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拟订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县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费核定、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乡镇环保服务中心开展环境保护服务工作。

(五)负责提出我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对县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州、县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并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地方政策和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实施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向县政府提出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九)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国家、省、州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协调县内的国家、省、州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县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省控和州控及规模以上企业等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全县涉外环境保护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县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四)负责拟订全县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创建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各乡镇及村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保部门岗位职责

环保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协调与公司各车间、处室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完成相应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收集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保证在本部门的落实。 4、负责对本部门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运转管理,做到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并及时记录,及时上报。 5、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使人人有保护环境的意识,都能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及时总结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激励先进,批评落后,处罚违章违规人员。 7、配合做好对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1、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本单位排污申报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本单位各生产岗位现场检查,杜绝跑、冒、滴、漏污染环境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 4、负责监督公司给水井、下水道的管理,杜绝私自排污现象。 5、监督厂区内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车辆等对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和“三废”排放情况台帐。 7、负责公司环保信息交流和环保宣传教育。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规章制度。 2、组织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实习、培训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搞好本工段的安全措施,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督促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组织清扫、整理工作,保持作业场所的整齐清洁。

环保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的职责。 1.统筹协调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 2.环境治理、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执法。 3.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 4、珠江综合整治(东江水质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和转移的职责。 1.将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交给县环境保护行政部门。 2.将环境标志认证、资质认可、草拟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制定、行业评比、业务咨询、等级评定、公信证明、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等工作逐步交给社会组织。 (四)增加的职责。 1.权限内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 2.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 3.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组织对辖区内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并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保护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含液体、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组织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制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工作 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环办[2014]129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4.05.09 【实施日期】2014.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鄂环办[2014]12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为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协调解决当前环保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2014年第5次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建立厅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树立和强化以民为本的理念,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

点,厅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着力研究环保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和重点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厅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的主要任务是: (一)经常深入基层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检查其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并予以督促、指导; (二)及时了解基层联系点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动收集基层联系单位的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等,及时向厅党组反映汇报,并尽快予以妥善处理和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厅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深入基层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不定期召开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联系基层工作,原则上到联系点调研一年不少于2次,每年牵头负责1项重点调研课题。 (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做好联系基层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抓基层、抓基础、抓作风。特别是对所联系的市州,要寓监管于帮促之中,切实加大帮促力度,不断提高帮促和服务效果。 (三)厅党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专门会议,专题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各市州要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厅领导做好基层联系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联系基层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省环保厅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名单

他市环保局信息中心职责

黄山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职责 1、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制订并实施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计划。 3、实施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 4、组织建设、运行和维护环境信息网络系统。 5、组织开发和利用环境信息资源。 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职责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区域合作与交流,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建立和完善环保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机制,积极策划、组织环保公益活动,指导环保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各类环保活动,推动社会及大、中、小学的环境教育,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 2、通过环保网和各类新闻媒介,加强环境保护理念、信息、知识的传播,增强对公众的舆论引导,发挥政府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收集国内外有关环保信息,策划、编辑环保科普读物和环保宣传教育手册及资料。 4、根据我市环境治理的需要,为市政府、市环保局提供和编辑制作资料片、内参片、专题片等影视作品。

合肥市环境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合肥市环境信息的收集、储存、处理、传递、分析及规范化应用等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信息系统网络建设、业务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市环境信息系统规划并指导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系统内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配置、安装、调试、管理和人员培训。 安庆市环境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环境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国家总局、省环保局要求,制定安庆市环境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市级环境信息技术规范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信息化工作。 2、履行市环保局下达的各项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职责;承担环境信息处理和环保数据统计、发布等应用工作。 3、负责市级环保广域网络的规划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国家环保专网、省环保网安庆节点的管理;负责市环保电子政务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4、负责市级环保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负责环保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网上平台的建设管理;承担全市环境信息的收集、采编、上报和发布。 5、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处理、传输和存储;承担市级环保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环保厅应急与信访办公室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环保厅应急与信访办公 室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环办[2011]71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1.03.31 【实施日期】2011.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环保厅应急与信访办公室的通知 (鄂环办[2011]7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的需要,依据环保部《“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的有关要求,厅党组决定成立厅应急与信访办公室(简称应急信访办),履行厅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职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应急信访办组成 目前厅应急信访办由6人组成:张金星、李志军、李俊华、屈华、陈实、葛红波,张金星行使负责人职责。

