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航道概述

一、航道概念及分类

(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二)航道分类

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

(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

(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

(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航道与引航基本知识

航道与引航基本知识 计算题:水位和实际水深的计算,潮汐的计算 河谷:是河流流经或曾经流经的长条形凹地。 河谷的分类:有阶地/无阶地河谷;山区/平原河流河谷;一般山区河流河谷狭窄、坡降大,水流急;平原河流河谷较宽阔,坡降小,形态规则。 河漫滩:在洪水期被淹没,枯水期露出水面的冲积层部分。 河床:河谷中曾经被水流淹没的部分。 船闸:是拦河建筑物的重要通航设施,它能使船舶通过有集中水位差的航道,上下有闸首,中间有闸室的过船建筑物。 船闸的组成:闸室,(上、下)闸首,(上、下游)引航道。 航道标准深度:又称最小保证水深,它是设计代表船型在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须保证的航道最小水深。其标准值不小于设计代表船型的最大吃水加富裕水深。航道标准宽度:是指在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设计代表船型或船队满载吃水航行所需的航道最小宽度。即整个通航期内航道中应保证的最小宽度。 主流:河流中的水体,有部分沿河槽轴线总的方向流动,面流层流线基本平行运动,这部分水流称主流。它是在重力作用下产生的。 主流对船舶航行的影响:主流是选择航路的依据,由于主流带有宽、窄、弯、直、急、缓,随河槽形态的变化而变化。在宽阔顺直河段,下行船舶应“认主流、走主流”,上行船舶应“认主流、丢主流”,利用主流以提高航速;在弯曲狭窄河段,主流带随河形弯曲,主流两侧出现横向分速水流扫弯而成强横流,同时出现了流势高低。一般指向凸岸一侧横向分速较低,为高流势侧。因此,无论上下水航行,应将航路(航迹线)选择在主流上侧航行,即稍靠凸岸一侧航行。 缓流:主流两侧流速较缓的水流称缓流。 回流:同主流流向相反的回转倒流称回流。因长江走向是自西向东,故长江的回流又称“西流”。 回流对上行船舶航行的影响:上行对面积大而力量弱的回流,上

航道基础知识

航道基础知识 一、航道的基本概念; 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可供营运船舶及排筏在不同水位时期通航的水域。 二、航标的种类及其功能、形状、颜色、灯质、作用距离等; 答:种类:过河标、沿岸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桥涵标。 (1)过河标 功能: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 形状:岸标:锥形、杆标或塔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两块,分别向上、下方航道。 浮标:锥形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三快,闭合组成。 颜色:左岸:白色右岸: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顿光;或白光,莫尔斯信号“M”(——) 右岸:红色,顿光;或白光, 莫尔斯信号“D”(——··) 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 (2)沿岸标 功能:设在沿岸航道一侧的岸上,标示延安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沿着本岸航行。形状:锥形标身上端装球形顶标一个 颜色:左岸:锥形标身白色,顶标黑色或白色 右岸:锥形标身红色,顶标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定光右岸:红色,定光 最小按航行距离:30米 (3)侧面标 功能:社在浅滩、礁石、沉船等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或通航分到的近岸一侧,标示航道的

