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报废管理办法

存货报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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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A特力屋上海仙霞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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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店长:申请人:总经理:营运副总:协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规范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实行总额控制、分级审批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是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二)负责汇总、统计、分析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信息; (三)负责审核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年度处置需求计划,并下达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年度损益额度; (四)负责分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库存物资报废审批;

(五)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财务管理部负责核定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年度损益总额指标;参与分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库存物资报废审核;负责对报废库存物资处置资金的回收进行指导和监督。 审计部负责对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工作进行审计。 监察部负责对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二)制定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三)负责汇总、统计、分析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信息; (四)负责审核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年度处置需求计划; (五)编制、上报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年度处置需求计划; (六)负责下达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年度损益额度; (七)负责分子公司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库存物资报废审批; (八)负责对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库存物资管理办法

库存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存货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存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本制度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发货各环节平衡衔接。 (二)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仓库实物帐,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协助做好呆滞物资的处理工作。 (四)做好仓库安全保卫、防火及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保持库容整洁。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履行先入库、后领用的规定,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出、入库手续。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库管部门及库管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入库管理规定 第五条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采购收货验收单 ),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如发现单货不符、外包装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通知采购部门和厂家代表(如有),共同现场鉴定,必要时拍照记录。原则上单货不符的物资不得接受,如采购部门确认要收下该物资时,库管员要告知上级,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货情况。 第七条物资抵库但库管部门尚未收到“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时,库管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发生退库或退货产品时要认真审核“退货单”或有关凭证,核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认真记录退库或退货产品数量、质量状况。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物资,库管员要依据退库原因,按要求处理,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的,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退库或退货产品要单独存放,退库物资重新发货应优先出库,采购部相关业务员要根据质量部判定结果将退货物资及时处理。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操作文件 编号:FX.05.505/02 版本号/修改次:D/0 页次:第 1 页共4页实施日期:2004.3.15 产品报废管理办法 编制/日期:谭小亮2004.3.1 审核/日期:湛先好2004.3.2 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3.6 文件版本号文件更改单编号提出部门修改人备注

1、目的  1.1为控制产品的报废活动,加强对报废品的处置管理和产品成本的控制。    2、范围  2.1适用于质量保证部下达产品项目批准决定,投入批量生产(包括批量引导)阶段,产品生产以及技术更改过程中产生的自制件、外协件、外购件报废的处置管理。  2.2适用于销售公司在奇瑞公司内部产品报废的管理;不适用于销售公司售后退回的索赔件。 2.3适用于报废品的产生、判定、定置到清理出生产现场,直到回收、销毁的全过程。    3、术语  3.1报废品:无法通过返工、返修恢复其预期功效,且不能作为让步处理继续使用的不合格品。 3.2报废:对报废品进行申报、评审判定、处置、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4、职责  4.1质量保证部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报废,制定工废、料废判定标准及产品报废破坏标准; 4.2材料实验人员负责对涂装车间槽液、胶、油漆的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3质量保证部回收鉴定人员负责对除槽液、胶、油漆以外的其它报废品及其责任单位进行最终判定;  4.4报废品所在单位负责报废品的标识、集中存放、保管、记录、定期申报,并对产生报废的责任单位进行初步判定;  4.5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各种零部件返工工时的计算;负责编制由于产品工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  4.6物流部门负责编制由于产品料废而需增加的物料补充计划;负责各类已判报废品的转运和管理;  4.7采购部参与外协件、外购件料废的判定,并负责料废品向供应商的索赔工作;  4.8废品场负责全部工废品及供应商不愿退回的料废品的接收和处理;  4.9财务部负责废品损失及向供应商索赔的核算和资金回笼工作。    5、工作流程  5.1报废品的预判定:发现不合格品的各单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品的状态对其进行预判定,并及时通知最终判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一般在发现不合格品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判定工作)。通常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方式有:a)拒收;b)返工;c)返修;d)让步;e)报废。5.2报废品的判定及记录:  5.2.1料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料废通知单》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料废通知单》上应注明料废品的生产厂家、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如果产生连带件损失,应将连带件的数量、损失工时及损失费用加上;最终判定后由发现单位将所有报废品运送至回收指定位置。《料废通知单》共五联,第一联质量保证部留存、第二联财务部留存、第三联物流部门留存、第四联采购部留存、第五联交供应商留存。  注:发现单位必须将料废品及连带报废品拆解成最小的供货状态。  5.2.2工废品由发现单位填写《工废通知单》,交由责任单位主管以上领导或其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如果责任单位不认可,由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责任单位进行最终确认),报材料实验人员或回收鉴定人员对其进行最终判定,《工废通知单》上应注明造成工废的责任单位、工废

