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全文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全文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全文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卫生监察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颁布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规定,管理和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会同劳动部制定本行业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三)负责将本行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四)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额内;

(六)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参加,并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负全面责任。基职责是:

(一)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引时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原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能削减,没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见附件一)〕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见附件二);

(三)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四)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序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六)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劳动政部门;

(七)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劳动行政部门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见附

件三)。

第七条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第八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一)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和建设项目;

(三)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四)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五)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六)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第九条劳动行政部门对从事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单位实行资格认可和管理制度。未获取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不得承担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第十条从事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获取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证书,并具备与资格证书和所从事的行业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专业人员。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由劳动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应采用先进、合理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分析建设项目中潜在的危险、危害性及其可能的后果,提出明确的预防措施并写入预评价报告书。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工作设计单位应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全文】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天起床后各自管理好日常生活用品,值日及时负责打扫寝室卫生。 二、每星期五中午进行寝室大扫除,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 三、除药类、茶水外不准带任何其他食物进寝室。严禁在室内吃东西、随地乱吐、乱扔。严防病菌和害虫污染。 四、不在墙壁、床上、门窗乱涂、乱画、乱刻、留脚印和钉挂东西。 五、生活用品按要求摆放整齐,不随意乱摆乱放,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的好习惯。 六、要勤洗澡(脚)、衣服、鞋袜、被褥,修剪指甲。 七、大小便后及时冲洗便器,保持空气新鲜。 八、不违法乱纪,不在校外就寝,不留校外人员就寝,男女生不准串访寝室,有 事一定请假。 九、学生宿舍严禁生火,点蜡烛、蚊香,不准吸烟、不准用火、电取暖,不准随意改变电装置。 十、不准在室内、床上打闹、游戏,不准串床,以免摔伤。 十一、保管收拾好自己的物品,不乱拿他人的东西,最后离开寝室者要关锁门户,严防破坏和被盗。 十二、各寝室人员要相互谦让,助人为乐,照顾好小同学。 十三、发现病情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及时就医,如遇传染病情及时向上级和医疗部门报告,给予隔离,防止蔓延。 十四、如有急性事件发生(如急病、偷盗、行凶事件等)全体同学全力保护自身安全,并大声呼救,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精神。 ⑴食堂必须切实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⑵食堂以管理人员、承包人为主要责任人,必须做好防鼠、防蝇、防盗、防潮湿、防食物中毒的“五防”工作。 ①防鼠:食堂配餐间、操作间,仓库等存放食物的地方必须有密闭的铁门、铁窗户,以老鼠进不去为标准。 ②防蝇:食堂配餐间、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设施,一经发现应立即喷药或消杀。 ③防盗:食堂的一切物品必须堆放保管好,保管员应经常清点物品,食堂、仓库 要有铁门,窗户要有防护网。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 2、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基本要求 3。1凡有害气体的工艺、设备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

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等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3.4车间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5根据设备、工艺变化,车间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 3。6安全科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年度监测。 3。7公司安全科每月向经理、主管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生产经理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 3.8公司安全科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4、机构与责任 4.1生产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接受生产经理的指导。 4。2安全科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2.1负责制订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4。2。2负责各部门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监测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全文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全文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全文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卫生监察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颁布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规定,管理和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会同劳动部制定本行业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三)负责将本行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四)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额内;

(六)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参加,并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负全面责任。基职责是: (一)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引时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原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能削减,没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见附件一)〕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见附件二); (三)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四)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序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六)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劳动政部门; (七)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劳动行政部门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见附

公司员工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我司特制定了以下《员工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制度》。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是公司确保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2.公司负责人要强调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的重要性,制定必要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 3.公司和员工共同参与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安全管理措施 1.各部门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安全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2.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 3.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岗位要进行岗前培训和专业操作技能培训。 4.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三、劳动卫生管理措施

