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管理规定及流程

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管理规定及

流程

How long is forever? Who can tell me

X X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管理规定及流程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无传染性疾病的;其胎盘可根据产妇或家属意愿自行带走或由医院处理..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胎盘处置相关知识;并由

产妇本人确认签字..

2、对于情况紧急;产妇未做相关化验检查者;其胎盘不可自行带走;要由医院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并由当班医生对产妇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3、对于经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病毒携带者的;其胎盘具有疾病传染性;必须由医院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自行带回家处置..并由当班医生向产妇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4、各住院医师要协助每位在我院住院分娩的产妇签署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此单随病历保存..

5、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6、指定专人回收;产科工作人员在与回收人员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物袋内;并在医疗废弃物登记本上签字..

7、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对胎盘进行处置;科室和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科室和个人负责..

XX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

___________:产妇姓名

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就胎盘处置问题告知如下:

一、产妇分娩后胎盘归产妇所有..如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医疗

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产妇处置本人胎盘的方式有:

1.自愿放弃本人胎盘;由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置..

2.如分娩前无相关医学检测结果或医学检测结果为阳性;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必须由接产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经医学检测结果为阴性..

三、产妇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应当自备存放胎盘并经消毒的器皿..

3.胎盘自行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产妇自负;与接产医疗机构无关..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上述规定;根据医务人员告知的检验结果;本人胎盘选择第_____种处置方式

□第1种处置方式;□第2种处置方式;□第3种处置方式..

产妇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医务人员签字:日期:年月日

胎盘处置管理条例

胎盘处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这项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胎盘处置的程序和方法,保障孕妇和婴儿的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管理条例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在胎盘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胎盘处置程序 第三条胎盘处置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1. 胎盘处置必须在无菌条件下进行,确保没有任何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2. 胎盘处置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和良好的通风。 3. 处置工具和设备必须经过消毒和清洁,以确保安全和卫生。 第四条胎盘处置的记录和报告 1. 每次胎盘处置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包括处置日期、孕妇信息、胎盘重量和处理方式等。 2. 所有记录和报告必须保存至少5年,以供相关部门查阅。 第三章胎盘处置方法 第五条胎盘处理方式 1. 胎盘处置的常规方法是焚烧或填埋,确保胎盘彻底销毁。 2. 对于特殊情况,如胎盘用于科研或药物制品的生产,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监管,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胎盘处置的监督和管理

1. 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专门的胎盘处置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 理胎盘处置的全过程。 2. 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医疗机构的胎盘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和核查,确保规定被严格执行。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七条违规行为的处理 1. 对于未按照本管理条例进行胎盘处置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罚款、暂停执业资格等。 2. 对于未按照规定记录和报告胎盘处置情况的医疗机构和从业 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八条侵犯孕妇权益的处罚 对于侵犯孕妇权益的胎盘处置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 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民事赔偿。

二院自体输血操作规程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自体输血操作规程 一、知情告知 自体输血前必须征得患方同意,尊重患方的选择权,并签署《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自体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 二、自体输血的申请 (一)贮存式自体输血 1.贮存式自体输血应由患者主治医师在取得患方的同意下,至少提前一天向输血科提出申请,规范、完整填写《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贮存式自体输血申请表》(见附件2)。 2.输血科人员在确认患者的情况符合自体输血的条件后,将意见反馈给临床科室,并告知患方具体采血方式(单纯式、蛙跳式、转换式)、采血时间及注意事项。 3.自体输血除交叉配血外,其它操作及标准应严格按照异体输血标准进行。 (二)急性等容血液稀释、回收式自体输血 临床科室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需要采取急性等容血液稀释、回收式自体输血的患者,邀请麻醉科会诊,具体医疗技术操作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三、自体输血操作流程 (一)贮存式自体输血

