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项目(二)执行到期优惠附报资料

税收优惠项目(二)执行到期优惠附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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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环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郑州经略智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用途 (1)用于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合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类研究报告通常要求市场分析准确、投资方案合理、并提供竞争分析、营销计划、管理方案、技术研发等实际作方案 (2)用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前的计委)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该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而编写,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基础文件,发改委根据可研报告进行核准、备案或批复,决定某个项目是否实施。另外医药企业在申请相关证书时也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用于银行贷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银行在贷款前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要项目方出具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银行,若该报告由甲级资格单位出具,通常不需要再组织专家评审,部分银行的贷款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要资格,但要求融资方案合理,分析正确,信息全面。另外在申请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资金、工商注册时往往也需要编写可研报告,该文件类似用于银行贷款的可研,但工商注册的可行性报告不需要编写单位有资格。 (4)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国外矿产资源和其他产业投资时,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报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或省发改委,需要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信贷支持时,也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 (5)用于企业上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类可行性报告通常需要出具国家发改委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经略智成为多家创业板和中小板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服务(包括已经上市和正准备上市的),积累的丰富的编写经验。公司拥有行业内最为丰富的数据库、一流的市场调查和行业分析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经验。 (6)用于申请政府资金(发改委资金、科技部资金、农业部资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类可行性报告通常需要出具国家发改委的甲级工程咨询资格.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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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通知 【标 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建设,国税系统支持农业产业化 【颁布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苏国税发﹝2014﹞12号 【发文日期】2014-01-24 【实施时间】2014-01-2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省辖市国税局、农办(农委),省农垦集团,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135号)精神,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国税系统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 近期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农业放在“四化同步”的基础位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税务部门和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135号)精神,牢固树立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把落实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坚持依法征收、支持服务“三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落实,认真贯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落实好以下优惠政策,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发展。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予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三)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予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推荐】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 现的主要问题 支持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组织开展了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措施落 实情况远程调研,共发现4个方面10类问题,应引起充分重视并加以改进。现将主要问题汇总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此次部署开展的自查工作,全面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立查立改,切实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各项税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一、纳税服务措施还应进一步落细落地 (一)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政策解答不准确或接通率不高。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人员对已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政策不够了解,对是否可以网上全程办理退税事项答复“不清楚”。有的地区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拨打20次, 12次无法接通。 (二)办税缴费场所等渠道咨询不够畅通,答复不准确。有的办税服务厅人员不知晓有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出台;咨询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时,个别地区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所咨询电话,以及公布的其他网上办税热线均未给出准确答复;对延期申报申请等网上办理事项,有的税务人员答复不可以网上办理,并要求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多个基层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使用同一咨询电话,难以满足纳税人咨询需要;还有部分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所公布的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

(三)容缺制度有待细化。部分地区税务机关未明确容缺办理适用的业务和执行口径,基层税务机关反映难以执行。 二、税费政策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一)市、县税务机关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市、县税务机关微信公众号无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等宣传内容;有的市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更新明显滞后,或存在相关链接无法打开等情况。(二)精准宣传不够。有的地区税务机关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等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未主动以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有的医院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不了解医务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的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影响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质效。 三、“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还需优化 (一)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发布不及时。截至3月10日,仍有个别省税务局尚未发布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不够准确。如,有的地区发布的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中,将更正申报等事项列为全程网上办理事项,不符合实际情况,清单内容不够清晰准确。 四、调整的税收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 (一)延期缴纳税款办理核准较慢。个别地区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速度较慢,纳税人2月16日申请,直至核准期限最后一天即3月6日才核准同意,且仍有大量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尚未办理完毕。电话访问部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20210201093842)

附件2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各有关企业: 为跟踪评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方便企业更好、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优惠,特开展本次问卷调查。 请认真、客观地回答每一个问题,我们将妥善使用贵单位提供的宝贵信息,用于政策的评估和完善,保证不向任何无关机构或个人透漏。问卷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登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网站()填写和提交。为保证问卷质量,建议由贵单位分管财务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共同填写。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015年11月 ?填写说明:选择题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 2 ?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3.企业所在技术领域: _______________ 4?所在地区: ____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5. 企业的性质: □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港澳台企业□其他(请具体说明): _______________ 6. 贵企业是否为咼新技术企业: □是□否 7. 贵企业是否为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 □是□否 如是,属于以下哪类:

