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程

关于调整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程

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厦大教32号

根据《厦门大学三学期制本科教学计划(2008级)修订总则》,从2008级始将实行新的教学计划。按照新教学计划,全校性选修课与院系专业课将采取资源共享、打通选课的办法。为与新教学计划管理相衔接,现对《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管理办法》(2004厦大教26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原则上,学生跨系选修非本专业大类的课程均可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例如,历史学类专业学生选修哲学类课程即为全校性选修课。但是与本专业课程相近或相同、不适合本专业学生作为全校性选修课程的,可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全校本科专业归属专业大类详见附表1)。

二、在全校性选修课与院系专业课程打通选课的情况下,各单位在制订开课计划时,原则上应把所有适合对全校开放的课程留出一定名额供全校学生选修。同时,也可专门开设面向非本专业大类学生选修的全校性选修课。

三、各单位在遴选全校性选修课时应注意如下原则:有利于学生了解学科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有利于加强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交叉渗透;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全校性选修课程修习对象主要为一、二、三年级学生,在校本科生从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选修全校性选修课。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12个学分全校性选修课方可毕业。

五、专门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程(即面向非本专业大类学生开设的课程)一般以2学分课程为主;为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专长,也可开设1学分的短课程(至少15学时,不含考试时间)。1学分的课程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可集中在短学期(每周3学时)或在长学期上半学期上课(每周2学时)。与专业课合班上课的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学分(学时)与专业课学分(学时)相同。

六、全校性选修课程开课管理流程

1.制定开课计划:各学院于每学期第8-9周(短学期第2-3周),制定下学期全校性选修课开课计划,通过教学管理系统申报下学期拟对外开放的专业课程和开放人数、专门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和上课人数,教务处对各单位的开课课程和开放人数进行审核后正式列入开课计划。

2.申报课程:对已列入开课计划的课程,要求教学秘书认真填写课程所属专业大类、选课年级、同时必须注明开课校区、上课时间、限选人数及教室要求等。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课程简介和教学进度表,以使学生了解课程的主要内容、教学目的以及课程的考核方式。

3.课程选课:教务处将已确定开课的课程和课程信息在网上公布,各学院组织学生选课。

4.课程调整:教务处根据学生预选人数和申报课程数量,可对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人数适当调整,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和任课教师。

5.打印考勤表:选课结束后,各学院教学秘书把课程的考勤表打印给任课教师。

七、全校性选修课选课管理流程

1.全校性选修课一律采用网上选课。未经网上选课或者未通过网上确认,选课无效,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2.全校性选修课选课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选阶段,一般安排两轮预选,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学期末进行。第一轮预选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筛选,每位同学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任何时间选课,其选上课的机会是均等的。第二轮预选采用先报先上的原则进行筛选。预选阶段结束后人数不满20人的课程取消开课;第二阶段为改补选阶段,一般安排在开学的第1-2周进行,学生在该阶段可进行课程的改选和补选,在改补选阶段,学生还可以退课或选课。超过改补选时间,学生不能选课或退课。改补选阶段采用先报先上的原则进行筛选。

八、全校性选修课教学过程管理

1.教务处负责全校性选修课教学质量的监控,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课程的质量管理,提高全校性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2.在申报课程时,各学院应统筹规划,根据本学院的特点和优势,确定专门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和拟对外开放的课程。

3.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进度表,认真备课,并根据教学进度进行授课。

4.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学院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接替该门课程的后续教学工作。

5.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规范,不得无故调课。确实需要调课的,任课教师应提前1周填写调课申请单,经分管教学院长或者系主任签字后送教务处。任课教师请假获准后,院系教务人员应与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及时协调调课的时间和地点,并将结果提前通知学生。

6.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考勤管理。对一学期缺课达到三分之一的学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7.课程结束,任课教师应组织课程考核。与专业课合班上课的全校性选修课,课程考核要求与专业课考核要求一致。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要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输入课程成绩,同时将书面课程成绩单送所在院系存档。

8.凡未参加课程考核或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但可以在以后下学期重选该课程,也可以另选其他课程。

9.凡有指定教材的全校性选修课,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必须购买或通过其它方式在课前备好教材。任课教师不得强迫学生购买自编教材。

九、本办法从2008级起全面推行,此前在校各年级参照此办法过渡。原《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管理办法》([2004]厦大教26号)停止执行。

附表1:

全校性选修课选课问题解答

1.问:为什么要开设全校性选修课?

答:开设全校性全校性选修课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旨在拓宽同学知识面、提高学生文化素养,培养同学的创新能力。

2.问:全校性选修课管理有哪些方面的改变?

答:自2008-2009学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校性选修课采用与专业课资源共享、打通选课的办法。院系原则上应把所有适合对全校开放的课程留出一定名额供全校学生选修。同时,也可专门开设面向非本专业大类学生选修的全校性选修课。

在打通选课的情况下,外科系选修的同学可能会与专业课的同学合班上课,由此与专业同学享有同等的教学资源。

3.问:是否所有的专业课都可以让外系的学生选课?

