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

厦门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

厦大教〔2003〕21号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福建省学位办有关学位文件精神以及《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厦大教 [1998]19号)的具体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凡由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一)参加自学考试各科成绩均达到及格以上;

(二)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四)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无受过法纪或行政处分者;

(五)经考试部门确认考试无作弊者。

二、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根据省学位办有关规定,获得推荐资格的学位申请者应通过三门考试:外国语(全省统一指定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外语成绩,以申请学位前二年内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为据(需在厦门大学或厦门大学指定的考区参加考试)。一门专业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的科目由我校教务处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后确定,于10月份发出考试通知。

三、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的程序

(一)凡由我校主考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均可向

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生于当年10月份以前、下半年毕业生于次年6月30日前(送达时间)。

(二)我校成教院经初步审查,10月份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专业教学计划; 2.毕业生花名册、验印申报表;

3.符合推荐资格申请者的课程及论文成绩;

4.申请者的英语四级成绩。考生需出具大学英语合格证书,同时还需提供本人参加英语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备查核;

5.组织申请者填写《厦门大学成人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三)教务处对申请者逐个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推荐。10

月份向接受推荐的申请者通知抽考科目及时间。考试一般于11月份在厦门大学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校学位委员会于12月份召开会议,审核通过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四、收费问题申请者应交学位评审费(以物价部门批准额度为准)。此项费用用于出题、评卷、组织考试和学位评审等。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同时,原《关于印发〈厦门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大教[2000]20号)停止执行。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0年厦门大学考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厦门大学关于选拔普通高校优秀考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考事项通知 1.每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很多,要早复习,早准备。按照考试范围复习。 2.我校考生,到学校考试中心,办理内部试卷。 3.每年有很多考生,不知道考试重点范围,不知道考试大纲要求,盲目复习,浪费时间和精力,复习效果很差,影响考试。 4.每年有很多考生,选择错误的复习资料,解题思路及讲解答案都是错误的,具有误导性,不利于复习。 5.学校为考生正确复习,印刷内部试卷。 6.内部试卷:包含考试范围、历年真题、考试题库、内部复习资料。 7.专业课,学校出题。一定要按照内部试卷复习,每年都有原题出现。 8.内部试卷联系QQ363.916.816张老师。学校安排邮寄,具体事项联系张老师。 二、选拔对象条件 1.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要求和专业,详见《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招生及专业总表》。 2.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部分专业将再行计划用于接收调剂生,具体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核 1.报考考生按照《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教育部关于学历的问答汇总——摘自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学历问答汇总 摘自教育部网站 1、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 国民教育序列指的是国家承认办学资质并具有颁发相应等级毕业证书的系列院校。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教 育-大学-研究生教育。 国民教育序列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院校,国家承认具有办学资格的民办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电大,远程教育等。以上都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国民教育系列指是国家承认办学资质并具有颁发相应等级毕业证书的系列院校。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 -大学-研究生教育。 国民教育序列的高等教育是指: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院校,国家承认具有办学资格的民办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电大,远程教育等。但是党校的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按照教育部的统一招生进行,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的培养,而且参加国家的统一考试. 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是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2、我国目前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学历分哪几个 层次? 我国目前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从学历系列上讲,主要包括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研究生班(目前已停办)、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个方面。此外,还包括1970年至1976年普通高校举办的大学普通班。 3、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几种?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结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结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结业)证书。 4、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由谁发放?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

厦门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

厦门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 厦大教〔2003〕21号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福建省学位办有关学位文件精神以及《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厦大教 [1998]19号)的具体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凡由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一)参加自学考试各科成绩均达到及格以上; (二)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四)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无受过法纪或行政处分者; (五)经考试部门确认考试无作弊者。 二、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根据省学位办有关规定,获得推荐资格的学位申请者应通过三门考试:外国语(全省统一指定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外语成绩,以申请学位前二年内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为据(需在厦门大学或厦门大学指定的考区参加考试)。一门专业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的科目由我校教务处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后确定,于10月份发出考试通知。 三、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的程序 (一)凡由我校主考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均可向