□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省(市、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省(市、自治区)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8. 贵企业按规模分类为: □大型企业(从业人数三1000人,年营业收入三40000万元) □中型企业(300三从业人数<1000人,2000万元三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 □ 小型企业(20三从业人数<300人,300万元三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微型企业(从业人数<20人,年营业收入<300万元) 9. 贵企业2014年以来是否曾获得中央或本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 □是□否 10?贵企业2014年以来是否从事了以下创新活动(可多选): □由本企业自行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本企业独自、牵头或参与承担各类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租赁机器设备 □为开展自主研发购买软件、专利、版权、非专利技术、技术诀窍等技术类无形资产□申请、注册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设计权或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人员培训 □为开展技术类创新活动临时聘用外部研发人员、技术工人 □将新产品(服务)推向市场时进行的活动,包括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 □与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其他活动

关于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关于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2002年9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意见》。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单位的努力配合下,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下,帮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呈现出了“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帮、机关单位对口帮、党员干部结对帮”的特点,受到了困难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拥戴和盛赞。尤其是职能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成为帮扶活动的主渠道,许多困难职工从中受益,摆脱了贫困。为了进一步深化帮扶活动,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帮扶活动办公室近期就我市帮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汇报如下: 一、有关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 1、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2、市地税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 4、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 5、市房管局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再就业优惠正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7、市民政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8、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市职工法律服务站的通知》。

9、市财政局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二、优惠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 以上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基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制定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帮扶机制,强化了帮扶活动。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 在调查中发现,各单位都能充分认识到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帮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漯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来抓,努力做到服务帮扶活动、服务困难职工。为了加强领导,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活动,督促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化帮扶活动的开展。 2、采取措施落实政策 为了使与困难职工息息相关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帮扶活动中的作用,各职能部门采取措施,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创造良好的帮扶环境。如市工商局通过开辟困难职工再就业“绿色通道”、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信息咨询服务热线、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支持国有企业提高自我消化富余人员的能力等四条途径扶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下岗、困难职工开展了“零就业”家庭援助、就业渠道援助、政策援助、职业指导援助、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等。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与特困学生结对救助活动的通知》,对各学校明确要求,

关于进一步落实洋山航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洋山航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进一步扩大洋山航运企业营业税免征政策效应”的指示精神,吸引更多航运企业入驻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加快推进本市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经研究,对本市区县政府招商引进的航运企业入驻洋山保税港区内,实施税收收入划转办法。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对本市区县招商引进的航运企业入驻洋山保税港区内,实施税收收入划转办法。 为吸引更多航运企业入驻上海洋山保税港区,鼓励本市区县招商工作积极性,对区县招商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或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的企业入驻洋山保税港区内(除特大型企业外),按本市认定招商单位的办法及税收划转有关规定,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通过国库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全部返还招商区县税务局。 二、招商单位认定办法 (一)各区县招商新成立或原非本市注册且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或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的企业落户洋山保税港区内,由相关区县政府(或区县招商主管单位)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推进办”)申请确认其为招商单位。 (二)区县招商落户洋山保税港区的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

起30个工作日内,由招商区县政府(或区县招商主管单位)会同企业填写确认表格(式样见附件),并上报市推进办。有关表格填报要求及下载,查阅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网站(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2d4837289.html,)。 (三)市推进办审核确定招商单位后,将签发审核意见的表格交负责洋山保税港区税收征管的税务机关备案。 三、根据税收划转工作有关规定和市推进办审核的《洋山航运企业招商单位认定备案表》,按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由负责洋山保税港区税收征管的税务机关通过国库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预算科目、预算级次返还招商区县税务局。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总结_114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 总结_114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总结近年来,我省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相继出台了一些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在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内将重点鼓励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本文就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作一些初步探讨与分析。 一、我市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市科技创新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我市高新区纳税人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执行情况。截止2008年底**高新区共有198户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涉及国税部门征管企业所得税88户,共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17238万元。 2、“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2007年(2008年汇算清缴未结束,数据暂无),属于**高新区国税辖管的有技术开发费立项的企业共18户,但申报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只有9户,其中,外资企业3户,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2000万元,加计扣除额1000万元;内资企业6户,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1075万元,加计扣除额537.5万元。其他企业都因本年度未发生或某些原因未申报加计扣除。 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执行情况。2008年,共有88户企业享受了软件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合计销售收入66057.18万元,即征即退增值税2880.68万元。 二、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吉林地税关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吉地税发[2012]61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吉地税发[2012]61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应对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围绕我省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努力实现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良好局面,省局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一)投资拉动方面 1. 企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3免3减半政策。 2.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3. 企业从事电力生产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3免3减半政策。 4.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5.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其机构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6.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对当前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看法和建议(1)