侧面界限;也可以设在附近有足够水深的露出水面的航道碍航物上,称锥形岸标或罐形岸标。 形状:岸标:杆形或框架形,塔形体上端左岸加装锥形顶标,右岸加装罐形顶标。 浮标:左锥形,右罐形 颜色:左岸一侧:白色或黑色。杆形体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黑白相间横纹。浮 标追性标体、岸标锥形顶标为黑色或白色。 右岸一侧:红色。杆形灯桩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红、白相间的横纹。浮标罐形标体、岸标罐形顶标为红色。 灯质:右岸一侧:绿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左岸一侧:红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10米 (4)左右通航标: 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新碍航物、航道分汊处或支流通航河口,标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形状:岸标:塔形浮标:锥形 颜色:面对标体,每面中线两侧分别为左侧白色,右侧红色。 灯质:白色,三闪光;或红色和绿色并列定光灯各一盏,面向下游,标 志左侧为红灯,右侧为绿灯 最小按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 (5)示位标 功能:设在宽阔水域,标示河口、进港航道的进出口、岛屿、浅滩区、礁石区等位置,供船舶确定航向,知识船舶循标志进入河口、进港航道,或警告船舶避离危险区。 形状:塔形 颜色:左岸:白色,黑色或黑、白相间条纹 右岸:红色或红、白相间条纹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精心整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航道概述 一、航道概念及分类 (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 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 (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 (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 (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 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 (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 (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2)海区航标:有灯塔、灯船、灯桩、大型助航灯浮、灯浮标、立标、导标等航行标志。 海区航标的浮标包括侧面标志、方位标志、孤立危险标志、安全水域标志和专用标志。侧面标志包括左侧标、右侧标、推荐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方位标志包括东、西、南、北方位标。 (四)内河航标配布类别 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 2.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 3.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看到次一座标,但每一座标与次一座标的功能应相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安全航行。 4.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 第二部分内河通航标准 一、内河航道等级 内河航道等级划分(航道水深为天然和渠化河流时) 航道等级I II III IV V VI Ⅶ 船舶吨级3000 2000 1000 500 300 100 50 水深(m) 3.5 2.6 2.0 1.6 1.3 1.0 0.7 注:船舶吨级按船舶设计载重吨确定

航运基础知识

航道是水运的三大要素之一。航道是水运赖以发展的基础,有“航运之母”之称。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一、航道概念 航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及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的水位期通航的水域。 1.通航水域 就术语的含义而言,船舶及排筏可以通达的水面范围都是通航水域,则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的通航水域即为航道。 要明确界定通航水域,首先要明确船舶和排筏的含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指明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则规定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的船艇和移动式平台”。前者将排筏列入船舶的范围,后者则未作这样的明文规定。 船舶种类很多,有大有小,其作为水上运载工具的属性是相同的,但不同类别和大小的船舶其功能相异。具有能让营运船舶和大中型排筏通达条件的水域定为有真正意义的通航水域,当然,这类水域同样可供小艇和小排筏通行。 2.航道 广义上必须把航道理解为水道或河道整体,它可以不包括堤防和整个河漫滩,但不能不包括常遇洪水位线以下的基本河槽或者是中高潮位以下的沿海水域。 航道的狭义理解等同于“航槽”。因为航道应当有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航道位置可以随河床演变或水位变动而随时移动,航道尺度也可以随季节与水位变化以及治理工程的实施而有所调整。除了运河、通航渠道和某些水网地区的航道以外,航道宽度总是小于河槽的宽度。在天然河流、湖泊、水库内,航道的设定范围总是只占水面宽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用航标标示出的可供船舶航行利用的这一部分水域,受到客观自然条件的制约。在天然条件下,不同水位期能供船舶安全通航的那一部分水域,既有尺度要求,也有水流条件的要求。在某些特定的航段内,还受到过河建筑物如桥梁、过江管道、缆线的限制。因此,狭义的航道是一个在三维空间尺度上既有要求、又有限制的通道。