答:原则上所有适合外系学生修读的课程都应开放给外系选修,但是由于受到课程的性质、实验条件、师资条件等因素的限制,部分课程还无法实现开放。4.问:选什么样的课程才算是全校性选修课?

答:原则上,学生跨系选修非本专业大类的课程均可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例如,历史学类专业学生选修哲学类课程即为全校性选修课。但是与本专业课程相近或相同、不适合本专业学生作为全校性选修课程的,可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全校本科专业归属专业大类详见附表1)。

5.问:全校性选修课学分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在学期间修满12个学分的全校性选修课方可毕业。

6.问:全校性选修课如何安排?

答:全校性选修课每学期都有安排。学生从大一下学期开始选修,学生每学期一般可选修2个学分(短学期选修1个学分),直至修满12个学分为止。7.问:如果在学期间未修满12个学分,能否用其它选修课(如专业选修课)来代替。

答:不能。全校性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课程设置目的不同。前者旨在拓宽同学知识面,后者旨在加深同学的专业知识,二者任务不同,不能互相代替。8.问:双学位课程能否代替全校性选修课。

答:一般不能。如果未获取双学位或未取得辅修毕业证书,其修习的课程只能作为任选课,不能代替全校性选修课。

9.问:全校性选修课如何考核?

答:全校性选修课考核方式与其它课程要求一样。学生考核成绩及格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与专业课合班上课的课程,课程考核要求与专业课要求一致。10.问:如果全校性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要不要补考?

答:我校全面推行课程重修制,全校性选修课同其它课程一样不施行补考。但可以在下学期重选该课程或其它课程。

11.问:全校性选修课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选课规则如何?

(1)预选阶段

预选阶段第一轮采用“随机筛选”,同学们在第一轮的任何时段上网选课被选上的几率是均等的。所以不必抢课。

预选阶段第二轮采用“先来先得”原则。第一轮落选的同学可在这一时间段继续选课,选上的学生亦可在第2轮进行改选其他课程。本轮采用“先来先得”的原则进行选课,额满为止,名额已满的课程不再出现选课单上。

预选阶段结束,选修人数不足20人将自动取消该课程。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应在改选补选阶段选修其他课程。

预选阶段一般安排在期末进行。

(2)改选、补选阶段

在预选阶段未选满课程或者需要对已修课程进行修改的,在本阶段可以通过网上进行改选或者补选。本阶段采用“先来先得”的原则进行选课,额满为止。开学第三周以后将不能再改补选课程。

改补选阶段安排在每学期第1、2周进行。

12.问:我错过了网上选课时间,可否到任课教师那边直接添加名字选课?

答:不能。全校性选修课一律实行网上选课。直接找任课教师添加名单、将无法在网上进行确认的课程,选课结果无效,也无法取得该门课程的成绩。13.问:已经选定某门课程,能否退选课程?

答:在预选阶段和改补选阶段,可以退选课程。但过了预选阶段和改补选阶段,则不能退选。

14.问:全校性选修课对于考勤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未办理免修免听手续,缺课学时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1/3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核,不能获得学分。

从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起,对“选而不修”或未参加期末考核的学生课

程成绩登记为“缺”,对考试不及格的将以实际成绩录入系统,出现在成绩总卡里。因此,请同学们慎重选课,选课后要按照要求修读课程。

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办法(试行) 2008年06月10日(教务处) 等级:普通 第一条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我校本科生派往其他高校交流学习,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精神,特制订本科生派往其他高校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办法(试行)。 第二条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往其他高校交流学习,须由学校或学院选派,前往与签订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内外高等学校学习。未经我校统一选派,或未经学校事先审批,或个人自行联系行为均不列入学分互换范围。 第三条我校交流生在其他高校所取得的成绩、学分,按照学习量对等原则(如1学分等于16学时左右),由学生所在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认定转换。成绩如实记录在学生学习成绩登记卡的交流成绩栏内,同时相应减免修读本校相应的课程与学分,具体对应关系是: 外校与本学科相近或相同的课程成绩,可相应认定免修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某门或某几门课程、学分,被认定免修的本校课程的成绩登录为“免修”。 不能对应于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外校课程和学分可以认定减免本校教学计划中非专业性的选修课学分,由教务人员在相应学期成绩栏登录免修课程类及学分数。 第四条交流生应在收到派往学校正式成绩单两周内申请学分转换,由所在学院办理学分转换手续。如无特殊原因,逾期不予办理。 第五条申请学分转换的学生,填写交流生学分转换审批表一式二份(教务处统一制定)、并连同接受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交所在学院审定。经批准后,学分转换审批表一份交所在学院存入学籍档案,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 第六条教务处对学分转换保留复审权。学分转换出现争议,由教务处负责裁决。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务处 2008年6月10日

