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

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

介绍

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是为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该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药物在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并保障患者和公众的利益和健康安全。

内容

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药物研发阶段的规范管理

在药物研发阶段,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研发计划,并对研发过程进行全面监管。研发人员应遵循伦理原则,进行严格的实验设计与验证,并及时报告研究进展和结果。

2. 药物生产阶段的规范管理

药物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生产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生产工艺流程,并配备合格的员工进行操作。同时,药物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审核,确保生产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3. 药物销售与流通阶段的规范管理

药物销售与流通环节需要制定明确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物正常流通并保持质量不变。药品经销商需获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并严格控制药品的存储、运输和销售过程。同时,药品销售企业应加强对药品的溯源管理,确保药物的来源安全可追溯。

4. 药物使用阶段的规范管理

在药物使用阶段,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依法合规开展药物治疗工作。医务人员应遵守临床实践准则和药物使用指南,合理使用药物,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同时,患者应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并积极反馈任何药物不良反应。

结论

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各个环节的相关方应加强协作,严格遵守规范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更好地保障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

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 介绍 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是为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该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药物在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并保障患者和公众的利益和健康安全。 内容 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药物研发阶段的规范管理 在药物研发阶段,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研发计划,并对研发过程进行全面监管。研发人员应遵循伦理原则,进行严格的实验设计与验证,并及时报告研究进展和结果。

2. 药物生产阶段的规范管理 药物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生产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生产工艺流程,并配备合格的员工进行操作。同时,药物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审核,确保生产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3. 药物销售与流通阶段的规范管理 药物销售与流通环节需要制定明确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物正常流通并保持质量不变。药品经销商需获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并严格控制药品的存储、运输和销售过程。同时,药品销售企业应加强对药品的溯源管理,确保药物的来源安全可追溯。 4. 药物使用阶段的规范管理 在药物使用阶段,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依法合规开展药物治疗工作。医务人员应遵守临床实践准则和药物使用指南,合理使用药物,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同时,患者应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并积极反馈任何药物不良反应。

结论 药物警戒规范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各个环节的相关方应加强协作,严格遵守规范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更好地保障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药物警戒管理规程

药物警戒管理规程 一、引言 药物警戒管理规程旨在确保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对于使用药物时的 安全合规,减少药物错误使用和不良事件的发生。本规程适用于所有 医疗机构的药物处方、配药、给药等环节,以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药物警戒体系 1.药物信息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物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所有药物的名称、 规格、生产厂家、批号、采购时间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2.药物警戒人员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物警戒人员,负责监督药物的采购、储存、配药、给药等环节,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中的错误。 3.药物警戒培训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药物警戒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对于药物使用 的认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包括药物的分类、规格、储存条件、剂量计 算等,以及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和应急处理措施。 4.药物警戒设备

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药物警戒设备,如药物柜、温度计、药物包 装机等,以确保药物在整个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药物警戒流程 1.药物采购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药物采购,确保购进的药物质量 合格、真实有效,并保存相关购进凭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2.药物拆包验收 拆包验收时,应核对药物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物完整无损;同时进行质量检查,如颜色、气味等,确保药物 符合规定的标准。 3.药物分装配药 在药物分装配药过程中,应先核对医嘱、患者信息和药物信息的一 致性,再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分装和配药操作,确保药物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 4.药物给药 在给药过程中,医务人员应按照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嘱要求,正确 选择给药途径和剂量,并严格遵守给药操作规程,确保给药的准确性 和安全性。 四、药物警戒措施 1.药物标识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草案)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责任主体和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物警戒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三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开展有效的药品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理的安全性信息沟通,以实现以下药物警戒的总体目标: (一)遵守国家有关药物警戒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防任何可能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三)促进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传递与药品有关的安全性信息。 (四)保护患者健康和公众健康。 第二章药物警戒体系 第四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设立体系目标和要求,通过开展质量计划、质量依从、质量控制和保证、质量改进等药物警戒体系管理活动,将体系目标和要求系统地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全部工作中。 第五条(人员职责)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药物警戒体系目标,相关岗位的人员应当共同参与药物警戒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承担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体系构成)药物警戒体系应当与机构规模、工作内容、所持药品安全性情况相适应,应当包括合理的组织机构、人员、文件、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等。

