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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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引言

第一条为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保证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本指导意见所称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的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评估业务(以下简称“价值评估业务”)和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分析业务(以下简称“价值分析业务”)。

价值评估业务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金融不良资产在基准日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的行为或过程。

价值分析业务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无法实施必要评估程序的金融不良资产在基准日的价值或价值可实现程度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的行为或过程。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书。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熟悉金融不良资产的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

第七条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独立开展评估业务,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任何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助理人员和外聘专家应当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以及其他当事方无利害关系。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确定相关假设和限制条件,并确信相关假设和限制条件有合理的支持依据,并予以明确披露。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知晓价值评估业务和价值分析业务是两种不同的专业服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在未受到限制、能够履行必要评估程序的情况下,通常应当考虑执行价值评估业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在受到限制、无法履行必要评估程序的情况下,可以与委托方协商执行价值分析业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价值分析业务,应当确信受到的限制不会影响其独立性、公正性和价值分析结论的合理性。

第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接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时,应当在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目的、资产处置方式、评估资料可获得程度和评估程序受限制程度等因素,与委托方协商后明确执行价值评估业务或价值分析业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关注价值分析业务的复杂性,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慎考虑是否有能力承接价值分析业务。

第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协商执行价值评估业务或价值分析业务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一)在约定时限,是否能够充分获取评估对象的资料和信息;

(二)对评估对象的现场调查是否受到限制,如由于相关当事方不配合或其他原因,注册资产评估师无法进入现场实施清查、勘察等必要评估程序;

(三)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的查验是否受到限制;

(四)是否存在注册资产评估师认为对形成合理价值评估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关注价值评估业务和价值分析业务的区别。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价值评估结论或价值分析结论进行明确说明,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关注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的区别。

价值分析结论是在受到一定限制条件下形成的专业意见,委托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应当知晓其作为参考依据的适用性不同于价值评估结论。

第十三条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反映评估对象在基准日的价值或价值可实现程度。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提示报告使用者根据基准日后资产状况和市场状况的变化,合理确定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应当超过基准日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第十四条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反映注册资产评估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必要程序后形成的建立在相关假设和限制条件基础上的专业意见。

价值评估结论或价值分析结论是资产处置的参考依据,不应当被认为是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时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委托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应当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价值评估结论或价值分析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建议委托方在参考价值评估结论或价值分析结论的基础上,结合资产处置方案及资产处置时资产状况和市场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决策。

第十五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或价值可实现程度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委托方应当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予以配合,不得干预注册资产评估师正常执业。当债务人等资产占有方不予以必要配合时,委托方应当予以必要协调。

第三章评估对象

第十六条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委托方的要求,评估对象可能是债权资产,也可能是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充分协商,明确评估对象。

第十七条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包括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和价值分析业务的价值分析对象。

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通常是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也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实施必要评估程序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业务的价值分析对象通常是债权资产,也包括因受到限制、注册资产评估师无法实施必要评估程序的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十八条实物类资产主要包括收购的以物抵贷资产、资产处置中收回的以物抵债资产、受托管理的实物资产及其所产生的权益,以及其他能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资产。

股权类资产主要包括商业性债转股、抵债股权、质押股权等。

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以及收益凭证等其他相关资产。

债权资产主要包括本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所指不良贷款和不良债权。

第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具体形态,充分考虑评估对象特点对评估业务的影响。

第四章价值类型

第二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等具体情况明确价值类型,并对具体价值类型进行定义。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清算价值、投资价值、残余价值等。

第二十一条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某项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委托方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为了解相关资产在通常条件下能够合理实现的价值并以此作为处置决策的追求目标,可以委托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市场价值。

第二十二条清算价值是指资产在强制清算或强制变现的前提下,变现资产所能合理获得的价值。

委托方在需要将持有的金融不良资产在短时间强制清算或变现时,可以委托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清算价值。

第二十三条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

委托方在准备持有金融不良资产或采取融资等手段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再开发时,可以委托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投资价值。

第二十四条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等在非继续使用前提下,其零部件或结构进行拆除、回收所能实现的价值。

委托方在准备将特定资产进行拆除、回收时,可以委托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残余价值。

第二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清算价值、投资价值、残余价值等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时,应当明确这些价值不是市场价值,并确信在正常合理的情况下不会被误认为该价值代表市场价值。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知晓形成清算价值、投资价值、残余价值等意见,往往需要以形成资产市场价值意见为基础。