库存物资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状态TK/ZD03.12-2010 第一次 页 库存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次共6 页第1页 第一条为使存货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存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本制度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发货各环节平衡 衔接。 (二)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仓库实物帐,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协助做好呆滞物资的处理工作。 (四)做好仓库安全保卫、防火及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保持库容整洁。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履行先入库、后领用的规定,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出、入库手续。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库管部门及库管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入库管理规定 第五条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采购收货验收单),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如发现单货不符、外包装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通知采购部门和厂家代表(如有),共同现场鉴定,必要时拍照记录。原则上单货不符的物资不得接受,如采购部门确认要收下该物资时,库管员要告知上级,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货情况。 第七条物资抵库但库管部门尚未收到“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时,库管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发生退库或退货产品时要认真审核“退货单”或有关凭证,核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认真记录退库或退货产品数量、质量状况。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物资,库管员要依据退库原因,按要求处理,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的,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退库或退货产品要单独存放,退库物资重新发货应优先出库,采购部相关业务员要根据质量部判

产品报废处理流程

产品(物料)报废管理办法 一、报废品的定位 1.0 报废品:产品出现不合格,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达到品质要求或不能继续使用投入生产的物品。 1.1 经销售、品管改版定性为不在投入生产的物品。 1.2 长期库存、锈蚀、磕伤且无法修复的物品。 1.3 因车间、库存其他原因造成的物品。 二、目的 为降低仓储成本、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保证报废物料程序畅通、控制产品不良、加强车间对不良产品的认识、杜绝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及时对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规范、合理、快捷,特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凡本车间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包装物料)均按此办法作业。(适应车间小型易耗品的报废处理) 3.0 实施细则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车间各小班组负责组织对本部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负责报废品的原因分析、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将《产品报废申请单》原件转交相关岗位审核单据;如报废物料是组件,则由车间将可用配件拆解后,方可报废。可用件退还仓库,作为采购物料冲销物料成本。 3.2 质检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部门,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3.3 实施部门:实施部门依据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3.4财务部门、行政部门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产品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共同实施并在单据上签字。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由签单,单位共同协助完成报废产品的报废处理。 附一:1、不良的外购产品、物料放于指定区域,由仓库统计数据后,报采购部门,再有采购部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化。(如有相关指令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2、由客户退回的产品由售后出具申请单,走报废流程。 附二:报废审批表1

珠海市天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存货报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加强存货管理、规范存货报废行为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定义: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报废品是指因具有严重缺陷不可修复,或是毁损变质不能使用或销售的存货。存货报废包括不良来料、车间用料、委外物料、制造部维修品、客户退货品的报废。 二、存货报废确认及SAP处理流程 2.1不良来料报废 2.1.1已入仓的供应商来料经品质部检验后发现不良,并且在SAP系统中已作退料处理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不良来料,由采购部填写《物料报废处理申请表》,经品质部主管确认、生产负责人审批后仓库自行处理。 2.1.2来料检验时,品质部需抽取少量物料作试验,损坏物料做正常入库,收货仓库为“待报废仓”。因此类业务量较小,不作专门统计,无需经相关的审批程序。 2.2车间用料报废 2.2.1生产部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后,由作业人员将物料交给品质检验人员,品质检验人员确认为不良后,作业人员在《不良物料登记表》中填列不良物料名称,生产任务单号,数量等,品质部人员在《不良物料登记表》中注明不良原因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若是人为造成的损失,按直接责任者承担报废存货的原价值,由品质部在《不良物料登记表》中注明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后,给人事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2.2 若为生产正常损耗物料报废,制造部物料员由生产任务单下推红字领料单,发料仓库为“待报废仓”;若为退供应商物料,发料仓库为“待退物料仓”; 2.2.3 在相同任务单下下推一张蓝字领料单补齐生产任务单的用量。 2.3 制造部在制品报废