对当前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看法和建议(1) 国家对作为再生利用资源的废旧物资 给予了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了资源浪费,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但通过近几年的政策执行情况来看,出现了较多的利用废旧物资偷逃增值税现象,有悖于国家出台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策规定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是一些纳税人钻政策空隙,大肆侵占国家税款,同时也有一些是税务机关未能严格加强管理的原因。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经济秩序,正确理解、贯彻和执行国家的废旧物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 收优惠政策。今年,我们对所属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共检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22户,经营规模也各自不同,

有国有企业,有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大多为30万到50万元,但经营收入数额却非常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有的年度增长幅竟达十几倍,由上年的200万左右上升到2000—3000万元左右;另一方面,实际经营场所与其经营收入额明显不相适应,财务核算不正规,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商品的种类大多集中在废旧金属上,如废旧钛材、废钢铁。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享受免税政策,定期核定纳税人的免税资格,符合条件的即享受免税,相反则不享受免税。 归纳之,有以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未能严格执行税收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不健全。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6号文件“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4]6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税发[2005]2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国税函[2005]54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核算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税收优惠在整个税款征收中的占比很少,但它却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税务机关通过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纳税人应当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得以具体兑现,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济的发展。然而,有些纳税人受利益驱动,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编造不实鉴定,办假外资企业和虚假的申报骗取税务机关的减免税优惠,导致国家税款严重流失。为了加强征收管理,维护税收秩序,堵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税收漏洞,笔者本着税务机关便于征收管理和维护,税收优惠政策准确执行的原则,分析在实际征管中导致税款流失的根本原因,就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对策,以期达到规范税收优惠的目的。一、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原因1、个体工商业户的销售收入难于确定。个体工商业户建帐建制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虽建帐但大多虚假不实,帐证不全更是随处可见。不建帐或者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个体经营者普遍知识水平较低,根本不懂财务制度,许多个体户经营收支与家庭的其他费用混为一体,致使无法记帐。二是为了降低进货价格,个体户在进货时,如向供货方索要发票,供货方就会抬高货物的出售单价,故一般不要原始发票,这样在客观上造成原始凭证缺乏,因此进货登记簿和凭证粘贴簿等也就形同虚设了。帐证不全的直接后果,导致了申报数据的不准确。税务机关只能以保本法或以其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销售收入,而推算出来的销售收入与实际的销售收入必然存在差异,从而导致有些销售收入超过起征点的个体户免征了增值税,而低于起征点的却征收了增值税,从而影响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公正性。2、农业产品出售者的身份难于确定。农业生产者到外县(市)销售其自产的农产品,一般由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其开具《自产自销证明》,由销售地税务机关查验后、免征增值税;但农业生产者在本县(市)销售其自产的农产品,因出售者数量众多,且流动性强,一般不会持《自产自销证明》,致使税务机关在实际征管中,对出售者的身份无法辨认,从而使一些临时商贩或无证经营农产品的个体户无形中享受了免税的待遇,逃避了应缴的增值税。3、进口仪器、设备的用途难于在确定。纳税人将用于非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育的进口仪器、设备的用途向税务机关作虚假申报,待享受到免税待遇后,即改变其用途,这样就会使国家税款白白流失。4、外商投资企业的真假难于确定。在所有税收优惠中,要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最多,有著名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二免三减半”;有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及沿海经济开放区的优惠税率;还有先进技术企业、“双密”型企业的减半征收;以及购进国产设备的所得税抵免和再投资退税等等,如何用足用好这些优惠政策,更好地促进外向型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是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关键所在。现阶段外商投资企业如雨后春笋,就我市而言,平均每年就以25.8%递增,在日常的征收管理中,我们发现一些规模较大,销售较多的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摇身一变,变成了独资或合资的企业,然后堂而皇之地去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而享受完“二免三减半”之后,企业的销售就会明显减少,甚至会出现零销售,从此或变成一个空壳企业,或变为另一个外资企业的附属关联企业,待经营期满10年,即申请注销关闭大吉,而一个由同一法定代表人管理的新外资企业又会出现,接着便会继续去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了。5、福利企业的企业性质难于确定。原有一些属国有、集体性质或乡镇办、村办的福利企业,通过改制成了股份制企业,名称上虽然是股份制,而实际上已为一人或数个股东所控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个体、私营企业,如果只按企业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性质”来核对其性质而忽略了其实际性,那么,税收优惠的范围就会在疏忽中扩大。另外要注意假报“四残”人员名单的情况,有些企业的“四残”人员占比根本达不到标准,而以虚假申报的方式来骗取税收优惠照顾。6、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用料掺比签定的真假无法确定。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有有权机关批准,其生产的产品.通过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废旧资源的用料掺比达到规定标准,并发给鉴定证书。然而,税务机关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有的产品根本达不到规定的比例,但因其有有权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仍给予办理了税收优惠。

