、安装管道法兰进行对接时,直接用手去测试螺栓孔的位置;

54、人在磨煤机内更换大瓦时盘动大罐;

55、进入磨煤机进口清理堵煤时不压回粉管,不断开电源,不设监护人;

56、铲车超负荷运载,铲车铲工件时人站在叉架上;

57、不是专业起重人员擅其起吊重物操作;

58、在设备管道上,挂吊具起吊重物;

59、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审核许可就在楼板或构架上打孔;

60、戴手套轮大锤,不注意周围是否有人。

六、高处作业类违章:

1、在2米以上高度工作不系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

3、安全带、安全绳未按规定进行静拉力试验;

4、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或未按规定高挂低用;

5、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起吊重物;

6、戴安全帽时没有按规定系好绳带;

7、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置在不稳固的支撑物上登高作业,或人站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梯子底脚未采取防滑措施;

8、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没有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9、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或没有扶好梯子;

10、在1.5米以上且没有装设栏杆的平台或脚手架上不系安全带进行工作;

11、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及踏板绑扎不牢固,脚手板敷设虚悬,厚度不合规格,两头没有进行绑扎固定;

12、脚手架上未挂搭建和验收牌,未定期进行检查确认;

13、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不设安全警示标志;

14、在屋顶、杆、吊桥及其他危险边缘进行高处作业时,临空的工作面不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15、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16、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上部工作,未采取防止踏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7、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18、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从事高处作业;

19、监护人不到现场擅自进行高处作业;

20、起吊物上面站人,起吊重物无人监护指挥;

21、人员从悬吊重物下面行走或停留;

22、人员高处作业转移时不系安全带。

七、交通违章:

1、出车前不做车况检查或车况有问题没有处理好就行车;

2、货物没有绑扎牢固,驾驶人员不检查就擅自开车;

3、车辆起步快,转弯下坡快或空档溜车;

4、驾驶人开车途中与人闲聊;

5、交会车时不减速或同向行驶车距不够;

6、厂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或载人、驶出厂区;

7、道路结冰或下大雪时未装防滑链开车;

8、不严格执行“三检查”(出车前、途中和收车后检查)制度。

八、消防及环保违章:

1、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搬运,使用中间距小于8米;露天存放无遮盖并暴晒;

2、使用减压阀失灵的氧气、乙炔压力表,或不检查是否漏气;

3、不办理动火工作手续,在易燃、易爆区与范围内工作;

4、电焊作业时,火星落在易燃物上,未检查;

5、油箱内存油未完全放尽,油系统亦未隔绝,防火防爆措施不完善即进行电焊;

6、进入油库区等重点防火部位,不交出火种擅自进入;

7、易燃易爆物品不按指定地点存放;

8、未经许可在现场清扫擦拭设备;

9、将煤油、汽油、汽轮机油、润滑油等倒入地沟内;

10、高温管道保温层粘有油渍,不及时更换处理;

11、煤粉着火时用压力水浇注着火的煤粉;

12、电气设备着火时,不拉开电源就灭火;

13、化学烘箱内烘烤食物;

14、擅自使用电炉子;

15、消防器材不经允许私自使用,使用后不放回原处;

16、现场清扫擅自动用消防栓、水龙带;

17、发生火情动用灭火器材不汇报、不记录;

18、用过的破布、棉纱随处乱扔;

19、影响环保的重大操作不向环保管理部门报告。

九、设备损坏及劳动保护类违章:

1、起重作业人员,不事先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就作业;

2、启动电机时,不注意观察电流变化情况和转动方向;

3、启动电机的间隔时间和次数不按有关规定执行;

4、启动6kv以上电动机不与电气值班人员联系;

5、穿钉子鞋及未穿专用工作服进入发电机膛内工作;

6、使用台钳时用锤打紧固;

7、装配工件时不用铜棒而用榔头直接打击工件;

8、磨煤机停运时,系统内存粉未抽尽就停磨;

9、磨煤机进口有积煤,采用加大负压的方法抽积煤;

10、高处作业不使用工具袋、上下抛掷工具,向下抛杂物,物件存放不当坠落;

11、卷扬机工作现场未设警告标志,人员随意通行,卷扬机运行时调整滚筒上的钢丝绳;

12、起吊重物时,周围未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

13、在起吊物下伸头、伸手、查看、清洗擦拭吊件;

14、手拉葫芦超负荷使用,下吊钩倒扣在起重链条上;

15、起吊工件时手放在钢丝绳上;

16、在容易绊倒的场所不设警示牌;