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6 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鼓励优秀本科生积极参与派出交流学习,规范学分认定与转换程序,结合我校近年来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实际,现对《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科生派往其它高校交流学习,须由学校或学院选派,前往与签订校际或院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内外高等学校。未经学校、学院统一选派,或未经学校、学院事先审批,或个人自行联系行为均不列入学分认定与转换范围。 第三条纳入学分认定和转换的课程包括前往交流学校参加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鼓励各单位选派学生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学分认定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分管教学院领导担任小组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的院系领导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 第五条为避免学生盲目外出交流学习,各学院应在学生派出前,对学生在外交流学习进行必要的指导,鼓励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选修对方高校开设的特色课程。 第五条学生返校后,应在收到派往学校的课程成绩单

之后两周内,填写《厦门大学本科交流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成绩单原件一起报送学院教学秘书申请学分认定与转换。 第六条教学秘书根据成绩单原件将学生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所有课程成绩和学分如实登记到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学生的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报送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第七条学分认定小组按照课程学习量对等原则(1学分约等于15学时),把学生在外校修读的课程学分与本校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学分,按“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进行确认转换。具体按如下方式操作:1.凡与专业教学计划相近或相同的某门或某几门课程学分,可相应认定免修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某门或某几门课程学分,被认定免修的本校课程的成绩标记“免修”。 2.不能对应于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外校课程学分可以相应减免本校教学计划中非专业的其它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由教学秘书在相应学期成绩栏登录免修课程类别及学分数。 3.学生免修课程学分一般不能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1/3(校际协议联合培养学生除外)。凡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不能申请学分转换。 4.经确认转换的课程,由学分认定小组参照我校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给予相应的绩点。 第八条教学秘书按照学分认定小组意见,在教务管理

法学院学风建设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与效果

法学院学风建设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与效果 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养,是我院本科教学的工作核心。为此,我院努力开辟了多种渠道,采取了多种措施,也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内容可以概括如下: 一、新生入学学习指导 针对新生法学专业知识欠缺的普遍情况,我院加强对基础专业课的教学质量监督。首先,针对低年段学生,我院要求任课老师授课时密切联系实际,用语通俗易懂,积极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派出研究生作为教学助理,经常前往漳州校区给学生答疑解惑;其次,我院适时安排讲师及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为新生开设多场学术专题讲座;第三,我院加强班主任制度的管理,安排班主任与新生建立日常联系,并组织班主任给新生进行多方位学习指导;第四,我院党委组织高年段优秀学生与新生进行经验交流,发挥学院团委、学生会的桥梁作用,以高年段党支部为载体,加强对新生的联系与指导,如2001级本科生党支部党员与2003级学生各宿舍分别进行对口指导和帮助,受到学生们的欢迎。第五,学院领导也多次前往漳州校区看望新生,表达对学生的关怀与期望。 二、注意课程设置的科学性,提高教学质量 在课程设置上,我们注意综合考虑法学专业的特点、教师的开课能力以及学生需求等因素,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平衡与有效开设课程。法学院对于本科生的教学分成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两个部分。我院法学专业早在1997年就根据全国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确定了15门核心课程。在此基础上,2001年初,再次制定了新的本科教学计划,此次教学计划遵循了教育部14门专业核心课程的设定,另增设1门外国法制史课程。基于专业核心课程的重要性,我院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一是以教授、副教授为主担任专业核心课程的授课师资;二是小班授课为我院专业教学的特点,核心课程每班约50人左右;三是制定《法学专业类基础课教学大纲》规范专业类核心课程教学活动;四是加强教材的使用和管理,一般要求选用教育部或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新版教材。同时,我院专业选修课课程设置种类繁多,选课范围广泛。我院法学专业现开设专业选修课程59门,包括各部门法的主要课程(如竞争法、海商法等),涉外和涉港台课程(如国际贸易法、台湾法概论等),实务操作型课程(如税法、票据法、证券法等),注重提高学生理论素养的课程(如罗马私法、西方法学流派等),前沿性课程(如电子商务法律专题、网络法律专题等),以及聘请外院教师开设的与法学专业紧密相关的课程(如政治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等)。在教材使用上,一般要求使用教育部、司法部组织编写的统编教材或学界公认教材。除专业选修课的学习外,学院还相当重视学生通识知识的学习,如全校性选修课程,学院通过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予以鼓励。 在实践教学环节中,我院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独立思考、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强调变“以教师为中心”为“师生互动”、变“以教材为中心”为“理论和实践并重”,变“传授知识为中心”为“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变“以学会为中心”为“以会学为中心”。从2003年开始,我院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多名资深高级法官为学生讲授《民法》和《刑法》案例分析课,法官除了在课堂上讲授案例分析外,还安排学生观摩开庭并且举办模拟庭审。从2004年开始,我院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邀请高级检察官为学生讲授《检察理论和检察实务》课。2002年9月-12月间,我院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