贮存式自体输血是是指对患者血液和血液成分进行有计划分阶段的采集、保存,当患者在择期手术的术中、术后或将来需要时,再进行回输的一种输血方式。 1.严格掌握适应症 (1)患者或产妇身体一般情况好,体重45kg(产妇体重55kg)及以上;体温正常,血压:90-140/60-90mmHg,脉差大于30 mmHg;心、肺、肝、肾功能正常;血红蛋≥110g/L或红细胞压积≥0.33;血小板计数≥100×109/L,长期血小板低下且无任何出血倾向者可放宽至血小板>80×109/L且血小板功能正常;凝血功能正常。 (2)估计术中、产前、产时出血较多有可能输血者,如恶性肿瘤、巨大肿块、广泛粘连、前置胎盘、前次剖宫产、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或子宫肌瘤手术史、多胎妊娠、巨大儿、羊水过多、有产后出血史等。 (3)稀有血型。 (4)既往多次同种输血,或既往有严重同种输血反应者。 (5)因宗教信仰或其它原因不愿接受同种输血者。 2.严格掌握禁忌症 (1)血红蛋白<100g/L;低蛋白血症;凝血功能障碍。 (2)发热、菌血症(ANH不受此限制)。 (3)高血压病、脑血管病、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主动脉瓣狭窄。 (4)黄疸病人。 (5)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功能不全。 (6)子痫及子痫前期、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胎儿窘迫,胎膜早破≥24小时。 3.患者交接 (1)采血在患者所在病区进行,采血室需配备应对不良反应的急救药品与器材。确定采血时间后,输血科通知病区/科室,由病区/科室护士将患者送到病区采血室,做好交接班工作,由输血科专业人员实施采血,采血完毕后由病区/科室护士将患者送回病房,采血全程要求有临床医师在场。

病理性废物处置制度

胎盘及胎儿、婴儿遗体的处置管理制度 一、分娩后胎盘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产妇入院时签署胎盘同意书,如果产妇无传染性疾病,胎盘可自行带回家处理,如产妇不愿带回家处理,可委托医院处理,按医疗垃圾处理,并做好登记,由两名医务人员签字确认。 3、如果为传染性胎盘,按医疗垃圾处理,并做好登记,由两名医务人员签字确认。 二、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和儿科相关规章制度,科室制定胎盘、死胎、死婴处理流程及签署相关同意书,设

专人负责,进一步做好产房分娩后胎盘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管理及处理。 四、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类收集、处置 (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的收集、处置 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死婴(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 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表面喷酒2000mg/L 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签字,由管理人员密闭运输至存放间暂存,并进一步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二)非感染性死胎(死婴)、离体残肢、病理组织的收集、处置

三甲评审(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制度)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医院管理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道德规范 (1) 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的规定 (1) 医医务人员“十不准” (1) 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罚规定 (1) 医德医风与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制度 (1) 医院领导干部联系科室制度(行政查房) (1) 会议制度 (1) 请示报告制度 (1) 请假制度 (1) 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1) 医务科工作制度 (1) 护理部工作制度 (1) 院总值班制度 (1) 卫生工作制度 (1) 援助基层技术指导制度 (1) 教学、科研、工作制度 (1) 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 进修生、实习生管理制度 (1) 医院质量管理制度 (1)

职工考勤制度 (1) 关于新分配、调入人员、病事假、进修、脱产上学期间 (1) 扣减工资的暂行规定 (1) 岗前教育制度 (1)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1) 医院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1)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 入出院工作制度 (1) 住院规则 (1) 探视陪伴制度 (1) 病案管理工作制度 (1)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 图书管理制度 (1) 传达、门卫制度 (1) 进修工作制度 (1) 门诊工作制度 (1) 专家门诊工作制度 (1) 关于医院门诊回执(诊断证明)有关规定 急救中心工作制度 (1) 注射室工作制度 (1) 门诊换药室管理办法 (1) 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1)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 中医科工作制度 (1) 病房管理制度 (1) 病历书写及质量评审制度 (1) 查房制度 (1) 医嘱制度 (1) 处方制度 (1) 查对制度 (1) 会诊制度 (1) 转院转科制度 (1) 临床病例讨论制度 (1) 值班交接班制度 (1) 护理工作制度 (1) 消毒隔离制度 (1) 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1) 科室药品使用保管制度 (1) 分娩室工作制度 (1) 手术制度 (1) 手术室工作制度 (1) 麻醉科工作制度 (1) 设备科工作制

产房和新生儿家属交接制度和流程

WORD格式整理 关于印发《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等 九项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 制度与流程》等九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规定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 2013 年10月16日