17、进行土建施工和地面打洞时,不设置围栏,不挂警告牌,晚间不挂红灯;

18、在容器内工作,容器外不设监护人;

19、汽水系统未隔离,带压紧法兰螺栓、螺母;

20、炉膛吹灰时,打开检查孔,观察锅炉燃烧情况;

21、进入粉仓,不做小动物实验,也无其他防范措施;

22、在给粉机电动机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掏粉;

23、冲洗水位计,人站在水位计的正对面;

24、检修人员消除燃烧器漏粉等缺陷,不联系司炉;

25、不停强力风扇电源移动电扇;

26、化学试管加热时把管口对准自己或别人;

27、在运行中的防爆门、看火孔、汽包、水位计旁长时间停留;

28、卸酸、碱时不带防护眼镜、口罩、手套、不穿胶靴。

十、其他综合类违章:

1、长期休假后,不经考试培训就上岗;

2、外借工、临时工未办理许可手续就进入现场工作;

3、要害部位,未办理手续擅自出入;

4、上班不按规定着装;

5、热工人员在现场工作时,不与运行人员联系就擅自动表计及测点;

6、检修结束后不认真验收就终结工作票,不清理现场;

7、拆电动机时,电缆头接线不做记号;

8、在高温物体周围工作时,不穿长衣、长裤,接触高温物体时不戴手套;

9、冲灰、打焦时穿背心,裤脚塞在胶鞋内;

10、炉水取样时不戴手套;

11、在皮带上取煤时袖口不扣好;

12、离子交换器反冲洗时,不监护、不观察是否跑树脂;

13、不按时抄表、记录,有可疑情况不分析;

14、化学药架上存放食品和餐具;

15、化学分析时,不按要求等待反应时间、上升温度,不按标准作化学分析,估计分析结果;

16、冷却水量不足时,盲目冲洗取样器;

17、炉水取样时,不开冷却水或取样流速太大;

18、点火时,不按规定定期排污和就地水位计冲洗工作;

19、磨煤机运行中,给煤机箱盖敞口运行;刮板给煤机不盖盖板,敞口运行;

20、磨煤机油系统上、下油箱油位校对制度不严;

21、司炉启动、停止磨煤机、给煤机,不联系司磨;

22、解列投用一次风挡板或吹洗备用一次风管,不校对,不复述;

23、工作组成员工作任务不明确,不事先进行了解,盲目跟在别人后面工作;

24、地面孔洞盖板随意使用、移动后不恢复原样;

25、控制室、工程师站、电子设备间内使用手机等无线通信设备;

26、频繁操作项目不执行操作票凭经验操作;

27、重大操作无相应书面措施和危险点分析与预防性控制措施。

典型违章100例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100 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0种常见的作业违章

化工企业常见的10种作业违章 分析一些事故案例不难发现,除企业安全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和薄弱环节之外,员工的违章行为也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别等到事故发生时追悔莫及,这些违章作业行为,请您一定避免。 1设备突然停电时视为设备无电 在带电作业中,一些工人将设备突然停电视为 设备无电。突然恢复送电或设备因短路而部分停 电时,工人与设备接触,易发生触电事故。 提醒——如果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必须 视同设备带电,仍需按带电作业的要求工作。作 业负责人应尽快与有关单位联系,发现作业人员 违章,应及时纠正。 2进行焊割作业前未清理可燃物 焊割作业前,作业人员未清理现场可燃物, 作业中产生的火花易引燃可燃物,导致火灾 发生。 提醒——焊割是一种明火高温作业,如果没 有清理作业现场可燃物,作业过程中易发生 火灾。因此,工人进行焊割作业前,应清理 现场可燃物,消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对 不清理现场就进行焊割作业的,企业安全员 和班组长应立即劝阻并予以处罚。 3在悬吊重物下方作业或停留 起重机悬吊重物时,有的工人在重物下方 作业或停留,一旦重物捆绑不牢或起重机 出现故障,工人会被砸伤。 提醒——起重机悬吊重物时,下方存在重 物掉落和发生撞击的危险,禁止人员在重 物下方作业或停留,作业人员应认识到危