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生于当年10月份以前、下半年毕业生于次年6月30日前(送达时间)。 (二)我校成教院经初步审查,10月份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专业教学计划; 2.毕业生花名册、验印申报表; 3.符合推荐资格申请者的课程及论文成绩; 4.申请者的英语四级成绩。考生需出具大学英语合格证书,同时还需提供本人参加英语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备查核; 5.组织申请者填写《厦门大学成人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三)教务处对申请者逐个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推荐。10 月份向接受推荐的申请者通知抽考科目及时间。考试一般于11月份在厦门大学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校学位委员会于12月份召开会议,审核通过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四、收费问题申请者应交学位评审费(以物价部门批准额度为准)。此项费用用于出题、评卷、组织考试和学位评审等。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同时,原《关于印发〈厦门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大教[2000]20号)停止执行。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03年版) 为了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全面推进大学生的素质教育,依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视为旷课。无特殊情况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约3个月)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属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入学要进行体检复查。患有不符合招生条件的疾病者,取消入学资格;若患有不属于前述范围的疾病,但又不宜在校内过集体生活者,经校医院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第二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向学校申请办理入学手续。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其专业年级的缴费标准,按照一学年(只需注册一学期者按一学期)额度缴纳学费。需重修课程的应按规定缴纳课程重修费。未按期缴纳学费和课程重修费者,停止其修习课程。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可另行申请补助或贷款。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未经注册者不准参加学习。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而未如期到校注册者视为旷课。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达到两周仍未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学制 第六条学校实行“有弹性的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允许学生提前一年或推后1--2年毕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准予毕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学位。 第七条允许学生申请中途保留学籍1—2年从事创业等活动,但在校总时间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限(四年制本科生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为七年)。 第三章课程 第八条修课: 1.学生应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顺序和要求修课。 2. 学生应按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时间、遵照指导教师的指导办理修课手续。凡规定有先修课程的,必须取得先修课程学分后方可修习后续课程。 3.允许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提前修习某些后续课程;允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推后缓修某些课程。一学期提前或缓修课程的学分数一般不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该学期学分数的30%。

厦门大学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篇:厦门大学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2008年修订稿) 第一条为贯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保证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系指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函授、夜大学、网络教育和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第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达到下述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一)通过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分析问题的初步能力。 (二)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成绩良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答辩并获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各类学生的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1、自学考试(参加由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1)参加自学考试各科成绩均达到及格以上;(2)毕业日期前三年内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笔试)三级(或三级以上)或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成绩超过厦门大学划定的合格线)。 2、网络教育、函授、夜大学:(1)在校学习期间经补考的课程学分累计,专科起点本科少于12学分,高中起点本科少于18学分;

福建厦门大学自考

福建厦门大学自考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素有“南方之强”之称,是国家跨世纪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也是目前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校园座落于“海上花园城市”——厦门的东南端,占地面积2188亩,依山傍海,风光旖旎,建筑独具一格,气侯宜人,整洁优美的校园堪称全国一流。 厦门大学自考专业 厦门大学自考有很多热门权威的专业,其中以“广告学”“国际贸易”最为火爆,高通过率让这两个专业在自考群体中特别受到考生的欢迎。 广告学专业在众多专业中的优势如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媒介发展极为迅速,广告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专业型广告从业人员供不应求。为了解决我国广告业人才严重不足的矛盾,培养富有创造力和战略力的人才,以及加大向创意文化产业输送知识体系全面、思考能力较强、操作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中国市场学会特推出"中国广告管理"岗位水平证书考试,设置中国广告管理经理助理、中国广告管理经理、中国广告管理总监共三个层级证书。 国际贸易专业的优势:厦门大学国际贸易系始创于1947年,专业在全国同类学科排名中位居前列。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主要培养系统掌握国际经济贸易、国际市场营销等管理学基本知识,熟悉贸易通行规则与惯例,具备突出的商务外语技能,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以上是厦门大学自考专业的优势,那厦门大学自考的优势有哪些? 厦门大学自考本科在考试方式和报名方式上其他大学自考都差不多,但是在学校权威和通过率上,厦门大学自考更是领先太多。 1.厦门大学自考毕业快 福建自考一年有三次考试机会,根据福建省统一计划,自考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试两场,每场可以选报一门,因此,每次考试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如选择报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或金融管理专业专科,每年1月、7月的考试为3天,最多可以报考六门) 2.厦门大学自考双证 自考文凭;