长江航道行政管理基础知识

长江航道行政管理、航道知识 1、航道行政管理是指航道行政机关依法对航道进行管理,保护和维护的活动。 其内容包括航道和航道设施的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保护以及其他与通航有关的设施。 2、航道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航道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管理条例》、《内河航标管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航道行政管理主体是长江航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主管全国航道事业。 4、航道行政管理的性质:公共性、法律性、强制性。特点:对象的确定性、内 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方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基本原则:航道行政管理法制的原则、合理的原则、公开的原则、统一的原则、公开的原则,服务的原则。 5、航道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具备: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 6、航道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责: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②收集、掌握辖区内与通航有关设施的建设情况,及时象上级汇报有关信息 ③参与审查本辖区内与通航有关设施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受委托审查小 型与通航有关设施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④参加监督、检查与通航有关设施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⑤受委托与通航有关设施的建设⑥负责本辖区航道和航道设施的保护及采砂区的现场监管及时劝阻、制止危害航道及其设施的行为,做好有关现场的取证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⑦建立与通航有关设施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专档,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年 度工作报告;⑧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7、航道行政管理人员:是指各级航道行政管理机关或机构中依法行使航道行政 管理权利的工作人员。 8、航道行政执法人员:是指航道行政管理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后航道行政机关 依法委托的航道行政管理机构中对航道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实施负有执行职责的人员。 9、航道行政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执法能力、心理素质、 身体素质。 10、航道行政管理人员的基本道德规范: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热爱航道、忠于 职守、团结协作、公道正派、接受监督、廉洁奉公。 11、航道行政管理与执法的主要任务:依法保护好航道极其设施,确保水资源的 综合利用,为水运和经济建设服务。其主要内容:航道保护,航道设施保护和通航有关设施的行政管理。 12、航标是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受国家和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侵占、破坏。 13、禁止下列危害航标的行为:①向航道内倾倒砂石、垃圾、泥土和其他废旧物; ②在航道内从事捕捞作业、设置拦河捕捞渔具和种植水生物;③非法或违规 在航道内进行采砂挖石;④盗窃、破坏、哄抢、侵占航标;⑤非法移动、攀登、涂抹航标;⑥向航标射击、投掷物品;⑦航标上攀架物品,栓系牲畜、船只、渔捞器具、爆炸物品等;⑧船舶不按照船舶水深配载“超吃水”航行; 其他危害航道及其设施的行为。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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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航道概述 一、航道概念及分类 (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 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 (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 (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 (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 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 (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 (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2)海区航标:有灯塔、灯船、灯桩、大型助航灯浮、灯浮标、立标、导标等航行标志。 海区航标的浮标包括侧面标志、方位标志、孤立危险标志、安全水域标志和专用标志。侧面标志包括左侧标、右侧标、推荐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方位标志包括东、西、南、北方位标。 (四)内河航标配布类别 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 2.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 3.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看到次一座标,但每一座标与次一座标的功能应相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安全航行。 4.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 第二部分内河通航标准 一、内河航道等级 内河航道等级划分(航道水深为天然和渠化河流时) 注:船舶吨级按船舶设计载重吨确定 二、过河建筑物

航运基础知识

航道是水运的三大要素之一。航道是水运赖以发展的基础,有“航运之母”之称。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一、航道概念 航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及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的水位期通航的水域。 1.通航水域 就术语的含义而言,船舶及排筏可以通达的水面范围都是通航水域,则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的通航水域即为航道。 要明确界定通航水域,首先要明确船舶和排筏的含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指明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则规定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的船艇和移动式平台”。前者将排筏列入船舶的范围,后者则未作这样的明文规定。 船舶种类很多,有大有小,其作为水上运载工具的属性是相同的,但不同类别和大小的船舶其功能相异。具有能让营运船舶和大中型排筏通达条件的水域定为有真正意义的通航水域,当然,这类水域同样可供小艇和小排筏通行。 2.航道

广义上必须把航道理解为水道或河道整体,它可以不包括堤防和整个河漫滩,但不能不包括常遇洪水位线以下的基本河槽或者是中高潮位以下的沿海水域。 航道的狭义理解等同于“航槽”。因为航道应当有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航道位置可以随河床演变或水位变动而随时移动,航道尺度也可以随季节与水位变化以及治理工程的实施而有所调整。除了运河、通航渠道和某些水网地区的航道以外,航道宽度总是小于河槽的宽度。在天然河流、湖泊、水库内,航道的设定范围总是只占水面宽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用航标标示出的可供船舶航行利用的这一部分水域,受到客观自然条件的制约。在天然条件下,不同水位期能供船舶安全通航的那一部分水域,既有尺度要求,也有水流条件的要求。在某些特定的航段内,还受到过河建筑物如桥梁、过江管道、缆线的限制。因此,狭义的航道是一个在三维空间尺度上既有要求、又有限制的通道。 二、航道分类 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海岸线漫长,航道流经的地质条件和水量补给等因素差异很大,同时,各地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航道建设、航道管理的水平和投入程度不一,航道有条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航道的等级划分 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我国航道等级由高到低分I、Ⅱ、Ⅲ、Ⅳ、V、Ⅵ、Ⅶ级航道,这7级航道均可称为等级航道。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可称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将航道划分为以下三种:

航道基础知识题库

长江万州航道管理处一般管理人员航道基础知识 测试考核主要内容 一、航道的基本概念; 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可供营运船舶及排筏在不同水位时期通航的水域。 二、航标的种类及其功能、形状、颜色、灯质、作用距离等; 答:种类:过河标、沿岸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桥涵标。 (1)过河标 功能: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 形状:岸标:锥形、杆标或塔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两块,分别向上、下方航道。 浮标:锥形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三快,闭合组成。 颜色:左岸:白色右岸: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顿光;或白光,莫尔斯信号“M”(——) 右岸:红色,顿光;或白光, 莫尔斯信号“D”(——··) 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 (2)沿岸标 功能:设在沿岸航道一侧的岸上,标示延安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沿着本岸航行。形状:锥形标身上端装球形顶标一个 颜色:左岸:锥形标身白色,顶标黑色或白色 右岸:锥形标身红色,顶标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定光右岸:红色,定光 最小按航行距离:30米 (3)侧面标 功能:社在浅滩、礁石、沉船等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或通航分到的近岸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也可以设在附近有足够水深的露出水面的航道碍航物上,称锥形岸标或罐形岸标。 形状:岸标:杆形或框架形,塔形体上端左岸加装锥形顶标,右岸加装罐形顶标。 浮标:左锥形,右罐形 颜色:左岸一侧:白色或黑色。杆形体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黑白相间横纹。浮

标追性标体、岸标锥形顶标为黑色或白色。 右岸一侧:红色。杆形灯桩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红、白相间的横纹。浮标罐形标体、岸标罐形顶标为红色。 灯质:右岸一侧:绿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左岸一侧:红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10米 (4)左右通航标: 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新碍航物、航道分汊处或支流通航河口,标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形状:岸标:塔形浮标:锥形 颜色:面对标体,每面中线两侧分别为左侧白色,右侧红色。 灯质:白色,三闪光;或红色和绿色并列定光灯各一盏,面向下游,标 志左侧为红灯,右侧为绿灯 最小按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 (5)示位标 功能:设在宽阔水域,标示河口、进港航道的进出口、岛屿、浅滩区、礁石区等位置,供船舶确定航向,知识船舶循标志进入河口、进港航道,或警告船舶避离危险区。 形状:塔形 颜色:左岸:白色,黑色或黑、白相间条纹 右岸:红色或红、白相间条纹 灯质:左岸:白光,莫尔斯信号“X”(—··—) 右岸:红光,莫尔斯信号“P”(·——·) (6)桥涵标 功能:设在桥梁上通航桥孔迎船一面航线的中央,指引船舶通过该桥孔。 形状:正方形标牌表示大轮通航的桥孔,圆形标牌表示小论通航的桥孔。 颜色:正方形标牌:红色 圆形标牌:白色 灯质:大轮通航桥孔为红色单面定光

航道事务管理中心笔试交通行业基础知识

一、航道事务管理中心概述 航道事务管理中心是指负责航道交通管理和安全的机构,其主要职责 是监控航道交通动态、提供导航和通信服务、组织和协调航道交通等。作为航道交通管理的核心单位,航道事务管理中心对交通行业基础知 识有着严格的要求,包括航道规则、航行安全、通信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二、航道规则 1. 航道规则是指用于规范航行行为和维护航道交通秩序的一系列规定。了解航道规则对于航道事务管理中心的人员来说至关重要,他们需要 掌握国际和国内航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避碰规则、灯号规则、信号 规则等。在处理航道交通事件时,对航道规则的熟悉可以帮助工作人 员进行有效的指挥和协调,保障航道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三、航行安全 2. 航行安全是航道交通管理的首要任务,航道事务管理中心的人员需 要具备丰富的航行安全知识。他们需要了解船舶的航行特点、危险信 号的含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等,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及时做出正确 的决策。航道事务管理中心的人员还需要了解海洋气象知识,及时掌 握气象信息,帮助船舶避开恶劣天气,确保航行安全。 四、通信技术 3. 通信技术是航道事务管理中心人员必备的基础知识之一。航道事务