险性,不能心存侥幸。对在起重机下方作业或停留的工人,其他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劝阻。 4擅自检修带压力的管道设施 在检修作业中,工人未经允许在带压力的管道上进 行焊接、紧螺丝等操作,易引发管道爆裂,导致伤 亡事故。 提醒——一般情况下,工人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 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如确需进行检修,必须经过企业分管生产技术工作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5高处作业中抛掷工具及材料 在高处作业中,一些工人图方便,上下抛掷工具及材料, 易砸伤下方人员。 提醒——在高处作业中,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 件上,暂时不用的工具要装进工具袋。拆下来的材料, 要用绳索拴牢送到地面上,不得抛掷工具及材料,否则不仅易导致工具及材料损坏,还易伤及下方人员。 6在轻型屋顶上未采取防护措施 在轻型屋顶上作业时,一些工人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一旦踩碎屋顶上的轻型材料,会导致坠落受伤。 提醒——作业开始前,工人要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 在轻型屋顶和不牢固的搭建物上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 的防护措施。在石棉瓦、玻璃纤维瓦等轻型屋面上作业时,必须搭设垫板供施工作业使用或行走,垫板下方还应搭设安全网。 7站在吊篮里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有的工人认为,站在吊篮里作业很安全,不需要系 安全带。在作业过程中,一旦吊篮倾覆或钢丝绳突 然断裂,未系安全带的工人会随吊篮一起坠落。 提醒——在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 全带。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挂设在安全绳上,安全 绳不得与吊篮有任何连接。对不使用安全带的工人,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典型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电工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办理许可票证即进行特殊危险工作。 6.未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吸烟。 7.选用工具不当,随意放置和丢弃工具,忽视工具维护保养。 8.擅自解除联锁进行操作。 9.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各项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确认制度。 13.随意扔、倒或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弃物。 14.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内。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检修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成员介绍工作内容,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危险辨识,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动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 2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确认即启动。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设备、塔器、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不戴护目眼睛,装卸酸碱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电力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常见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常见的四十种违章违纪行为 处罚实施细则 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杜绝意外伤害,特针对常见的违章违纪行为制订本处罚实施细则,务请各单位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遵照执行。1.进入作业场所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处罚20-50元/次;2.特殊岗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如工作服、防砸劳保鞋、反光背心、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绝缘鞋等),防止意外伤害,违者处罚20-50元/次; 3.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子或长发披肩上岗,违者处罚20-50元/次; 4.不准酒后上岗,违者处罚50-200元/次; 5.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罚20-50元/次; 6.不准在作业场所寻衅滋事、打架骂人,违者处罚100-500元/次;7.不准在生产中用手机玩游戏、看视频、煲电话粥,违者处罚20-50元/次; 8.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未执行班前会、交接班制度,处罚20-50元/次; 9.不听从纠正“三违”警告、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处罚20-50元/次;10.不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会议,处罚20-50元/次;

11.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减发工资300-500元/月(超过三个月另行处理); 12.特种作业(如锅炉、蒸压釜等)无记录、签字不规范,处罚20-50元/次; 13.严禁无证人员临时替特种作业人员顶岗代班,违者处罚50-100元/次; 14.作业前不检查周边环境、不顾他人安危自顾作业,处罚30-50元/次; 15.两人或多人配合作业未统一口令和步骤,贸然采取行动,处罚30-50元/次; 16.作业时冒险、蛮干(不应做、不能做的强行做),处罚30-50元/次; 17.行车起吊走车时和下面有人员时必须提前打铃示警,违者处罚30-50元/次; 18.行车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吊物从人员头顶经过,违者处罚30-100元/次; 19.地面人员必须无条件主动避让行车,违者处罚30-50元/次;20.行车起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起吊高度未超过2m就开始走大车,处罚30-50元/次; 21.行车工因操作不当致使管模管桩从高处掉落,处罚30-50元/次;22.行车钢丝绳跳槽未发现或强行使用,导致更换钢丝绳,处罚30-50元/次;

100条习惯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及防范措施 一、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 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擅自用检修箱电源。 21、将220V电灯当行灯使用。 22、使用未带漏电保安器或未可靠接地的电气工器具。 2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小于5米。 24、起吊重物时,未设隔离带和没有监护人。 25、人站在物体上使起吊平衡,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行。 26、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 27、用钢丝绳绑扎吊运压缩气瓶。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全生产典型违章300条 一、管理违章(70条) 1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红线禁令> 2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外来工作人员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红线禁令>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取证。<红线禁令> 4新进人员、转岗、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红线禁令> 5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红线禁令> 6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红线禁令>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交底和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8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红线禁令> 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急抢险外的无计划作业。<红线禁令> 10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未开展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红线禁令> 11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 1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严重违章>

