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河南省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河南省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河南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河南省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豫政2017〔〕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为保证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河南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一)调查目的

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省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

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意义

河南是个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四大国家战略规划,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

1.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我省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总体状况以及城镇和村庄内部各行业用地的数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准确研判土地资源配臵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程度,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的现实需要。

2.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特别是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全省耕地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合理安排生态退耕规模,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农业发展的根本前提;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管控性保护、推进

建设性保护、实施激励性保护、严格耕地保护监管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我省城镇和农村内部各类建设用地状况,是全面评价土地利用潜力,开展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贯彻“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放活流量”建设用地管控方针的基本前提;也是落实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规划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率,实现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重要依据。

4.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我省土地权属状况,巩固并完善现有各类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是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企业利益,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积极显化农村集体和农民土地资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5.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我省湿地以及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推进湿地上图、入库、落地,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原则

1. 实事求是原则

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是土地调查的生命,是土地调查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程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把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贯穿于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全

过程,真实反映土地利用现状,为政府决策和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和图件资料。

2. 继承衔接原则

充分利用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等已有资料和各类调查成果,减少重复劳动、重复投资,节约成本;本着“口径可比较、数据可分析、差异可处理”的原则,全面对比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历年土地变更调查等历史调查成果进行分析,按照第三次土地调查的要求稳妥处理,做好衔接。

3. 统筹协作原则

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形式组织实施。各级成立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办公室,统筹本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土地调查的落实和执行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 注重创新原则

在土地调查工作中注重创新原则,采用新方法、新机制,应用“3S”、“互联网+”、无人机航摄、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提高调查效率,提升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实现土地管理信息化。

三、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通知》和《意见》精神,按照国家的统一技术标准和我省的具体要求,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全面查清全省范围内的土

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实现土地资源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为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工作任务

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工作任务包括:在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采用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利用“互联网+”等新科技手段,查清全省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面积、分布及用途等状况;查清全省各类土地的权属状况;更新全省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状况;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地基础数据库;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相较于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没有内容的添加”,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如下:

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国家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底图中每块图斑的地类、位臵、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省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城市、建制镇、村

庄、独立工业、湿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

(2)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2. 土地权属调查

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3. 永久基本农田调查

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全面查清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的类型、质量、数量和实际种植状况。

4. 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等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

(1)自然资源调查。配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查清水流、森林、山岭、荒地和滩涂等自然资源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建立土地利用现状与各类自然资源的相应关联,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基础。

(2)湿地调查。查清全省范围内各类湿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和

权属状况,推进湿地上图、入库、落地,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

(3)耕地细化调查。对永久基本农田外耕地进行细化调查,重点对河道内或滩涂上耕地、湖区或滩涂上耕地、林区范围内的耕地、草原范围内耕地、沙荒耕地、污染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

(4)“批而未用”土地调查,将批准未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

(5)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在土地调查基础上,将最新的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6)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调查,在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批准界线等资料,将城市开发边界范围界线、生态红线范围界线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掌握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

5. 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湿地调查专项数

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和其他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以县级各类数据库成果为基础,市级组织建设市级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省级组织建设省级第三次土地调査及专项调查数据库,实现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集成管理、动态入库、综合查询、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快速服务等功能。

(2)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

基于三级土地调查与专项调查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设从县到省的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综合分析应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开发相关应用分析功能,提高三次调查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6. 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

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以及其他专题数据。

(2)成果分析

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结合二次调查、变更调查等相关

成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以来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湿地、城镇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三次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第三次土地调查报告。

(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基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并在服务平台上发布,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三次调查数据的需求,最大程度的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利用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编制省、市、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

7. 按照统一部署,全省先做3-5个县级试点。

四、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及要求

(一)技术路线

依据国家统一下发的遥感影像以及内业比对提取的变化信息,利用已有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采用“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和地方细化调查相结合的要求,查清全省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利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

真实性,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技术,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标准时点统一变更和调查成果评价、应用等工作。

(二)技术方法

1. 采用“3S”一体化技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根据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结合日常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资料,制作外业调查数据,采用“3S”一体化技术,逐图斑开展实地调查及举证工作,细化调查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等信息,对与国家内业判读结果不一致的图斑,实地拍摄带GPS坐标和拍摄方向的举证照片。

