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学角度分析消除有罪不罚实现司_法正义的理念

从法理学角度分析消除有罪不罚实现司_法正义的理念
从法理学角度分析消除有罪不罚实现司_法正义的理念

从法理学角度分析消除有罪不罚实现司

作者简介:郑盈盈(1987—),女,海南海口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10级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541006

【摘要】本文通过叙述国际刑事法院达尔富尔情势运作问题,分析并讨论了其对消除有罪不罚实现司法正义理念的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消除有罪不罚实现司法正义理念的建议,如通过积极的补充管辖转变国际刑事法院传统的被动角色,重视国际刑法基本原则中的官方身份无关性原则,普遍管辖原则等。

【关键词】有罪不罚;司法正义;普遍管辖

一、从达尔富尔局势问题看有罪不罚现象

达尔富尔地区位于苏丹西部,近年来,人口的变化以及干旱荒漠化让这片地区在稀有资源的争夺战上演的愈发剧烈。而达尔富尔的两个反叛团体“苏丹解放运动/解放军”和“正义与平等运动”在2001年和2002年群起反抗喀土穆政府,已被认为是达尔富尔问题的主要导火线。两个反叛团体在苏丹的整个政治议程都有明显涉及,它们要求苏丹所有团体和地区都能更加平等地参政。由于面对两个反叛运动的军事威胁,加上部署在达尔富尔的军事力量严重不足,政府就利用不同部落之间存在的紧张关系,号召当地部落协助打击反叛分子。除反叛分子与政府和金戈威德之间的战斗之外,冲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所有各方不由分说地攻击平民,实施奸淫,强迫驱逐,以及施行各种暴力行为。武装冲突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许

法理学模拟试题(含答案)

法理学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依靠( D ) A.自觉遵守 B.领导威信 C.社会舆论 D.国家强制力保证 2.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属于法的构成要素中的( B ) A.法律规范 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 D.法律技术性规定 3.在当代中国社会,正义和利益的关系是( A ) A.一致的 B.对立的 C.矛盾的 D.对等的 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是( C ) A.无法可依 B.法律滞后 C.不依法办事 D.违法不纠 5.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 B ) A.一般人的行为 B.人们相互的行为 C.每个人本人的行为 D.违法者的行为 6.法的消亡是如何实现的( B ) A.国家领导人废除 B.自行消亡 C.由国家公布法律予以废除D.全民公决废除

7.社会主义的法是怎样产生的?( A )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 8.美国法属于哪一法系?( D ) A.大陆法系 B.法典法系 C.罗马一日耳曼法系 D.普通法系 9.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是( A ) A.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B.维护资产阶级专政 C.维护资产阶级民主 D.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和平等10.下列哪项不是法治所蕴涵的法律精神? ( A ) A.依法办事 B.法律至上 C.权力制约 D.权利本位 11.在中国古代,下列哪一项是儒家的主张( B ) A.依靠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治理国家 B.由掌权者通过强制性法律来治理国家 C.贤人政治 D.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12.下列对法律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D ) A.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就越多 B.法律保证商品生产和流通 C.商品经济越发展,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增强,法律作为重要手段,其作用日益增强

《法理学》期末试卷A试题(哈哈)

《法理学》期末考试A卷 姓名:专业: 学号:学习中心: 成绩: 一、简答题(40分) 1、法的一般分类有那些? 答:①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②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根本法和普通法。 ③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 ④按照法的创制主体与适用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国内法与国际法。 ⑤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一般法与特别法。 2、法律的行为分类? 答:①根据行为与法律的要求是否一致,把法律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有学者提出,还可以再分出一种中性行为。所谓中性行为,即介于合法 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虽没有得到法律允许又没有受到法律的禁止,而 处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外,无法以现行法律规定进行评价的行为。 ②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是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把法律 行为分为:积极法律行为(作为)和消极法律行为(不作为)。 ③按照法律行为的效力对象和生效范围,可以分为:抽象法律行为和具 体法律行为。 ③按照行为的主体情况,人的行为可以分为:个体法律行为和群体法律 行为。 3、简述主权与人权的关系。 答:人权与主权并不是一对相互冲突,甚至相互对立的概念。恰恰相反,在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在当代的国际人权保护制度中,人权与主权也是并存的,而且都拥有应有的地位,共同地为着世界和平和正常的国际秩序,为增进人权的正义事业发挥着积极作用。 4、简述资本主义法制的特征。 答: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一个总体特征就是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工作的本质要求,建立了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这一特征集中体现在下述原则之中,(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二)契约自由原则;(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综]XXXX年司考法理学合同法真题及答案