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 (一)产房与病房转接制度 1、严格实施腕带识别制度,对神志不清、危重和无自主 能力的孕妇使用“腕带”识别。 2、急诊产妇由急诊医生和护士负责护送至产房并与产房 护士进行交班。 3、产妇出现临产表现时,病房护士应详细记录宫缩和胎 心情况,及时将病人和病历送入产房;接班人员应及时检查胎 心、宫缩、胎方位和宫口开大情况。 4、入产房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胎心、宫缩 情况、胎膜是否已破、羊水量和阴道血量,产妇的治疗情况和 卫生处置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 5、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后由产房护士护送回病 房,和病房护士进行床旁交接。 6、出产房与病房护士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子 宫收缩情况、会阴伤口情况、母乳喂养(早吸吮、皮肤早接触) 情况、治疗情况、卫生处置、皮肤情况和产后宣教的情况。 7、入产房和出产房交接后,病房护士和产房护士在交接 本上双签名。 (二)产房与病房转接流程 对产妇实施腕带识别--→详细记录宫缩和胎心情况--→急诊或病房医生和护士护送产妇至产房--→完善交接记录与

签名--→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产房护士护送产妇 回病房--→完善交接记录与签名 产房与新生儿家属交接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当班护士应认真做好出生记录,并让 产妇本人确认新生儿性别,同时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记号。 2严禁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要离开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 3、婴儿交接时严禁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4、交待家属带新生儿做血常规检查及两苗接种,出生后 20天内做新生儿疾病筛查。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婴儿姓名(包括产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体重)、性别与出生记录是否一致。 6、做好新生儿交接登记,确认无误家属与交接护士签名 于记录中。 新生儿身份识别制度 1、为准确识别新生儿身份防止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产 房新生儿出生后佩戴“腕带”注明母亲姓名、床号、新生儿性 别、出生时间,做为确认新生儿身份的依据。在使用“腕带” 时,必须进行双核对。出生后在出生记录单固定位置采集新生 儿脚印。 2、对新生儿的身份确认,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 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 专业技术参考资料

产房与新生儿家属交接制度与流程

关于印发《产房及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及流程》等 九项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产房及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及流程》等九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0月16日

产房及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及流程 (一)产房及病房转接制度 1、严格实施腕带识别制度,对神志不清、危重和无自主能力的孕妇使用“腕带”识别。 2、急诊产妇由急诊医生和护士负责护送至产房并及产房护士进行交班。 3、产妇出现临产表现时,病房护士应详细记录宫缩和胎心情况,及时将病人和病历送入产房;接班人员应及时检查胎心、宫缩、胎方位和宫口开大情况。 4、入产房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胎心、宫缩情况、胎膜是否已破、羊水量和阴道血量,产妇的治疗情况和卫生处置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 5、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后由产房护士护送回病房,和病房护士进行床旁交接。 6、出产房及病房护士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子宫收缩情况、会阴伤口情况、母乳喂养(早吸吮、皮肤早接触)情况、治疗情况、卫生处置、皮肤情况和产后宣教的情况。 7、入产房和出产房交接后,病房护士和产房护士在交接本上双签名。 (二)产房及病房转接流程 对产妇实施腕带识别--→详细记录宫缩和胎心情况--→急诊或病房医生和护士护送产妇至产房--→完善交接记录及签名

--→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产房护士护送产妇回病房--→完善交接记录及签名 产房及新生儿家属交接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当班护士应认真做好出生记录,并让产妇本人确认新生儿性别,同时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记号。 2严禁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要离开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 3、婴儿交接时严禁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4、交待家属带新生儿做血常规检查及两苗接种,出生后20天内做新生儿疾病筛查。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婴儿姓名(包括产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体重)、性别及出生记录是否一致。 6、做好新生儿交接登记,确认无误家属及交接护士签名于记录中。 新生儿身份识别制度 1、为准确识别新生儿身份防止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产房新生儿出生后佩戴“腕带”注明母亲姓名、床号、新生儿性别、出生时间,做为确认新生儿身份的依据。在使用“腕带”时,必须进行双核对。出生后在出生记录单固定位置采集新生儿脚印。 2、对新生儿的身份确认,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