生物质发电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实行难点

政策引导及税赋专题汇报材料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高级阶段,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现阶段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着力抓好的两项战略任务。目前,由于人均能源资源紧缺,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沿袭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发展下去,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受,付出的代价过高。生物质发电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效增加能源供应,治理环境污染;同时,还可以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因此,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措施。然而,在现有的政策环境下,生物质发电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无法在经济上充分得到体现,与燃煤发电处于不公平竞争的状态,加之生物质发电是一个新兴产业,设备价格和生产成本较高,难以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必须实行更为优惠的政策,才能解决生物质发电企业的生存问题,才能保证生物质发电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使生物质发电企业更好地为改善社会环境、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增加农民收入和创造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目前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1、常规电价补贴。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第三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

电价,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2006年之后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补贴电价。 2、临时电价补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2008] 640号),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亏损项目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3、接网费补贴。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是指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而发生的输变电投资和运行维护费。接网费用标准按线路长度制定:50公里以内为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为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为每千瓦时3分钱。 4、电网公司全额接受生物质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5、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根据条例,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xx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xx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xx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支出可所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自2016年1月10日起,对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并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可所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税前扣除。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其计算公式为: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对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凡按照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指南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督察指南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原文: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结合审计署近年来重点关注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问题,选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督察。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一)督察内容 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 年。

(二)督察重点 1.税务机关是否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允许其加计扣除和税前摊销。 2.享受了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其政策适用是否准确,减免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应减免而减免了税收优惠。 3.对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存在明显疑点的(包括超额享受和不应享受而享受),税务机关是否及时采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后续管理方式,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核查;企业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是否责令其停止享受优惠,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三)督察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