2011年司考法理学、合同法部分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本质的同源性 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 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2.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 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 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 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 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 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

4.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 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 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5.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据此,关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接受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 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 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6.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之一。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 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法与正义的相互关系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法律也随之不断完善,人们对法律价值的认识更为深入。正义作为法律价值子系统中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法理学界的关注,对正义与法有了广泛的研究。本文主要探讨法的本质、价值和法与正义的相互作用。 [关键词]:正义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正义对法的作用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关系体系。正义是具体的、历史的,其主要内容最终决定于物质生活条件。 一、正义与法的本质 我们认为单纯将法的本质归结于抽象的正义观念是一种唯心史观,正义总是在一定社会中各阶级、阶层或集团关于社会制度及由此确立的各方面关系是否公正、合理的观念和行为要求,又可称公平、公正、正直、合理等。仅从字面上看,正义一词泛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观点、行为以至事业、关系、制度等。从实质上看,正义是一种观念形态,是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而我国法学理论界通常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分析阶级对立社会的法的本质。 1.阶级对立社会的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这里所讲的统治阶级意志是指代表统治阶级作为一个整体的、根本利益的意志,并不是统治者个别人的意志或任性,或各个人意志的机械的总和。 2.统治阶级意志的最终决定因素——物质生活条件 法所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指生产方式,尤其指同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即社会的经济基础。因而法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一个上层建筑。 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 经济以外的各种因素,其范围是很广泛的,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民族、宗教、习惯等。 二、法的价值与正义 古今中外思想家、法学家提出过各种各样的法所促进的价值,但归纳起来,主要是正义和利益两大类价值。由于社会合作,存在着一种利益的一致,它使所有人有可能过一种比他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作用与价值复习笔记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作用与价值复习笔记 一、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一)法的作用分类 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二)法的规范作用的种类{重点掌握} 1.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1)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 ①个别性指引;②规范性指引。 (2)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①确定的指引(义务性指引);②不确定的指引(权力性指引) 2.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3.教育作用: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4.预测作用: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5.强制作用: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三)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涉及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一般掌握} 法的规范作用取决于法的特征,法的社会作用是由法的内容、目的决定的。 1.三个领域: (1)社会经济生活(2)政治生活(3)思想文化领域 2.两个方向: (1)政治职能(阶级统治的职能)(2)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四)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反对法律万能论){重点掌握} 1.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

2.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 3.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 4.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 二、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含义与意义{一般掌握} 1.法的价值的含义 法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客体)有哪些为人(主体)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简而言之,法的价值就是法对人的有用性。 2.法的价值的意义 具体而言,法的价值这一范畴包含如下意义: (1)同价值的概念一样,法的价值也体现了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2)法的价值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 (3)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 (二)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2008年的大纲中已经被删除了,但它是理解许多法理学问题的关键,故在此加以说明。 1.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含义 价值判断,是指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规则、制度等客观存在,人们必须从它们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有更为理想的原则、规则、制度存在等角度予以分析,从而涉及法律的应然状态和理想追求的问题。 事实判断,是指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在法学思潮上,代表事实判断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三类:规范分析方法,以凯尔森所创的纯粹法学为代表;社会实证方法,以法社会学为代表;历史实证方法,以历史法学为代表。 2.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区别: (1)判断的取向。价值判断是作为主体的人所进行的相关判断,它以主体为取向尺度,随主体的不同而呈现出差别;事实判断是以法律制度为判断的取向,判断的维度价值判断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事实判断应尽可能做到“价值中立”。