厦大考博辅导班:2019厦大人文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厦大考博辅导班:2019厦大人文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根据《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选拔办法。 下面是启道考博辅导班整理的关于厦门大学人文学院考博相关内容。 一、院系简介 人文学院包括中文、历史、哲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系等4个系,拥有3个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研究所: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历史研究所、人类学研究所;1个教育部语信司与厦门大学共建的国家语委科研机构——国家语言监测与研究教育教材中心;3个福建省高等学校文科研究基地:厦门大学哲学与社会当代研究中心、厦门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心、厦门大学人类学研究中心;1个福建省教学示范中心:厦门大学考古人类学教学实验中心;还设有戏剧影视与艺术学研究中心、美国史研究所、知识论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旅游人类学研究中心等19个校批研究机构。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和厦门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挂靠本学院。学院下辖人类博物馆、鲁迅纪念馆、中国近现代文学展览馆,负责管理校史馆、陈嘉庚纪念馆。出版有《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道学研究》等学术刊物。 二、招生信息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2中国当代文学研 究 ①1101英语、1102日语选一②2002综合素质③3002 03性别与文学文化 研究 ①1101英语、1102日语选一②2002综合素质③3002 050108比较 文学与世界文学01比较诗学与比较 文学 ①1101英语、1102日语选一②2002综合素质③3002

08科技考古①1101英语、1102日语选一②2002综合素质③3002 01历史地理学-中 ①1101英语、1102日语选一②2002综合素质③3002国历史地理 02历史地理学-区 ①1101英语、1102日语选一②2002综合素质③3002域历史地理 03历史文献学-民 ①1101英语、1102日语选一②2002综合素质③3002间历史文献学 04中国古代史-明

厦大考博辅导班:2019厦大能源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厦大考博辅导班:2019厦大能源学院考博难度解析及经验分享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我校2018年实(试)行申请考核的招生单位或学科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除外)、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能源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公共事务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台湾研究院(部分专业)、教育研究院(专业学位)。 下面是启道考博辅导班整理的关于厦门大学能源学院考博相关内容。 一、院系简介 能源学院是在能源研究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能源研究院成立于2007年9月,它以国家能源科技重大需求和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为导向,通过整合、引进、提高,建成我国一流的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技术转移于一体的新能源基地。2013年初,能源研究院新设本科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获得教育部备案批准,2013年5月,厦门大学决定成立能源学院。能源研究院保留名称,作为能源学院的所属研究机构。2013年9月,第一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生入学。 能源学院依托厦门大学985工程重点建设的“洁净能源科学与工程平台”,已初步建立了一支从事能源研究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包括3位院士、1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0多位教授。拥有核工程与材料、能源化工、光伏工程、能效工程和能源经济等5个博士点,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在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拥有1.3万平方米的教学科研楼和工程开发大楼。 二、招生信息 三、报考条件

厦大工商管理本科毕业学位考科目

厦大工商管理本科毕业学位考科目 厦大工商管理本科毕业学位考科目 厦门大学作为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名校,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优秀人才。工商管理学科在厦门大学也历史悠久,是学校的重点学科之一。 在本科阶段,学生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试才能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下是这些考科目的详细介绍。 1. 经济学类科目 经济学类是工商管理本科考试的重头戏,考试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 经济学、统计学等科目。这些科目是工商管理专业的基础,也是必修 科目。通过这些考试能够不断增强学生的经济学素养,使其具备分析 社会经济现象的能力,为未来企业管理提供基础。 2. 管理学类科目 管理学类科目是培养优秀管理人才的重要环节,包括管理学原理、组 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等。这些科目强调学生在管理过程中的行为 方式和管理措施,让学生掌握在企业组织中实施管理和领导的方法和 技能。 3. 会计学类科目

会计学类科目是培养学生掌握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通过这些科目,学生能够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企业管理提供经济基础。 4. 营销学类科目 营销学类科目是学生学习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的重要课程,包括市场营销、广告学等。这些科目强调学生在推广过程中的策略,让学生能够掌握营销知识,为企业的品牌营销带来积极的影响。 5. 法律与伦理学类科目 法律与伦理学类科目是让学生了解企业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包括公司法、商法等。这些科目强调学生在企业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对于优秀管理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工商管理本科毕业学位考试涉及到各个方面,是一项综合性的考试。但是,这也正是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科的优势所在,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知识视野和职业发展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够认真学习每一门科目,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成为未来优秀的管理人才。