厦门大学教务

厦门大学教务处() (2009)厦大教16号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本学期将于2009年6月20日结束。毕业班学生的期末工作安排教务处已于3月初发了《关于二OO九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大教[2009]7号),本通知是针对非毕业班学生的期末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复习考试共2周,即第17、18周(2009年6月7日—2009年6月20日),各院系本科生均在这两周内停止课程的教学工作,进入各门课程的期末复习考试工作。 为避免学生考试时间冲突,本学期对考试周的安排方法和时间安排请各院系提请全体师生特别注意: 1.课程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本课程原来上课的时间段、分摊在两个考试周进行。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考试周内各考试时间段相应调整:上午8:00-10:00(对应于1-2节)、10:30-12:30(对应于3-4节);下午14:00-16:00(对应于5-6节)、16:30-18:30(对应于7-8节);晚上19:00-21:00(对应于9-11节)。 2.专门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采用随堂考试,安排在16周进行,如采用提交论文作业的课程,任课教师也应在该周随堂收齐作业。双学位课程考试由各开设单位自行安排。 3.公共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以避开与院系课程考试安排冲突。 4.在复习考试周,原上课教室安排停止执行,需用教室进行辅导、考试的应向教学科或漳州校区教务办另行申请。 5.各院系专业课考试需于5月18日前录入考试系统。因6月20日全天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安排其它考试。 二、学籍管理有关事宜: 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将课程成绩通过教务处网站“教师系统”登录、并打印一份签名后送院(系)办公室。为便于学生及早安排重修,各院(系)应及时发放重修单(教务处主页下载),通知不及格学生准备重修,并告知不

关于调整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程

关于调整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程 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厦大教32号 根据《厦门大学三学期制本科教学计划(2008级)修订总则》,从2008级始将实行新的教学计划。按照新教学计划,全校性选修课与院系专业课将采取资源共享、打通选课的办法。为与新教学计划管理相衔接,现对《厦门大学本科全校性选修课管理办法》(2004厦大教26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原则上,学生跨系选修非本专业大类的课程均可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例如,历史学类专业学生选修哲学类课程即为全校性选修课。但是与本专业课程相近或相同、不适合本专业学生作为全校性选修课程的,可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选课(全校本科专业归属专业大类详见附表1)。 二、在全校性选修课与院系专业课程打通选课的情况下,各单位在制订开课计划时,原则上应把所有适合对全校开放的课程留出一定名额供全校学生选修。同时,也可专门开设面向非本专业大类学生选修的全校性选修课。 三、各单位在遴选全校性选修课时应注意如下原则:有利于学生了解学科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有利于加强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交叉渗透;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全校性选修课程修习对象主要为一、二、三年级学生,在校本科生从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选修全校性选修课。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12个学分全校性选修课方可毕业。 五、专门开设的全校性选修课程(即面向非本专业大类学生开设的课程)一般以2学分课程为主;为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专长,也可开设1学分的短课程(至少15学时,不含考试时间)。1学分的课程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可集中在短学期(每周3学时)或在长学期上半学期上课(每周2学时)。与专业课合班上课的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学分(学时)与专业课学分(学时)相同。

厦门大学选课指南

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指南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7月

目录 目录 0 1.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选课时间安排 (1) 2.选课的指导原则 (1) 3.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 (2) 4.课程介绍 (6) 5.选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2) 6.具体操作方法 (15) 附件1——公共课课程表 (22) 附件2——研究生院相关资助项目及研究生访学项目 (27)

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 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轮选课: 2010级以前研究生:7月23日-9月17日 2011级研究生新生:9月10日-9月17日 各学院开课排课情况不同可能会有先后差异,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院系的相关通知。 第二轮选课:9月18日-9月21日 第三轮选课:9月22日-9月24日 退课截止日期:10月8日 选课的指导原则 1.根据选课预选结果随机筛选,并非先来先得 2.多轮次选课 3.选课期间可选可退,退课截止日期后不可退课 4.在院系指导下积极选课,但要量力而行 5.注意查看是否确定选上课程 6.详细课程信息以网上选课系统公布的为准 7.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根据所在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并 在研究生教学秘书指导下进行选课 (详细内容请参看“选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部分)

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 (2009)厦大研字9号 为进一步规范选课与成绩管理工作,现将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及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修订为《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根据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可分为学位课程(含全校性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含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位教育研究生课程可分为学位课程(或必修课程,或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2.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以本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选课。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应根据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对研究生进行选课指导。 3.全校性公共课程原则上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选课,学位课程、核心课程、必修课程应在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组内选择,选修课程可在本院、系、所开设的选修课程和全校统一开设课程范围内选择。 4.研究生每学期须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陆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网上选课。当所选课程在系统中标识为“已选上”时,为有效选课。未经网上选课或未选上的研究生,无权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不予登记课程成绩。 二、选课资格 根据《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厦大财[2004]6号)文件精神,在学研究生应在足额缴纳本年度学费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并获得选课资格。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期足额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和注册手续后,方能获得选课资格。 三、选课管理 1. 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设臵以及各门课程信息,可从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查询。研究生应按照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根据课程信息进行选课。