应急信访办办公地点: 厅主楼508室电话:87167135 厅副楼515室电话:87166810(应急、传真) 87163060(信访) 邮箱:xinfangban@https://www.360docs.net/doc/8a1958514.html, 应急信访办设立应急信访值班室,值班室设在厅副楼一楼,值班员由应急信访办人员轮流担任,主要负责受理电话投诉、接待群众来访和应急值班等,应急值班和信访投诉电话87167153。 二、厅应急信访办基本职能 厅应急信访办基本职能为协调配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组织处理环境信访事项。 具体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编制、修订省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二)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 (三)负责督导检查涉危、涉重以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经营等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环境应急演练、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四)按照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协调省内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五)指导、协调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助有关单位组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等工作;协调处理因其它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六)统筹谋划全省环境应急与信访能力建设,组织应急与信访岗位培训; (七)负责全省环境信访督导检查工作,受理本级和上级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并负责信息报送; (八)参与涉及环境安全的涉危、涉重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环境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部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管理职能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动保 护方面的政策、法令、条例、细则、规程、规定、规章、制度,并对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公司开展“反安全质量事故年”活动,总结、交流、推广 先进经验。 三、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做好记 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定期组织对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 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参加重伤及以上因工伤亡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轻伤5人以下)、二类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安标”工地规划、子公司级考 评、向上级申报等工作,并在创建“安标”工地实施过程执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和工程创优活动, 组织子公司级QC小组成果的评定与发表,组织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QC小组成果和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同时提请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贯彻实施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

理体系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质量、安全目标;监督检查本单位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 九、负责本单位有关的危险源、高中度风险的确认与补充辨识、更新,对各级安质部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九、识别、获取本公司及所管辖工程项目所在地适用法规及其他要 求并贯彻实施。 十、负责对记录管理,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品控制,不符合、事 故/事件的监督检查和分析处理、验证等工作。 十一、组织所管辖工程项目实现过程的策划和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和测量,做好监测记录,并按每季度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十二、定期向公司各相关部门提供本部门的信息,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安全质量监察部的全面工作,督促部室各岗位人员全面执 行部室职责。对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督促、监察和指导,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二、重点抓全公司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以及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 统计等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侧重分管施工质量 检验和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抓好优质工程的的申报和验收工

环保部门岗位职责

环保部门岗位职责-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环保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协调与公司各车间、处室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完成相应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收集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保证在本部门的落实。 4、负责对本部门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运转管理,做到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并及时记录,及时上报。 5、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使人人有保护环境的意识,都能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及时总结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激励先进,批评落后,处罚违章违规人员。 7、配合做好对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环保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本单位排污申报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本单位各生产岗位现场检查,杜绝跑、冒、滴、漏污染环境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 4、负责监督公司给水井、下水道的管理,杜绝私自排污现象。 5、监督厂区内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车辆等对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和“三废”排放情况台帐。 7、负责公司环保信息交流和环保宣传教育。

环保段长岗位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规章制度。 2、组织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实习、培训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搞好本工段的安全措施,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督促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组织清扫、整理工作,保持作业场所的整齐清洁。

湖北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

湖北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鄂环发[2008]6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发改委(局): 为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促进污染减排及保证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环保总局《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原国家环保总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及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等规定,在各地筛选基础上,现将我省“十一五”期内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各市环保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书面通知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组织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对审核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时限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被公布企业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我局将会同省发改委,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企业完成审核后,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省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08]43号)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抄报我局和省发改委。其中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由省环保局进行验收。 对审核工作进展顺利、任务及时完成的,我局将会同省发改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05]282号)、《省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在项目申报、审批、污染治理资金、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创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不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审核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地方和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公布名单,并在有关政策上也不予支持。 附:湖北省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第一批)

环保局职责

环保局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辖区内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指标;监督检查责任单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统筹管理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四)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权限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的审查审批和发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

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开展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区建设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七)负责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八)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01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0]175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 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生态乡镇规定通知 附件: 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 生态乡镇建设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环境保护优 化农村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也是现阶段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为规范我省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范围 市辖区、县级市、县以下各类建制镇、乡、涉农街道等乡(镇)级行政区划单位。 二、申报条件 在申报范围内,经自查达到《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试行)》(附后)各项要求的单位,可以申报。 三、申报程序、内容与时间