2. 利用现有的各类调查成果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地籍调查成果实时更新的区域,利用地籍调查成果,获得城镇内部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对未进行地籍调查成果实时更新的区域,参考利用现有的各类调查成果,利用现势性强的航空正射影像图,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条件地方,可重新获取航空影像辅助开展调查。

3. 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利用移动调查设备开展土地利用信息的调查和采集,实现各类专题信息与每个图斑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影像、属

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4. 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县级调查初步成果开展全面核查。采用计算机自动比对和人机交互检查方法,对地方报送成果进行逐图斑内业比对,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及地方举证照片的一致性,对存在问题图斑开展在线互联核查,必要时进行外业实地核查。

5. 通过增量更新技术开展统一时点数据更新。按照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获取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时点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形成增量更新数据,将各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査成果时点统一更新到2019年12月31曰.

6. 基于大数据技术开展土地调查成果多元服务与专项分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面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和杜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特点,优化海量数据处理效率,提供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快速共享服务;开展各类自然资源、湿地、重点城镇节约集约用地分析,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综合应用分析技术机制。

(三)技术要求

1.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要求

(1)数学基础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

(3)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

调查界线继承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各级调查界线如果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必须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方调整。

①调查界线的调整

调查界线使用各主管部门确定的界线。市、县级调查界线,采用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文件调整,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备案;乡(镇)级调查界线,依据县(区、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调整。市、县级调查界线由省级负责完成,乡(镇)级调查界线,由县级负责完成。

②调查界线制作及控制面积确定

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依据国家下发的省级控制界线和控制面积制作数字化县级调查界线图,并制作全省到县(区、市)的省级《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依此计算各县级调查区域控制面积。

(4)调查底图的应用与管理

遥感影像成果和全要素变化图斑由部统一制作,省厅向国家领取并下发各地开展实地调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遥感成果的管理,做好资料的接收、分发、保管、保密等工作。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对外业调查核实图斑逐一进行地类认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采用综合调绘法。综合调绘法是内业判读、外业调查补测和内业建库相结合的调绘方法。地方依据国家下发的最新高精度遥感影像和提取的全要素变化图斑,开展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和举证,对影像未能反映的地物进行补测;最后依据外业调查结果,进行内业矢量化及建库工作。

①调查内容与精度

A. 实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

B. 实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

C. 实地面积超过600平方米的其他地类。

②地类调绘及补测

各县(市、区)以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套合土地调查数据库,叠加相关调查数据,制作外业调查数据。将数据导入带定位功能的移动外业调查设备或打印外业调查纸图,辅助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调查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详细记录图斑编号、地类编码和权属单位等属性信息。

依据影像和实地现状进行图斑综合调绘及补测,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一致的,无需重新调绘,直接标记,记录相关调查信息;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不一致的,应进行实地调绘。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应进行补测。对于我省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期间因为林地覆盖等原因漏调的村庄,本次需补测上图。

补测主要采用简易补测法和仪器补测法,为了提高调查的效率和成果精度,有条件的地区采用GPS仪器补测法,无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简易补测法。补测平面位臵精度要求,补测的地物点相对邻近明显地物点距离中误差,平地、丘陵地不得大于2. 5m,山地不得大于5m,最大误差不超过2倍中误差。

③变化图斑调查举证。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国家内业提取的变化图斑进行调查核实,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对其他变化图斑进行调查。为保证实地现状与调查成果的一致性,省级将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地方调查成果进行核查。根据工作要求,地方须对重点变化图斑进行互联网+举证,省级将以图斑的遥感影像特征和实地举证照片为依据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上报国土资源部。需要举证的图斑:

A. 无论是否按照国家提取地类和范围调查,以下重点地类的变化必须实地拍照举证。

a. 建设用地变化图斑

相对原数据库新增的建设用地图斑。

b. 耕地变化图斑

包括新增耕地、耕地内部变化图斑(原数据库地类为水田或水浇地,调查地类为旱地或原数据库地类为旱地,调查地类为水田或水浇地的)。

c. 农用地变化为未利用地图斑

包括原数据库地类为农用地,调查地类为未利用地的图斑。

B. 对地方未按国家内业提取变化图斑地类和范围变化的所有图斑,需要进行举证。

C. 对国家未提取变化图斑的区域,图斑地类与原数据库地类不一致的地类图斑,原则上需要进行举证。

图斑举证的要求:使用带卫星定位功能和方向传感器的手机,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互联网+举证软件,拍摄包含图斑实地GPS 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报送至国家举证平台,国家将以图斑的遥感影像特征和实地举证照片为依据进行核查。举证照片包括图斑全景照片、局部近景照片、利用特征照片三类,对未提交举证照片或提交的举证照片不能说明图斑变化情况的,国家核查将认定为不通过图斑。