胎盘、死胎、死婴管理制度

胎盘、死胎、死婴管理制度 Ⅰ目的 规范胎盘、死胎、死婴管理工作,。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妇产科。 Ⅲ制度 一、胎盘的处理: (一)产妇分娩后的胎盘应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时间、产妇姓名、传染病名称、胎盘的去向,并签订《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产妇放弃的胎盘由科室(包括手术部)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并规范记录。 (二)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患者的胎盘,不得交给产妇,应按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三)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死胎、死婴的处理: (一)科室做好产妇引产后死胎及死婴的登记工作,内容包括:

时间、产妇姓名、胎龄、胎儿数量、单个重量、处置去向、交接签名。 (二)胎龄在16周以下或胎重不足500克的死产胎儿,作为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 (三)胎龄在16周以上或胎重超过500克的死产胎儿,作为死尸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要求火化处理。 (四)产妇患有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死胎应交医院集中处理,不得由家属带走。 (五)家属委托医院处理遗体的,应签署《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 (六)后勤保障科建立《死胎、死婴遗体处理登记本》,内容包括:死胎性别、来源、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或住址、交接日期、遗体去向,遗体处理经办人签名,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七)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死产胎儿随意掩埋,严禁进行死产胎儿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Ⅳ参考依据 1.《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卫通〔2009〕10号)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36号)

胎盘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胎盘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胎盘处理管理制度范文 一、胎盘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胎盘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对胎盘的处理和管理,确保胎盘的处置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并全面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本制度依据《人体器官和组织获取、利用管理规定》、《人体胚胎(胚胎细胞)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胎盘处理的分类和流程 胎盘处理主要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医疗处置、科学研究和个人意愿。具体流程如下: 1. 医疗处置: 当患者产出胎盘后,医生应及时对胎盘进行处理,以防止任何传染病的发生。胎盘处理应由医生或护士负责,确保处理的安全和卫生。医生或护士应佩戴好手套和口罩,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如分析、保存和销毁。处理过程中应遵循隐私保护原则,不泄露任何患者的个人信息。 2. 科学研究: 胎盘是一种宝贵的研究材料,对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医院可以与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合作,将胎盘用于科学研究。在进行科学研究之前,医院应征得患者的同意,并告知患者将对胎盘进行何种处理和利用。胎盘处理的过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3. 个人意愿: 部分患者可能希望将胎盘用于个人目的,如草药制剂、食品补充品等。医院应在患者的要求下,将胎盘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提供。但在处理的过程中,医院应明确告知患者对胎盘使用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要求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医院应确保患者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胎盘处理的规范要求 1. 处理前的准备: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胎盘处理室或区域,并配备相关的设备和器具。处理室或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并具备妥善处理胎盘的条件。 2. 处理方法:医院应制定胎盘处理的标准操作流程(SOP),确 保处理的方法科学、规范和安全。处理方法应包括分析、保存和销毁等步骤。医生和护士应接受相关培训,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3. 安全保密:胎盘处理过程中,医院应严格遵守隐私保护原则,不泄漏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医生、护士或其他相关人员在处理过程中要签署保密承诺书,并遵守保密制度。 4. 记录和归档:医院应对胎盘处理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记录包括胎盘来源、处理过程、保存方式、销毁方法等信息。归档应保持长时间,以备查阅和追溯。 5. 监督和检查:医院应建立胎盘处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

胎盘处置管理规定

胎盘处置管理规定 1. 背景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胎盘处理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医疗机构在胎盘处置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患者的权益。 2. 胎盘处置的定义和目的 2.1 胎盘处置的定义 胎盘处置是指医疗机构对产妇分娩后所产生的胎盘及其相关组织进行处理和处置的过程。 2.2 胎盘处置的目的 胎盘处置的目的是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防止疾病传播,促进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3. 胎盘处置管理规定 3.1 分类处理 根据产妇和新生儿的状况,胎盘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 正常胎盘:产妇和新生儿均无明显异常情况,可正常处理。

- 异常胎盘:产妇或新生儿存在异常情况,需进行特殊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 感染性胎盘:胎盘及其相关组织有感染风险,需进行特殊处理,并按照感染预防控制规范进行消毒。 3.2 处理方式 根据胎盘的不同分类,医疗机构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 正常胎盘: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 异常胎盘: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解剖、保存或其他合适的处理方式,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 感染性胎盘:采取具有杀菌消毒能力的特殊处理方法,确保消除感染风险。 3.3 处置记录和报告 医疗机构应建立胎盘处置记录和报告制度,准确记录每例胎盘的处理方式、处理人员及时间,并按要求报告给相关部门。 4. 监督和执法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胎盘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执法处理。 5. 处置责任 医疗机构应明确胎盘处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加强对相 关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6. 处罚措施 对于胎盘处置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进行处罚,确保处罚措施的公正和严肃性。 7. 其他规定 根据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制定其他与胎盘处置管理相关的规定,并提醒相关人员遵守。 以上为《胎盘处置管理规定》的内容,旨在确保胎盘处置工作 的规范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的 要求,开展胎盘处置工作,并加强监督和培训,以提高工作质量和 效率。