(完整版)环境工程概预算

第一章工程概预算概述 1、基本建设的定义:投资建造固定资产和形成物资基础的经济活动。 固定资产: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供生产或生活长时间反复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上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 固定资产具备条件:(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2)劳动资料的单位价值在限额以上 2、基本建设项目的划分(单项、单位的区别) 具有计划任务书和总体设计,经济上独立核算、管理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 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工程项目) 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按照工程部位、工种以及使用的材料进一步划分的工程。 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就能生产,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就可进行工程量计算和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是建设项目最基本的单元。) 3、基本建设程序及不同程序阶段的概预算类型 设计概算:1. 确定和控制基本建设总投资的依据2.确定工程投资最高限度3.工程承包、招标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1.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2. 编制标底、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3. 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4. 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 施工预算:1. 企业内部下达施工任务单、限额领料、实行经济核算的依据2. 企业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编制作业计划的依据3. 实行计件工资、按劳分配的依据 4、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的联系与区别 根据估算指标确定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经济文件,投资估算是一种粗算。 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预算单价,有关费 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 文件。 在技术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对投资进行具体核算,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修正而形成的经济文 件。 施工单位为控制施工成本而编制的一种预算。它是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 业计算和确定拟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及其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实质 上是施工企业成本计划文件。 拟建工程在开工之前,根据已批准并经会审后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 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预算单价、各项取费标准,预先计算 工程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与建议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与建议 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基础产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政策引导和促进作用。为更好地了解该项优惠政策在我市的执行情况,我们选取管辖此类企业较多的麻涌、樟木头和洪梅分局开展调研,实地了解相关企业情况,收集政策执行中的存在问题,探讨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以期更好地推动农林牧渔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状况 2008-2011年,全市国税管辖的属于农林牧渔业的企业分别有131户、167户、191户和226户,分属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六大类,历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1.97亿元、97.97亿元、150.98亿元、195.5亿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分别为958.52万元、1187.77万元、2020.57万元、9826.5万元。随着全市农林牧渔业企业的增加,全市享受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和优惠金额也相应增加。同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分别为7户、15户、23户、23户,享受的减免税项目所得分别为914.32万元、15574.11万元、51092.67万元、24009.38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从上表可见,虽然享受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但总体比例并不高,2008-2011年分别为5.34%%、8.98%、12.04%和10.18%。根据调查,主要是由于政策规定不明确、企业对该项优惠政策不理解、会计核算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了企业不能充分享受该项优惠。从统计情况看,全市农林牧渔业中享受优惠的主要为农产品初加工业,在2008-2011年间,农产品初加工业占享受优惠政策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2.86%、60%、60.87%和47.83%,而在农产品初加工业中,主要又是粮食及油料植物初加工业。 二、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策自身具有局限性 1.优惠待遇设计的层次多、门槛高,部分规定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对农林牧渔项目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其划分标准主要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必需项目如蔬菜的种植、谷物的种植、农产品初加工等给予免税待遇;无关基础民生、不是必需品的项目如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等实施减半征收。在实际执行中,上述规定存在如下弊病:一是层次多,操作复杂,不利于节约征纳成本。纳税人须区分不同项目享受优惠,如果纳税人既从事减半征收的种植、养殖项目又直接进行初加工,需要分别核算,核算不清的则进行核定分摊。这不仅大大增加了征纳双方的成本,而且也难以做到精确合理。二是门槛高,受惠面窄,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目前政策只对最基础必需的项目给予免税待遇,其他如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项目等都只能享受减半优惠,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界定也较为狭窄。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如花卉、茶等项目早已成为生活中的普遍需求,也是国家大力发展的产业,不能享受免税待遇较为不合理;

地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总结

地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总结 紧紧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让最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帮助,群众最盼望的事能够及时办好,群众最不满意的事能够得到纠正,结合区局职能,我局安排实施了一系列方便纳税人的政策措施。 强化纳税服务。严格执行《文明礼仪标准》,强调微笑服务;加强自我学习及部门培训,提高服务水平;采用一机双屏,使纳税人可以同步看到办理流程,提高办税透明度及准确率;设立服务评价器及意见簿,采取纳税人评议的方式,对办税员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工作考核。 简化办税流程。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外,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在征收大厅先办后审,强化后续管理的工作流程,减少纳税人多头跑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税收宣传。结合税收宣传月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利用市集集中地、基层调研、蹲点服务、稽查及管理下户、征收大厅等,不定期宣传税收政策及办税流程;定期举行税企恳谈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纳税企业进行税收宣传。通过宣传使纳税人明白纳税,纳明白税。 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购进体育运动器材及设施,通

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缓解员工工作压力,增进员工的团结协作。 扎实推进帮扶行动。摸清单位困难人员情况,建立台账,通过组织单位人员定期到困难家庭慰问劳动、自筹及向市局争取特困职工救助等形式,对家庭困难职工给予精神及物质的关怀。 创新服务方式举措。通过自助办税终端,使纳税人可以不用等待,自行进行办税处理;购置业务查询机,集纳税宣传、办税流程、税收政策、地税局简介及各科室分工及人员介绍查询与一体,利用现代科技服务纳税工作,服务纳税人。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小微、高新技术企业、残疾人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凡是纳税企业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积极给予落实,支持帮助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在情况属实的情况下,根据政策规定,准予其延期纳税。

环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环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篇一:20XX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工程环保考试 一、单选题 【本题型共10道题】 1.污染土壤修复工程规模的单位应为()。 A.m3/d b.m3/h c.t/d D.m3 用户答案:[b]得分:0.00 2.在环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占地及征用章节中,应制定工程建设用地()方案。 A.拆迁补偿 b.招标投标 c.社会公示 D.生态绿化 用户答案:[A]得分:4.00