(6)制作坡度图及耕地坡度分级确定

利用高于二次调查DEM精度的,按照《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重新制作坡度图。坡度图由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制作。对于新增耕地以及重新制作坡度图的县区,将坡度图与耕地图斑叠加,确定耕地图斑的坡度级。耕地分为小于或等于2度、大于2度小于或等于6度、大于6度小于或等于15度、大于15度小于或等于25度、大于25度五个坡度级。进行坡度分级时,一般不打破图斑界线,一个图斑确定一个坡度级。当一个图斑含有两个以上坡度级时,一般以面积大的坡度级为该

图斑坡度级。当一个耕地图斑面积较大、含有两个以上坡度级,且不同坡度级之间的界线明显时,可将该耕地图斑划分为两个以上不同坡度级。

(7)关于田坎

田坎系数继续沿用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时测算的田坎系数。

(8)关于可调整地类

可调整地类(按照《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9号)认定)应继承最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可调整地类;本次调查不再新增可调整地类;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调整地类应按实地现状调查,不再作为可调整地类(即去掉K属性)。

(9)关于道路调查

对于在农村范围内宽度≥2. 0米、≤6. 5米的道路,调查为农村道路或公路用地;对于大于6. 5米的道路,须调查为公路。道路被权属界线分割的,按不同图斑上图。用地范围不确定的在建道路,暂不调查。

(10)关于图斑标注

①耕地标注

A. 耕地实际利用情况调查标注

按三次调查工作分类的要求调查为耕地的图斑,按实际利用情况标注种植属性。包括粮食、棉花、蔬菜、苗圃、花卉、果树、林木、水塘、草皮、休耕、撂荒和其他等属性。

B. 耕地细化调查标注

对于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在耕地图斑中标注基本农田属性。

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耕地图斑,参考相关部门的有关资料,根据耕地的位臵和立地条件,开展细化调查,并标注相应属性。包括河道内或滩涂上耕地、湖区或滩涂上耕地、草原中的耕地、林区内的耕地、荒漠化沙化耕地、石漠化耕地、污染耕地及其他耕地等。

②建设用地标注

建设用地调查图斑属性标注相应的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和特殊用地、各类独立工业用地的地类编码。

③设施农用地《工作分类》要求细化标注。

④公益林标注

对于实地为公益林的林地图斑,应标注公益林属性。

⑤草地细化调查标注

在县级建库时,根据国家下发的林业部门相关资料,对灌木覆盖度大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属性;对于草覆盖度大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荒草地。

(11)关于地类认定程序

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对于耕、园、林、草交叉认定不清的,根据地类定义,按照“耕、园、林、草”优先次序确定地类。

(12)关于线状地物交叉

对于线状地物交叉的,上部的线状地物连续表示,下压的线状地物断在交叉处。线状地物穿过隧道时,线状地物断在隧道两端。

(13)关于权属调查

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中权属界线采用解析法采集的,将按照权属界线直接上图入库;对权属界线采用图解法采集的,应对照最新遥感影像核实后上图;对权属界线与遥感影像存在较大差异的,在确保遥感影像图精度的前提下,提交登记部门进行审核后上图。城镇以外的独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上图。城镇内部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不调查。

(14)关于批而未用建设用地调查

现有数据库中的批而未用图斑及当年新增的批而未用图斑,按实地现状进行调查。批而未用土地调查由国家在县级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完成,形成批而未用图层下发各地。

(15)关于湿地调查

依据三次调查工作分类,按照实地现状开展湿地调查工作。

(16)关于设施农用地细化调查

依据《工作分类》对设施农用地的细化分类要求,按照设施畜禽养殖用地、设施种植用地、设施水产养殖用地、辅助生产设施、临时存放场所、晾晒场和其他设施农用地等类型,查清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的实际情况。

2. 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大比例尺调查。推进城镇、村庄权籍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查清城镇内部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特殊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

(1)资料收集

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0. 2米分辨率的航空影像、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影像、城市总体规划数据库、大比例尺地形数字线画图(DLG)