第二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通常应当采用本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价值类型和定义。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和委托方的合理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也可以与委托方协商使用其他价值类型,但应当予以明确定义,确信所使用的具体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相适应,并与委托方就此价值类型的使用达成充分的理解。

第五章价值评估要求

第二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价值评估业务时,应当充分考虑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特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第二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明确业务基本情况,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资产处置方式、可获得的评估资料等因素,在与委托方协商的基础上,恰当选择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

第三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市场价值时,应当给出市场价值定义,并获得充分的评估依据。

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市场价值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获得市场交易数据或具有充分市场数据支持的市场趋势等资料,通过分析处理,做出有说服力的市场价值判断。

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市场价值时,应当确信所获得的数据资料以及所采纳的评估依据能够充分反映市场整体对评估对象价值的认识和判断。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依据仅对市场中某个或某类主体有意义或适用的数据资料评估市场价值。

第三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清算价值时,应当给出清算价值定义,并明确说明不是市场价值。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市场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客观分析由于卖方非自愿、销售时间过短、买方利用卖方的不利地位等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合理评估清算价值。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重点关注和收集相关市场上类似资产在强制变现情况下的数据资料,通过统计分析等手段,形成有关清算折扣的判断,并充分说明其理由。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简单使用无合理依据的折扣率进行评估。

第三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投资价值时,应当给出投资价值定义,并明确说明不是市场价值。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了解委托方对相关资产的使用或再开发计划,根据委托方设定的投资目标和相关假设条件评估相应的投资价值。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评估的投资价值反映了相关资产根据委托方使用或再开发计划且满足一定假设条件的情况下可能实现的价值,不同于资产在正常市场条件下进行交易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也不同于在强制变现条件下可能实现的清算价值。

第三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残余价值时,应当给出残余价值定义,并明确说明不是市场价值。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相关资产在不具备交易、再开发、再利用条件,且不进行修理和改进的情况下,其零部件或结构可能实现的剩余变现价值合理评估残余价值。

第六章价值分析要求

第三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对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执行价值分析业务,应当参照价值评估业务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业务,分析围包括债权资产以及债权资产涉及的债务人和债务责任关联方。

债务责任关联方包括有效保证期的贷款保证方、提供物权担保(抵押、质押等)的第三方、承债式兼并方和其他责任关联方等。

第三十六条债权资产价值分析应当重点收集债务人及债务责任关联方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企业信用等方面的有关资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的价值分析方法等因素确定收集资料的围。

第三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业务应当勤勉尽责,在能够采取合理措施的围调查、分析债务人和债务责任关联方所提供的基础材料。

第三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业务情况恰当选择价值分析方法,形成合理价值分析结论。

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假设清算法、现金流偿债法、交易案例比较法、专家打分法和其他适用的分析方法。

第三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知晓对债权资产进行价值分析,可能存在多种适用的价值分析方法。不同价值分析方法的分析思路和分析过程不同,形成的价值分析结论可能不同。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业务,应当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价值分析方法,并确信所选取价值分析方法的合理性。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不同价值分析方法形成的价值分析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价值分析结论。

第四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业务,所选取的技术参数应当具有依据或合理解释,对无法量化但可能影响债权资产价值分析结论的因素应当在价值分析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四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的债权资产价值分析结论可以是明确的数值,也可以是区间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协商,确定价值分析结论的形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确信区间值的合理性并予以充分说明。

第四十二条债权资产价值分析结论无法考虑影响债权资产价值的所有因素,价值分析结论与处置债权资产时最终实现价格可能出现一定差距。

第四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业务,如果需要对相关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或其他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第七章披露要求

第四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或分析程序后,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

第四十五条评估报告和价值分析报告应当包含必要信息,使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

第四十六条评估报告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

价值分析报告的容和格式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报告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简介、分析目的、价值类型、分析围、分析基准日、分析原则、分析依据、分析方法、分析过程、分析结论、特别事项说明、期后事项、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备查文件等。

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应当重点披露和分析资产处置过程中特别关注的事项、分析的逻辑关系、假设条件以及报告使用的限制等。