法理学模拟卷及答案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试卷 2009年冬考 请保持卷面整洁,答题字迹工整。 一、判断题(共5小题,每小题 2分,共 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法学的产生以近代法治的出现为条件。(×) 2.按照法的历史传统、法的结构和法律渊源的差别,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 3.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4.一个法律规则只能由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条法律条文来表达。(×) 5.法的制定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二、不定项选择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数量上不确定的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下列有关法的特性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B ) A. 法是有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B. 就性质而言,法律和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C. 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D.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2. 某林区村民小林为盖房欲去山上伐几棵国有林木。父亲对儿子说,未经许可去伐国有林木属乱砍乱伐,是违反《森林法》的。于是小林依从了父亲的劝导,该事例说明法的哪些功能( AB ) A.指引功能 B.评价功能 C.教育功能 D.强制功能 3. 有关法律原则说法正确的有( ABC ) A.所有法律原则都具有指导性 B.有的法律原则具有任意性 C.有的法律原则具有强制性 D.所有法律原则都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4. 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BC ) A.法律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建立的社会关系 B.法律关系是一种事实社会关系 C.法律关系形成的前提有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 D.法律关系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产生的 5. 下列关于法治和法制的表述中,哪些是不适当的( ABC )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 三、名词解释(共5小题,每题4分,共20分) 1、立法体制,又称为法律创制体制,是指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它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的创制权的划分制度和结构。法律创制体制解决的是如何分配国家立法权的问题。 2、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3、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各种客观情况的总称。 4、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5、所谓过错责任,是指以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即承担责任以其行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的一种责任。 四、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1. 法律规范有哪些局限性 (1)、法律规范无法穷尽一切可能发生或存在的社会现象,会存在遗漏。(1分)(2)、法律规范有僵化的潜在势力。(1分)(3)、语言的拙劣性。(2分) (4)、法律规范有许多自由裁量的余地,给适用带来标准难以统一的问题。(2分)(5)、法律规范是抽象的、一般的,适用时总要经过法律推理,而这种推理过程及其复杂,因而也暴露了法律规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

卷号:(B)(2010年6月)机密 湖北师范学院期末考试试卷 法理学(2) 考试范围第16章至第30章命题人汪火良院系政法学院 考试形式闭卷课程类别必修学期20101 专业法学0902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分) (从下列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 1.关于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 ) A.党的政策也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 B.法律必须公开才具有约束力,党的政策则不需要向全社会公开而不影响其约束力 C.党的政策有时也会以法律的形式体现 D.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时候,应以国家法律为准 2.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 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3.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法的相对独立性只是对经济基础而言的,不表现在对其他上层建筑(如政治)的关系之中4.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 扩张解释 B .文法解释 C .目的解释 D. 历史解释 5.法律与政治具有密切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没有正确揭示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 ) A.法律对政治有确认、保障作用,法律确认政治体制,反映政治要求,调整政治运行 B.法律对政治有预测作用,法律可以预知政治的发展 C.政治可以影响法律的内容,政治也可以为法律的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

浅论正义与法律的关系

浅论正义与法律的关系 一、正义的内涵 在中文里,正义即公平、公正、公道。人们在经验上,或者在直觉上,可能很容易体会到什么是公正,什么是不公正。特别是当一个人受到歧视性对待时,当人们为他讨回公道时,什么是公道、公平、正义,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们虽然在感觉上,内心道德评价中能给自己所认为的正义观念下定义。但是很难说出大众普遍接受正义到底为何物,就象我们天天生活在时间中,却难以给时间下一个准确的定义。 西方学者认为,正义意味着各得其所。这是一种平等的正义观。平等的正义观的思想最早来源于古希腊。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此提出了非常经典的一种看法:他在平等的意义上分析正义问题,认为正义就是平等的人应该配给相等的事物[1]。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平等,不是一种普遍的人人平等。比利时法学家佩雷尔曼也提出过一种平等的正义观。他强调形式上的平等,提出不管人们出于何种目的,在何种场合使用正义的概念,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在受同一法律规范指导的一系列案件中坚持同样情况同样对待的正义原则,这是佩雷尔曼所主张的。他的这一思想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度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形式上的平等,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官先入为主而形成的偏见,致使给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害。他的理论给司法者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法律和正义的关系