【参考文档】厦大教务处新系统-word范文模板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厦大教务处新系统 篇一:关于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选课的通知 关于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选课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本次选课顺利进行,现 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建议同学们在选课前务必认真阅读: 效。 二、选课操作步骤 (一)登录 1. 学生进入厦门大学教务处主页()→点击“用户登录”→输入学号与密码,下拉“学生系统”,确定登录进入系统→点“学生选课”模块选课。 如遗忘密码,可凭有效证件联系教学秘书查询。不要随意将密码告知他人,以 保证个人资料及信息安全。 选课期间每次登录系统时间最长30分钟,超过时间会自动退出,需重新登录系统。 2. 确认缴清费用:选课之前请确认自己是否缴清费用,如已缴清费用但仍无法选课,请与教学秘书联系。 3. 确认上课校区: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国际学院请确认翔安校区,其他学院学生请确认 本部校区。如果校区确认错误,可在校区设置中重新确认。 (二)选课 为避免漏选课程,请同学按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外语课、体育课以及全 校性选修课顺序选课。如果某模块没有课程,可以直接选下一个模块课程。

1. 必修课:确认必修课后才能进入其它模块选课。必修课由系统自动列出,如无必修课,可直接进入其它模块选课。注意:同一门必修课如有多个班级,确 认一个班级即可。个别专业必修课如遇到人数已满, 请联系教学秘书添加名单。 2.专业选修课:查询专业选修课,并选择相应课程。 3.公共外语课:查询外语教学部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并选择相应级别的课程。除201X级外,其余年级学生在选择一门大学英语课程的同时,一般应再选一门 相应级别的口语课程。如选《大学英语(三)》,应同时再选一门《口语(三)》;同样,如选《大学英语(四)》,应同时再选“口语(四)”;其 余以此类推。 按照新的课程改革方案,从201X级始,新生大学英语必须按照大学英语分级测试等级,逐级通过大学英语一、二、三级,并修读一门提高级英语课程,即大 学英语四级。为此,凡已修过《大学英语》(三级)同学必修继续修读一门提 高级英语(《大学英语》四级),其余同学仍按照各个级别修读相应的课程。 大学英语四级由同学在系统内选课,每位同学可选一门课程,选课前请详细阅 读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简介(附件1)。 除基础英语之外,201X级同学可以在“全校性选修课”模块中选修一门“英语 口语”,其学分记入全校性选修课学分。 3.体育课选课:查询体育教学部开设的课程,并选择相应课程。详见“附件2:关于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体育课选课及上课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4.公共计算机课程:按照新的课程改革方案,自201X级起,《计算机应用基础》(信息学院和软件学院免修)采用先测试后上课的形式,凡通过计算机能 力测试的同学可以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名单见教务处主页)。未通 过计算机能力测试或未参加计算机能力测试的同学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相应 开课学期必须修读《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5.全校性选修课:全校性选修课由单独开设的校选课和院系对外开放的专业课程组成。同学们可先查看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列表,并选择拟选的课程,一般 每人限选1-2门课程,累计不超过3学分。系统提供三种查询方式:按时间查询、按开课学院查询和按专业大类进行查询。 全校性选修课课程类型为“通识教育课程”,个别学院开设的院系选修课课程 类型也为“通识教育课程”,这可能造成个别同学选了全校性选修课后无法选院系选修课,或者选了院系选修课后无法选全校性选修课。碰到这种情况,建 议同学先选全校性选修课课程,第三轮选课时与教学秘书联系,由教学秘书协 助选院系选修课。 (三)查看选课情况。

厦大小学期选课安排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选课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本次选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请同学们在选课前认真阅读: 一、今年短学期课程安排情况 设臵短学期的主要目的是给同学更多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鼓励同学在短学期开展自主性、研究性和实践性学习。参照往年做法,今年短学期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实践性、实验性课程。内容包括认知实习、生产实习、专题调查、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与专业相关的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课程。为鼓励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今年校团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开设《社会调查》课程,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请同学关注校团委和教务处主页通知。 2.各类院系选修课程。这类课程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有些课程是学院专程邀请校外专家开课,希望同学们好好珍惜机会。除学院开设短学期课程之外,学校还将组织部分校选课供同学选修。 3.学校还邀请了上百位校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或校友在短学期开设讲座,他们将和同学一起分享学术、科研和人生经历。有关讲座信息将在教务处“百科讲座网”公布(https://www.360docs.net/doc/8d19137678.html,/RS/guest/index.html)。希望同学留意“百科讲座网”相关信息。