物料报废销毁处理管理规定

物料报废销毁处理 管理规定 1

1 目的 建立物料的报废申请,审批手续及对报废的物料进行处理的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物料的报废申请、鉴定、审批和处理。 3 责任 3.1 仓管员负责提出物料的报废申请。 3.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申请报废物料的质量情况。 3.3 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报废物料。 4 参考文件 GMP文件之物料管理。 5 内容

5.1 物料申请报废范围: 5.1.1 因保管、搬运不善或超过贮存期而失效,并经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确认不能使用的物料。 5.1.2 因产品更新换代或更改包装而不再使用的物料。 5.1.3 进仓检验合格入库,在实际生产中发现质量问题并经质检部门确认不能使用的物料。 5.2 管理办法 5.2.1 物料的申请报废应由仓库提出,仓管员填写<物料报废申请审核表>,提出

第 2 页/共 2 页 报废申请。 5.2.2 质量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因何原因报废及是否同意报废的意见,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废。 5.2.3 被确认报废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转入不合格区域,挂上红色标示牌。 5.2.4 可转售的物料,由生产部门安排转售、回收残值,对带有公司标识的物料必须销毁,防止流入假冒产品。 5.2.5 需销毁的物料,由生产部或仓库主管安排销毁,质量管理部、财务部安排监督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5.2.6 财务部和仓库主管以批准后的<物料报废申请、审核表>作为出库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6.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期限物料报废申请审批表仓库三年 报废物资作价出售表仓库三年

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五金配件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离; (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三)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四)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

人员共同进行; (五)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仓储处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 (三)客服处负责成品发货、销售退换货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 (四)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五)质量控制处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第五条公司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不需要打 印,能找到就行。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载客汽车。 三、实施主体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管理部门。 四、车辆报废年限和里程 1.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定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3. 车辆提前报废条件 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前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 对引导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公司建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上述车辆加强日常检查、隐患检查频率。凡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五、到期客车报废程序 1、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准备,建立报废车辆档案。 2.必须按国家规定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车辆报废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七、附则 本制度由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制度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材料是指公司(部门)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将要消耗的材料或物料,及以备出售的商品。 第二条库存材料的核算分别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材料管理部门设“库存材料卡片”,由材料管理人员根据材料的收入和发出凭证进行数量核算;“材料明细账”设在财务部,会计根据材料收发凭证进行数量和金额两方面的核算。 第三条库存材料应由专人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对出、入库材料、物品及时登记。要合理安排材料、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材料、物品的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不得混合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第四条材料、物品入库时,要根据购货发票及购货清单的品名、规格、数量与所入库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科(随购货发票报销),第三联购货公司(部门)存查。若异地采购,应根据购货合同验收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经办人以此单办理付款手续。

第五条公司(部门)领用材料时,应填发“领用单”,注明领用项目(工程)名称、品名、规格、用途,并经公司(部门)主管签章后,方可向仓库领用材料。仓库根据“领用单”发料,发料数量不得超过核准的数量(该料如系不可分割或不便分割时例外,但也应及时办理退料或注明结转,另批使用)。 第六条“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领料单位存查;第二联仓库留存,并以此登记“库存材料卡片”;第三联每月终了由管理人员统计、编制“材料领用汇总表”后一并交财务科。 第七条库存材料的清查,在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前要进行全面清查外,在年度中间还要分不同情况,对材料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抽查或定期清查。当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也要进行盘点,并据以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库存材料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式,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与材料管理人员共同进行,通过点数、过磅等实地盘点方法确定实存数量。在确定材料实际结存数量的同时,还应查明造成材料短缺、积压等方面的原因。