第四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基础上,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和价值分析报告的繁简程度。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对策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对策 本论文是站在AMC及其出资者一国家财政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的。本文所研究的不良资产处置,限于我国AMC的通用的、主要的处置手段,包 括:债权处置、股权管理。山于投资银行手段中的处置种类一收购与兼并、资产证券化、证券的发行与承销等一在我国AMC处置不良资产中占比十分有限(不超 过5%),故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 491}学位论又第_价相关理价 第二章相关理论 2.1风险理论概述 Z.1.1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定义 对风险的定义,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表达。经济大词典L这样解释:“风险是由于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而可能发生的各种事件”,而《金融风险管理全书》中指出: “风险是指引起损失产生的不确定性”。不论那一种表达,风险都包含了不确定性这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不确定性可以理解为行为者对环境状态的无知程度。当某 一给定事件是孤立的和静态的,行为结果是唯的〔己知的),那么,不确定因素可以完全忽

略不计,行为具有确定性。而一kf事州涉及未来的变化和多种相关因 素时,经济环境便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行为所对应的结果也不再是确定的和唯一的,而是一个可能状态的集合,这种可能状态的集合不能进行定量衡量。在现 实的经济活动中,人们难以确定何处、何时、何种程度的潜在损失,所以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具有或多或少的不确定性,因而必然面临某种程度的风险。 就风险的定义来说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客观说,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事前可以知道所有可能的结果,以及每种结果的概率客观说认为 风险与不确定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确定性不能对行为结果进行定量衡量的,而风险是可以定量加以衡量的,风险就是可以定量衡量的损失的小确定性,l卜川_ 在同样情况下对所有人都相同另种是主观说,认为风险是属」几主观的、个人的和心理1_的一种观念,纯属个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估计,故无法以客观的尺度 Y以衡量‘〕r观说认为风险等同于不确定性,即事前不知道行为所有可能的结果,或者虽然知道,丁能的结果,但小知道它们出现的概率不确定性的范围包括发产} 与否不确定、发生时fill不确定、发生状况不确定和发生结果不确定显然,客观说把风险、不确定性和概率区分得很清楚。而在上观说风险同义 于不确定性虽然现在人们倾向于使用概率描述客观风险,但是,这是[11 j-人们的使用范围大多局\n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风险的经济成本又包括风险所致的直接损失成木、间接损失成木等。 风险的经济成本是指和风险相关的经济代价,包括直接损失成本和间接损失成本。直接损失成木指风险事故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所必须支付的费 用。间接损失成本指在为预防风险发生和降低风险发生所致的损失而采取各种措施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因风险所致直接损失以外的经济利益的减少。 风险的社会成本指风险的存在给整个社会造成的种种危害。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成本、效率损失成本和精神成本等。山十风险的社会成本不易为人们所识别和 认识,因此,也将其称之为风险的无形成本。( 1)资源配置成本。由十风险的存在及其发生可能导致的经济后果影响社会 资源的优化配置,或者配置效率降低引起的社会经济效益损失。风险的客观存在以及其发生的可能产生的后果,使人们不愿意将资源投入2E高风险部门或行业, 而乐于将资源投入到风险较低的部门或行业,但这些高风险部门或T1业可能为社会所需,对整个社会的作用又非常大,如核能利用、水利资源开发等,由于风险 大,社会资源难以流入这些部门或行业,从而资源配置失衡,缺乏效率,整个社会经济效益降低受损 C2)效率损失成木。风险的存在,迫使每个经济单位为对付风险发了卜可能造成的损失而提留大量的风险损失准备金,这此准备金闲置而难以进入生产领域和 流通领域,阻碍了/匕改规模和流通规模的扩大,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的运用,妨碍资本形成,从而社会生产率受损 (3)精神成木。风险的客观存在,使人们产生忧虑感和恐惧感,这种忧虑感和恐惧感使人们的精神处于一种紧张状态,从而工作效率降低,社会生产效率因 此而受损。这种恐惧、忧虑便构成了风险的精神成本。 2.1.4化解风险的方一法 化解风险的方法很多,这里只介绍有关的一种方法,即控制型化解风险的万法。控制\n 来所使用的关键概念在内涵和外延巨作了积极的拓展,把经济人行为模型从 经济领域推广到了非经济领域的行为分析,从而揭示出经济人某些更为实际的行为特征。另一方而结合交易成本、信息学等新的学术成果放宽新古典经济人模型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