胎盘处置管理制度

胎盘处置管理制度 胎盘处置是指对产妇产后排出的胎盘及其附属物的处理方式和管理规定,是保障产妇身体健康和维护医疗卫生秩序的重要环节。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胎盘处置工作,减少与胎盘相关疾病的发生,各医疗机构应建立胎盘处置管理制度,下面将从胎盘处置过程、责任划分和处置方式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胎盘处置过程 胎盘处置是产妇在分娩后,将排出的胎盘及其附属物送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的过程。一般情况下,产妇分娩后,医务人员应及时与产妇沟通,确认胎盘处置方式,并详细告知产妇胎盘处置的目的和相关注意事项。随后,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要求,采取合适的方式将胎盘包装妥善,并交付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责任划分 胎盘处置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相关部门的参与,为了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责任应做明确划分。各医疗机构应明确产妇、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的责任。产妇应当积极配合医务人员的指导,按照要求参与胎盘处置工作。医务人员要做好胎盘处置前后的记录和交流。护理人员要及时清理产房,保持医疗环境的清洁与整洁。后勤保障人员要提供必要的物资支持和设备维护,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处置方式

胎盘处置方式有多种,一般根据医疗卫生要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常 见的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处理、无害化处理和科学研究利用等。焚烧处 理是指将胎盘及其附属物进行高温烧毁,以达到无害处理的目的。无 害化处理是指通过特殊工艺技术将胎盘处理并转化为一些对环境无害 的产品或物质。科学研究利用是指将胎盘及其组织用于医学研究和科 学实验,以提高相关领域的科学水平和临床治疗效果。 四、管理制度 为确保胎盘处置工作的规范进行,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胎盘处置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确保每一步都符合 卫生要求。其次,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理 胎盘的技能和意识。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 共同制定处置方案,并确保每一位产妇胎盘的处置都得到妥善处理。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数据的完 整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胎盘处置管理制度对于维护产妇健康和医疗秩序的重要 性不言而喻。医疗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建立规范的 胎盘处置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处置工作的规范进行。只有这样,才 能更好地保障产妇的身体健康,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卫规字〔2019〕2号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办 法的通知 正文: ----------------------------------------------------------------------------------------------------------------------------------------------------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穗卫规字〔2019〕2号 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为规范我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4日 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提高高危妊娠管理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穗府办〔2012〕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相关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下同)及其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妊娠风险的评估和管理。 第二章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 第四条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根据孕产期不同阶段分为妊娠期风险评估与管理、产时风险评估与管理、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 第五条妊娠期风险分类。根据孕妇相关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既往史、本次妊娠情况等),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粉红(高风险)、红(极高风险)、紫(传染病)”6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详见《广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妊娠期》(附件2-1)。评估为绿色的孕妇为普通妊娠;黄色、橙色、粉红色、红色、紫色的孕妇为合并高危因素的妊娠,其中粉红色和红色属于严重高危妊娠。同时符合两个级别及以上情形,以级别高的情形为分级标准, 紫色标识孕妇可同时伴有其他颜色的风险标识。具体如下: (一)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除足月妊娠胎膜早破外,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二)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三)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一定威胁。 (四)粉红色标识:妊娠风险高。患有较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较大威胁。 (五)红色标识:妊娠风险极高。孕妇患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 (六)紫色标识:妊娠合并传染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梅毒、HIV感染及艾滋病、结核病、重症感染性肺炎、特殊病毒感染(H1N7/寨卡等)等。 第六条助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根据助产机构的人力配备、人员资质、年分娩量等情况,将助产机构妊娠风险监护能力由低到高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类(详见附件3),分别对应监护最高妊娠风险为绿色、黄色、橙色、粉红色、红色类别的孕妇;紫色对应患有传染病的孕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要求由相关医疗机构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产房与新生儿家属交接制度与流程