煤矿存货管理办法

煤矿存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及《古书院矿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率,明确存货管理的责任、权力、义务,规范存货管理程序,结合我矿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存货,有效发挥存货的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各单位。 第三条存货管理主要包括各种库存物资、库存煤、库存材料、库存配件、在途物资、材料价差。 第四条存货管理的职责划分 (一)为强化存货管理,提高存货的利用率,加强存货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成立存货管理领导组。 组长:经营副矿长 常务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后勤副矿长 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 成员: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管理部、机电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审计监察科、矿办公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二)领导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全矿存货管理的全面工作。 2.负责审批按规定购入需用的各项存货,监督各单位存货使用管理情况。 3.负责全矿存货的报废及处置工作。 (三)相关部室的职责划分 1.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全矿存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物资供应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存货的清查工作;负责全矿在途物资、材料价差核算工作;负责存货报废审批工作;对全矿各类存货定额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及考核,参与存货使用效果评价,参与基层区队库存材料清查工作。 2.机电管理部负责全矿存货中的库存配件、在途配件、委托加工配件,配件价差及库存专用工具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回收与复用存货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基层区队库存材料清查工作。 3.物资供应管理部负责存货中的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及材料价差的管理,负责分管范围内回收与复用存货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基层区队库存材料清查工作。 4.生产管理部负责全矿生产单位材料、配件的管理,负责基层单位库存材料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修旧利废及回收与复用存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库存煤的管理。参与物资供应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存货的清查工作。 6.机修工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回收与复用存货日常管理工作。 7.各基层区队及矿内部核算单位,负责本单位存货的管理工作。 8.审计监察科负责对全矿存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存货利用效果评价。参与全矿各单位存货的清查工作。 9.矿办公室负责全矿存货定额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二章存货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各类存货坚持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存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出本部门分管存货的管理办法,每年根据本年度存货定额制定降储措施,并严格执行。已报废的存货必须做到帐实相符,回收的废旧存货及可周转复用材料按规定建帐管理,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置;负责分管范围内存货的日常管理。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固定资产、工位器具、管理用具、产品、材料、工具等资产实物,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等的管理。 3管理程序 3.1废旧物资实物统一归口于生产部集中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 3.2废旧物资实物的入帐登记。 3.2.1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帐务处理的废旧物资实物,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3.2.1.1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一式三份。 3.2.1.2经鉴定部门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2.1.3把签批“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1.4把已签收的“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交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各一份。 3.2.1.5财务部、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做帐务处理,生产部根据“报废 帐务处理物资清单”登记废旧物资实物台帐。 3.2.2加工发生的废品材料 3.2.2.1由车间把质检部开的“废品通知单”替代“报废帐务处理物资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

收。 3.2.2.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3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 3.2.3.1由车间根据实物情况填退料清单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3.2.3.2单据传递及帐务处理同3.2.1.4、3.2.1.5的程序。 3.2.4钢屑、铁屑等废料直接归生产部管理。 3.3废旧物资的处理 3.3.1生产部应及时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尽快变现。 3.3.2废旧物资清理 3.3.2.1废旧物资的清理,统一由生产部根据清理方式(销售.回收利用等)填写“清理物资清单”一式二份。 3.3.2.2清单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清理单价、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 3.3.2.3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3.3.2.4把审批后的清单反财务部一份,做实物清理,同时减实物台帐。 3.3.2.5废旧物资销售,必须经财务部收款后开出门证,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责任人。 4.2未经财务部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公司的,按门卫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

存货报废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详解_梁茜

Practice Analysis 存货报废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详解◎文/梁 茜 存货报废是在工业企业普遍存在的情况,形成原因多种多样,包括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报废,国家政策变更导致的报废、质量原因导致的报废、产品更新换代导致的报废、保管不良导致的报废等等。不同的行业、企业,由于产品、技术、设备、管理等原因,报废的情况也不同。此外,新旧税法对存货报废有不同规定。以上原因,导致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存货报废的税务处理难以准确把握。本文专门针对存货报废,进行了详细分析。 一、存货报废适用的增值税规定 (一)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二、存货报废的增值税处理 关于非正常损失。相比旧的税法规定,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非常明确地指明了什么是非正常损失,即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这使存货报废的增值税处理变得十分简单明了,会计人员只需掌握如下两点:(一)非正常损失的存货报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所导致的报废,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二)正常损失的存货报废:除因管理不善导致的霉烂变质的情况,其他报废都属于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一些长期困扰企业会计的存货报废情形,如自然灾害导致的报废、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因素导致的报废、食品药品超过保质期导致的报废、技术淘汰导致的报废、都属于正常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三、存货报废适用的所得税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三)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七条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第十条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第二十七条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损失内部核销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 理、编制、审核、申报、保存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证据材料,方便税务机 关检查。   四、存货报废的所得税处理 关于合理损失和不合理损失。只有合理的损失才允许税前扣除。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耗:正常损耗一定属于合理损失,而非正常损耗有可能是合理损失,也有可能是不合理损失。 (一)正常损耗 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很难做到100%合格,成品很难做到100%的正品率,或多或少的会出现报废品,由于这些报废品是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经常发生的损失,不属于偶尔才发生的损失,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应属于正常损耗。关于 正常损耗的范围,目前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由于行业、产品、技术等等不同,正常损耗的范围不同,税法无法进行统一和明确的规定。企业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对于没有行业标准的,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的工艺和技术来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前提是企业有严格有效的管理内控制度。 (二)存货报废的申报 清单申报:如果存货报废属于正常损耗,企业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对企业而言,清单申报简便易 24 2012.10 会计师