正义是法律的精神与理论依据。法律不能违背正义的精神,背离正义的法不配成为法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应符合正义的精神。正义作为法律的核心思想起着指导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作用。 法律是保障和实现正义的一种方式和工具。没有法律强制和威慑力,仅靠道德力量和人们自发的约束行为,维护正义之权威是不可能的。(一)正义观对法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正义是法律的精神。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但作为统治阶级,他们不能背离大众的,普遍的正义观念去制定法律。背离正义的法律,有法律之名,无法律之实。无正义之精神的法律,社会成员对之失去信心,无人尊敬它,服从它。没有正义的精神蕴含在其中,法律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古至今,正义观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从原始的正义观,发展到现代成熟的正义观,社会进化的表现之一就是法律精神的发展。正义观的进化带动法律的进化。法律与正义观的矛盾是法律改革的契机。当社会正义观变化时人们就用一种崭新的主观思想来看待旧时的法律制度,发现诸多不合正义理念的因素,要求废止旧法,制定公正、合理的法律。这种要求推动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2.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的重要尺度和标准。 衡量法律优劣的标准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法律是否符合正义的要求是评价法律优劣的重要标准。如果一项法律在社会多数人看来是不正义的,不论立法者认为它多么有用,都必然受到多数人的反对。因此,一项不正义的法律,虽然从实证主义的标准看,仍然是一项有效力,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理学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以下是整理的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多选题]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①法律重 视程序,不讲效率;②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③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 灵活性;④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④③① B.①④② C.② D.③ 【答案】CD 【解析】见教材关于法的局限性的叙述。 2[多选题]下列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是: A.甲打赢官司后一直拿不到赔偿金,认为法院没什么用 B.乙感到中国的法律越来越不管用了 C.丙以为偷书不算偷,不构成盗窃罪 D.丁不知道中国有《对外贸易法》 【答案】ABCD 【解析】法律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民关于法和法的现象的思想、观点、心理和知识的总称,主要包括:人们对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的看法,对现行法的理解、解释、态度的情绪,对自己和他人权利、义务的认识,对人民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人们关于法的知识修养等,故ABCD选项均应入选。 3[多选题]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能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答案】ABC 【解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142 条第2款规定,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国声明保留的除外;形式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 4[多选题]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 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 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由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律 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法律规范 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论点①和论点② B.学生甲的论点③和学生乙的论点③ C.学生乙的论点① D.学生乙的论点② 【答案】BCD 【解析】法的要素的构成一般包括法的原则、法的概念、法的技术性规定、法律规范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规范的结构,如“假定、指示、法律后果”或“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因此法的构成要素不等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5[单选题]魏明与桂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 发给结婚证书。产生魏明与桂敏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实

近年来法理学的重点与热点问题复习课程

近年来法理学的重点与热点问题 1. 规范法理学的基本问题 (1)法的概念问题包括特征问题,传统意义上对什么是法有过很多的描述,我国从国法的角度理解的比较的多。还有法的特征也是频繁的在考。多选题考察的比较的多。 (2)法的要素问题,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的概念等这些基本的要素,常考点就是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关系。这里涉及一个理论问题,法律规则的内涵到底范围有多大,和法律原则的界限在哪里,法律规则内涵的合理性等法理问题的研究。一般在论述题中体现的比较的明显。 (3)法律体系的问题,法律体系既可以小考也可以大考,大考就会问你在我国现有的法制体制下如何建立起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等,讲依法治国也好,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好,都是要有法可依,这个“法”怎样才能构建一个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这种题型不乏会出答题的可能性的。 (4)法律关系的问题,一个是法的主体与客体的问题,第二个就是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的问题,第三个就是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譬如今年的第七论述)。 (5)法的效力问题,法律渊源(从判例为主题来论述判例制度的作用,我国现在越来越关注判例问题,例如,许霆案、醉驾案等都会为其他法院所借鉴),法律效力等级体系等问题。(譬如说,法为什么有效力?一般可以从规范效力、实施效力、心理效力、社会效力等角度去分析,单就规范效力角度而言,法的效力来源于宪法的规定) (6)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问题。法律责任问题涉及的案例也是很多的,因为违法、违约而导致要承担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没什么质疑的,但是民法中有特殊的侵权责任,譬如说,某甲的狗把乙给咬伤了,某甲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就是法律责任的问题。至于法律制裁问题,我国的法律制裁大致可以分为宪法制裁、民法制裁、行政法制裁、刑法制裁等。就拿刑法制裁来说吧,我国刑法规定的制裁方式非常的多,最严厉的就是对生命的剥夺,而且我国刑法条文中规定的死刑很多,这就遇到一个问题,与人权的结合问题,世界上很多的国家在质疑我国是否在保障人权,这就涉及到死刑设置的合理性问题的研究。 2.价值法理学的基本问题 重点理解法的正义性价值问题: (1)立法听证的考察,譬如,个人所得税的提高问题的听证,就牵涉立法正义性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评判立法正义的标准是什么:是否符合立法的民主原则?是否符合立法的科学的原则?是否符合宪法原则(规范正义的原则)?