(一)申报程序。申报省级生态乡镇须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获批准,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所属乡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直接向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提出申请,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进行预验收审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预验收合格后向省环保厅提出复核申请,并将乡镇申报材料及预验收报告报省环保厅。 (二)申报内容。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应提供以下材料:申报表、创建工作总结,创建工作技术报告、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技术报告包括:生态乡镇申报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监测、检测报告)以及反映创建工作情况的图片及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申报文件、所在地市(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预验收意见,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反映创建工作的音像资料等。所有书面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 (三)预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各乡镇的基本情况、现场核查情况、指标达标情况、市(州)环保局的预验收意见等。 (四)申报时间。省环保厅受理申报时间截止为每年的6月30日。逾期未上报,延至下一年度申报。2010年申报材料应于12月30日前上报省环保厅。 四、审查与复核 (一)审核。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由各市(州)环保局按照要求组织预验收,将验收合格的乡镇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依据专家组的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乡镇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包括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 (二)公示。对通过考核验收的乡镇,由省环保厅在门户网站或其他全省发行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省环保厅将组织专家和所在地市(州)环保局对公示中提出的问题提进行现场调查。 (三)命名。对通过公示的乡镇,由省环保厅进行命名、授牌。 五、监督管理 (一)省环保厅对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的乡镇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一次复查。复查由各市(州)环保局负责实施,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为半年。各市(州)环保局应于当年10月底前将本年度复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对各市(州)环保局的省级生态乡镇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取消其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并暂停受理该市的省级生态乡镇验收申请。 (二)已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应不断巩固深化创建工作,每年向市(州)环保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市(州)环保局应在每年11月底前向省环保厅上报本

整合资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

整合资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

整合资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 设想有那么一天,环保监察人员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手中的终端轻易就能显示出企业的全部信息:何时建厂、环评何时通过、污染点在哪儿......而这些信息,来自于不同部门的数据整合——商业系统、国土资源部门、甚至发改委。 或许这只是环境信息化发展的惊鸿一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的启动,未来这将变成最为普遍的应用场景。 听不见,摸不着。说是工程,可是连实体都没有,有的只是一个逻辑工程;说是生态环境保护,可涉及到的却是十几个国家部委。自2013年“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启动后,它有些低调,有些神秘。 2014年1月17日,在南宁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建设培训班”上,它渐渐揭开了面纱。 要点提示 ◎信息共享不仅仅是搭建一个平台,各部门都把信息放上去。信息共享一定要跟业务协同、跟信息的互联互通连在一起。 ◎在信息化的运动场上,各地信息中心要起到示范作用,要能和所有部门、所有业务对接,要把信息化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引领作用体现出来。

价管理系统。按照企业等级评价的管理办法,只要是恶意偷排的企业就一票否决,将他归入不诚信企业,这就是互联互通。 “打破部门之间的界线,让业务协同起来,互通起来,这才叫互联互通,而不是简单地放在一起。”魏斌说。 据了解,“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目标和要求非常高,环境保护信息化基础薄弱,要实现这些目标,达到这些要求难度很大。生态环境概念大,涉及内容多,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工程项目的重点和切入点难以把握,工程建设的内容、范围和边界都难以确定。 “方向对了就不怕路远,尽管道路还是很曲折、漫长的。”魏斌语气坚定。 三、问题 信息共享迫在眉睫 “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难表面上看是技术问题,实则是管理的问题,更是体制机制深层次的问题” 提高政府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然而,在中国信息化研究中心针对各地市信息化政府行政能力综合水平的第三方调查中发现,各级政府信息化应用大多数还只是停留在信息发布、办公系统、便民中心等层面,如何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府部门能力任重道远。 程春明坦言,真正要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业务协同,难度极大。部委之间需要协同统筹,就是自己内部,也存在数据信息难以

环保桥东分局主要职责及各科室工作职责

环保桥东分局主要职责及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局各部门的工作。 二、负责机关文件、印章的运行和管理。 三、负责起草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项制度及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 四、负责日常事务,做好上呈下达。 五、负责组织采集政务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六、负责做好值班安排、接待工作。 七、负责办公、劳保用品的购置、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等其它后勤管理工作。 八、负责机构编制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电话: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依据《会计法》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仔细进行会计监督,维护会计秩序,保护国家货币资金和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二、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负责各种收费款项的按规定解缴,并及时从市环境保护局拨回所需要的各种款项。 三、落实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合理安排预算内资金的使用,加强对支出票据和排污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保障全局工作经费的正常运作,搞好全局财务支出服务。 四、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按时完成局收入支出及排污费月报、季报、半年报、年终汇审等情况,并及时向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五、负责对有收费任务的局属各科室的收费、罚没情况进行登记、总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财务检查。 六、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工作。 七、负责局固定资产登记和对局属固定资产实施监督。 八、负责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局工作人员的晋职、晋级、调资工作。 九、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法规科职责 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施工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 二、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对违法单位行政处罚文书的审查,并归档。 四、负责建筑噪声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及举报案件的查处。 五、负责联系市环保局法制宣传业务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统计,参与建筑工程项目预审工作。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 辐射安全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二、负责所分管范围内排污费征收工作。 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辐射安全相关工作。 五、负责相关统计报表工作。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 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计划生育及妇女工作。 二、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三、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 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监察的法律、法规,对辖区进行环境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二、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本科管辖范围内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 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环境污染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及省级环保专 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环办[2011]93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1.04.18 【实施日期】2011.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鄂环办[2011]9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近年来,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和省级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每年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各地污染减排点源治理、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保护、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了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提升了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但是,根据我们初步摸底调查,部分地方存在项目进展不理想、未严格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实施、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基层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影响了国家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环保效益。随着环保事业的发