4.为满足双学位同学的需求,辅修专业开课情况如下:2014级英语专业单独开设课程,经济学、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新闻学和广告学专业将延续第二学期的课程(具体时间、地点由双学位开课单位稍后通知);2013级法学、经济学(数理)、金融学(数理)专业单独开设课程。 5.公共数学教学部将在思明校区开设《概率统计》(A、B)重修班。同时,外语教学部将组织英语夏令营,为希望在外语方面继续充电的同学提供机会。 6.除上述之外,学校将组织形式多样的暑期学校、本科生导师学术沙龙活动、科研创新和学业竞赛等活动。 上述这些教学活动计划,有的按照教学计划列入选课列表,有的为计划外教学安排,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教务处通知。下面,将已列入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选课通知如下: 二、选课时间安排 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选课、改选、退选;在规定时间外选课、退课,结果无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实施教学质量改革工程,鼓励本科生特别是拔尖人才尽早进入科研训练活动,更好地培养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学校在广泛参考兄弟院校的经验和结合学校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制定了此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计划内容 1.“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主要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力量,结合教师的科研课题进行。 2.“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分为“教师指导下的独立研究”(A类)和“教师指导下的小组合作研究”(B类)两种类型。 3.“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行导师指导下的课题负责制。由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4.“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面向一、二、三年级学生,主要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 5.“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初步定3-5学分,课程为选修课或任意选修课,研究周期1-3年。选修“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生一般要有充裕的时间投入,对课题的投入时间为600-800个小时。 二、计划申报立项 1.“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分校院两级实施。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鼓励各院系多渠道筹措经费资助本科生进行创新性实验。 2.“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于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始。由学生所在院系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计划。计划内容包括研究项目、研究周期、导师安排以及学生选题情况。学生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3.申请“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学生,应当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者,学业成绩排名在院系专业前30%。 4.申请研究同一课题的学生一般控制在3-5人,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同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一般不超过5人。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培养方案-厦门大学仪器与电气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培养方案-厦门大学仪器与电气系 选课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本大类学生相同部分课程:公共基本课程31学分,通识课程14学分,学科通修课程36学分。其中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实行目标管理、分级教学。学生毕业前必须修满4学分体育课程。跨学科基本课程14学分(全校性选修课),学生必须在文史哲艺术、经管法、理工医三大学科门类中选择10个学分非本学科的跨学科入门性或基础性课程4-5门,其余学分在全校各专业(非本学科专业)课程选修。 模块3: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专业必修课程:21学分。包含模拟电子技术(3学分),数字电子技术(3学分),,电路II(3学分),电力电子技术(3学分),电机学(3学分),电磁场(3学分),电力系统分析(3学分)共11门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36学分。其中,必选课程15学分,必选课程包含学科前沿报告(1学分),自动控制原理(3学分),电气工程概论

(2学分),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3学分),信号与系统(3学分)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3学分),其他选修课程必须从本模块的选修课程中选修(21学分),另: (1)建议至少从以下两个专业方向课程中选全1个: (a)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发电运行与控制、工厂供电 (b)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开关电源设计与应用,智能电网与新能源 (2)建议选修高电压技术。 (3)建议至少从单片机原理及应用,DSP原理及应用,嵌入式系统,可编程器件及应用,电气控制技术(PLC)中选修2门,其中至少从单片机原理及应用和DSP原理及应用中选修1门。 (4)建议从软件工程及数据结构和数据库原理中选修1门。 其它教学实践环节:28学分。该环节包括军事训练(3学分)、生产实习(1学分)、毕业论文(8学分)、电路I实验(1学分)、电路II实验(1学分)、系统建模与仿真(2学分)、电子课程设计(2学分)、电气实训(3学分)、机械实训(1学分)、大学物理实验(2学分)、模电实验(1学分)、数电实验(1学分)共计26学分为必修实践环节。剩余2学分可在短学期开设的课程中进行选修。 模块1-4短学期选课说明: 创新创业训练(选修2学分)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得:1)大二下学期始,导师根据自己课题情况,列出符合本科生能力范围内的课题供学生选择,每个课题可选人数不得超过4人,课题结束,上交课题报告,老师根据课题报告决定是否给予学分。列为创新创业训练课题原则上不能与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课题重复。2)参加校级以上创新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可直接给予学分,但学分不得根据参赛次数累计。3)有申请发明专利(至少公开)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核心刊物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者可直接给予学分。4)假期参与社会调研等院系级组织活动(0.5学分/次)。 二、教学计划统计表