浅论正义与法律的关系

浅论正义与法律的关系 一、正义的内涵在中文里,正义即公平、公正、公道。人们在经验上,或者在直觉上,可 能很容易体会到什么是公正,什么是不公正。特别是当一个人受到歧视性对待时,当人们 为他讨回公道时,什么是公道、公平、正义, 自然 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旁观者清、当 局者迷。我们虽然在感觉上,内心道德评价中能给自己所认为的正义观念下定义。但是很 难说出大众普遍接受正义到底为何物,就象我们天天生活在时间中,却难以给时间下一个 准确的定义。西方学者认为,正义意味着各得其所。这是一种平等的正义观。平等的正义 观的思想最早来源于古希腊。古希腊 哲学 家亚里士多德对此提出了非常经典的一种看法:他在平等的意义上 分析 正义 问题 ,认为正义就是平等的人应该配给相等的事物[1]。 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平等,不是一种普遍的人人平等。比利时法学家佩雷尔曼也提出过一 种平等的正义观。他强调形式上的平等,提出不管人们出于何种目的,在何种场合使用正 义的概念,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在受同一 法律 规范指导的一系列案件中坚持同样 情况同样对待的正义原则,这是佩雷尔曼所主张的。他的这一思想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 度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形式上的平等,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官先入为主而形成的偏见,致使给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害。他的 理论 给司法者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法律和正义的 关系 正义是法律的精神与理论依据。法律不能违背正义的精神,背离正义的法不配成为 法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应符合正义的精神。正义作为法律的核心思想起着指导法律的 制定和实施的作用。法律是保障和实现正义的一种方式和工具。没有法律强制和威慑力, 仅靠道德力量和人们自发的约束行为,维护正义之权威是不可能的。(一) 正义观对法 律的 影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正义是法律的精神。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但作为统治阶级,他们不能背离大众的,普遍的正义观念去制定法律。背离正义的法律,有法律之名,无法律之实。无正义之精神的法律, 社会 成员对之失去信心,无人尊 敬它,服从它。没有正义的精神蕴含在其中,法律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古至今,正 义观随着社会的进步而 发展 。从原始的正义观,发展到 现代 成熟的正义观,社会进化 的表现之一就是法律精神的发展。正义观的进化带动法律的进化。法律与正义观的矛盾是 法律改革的契机。当社会正义观变化时人们就用一种崭新的主观思想来看待旧时的法律制度,发现诸多不合正义理念的因素,要求废止旧法,制定公正、合理的法律。这种要求推 动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发展。2.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的重要尺度和标准。衡量法律优劣的 标准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法律是否符合正义的要求是评价法律优劣的重要标准。如果一项 法律在社会多数人看来是不正义的,不论立法者认为它多么有用,都必然受到多数人的反对。因此,一项不正义的法律,虽然从实证主义的标准看,仍然是一项有效力,但却不配 称为法律,也不可能真正发挥一般法律所具有的效果和作用。[2] (二) 法律 对正义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保障分配正义。每个 社会 都 存在大量的 自然 资源和社会资源。因而,要有一套体现大多数人的正义要求的原则来指 导社会成员适当的分配资源、利益和负担,以保证资源的利用,利益的共享,负担的承担 有序化,这套原则就是社会的分配正义。[3]法为了保障和实现分配正义,需要合理公正 的对权利、义务进行分配。人们在分配利益的时候,都愿意拿更多的利益,为了抑制出现

法理学作业答案

法理学作业答案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第一章法理学绪论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及其规律性,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问题,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四)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五)法律的价值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问题 答:法理学基本问题主要包括3个: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是什么如何认识法律前2个问题是法律的本体论问题,后1个问题则是法律的认识论问题。 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的地位 答: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即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1)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所谓“一般法”,首先指法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其次指古今中外一切法。 (2)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的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一般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3)法学的方法论。除作为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之外,法理学还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通过研究法学的方法,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体系,为整个法学研究提供方法论 4、法理学的学习方法有哪些 答: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原则;一般的科学方法;具体的科学方法;法学特有的研究方法。