第七条(一致性要求)药物警戒工作开展应当与药物警戒体系目标和要求、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保持一致。 第八条(内审开展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定期及在药物警戒体系或药品安全性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评估药物警戒体系和药物警戒相关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是否适应药物警戒工作的开展和药品风险的控制。 第九条(内审评估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内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依据结论制定并完成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药物警戒管理水平,保证药物警戒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原则 第十条(机构总体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与药物警戒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其职责、权限及内部关系,并有清晰的组织机构图。 第十一条(人员总体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指定符合要求的药物警戒总负责人和药物警戒部门负责人管理药物警戒工作,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开展药物警戒工作,并持续进行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保持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二节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 第十二条(委员会组成)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 第十三条(委员会职责)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负责商议和决策重大药品安全性事件及其他药物警戒重大事项,应当建立相关事项的处理机制并依照执行,应当建立委员会档案并记录相关事项的处理过程。 第三节药物警戒部门 第十四条(总体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设立独立的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戒备质量管理规范(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拟订依照)为规范药物戒备工作展开,保证药品风险效益均衡,保障民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行条例》等法律法例,拟订本规范。 第二条(责任主体和要求)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是药物戒备 工作的责任主体,应该严格恪守和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严禁任何虚假、 欺诈行为。 第三条(整体目标)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应该成立健全的药物戒备系统,展开有效的药品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理的安全性信息交流,以实现以下药物戒备的整体目标: (一)恪守国家有关药物戒备的法律法例要求; (二)预防任何可能的药品不良反响/ 事件; (三)促使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并实时向看管部门、患者、医护人员及民 众传达与药品有关的安全性信息。 (四)保护患者健康和民众健康。 第二章药物戒备系统第四条(整体目标)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应该成立健全的药物戒备系统,建立系统目标和要求,经过展开质量计划、质量允从、质量控制和 保证、质量改良等药物戒备系统管理活动,将系统目标和要求系统地贯串到药物戒备的所有工作中。 第五条(人员职责)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应该保证明现既定的药物戒备系统目标,有关岗位的人员应该共同参加药物戒备系统的成立和维 护,肩负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系统构成)药物戒备系统应该与机构规模、工作内容、所持药品安全性状况相适应,应该包含合理的组织机构、人员、文件、设备设备、计算机 系统等。

第七条(一致性要求)药物戒备工作展开应该与药物戒备系统目标和要求、有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保持一致。 第八条(内审展开要求)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应该按期及在药物戒备系统或药品安全性发生重要变化时,组织展开内审,评估药物戒备系统和药物戒备有关活动能否切合有关法律法例和本规范的要求、能否适应药物戒备工作的展开和药品风险的控制。 第九条(内审评估要求)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应该对内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剖析评估,依照结论拟订并达成相应的改良举措,不停提高药物戒备管理水平,保证药物戒备系统连续有效运转。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原则 第十条(机构整体要求)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应该成立与药物戒备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其职责、权限及内部关系,并有清楚的组织机构图。 第十一条(人员整体要求)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应该指定切合要求的药物戒备总负责人和药物戒备部门负责人管理药物戒备工作,应该装备切合要求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展开药物戒备工作,并连续进行培训,保证各岗位人员保持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二节药物戒备管理委员会 第十二条(委员会构成)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应该成立药物戒备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负责,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 第十三条(委员会职责)药物戒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商讲和决议重要药品安 全性事件及其余药物戒备重要事项,应该成立有关事项的办理体制并依照执行, 应该成立委员会档案并记录有关事项的办理过程。 第三节药物戒备部门第十四条(整体要求)上市允许申请人和上市允许拥有人应该建立独立的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责任主体和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物警戒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三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开展有效的药品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理的安全性信息沟通,以实现以下药物警戒的总体目标:(一)遵守国家有关药物警戒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防任何可能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三)促进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传递与药品有关的安全性信息。