管理中心需要与船舶、其他交通管理机构、港口等进行及时、准确的通信,以便协调航道交通和处理突发事件。航道事务管理中心的人员需要熟悉常用的通信设备和通信程序,能够熟练操作通信设备,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通信方式。 五、航道事务管理中心笔试 在招聘航道事务管理中心人员时,通常会设置笔试环节,以考察应聘者对交通行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内容通常包括航道规则、航行安全、通信技术等方面的问题,要求应聘者能够准确、全面地回答相关问题。通过笔试,可以初步了解应聘者对交通行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为后续的面试提供参考依据。 六、如何准备航道事务管理中心笔试 4.1 充分了解航道规则:应聘者可以通过学习相关的航道规则书籍和资料,掌握国际和国内航行规则,尤其是一些常见的航道规则条款,例如避碰规则中的第六条、第十五条等,以及灯号规则中的各种灯光指示含义等。 4.2 提升航行安全知识:应聘者可以通过学习相关的航行安全知识,掌握船舶的航行特点、危险信号的含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等。可以参考一些航行安全手册和案例,加深对航行安全知识的理解。 4.3 熟悉通信技术:应聘者可以通过学习相关的通信技术知识,了解常

航道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航道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一、航线 航线是指船舶进出或通过水域的特定路径。航线通常沿着水道和航线标记线行驶,航线的长度通常用海里(nautical miles)表示。 二、水道 水道是指用于维持和促进航运的特定水路。水道一般要求保证足够的深度,使得船只可以安全通行。水道通常包括航线以及其它设施,如渡口、码头、泊位等。 三、船闸 船闸是一种水利工程,用于升降船只,使得船只通过大坝、堤防等高出和低于原水平的地形。船闸分为潮闸和船闸两种,前者是利用潮汐升降,后者是利用泵或卷扬机等设备实现升降。 四、枢纽 枢纽是指由船闸、大坝、闸门等构成的用于控制水位、保证水深的设施。枢纽通常是用于控制水道上方和下方的水平面差,以便船舶安全通行。 五、泊位 泊位是指用于靠泊、停泊船只的特定位置。泊位通常分为码头泊位和锚泊位两种,前者是指靠本土码头靠岸,后者是指船只利用锚或拦船浮标等停泊在水中。 六、筏浮 筏浮又称浮筒或浮标,是用于标示水道范围、航道标志、逻辑信号、水文观测等的设施。常见筏浮包括锚浮标、沉浮式浮标、散放浮标等,其中沉浮式浮标具有适应水平面变化、抗风浪能力较强等特点。 七、护岸 护岸是指对水道两侧岸坡使用各种工程技术进行加强和保护的工程。护岸旨在防止地面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促进水道的安全、稳定、持久使用。护岸通常采用人工或天然的物料作为覆盖层,以便长期使用。 航道工程基本术语标准包括航线、水道、船闸、枢纽、泊位、筏浮以及护岸等。这些术语是航道工程中比较基础的概念和实践。了解这些基础术语对于认识其他高级航道工程知识十分重要。航道工程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重视,由于航运业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重

航海导航基础知识与应用技术

航海导航基础知识与应用技术航海导航是船舶安全航行的基础,它使用各种现代科技手段和设备进行船舶的定位、航向控制和导航决策。本文将介绍航海导航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帮助阅读者理解并应用于实际操作中。 一、航海导航基础知识 1. 经度和纬度 经度和纬度是地球表面坐标系统的基本概念。经度表示东西方向位置,范围为0°(本初子午线)到180°东(西)经;纬度表示南北方向位置,范围为0°(赤道)到90°南(北)纬。 2. 船舶定位 船舶定位是确定船舶位置的过程。目前常用的船舶定位技术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卫星导航(GNSS)、惯性导航系统(INS)等。这些技术通过接收信号并计算数据,精确地确定船舶的经纬度位置。 3. 航向和航速 航向是船舶所采取的航行方向,用以确保航程正确。航速是船舶在单位时间内所通过的距离,常用节(nautical mile per hour)作为单位。 4. 航行计划

