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封面,卷宗的封面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2. 目录,卷宗的目录应列明卷宗内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3. 立案表,立案表记录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由、当事人、案件受理日期等。

4. 呈批表,呈批表是指案件移送、交办、审批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5. 诉讼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应按照起诉状、答辩状的顺序装订。

6. 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7. 裁判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等,应按照审理程序的顺序装订。

8. 附属材料,包括相关的协议、合同、报告、证明材料等,应按照时间或相关性装订。

9. 其他材料,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传票、调解书、申请书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10. 结案材料,包括结案报告、结案决定等,应放在卷宗的最后。

在装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每个文件应有清晰的标识,如页码、文件名称等,以便查找和整理。

每个文件应按照顺序装订,避免错乱或遗漏。

每个文件应有标头,标明文件的名称、日期等重要信息。

可以使用装订夹或者文件夹等工具,确保文件的整洁和安全。

在装订过程中要小心处理文件,避免破损或遗失。

以上是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般规范,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规定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装订。

案卷装订顺序参考

案卷装订顺序参考 一、立卷排列顺序标准(一)法律文书类1、受案登记表; 2、继续盘问审批表、继续盘问通知书,传唤证; 3、呈请移送案件审批表、移送案件通知书,呈请不予处理审批表、 不予处理决定书(复印件附卷),呈请终止案件调查审批表、终止案件调 查决定书;4、申请回避审批表;5、告知笔录; 6、呈请不予受理听证审批表、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 7、呈请收缴物品审批表、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8、公安 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 9、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呈请行政强制措施 审批表;10、送达回执; 11、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 呈请退还保证金审批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呈请没 收保证金审批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12、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13、治安调解协议书、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书。 (二)证据材料类 14、当场盘问、检查笔录,继续盘问笔录; 15、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按人按笔录时间先后顺序排列);16、受害人的陈述;

17、证人证言及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18、暂存物品清单; 19、呈请检查审批表、检查证、检查笔录; 20、呈请抽样取证审批表、抽样取证证据清单,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 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呈请扣押物品审批表、扣押物品清单,呈请发还物品审批表、发还凭证;21、呈批辨认审批表、辨认笔录; 25、违法行为人、证人、受害人、翻译人、监护人、教师等相关人员 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合法有效证明材料;26、前科材料;27、具结悔过书; 28、罚没收据; 29、病历、医疗费凭证等材料; 30、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3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 场照片; (三)劳教案件立卷排列顺序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其中在案卷法律文 书类开头依次增加劳动教养呈批报告、审核报告、送教人员照片、送教人 员综合材料。原市局规定的劳动教养案卷顺序作废。二、案卷文书规范制 作标准(一)处罚主体与被处罚主体1、行政处罚主体应当合法。 (1)公安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及其业 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或委托作出决定并实施。业务部门特 指交警、派出所、边防、消防、出入境等机构。(2)行政处罚应当符合 法定权限。 (3)法律文书中印章使用应严格符合规定,对外使用的文书必须加 盖公安机关印章或有权作出处罚的业务部门印章,未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业 务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执法。2、被处罚主体应当认定准确。(1) 必须是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2)必须具备身份证明或合法有效证明。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一)主卷 1、受案登记表 2、传唤证。 3、检查证。 4、证据材料 (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2)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 (3)鉴定、检测结论。 (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6)书证、物证。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调解文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 6、听证材料 (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7、裁决文书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单。(2)当场处罚决定书。 (3)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 (4)收容教育/延长教育决定书。 (5)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6)限期戒毒通知书。 (7)责令限期—通知书。 (8)责令停止—通知书。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10)不予处理决定书。 (11)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2)移送案件通知书。 8、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文书 (1)户籍证明、前科材料。 (2)电话查询记录。 (3)送达回执。 (4)—执行通知书(回执)。 (5)交纳罚款等交款凭证。 (6)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 (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9)担保人保证书。 (10)退还、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1)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2)解除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证明书。 (13)申请回避相关文书材料(待定)。 (14)备考表。 (二)副卷 (注:上边没有列到的内容都列入副卷,排列不便分开