(四)保护患者健康和公家健康。 第二章药物警戒体系 第四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卫体系,设平面系目标和要求,通过开展质量打算、质量依从、质量控制和保证、质量改进等药物警卫体系管理活动,将体系目标和要求系统地贯穿到药物警卫的全部工作中。 第五条(人员职责)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药物警卫体系目标,相关岗亭的人员应当共同参与药物警卫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承担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体系构成)药物警戒体系应当与机构规模、工作内容、所持药品安全性情况相适应,应当包括合理的组织机构、人员、文件、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等。 第七条(一致性要求)药物警戒工作开展应当与药物警戒体系目标和要求、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保持一致。 第八条(内审开展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定期及在药物警戒体系或药品安全性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评估药物警戒体系和药物警戒相关活动是否符

药物警戒管理规程【最新版】

药物警戒管理规程【最新版】 药物警戒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药物警戒相关文件制定本规范。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ADR专员、ADR监测员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物警戒管理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 1、药物警戒体系,是指一个组织用来完成与药物警戒有关的法定任务和职责的系统;该系统旨在监测(已获批准)药品的安全性,以及这些药品的风险获益平衡的任何变化;药物警戒体系有自己的结构、流程和结果目标。 2、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2.1、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2.2、建立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2.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条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是持有人指定的直接主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且具有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该人员应当具备多年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维护,确保监测工作持续合规。 3、药物警戒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3.1职责:个例安全性报告的收集、随访、录入、评估和法规递交; PSUR、其他安全性报告的撰写;信号检测、分析;