航行计划是船舶在航行前制定的详细计划,包括起点、终点、航行 路线、预期时间和校核点等。它有助于船舶合理安排航程,降低风险,并确保到达目的地。 二、航海导航应用技术 1. 电子海图系统(ECDIS) ECDIS是基于计算机技术的航海导航系统,通过数字化的电子海图 显示船舶位置、航道信息、水深、浮标和障碍物等。它为船员提供实 时的导航数据,并支持航行计划、船位监控和碰撞预警等功能。 2. 自动识别系统(AIS) AIS是一种无线通信系统,通过VHF无线电频率传输船舶的静态和动态信息。它能够实时监测船舶在海上的位置、航向、航速等信息, 并提供给其他船舶和岸基站点,以增强船舶的安全性和防碰撞能力。 3. 海上雷达系统 雷达是船舶常用的导航工具之一,它利用电磁波与目标物的反射信号,实时显示周围海域的目标位置和距离。雷达在航行中可以帮助船 员避开障碍物、寻找港口或者调整航向。 4.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自主开发的卫星导航系统,它通过北斗卫 星的信号传输定位数据,为用户提供全球覆盖的导航定位服务。船舶 使用北斗系统可以实时获取自身位置,提高航行精度和安全性。

长江航道局考试基础知识

长江航道管理处航道基础知识 测试考核主要内容 一、航道的基本概念; 答:指中华人民##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可供营运船舶与排筏在不同水位时期通航的水域. 二、航标的种类与其功能、形状、颜色、灯质、作用距离等; 答:种类:过河标、沿岸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桥涵标. (1)过河标 功能: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 形状:岸标:锥形、杆标或塔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两块,分别向上、下方航道. 浮标:锥形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三快,闭合组成. 颜色:左岸:白色右岸: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顿光;或白光,莫尔斯信号"M〞〔——〕 右岸:红色,顿光;或白光, 莫尔斯信号"D〞〔——··〕 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 (2)沿岸标 功能:设在沿岸航道一侧的岸上,标示##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沿着本岸航行. 形状:锥形标身上端装球形顶标一个 颜色:左岸:锥形标身白色,顶标黑色或白色 右岸:锥形标身红色,顶标红色 灯质:左岸:绿色,定光右岸:红色,定光 最小按航行距离:30米 (3)侧面标 功能:社在浅滩、礁石、沉船等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或通航分到的近岸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也可以设在附近有足够水深的露出水面的航道碍航物上,称锥形岸标或罐形岸标. 形状:岸标:杆形或框架形,塔形体上端左岸加装锥形顶标,右岸加装罐形顶标. 浮标:左锥形,右罐形 颜色:左岸一侧:白色或黑色.杆形体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黑白相间横纹.浮标

追性标体、岸标锥形顶标为黑色或白色. 右岸一侧:红色.杆形灯桩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红、白相间的横纹.浮标罐形标体、岸标罐形顶标为红色. 灯质:右岸一侧:绿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左岸一侧:红色,定光或单、双闪光 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10米 (4)左右通航标: 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新碍航物、航道分汊处或支流通航河口,标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形状:岸标:塔形浮标:锥形 颜色:面对标体,每面中线两侧分别为左侧白色,右侧红色. 灯质:白色,三闪光;或红色和绿色并列定光灯各一盏,面向下游,标志左 侧为红灯,右侧为绿灯 最小按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 (5)示位标 功能:设在宽阔水域,标示河口、进港航道的进出口、岛屿、浅滩区、礁石区等位置,供船舶确定航向,知识船舶循标志进入河口、进港航道,或警告船舶避离危险区. 形状:塔形 颜色:左岸:白色,黑色或黑、白相间条纹 右岸:红色或红、白相间条纹 灯质:左岸:白光,莫尔斯信号"X〞〔—··—〕 右岸:红光,莫尔斯信号"P〞〔·——·〕 <6>桥涵标 功能:设在桥梁上通航桥孔迎船一面航线的中央,指引船舶通过该桥孔. 形状:正方形标牌表示大轮通航的桥孔,圆形标牌表示小论通航的桥孔. 颜色:正方形标牌:红色 圆形标牌:白色 灯质:大轮通航桥孔为红色单面定光