(2)调查底图

依据0.2米分辨率的航空影像为底图制作1:500或1:2000的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对于0.2米分辨率的航空影像覆盖不全的区域,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影像作为底图的补充。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应以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成果为基础开展,将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宗地成果同类合并,按照三次调查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归并地类,被道路、水系等线状地物分割的同类宗地应分割为不同的图斑,道路、水系、绿地等应单独划分图斑,对有多种用途的宗地应按照主要用途调查,对于超大型宗地应按照宗地内用途划分为不同图斑。

对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未覆盖和城市扩张等产生的新建区域,可参考最新的影像图与近期规划图、地形图,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土管所、及村委会相关人员配合建库单位技术人员,采用室内勾绘和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城镇、村庄内部的每一块地的土地利用类型。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原则上按照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分类汇总。

3. 数据接边要求

完成相邻行政区之间的地类、权属等接边工作,要求边界两边数据建立拓扑结构,各要素之间拓扑关系正确。县级接边工作由市级统一组织完成,市级接边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完成。

4. 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要求

三次调查数据库建设采用国家规范标准、地方分级建设、成果统一汇交的模式开展。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与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专项调查数据等矢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DOM数据、扫描影像图数据等栅格数据和元数据。县级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设计、基础数据准备与处理、图形和属性数据采集、数据接边后数据处理、拓扑关系构建、数据检查与入库等。县级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自然资源部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我们要多措并举,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是实施耕地质量提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设计书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方案设计书 (一)土地调查范围 土地调查范围:东经118019 ' 43 ”一119014 ' 02 ”、北纬31o13 ' 00”—32o36' 32”,包括南京市辖区范围内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六合11 个区及高淳、溧水2个县,调查面积约6580 平方公里。 (二)基本情况 1.已有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南京市江南八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区、栖霞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调查成果:2000 年1/1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1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该成果已于2006 年实施地形数据的修测和更新。 南京市五郊(县)区(江宁区、高淳县、溧水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调查成果:先后于2002 年、2003 年完成的1/5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5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2.已有城镇土地调查成果 城镇数字地籍信息。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建成区(城区、建制镇),已全面完成1/500 比例尺的城镇地籍调查,形成了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广泛应用于城镇土地调查、登记、发证。 3.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 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依据,于2005年完成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含村民小组)登记、发证建立的相应属性数据库;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据,完成国有土地使

土地评估项目实施方案.doc

七、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郑州市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规范本级协议土地出让和划拨土地宗地评估行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范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郑州市和具体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机构人员组织、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我公司具备从事河南省范围内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另外,除了日常的宗地评估外,本公司还承担着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等,本公司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河南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河南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河南省,尤其是郑州市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总经理徐进兰为总负责人,孙建伟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两个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

下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价报告,主要经过以下步骤: 1、明确评估的基本事项。内容主要包括估价对象(权属、用途、面积等)、估价目的、基准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 2、拟定估价作业计划; 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商讨估价技术方法; 4、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确定相关的技术参数,确定试算价格;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oc教学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 o c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低产田约占72%,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够稳定。随着人口持续增长,我国人均耕地还将下降,耕地资源紧约束态势仍将进一步加剧。这一基本国情决

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设计(4稿子)

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全面掌握我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深入分析我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各级规划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保障情况等,提出规划实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有关建议,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科学化、规化水平。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评估,突出重点。系统回顾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全面分析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重要预期性指标的实现程度,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二)立足规划,着眼未来。围绕规划核心容和主要指标,紧密结合以城镇化发展为引擎,“四化”同步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社会民生加快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评估规划对未来发展需求的保障程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三)统一部署,典型剖析。在做好省级规划中期评估的同时,同步开展市、县两级规划的中期评估,深入了解地方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程度,对规划实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 (四)专家领衔,多方参与。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家领衔作用,广泛吸收相关专家学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估成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客观真实、统筹兼顾。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客观分析当前规划实施面临的突出问题,准确研判未来发展态势,实事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采用权威部门发布的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等数据和资料,如实反映规划实施情况,保证评估过程和结论的客观性。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统筹兼顾,提出科学有效的实施措施。 三、评估时点围 本次评估期限为2006年1月至2012年12月。评估围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行政区划实际管辖围。 四、评估任务 本次评估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三个层面进行,各地可根据需要开展乡级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一)省级层面评估。 采用多种方法客观分析全省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预测规划实施的趋势,总结规划实施好的经验做法,提出解决

