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各类地质工作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中正文、审批件、附图、附表、附件、数据库、软件、多媒体及其他等各类成果的电子文件的制作与汇交。

一、定义、分类和命名

(一)定义。

1.地质资料

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2.成果地质资料

各类地质工作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和软件等

形式提供的反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科技文件材料。

3.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载有成果地质资料信息,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4.源电子文件

指通过使用文字处理、制表、制图、数据库建设、系统开发以及多媒体制作等工具软件进行创建而直接得到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保持原有文件格式及存储方式,未经过编辑修改的数据源文件。

5.存档电子文件

指通过对成果地质资料的源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或制作而间接得到的符合通用规范要求的文件存储格式的电子文件。

6.管理性文件

在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过程中所产生的在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之外,用于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说明、登记

和著录等的管理类附加性电子文件,以及与成果地质资料对应的地质档案文件目录、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等原始地质资料、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文件。

7.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按照本要求将一份成果地质资料中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以及管理性文件等进行组织编制后所得到的电子文件的总和。本要求中简称电子文档。

8.真实性

指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9.完整性

指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著录信息等无缺损。

10.有效性

指电子文件应具备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等。

(二)分类。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按其形成方式或过程分为三种类型:

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和管理性文件。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中的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包括以下九个类别:

1.正文类:成果地质资料全部正文。

2.审批类:由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对成果

地质资料进行评审、验收和审查时所形成的文件。

3.附图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图外的各种图

形文件。

4.附表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表外的各种表

格文件。

5.附件类:成果地质资料所附的技术性或说明性文件。

6.数据库类:成果地质资料中数据库建设工作形成的各

类数据库文件。

7.软件类:成果地质资料中系统开发工作形成的各类软

件,及非通用格式的电子文件运行或查看所必须的软

件工具。

8.多媒体类:成果地质资料中包含的在地质工作过程中

采集、记录、制作的各种图像、音频、视频文件等。

9.其他类:上述8类以外的文件。

(三)命名。

1.命名基本原则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除管理性文件按其文件名称进行命名外,源电子文件与存档电子文件按照类别进行编码式命名。文件名由8个字符组成(不包括文件名后缀),按其标识作用的不同,分为4个部分:类别位、册序位、间隔符、文件序号位,如图1所示。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数据库类、软件类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等存在多个文件或多级目录存储等情况的,以本命名方式作为文件夹命名,文件夹以下所包含的所有子目录文件夹及文件的命名按照制图或建库时的相关规范或自身的命名规则进行。

图1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名示意图

2.命名的结构

(1)类别位

类别位为电子文件命名第1位,用以标识该电子文件的类别,类别代码如表1所示。

.

类别位

册序位

间隔符

文件序号位

文件名后缀(文件夹无)

(2)册序位

册序位为电子文件命名第2至第3位,用以标识该电子文件所在分册/分库的顺序。册序位长度共2位,从“01”起连续取值至“99”。

(3)间隔符

间隔符为电子文件命名第4位,作为册序位与文件序号位间的隔离符号,便于序号的视觉判别。间隔符使用半角下划线字符“_”。

(4)文件序号位

文件序号位为电子文件命名第5至第8位,用以标识该电子文件在分册中的顺序。文件序号位长度共4位,从“0001”起连续取值至“9999”。

二、总则

1.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源电子文件及存档电子文件应是经过最终审查的全部成果。

2.按照本要求所编制的电子文档的内容,除数据库类、软

件类、多媒体类外,其他各类电子文件应与纸介质资料相一致。

3.成果地质资料内容、层次较多,或逻辑结构复杂的,汇交时应考虑合理拆档,在“纸电一致”的前提下,可自成体系的一套资料应独立成档。

4.汇交的源电子文件应采用通用存储格式,且文件内容可编辑。如为非通用存储格式的文件,且其编辑软件无法导出可供编辑的通用存储格式的,在汇交该文件的同时,应将查看或编辑文件用的相关软件及说明文件一并汇交。汇交的存档电子文件应采用符合本要求的文件存储格式。

5.汇交电子文件应明确其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以保证电子文件的质量,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6.除数据库类、软件类、多媒体类电子文件外,所有汇交电子文件必须生成纸质文件等硬拷贝,进行汇交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拷贝一并汇交。

7. 采用扫描等数字化方法形成电子文件时,质量技术指标

参照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不得使用数码相机拍照的方式形成。扫描分辨率的选取应保证电子文件的清晰度,一般应取300dpi 以上;对压缩的JPEG格式质量因子取75以上。

三、电子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

(一)正文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内容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中的所有主、副报告均归为正文类电子文件。

正文类电子文件的文件内容中非引自第三方的插图、插照、插表、图版等附属内容,如为其他软件编辑生成,而非本体文件格式中编辑而成的,应在源电子文件中存放这些附属内容的原有文件格式,即未经过转换和修改的数据源文件。

2.格式要求

(1)源电子文件

正文类电子文件的源电子文件的格式应采用通用存储格式,如.docx、.doc、.wps、.rtf、.txt、.xml等。

正文类电子文件的文件内容中非引自第三方的插图、插照、

插表、图版等附属内容的数据源文件应采用通用存储格式。

(2)存档电子文件

正文类电子文件的存档电子文件的格式应采用PDF文件格式,符合PDF 1.4及以上规范,或ISO 32000规范。

3.编制要求

正文类电子文件内容较多的,应按逻辑组织单元建立分册,如全国汇总材料为第一分册,分省材料分别建独立分册,各分册下分件组织每一件文档。

正文类电子文件如文件过大而影响浏览时可以分成多个电子文件,并存放于同一子目录下。

成果地质资料正文类电子文件的内容、编排体例(顺序)和编辑格式(如字体、字号等)按照地质工作相关专业规范和标准执行,无专业规范或标准的正文类电子文件的应遵循以下规定:

文本文件编排符合清晰、美观的原则。文字字号不小于5号字,行距不低于单倍行距。所有插图、插照、插表、图版应

直接插入文字中的相应位置,电子文件中的显示方向向上,不得覆盖其他信息,也不得采用超链接的方式链接其它软件制作的文件。电子文件应有页码,页码位于页面底端。文件题目、篇名、章节名采用标题定义,同一层次标题的阶次相同。

(二)审批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格式要求

审批类电子文件可仅汇交存档电子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意见书、审查意见书、评审意见书、决议书、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存档电子文件格式要求参照正文类存档电子文件格式要求。

2.编制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中的审批材料单独组成一类电子文件。

当存在多个审批验收文件时,应按照审批级次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编排。对同级的认定书、决议书、审查意见书、评审意见书,以认定书、决议书在前,审查意见书、评审意见书在后进行编排;同级、同类的审批文件,按时间顺序由新到老进行

编排。

制作审批类电子文件的存档电子文件时,对于盖章件,应采用盖章纸质件的扫描栅格图像制作成PDF文件来形成。

(三)附图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格式要求

(1)源电子文件

附图类电子文件的源电子文件的格式应采用通用存储格式。除汇交图件的电子文件外,还需包括运行这些电子文件绘图时所必须的相关附属文件(如二次开发软件、系统库、外部链接文件、字体库和文件等),并保证这些文件可以被再利用。

(2)存档电子文件

附图类电子文件的存档电子文件应采用下列5种格式之一:

①PDF文件格式,参考正文类电子文件的存档电子文件格式要求;

②JPEG文件格式,符合ISO 10918-1或ISO 15444-4或ISO 16485等标准规范;

③TIFF文件格式,符合TIFF 6.0及以上格式规范;

④GIF文件格式,符合GIF87a或GIF89a格式规范;

⑤PNG文件格式,符合PNG 1.2或ISO 15948标准规范。

2.编制要求

附图类电子文件的内容、幅面大小、用色标准、图例符号等按照地质行业标准及相关制图规范执行,而且在内容和图号数上要与纸介质一致。

附图类源电子文件如为带空间坐标参考的文件格式,应注意确保格式中附有有效的坐标投影信息。

在编制附图类电子文件时,应按照每张图使用一个顺序号的原则统一编号。

对超A0幅面图件的电子文件原则上不进行分割。当影响浏览使用时可切割成多张图,切割后的各电子文件应能独立使用。对分成多个文件的同一幅柱状图,每个文件中均应有图头。

对于分幅制印的同一幅图件,用数字化方法形成电子文件后,如果造成在计算机上浏览不便,应进行加工处理(拼接),

形成一个电子文件。

附图类的存档电子文件应尽可能通过对源电子文件进行制作或转换而得。对于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扫描等数字化方法形成,在制作或转换形成存档电子文件时,分辨率的选取在满足总则要求的前提下,以保证图形的精度和清晰度为准。

(四)附表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格式要求

(1)源电子文件

附表类电子文件的源电子文件的格式原则上不作限制,但应为通用存储格式,如.xlsx、.xls、.et、.csv、.xml、.mdb等。

(2)存档电子文件

附表类存档电子文件格式要求参照正文类存档电子文件格式要求。

2.编制要求

对附表类电子文件,内容类别不同的表格应分册制作,且每一个附表均应有表名和表栏头,且表栏头可被辨识与理解。

制作附表类电子文件时,应采用表格命令或插入文件的方式来直接制作,不得采用超链接的办法链接其他软件制作的表格。附表的纵向尺寸应以版芯的尺寸为界限,如果横向或纵向超出版芯,可用续表。续表中表名可以省略,但表栏头仍要保留。

附表类电子文件的表名要使用标题命令进行定义,标题样式不作具体规定,以美观实用为原则。标题命令完成后应使用软件自动生成目录,其制作方法与正文类相同。

附表类电子文件,原则上不对表格做切割。不同册的附表不能放在同一个文件(工作薄)中。同一册附表中的每张表要使用文件(工作薄)中的一个表单来表示,表单的标签用其表名的简称来命名。

(五)附件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格式要求

附件类电子文件格式要求参照正文类电子文件格式要求。

2.编制要求

附件类电子文件编制要求参照正文类电子文件编制要求。

(六)数据库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内容要求

数据库汇交,应包括项目工作最终评审通过的整个库文件(包含所有表文件、数据间的关联关系、存储过程以及后备文件或导出文件等)、管理或浏览数据库的软件系统及其使用说明,以及使用数据库所必须的系统库、字库、外部链接文件等相关文件和技术文档,以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以结构化数据为主的数据库类(如关系型数据库、属性数据库)电子文件的源电子文件应汇交包括所有数据在内的表文件以及与之相关的索引文件、备注文件、容器文件等,以数据库完整备份文件为宜;以图形为主的数据库类(如地质图空间数据库、三维地质建模数据等)电子文件的源电子文件应汇交所有图形文件、图层文件、模型文件、外挂库和浏览数据库所必须的系统库、字库、属性库、外部链接文件等相关文件以及与数据库关系密切的其他文件和文件夹;以光栅图像为主的数

据库类电子文件的源电子文件应汇交所有图像文件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文件和文件夹目录。

如果数据库或其管理软件需要密钥或加密狗才可加载读取的,应将密钥、密码、加密狗等一并汇交,并在管理性文件中进行详细说明。

数据库内容齐全,数据库资料中应包含:

①数据库验收报告或者意见。

②数据库文件或数据库的完整备份文件。

③数据库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建库指南或者技术要求、数据库使用说明、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和质量检查结果记录等。

④辅助信息库,包括(但不限于)元数据库、字典库、代码库、符号库、字库等。

⑤基于数据库数据所衍生的图件及相关报告。

2.格式要求

(1)源电子文件

数据库类电子文件的源电子文件格式原则上不作限制,根据建库或开发时所用的工具软件而汇交相应格式的电子文件,但这些文件应符合相关建库标准或工作指南。

(2)存档电子文件

以结构化数据为主的数据库类(如关系型数据库、属性数据库)电子文件的源电子文件如采用通用存储格式的,不用汇交存档电子文件。

以结构化数据为主的数据库类电子文件如采用非通用存储格式的,应将数据库中的各数据表输出为通用存储格式的表文件,包括各类字典表及下属词表等,作为存档电子文件进行汇交。