风险管理计划撰写、评估、管理; 上市前、上市后研究的管理;培训的计划、实施、管理; 制度、程序文件的制定、更新。 3.2具备的知识:医学知识、药学知识、流行病学知识、PV法规知识。 3.3技能:时间管理、项目管理、沟通技巧、培训技巧、写作技巧。 4、药物警戒工作人员要进行各项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在工作中持续学习药物警戒知识、产品知识和疾病领域知识。 5、药物警戒团队有短板要寻求跨部门支持、寻求外部支持(如医疗专业人士、监管部门、同行等)。 6、药物警戒设施和设备应包括办公空间、办公设施、存储空间(电子/纸质);工具可用信息技术(IT)系统、MedDRA/WHO ART。 7、安全性信息的收集:上市前临床试验、自发报告、文献报告、上市后研究/市场项目、国家反馈报告。 7.1自发报告的收集:梳理自发报告的来源渠道,重点关注 7.1.1销售、市场人员;经销商 7.1.2呼叫中心、公司/产品热线 7.1.3产品说明书(联系电话、传真) 7.1.4公司/产品网站(联系我们) 7.2文献检索 7.2.1对于首次上市或首次进口五年内的新药,文献检索至少每两周进行一次,其他药品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也可以根据品种风险情况确定。检索的时间范围要有连续性,不能间断。 要广泛使用的文献数据库进行检索,如中国知网(CNKI)、维普(VIP)、万方数据库等国内文献数据库和PubMed、Embase、Ovid等国外文献数据库。国内外文献爵要求至少要同时检索两个数据库。 7.2.2制定文献检索策略 7.2.2.1确定检索文献数据库 7.2.2.2检索词:“商品名”、“药品主要活性成分” 7.2.2.3检索频率:每两周检索一次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法律依据】为规范药品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和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办者”)开展药物警戒活动。 第三条【根本目标】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根据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第四条【体系要求】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建立药物警戒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 第五条【社会共治】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临床试验机构等协同开展药物警戒工作。鼓励持有人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方合作,推动药物警戒活动深入开展。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药物警戒体系】药物警戒体系要素包括与药物警戒活动相关的机构、人员、制度、资源等,并与持有人类型、规模、品种数量及安全性特征等相适应。 第七条【基本要求】持有人应当制定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对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进行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药物警戒体系运行效能,确保药物警戒活动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八条【质量保证系统】持有人应当以防范风险为基础,将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纳入质量保证系统中,重点考虑以下质量保证要素: (一)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 (二)配备满足药物警戒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和资源; (三)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制定全面、清晰、可操作的操作规程; (五)建立有效、畅通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途径; (六)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报告与处置活动; (七)开展有效的风险信号识别和评估活动; (八)对已识别的风险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九)确保药物警戒相关文件和记录可获取、可查阅、可追溯。 第九条【质量控制指标】持有人应当制定并适时更新药物警戒质量控制指标。指标应当可测量、可考核,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中,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首先,药物警戒管理制度可以减少药物滥用和误用的风险。一些药物 具有强烈的成瘾性和危险性,如镇痛剂类药物和镇静剂类药物。这些药物 如果不受控制地使用,易导致药物滥用和成瘾。而一些消费者对于自我用 药的理解和判断能力缺乏,容易发生药物误用。药物警戒管理制度通过规 范医生的处方行为,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可以减少药物滥用和误用的 风险。 其次,药物警戒管理制度可以防止药物的未授权销售。一些附着于药 物的药物责任人,通过非法途径、销售假冒伪劣药物或药物非法销售。药 物警戒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药物监管机构和加强对执业医生、药店和药商的 监管,可以有效防止药物的未授权销售,保护公众免受假药和不良药物的 危害。 再次,药物警戒管理制度可以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宣传。药物的安全使 用需要广大公众有正确的认识和知识。药物警戒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开展药 物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于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减少因为 无知而导致的药物滥用和误用。 最后,药物警戒管理制度可以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药物的合理使用 不仅包括正确使用药物,还包括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药物滥用和过度使 用不仅容易导致不良反应,还会增加医疗费用和社会成本。而药物警戒管 理制度通过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减少不必要的药物使用,推动合理用药,减少医疗资源浪费。 为了实施药物警戒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 关政策和措施,并加强对药品销售和医生处方的监管。此外,应加强药物

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于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并加强对医生和 患者的培训,提高用药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总之,药物警戒管理制度是保护公众免受药物滥用和误用的重要制度。通过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行为,限制药物的销售和使用,提供相关教育 和宣传,可以减少药物滥用和误用的风险,并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实施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需要政府、医疗机构、药商、医生和公众共同努力,建 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和教育宣传,并加强对医生和患者的培训,提高用药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药物警戒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规定

药物警戒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规定 一、制度建设 1.确定组织机构:设立药物警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建立相应的机构编制。 2.制定药物警戒工作制度:明确药物警戒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规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制定药物警戒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计划,并组 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药物警戒意识和能力。 4.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药物信息管理系统,对药品进销存、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 二、操作规程 1.药品采购管理 (1)明确采购流程:制定采购程序,规定采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规范。 (3)建立药品采购档案:建立供应商档案和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 程中的各项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批号、产地、单位价格等。 2.药品配送和入库管理 (1)规范配送程序:规定配送人员的操作流程,包括验收、装箱、 封箱等,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建立药品入库记录:建立药品入库登记表,记录药品的批号、 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并配备封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分级管理药品库房:根据药品的特性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对特殊药品进行封存,加强特殊药品的管控和监督。 3.药品使用管理 (1)医师责任制:规定医师临床用药时的负责制,确保用药的合理 性和安全性。 (2)医嘱审核制度:建立医嘱审核制度,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医嘱 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避免用药错误和不必要的药物风险。 (3)药师药品核对:在药品发放过程中,药师负责核对药品的名称、剂量、批号等,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药品存储管理:建立药品存储管理制度,规定药品的存放位置、温度要求等,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不受损害。 4.药品报损处理 (1)建立报损记录:建立药品报损登记表,记录报损药品的品名、 批号、数量、原因等信息,并将报损情况及时告知上级主管部门。 (2)规范报损程序:明确报损的程序和相关责任人,对报损原因进 行分析和总结,及时整改和改进。 以上是药物警戒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用以保障患者用药的安 全和合理性,需要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确保药物管理和监督工 作的顺利进行。