i厦大 选课评价

i厦大选课评价 1. 引言 选课评价是大学生在选修课程时对教师和课程进行评估的过程。通过选课评价,学生可以对课程的内容、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教学方法进行综合评价,为其他学生提供参考,同时也为学校和教师提供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本文将对i厦大的选课评价进行详细分析。 2. 选课评价的背景 i厦大是厦门大学的在线教育平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课程选择。选课评价是i厦大的一个重要功能,通过学生对课程的评价,可以帮助其他学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并提供给教师改进教学的反馈。 3. 选课评价的流程 选课评价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3.1 登录i厦大 首先,学生需要登录i厦大平台,进入选课评价的页面。 3.2 选择待评价的课程 在选课评价的页面,学生可以看到自己当前选修的课程列表。学生需要选择一个待评价的课程进行评价。 3.3 进行评价 学生在评价页面可以对课程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质量、教师的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体验和感受,给出真实的评价。 3.4 提交评价 完成评价后,学生需要点击提交按钮,将评价结果提交给i厦大平台。 4. 选课评价的重要性 选课评价对学生、教师和学校都具有重要意义。 4.1 对学生的重要性 选课评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通过他人的评价,学生可以了解课程的难度、教学质量以及教师的教学方法,从而更好地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

此外,选课评价还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课程的实用性和应用性,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4.2 对教师的重要性 选课评价是教师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教师可以通过学生的评价了解自己的教学效果,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选课评价能够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4.3 对学校的重要性 选课评价是学校改进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评价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整体的教育教学质量。选课评价还可以提供给学校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确保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 选课评价的改进方向 为了进一步提高选课评价的效果和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5.1 评价指标的完善 在选课评价中,可以增加更多的评价指标,如教学资源的充实程度、课程设置的合理性等,以便学生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课程的情况,并能够给出更准确的评价。 5.2 提高评价的参与度 为了提高评价的参与度,可以设置评价的奖励机制,例如给予参与评价的学生一定的积分或奖励。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选课评价中,提高评价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3 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 评价结果的反馈对于学生、教师和学校都非常重要。学生可以通过评价结果了解到其他学生对课程的评价,教师可以通过评价结果了解到自己的教学效果,学校可以通过评价结果了解到教学情况的整体情况。因此,需要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让评价结果能够更好地为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决策提供参考。 6. 结论 选课评价是i厦大的一个重要功能,通过学生对课程的评价,可以帮助其他学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并提供给教师改进教学的反馈。选课评价对学生、教师和学校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提高选课评价的效果和意义,可以完善评价指标、提高评价的参与度以及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通过不断改进选课评价的机制和流程,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为教师提供更好的教学支持,为学校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

当前地方本科院校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地方本科院校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的问题与对策 一、问题分析 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是地方本科院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综 合素质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当前地方本科院校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存在以下问题: 1.课程设置不合理。部分学校的通识选修课设置过于单一,仅重视学术性课程,忽视 实践性和创新性课程的设置,无法满足学生的多元化学习需求。 2.课程内容过于琐碎。部分通识选修课内容过于碎片化,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学生 学习后难以形成完整的学科常识体系。 3.教学形式单一。大部分地方本科院校通识选修课采用传统的课堂授课形式,缺乏多 样化的教学方式,无法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度。 4.学生选修意愿不高。由于课程设置不合理和内容过于琐碎,学生对通识选修课的兴 趣和选课意愿相对较低,导致选修课的效果不佳。 2.整合课程内容。将通识选修课程的内容进行整合,形成有机的学科常识体系,帮助 学生理解和掌握各个学科的基本概念和知识,提高学生的学科综合素养。 3.创新教学形式。在通识选修课的教学中引入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形式,如小组讨论、实践操作、案例研究等,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度,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4.加强宣传与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通识选修课程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学生认识 到通识选修课程对于个人综合素质的培养的重要性。提供选课指导和辅导,帮助学生选择 适合自己的选修课程,提高选修课的积极性和效果。 5.加强评估与反馈。建立健全的通识选修课程评估机制,定期对选修课程的教学效果 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确保通识选修课的质量和效果。 三、实施路径 为了成功解决当前地方本科院校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存在的问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采取措施: 1.加强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学校应将通识选修课作为学校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足够的教学资源和资金支持,完善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2.优化师资力量。针对通识选修课的特点,培养与之相适应的教师队伍,注重教师的 学科综合素养和教学能力培养,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新开课程申报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务部