以图形或以光栅图像为主的数据库类电子文件的存档电子文件应汇交所有图幅的图形图像文件,文件格式参照附图类电子文件的存档电子文件格式要求。

与数据库相关的其他电子文件,可仅汇交源电子文件。

3.编制要求

数据库类电子文件在汇交时,原则上保持其各类文件原来的组织方式和目录结构不变。数据库所用到各种工具软件的系统库、字库等相关文件要以独立文件夹的形式存放。此外,在编制数据库类电子文件时,要将其工作(成果、总结)报告作为独立的正文类电子文件。

(七)软件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内容要求

软件类电子文件的汇交分为两类:

(1)自主研制开发的软件成果;

(2)非通用格式的电子文件运行或查看所必须的软件系统或工具的安装包等。

软件类电子文件的源电子文件,如为自主研制开发的软件成果的,除完整的软件安装包外,还应包括完整的软件源代码、相关辅助文件,以及软件需求说明书、详细设计书、部署安装说明、使用说明和用户手册等相关文件和技术文档,如有编译环境及测试数据的也应一并汇交。

为非通用格式的电子文件运行或查看所必须的软件系统或工具的,可仅汇交安装文件及使用说明。

2.格式要求

软件类电子文件可仅汇交源电子文件。源电子文件格式原则上不作限制,可根据研发或建设时所用的环境平台而汇交相应格式的电子文件,但这些文件应符合相关研发标准或工作规范。

3.编制要求

软件类电子文件在汇交时,原则上保持其各类文件原来的组织方式和目录结构不变。在编制时按照“安装程序”、“源代码”、“技术文档”、“测试数据”、“辅助文件”、“使用说明”等类别分类建立文件夹存放相应的电子文件。软件所用到各种工具软件的系统库、字库等相关文件要以独立文件夹的形式与其他与之相关的电子文件存放在一起。

(八)多媒体类电子文件的格式要求及编制。

1.内容要求

科学数据汇交有关要求和格式

迎下载支持. 科学数据汇交有关要求和格式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管理工作,促进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的共享与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学数据是指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开展科学考察与调查产生的数据,整理历史资料形成的数据和科学典籍、志书、图集,编制的科学规范,标本资源和标准物质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辅助科学数据和工具软件等。 第三条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必须在项目验收前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考核指标和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数据汇交。 1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迎下载支持. 第四条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指定相关科学数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科学数据汇交、保管、共享与服务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会同项目依托部门相关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科学数据管理机构共同负责。 第六条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负责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的整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共享与服务的制度、政策和措施; (二)认定承担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的科学数据管理机构; (三)审定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 (四)监督检查项目科学数据汇交、保管、共享与服务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依托部门相关单位负责协助管理和监督项目 2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迎下载支持. 科学数据汇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核本部门项目的科学数据汇交方案; (二)组织本部门项目的科学数据整理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三)督促本部门项目科学数据按时完成汇交任务。 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科学数据的整理和汇交,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项目数据汇交方案; (二)按照汇交方案组织整理项目数据,并按时完成汇交; (三)确保项目数据的完整性和质量。 第九条科学数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科学数据的接收、保存、管理、共享与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标准和规范,提供科学数据汇交培训、咨询与技术支持; (二)协助项目组编制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审核后报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批准; 3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规范之欧阳光明创编

附件4 欧阳光明(2021.03.07)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试行)

目录 1 范围10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01 3 术语和定义101 3.1存量数据101 4 汇交程序102 5 汇交内容及要求102 5.1矢量空间图形成果102 5.2数字正射影像图102 5.3属性数据103 5.4元数据103 5.5其他数据103 6 数据组织103 6.1组织单元103 6.2数据文件组织结构104 7 命名规则104 8 数据质量检查104 8.1地方自检104 8.2国家检查10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申请书105 附录B (规范性目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资料清单表106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命名规则107 附录D (规范性资料)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资料文件组织结构图108 附录E (规范性资料)空间数据汇交图层及命名规则109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县级汇交到国家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的内容、格式、数据组织、命 名规则以及质量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地方向国家汇交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参考以下文件内容或其中条款: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存量数据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是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数据。 全国各县(市)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依据本地数据与审批业务的特点,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本地已有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规范梳理、数据整理、房屋(幢)图形的补测、整合落宗、不动产单元统一编码与数据入库等数据整合操作,建立本地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归档等业务流程。同时依据国家建库的相关要求,对地方整合成果进一步再加工处理,只保留不动产单元当前状态(现状)的登记信息,得到满足国家建库需求的县(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此数据称为县(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 地方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接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之前形成的登记数据另行单独一次性向国家提交。 4汇交程序 省级不动产登记局,以县或市为单位组织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到部不动产登记局,汇交成果应包括纸质的加盖县级不动产登记局(机构)公章的报送公文1份(公文见附录 A )和汇交资料清单2份(资料清单见附录B)、电子成果数据1份(拷贝介质可用光盘、U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附件1 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一、路线地质填图与调查 实际材料图、路线地质小结、各种调查表、照片和录像。 二、地质剖面测制 实测地质剖面记录表、实测剖面图、综合地质柱状图、剖面地质小结、照片和录像。 三、遥感解译 遥感原始数据、遥感影像图、遥感解译图、遥感异常图、遥感地质解译文字材料、典型影像图册、野外验证材料和相关照片录像资料。 四、测量(地形测绘) 控制网分布图、控制点成果表、地质勘探工程测量成果表、矿区地形图、控制点(网)观测记录、测量观测数据与计算表。 五、钻探工程