1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 14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严重违章> 15应采用双电源供电的而未组织实施双电源供电。<严重违章> 16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 17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重违章> 18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严重违章> 19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严重违章> 20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严重违章> 2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工艺工序卡、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方案等,或审批把关不严的。<严重违章> 22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如电网一次接线图、潮流图、10kV配网图与电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严重违章> 23未成年人、超龄人员参与工作。<严重违章> 24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未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或签订后未落实安全措施。<严重违章> 25危急缺陷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超过1周未消除,且未采取相应措施者。<严重违章> 26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到位,或虽到岗但不清楚现场作业内容、危险因素,未掌握风险管控措施。<严重违章>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案例.doc

电 力 行 业 常 见 违 章 行 为 示 例 1 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 名词解释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 违章的归类划分作业违章的归类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着装不符合规定。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3.1.1 3.1.2 3.1.3 3.1.4 3 .1.5 3.1.6 3.1.7 3.1.8 3.1.9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发电厂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各种典型违章行为 一、严重违章(一次考核200元,记12分) 1.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2.工作人员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3.检修人员在机器尚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 4.工作人员对运行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进行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或把手伸入栅栏内; 5.工作人员擅自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6.安全措施未执行就擅自开工或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或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 7.工作票没有终结就投运所检修的设备; 8.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9.无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10.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1.擅自变更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 12.不按规定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而约时停送电; 13.装设接地线时不进行验电,装、拆地线不按规定顺序进行; 14.为赶工期而强行指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1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16.大型脚手架(炉膛吊架)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或超荷

载使用; 17.非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 19.酒后作业或酒后、无证驾车; 20.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就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 21.未严把质量关、将不合格产品引入本部门投入使用; 22.将资质不合格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引入本部门进行工作; 23.有意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 24.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睡岗、醉岗; 25.机车尚在运行时擅自上下车辆或跳车; 26.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 27.非司机的其他人员擅自开动运煤机; 28.使用吊斗、抓斗载运人员或工具; 29.在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 30.工作人员在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擅自打开检查门; 31.工作人员进入煤斗站在煤层上捅堵煤; 32.工作人员在给煤机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直接用手去拨堵塞的煤; 33.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 34.在禁止烟火区吸烟;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典型违章行为100条 1、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 3、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 4、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缝补、沾上油污后没及时清洗干净; 5、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6、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 7、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8、热工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9、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10、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11、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2、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13、打大锤时戴手套; 14、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5、焊接作业不使用保健口罩; 16、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17、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18、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 19、厂内骑车载人; 20、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21、随地吐痰; 22、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23、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24、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25、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26、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27、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28、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29、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30、交接工作不明确; 31、单手上下直爬梯; 32、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33、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34、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35、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36、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37、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38、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39、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40、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41、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 42、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 43、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44、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45、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6、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47、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48、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49、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50、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51、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 52、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53、作业姿势勉强; 54、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 55、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56、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57、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58、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59、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 60、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61、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62、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 63、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 64、跨越负重钢缆; 65、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66、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67、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8、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9、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70、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 行为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37-37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 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 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 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 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 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 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 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

讲机。 9. 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 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 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 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 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 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 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 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方面典型违章100条(1)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方面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施工作业人员的典型违章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监察人员示佩戴指定安全帽(红色)。 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绝缘鞋)。 3.任何情况或场合下坐安全帽的行为。 4.从事机床、砂轮、焊接等有飞溅物作业时,不带防护镜或防护面罩。操作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使用无齿锯时没紧固或未戴防护用品。 6.在转动的无齿剧片上直接研磨物件。(如焊工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研磨钨棒) 7.使用大锤、手锤等工具时戴手套。手锤或大锤的锤头直接焊接铁手柄使用。 8.起重指挥人员作业时不使用口哨、指挥旗或对讲机。

9.操作起重机械、电动设备(机具)、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把控制器拨至零位、未切断电源、未锁紧夹轨钳等就离开现场。 10.无漏电保护器就使用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源保安器规定不牢固或手柄损坏。 11.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 12.乙炔表无防回火装置。 13.乙炔瓶、氧气瓶之间未保持8米以上的距离。气瓶与火源之间未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4.用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设施专用绳索当传递绳或绑扎绳使用。 15.在超过2米标高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在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吊挂物体上作业、休息;或不将安全带挂在水平防护绳或安全绳上,任意在单梁、平台、孔洞边缘处行走或作业。 16.高处作业(2米及以上标高)不系安全带或身系安全带未拴在牢固可靠处。