航道航标管理基本知识

福州港航道航标管理知识 第一部分航道概述 一、航道概念及分类 (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 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 (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 (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 (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 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 (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

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 (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2)海区航标:有灯塔、灯船、灯桩、大型助航灯浮、灯浮标、立标、导标等航行标志。 海区航标的浮标包括侧面标志、方位标志、孤立危险标志、安全水域标志和专用标志。侧面标志包括左侧标、右侧标、推荐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方位标志包括东、西、南、北方位标。 (四)内河航标配布类别 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 2.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 3.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看到次一座标,但每一座标与次一座标的功能应相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安全航行。 4.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 第二部分内河通航标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根底知识 LT

航道航标管理根底知识 第一局部航道概述 一、航道概念及分类 〔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 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 〔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 〔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 〔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平安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 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

〔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具有易识别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那么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 〔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2〕海区航标:有灯塔、灯船、灯桩、大型助航灯浮、灯浮标、立标、导标等航行标志。 海区航标的浮标包括侧面标志、方位标志、孤立危险标志、平安水域标志和专用标志。侧面标志包括左侧标、右侧标、推荐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方位标志包括东、西、南、北方位标。 〔四〕内河航标配布类别 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 2.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 3.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拟稀,不要求从一座标看到次一座标,但每一座标与次一座标的功能应相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平安航行。 4.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乐山市地方海事局 二0一三年 航道的基本知识 一、内河水道 是指陆地上经常性或周期性集中下泄较大地表径流及地下水补给的水流通道。内河水道可分为天然水道和人工水道,天然水道包括河流和湖泊,人工水道包括运河(渠道)和水库。 二、航道的概念 在内河水道中,具有一定深度、宽度、弯曲半径和净空高度,能供船舶航行的那部分水域,称为航道。 航道分为天然航道和人工航道,按自然条件分沿海航道、内河航道、山区航道、平原航道、湖区航道、库区航道。 1、航道的等级划分

2、内河航区级别 (1)根据水文和气象条件,将内河船舶航行区域划分为A、B、C三级,其中某些水域,依据水流情况,又划分出了急流航段,即J级航段; (2)航区级别按A级、B级、C级高低顺序排列,不同的J级航段分别从属于所在水域的航区级别。 3、内河航区划分标准 (1)各级航区的计算波浪尺度和波高范围; (2)在峡谷河流中,滩上流速超过3.5m/s(每秒米)的航段,定为急流航段; (3)急流航段按滩上流速大小划分为J1、J2两级; J1级航段——航区内滩上流速在5 m/s以但不超过6.5 m/s的航段;

J2级航段——航区内滩上流速在3.5 m/s以但不超过5 m/s之间的航段; 4、内河航区划分说明 (1)航区级别划分未考虑局部地区出现的特殊暴风、台风、潮汐及山洪暴发的影响,船长应注意航区水文和气象的变化,谨慎驾驶; (2)低级航区的船舶不得在高等级航区航行。各级航区的船舶,如不满足急流航段的特殊要求,不得航经该急流航段。 三、航道的方位认定 面向水流的下游,左手为左岸(北岸)、右手为右岸(南岸): 五代.李煜《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船舶的基本知识 一、船舶各部名称 位置名称 (1)左右舷认定 (从艉部向艏部看)面向船头,左手边为左舷、右手边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LT

标。 第二部分内河通航标准 一、内河航道等级 内河航道等级划分(航道水深为天然和渠化河流时) 航道等 级 I II III IV V VI Ⅶ 船舶吨 级300 200 1000 500 300 100 50 水深 (m) 3.5 2.6 2.0 1.6 1.3 1.0 0.7 注:船舶吨级按船舶设计载重吨确定 二、过河建筑物 (一)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 1.水上过河建筑物应建在河床稳定、航道水深充裕和水流条件良好的平顺河段,远离易变的洲滩。 2.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应避开滩险、通行控制河段、分流口、港口作业区和锚地; 3.两座相邻水上过河建筑物的轴间距,I~V级航道应大于代表船队长度与代表船队下行5min航程之和,VI、Ⅶ级航道应大于代表船队长度与代表船队下行3min航程之和。 4.当两座相邻水上过河建筑物的轴间距不能满足要求,且其所处通航水域无碍航水流时,可靠近布置,但两座水上过河建筑物相邻边缘距离应控制在50m内,且通航孔必须相互对应。 5.当采取工程措施不能满足通航条件时,应加大水上过河建筑物跨度或采取一孔跨过通航水域。