钻孔柱状图、孔深及弯曲度测量记录、钻孔地质记录表、钻孔工作小结、岩矿芯音像记录、钻孔封孔设计和封孔记录表。 其中水文地质钻探还应提交:简易水文观测记录、成井记录、抽水试验原始记录、固井与封孔记录。 其中油气地质钻探还应提交:参数井、区域探井、发现井、评价井的录井、测井、分析化验原始数据汇总表。 六、山地工程 槽、井、硐(坑道)探地质编录记录(表、簿)、工程编录中的影像资料、工程素描图、采样平面图。 七、监测 观测点分布图、各类观测点的记录及动态曲线。 八、物探测量 物探测量包含重力、磁法、电法、地震、测井、放射性六种具体工作手段,其汇交细目为总体和每种具体手段的汇交细目之和。

物探手段总体汇交细目:标本采集与测定、统计记录、异常踏勘及异常验证原始记录、各工作的质量检查和精度评价记录、原始资料验收文据、野外工作总结。野外工作总结应包含:所有仪器类型及仪器调节、性能试验结果、数据整理项及所用公式、畸变数据(点)处理情况、数据质量检查方式与统计结果、统计时甩点情况、数据单位、数据改算参数等。 物探具体工作手段汇交细目如下: (一)重力测量。 测量控制网平差报告、重力基点网平差报告、重力基点档案、布格重力异常成果(含测点平面坐标、高程、重力值、近中远区地改值及布格异常值)。 (二)地面磁法测量。 基点选择及基点T0值测定记录、磁异常成果(含测点平面坐标、高程、总场值及磁异常值等)。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规范

附件4

目录 1 范围 (10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01) 3 术语和定义 (101) 3.1存量数据 (101) 4 汇交程序 (102) 5 汇交内容及要求 (102) 5.1矢量空间图形成果 (102) 5.2数字正射影像图 (102) 5.3属性数据 (103) 5.4元数据 (103) 5.5其他数据 (103) 6 数据组织 (103) 6.1组织单元 (103) 6.2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104) 7 命名规则 (104) 8 数据质量检查 (104) 8.1地方自检 (104) 8.2国家检查 (10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申请书 (105) 附录B (规范性目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资料清单表 (106)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命名规则 (107) 附录D (规范性资料)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资料文件组织结构图 (108) 附录E (规范性资料)空间数据汇交图层及命名规则 (109)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县级汇交到国家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的内容、格式、数据组织、命名规则以及质量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地方向国家汇交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参考以下文件内容或其中条款: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存量数据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是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数据。 全国各县(市)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依据本地数据与审批业务的特点,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本地已有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规范梳理、数据整理、房屋(幢)图形的补测、整合落宗、不动产单元统一编码与数据入库等数据整合操作,建立本地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归档等业务流程。同时依据国家建库的相关要求,对地方整合成果进一步再加工处理,只保留不动产单元当前状态(现状)的登记信息,得到满足国家建库需求的县(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此数据称为县(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 地方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接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之前形成的登记数据另行单独一次性向国家提交。 —101 —

多源数据汇交平台 软件技术要求

多源数据汇交平台软件技术要求 认监委信息中心

2011年4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及目标 (1) 2 技术要求 (1) 2.1 基本功能需求 (2) 2.1.1上报方案管理 (2) 2.1.2上报业务管理 (3) 2.1.3上报数据管理 (4) 2.1.4文件交互及消息通知 (5) 2.1.5查询与统计 (5) 2.1.6平台管理 (6) 2.1.7系统集成 (7) 2.1.8界面控制 (7) 2.2 性能要求 (7) 2.3 其他要求 (8)

1项目背景及目标 为落实业务统计管理制度要求,切实遵循“统一制度、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采集、统一上报、统一数据库、统一信息输出”的工作机制,更好地为委内业务部门、地方两局、认证相关机构、获证企业提供数据统一上报和收集的信息化支持,迫切需要开展多源数据汇交平台建设。多源数据汇交平台建设上线后,将达到以下目标:(1)解决多个业务数据上报系统并存,数据校验不一致,用户多次登录,使用不方便的问题; (2)快速支持新的业务数据上报工作,能够基于平台快速定制上报方案,即时开展实质性数据上报; (3)能够支持专项统计调查或各种问卷调查,快速、便利收集相关数据; (4)实现数据填报说明、数据校验规则及不规范数据反馈管理,固化“上报前规范、上报中校验、上报后反馈”的数据治理闭环机制。2技术要求 多源数据汇交平台将实现对上报方案管理、上报业务管理、数据及导入管理、消息通知、统计分析与查询,满足系统集成要求及用户界面使用习惯及美化要求。基于多源数据汇交平台,快速构建认证培训机构信息上报系统、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上报系统、检测机构属性问卷调查系统,作为业务应用实例,对平台功能及性能进行实际验证。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资料汇交格式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为保证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能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本格式要求规定了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格式和在保存介质中的组织方式。本格式适用于非油气成果地质资料正文(含插图、插照、插表)、附图、附表、附件等电子文件的制作、检查验收和汇交。 一、定义、分类和命名 (一)定义 1、成果地质资料 各类地质工作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和软件等形式提供的反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科技文件材料。 2、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 成果地质资料中除附图、数据库和软件、多媒体以外的以文字和表格为主的文件材料。 3、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载有成果地质资料信息,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光盘或其他介质上,并可在网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 4、矢量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数学方式描述、在原制作软件环境和库文件的条件下,可通过计算机任意缩放但不损失细节的图形文件。 5、栅格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象素或点的方式进行描述并能独立用于绘图或显示的图形文件,其特点是所有有关绘图的数据,包括图例、文字等,都已包含在该电子文件中。 6、源电子文件 指通过使用字处理、制表、制图、数据库、系统开发以及多媒体制作等工具软件进行创建而直接得到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如文