展,环保项目不断增多,环保投入也在逐年加大,为此,国家和省级不断加大对环保项目及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确保各类环保项目按时保质实施。按照国家及省级关于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管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各类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我厅决定对2008年以来的各类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省环保厅将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以下简称“各市、州环保局”)为单位,下发各区域内2008-2010年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单以及《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清单。请各市、州环保局按照下发项目清单,认真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开展自查工作,逐一核对项目进展情况,加快项目的执行进度,并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填报项目执行情况表。对已验收的项目要组织资金审计,强化档案管理,确保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实施;对未验收的项目要加强监管,督促项目业主按期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及时申报项目验收。 二、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整改工作 各市、州环保局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要立即组织开展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类项目实施到位。 (一)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或建设方案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方案、治理工艺及治理要求等,如确需调整的,应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中央环保资金项目报省环保厅审批后报环保部备案,省级环保资金项目报各市、州环保局审批后报省环保厅备案。 (二)要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环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各地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管理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实现

环保局信息化项目设计方案

环保局信息化项目设计方案 环境监测和监理是各级环境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其中包括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和对大气、地表水、酸雨、噪声、辐射等环境质量的监测。以往的监测监理手段主要采用人工和有线方式,无法满足环境管理数字化、网络化的要求。当前在线监测仪器仪表广泛应用于环保领域,环境数据日益庞大且远程实时监控的意义更加突出。因此建立新型的环境数据通信网络已势在必行。基于物联网M2M 远程环境监控管理网络系统是利用M2M技术为各级环保局量身定制环境管理系统,它重点解决了实时数据自动采集智能化、大容量自动传输网络化和数据自动分析处理集成化三大难点问题,成为环保局环境监测的利器。 XXX环保局的部门职责的:1,牵头协调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并指导协调各县(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市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2,承担落实国家及省减排目标的责任;承担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的组织实施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3,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以上几点工作职责只是XXX环保局工作职责的一部分,但是其中体现了对环保监管工作的要求及重视程度。所以基于政策以及环保等工作诸多方面,以及XXX的特殊重点旅游地区,环保工作更尤为重要。急需要一套完整的信息化手段保证环保工作的有效顺利进行。 二、建设原则 1.实用性

环保部门岗位职责

环保部门岗位职责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环保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协调与公司各车间、处室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完成相应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收集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保证在本部门的落实。 4、负责对本部门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运转管理,做到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并及时记录,及时上报。 5、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使人人有保护环境的意识,都能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及时总结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激励先进,批评落后,处罚违章违规人员。 7、配合做好对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环保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本单位排污申报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本单位各生产岗位现场检查,杜绝跑、冒、滴、漏污染环境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 4、负责监督公司给水井、下水道的管理,杜绝私自排污现象。 5、监督厂区内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车辆等对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和“三废”排放情况台帐。 7、负责公司环保信息交流和环保宣传教育。

环保段长岗位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规章制度。 2、组织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实习、培训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搞好本工段的安全措施,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督促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组织清扫、整理工作,保持作业场所的整齐清洁。

最新整理环保局信息化工作总结.docx

最新整理环保局信息化工作总结 在市环保局领导重视和大力支持下,___市环境信息中心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按照《十五国家环境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以技术为依托,以服务为宗旨,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努力规范全市环境信息机构的建设,积极推进___市环境信息化的进程。在过去的一年里,___市环境信息中心重点加大了环保网站的对外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环保、共同xx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我中心全年的工作情况及明年工作要点总结归纳如下: 一、20xx年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1、把信息化建设提升到重要位置,形成一把手抓信息化的工作体系,推进全局信息化建设。环境信息中心是以环境信息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全供单位。担负着收集、存储、加工和传递市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和治理、自然保护、环境管理以及相关的社会经济信息,为相关工作部门提供环境信息等工作。热点栏目:述职报告 2、强化局机关内部网络管理,进一步做好对国际互联网、___市政府网环保网站、局机关内部计算机局域网的软硬件维护工作。完善局域网的网络设备,对网络线路进行定期检查、调试、维护,排除网络传输故障,保证了网络的正常运转。 3、继续完善基于DOMINO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环境信息中心对已发现的程序缺陷和不适合我局具体工作的方面进行了修改,为全面启动我局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奠定了坚实基础。 4、积极推进政府的上网工程,对___环保信息网站进行了改版,收集大量文