银行不良资产分析 摘要 商业银行在历史上积累了巨额的不良资产,而目新的不良资产正在不断的形成,不良资产的总额正在不断增大,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有不断恶化的趋势。这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的稳定运行,并目已经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本文以我国的商业银行为例,深入研究了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首先阐述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以及现状,然后分析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分析,最后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防范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字: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管体制;银行信贷

Abstract Commercial Banks accumulated huge non-performing assets in history, and the formation of new bad assets is increasingly, the total amount of the bad assets is increasing, have formed the bad assets have the worsening trend. This directly affect the country's financial security and the stable operation of the economy, and has attracted more attention from the society. Based on our country commercial bank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deeply studied the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and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guard against and dissolve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First expounds the definition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the status quo, and then analysis the cause analysis of commercial bank non-performing assets, finally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non-performing 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s to guard against.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s; The bad assets; Regulatory system; Bank credit

解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解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八大处置方式对比分析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实体行业去产能压力不断增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持续“双升”。2016年末的不良贷款余额,就从2015年末的12744亿,上升到15122亿,增长18.66%,不良贷款率也从2015年末的1.67%上升到1.74%。在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银行资产质量继续承压,不良情况尚不言顶。如何有效、合规处置和化解不良贷款,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成为当下银行业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本文试图对当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各模式的优劣势及合规性进行分析探讨,希望对诸位业内好友提供帮助。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为了方便理解,在此将其分为传统类处置方式和创新类处置方式,并分别介绍。 一、传统类处置方式包括现金清收、重组、核销,以及卖断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AMC)。 (一)现金清收现金清收包括包括协商催收和诉讼催收。1.协商催收这是商业银行化解不良的首选方式,银行在做好还款提示的前提下,对借款人持续进行电话催收及实地催收。协商催收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一是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二是有效资产能完全覆盖其债务;三是负债结构简单,其他债权人未采取且预计在催收期内不会采取法律

行动;四是能够按照商定的还款计划如期偿还债务。 优势协商催收作为银行不良资产清收的一种主要手段,具备成本低、操作技术难度不高的优势,绝大部分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工作人员均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同时,鉴于大部分借款人并非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所以采用常规清收手段,可以把对借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能够确保在有效维护与借款人关系的基础上,取得清收处置效益最大化。 劣势协商催收手段的弊端在于,清收处置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产生变化,就不得不采取其他清收手段。同时,协商催收手段的基础在于借款人借款单一或其他债权人不会采取法律诉讼,可变因素较多,需时刻关注并调整清收策略。 2.诉讼催收 诉讼催收是指银行就到期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向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或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通过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裁定,确立债权的合法性,依据判决书或裁定书回收债权,或者依靠强制执行程序(含和解)收回债权的清收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 一是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二是债务虽未到期,但债务人/担保人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三是债务人/担保人已停止经营,处于关、停、并、转状态,或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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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作为理财,收益也是投资者考虑的因素,“民贷网”在这一块上有着很大的优势,虽然随着行业的规范发展利率有所下降,但是行业平均14%年化收益还是远远高于存款(3%—5%),这对于上班族来说是不小的诱惑。以“民贷网”为例,一款年化收益14%、期限3个月的标,投资了20000元,20000X14%/4=700,3个月下来的利息解决了我的一部分零花钱。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让网络支付、P2P、股权众筹、网络理财销售等行业终于被纳入监管。 自2013年5月,监管层乃至更高层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央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2014年初开始起草,其间十数次易稿,和业内密切沟通,不断完善,至2014年底,基本完成。 随着近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综合目前已经暴露的行业风险因素,衡量利弊,推动了《意见》的出台。据一位央行权威人士介绍,《意见》指导思想的一个重要的转变方向是从最初的侧重监管,到最终版本的鼓励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和监管并重。 财新记者获悉,“一行三会”针对各自分管的行业,还将分别出台细则。证监会正在编写股权众筹管理办法,银监会也正在编写P2P的管理办法,预计将于年内公布。 前述人士表示,《意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监管底线,给出一条向上开放式的红线,相当于负面清单原则,在此红线之上“法无禁止即可行”。他举例说,如果业务边界不清会面临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最典型的就是非法集资问题。 他强调说,观察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很容易放大为系统性风险。比如作为平台业务,不管是P2P或网络小额贷款,由于平台的性质,作为借贷双方的连接点,很容易将风险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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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试行) 第一章引言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保证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资产评估准则──差不多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称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治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本指导意见所称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的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评估业务(以下简称“价值评估业务”)和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分析业务(以下简称“价值分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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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及对策分析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及对策分析 所学专业:金融学 姓名:栗翘 学号:YB1103025880002 2014年10月22日