本部分的“.doc、.wps、.xls”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各种矢量图形文件,数据库的“.mdb”、“.dbf”等文件,软件类的安装程序、源代码、技术文档、测试数据等各种文件,以及多媒体类的“.mpg、.avi、.wav、.mp3”格式的电子文件。 7、存档电子文件 指通过对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和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或制作而间接得到的电子文件,如文本部分“.pdf”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jpg、.tiff、.eps、.pdf、.gif”格式的栅格图形文件。 8、附加文件 在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过程中所产生的除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以外,用于对电子文件进行说明、登记和著录等的附加性电子文件,如“电子文件登记表”、“载体外标签”等。 9、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按照本要求将一份(种)成果地质资料中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以及附加文件等进行组织编制后所得到的电子文件的总和。 (二)类别 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由以下八个类别构成: 1、正文类:成果地质资料全部正文。 2、审批类:由法定单位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评审、验收和审查时所形成的文件。如报告的最终认定书(决议书)、审查意见书、评审意见书等。 3、附图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图外的各种图形文件。 4、附表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表外的各种表格文件。 5、附件类:成果地质资料所附的技术性或说明性文件。 6、数据库和软件类:成果地质资料中以数据库建设或系统开发为主体工作内容而形成的各类数据库和软件。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提高地质资料汇交水平,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部决定在全国建立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为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立统一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对成果、实物、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实行全程监管,实现汇交人依法汇交地质资料。 二、监管围 (一)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形成的地质资料。 (二)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 (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应汇交的其他地质资料。 三、任务分工 (一)部的主要任务。 .负责组织制定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规。 .负责组织开展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的推广、使用。

.负责在每年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地质工作项目和部批准的探矿权、采矿权信息,按统一格式导入监管平台数据库。 .负责组织对向部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核发《地质资料汇交凭证》、《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核准由部审批的地质资料保护申请和延期汇交申请,并通过监管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有关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 .负责检查、指导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按部的统一要求建设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 (二)各省(区、市)主要任务。 .负责组织执行部制定的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规。 .负责统一管理本省(区、市)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维护等工作。 .负责在每年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省(区、市)及其下辖的市(地)、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探矿权、采矿权信息,以及地方财政安排和其他形式投资的地质工作项目信息按统一格式导入监管平台数据库。 .负责对向本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的汇交人核发《地质资料汇交凭证》、《限期汇交地质资料通知书》,核准由本省(区、市)审批的地质资料保护申请

(完整)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

附件2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以下简称《数据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一、数据内容和数据格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以项目为单位,每个项目数据包括表格数据和坐标拐点数据。表格数据为Excel 数据格式。坐标拐点数据可以为Shapefile图形格式或TXT 文本格式。 汇交项目成果数据,应同时汇交本批数据的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所在行政区、建设规模、总投资、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及入库阶段等。具体格式见表一。 汇交项目清单采用“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清单’+汇交日期.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为汇交省份的6位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FG、CZ、GT、SL、NY或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汇交日期为数据汇交的日期;后缀名为XLS或XLSX。汇交项目清单要和

汇交项目数据完全对应。 表一 汇交项目清单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行政区 建设规模 (公顷) 总投资 (万元) 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公顷) 入库阶段 备注 二、汇交文件组织 各部门按照《数据要求》制作每个项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并按照图1规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目录结构组织后,汇交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图1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目录结构 每次汇交时,将汇交数据组织到统一的文件目录中,文件目录按照“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汇交日期”方式命名。文件目录中包括本批数据的项目清单以及每个项目的数据文件目录。每个项目数据文件目录按照“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项目阶段”方式命名。其中: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为汇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汇交日期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清单”+汇交日期.XLS(或.XLSX) 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 代码.XLS(或.XLSX) 拐点坐标类型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 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SHP (或TXT )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 名称+项目阶段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试行) (1)

附件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试行) 为保证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能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本格式要求(试行)规定了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格式和在保存介质中的组织方式。本格式适用于成果地质资料正文(含插图、插照、插表)、附图、附表、附件等电子文件的制作和汇交。 按本格式要求制作的电子文件应与汇交的纸介质地质资料在内容上相一致。 一、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分类和命名 (一)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分类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按其信息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六类: 1.正文类:成果地质资料全部正文(含插图、插照和插表); 2.审批类:由法定单位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评审验收或评审认定时所形成的文件; 3.附图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正文插图外的各种图件; 4.附表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正文插表外的各种表格文件; 5.附件类:成果地质资料所附的技术性或说明性文字材料; 6.其他类成果地质资料中上述五类以外的文件。 (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命名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按照其分类命名。文件名由8个字符组成(不包括文件名后缀),按其标识作用的不同,分为3个部分:类别位、册序位、文件序号位,如图1所示。 1. 类别位(第一位) 标识改电子文件的类别,类别代码如表1所示。 图1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名示意图 表1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类 别代码表 类别名称类别代码(字母大小写均可) 正文类Z 审批类S 附图类T 附表类 B 附件类J

其他类Q 2.册序位(第2—3位) 册序位用于标识该电子文件所在分册的顺序。册序位的值为01—99。若其值小于10,册序位的第1位填充“0”。同类未成册的电子文件视为一册,册序位取值“01”。 3.文件序号位(第5—8位) 标识该电子文件在本分册中的顺序。同一分册电子文件的文件序号,从“0001”起连续取值。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分类与纸介质报告的对应关系及文件名示例见附录A。 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文件格式及编制 (一)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电子文件的文件格式及编制 1.电子文件的文件格式 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电子文件的首选格式为Microsoft公司的Word97或Word2000简体中文格式,也可以采用WPS格式。其他格式的电子文件应转换或改写为上述文件格式。 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中插图、插照的文件格式以能插入Word或WPS,且在其中能正常使用为原则,优选格式是gif、JEPG、wmf和CCITT tiff g4。 2.电子文件的编制 编制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电子文件时,各部分的顺序和编辑格式(如字体、字号等)应该按照地质矿产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文字部分电子文件页面的尺寸以A4为宜。附表、插表横向超过A4的,按实际尺寸定。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应插入页码。页码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为“外侧”(奇数页在右侧,偶数页在左侧)。 所有插图、插照、插表和表格等在计算机屏幕中显示的方向应向上。 (1)审批类电子文件的编制 成果地质资料中的审批类文件必须单独组成一类电子文件。 当存在多个审批验收文件时,应按照审批级次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编排。对同级的认定书(决议书)、验收文件、审查意见书,以认定书(决议书)、验收文件在前,审查意见书在后进行编排;同级、同类的审批验收文件,按时间先后顺序由新到老进行编排。 审批类电子文件不得制作成栅格文件。若无原始的电子文件,应重新录入。 审批类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正式批件一致,编排格式与正式文件尽量一致。每一份审批类电子文件必须注明发文机关(公章)、发文时间。公章的内容用文字表示。 (2)正文类、附件类和其他类电子文件的编制 正文类、附件类和其他类的每一个分册应分别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如超过400页,应再分册制作。电子文件上的页码要与纸介质上的页码相对应。页码不连续的各部分要用分隔符(如分节符)分隔开;资料题名、篇名(部分名)、章名、节名等标题必须用标题命令定义(依次采用标题1—4)。 在插入插图、照片时,必须先在插入的位置插入图文框。但对于单独占据一页的图片或照片不用插入图文框,如独占一页的图版等。 (3)附表类电子文件和文字部分中插表的编制 成果地质资料文字部分中的插表要采用表格命令直接制作,不得采用超级链接的办法链接其他软件制