药物警戒制度

药物警戒制度 药物警戒制度是为了规范药物警戒工作,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药物警戒体系,包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药物警戒管理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二、药剂科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鉴别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按规定 上报。对于死亡病例,应进行调查,详细了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完成调查报告,并报告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三、获知或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立即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

对每一病例还应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系统报告。同时,应立即对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完成调查报告,并反映到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机构。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应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相关药品,并报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四、医务部和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医师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五、医务部、药剂科应对本院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范文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范文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范文 一、背景介绍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对药物使用过程中风险的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旨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避免药物错误使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药物警戒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并通过培训和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规范化教育和监管,从而提高用药安全水平。 二、药物警戒管理制度内容 1. 管理范围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物使用的科室和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2. 药物警戒制度的目标 确保合理和安全的药物使用,防止药物错误使用,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水平。 3. 管理职责和人员 (1)医务人员: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医务人员需具备相应 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监督和执行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2)医疗机构药学科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药物警 戒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和督促各科室执行。 4. 药物警戒制度的基本要求

(1)药物购进和储存: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 管理规定,购进和储存合格的药物,确保其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2)药物处方:医生应按照相关临床指南和规范,根据患者 的病情和需要,合理选择和使用药物,并进行书面处方。 (3)药物配药和发药:配药和发药环节需进行严格的验证和 核对,避免发生药物配错或者用错的情况发生。 (4)药物给药:护士在给药过程中要按照规范操作,正确核 对患者身份和药物,避免药物给错、给漏或者给多的情况发生。(5)药物监测和预警: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药物监测和预 警系统,对于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药物不良事件上报和处理:医务人员应积极主动上报药 物不良事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5. 培训与教育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药物警戒管理制度的培训与教育,使医务人员了解各项制度,并能够正确执行。 6. 监督与评估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警戒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对药物使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定期进行整改和改进。 三、药物警戒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 1. 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XXXX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文件 1、目的:规范药物警戒工作管理,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等法律和法规。 3、适用范围:本企业所经营药品的警戒管理。 4、责任:质量部、采购部、销售部对本制度负责。 4.1 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企业药物警戒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 4.2 销售部负责跟踪药品临床使用和销售后个体使用的有关药品不良信息,及时上报质管部。 5、内容: 5.1有关概念术语 5.1.1药物警戒:发现、评价、认识和预防药品不良反应或其他任何药物相关问题的科学和活动。药物警戒不仅涉及药物的不良反应,还涉及与药物相关的其他问题,如不合格药品、药物治疗错误、缺乏有效性的报告、对没有充分科学根据而不被认可的适应证的用药、急慢性中毒的病例报告、与药物相关的病死率的评价、药物的滥用与错用、药物与化学药物、其他药物和食品的不良相互作用。 5.1.2药品不良反应: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5.1.3药品风险:用药后出现的任何关乎患者健康或者公众健康的问题,涵盖药品质量、安全性或者有效性的任何风险。 5.1.4药品风险管理:在药品全生命周期采取一系列管理药品风险的措施,是风险监测、风险识别与分析、风险预防与控制、风险沟通以及风险措施评价的循环过程。 5.1.5风险管理计划:对风险管理情况的详细描述,是风险管理情况的书面形式。 5.1.6风险最小化措施:预防或降低因药品暴露而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或者降低不良反应严重性的干预措施。 5.2人员与培训 5.2.1药物警戒责任人质量部经理为企业药物警戒管理制度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5.2.2药物警戒责任人的基本要求药物警戒责任人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5.2.3药物警戒培训药物警戒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各项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在工作中持续学习药物警戒知识、产品知识和疾病领域知识。 5.3设施设备药物警戒工作办公室暂设质量部,质量部经理具体负责药物警戒工作,计算机系统相关药物警戒数据的记录应有固定区域储存,按类别分目录保存,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范文