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排列顺序 一、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 (一)主办、协办案件 1、办案依据:上级的批件,信访简报、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报告。 3、立案报告。 4、调查方案或办案计划。 5、证明材料。 6、调查报告 7、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8、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简报。 9、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材料。 10、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11、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12、下级对本级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13、承办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结案意见。 14、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 (二)转办、过问要结果案件

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批转(过部、催办)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件及底稿(电话记录稿)。 3、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 4、承办部门对下级案件意见查处结果的意见。 5、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及领导意见。 (三)核实了解的案件 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调查证明材料。 3、核实情况报告。 4、承办部门的结案归档意见及领导批示。 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 (一)审批案件 1、下级报送或本机关移送的案件处理待审批材料: (1)下级党组织或行政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及请示;(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 (3)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 (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2、审理报告。 3、与本人的谈话记录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 4、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与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

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举证通知;10、地址确认通知书;11、答辩状及附件;12、委托代理手续;13、原、被告举证材料;14、调查取证材料;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17、庭审笔录;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19、宣判笔录;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21、结案说明。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 为使我院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一、装卷原则及要求 1、案号的使用 案件要一案一号。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通知、法律文书、函电均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名称重复的,可下分-1、-2等。 2、纸张及文书制作标准 各类诉讼文书须用标准A4纸张,具备打印条件的一律打印;不能打印的,要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或签发。 3、正副卷的分立 含有保密内容的诉讼材料、内部请示、内函的案件,须立正副卷;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立正副卷。 4、入卷材料的筛选 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重份的材料予以剔除;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可以不入卷。 5、卷宗材料的排序原则 总体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客观进程所形成文书的时间,分类自然排列,并兼顾文书之间的有机联系;同类的诉讼材料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排列。 6、装订前的准备

卷宗装订前,要对诉讼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材料不完整的要补齐。破损或褪色的要修补、复制;订口过窄或有字迹可能被订的要粘贴衬纸;纸张过大的材料要修剪折叠;加边、加衬、折叠均以A4纸张为准。对于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附上抄件。外文及少数民族文字材料应附上汉语译文。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取掉。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必须剔除干净。 7、卷宗的编页 诉讼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页编号。页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证物袋、卷底不编页。卷内页码使用打码机编打。8、卷内目录及封面的填写 卷内目录一律微机打印;卷宗封面内容尽量实现机打。 9、卷宗的装订 卷宗对齐后,用线绳三孔一线装订,并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粘贴封志,由立卷人及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骑缝章。 二、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正卷 (1)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登记及立案审批表;(4)起诉书(自诉状、附带民事诉状)正本及附件;(5)换押票(换保手续);(6)送达起诉书笔录;(7)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8)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9)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10)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1)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12)退回补充侦察函及补充侦察材料;(13)撤诉书;(14)调查笔录;(15)讯问及询问笔录;(16)证据材料(赃、证物鉴定结论、调查取证材料、其他证据材料等);(17)延长审限的决定及批复;(18)开庭前的通知、传票;(19)开庭公告;(20)开庭审判笔录;(21)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2)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3)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4)司法建议书;(25)抗诉书;(26)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7)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8)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29)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一、案卷封面 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 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 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 (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 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询问通知书; 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 九、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当事人陈述; 7、证人证言; 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3、勘验笔录; 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十、财物处理单据 1、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 1、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包括没收物品变价款收据); 2、移送(交)通知 3、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报告 4、案件回访表及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应该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副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副卷”二字) 一、案源材料(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 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三、各类审批表 1、有关事项审批表(包括暂扣、封存、解封、延长暂扣、先行处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 2、行政处罚建议书 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四、核审意见 1、法制部门案件核审表; 五、听证报告 六、其他材料 1、集体审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2、处罚决定书发文草稿; 3、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案卷装订顺序