浙江省基准地价成果电子数据汇交规范

浙江省基准地价成果电子数据汇交规范 为了对基准地价成果汇交的电子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建立全省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数据库和信息查询系统需要,制定本规范。 汇交的电子数据应当符合《浙江省基准地价成果数据汇交要求》中的要求,汇交的的内容为《浙江省基准地价成果数据汇交要求》中所要求的,具体的格式要求按照以下几方面执行。 一、光盘目录结构 光盘的目录结构按照如下图示设置: 图1:光盘目录结构 二、各类文档 1、格式要求: 以Microsoft word 文档(*.doc )以及Adobe 便携文档(*.PDF) 两种文件格式提交。 2、提交内容 (1)工作报告 光 盘

(2)技术报告 (3)基准地价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设计说明书 (4)基准地价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5)其他已验收的相关文字资料 三、表格数据 为了便于数据转入,对表格数据填报做如下规定: 1、格式要求 (1)以Microsoft Excel数据表(*.XLS)以及Microsoft Access(*.MDB)数据库格式提交。 (2)电子数据必须符合数据库的标准,相应表格中的序号必须与相应图层的序号属性一致。 (3)序号按照流水号编,每张表中序号唯一。 (4)各类表格表头格式详见附件 2、提交内容 (1)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2)商业用地路线价表 (3)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4)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5)重点区域分区基准地价表 (6)地价监测点登记表 (7)土地出让样点登记表 (8)房屋出租样点登记表 (9)房屋买卖样点登记表 (10)商品房样点登记表 (11)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 (12)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 (13)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表 (14)其他已验收的成果表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各类地质工作形成的成果地质资料中正文、审批件、附图、附表、附件、数据库、软件、多媒体及其他等各类成果的电子文件的制作与汇交。 一、定义、分类和命名 (一)定义。 1.地质资料 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2.成果地质资料 各类地质工作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和软件等

形式提供的反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科技文件材料。 3.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载有成果地质资料信息,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4.源电子文件 指通过使用文字处理、制表、制图、数据库建设、系统开发以及多媒体制作等工具软件进行创建而直接得到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保持原有文件格式及存储方式,未经过编辑修改的数据源文件。 5.存档电子文件 指通过对成果地质资料的源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或制作而间接得到的符合通用规范要求的文件存储格式的电子文件。 6.管理性文件 在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过程中所产生的在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之外,用于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说明、登记

和著录等的管理类附加性电子文件,以及与成果地质资料对应的地质档案文件目录、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等原始地质资料、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文件。 7.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按照本要求将一份成果地质资料中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以及管理性文件等进行组织编制后所得到的电子文件的总和。本要求中简称电子文档。 8.真实性 指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9.完整性 指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著录信息等无缺损。 10.有效性 指电子文件应具备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等。 (二)分类。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按其形成方式或过程分为三种类型:

第二部分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第二部分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一、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实施办法》附件1详细规定了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范围,共计十大类,以下列出了十大类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范围,其中第三类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范围,参见1号文的要求: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其地质图、矿产图。 (二)矿产地质资料 1.矿产勘查地质资料:各类矿产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2.矿产开发地质资料:各类矿山生产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三)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地质资料 应汇交资源评价、地质勘查以及开发阶段的地质资料,包括各类物探、化探成果报告,参数井、区域探井、发现井、评价井、开发井的完井地质成果报告和试油(气)成果报告,各类综合地质报告,各类储量报告(包括探明、复算、核算储量报告)。 (四)海洋地质资料 海洋(含远洋)地质矿产调查、地形地貌调查、海底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及海洋钻井(完井)地质报告。 (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 1.区域的或国土整治、国土规划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2.大中型城市、重要能源和工业基地、港口和县(旗)以上农田(牧区)的重要供水水源地的地质勘察报告。

3.地质情况复杂的铁路干线,大中型水库、水坝,大型水电站、火电站、核电站、抽水蓄能电站,重点工程的地下储库、洞(硐)室,主要江河的铁路、公路特大桥,地下铁道、六公里以上的长隧道,大中型港口码头、通航建筑物工程等国家重要工程技术设计阶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单独编写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热水、矿泉水等专门性水文地质报告以及岩溶地质报告。 5.重要的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六)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1.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区等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2.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3.建设工程引起的地质环境变化的专题调查报告,重大工程和经济区的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等。 4.地质环境监测报告。 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 (七)地震地质工作 地震地质调查报告,地震地质考察报告,地震地质研究报告。 (八)物探、化探地质资料 区域物探、区域化探调查报告;物探、化探普查、详查报告;遥感地质报告及与重要经济建设区、重点工程项目和与大中城市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有关的物探、化探报告。 (九)地质、矿产科学研究及综合分析资料 1.经国家和省一级成果登记的各类地质、矿产科研成果报告及各种区域性图件。 2.矿产产地资料汇编、矿产储量表、成矿远景区划、矿产资源总量预测、矿产资源分析以及地质志、矿产志等综合资料。