《法理学》模拟考试试题及其答案

《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是(A) A.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B.是否合法 C.法律是否予以调整 D.是否具有社会性 2.根据法律效力强弱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B) 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B.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C.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3.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称为(B) A.法的拘束力 B.法的溯及力 C.法的继承性 D.法的统一性 4.《刑法》第109第2款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条规则属于(D) A.授权性规则 B.任意性规则 C.委任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一国的法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 B.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 C.一国的法律只在国内有效 D.只有刑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 6.现代各国一般均确认(B)为法有无溯及力的原则。 A.从新兼从轻原则 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旧原则 D.从轻原则 7.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C) A.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B.公权利和私权利 C.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D.人权和公民权 8.《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B) A.确定的指引作用 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9.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 A.孩子 B.孩子的安全、健康 C.保姆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一、单项选择题(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 )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具有剥削阶级类型的法。 ?.奴隶制法律制度 ?.封建制法律制度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是( )。 ?.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 )。 ??基本法律 ??行政法规 ?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不当行为中获益”,这是一个( )。 ?.法律原则 ?.法律规则 .法律概念 ?.法律标准 、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 )是否适用,适用,则为有溯及力;否则,则没有溯及力。 ??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 ??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 ?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甲乙二人依法签订合同,甲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无故拖延交货,给乙造成了 万元的损失。甲在乙的强烈要求下,交付了货物,赔偿了乙 万元的损失。甲赔偿乙之损失的行为,从法律责任的承担与实现方式上来看,属于( )。 ?.惩罚 ?.主动承担 ?.法律制裁 ?.被动承担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属于( )。 ?.非确定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在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国务院总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法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

法学导论思考题

法学导论思考题 章一: 1.什么是法学? 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1)、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而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又可分为三个层次:①知识之学。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表现为一种知识系统;②智慧之学,即关于法律的能力、方法、技巧和思维的学问,如破案智慧、立法技术和管控社会等;③精神之学,法学作为精神之学,它应当全面展现并传播法律的精神,如公平、正义精神。 (2)、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是研究规则与秩序的学问。 2.试论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法律现象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由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例如,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法律意识、法律职业、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文化、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等受到法律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社会现象,都是法律现象。法学不仅要研究法的本身,还要研究法律现象的规律性。 3.什么是法律现象?请举例说明。 法律现象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由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例如,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法律意识、法律职业、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文化、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等受到法律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社会现象,都是法律现象。

4.试论法学的品格。 (一)法学是治国之学:法学不仅要研究法国理念、法国模式(人治还是法治)、治国体制(共和还是专制)、治国目的,还要研究国家权力的设立和运作等问题(如分权制衡)。 (二)法学是强国之学:任何国家的发展和强盛,都离不开改革和开放。而改革开放之过程,就是法的废、改、立过程,就是法学对之进行导航和护航的过程。法学的发展和兴盛,对于国家的强盛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法学是正义之学:法学之所以是正义之学,最根本的原因是作为法学的研究对象的法律是正义的体现。无论作为法学一般理论的法理学,还是作为法学体系组成部分的部门法学,都要研究正义问题,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特别是司法,更是维护正义之神,司法公正和司法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 (四)法学是权利之学:①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而法律现象说到底就是权利、义务现象;②法学中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都涉及到权利问题,各部门法学的研究重心也是权利问题;③法律问题归根到底都涉及到权利或利益问题,法学是全面、系统地研究权利的学问。如果法学研究的问题缺失权利这一内容,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张文显是权利本位论的主要代表人物)。 章二: 1.概述中国法学的历史发展进程(详见课件第二章,然既为概述,必不会如此麻烦)

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法与正义的关系问题

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法与正义的关系问题 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法与正义的关系问题: 正义是法律的精神与理论依据。法律不能违背正义的精神,背离正义的法不配成为法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应符合正义的精神。正义作为法律的核心思想起着指导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作用。 法律是保障和实现正义的一种方式和工具。没有法律强制和威慑力,仅靠道德力量和人们自发的约束行为,维护正义之权威是不可能的。 (一)正义观对法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正义是法律的精神。 2.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的重要尺度和标准。 (二)法律对正义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保障分配正义。 每个社会都存在大量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因而,要有一套体现大多数人的正义要求的原则来指导社会成员适当的分配资源、利益和负担,以保证资源的利用,利益的共享,负担的承担有序化,这套原则就是社会的分配正义。法为了保障和实现分配正义,需要合理公正的对权利、义务进行分配。人们在分配利益的时候,都愿意拿更多的利益,为了抑制出现这种不公正的现象,法作为分配正义的保障工具而发挥其作用。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把正义原则制度化、法律化,把正义原则纳入到法律制度中,并以这一原则为指导分配权利、义务,体现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这一正义精神和法的核心思想。 2. 分配的正义没有实现的时候,矫正的正义发挥其作用。 矫正的正义指当分配的正义遭到破坏时,按照均等的原则予以重建或恢复。如果一个人侵犯另一个人的权利或财产,矫正的正义则要求侵害者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或对侵害者施与其行为相对称的刑罚。矫正的正义在法律上以第二性的权利、义务表现。当社会成员违反法律所确认的分