6.在港口作业区和锚地附近兴建水上过河建筑物,对船舶通航和作业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港口作业区和锚地等设施作出妥善处理。 (二)水上过河建筑物的布置 1.水上过河建筑物的布置不得影响和限制航道的通过能力。通航孔的布置应满足过河建筑物所在河段双向通航的要求。 2.水上过河建筑物的墩柱不应过于缩小河道的过水面积,墩柱纵轴线宜与水流流向平行,墩柱承台不得影响通航,不得造成危害船舶航行的不良水流。 3.水上过河建筑物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不宜超过5度。若超过5度,净宽必须相应加大。 (三)水上过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高度 最高通航水位时,船舶(队)安全通过的最小高度,即代表船型空载水线以上至最高固定点高度与富余高度之和。 富余高度:通航海船的内河航道或有掩护作用的海域,取2m;波浪较大的开敞海域,且建在重要航道上的桥梁,宜取4m。 三、其它过河建筑物 (一)电力、电信等架空缆线的净空高度,应按缆线夏季垂弧最低点至最高通航水位的高度计算,其净高值应大于船舶最大空载高度加安全富余高度之和。 (二)水下过河建筑物(电缆、管道等)必须设置在远离浅滩、锚地的稳定河段。其设置深度,I~V级航道应大于规划航道底标高以下2m,VI、Ⅶ级航道应大于1 m。 四、通航水位 (一)天然河流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规定的各级洪水重现期的水位: 航道等级I~III IV、V VI、Ⅶ等外

航道基本知识及题目

航道基本知识及题目

❖第一章航道工程与航道尺度 ❖第一节航道工程 ❖一、航道 ❖1.定义:为了组织水上运输所规定或设置的船舶航行通道称为航道。 ❖规定:图上画定或现场标定;设置:人工开挖或整治而成。 ❖2.基本要求: ❖①足够的水深、宽度和弯曲半径。 ❖②适合船舶航行的水流条件:流速不能过大、流态不能太乱、比降不能太大。❖③跨河建筑物应满足船舶航行的净空要求。 ❖ ❖二、航道工程 ❖1.整治工程:建造整治建筑物,改变和调整水流结构,稳定主流,控制和调整泥沙在河槽内的运动……。能较长时间维持河势,影响范围大,投资大。 ❖2.疏浚工程:用挖泥船挖除碍航浅滩,增加航深;用爆炸除去碍航礁石。投资少,见效快,施工简单,但易回淤。 ❖3.渠化工程:建造拦河闸坝,抬高水位。投资大,技术复杂,通常应先考虑疏浚和整治措施,如达不到要求才考虑渠化工程。 ❖4.径流调节:利用上游水库,洪水季节蓄水,枯水季节放水。 ❖一般来说:山区河流渠化工程 ❖平原河流、潮汐河口整治和疏浚结合 ❖平原上的大江大河疏浚 ❖河网地区、湖区疏浚 ❖第二节航道尺度 ❖一、航道尺度 在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情况下,保证通航的航道最小尺度。包括航道水深、航道宽度、弯曲半径以及在最高通航水位下跨河建筑物的净空。 ❖二、航道等级 ❖①以航道水深为分级标准:美国密西西比河水系分4级1.83m、2.74m、3.66m、12.20m。 ❖②以标准驳船的吨位为分级标准:我国采用此分级法。 ❖三、内河船舶的航行方式 ❖ 1.拖带船队 2.顶推船队 ❖第二章浅滩的演变和整治 ❖沿河流的纵向河床有一系列的凸起之处,从航运观点来看,我们一般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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