最新消息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最新消息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27个学术型硕士专业,23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3700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年度继续优化调整硕士研究生学科结构,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学科、导师、科研、就业和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各院系2022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我办在网上公布的《厦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2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2—5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免招生方式和统考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一)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接收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2022年招收推荐 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 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 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 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 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 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进一步做好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进一步做好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9.02.04 •【字号】闽教高[2009]9号 •【施行日期】2009.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进一步做好试行“双 学位”、“双专业”教育的通知 (闽教高〔2009〕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人事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精神,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推动高校整合优质教学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产业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提高我省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2009年在我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内容和范围 “双学位”是指修读本专业取得相应学位的同时,修读另一门类学位的专业所获得的学位,试行“双学位”的专业必须是已经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本科“双专业”是指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同一门类学位跨学科的另一

个本科专业。高职高专“双专业”是指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另一个高职高专专业。 本科“双专业”应主要为《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信息、石化、机械等三大工业主导产业服务的工学类专业和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的应用文科类专业,特别是为我省当前加快发展的集成电路、软件、光电子、生物技术、环保、新材料等6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的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双专业”应主要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08〕50号)中确定的软件业、制造业、汽车业、电子通讯业、建筑业、物流业、护理业、旅游业、商贸业、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的十大技能型紧缺人才领域的相关专业。凡人才需求量小,毕业生就业率低的专业均不得列为“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试点专业。 二、试点任务 今年全省高校计划接收2万人的毕业生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具体分配数见附件),其中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各1万人。本科院校接收的为三大工业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的“双专业”学生应达到7000人,高职高专院校接收的为十大紧缺领域发展服务的“双专业”学生应达到9000人。 凡愿意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均可向本人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并免试入学。 省属高等学校接收修读“双学位”或“双专业”的毕业生数不得低于安排的指标分配数。鼓励支持办学条件好、教学管理规范的独立学院、民办高职院校接收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并允许民办高职院校适当跨校接收其它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修读“双专业”。省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职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校毕业生的修读申请。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和设区市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原则上按照安排的分配数接收毕业生。本科高校和公办高职院校的毕业生不得跨校修读。

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厦门大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细则》和《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厦门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厦门大学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现网上电子化管理,个别环节的纸质文件报批仍遵照国家规定。 第四条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学院共同负责,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学位授予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院应当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本校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计划,并向全校公布。 第六条研究生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学位评定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保证学位授予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厦门大学应当尊重知识创新和学术规律,推进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研究条件,保障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所需的资源和条件。 第二章博士学位授予工作 第八条审查学位申请材料 (一)按年度博士学位授予计划,研究生院逐个审核申请学位的学生材料,检查博士生是否完成答辩并不具备学位授

予条件。 (二)对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应当在规定时间 内通知其提交学位论文,并告知学位论文提交报送流程和要求。 (三)学术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进行 认真审核,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告知研究生。 第九条学位论文审核 (一)学位论文应当符合学术规范和科研伦理,如存在 违反学术规范和科研伦理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二)学术委员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研究生本人。 (三)学术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核学位论文的研究思路、 学术创新、实验结果、结论推理、论证方法和语言表达等方面,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学术委员会成员对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一致的,学 术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得出最终结论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十条学位论文答辩 (一)研究生院应当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审 核通过后,组织学位答辩。 (二)学位答辩由指导教师或答辩委员会主持,指导教 师或答辩委员会组织研究生答辩。 (三)学位答辩委员会应当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等组成,由研究生院确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资格,并应当具有在论文评审领域的执业资质。 第十一条学位授予 (一)学校按照规定的学位授予时间和程序进行确认学

2023年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管理规定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旳顺利完毕,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旳写作程序和规定,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旳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旳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旳规定 1.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晰,言之成理,自圆其说。 2.能反应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旳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处理问题旳能力。 3.每名学生独立完毕。 4.字数一般在5000字以上、10000字如下。 二、毕业论文(设计)旳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在教学计划中为独立设置旳一门课程,写作周期为六个月。 三、毕业论文(设计)旳写作程序 (一)确定论文指导教师 学院按学生专业分派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旦确定,一般不得更改。(二)论文写作 论文写作一般包括选题、撰写论文提纲、草稿、二稿、终稿等阶段。学生应根据学院制定旳“论文写作进度安排表”各个写作环节规定旳时间进行写作。在撰写过程中,学生应当积极积极与指导教师沟通,虚心听取指导老