地质资料汇交系统(ED-MAKER)

地质资料汇交系统(ED-MAKER) 使用注意事项简述 一、安装注意事项 1、ED-MAKER安装时要求系统为xp sp3以上版本。 2、ED-MAKER中存档电子文件需要系统自动转换时,需要安装OFFICE2007以上版本,最好不要安装精简版。 3、ED-MAKER安装时每个注册码对应一台电脑。每台电脑只需要注册一次即可,注册码在下次还可以继续使用。 4、用户在使用时需要开启硬件加速。开启方法如下图所示: 二、使用注意事项 (一)系统登录 首次登陆需设置用户名及密码,且以后每次登陆均需输入首次登陆时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二)数据录入 1、基本信息录入

(1)资料题名:地质资料正文的题名; (2)档号:根据该资料所在单位存储的档案号填写; (3)编著者:资料的编著人,最多可著录3个编著者的姓名,3个以后的编著者不再著录,并在最末一个编著者之后加“[等]”。不同编著者间用“,”隔开; (4)形成时间:著录地质资料编制完成的时间或提交的时间; (5)资料类别:根据地质工作性质,将地质资料分别分为区调、海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工环勘查、物化遥勘查、地质科学研究、技术方法研究、其他等8个大类。填写是按资料对应的类别录入; (6)主题词:对报告所记载的内容,特殊地质体、大地构造位置、成矿带及矿种的亚类或矿床类型等进行著录; (7)内容提要:地质资料内容的简价,以最简短的语言反映其主要工作内容、成果及重要技术特点等。 (8)批准机构:对地质工作成果进行审查验收、批准复核的机构; (9)批准时间:对应批准机构所正式下发的批准文据的时间; (10)工作起止时间:地质工作项目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2、成果资料录入 (1)正文类:地质资料报告正文(编排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图文框或图片、表格等在电子文件中的显示方向就正面向上,且不得覆盖文字或与文字重叠,并保持内容清晰) (2)审批类:对地质工作成果进行审查验收后的批准文件,按批准单位的级别进行排列(从上至下); (3)附图类:附图信息必须完整,各类符号清晰可读。对分割的图件,应保证切割后的各电子文件都能独立使用。对分成多个文件的同一幅柱状图,每个文件中均应有图头。制图时所采用的系统库、汉字库应存放至“源电子文件”根目录下。

科学数据数据汇交管理办法

医药卫生科学数据共享 政策与法规系列文档 文档编号:2005DKA32401—D/M—200805ZCFG-3科学数据数据汇交管理办法 ××××-××-××发布××××-××-××实施医药卫生科学数据共享管理机制建设课题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药卫生科学数据共享网的汇交工作。加强对科学数据的管理,充分发挥科学数据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汇交的科学数据种类及范围 第九条依据本办法汇交的科学数据应当具有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 汇交的科学数据种类包括医药卫生科学数据共享网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性观测数据、探测数据、试验数据、实验数据、调查数据、考察数据和相关的元数据,以及按照某种需求加工的数据集。 第十条医药卫生科学数据共享网应当汇交的科学数据具体范围,由科技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机构审定的科学数据汇交计划确定。 第十一条汇交的科学数据应当是按照科学数据管理机构的规定,经系统整理后的电子文档形式的数据集。 第十二条汇交的科学数据应当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机构,应当指定汇交的科学数据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三章科学数据汇交管理 第十三条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是医药卫生科学数据共享网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申请书审查和可行性报告论证评估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在审查和论证评估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时,必须要求产生科学数据较多或以产生科学数据作为主要研究成果的医药卫生科学数据共享网承担科学数据汇交义务。 第十五条科技部专项计划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机构建立科学数据汇交计划的登记、审核制度,负责监督并评价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第十六条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是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正式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科学数据汇交义务人; 科学数据的种类和范围; 科学数据格式; 科学数据的质量目标; 汇交进度; 科学数据的保护期限; 科学数据应用领域; 科学数据管理机构;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格式)讲述资料

附件5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 数据汇交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2014年月 —2—

编写说明 一、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考核指标及调整情况 对照计划任务书,填写规定的任务和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有无调整情况及调整内容的完成情况等。 二、汇交的数据资源 1. 汇交的数据资源总体说明。对汇交的数据资源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如数据资源的时间、空间范围,多少类的数据资源、数据资源量、总体的共享方式等。 2. 汇交的数据资源内容、共享方式与变更情况。以表格的方式列出所有汇交数据资源的名称、主要类型、共享方式,以及与项目计划任务书中汇交计划(无汇交计划的项目,直接填写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的对应关系及变更情况。表1 中的数据资源名称、类型、共享方式应与元数据保持一致。 三、数据资源质量控制 1. 数据资源质量控制总体说明。对汇交的数据资源质量控制 —3—

情况进行总体说明,如数据资源的主要产生方式、主要采用的数据资源质量控制措施等。 2. 数据质量控制详细说明。对照元数据表,对每个数据集的来源、采集、加工、处理方法等进行说明。表2中的数据资源名称与表1一致,产生方式、质量控制说明与“数据说明文档”或“资源详细描述信息”一致。 四、相关说明 对汇交的数据资源在保存、管理、共享和利用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如数据浏览需要的工具软件等进行说明。 —4—

一、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考核指标及调整情况 —5—

二、汇交的数据内容 (一)汇交的数据资源总体说明 (二)汇交的数据资源内容、共享方式与变更情况 表1 项目汇交的数据资源清单 序号考核指标或汇 交计划数据名 称 数据资源名称类型共享方式变更情况 —6—