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范文 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确保药物的安全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使用 以及监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物,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缓解、改善疾病或其他医疗目的的物质。 第四条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是指通过建立各种制度和措施,对药物进行有效的警戒和风险控制。 第五条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的目标是保证药物的安全使用,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意外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人体健康和生命的损害。 第六条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是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药物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体系,落实药物 警戒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八条药物销售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推行药物警 戒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严格 控制药物的开放和使用。 第十条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各单位根据 自身情况制定,并报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第十一条药物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控制度,确保生产 过程的质量可控。 第十二条药物生产企业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 掌握并报告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情况。 第十三条药物销售企业应建立药物追溯和召回制度,确保药 物的可追溯性和及时召回能力。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合理用药 和合规用药。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配药和发药制度,确保药物的 准确发放和使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掌握药物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2.使用范围: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辅助科室 3.定义:药物警戒是与发现、评价、理解和预防不良反应或其他任何可能与药物有关问题的科学研究与活动。药物警戒体系,是指一个组织用来完成与药物警戒有关的法定任务和职责的系统;该系统旨在监测(已获批准)药品的安全性,以及这些药品的风险获益平衡的任何变化;药物警戒体系有自己的结构、流程和结果目标。药物警戒活动是指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活动。 4.内容: 4.1 药物警戒管理组织结构 4.1.1 我院药物警戒管理组织为药品安全委员会,由主管院长负责,下设药物警戒工作组。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药物警戒工作组组长: 药物警戒工作组成员: 4.1.2 药品安全委员会设在药学部,负责建立健全药物警戒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完善药物警戒管理体系,指导药物警戒工作的开展。 4.1.3 药物警戒工作组负责药物警戒的日常工作,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4.2 药物警戒工作的实施 4.2.1 药物警戒工作依据:《药品管理法》、《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品说明书、临床指南、指导原则以及各类文献研究。 4.2.2 药物警戒的范围:不仅涉及药物的不良反应,还涉及与药物相关的其他问题,如不合格药品、药物治疗错误、缺乏有效性的报告、对没有充分科学根据而不被认可的适应证的用药、急慢性中毒的病例报告、与药物相关的病死率的评价、药物的滥用与错用、药物与化学药物、其他药物和食品的不良相互作用等。 4.2.3 药物警戒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4.2.3.1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处置与报告; 4.2.3.2识别和评估药品风险,提出风险管理建议,组织或参与开展风险控制、风

最新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内容 1、药物警戒体系,是指一个组织用来完成与药物警戒有关的法定任务和职责的系统;该系统旨在监测(已获批准)药品的安全性,以及这些药品的风险获益平衡的任何变化;药物警戒体系有自己的结构、流程和结果目标。 2、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本单 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2. 1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 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2. 2建立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 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2. 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条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是持有人指定的直接主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且具有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该人员应当具备多年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维护,确保监测工作持续合规。 3、药物警戒工作人员的综合要求 3. 1 职责:个例安全性报告的收集、随访、录入、评估和上报; PSUR、其他安全性报告的撰写;信号检测、分析; 风险管理计划撰写、评估、管理; 上市前、上市后研究的管理;培训的计划、实施、管理; 制度、程序文件的制定、更新。 3. 2 具备的知识:医学知识、药学知识、流行病学知识、药物警戒法规知识。 3. 3 技能:时间管理、项目管理、沟通技巧、培训技巧、写作技巧。 4、药物警戒工作人员要进行各项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在工作中持续学习药物警戒知识、产品知识和疾病领域知识。 5、药物警戒团队有短板要寻求跨部门支持、寻求外部支持(如医疗专业人士、监管部门、