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doc

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2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国土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国土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 开展好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提高国土资源配置质量效益,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客观要求;是完善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的基本前提;是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扎实推进“八项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 第三次国土调查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实地认定地类,确保地类不重不漏全覆盖,在自然资源调查中发挥基

础性作用。在对存在复合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基础上,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 二、调查任务 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市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区县(自治县)为基本单位,在验证满足调查精度要求的前提下,以自行收集高分辨率影像和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市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等农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特区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特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1 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1) 1.1 地理位置和概况 (1) 1.2 城镇调查的内容 (1) 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及组织实施方案 (2) 2.1 城镇地籍调查作业参考流程图 (2) 2.2 地籍调查工作程序 (3) 3 权属调查实施 (13) 3.1 已有土地调查登记成果范围权属调查 (13) 3.2 初始调查范围权属调查 (14) 4 注:部分调查问题的应急预案 (15) 附录1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分说明书 附录2指界授权委托书 附录3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 附录4地籍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 附录5**特县城镇地籍调查动员会签到表 附录6 地籍调查表 附录7街道宗地面积汇总表 附录8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I

1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1.1 城镇调查的内容 城镇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地类)等。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首先将原1954年北京坐标系下的权属界线统一转换到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将原土地分类转换到二次土地调查要求的全国土地分类下,调查小组利用以上转换后的权属界线、地类以及基础测绘、已有的调查登记属性信息,按照城镇土地调查的要求,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进行补充、完善,并做好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衔接;对未开展城镇地籍调查的,按初始地籍调查要求进行。 对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如界址点、线发生变化或界址点、线虽未发生变化但与基础测绘成果叠加后与原登记结果矛盾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进行界址点补充测量,将界址点、线的位置调整到正确的位置。无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测量全部界址点,并保持界址点、线位置与调查结果一致。 基础地理数据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精度不能满足地籍精度要求的,需要补测作为界址线的地物(如围墙、房屋、栅栏等)以及与界址线相邻的地物,有条件的可以测绘全部房屋、围墙、栅栏等地物要素;现状已发生变化的,要按不低于原基础测绘成果精度要求对原基础测绘成果进行修测补测; 进行内外业检查,满足要求后,按照建库标准更新城镇数据库成果。 本次**特县城镇地籍调查调查范围为**特县城关镇(平寨镇)以及郎岱镇、大用镇、木岗镇、岩脚镇建成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 5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19页

附件: 2019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掌握2019年土地利用状况,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闸门”作用,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确保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准确的农用地基础数据,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 (一)调查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以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全面查清201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包括建设用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情况,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二)开展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细化调查。查清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细分调查内容,对新增建设用地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全国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三)调查全国当前坡耕地情况。在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坡耕地专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开展生态退耕等减少的耕地数量,查清坡耕地变化状况,并逐级汇总。 (四)查清遗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国发[2019]28号文件开展的土地利用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以及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要求,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遗漏的建设用地状况,调查到相应二、三级类,并逐级汇总。

三、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资料;收集国发28号开展的情况自查、“四查清、四对照”等有关成果。 3、准备表格 印制《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更新调查面积统计表》(见附件4),《耕地坡度分级统计表》(见附件5)。 4、技术培训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实地调查 以本年度实地变化现状为准,实地进行变更调查,保证实地、图件、数据“三者一致”。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如下内容: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核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查 总体方案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月

目录 一、目的和意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核查任务?4 (一)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核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基本农田核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核查原则与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技术路线?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核查的主要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内业核查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外业实地核查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总体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组织实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组织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责任与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进度安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2018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4月

2016年下半年: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求部门调查成果需求意见,梳理调查技术 条件,综合提出了三次土地调查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上半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等进行验证。 第1阶段 第2阶段

2017年下半年:总结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示》,国务院发文后报《总体方案》。会签相关部门。 2017年四季度:筹建调查办,完善各方案、技术标准;梳理2017年7月1日以来 的存档卫星数据,每省选择三个左右县级单位先行开展三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锻炼队伍、加强培训,总结经验、梳理问题。 第3阶段 第4阶段