法理学的题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1、什么样的法律现象才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2、思考学科分化之于法理学研究的意义,并反思其不足之处。 3、法学教育是什么类型教育? 4、法学是不是一门社会学科? 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 1、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怎样以科学的态度准确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 3、思考价值分析方法与语义分析方法之间的区分对于法理学研究的意义。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1、马克思主义法学是怎样形成与发展的? 2、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是法学史上的伟大革命? 3、思考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发展过程及其基本规律。 第四章法理学概述 1、如何理解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 2、思考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理学未来的发展趋势。 3、学习法理学的意义是什么? 第五章法德概念 1、与其他社会现象相比法有哪些基本特征? 2、与以往的法学理论相比,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认识有何进步意义? 3、法德规范作用是什么? 第六章法德渊源、形式和效力 1、运用语义分析方法对“法的渊源”和“法德形式”进行概念上的界分。 2、当代中国主要法德主要渊源是什么? 3、法德效力范围什么? 第七章法德要素 1、在法学研究中有哪几种关于“法德要素”的分类? 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是什么? 3、在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有哪些功能?第八章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的特点与划分标准是什么? 2、如何保障法律体系大的统一性? 3、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主要法律部门有哪些?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1、为什么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 2、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3、为什么说现代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第十章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2、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与外在方面各包括哪些内容?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2、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有哪些? 3、如何理解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2、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有什么不同之处? 3、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哪些? 4、思考法律规范、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等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十三章法律程序 1、如何理解程序在法治中重要作用? 2、正当程序的特征与意义是什么? 3、思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的关系。第十四章法的历史 1、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2、思考法与原始社会习惯之间的关系? 3、分析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不同之处。 4、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德本质与特征? 第十五章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1、法律演进与发展有哪些特点? 2、法律演进与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什么? 3、思考在法律多元的语境中,法律移植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4、全球化时代中国发展的特征是什么? 第十六章法的制定 1、立法有哪些特征? 2、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的特色是什么? 3、如何概括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规则?3、思考严格的立法程序对于立法的意义。第十七章法的实施

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参考资料(一)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是() A.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B.是否合法 C.法律是否予以调整 D.是否具有社会性 2.根据法律效力强弱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 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B.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C.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3.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称为() A.法的拘束力 B.法的溯及力 C.法的继承性 D.法的统一性 4.《刑法》第109第2款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条规则属于() A.授权性规则 B.任意性规则 C.委任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国的法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 B.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 C.一国的法律只在国内有效 D.只有刑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 6.现代各国一般均确认()为法有无溯及力的原则。 A.从新兼从轻原则 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旧原则 D.从轻原则 7.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 A.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B.公权利和私权利 C.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D.人权和公民权 8.《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 A.确定的指引作用 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9.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孩子 B.孩子的安全、健康 C.保姆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10.陈凯歌导演的电影《霸王别姬》属于法律客体的哪一种类?() A.物 B.人身 C.精神财富 D.行为结果 11.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 A.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B.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C.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D。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解释 12.下列哪种行为在我国法律实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 A.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B.纪检、监察部门对某法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 C.法院对某检察官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 D.检察院对某公司经理的贪污犯罪行为起诉后,向该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A.文义解释 B.历史解释 C.体系解释 D.目的解释 二、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选项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选项是符台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下列有关法的本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的本质是与法的现象相对而言的一个范畴 B.中外的思想家提出各种各样的法的本质的学说,因此,法的本质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答案 C.法的本质是通过法的现象逐渐认识的 D.法的本质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主客观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2.马克思说过:“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说法有() A.法律是针对行为而设立的,并不关心行为主体的思想 B.法律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调整来调整社会关系 C.对法律而言,行为主体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行为才是唯一的标准 D.法律作用的直接对象是人们的行为 3.法律具有国家性,这意味着() A.法是以国家名义创制的,代表的是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B.法律在一国主权所及范围内普遍有效 C.法律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 D.法律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4.下列有关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