(word完整版)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草案)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责任主体和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物警戒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三条 (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开展有效的药品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理的安全性信息沟通,以实现以下药物警戒的总体目标:(一)遵守国家有关药物警戒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防任何可能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三)促进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传递与药品有关的安全性信息. (四)保护患者健康和公众健康。 第二章药物警戒体系 第四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设立体系目标和要求,通过开展质量计划、质量依从、质量控制和保证、质量改进等药物警戒体系管理活动,将体系目标和要求系统地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全部工作中。 第五条(人员职责)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药物警戒体系目标,相关岗位的人员应当共同参与药物警戒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承担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体系构成)药物警戒体系应当与机构规模、工作内容、所持药品安全性情况相适应,应当包括合理的组织机构、人员、文件、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等。 第七条 (一致性要求)药物警戒工作开展应当与药物警戒体系目标和要求、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保持一致。 第八条(内审开展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定期及在药物警戒体系或药品安全性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评估药物警戒体系和药物警戒相关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是否适应药物警戒工作的开展和药品风险的控制。 第九条(内审评估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内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和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办者”)开展的药物警戒活动。 药物警戒活动是指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活动。 第三条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建立药物警戒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 第四条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基于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第五条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协同开展药物警戒活动。鼓励持有人和申办者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方合作,推动药物警戒活动深入开展。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药物警戒体系包括与药物警戒活动相关的机构、人员、制度、资源等要素,并应与持有人的类型、规模、持有品种的数量及安全性特征等相适应。 第七条持有人应当制定药物警戒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对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进行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药物警戒体系运行效能,确保药物警戒活动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八条持有人应当以防控风险为目的,将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纳入质量保证系统中,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一)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 (二)配备满足药物警戒活动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源; (三)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制定全面、清晰、可操作的操作规程; (五)建立有效、畅通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途径; (六)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报告与处置活动; (七)开展有效的风险信号识别和评估活动; (八)对已识别的风险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九)确保药物警戒相关文件和记录可获取、可查阅、可追溯。 第九条持有人应当制定并适时更新药物警戒质量控制指标,控制指标应当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中,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合规性; (二)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合规性;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责任主体和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物警戒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三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开展有效的药品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理的安全性信息沟通,以实现以下药物警戒的总体目标: (一)遵守国家有关药物警戒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防任何估计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三)促进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传递与药品有关的安全性信息。 (四)保护患者健康和公众健康。 第二章药物警戒体系 第四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设立体系目标和要求,通过开展质量计划、质量依从、质量控制和保证、质量改进等药物警戒体系管理活动,将体系目标和要求系统地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全部工作中。 第五条(人员职责)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药物警戒体系目标,相关岗位的人员应当共同参与药物警戒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承担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体系构成)药物警戒体系应当与机构规模、工作内容、所持药品安全性情况相习惯,应当包括合理的组织机构、人员、文件、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等。

第七条(一致性要求)药物警戒工作开展应当与药物警戒体系目标和要求、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保持一致。 第八条(内审开展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定期及在药物警戒体系或药品安全性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评估药物警戒体系和药物警戒相关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是否习惯药物警戒工作的开展和药品风险的控制。 第九条(内审评估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内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依据结论制定并完成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药物警戒管理水平,保证药物警戒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原则 第十条(机构总体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与药物警戒工作相习惯的组织机构,明确其职责、权限及内部关系,并有清楚的组织机构图。 第十一条(人员总体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指定符合要求的药物警戒总负责人和药物警戒部门负责人管理药物警戒工作,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开展药物警戒工作,并持续进行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保持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二节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 第十二条(委员会组成)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 第十三条(委员会职责)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负责商议和决策重大药品安全性事件及其他药物警戒重大事项,应当建立相关事项的处理机制并依照执行,应当建立委员会档案并记录相关事项的处理过程。 第三节药物警戒部门 第十四条(总体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设立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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