1.工会和劳动部门共同组织劳动卫生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知。 2.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制度,确保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3.定期组织职业病体检,对患职业病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救治。 4.各部门要定期清洁工作场所,减少噪音、粉尘等危害员工身体健康 的因素。 四、劳动保护措施 1.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如福利待遇、工资支付等,确保员工的劳动权 益得到保护。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休息休假制度,并确保员工利益不受损害。 4.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奖惩措施 1.对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 励和表彰。 2.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和纪律处分。 六、法律责任 1.公司将严格遵守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 2.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受伤的,将根据法律规定 进行相应赔偿。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指厂矿企业等生产单位,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在组织劳动和科学管理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它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因此,生产单位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法律所提出的要求,也是保障各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的具体措施。[1]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1963年国务院发布、1979年重申继续执行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制度;企业单位内部的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劳动保护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要在企业行政和工程技术的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做好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所有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并有权拒绝服从各级领导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有权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管理制度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是所有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依据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清项目的缓急轻重,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力求少花钱,多办事,效果好。要明确规定各项计划措施的完成期限和负责人。 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一切有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以及职业中毒为目的的技术措施,即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措施项目、生产辅助设施和安全生产教育等方面的措施。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 1.1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直接从事技术专业、机械操作和有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____公司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布置和检查卫生安全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1.5作息时间按国家劳动法规定,严禁超时疲劳工作。 1.6对易燃危险品车间应有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1.7对新员工、外来工、实习人员进厂,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人员岗位调动必须亦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1.8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1.9厂区动用明火,应向生产部领导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动火许可证后方可。2安全卫生管理

2.1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2.2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2.3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它怀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2.4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2.5从事电气、焊接、锅炉、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合格证方许上岗。 2.6努力改善劳动环境控制粉尘和噪声污染,绿化美化环境。 2.7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供给合理饲料和补充营养。 2.8厂房与设施的设计要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理、整理。要按饲料生产工艺合理布局。 2.9仓库、车间地面应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应有防鼠、鸟、虫害有效措施。地面应进行日常保洁。 2.10生产区应与生活区隔开,应设有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厕所和浴室,并经常清扫,保持清洁。 2.11饲料添加剂、药物应单独存放。 2.12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应远离生产区,并随时清理,废弃物容器及存放地及时清洗。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篇)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为了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并应在企业内广泛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为此,企业将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包括资金、设备、培训等。 第二章劳动安全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安全问题。

第七条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了解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职责和义务,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开展日常巡查,并及时处理和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定期检查和评估其有效性。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三章劳动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保护员工免受职业病危害。 第十三条企业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企业应进行劳动者健康体检,并建立体检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健康问题。 第十五条企业应对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四章惩处和补偿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5.11.08 •【文号】劳部发[1995]405号 •【施行日期】1995.11.08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企业,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8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劳部发[1995]40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企业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全国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第二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第五条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第六条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第七条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八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第九条企业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5篇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5篇 在进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我细心整理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下面是由我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平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劳动平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为促进我局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制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职工的预防保健力量和身心健康全力投入地税工作,为创建卫生单位,建卫生城市做出奉献,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要起到主动组织作用,把机关卫生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 二、每个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公共卫生,要从自身做起,努力改善并保持环境卫生。 三、每天上班前搞好室内和分担的卫生责任区,物品摆放要整齐,卫生器具每日要清洗洁净。 四、每周五下午用一小时时间搞环境卫生,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墙壁无尘、地面亮洁,用品整齐。 五、负责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每天对卫生间、公共设施、办公楼内外的环境,要进行彻底清扫。平常发觉脏、乱、差、污迹等随时进行清扫,并要常常保持清洁。 六、各种车辆要停放固定位置,摆放要整齐,外来车辆要监督

停放。 七、看好机关院(室)内的花草、树木,要准时整理和浇水。 劳动平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 为营造干净、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干净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使用文件柜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外观洁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4、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时间不使用电脑设备时,应关闭电脑,显视屏不允许使用节能模式,以保证电脑的使用年限及节省能源。 二、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员工根据值班表轮番将全部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办公桌擦拭、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洁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门窗、电器等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留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 三、部门负责人责任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精品文档精心整理 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要定期进行体检。 4、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 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职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经期、孕期要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7、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8、依法对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工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1、建立校内各部门的安全、卫生责任制,做到安全、卫生工作行行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学校及时督促、检查各部门的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卫生检查、评比记录档案。 2、全校师生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环境的整洁;校园内一切区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严禁随地吐痰;全校教工不得在教室吸烟,严禁吸游烟和乱扔烟蒂。如有此情况,全校教职工有责任、有义务进行制止。 3、各科室的教职工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整洁卫生工作,各专用教室的的安全、卫生工作由专人负责,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并且要定期对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环境。各科室及教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教职工宿舍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4、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教师应负起管理学生的责任,对参加活动和劳动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避免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 5、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场地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 精品文档可编辑的精品文档