新课程开设申报指南 一、核心概念及基本要求 新课程指在全校课程库基础上(不包括已停开课程)新增加的课程,其主要教学内容不得与已有课程重复。 新课程开设申报所需基本材料为: ✓《新课程开设申报表》(必)✓《新课程开设论证报告》(必)✓新课程教学大纲(必) ✓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必) 新课程开设的申报单位应为课程管理单位;当课程管理单位与开课单位不完全一致时,应先充分沟通、协商、确认,共同做好课程建设工作。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稳定性,要求由课程管理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负责填写本表并收齐各项基本材料。除复印件外,所有申报材料需有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签名,以示确认;不接受个人印章。 二、填写规范 1.课程名称: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课程名称设置要求编写,不允许与课程库现有课程重名。 2.学分/学时:按照“16个理论学时/32个实践学时=1学分,非整数学分者四舍五入计算”的原则换算,需注意与课程教学大纲的学分/学时标注保持一致。 3.开课人数标准:默认依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开课人数标准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版)》执行,如需调整请注明计划开课人数,并在论证报告中详述原因。 4.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案:如有实践学时部分,则必须依照厦大嘉教[2017]49号文《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17年修订版)》填报计算类型,并在论证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若无,可填写“无特殊情况”。 5.课程类别:指申报课程在开课对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类别,勾选即可。其中,专业选修课需注明所属具体课程组,技能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需勾选具体课程组。 6.开课对象:指申报课程的授课专业、年级,如“XX专业20XX级起”。如为技能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应标注不可选专业,如“除XX专业以外的全校各专业各年级”。 7.开课学期:指申报课程在开课对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计划开设学期,如“第3学期”。如为技能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可不填写或标注“不限学期”。 8.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当课程管理单位与开课单位不完全一致时,各方均应签署意见(全校性公共课程除外)。单位意见部分需将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结论简要描述,注意不得仅表达为“同意开设”。 三、论证报告撰写要求 课程申报单位应对新课程开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与稳定性展开严肃、认真、负责的调研论证,形成准确翔实的论证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新课程开设论证报告(模板)》。 四、课程教学大纲报送要求 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须依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指南(2015年版)》的要求规范撰写。 附:新课程开设论证报告(模板)

厦门大学实验教学大纲

厦门大学实验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课程类型:选修课程 课程名称:ERP原理与实践课程英文名称: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课程总学时:48 实验学时:16 总学分:3 适用对象:软件工程本科四年制 先修课程:软件工程、需求分析、数据库等 实验指导教材及参考书: 微软Dynamics Ax 4.0操作系列丛书: 1、Installation & Configuration for Microsoft Dynamics AX 4.0 2、Administration in Microsoft Dynamics AX 4.0 3、Bill of Material in Microsoft Dynamics AX 4.0 4、Master Planning in Microsoft Dynamics AX 4.0 5、实验手册:生产与物流篇。 主要仪器设备: PC微机(Pentium 4、256MRAM)若干台(保证1人1台计算机)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软件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是软件工程专业的相关程序语言、数据库、需求分析和软件工程设计思想等多门课程的综合集成应用课程。软件工程作为一个应用性极强的专业,和企业信息化的具体建设息息相关。ERP不但是一个软件系统,更加是一套管理理念在企业管理中的实际运用,是通过软件的手段、业务流程重组方法来实现现代化管理思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增强学生对企业管理流程和企业实际应用需求的理解能力、实际运用现代化管理工具解决企业管理难题的应用能力及大型软件系统的模块化设计规划能力。因此,本课程在软件工程、信息、电子商务和管理等类相关专业的教学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2、课程目的 (1)知识传输 ①基本概念,包括ERP的产生及发展过程;基本MRP、MRPII、ERP的原理及相关概念; 企业信息化的相关内容; ②ERP的软件实现,主要包括软件模块组成; ③ERP的实施过程及企业应用ERP的一般过程及基本方法。 (2)能力转移 ①企业实施ERP的建设能力、实施和运行能力; ②利用ERP处理解决企业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课程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思想上,充分理解ERP的管理思想以及ERP系统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在知识上,掌握ERP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框架和核心业务流程,通过ERP案

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通知2.doc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通识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武东院教务函(2019)8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丰富网络资源及网上课程,构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三大类通识教育课程,提升学生整体素质,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引进“智慧树”网络共享课程作为在线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并推出系列线下通识选修课程,现将选课及课程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须知 1.本学期开设100门在线通识选修课,详细课程清单请见附件一.该类课程面向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选课与学习进程安排如下: 2.本学期开设3门线下通识选修课,详细课程清单请见附件二.上课周次为4—14周,具体时间安排请详见学校教务系统。该类课程面向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

3。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选修8门通识选修课。 二、选课与学习 1。教务系统选课 请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选课,教务系统选课时间为3月9日至3月17日. 2.“智慧树"网站注册与学习 (1)“智慧树”网站注册与选课 已选定课程的学生于3月9日至3月24日登陆“智慧树"网站,根据“智慧树"通知完成新用户注册并完成选课。学生根据学校教务系统内选定的课程,登录“智慧树"网站以“学分学习”模式加入课程(学生需严格按学校教务系统选定课程进行学习). 具体注册与选课方法请参见附件三。 注册及选课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智慧树"网站页面右侧“在线客服"。 (2)学习过程 学生开始学习在线课程之后,应时常访问“智慧树”,及时了解所选课程的动态,积极参与学习,自主安排在线课程的学习。在线课程学习一般包括课程视频观看、在线测验、学习论坛等环节。 三、考试与学分认定 所有课程采取线上考试的形式,请学生密切留意所选课程的考试时间,完成线上考试。顺利完成课程在线学习的所有环节且成绩合格,学校给予相关课程的学分认定。对于非选定课程、所学课程与教务系统内所选课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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