Part 01 主要特点

对临时种植其他作物的耕地进行标注:耕种(GZ)、未耕种(WG)、休耕(XG)、园木(YM)、林木(LM)、绿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对林地改种果树的园地进行标注:林区内的园地(LQYD)。 对草地标注:对灌木覆盖度大于等于30%小于4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灌丛草地(GCCD);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为稀疏草地(XSCD)。 工业仓储用地细化标注:按照工业仓储用地的实际利用状况,将 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标注为:火电工业用地(HDGY)、钢铁工业用 地(GTGY)、煤矿工业用地(MKGY)、水泥工业用地(SNGY)、 玻璃工业用地(BLGY)和电解铝工业用地(DLGY)。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地籍调查工作方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特区地籍调查工作方案**特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附录1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分说明书 附录2指界授权委托书 附录3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 附录4地籍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 附录5**特县城镇地籍调查动员会签到表附录6地籍调查表 附录7街道宗地面积汇总表 附录8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1调查区的地理位置和概况及调查内容 城镇调查的内容 城镇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地类)等。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首先将原1954年北京坐标系下的权属界线统一转换到1980年西安坐标系下,将原土地分类转换到二次土地调查要求的全国土地分类下,调查小组利用以上转换后的权属界线、地类以及基础测绘、已有的调查登记属性信息,按照城镇土地调查的要求,对已有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进行补充、完善,并做好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衔接;对未开展城镇地籍调查的,按初始地籍调查要求进行。 对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如界址点、线发生变化或界址点、线虽未发生变化但与基础测绘成果叠加后与原登记结果矛盾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进行界址点补充测量,将界址点、线的位置调整到正确的位置。无地籍调查成果的,直接测量全部界址点,并保持界址点、线位置与调查结果一致。 基础地理数据利用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精度不能满足地籍精度要求的,需要补测作为界址线的地物(如围墙、房屋、栅栏等)以及与界址线相邻的地物,有条件的可以测绘全部房屋、围墙、栅栏等地物要素;现状已发生变化的,要按不低于原基础测绘成果精度要求对原基础测绘成果进行修测补测; 进行内外业检查,满足要求后,按照建库标准更新城镇数据库成果。 本次**特县城镇地籍调查调查范围为**特县城关镇(平寨镇)以及郎岱镇、大用镇、木岗镇、岩脚镇建成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计划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包括: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

项目拆迁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XXXXX房屋征收项目 实 施 方 案 XXX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2018年 03月 28日

目录 项目概况 (3) “三调”实施方案 (4) 一、任务及工作内容 (4) 二、技术路线与方法 (7)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8) 四、专项用地调查 (13) 五、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4) 六、检查与验收 (15) 七、统一时点更新 (17) 八、成果汇总 (17) 九、主要成果 (19) XXXXX房屋征收项目测绘实施方案 (22) 一、测绘技术依据 (22) 三、实施方案 (23) 三、测绘工作流程与方法 (24) 四、质量检查及保障措施 (42) 五、测绘周期承诺 (45) XXX项目评估实施方案 (50) 一、统一相关技术参数选取,统一解释口径 (50) 二、本项目拆迁评估工作流程 (51) 二、技术方案 (55) 四、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组织方案 (61) 五、本项目组织架构图 (62) 六、作业时间 (63) 七、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63)

项目概况 项目区域简介及项目简介:XXXXXX XXX..... 所需开展任务要求内容包括了“三调”,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房屋评估。“三调”及房屋地籍测量结果的应用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了科学严谨的法律依据,涵盖变更地籍资料、土地利用分类、初始权属、地籍的区域划分、宗地划分等内容,为改造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和权属变更提供了公平合理的法律依据,是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一项总要内容。 (一)实施任务的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项目内容相关服务要求。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宗地图、房产图编制和项目成果统计汇总以及后期伴随服务等工作。为顺利完成拆迁任务,现将该项目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工作进展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具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以保证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工作。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8〕53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三调的主要目标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三调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实地认定地类,确保地类不重不漏全覆盖,在自然资源调查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对存在复合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

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基础上,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 (二)主要任务 三调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调的具体任务是: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

XXXX项目拆迁评估工作地具体实施方案设计

实用标准XXXXX房屋征收项目

XXX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8日

目录 项目概况 (4) “三调”实施方案 (5) 一、任务及工作内容 6 二、技术路线与方法 ......................................................... 1 0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1 2 四、专项用地调查 ........................................................... 1 8 五、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9) 六、检查与验收 (21) 七、统一时点更新 (23) 八、成果汇总 ............................................................... 2 4 九、主要成果 (27) XXXXX房屋征收项目测绘实施方案 (30) 一、测绘技术依据 (30) 三、实施方案 (32) 三、测绘工作流程与方法 34 四、质量检查及保障措施 58 五、测绘周期承诺 (61) XXX项目评估实施方案 (67)