字资料,并且不断及时更新内容、增加新内容,网络开辟环保信息动态、环保法律法规查询、环保常识、空气质量日报等等,提供信息、技术指导。据统计,截止目前,共发布环境信息586条,其它环保动态环境信息200余条;制作完成了“保持xxxx员先进性活动”、“政务公开”等专题栏目。其中政务公开栏目是一个综合性非常强的栏目,增强了目前所有机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的透明性。 .NEt 5、对各科室人员所遇到的各类网络、计算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指导,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我们总结归纳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全员培训,增强了机关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了各科室的工作效率,也为信息中心能够将人力资源再分配集中力量为全市环境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提供了保障。

环保局行政办公室岗位职责

行政办公室岗位职责 1.按时完成全局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给上级单位的请示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草拟和行文。 2.做好各种行政会议的组织准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做好局长办公会议题征集、会议记录和决议事项的督办,拟发会议纪要。 3.针对不同时期工作中出现的敏感问题和领导决策的实施情况,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对来自上下、左右、内外的各种信息、资料、情况进行加工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性的建议。 4.按照公文办理程序、行文关系和行文规则做好公文的起草、制作和传递。把好公文文字关和政策关,做好文件的收集、日常管理和存放使用。 5.指导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各单位,对工作中形成的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件、实物、影像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规范,便于利用。 6.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热线电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受理、登记、督办和反馈。 7.落实综合统计组织指导职能,落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负责”管理机制,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及

时,按时限完成年度统计工作。 8.加强印章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存放安全。严格审批程序,建立用印登记制度。 9. 做好机关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的安排,加强对基层行政值班工作管理,适时对机关干部和基层单位行政值班工作进行检查。 10.负责全局计划生育、献血、防汛、爱国卫生、绿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等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上级单位的各项目标考核。 11.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对来自上级、平级和其他相关组织的来宾进行接洽,语言规范,举止端庄,从容大方。接待中做到细致周到、按章办事、勤俭节约、保守秘密。 12.指导后勤服务队做好全局企业产房屋的管理。 13.做好机关办公大楼闲置房屋的出租管理,按要求完成创收指标的上缴。 14.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机关办公地点房产的管理,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合理、安全、科学的管好机关办公用车,加强对机关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机关食堂的管理, 1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整合资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

整合资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 设想有那么一天,环保监察人员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手中的终端轻易就能显示出企业的全部信息:何时建厂、环评何时通过、污染点在哪儿......而这些信息,来自于不同部门的数据整合——商业系统、国土资源部门、甚至发改委。 或许这只是环境信息化发展的惊鸿一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的启动,未来这将变成最为普遍的应用场景。 听不见,摸不着。说是工程,可是连实体都没有,有的只是一个逻辑工程;说是生态环境保护,可涉及到的却是十几个国家部委。自2013年“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启动后,它有些低调,有些神秘。 2014年1月17日,在南宁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建设培训班”上,它渐渐揭开了面纱。 要点提示 ◎信息共享不仅仅是搭建一个平台,各部门都把信息放上去。信息共享一定要跟业务协同、跟信息的互联互通连在一起。 ◎在信息化的运动场上,各地信息中心要起到示范作用,要能和所有部门、所有业务对接,要把信息化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引领作用体现出来。 ◎工程最大的挑战是既要协调好各部委,又要协调好部内各司

局、各项业务;部、省、地市间数据实现交换、协同。 一、难点 跨部门信息整合重在协调 与以往项目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是一个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综合性基础项目” 早在2012年,国务院批复了《“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到“十二五”期末,初步建成共享开放的国家基础信息资源体系,支撑面向国计民生的决策管理和公共服务,显著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程度。规划形成了一个国家整体化的政务信息化工程体系架构,建设、应用、部署涉及到中央、省、市、县4个层级,涵盖68个部门。 在这个庞大的规划方案中,有15项重要信息系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正是其中的一项。 这也是我国环境信息化领域继国家环境信息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后,又一个重大工程,是未来一段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 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的建设目标是逐步实现污染源、污染物、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对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治理水平,有效增强对环境生态和生物保护的监测、评估、服务能力;有效遏制工业污染,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具体的建设内容,简单概括就是充分利用物联网、遥感等先进技术,进一步完善土壤、森林、湿地、荒漠、海洋、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运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