师旳意见和提议,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旳事情。 1.选题和撰写提纲 (1)学生根据自己旳专业、爱好和实际状况,确定论文题目,写出论文提纲。 (2)论文题目和提纲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不得随意变化。 (3)论文提纲经指导教师确认后,学生才能开始写论文草稿。 (4)如未准时确定题目,提交论文提纲,则视为放弃本次毕业论文写作。2.草稿写作 (1)学生根据所选题目和提纲,搜集材料,阅读文献,开始草稿写作。 (2)未提交题目和提纲旳学生,无法进行草稿写作。 3.二稿写作 (1)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旳意见,对草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 (2)指导教师审核二稿后,如认为无需进行修改,则二稿可直接作为终稿定稿,学生无需再提交终稿。如仍需深入修改,则需在规定旳时间内 完毕并提交终稿。 4.终稿写作 (1)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旳意见对二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最终形成终稿。 (2)论文终稿提交时间截止后,任何学生不能继续进行论文旳修改和提交。 (3)如未提交终稿,则二稿将视为终稿。 四、论文答辩

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标准细则

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6月13日经第九届校学位评估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行措施》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旳告知》,结合我校旳实际状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博士、研究生学位旳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旳学科、专业。我校有权授予博士、研究生学位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种学科门类,以及经授权旳专业学位类别。 第二章申请人资格审核 第三条但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旳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并具有如下条件者,均可按本细则旳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旳学位。 1.按有关学科培养方案规定,修完所有课程,完毕规定旳培养环节,获得规定旳学分; 2.导师或推荐人觉得论文质量符合申请条件; 3.攻读学位期间旳科研成果规定,由学院(研究院)根据学校规定制定具体规定。

第四条申请学位者应在学校规定旳期限内提交申请书和学位论文等材料。 第五条学位申请人通过研究生或博士学位旳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如下学术水平,方可授予学位。 (一)博士学位 1.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广阔旳基本理论和系统进一步旳专门知识; 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旳能力,在学术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发明性旳成绩。 (二)研究生学位 1.掌握有关学科坚实旳基本理论和系统旳专门知识;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肩负专门技术工作旳能力。 第六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发布旳实行措施和《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研究生、博士学位旳实行细则》办理。 第三章学位论文旳基本规定 第七条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引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毕。 第八条博士论文旳基本规定是:(1)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较大旳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2)论文内容应能反映作者已掌握本学科坚实广阔旳基本理论和系统进一步旳专业知识;(3)应能反映作者已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旳研究措施和技能,具有独立

厦门大学本专科生学籍档案管理细则

厦门大学本专科生学籍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本专科生学籍档案资源建设,做好本专科生学籍档案的收集归档利用工作,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和社会服务,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二条本专科生学籍档案(以下简称“学籍档案”)的归档范围为本专科学生从入学、在校学习到毕(结)业、授予学位等受教育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凡有厦门大学本专科学籍,以及以交换培养方式来我校学习的学生均纳为我校学籍档案归档对象。 第三条实行电子学籍档案与纸质学籍档案双套归档保存制度,并确保内容一致。教务处、学生处、马来西亚分校、继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的相关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为每个学生生成与纸质学籍档案内容一致的可调阅的电子文档,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在电子文档上加注形成单位的电子签章,进一步确保电子文档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相关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当按照档案馆需求提供数据归档模块以便及时进

行数据归档,具体实现形式可通过批量导出、开放数据库视图、开发专用接口等。 具体归档文件材料名称、立卷归档部门见附件1。 第三章归档材料要求 第四条归档材料记录内容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附着纸张牢固,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印章清晰完整,更正处须加盖校对章和单位公章,所使用的书写印制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长久保存要求,具体如下: (一)手工书写应用黑色、蓝黑色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计算机输出打印应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得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纸质档案应采用耐久性强的纸张,应使用光面纸,不得使用糙面纸、毛面纸。 (二)归档前去掉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物,破损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修复,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以复制后加盖单位公章,并与原件一起归档。 第五条全日制本科生学籍总登记卡、学生成绩单等归档文件材料应注意: (一)学籍总登记卡应体现学生的辅修情况;照片粘贴处须粘贴照片,粘贴时要注意防止前后页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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