物资报废管理规定

第四章物资报废管理规定 1、总则 目的:为了加强仓库物资管理、规范物资报废行为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定义: 物资是指公司采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待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客户退货产品等。 报废品是指因具有严重缺陷不可修复,或是毁损变质不能使用或销售的存货。 存货报废包括不合格来料、车间用料、委外物料、客户退货品的报废。 2、存货报废处理流程 部门申请报废—中心总监—质检检验—采购、运营、售后确认—企管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仓储部入待报废仓库 不良来料报废 来料经质检后发现的不合格物料,且无法退货的,入待报废仓。因此类业务量较小,不作专门统计,无需经相关的审批程序。 已作退货处理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不合格来料 由供应链二部填写《物料报废处理申请表》,经企管部主管确认、生产负责人审批后报废处理。 车间用料及在制品报废 生产部门在领料及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后,由作业人员将物料交给品质检验人员,质检人员确认为不良,且无法修复后,作业人员在《不良物料登记表》中填列不良物料名称、生产任务单号、数量、报废原因等,质检人员在《不良物料登记表》中注明不良原因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若是人为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者签字确认后承担报废存货的原价值,企管部将《不良物料登记表》交由采购部及生产部负责人签字确认,交由人资中心考核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若为生产正常损耗物料报废,车间物料领用人员由生产任务单下推红字领料单,仓库为“待报废仓”;若为退供应商物料,仓库为“待退物料仓”。 如果需要补料,由相关任务单下推一张蓝字的领料单补齐用量。 客户退货品的报废? 对于客户退货品,经客服中心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每月汇总填写《报废品处理申请表》,注明报废原因,费用承担者签字,经质检、运营中心、采购中心确认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确认为待报废品。?

存货核算管理办法

存货核算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存货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存货管理细则,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在本单位实施。 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或者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存货核算业务包活:原材料核算、低值易耗品核算、周转材料核算、委托加工材料核算,存货盘存及处置核算等。存货的分类主要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界定,财务部及使用部门协助界定。 存货核算的任务是: 反映和监督存货采购的各项支出,正确计算存货成本,考核存货采购价格、数量计划的完成情况。 反映和监督存货的收发、领退和结存情况,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反映和监督存货库存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占用,防止超储积压或储备不足现象的发生。 反映和监督生产经营中的存货消耗情况,严格控制超定额、无计划存货消耗。 正确进行存货估价入账和调整存货成本差异,正确计算工程项目成本,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2.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核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准确:确保会计账簿与仓库账簿“账账相符”,仓库账簿与实物“账实相符”; 及时:仓库账簿和会计账簿均做到日清日结; 简捷:在符合内控原则和满足管理、核算需要的前提下,避免重复劳动; 实用:满足财务部门材料核算、成本核算的需要,满足仓库部门物资管理的需要。