汇交数据目录结构

汇交数据目录结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汇交资料存放在以“行政区代码+行政区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下,按照矢量数据、权属数据、栅格数据、图件、文字报告、汇总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分别建立次级文件夹,其目录组织结构如下: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 | |---矢量数据 | | (6位要素代码)(6位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SHP /矢量数据交换格式/ | | …… | | SL(6位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XML /矢量数据的元数据/ | |---权属数据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MDB /表格数据交换格式/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权属单位代码表.XLS | |---栅格数据 /存储DOM数据本身、附加信息文件和DOM元数据/ | |---数字正射影像图 | | (图幅号)DOM.TIF | |---数字栅格地图 | | (图幅号)DRG.TIF | |---其他栅格数据 | | (图幅号)QTSG.TIF | |---图件 | |---(14位发包方编码) | | DKSYT(19位承包经营权证编码)(示意图顺序码).JPG | | …… | |---(14位发包方编码) | | DKSYT(19位承包经营权证编码)(示意图顺序码).JPG | | …… | |---…… | |---汇总表格 /存储Excel格式汇总表格数据/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按地块汇总表.XLS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按承包地土地用途汇总表.XLS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按非承包地地块类别汇总表.XLS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按承包地是否基本农田汇总表.XLS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按权证信息汇总表.XLS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按承包方汇总表.XLS | |---文字报告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数据库建设工作报告.DOC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数据库建设技术报告.DOC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DOC | | (6位县级区划代码)(行政区名称)检查验收报告.DOC | |---其他资料 | | …… 注: 1.“|---”表示文件夹 2.“| ”表示文件夹下的文件 3.“/ /”表示注释文字 ?汇交资料规范参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13号) ?确权数据内容规范参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汇交资料文件夹实例:

国土资发 [2006] 210号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附件1 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 为保证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能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本格式要求规定了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的格式和在保存介质中的组织方式。本格式适用于非油气成果地质资料正文(含插图、插照、插表)、附图、附表、附件等电子文件的制作、检查验收和汇交。 一、定义、分类和命名 (一)定义 1、成果地质资料 各类地质工作与科学研究项目完成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原项目设计要求,以文字、图、表、多媒体、数据库和软件等形式提供的反映工作成果的一整套科技文件材料。 2、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 成果地质资料中除附图、数据库和软件、多媒体以外的以文字和表格为主的文件材料。 3、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载有成果地质资料信息,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光盘或其他介质上,并可在网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 4、矢量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数学方式描述、在原制作软件环境和库文件的条件下,可通过计算机任意缩放但不损失细节的图形文件。 5、栅格图形文件 指一种以象素或点的方式进行描述并能独立用于绘图或显示的图形文件,其特点是所有有关绘图的数据,包括图例、文字等,都已包含在该电子文件中。 6、源电子文件 指通过使用字处理、制表、制图、数据库、系统开发以及多媒体制作等工具软件进行创建而直接得到的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如文本部分的“.doc、.wps、.xls”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各种矢

量图形文件,数据库的“.mdb”、“.dbf”等文件,软件类的安装程序、源代码、技术文档、测试数据等各种文件,以及多媒体类的“.mpg、.avi、.wav、.mp3”格式的电子文件。 7、存档电子文件 指通过对成果地质资料文本部分和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转换或制作而间接得到的电子文件,如文本部分“.pdf”格式的电子文件,附图类的“.jpg、.tiff、.eps、.pdf、.gif”格式的栅格图形文件。 8、附加文件 在制作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过程中所产生的除源电子文件和存档电子文件以外,用于对电子文件进行说明、登记和著录等的附加性电子文件,如“电子文件登记表”、“载体外标签”等。 9、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 按照本要求将一份(种)成果地质资料中所有的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以及附加文件等进行组织编制后所得到的电子文件的总和。 (二)类别 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由以下八个类别构成: 1、正文类:成果地质资料全部正文。 2、审批类:由法定单位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评审、验收和审查时所形成的文件。如报告的最终认定书(决议书)、审查意见书、评审意见书等。 3、附图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图外的各种图形文件。 4、附表类:成果地质资料中除文本部分插表外的各种表格文件。 5、附件类:成果地质资料所附的技术性或说明性文件。 6、数据库和软件类:成果地质资料中以数据库建设或系统开发为主体工作内容而形成的各类数据库和软件。 7、多媒体类:成果地质资料所包含的各种音频、视频文件等。 8、其它类:成果地质资料中上述7类以外的文件。

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规范

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规范(NADC008) 1 范围 本规范围绕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中数据汇交工作的需要,规定了农业科学数据汇交的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中科学数据汇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2汇交农业科学数据的种类及范围 本规范所称农业科学数据是指在农业科技活动中产生的原始性、基础性数据,以及按照不同需求系统加工整理的各类数据集。主要通过国家农业监测试验站所观测、地面监测、自下而上的统计、各种实验、宇宙空间的探测、从若干相关数据资源中整理选择等手段和方法来获取。 汇交的农业科学数据是在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中产生的原始性观测数据、探测数据、试验数据、实验数据、调查数据、考察数据、统计数据以及按照某种需求系统加工的数据和相关的元数据等。 汇交的数据按照项目规定的格式以电子文件形式汇交。 对于涉及已经获得专利或其他权利保护以及正在申请专利或其他权利保护的农业科学数据,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 数据汇交计划 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是各科学试验站、数据分中心、中心和总中心逐级进行数据汇交的依据。 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一)数据汇交义务人 (二)数据产生的方式

(三)数据的种类和范围 (四)数据格式 (五)数据的质量说明 (六)汇交形式和进度 (七)数据管理机构 (八)数据的保护期限 (九)数据的科学价值和使用领域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 数据汇交义务人 农业科学数据汇交义务人需要对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承担责任。 汇交义务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包括: (一)必须按照农业科学数据汇交计划汇交数据 (二)按照农业科学数据汇交的技术规定汇交数据 (三)按照汇交农业科学数据的程序、期限汇交数据 (四)在汇交农业科学数据的过程中妥善保管数据 (五)对汇交的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六)对汇交的数据的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利用方式作出说明 (七)对汇交数据的质量进行描述 (八)对涉密的数据有保密义务 (九)在汇交数据前应当经过所在单位的审核 (十)在汇交的数据报告上签章并声明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等。 农业科学数据汇交义务人及其所在单位应保证汇交的科学数据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