一、统一相关技术参数选取,统一解释口径 (67) 、本项目拆迁评估工作流程 68 二、技术方案 (72) 四、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组织方案 (79) 五、本项目组织架构图 (79) 六、作业时间 (80) 七、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81) 项目概况 项目区域简介及项目简介:XXXXXX XXX.…. 所需开展任务要求内容包括了“三调”,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房屋评估。“三调”及房屋地籍测量结果的应用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了科学严谨的法律依据,涵盖变更地籍资料、土地利用分类、初始权属、地籍的区域划分、宗地划分 等内容,为改造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和权属变更提供了公平合理的法律依据,是城市 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一项总要内容。 (一)实施任务的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项目内容相关服务要求。

土地评估技术服务方案范本

技术服务方案 (招标单位名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服务单位。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范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云南省、曲靖市相关要求,结合曲靖市土地收储中心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公司情况简介 我公司具备从事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 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云南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云南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 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XX省,尤其是XXX、XXX、XXX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二、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成立项目小组,明确评估人员、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评估副经理XXX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下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38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贯彻落实《物权法》,保障物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先进技术方法,查清全市

范围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土地的准确数据;查清全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满足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开展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调查,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开展全市基本农田调查, 掌握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开展城镇、村庄以外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市辖五区及福清市、长乐市、平潭县以1:5000比例尺开展调查,其余县以1:10000比例尺开展调查,查清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林、牧、渔场每一块

土地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七、评估项目实施方案 市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规本级协议土地出让和划拨土地宗地评估行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我公司拟投标,为了规入围后我公司参与的具体宗地评估项目的评估行为,按时、保质完成具体宗地评估业务,保证我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科学、合理,且符合市和具体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机构人员组织、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 我公司具备从事省围的土地评估业务的资质的机构,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企业改制等地价评估工作。另外,除了日常的宗地评估外,本公司还承担着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企业改制项目等,本公司目前已经充分掌握了省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房地产交易资料,对省土地市场的现状特点、发展规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本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评估项目的负责人和土地估价师均是长期从事宗地地价评估的专职资深注册土地估价师,从事过大量土地出让、转让、划拨、企业改制项目的评估工作,不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而且对省,尤其是市涉及土地出让、转让、土地划拨的有关政策、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完全有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根据项目特点,本公司拟安排公司总经理徐进兰为总负责人,建伟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具体评估工作。另抽调多名丰富经验的土地估价师成立两个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详见下

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 本公司宗地评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CB/T18507—200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估价对象的资料(包括规划设计资料、宗地图及出让前置条件和配套保障性住房的文件、委托评估约定书等)受理业务,之后进入估价程序到完成估价报告,主要经过以下步骤: 1、明确评估的基本事项。容主要包括估价对象(权属、用途、面积等)、估价目的、基准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 2、拟定估价作业计划; 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商讨估价技术方法; 4、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确定相关的技术参数,确定试算价格;

中兴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号.doc

中兴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24号1 中兴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实施方案24号 为了确保本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规定(试行)》、《上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落实【中发(2010)1号】、【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精神,全面查清全镇农村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中兴镇作为试点单位,于2011年9月底把全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主要任务 中兴镇辖区有1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93个村民小组,土地总面积50.6平方公里,集体土地面积约49平方公里。 根据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要求和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 理局的具体部署,按照统一的调查技术标准,在中兴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场指界及调查工作,一是全面查清集体经

济组织及其成员状况;二是全面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和界线状况;三是全面核查集体土地的利用状况。 三、调查对象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范围为中兴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调查下列土地的所有权及其界线、界址点: (1)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村民小组为单元); (2)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类集体土地的权属调查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有困难的,可采取“组由村管”方式,调查到村,但要在权属调查表中相应注明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土地现状等; (3)已经属于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7月1日前张贴县政府通告,镇政府成立集体土地调查确权领导小组及调查工作办公室(具体名单附后)。 7月22日召开动员会。 7月23日一25日各村分别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代表会议,各村民小组推荐出2名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分别推荐出2名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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