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信息表; 4、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 5、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6、送达起诉书笔录; 7、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8、自诉案件的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单; 9、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 10、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1、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赃、证物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开庭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8、开庭公告底稿; 19、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0、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1、宣判公告底稿;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送达回证; 24、司法建议书; 25、抗诉书; 26、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7、上级法院退卷函; 28、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29、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0、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33、卷底。 二、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普通程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表; 3、立案信息表; 4、起诉书或口诉笔录; 5、立案庭风险告知书;

6、立案受理xx; 7、缴纳诉讼费通知、免费手续及诉讼费预收、结算票据; 8、应诉xx; 9、答辩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 11、鉴定委托书; 1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及证件(结婚证、婚姻登记证明); 13、原、被告举证材料; 14、原、被告xx; 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 16、案件中止裁定书; 17、调解笔录; 18、当事人及代理人出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开庭公告底稿; 19、开庭审判笔录; 20、代理词; 21、撤诉书及告知笔录; 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3、宣判公告底稿; 24、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5、送达回证;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精品文档,安心下载,放心使用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一、案卷封面 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 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 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 (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 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询问通知书; 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 九、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当事人陈述; 7、证人证言; 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3、勘验笔录; 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十、财物处理单据 1、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 1、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包括没收物品变价款收据); 2、移送(交)通知 3、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报告 4、案件回访表及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应该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副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副卷”二字) 一、案源材料(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 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三、各类审批表 1、有关事项审批表(包括暂扣、封存、解封、延长暂扣、先行处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 2、行政处罚建议书 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四、核审意见 1、法制部门案件核审表; 五、听证报告 六、其他材料 1、集体审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2、处罚决定书发文草稿;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 近年来,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卷装订顺序成为了 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案卷装订顺序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查 阅和管理效率,因此对于一份高质量的案卷而言,正确的装订顺序至 关重要。 在进行文章撰写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的基 本构成和审查程序,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探讨案卷装订顺序的重要性。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基本构成: 1.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编码、当事人信息、立案时间等。 2.案件调查取证材料:包括立案调查函、调查笔录、证据清单等。 3.案件处理决定:包括处罚决定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 在了解了基本构成后,我们再来探讨案卷装订顺序的规范性。优秀的 案卷装订顺序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1.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按照案件发展的逻辑顺序进行装订,使得人们能够顺利地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不至于产生混乱和遗漏。 2.文件完整、内容丰富:将案件材料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确保案卷

中的文件完整,并且内容丰富,以便于审查和查阅。 3.规范统一、便于管理:所有的案卷都应该按照规范统一的标准进行装订,便于管理和归档,以及便于多人共同参与审查和处理。 以上是对于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的基本认知和规范要求。接下来,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探讨这一话题,并撰写一 篇有价值的文章。 深度分析: 1.案卷装订的逻辑顺序 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中,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发展过程和具体 情况,正确的装订顺序至关重要。一份好的案卷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 行装订,即从案件的立案开始,到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各个环节,依次装订,使得人们能够逐步了解案件的发展过程,不至于产生困惑 和遗漏。 2.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中,案卷中的文件应当是完整的,内容丰富的。这需要在装订案卷的过程中,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核对,确保每一 个重要文件和材料都能够被正确地装订进案卷中,便于审查和查阅, 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充分的信息基础。 3.标准统一、便于管理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 订顺序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举证通知;10、地址确认通知书;11、答辩状及附件;12、委托代理手续;13、原、被告举证材料;14、调查取证材料;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17、庭审笔录;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19、宣判笔录;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21、结案说明。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书、口诉笔录及相关证据(行政处罚及处理材料);5、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6、缴纳诉讼费用收据或减、免、缓手续;7、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附件;9、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0、原、被告举证材

(完整版)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13、送达回证 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 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 16、司法鉴定书 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18、司法鉴定书 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 20、调查笔录 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 23、撤诉申请书 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25、宣判笔录 26、送达回证 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 28、二审法院退卷函 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 31、备考表(须空白纸) 32、证物袋 二、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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