17.高处作业使用的手工具未系保险绳,或所用保险绳过短,在使用过程中保险绳不能能够和周围的构筑物拴挂牢固。 18.高处作业格栅板上不允许放置比格栅板的网格小的物件,必须使用工具袋; 19.在无防护栏杆的脚手板上或单板、浮板上作业。 20.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布道或梯子,而沿脚手架、绳索、栏杆、吊车臂或上料提升架的结构及墙体、支柱等上下攀登。 21.3m以上的垂直爬梯或在高处的任何垂直爬梯无垂直拉索,或上下未使用自锁器。 2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3.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上料提升架等机械的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 24.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未持证上岗。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关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睛,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一、管理性习惯性违章表现 1、一般违章: (1)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 (2)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 (3)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4)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 (6)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1)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2)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 (3)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 (4)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5)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1)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 (2)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 (3)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4)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5)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 (6)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7)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 (8)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9)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10)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11)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12)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13)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14)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5)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 (16)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7)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作业性违章表现分类 (一)执行“两票三制” 1、一般违章: (1)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设备双重名称与编号。 (2)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3)几项操作任务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或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4)实施的检修安全措施中,悬挂的标示牌不规范,或使用的标示牌残缺、字迹不清。 (5)工作票票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6)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7)操作结束后,未及时登记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加盖图章。 (8)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编号不正确、填写的操作票操作路线不合理。 (9)工作结束后,不及时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10)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2、较严重违章: (1)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2)工作票填写存在错误。 (3)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各级人员是否都已审核签名,未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

各车间工序常见违章行为、违章现象16页

地面站加料工序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的,未将过颈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2米及2米以上临时登高作业时无人监护,不系安全带或未经过技安部门审批。 3.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4.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开关、阀门。 5.机械运转时进各部位加油、修理、清扫。 6.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失或未关好就开始操作。 7.机械设备运转时用铁器敲打设备。 8.设备运转时,将手伸入,在设备上走动。 9.操作时佩戴首饰、手表等饰品。 10.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1.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2.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3.原材料未定置存放,工房内超员、超量。 14.进入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乳化线乳化工组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未将过领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破碎加料时,硝酸铵被卡住用铁棒撬、用脚登或大锤砸。 3.出药间半成品超量结存,工房内超员超量。 4.检查电机时用手心检查。 5.不按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私自动火作业。 6.开动情况不明的任何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7.钢带等机械运转时进行加料、加油、检修、清扫、调整等工作。 8.油相电机在搅拌时用铁器拌料。 9.新来人员未经安全考试无证上岗操作。 10.刷洗水相罐时人下入罐中,电源不设人监护或不采取动力电源断电措施。 11.在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50米内堆放可燃物品。 12.安全通道不畅通。 13.设备转动部位保护罩缺损或未关好开车操作。 14.乳化机异常现象带病生产作业。 15.进厂内携带烟火,在工房内接、打手机。 乳化线包装工组常见的违章行为、违章现象 1.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护具和防护用品,未将过领以下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工房操作。 2.2米及2米以上临时登高作业时无人监护,不系安全或未经过技安

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

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行为60条

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1.接触有毒有害、腐蚀性物体时,不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2.电气、电解和焊接人员上班未穿戴绝缘鞋、靴。 3.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未佩戴防毒口罩、面具。 4.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紧帽带,将安全帽当凳子使用。 5.危险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6.新进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未经安全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7.未办理各种安全作业证、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事后补证、涂改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票证作业。 9.未办理电气操作票、填写内容不符或事后补票的重要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 10.安全作业证超过作业时间而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未按时进行分析。 11.无证操作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焊接、充装气瓶等)。 12.检修负责人未对人员落实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而作业。 13.检修设备或管道时未置换合格或未加设盲板而作业。 14.检修人员未经允许私自操作运行设备。 15.高空作业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16.高空作业中,乱扔工具、材料或上下抛掷物件。 17.起重、拖动设备在尖锐棱角处穿套绳索不加垫块,起吊设备前未检查起重设备的制动装置。 18.在起重作业吊物下人员停留、通过、歪拉斜吊或吊物上站人。 19.生产现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0.临时用电作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1.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作业,乱拉、乱接、乱拆电源线。 22.未使用带地线的插头插座,使用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和垫绝缘垫。 23.无人监护或监护人未下达操作令,自行进行操作。 24.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效验。 25.灭火器使用后未与安环科联系更换;或私自按下消防手动报警按钮。 26.用湿布抹布擦试带电设备、运行设备的转动部位。 27.跨越运行或备用的运输皮带或在皮带上站立。 28.擦洗、清扫运行中的转动设备或私自移动防护罩、遮栏。 29.进入生产区的车辆未带阻火器。 - 1 - 班长组织班员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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