目录 目录 (1) 摘要 (2) 一、引言 (3) (一)研究的目的与现实意义 (3)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3) 1、国外研究 (3) 2、国内研究 (3) (三)本文的写作思路及创新之处 (4)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4)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 (4) ﹙二﹚不良资产的数量 (4) (三)不良资产的分布 (5) (四)不良资产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危害: (5) 1.影响银行的资金周转。 (5) 2.造成银行的资产损失。 (5) 3.导致银行财务状况恶化。 (5) 三、不良资产的成因 (6) (一)经济环境 (6) (二)国家政策 (6) (三)企业原因 (6) (四﹚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 (7) (五)金融监管乏力 (7) ﹙六﹚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 (7) 四、防范不良资产的对策 (8) ﹙一﹚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8) ﹙二﹚要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 (8) ﹙三﹚完善信贷管理机制 (8) ﹙四﹚国有企业要改善本身的经营状况 (9) 1.资产重组。 (9) 2.转变经营观念。 (10) ﹙五﹚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10) ﹙六﹚制定关于不良资产的专项法律,构建完善的法律框架 (10) ﹙七﹚整治信用环境,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摘要 尽管进行了多年银行业改革,我国商业银行仍然受到大量坏账的困扰,不良资产问题仍是中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严重问题,如果不能正确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会严重地阻碍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削弱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的稳定运行,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加入WTO后面临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的承诺,摆在我国商业银行面前的不仅是开发市场,拓宽服务领域,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得先机,更重要的是加快商业银行内部的不良资产的转化吸收,为即将开展的竞争排除后顾之忧。本文深入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防范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政策

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现状分析

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现状分析(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我国政府于一九九九年先后组建了四家国有独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处置由于历史原因给我国商业银行累积的巨额不良贷款,并明确了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的经营目标。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是伴随着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和使命而出现新生事物,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用各种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实现经营目标的过程中,评估发挥着指导处置价格、监督处置行为、衡量处置效果等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贷款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的不同情况,处置这些不良债权主要采取收本收息、债务重组(包括折扣变现、以资抵债、债转股、修改债务条件等)、债权转让、诉讼、清算等方式。除了收本收息、诉讼、清算由特定主体组织评估外,其它处置方式的运用都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评估或咨询意见。中介机构在对不良债权进行评估时,由于不良债权最终所形成资产表现形式的不同,也存在着不同的评估形式,主要包括对物权、股权等实物资产的评估、对债务人现实或未来偿债能力的评估、对债权人所持债权可变现价值的分析咨询等。