关于印发《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等 九项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等九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0月16日 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 (一)产房与病房转接制度 1、严格实施腕带识别制度,对神志不清、危重和无自主能力的孕妇使用“腕带”识别。 2、急诊产妇由急诊医生和护士负责护送至产房并与产房护士进行交班. 3、产妇出现临产表现时,病房护士应详细记录宫缩和胎心情况,及时将病人和病历送入产房;接班人员应及时检查胎心、宫缩、胎方位和宫口开大情况。 4、入产房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胎心、宫缩情况、胎膜是否已破、羊水量和阴道血量,产妇的治疗情况和卫生处置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 5、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后由产房护士护送回病房,和病房护士进行床旁交接.

6、出产房与病房护士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子宫收缩情况、会阴伤口情况、母乳喂养(早吸吮、皮肤早接触)情况、治疗情况、卫生处置、皮肤情况和产后宣教的情况。 7、入产房和出产房交接后,病房护士和产房护士在交接本上双签名。 (二)产房与病房转接流程 对产妇实施腕带识别—-→详细记录宫缩和胎心情况--→急诊或病房医生和护士护送产妇至产房-—→完善交接记录与签名——→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产房护士护送产妇回病房——→完善交接记录与签名 产房与新生儿家属交接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当班护士应认真做好出生记录,并让产妇本人确认新生儿性别,同时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记号。 2严禁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要离开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 3、婴儿交接时严禁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4、交待家属带新生儿做血常规检查及两苗接种,出生后20天内做新生儿疾病筛查。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婴儿姓名(包括产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体重)、性别与出生记录是否一致。 6、做好新生儿交接登记,确认无误家属与交接护士签名于记录中。

(完整)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0一六年九月

目录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二、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 三、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四、医疗废物长效管理工作流程 五、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工作制度 七、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制度 八、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人员职责 九、医疗废物暂存地工作人员职责 十、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专(兼)职人员职责 十一、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十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十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十四、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方法示意图及文字说明 十五、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十六、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安全制度 十七、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十八、医疗废物处置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十九、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和保卫科组成,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医务科负责督导临床医疗、医技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护理部负责督导护理人员的医疗废物管理,门诊部负责督导综合门诊、感染病门诊的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管理,保卫科负责阻止院内医疗废物的流失,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监督管理、组织培训、业务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监督考核。 3、各科室或部门的科主任或者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人员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和维护者,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医疗废物处理专(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 6、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职责 组长:蔡卫华院长全面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副组长:施忠副院长分管总务科、保卫科、药剂科 负责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吴同辰副院长分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的医 疗废物管理工作,以及外科、 门诊部、医技科室医疗废物管 理工作 邵建国副院长分管护理部负责的医疗废物管 理工作,以及传染科、内科医 疗废物管理工作 成员:王芳医院感染管理科 科长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监督管理、组织培训、业务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监督考核 张桂兰总务科科长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转 运、暂时贮存、日常督查等管 理工作 黄松平医务科副科长负责督导临床、医技科室人员 执行医疗废物管理以及传染科 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顾平护理部副主任负责督导护理人员执行医疗废 物管理工作 冯学云保卫科科长负责阻止院内医疗废物的流失孙源源内科主任负责内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谈树宾外科主任负责外科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医院危重孕产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第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2) 第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7) 第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10) 第四、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 (12) 第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15) 第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XX17 第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制度.. (18) 第八、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25) 第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 XX26 第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26) 第十一、抢救用血制度 (26) 第十二、各级医生负责制度 (27) 第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30) 第十四、信息登记制度 (31) 第十五、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2) 第十六、产科医疗质量管理自我评估制度 (32) 第十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33) 第十八、医学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34)

第十九、医疗不良事件防范措施与报告制度 (37) 第二十、危重孕产妇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38) 第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XX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为进一XX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XX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XX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XX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造成各种不良妊娠结局者称高危XX妊娠。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XX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XX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XX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 —、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高危孕妇评分标准》根据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XX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环境及社会因素及其他检查异常等XX情况,分5分、10分、20分三个高危分值进行评定。有两XX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评分累加。具体标XX准见附件。 二、高危妊娠管理程序 (一)筛查与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