3.环境工程中若不包括污染物收集及转输工程内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省略“污染物收集及转输工程”章节。但对于污水、废水处理及固体废物 处理(处置)工程,应在()章节中简要说明污染物收集及转输方式。 A.编制依据 b.主要污染负荷 c.水土保持 D.工程技术方案 用户答案:[D]得分:0.00 4.在环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维护、维修方案中,应体现()原则。 A.充分专业化 b.功能齐全 c.社会化服务 D.预防为主 用户答案:[D]得分:0.00 5.环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设投资部分应包括()。 A.资金使用计划表 b.外购燃料动力表 c.项目资产负债表

D.项目经营利润表 用户答案:[A] 得分:4.00 6.若厂(场)址不处于自然灾害频发区,或自然灾害明显不会对工程造成影响时,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可省略“自然灾害及防范”章节,但应在()章节中予以说明。 A.工程概况 b.研究结论 c.工程选址 D.水土保持 用户答案:[c]得分:4.00 7.环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部分应包括()。 A.区域位置图 b.排水系统图 c.防雷接地图 D.厂区道路图 用户答案:[A]得分:4.00 8.环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财务分析部分应包括()。 A.项目融资计划表 b.成本费用估算表 c.工程投资估算表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分析与思考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分析与思考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 一、“十一五”时期荆州市税收优惠执行效果明显 “十一五”时期,是荆州国税系统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减税让利最多最大的五年,也是地方经济发展最好、税收收入增长最快最多的五年。“十五”时期,全市共组织国税收入 亿元,税收优惠累计亿元,占国税收入的比重为。而“十一五”期间,税收优惠累计达亿元,占同期国税收入的。五年间,税收优惠总额增长了两倍, 占国税收入的比重提高了近个百分 点。“十一五”期间,全市国税系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计户次。按税种分,其中增值税减免亿元、所得税减免亿元、车辆购置税减免万元、办理出口退税亿元。据统计,上述亿元税收优惠充分发挥出政策导向和税收调控职能。其中,用于固定资产基础建设投资亿元,用于技术改造亿元,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亿元,用于改善民生等支出亿元。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引导性作用。从政策时效性和区域经济特色考虑,我们选择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转型和农业产业化等三个重点优惠政策项目,通过采集相关数据,运用评估模型,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一)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增值税转型改革两年多来,荆州市企业共计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万元,占同期申报抵扣进项税总额的,占同期应纳增值税总额的,历年抵扣税额相对均衡。同时,固定资产抵扣的行业性、项目性、区域性集中现象十分突出。分行业看,占比最大的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共抵扣万元,占抵扣总额的; 其次是化 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共抵扣万元,占抵扣总额的。这三年间,我市固定资产抵扣相对集中在荆州城区,集中在几个大项目上,带动城区的抵扣额占到全市的。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年新《所得税法》颁布以来,全市共有家企业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其中国税部门管理的有家,均为工业企业,均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领先优势,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认定时间分,年度认定家、年度认定家、年度认定家。按所属类型分,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户,资源与环境技术户,新材料技术户。户企业中,有户企业在实施新法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新法实施年来,家企业累计享受所得税减免万元; 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万元,其中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万元,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摊销万元。新法施行前后,企业减免税额和加计扣除额增加的幅度相当大,年减免税额较年增长; 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较年度大幅增长。根据企业实际发生数计算,户企业近三年平均所得税税负率为。 (三)农业产业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到年底,荆州已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省级龙头企业个。其中国税部门管理的省级以上的企业家。全市农业产业化优惠具有“范围广、数额大、不平衡”等特征。“范围广”指农业产业化涉及的一揽子非专有税收优惠类别和项目,在全市企业中均涉及。“数额大”指税收优惠的额度相当可观,在“十一五”期间,家企业共实现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亿元,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亿元,所得税减免亿元,出口退税亿元。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德炎水产享受出口退免税万元。“不平衡”指税种优惠的不平衡,目前所得税直接减免的力度相对薄弱; 企业享受优惠的不平衡,由于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经营能力方面的差异,有户龙头企业几乎没有享受到直接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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