2023年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 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各单位应当制定本制度。 2、职业病是指单位的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5、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6、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7、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员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8、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2023年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与施工现场卫生医疗制度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与施工现场卫 生医疗制度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 2.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系带),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根据特殊作业需求配备手套、安全眼镜、防穿刺工作鞋等防护用品。 2.1.2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爆、防煤气中毒。雨季到来之前应对现场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采取防滑措施。 2.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2.1.4禁止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2.1.5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2.2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___消防条例》、《秦皇岛港使用明火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秦皇岛港禁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吸烟及私自携带火种。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用火手续。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消防用水应充足,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液保证有效。 ②消防用水龙头、砂箱、斧、锹等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之处,不得任意挪动。并适当遮盖防雨,经常进行检查。 3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木工场及其他严禁明火的地方应悬挂严禁 第1 页共4 页

烟火的警示牌。氧气与乙炔气瓶不得同库存放。 4进入易燃、___区域、汽车、吊车等机动车辆的排烟口必须装有灭火罩或阻火器。 5盛装易燃、可燃气的容器(乙炔气瓶、氢气瓶等)的存放和使用,均应距明火点___米以外,并应防止阳光下爆晒,同时,应设防爆膜,安全阀或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使用时,不得放在架空线、生产设备、工艺管道等垂直___,以及污水井上或有火花溅落的地方。 6在高处用火(电焊、气焊)等的___,周围,如有可燃物应予清除,或采取用阻燃物遮盖,并设专人负责监视。 7设备、管道上严禁放置可燃物品,施工完毕试车前,应将与设备、管道等接触的竹木脚手架、跳板、可燃物等拆除。 8严禁使用汽油、丙酮、苯等易燃物擦洗衣服、地面、墙面和清洗设备。 9在禁火区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___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易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10动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必要时,要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②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及其周围地区必须清除沉积物,杂物及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③动火部位应备足消防器材或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④五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⑤油类、油漆、沥青、有机溶剂等易燃物及忌水化学药品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制度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制度 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的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条劳动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用人单位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第六条鼓励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普及劳动保护知识,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表彰和奖励在改善劳动条件和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劳动保护责任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将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劳动保护工作情况。 第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劳动保护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实行国家监察。 第九条各级计划、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应当有劳动保护内容,统筹安排劳动保护措施项目。

劳动安全卫生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指企业提供给职工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一般对于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文职人员而言并不需要详细,而对于在车间或者生产场地从事生产性质工作的职工需要进行说明。 本章注意的地方在于: 1.具有危险性特种作业资格问题; 2.工伤事故、职业病的防范 第五十二条劳动保护基本原则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注解】本条中的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本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立法】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09-05 劳办发[1994]289号) 第五十三条劳动保护“三同时”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注解】本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 本条中的“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 本条第(二)款被称为“三同时”,《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198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8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规定》和1992年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对“三同时”制度作了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应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下面是厦门培训考试网小编为你分享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如果喜欢就请继续关注我们厦门培训考试网()的后续更新吧! 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篇一: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思创科技集团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司劳动安全工作,实现无伤亡事故和所监理工程不出现安全事故的目标,特制定本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一)公司领导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劳动安全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指示,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工作,切实负责起劳动安全、消防安全的法定责任。 2、把劳动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和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做到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促进企业生产安全持续、稳定、正常地进行。 3、强化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劳动安全意识,动员和发动职工群众做好劳动安全的各项工作。 4、督查各部室、监理处和驻地办劳动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经常深入监理工作一线与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本单位存在的

不安全、不卫生隐患要舍得投入,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和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5、书记、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生产、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领导职责 1、依照上级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认真抓好日常的劳动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负起本部室劳动安全工作的责任。 2、对本部门职工进行经常性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常识教育。加强各部室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改善机关及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做好安全、劳动保护各项工作。 3、对本部室的办公场所要定期开展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的安全检查活动,寻找不安全、不卫生隐患,加强防护措施,确保机关的工作、劳动安全。 (三)监理处领导职责 1、依照上级和公司领导的要求,对所辖各总监办(驻地办)的劳动安全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有关的法规、文件,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形成文字纪录,每季未报公司办公室。 3、负责审查所承接监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工程质量和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重大的隐患要报告业主及公司。同时要做好原始记录和台账资料工作,确保施工和监理全过程安全无事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