原材料在取得时均应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根据其取得方式,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 发出原材料的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 为了核算保管员已经收到、但未办理正式入库手续的材料,保管员应设置《未正式入库的材料保管账》。 原材料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 由施工、技术等相关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和进度安排提报采购需求计划。 采购部门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提出采购计划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采购部门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市场询价,选择最佳采购方式。 现场外部采购:由所属单位采购、使用等部门通过招标、比质、比价、比服务等方式自行选择供应商,并按采购流程办理。 现场调拨采购:对项目所在地其他单位有可供调拨物资,各公司采购部间互通信息,直接从其他单位调拨购入;对同一单位不同项目间有可供调拨物资,优先考虑项目间调拨。 集团统一采购:由所属单位采购部门将本单位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报集团相关部门审批,再由集团相关单位办理采购。 采取外部采购方式时,应根据采购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谈判、评审、审批等程序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采购订单组织进货。 验收部门或人员进行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材料入库的核算 仓库保管员根据原材料实际入库数量和材料验收报告,办理如下入库手续:仓库填写一式四联入库单,其中:存根联、仓库联、财务联、供应商联,入库单要写明采购方式、供应单位、材料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仓库填写的四联入库单必须由本单位采购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保管员根据入库单仓库联登记仓库数量账。 财务部门根据财务联核对仓库收发存明细账,并另行装订成册备查;财务部门凭入库单供应商联和发票等原始凭证制作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材料分类账、总账。 对货物已到发票未到的入库业务,应根据入库汇总表月末暂估入账,次月红冲,待收到发票后和入库单一起办理正式入账手续,同步核销合同或订单。

水库降等及报废管理办法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水利部令 第18 号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3年1月2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恕诚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规水库降低等别(以下简称降等)与报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在10万立米以上(含10万立米)的已建水库。 第三条降等是指因水库规模减小或者功能萎缩,将原设计等别降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等别运行管理,以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相应效益的措施。 报废是指对病险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水库以及功能基本丧失的水库所采取的处置措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水库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称为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 第五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必须经过论证、审批等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报废的国有水库资产的处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当予以降等: (一) 因规划、设计、施工等原因,实际工程规模达不到《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扩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二) 因淤积重,现有库容 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恢复库容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三) 原设计效益大部分已被其他水利工程代替,且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或者水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能满足库功能萎缩已达不到原设计等别规定的;

存货储存管理制度

. . 存货储存管理制度 企业建立存货储存管理制度,以规范存货管理,提高存货保管效率。下面是某企业的存货储存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存货储存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 条 为了保障仓库物资保管安全、有序、规范 提高仓库工作效率 特制定本制度。 第 条 存货储存权责单位 企业将存货存放在外单位的 应取得证明 由财务部单独设账进行控制。 在途商品、材料物资 由采购人员将进货凭证交财务部进行入账控制。 存放在仓库进行管理的物资 由仓库负责保管 并由财务部设账进行控制。 存放在生产现场的商品、材料物资等 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管 并由财务部设账进行控制。 第 条 存货储存原则 存货限量管理。 实行凭证查验。 专人保管 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 核对实存量。 第 条 本制度适用于原材料仓库、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等仓库的保管管理。

第 章 存货入库管理 第 条 购进原材料等存货 入库前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核对实物规格、型号 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 观察包装完好程度 并清点实物数量。 进行实物质量检查。 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第 条 存货入库按实收数量计算 并在实物账卡上进行记录。 第 条 仓库工作人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第 条 仓库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 以及货品配置 包括礼品等 、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第 条 对于已售产品退货的入库 仓储部应根据销售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 经批准后 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 应分清责任 妥善处理。对于劣质产品 可以选择修理、报废等处理措施。 第 条 搬运人员在货物搬运完毕后 不得在仓库逗留。 第 条 将不同批次同类型的货物入库时要注意分开摆放。 第 条 将贮存在仓库的货物 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 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 并制作一个“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 张贴在仓库入口处。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地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采购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各基地(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 标准,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打内部公文单,后附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转总经理处,总经理签署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在单位资产原值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上报审批程序同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审批权限)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2、各基地(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打内部公文单,后附《材料、低耗品处理单》,以书面形式报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传到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经理签字确认;公文报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3.各基地(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将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打公文单,后附《废旧物资处理单》,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部,

存货管理制度94109

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五金配件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一)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离; (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三)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四)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 (五)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仓储处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

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 (三)客服处负责成品发货、销售退换货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 (四)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五)质量控制处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第五条公司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本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由某部门负责实施某项工作(获得授权),该项工作实施部门负责人才有权批准领用与指定实施工作有关的库存物资。 第七条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第九条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批准,金额较大还须经董事长和董事会批准。 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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