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评估的现状之一:评估理论严重滞后。 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有两大特点:一是“债权”评估是一项新工作、无先例;二是评估的对象大多是关停、倒闭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一般都是以快速变现为目的,形式多为债权,不同于其它资产,这类资产的处置价格除受资产本身的质量影响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不良资产特殊的市场供求状况、各种处置因素所影响。现有的评估标准和规范明显不适用于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中介评估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理论支撑。截止目前,资产评估所遵循的评估操作规范主要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资办发[1996]23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50291-2001)、《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1051号)。在执行上述规范时,不论采用什么方法,只能对实物资产价值进行计算,难以准确核算出这些资产的无形损失和效率损失。同时由于我国二级市场极不活跃,也难以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而采用重置成本法则受到《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诸如尚可使用的房屋成新率不低于30%、设备成新率不低于15%等规定的限制,致使评估结果与最终的处置价值严重脱离,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显然很不公平。尤其是法院裁决的项目一般是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判定,其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快速变现的因素构成,导致二次处置损失。 目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由于成立初始就面对大量的债权处置而提前进入了企业偿债能力的研究,并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制定了相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 新政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三农”及金融业改革,而金融业改革最大的难点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不良资产问题成为银行业的焦点。随着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各银行为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运行机制,参与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有序竞争,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通过法律途径减少不良资产的力度。如果国内商业银行业巨大的不良资产处理不好,不仅可能导致国内的金融危机,而且可能会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者吞没掉。如此巨大的不良资产存量已直接危及国家的金融稳定。尽管国家采取了大量措施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比例,但是由于产生不良资产的社会条件还没有根本上消失,进一步加剧不良资产发生的可能性。为此,认真分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我国商业银行的存量不良资产,进一步预防增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减少和降低金融风险,形成良好金融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十分重要的。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一方面,不良资产存量数额巨大,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另一方面,不良资产增量不断累加。由于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及政府的干预,银行对陷入困难的企业不能见死不救,“安定团结”之类贷款的发放,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迅速累积。不良资产主要集中在国有工商企业,其份额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0%以上,而且随着我国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将被淘汰,所以,潜在的金融资产风险还净不断释放。其现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良贷款占比过高,贷款周转速度缓慢。近年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和逾期贷款)增幅较大。表面上直接反映企业与银行的问题。据统计,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占比高达25%,贷款周转率十分低下,流动资金贷款周转率为0.8次/年,固定资产周转率为0.2次/年,分别是正常周转速度的50%和60%,不良贷款大量沉淀了银行资金,使银行信贷资金缺乏了流动性,削弱了银行的偿债能力和把握贷款投向、支持重点企业的经营能力。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杭政函[2014]166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1.14 【实施日期】2014.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杭政函〔2014〕16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市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建设,丰富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内涵,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决定》(市委〔2014〕1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6号)的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顺应金融业发展趋势,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服务、自身发展与服务经济、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创新组织机构、产品服务、体制机制,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产业全面

发展,力争到2020年,规划和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含产业园、孵化器、专业楼宇,下同),构建和运作一批具有全国辐射力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服务平台,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发和推广一批全国市场占有率高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基本建成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 二、发展重点 重点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五类互联网金融企业,从市级金融服务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和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金融企业培育等。鼓励各区、县(市)设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通过市、区、集聚区三级联动,落实行业准入、人才培养、信用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强化行业管理和风险防控,营造宽松、包容的创新创业氛围和良好、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一)互联网金融机构。 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银行、网络保险公司或其他网络金融机构,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由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传统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功能性总部。 (二)五类互联网金融企业。 1.第三方支付机构:指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依托互联网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法人非金融机构。 2.网络债权融资企业:指以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资金借贷及相关融资中介等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法人企业。 3.网络股权融资企业:指以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股权融资及相关融资中介等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法人企业。 4.互联网金融门户:指主要通过运营互联网门户网站提供综合性金融咨询服务,或主要通过运营互联网金融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综合性金融产品销售与财富管理服务的法人企

关于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思考

关于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思考【摘要】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金融不良资产以某一时点为基准日,对其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和分析判断的行为。近几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本文就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做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提出了一些设想。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不断推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不仅指导着资产处置价格,而且成为考核资产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依据和监督资产处置行为,防范道德风险的重要措施。 一、我国金融不良资产的现状 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455.5亿元,其中:次级类贷款2613.2亿元,可疑类贷款5176.6亿元,损失类贷款4665.9亿元,分别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6.63%、1.39%、2.75%和2.48%。与2006年第一季度末相比,不良贷款余额减少了669.2亿

元、次级贷款减少了668.2亿元、可疑类贷款增加了141.5亿元、损失类贷款减少了142.3亿元。不良贷款按机构划分:主要商业银行为11614.2亿元、城市商业银行为659.6亿元、农村商业银行为150.6亿元、外资银行为31.3亿元。其中,后三者与2006年第一季度末相比,分别减少了201.9亿元、7.5亿元和5.4亿元。 截至2006年第一季度末,中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8663.4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805.6亿元,现金回收率20.84%。其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468亿元,回收现金546.6亿元,现金回收率22.15%;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707.8亿元,回收现金278.3亿元,现金回收率10.28%;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419.9亿元,回收现金328.1亿元,现金回收率23.11%;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067.7亿元,回收现金652.6亿元,现金回收率31.56%。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金融不良资产在总量上呈现下降的趋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不良资产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从总体来看,形势依然严峻,如果不尽快将金融不良资产降到合理的区域,势必会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当然,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有效处置的前提是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估。 二、评估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作用 (一)为处置金融不良资产提供定价基础

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1、接受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授权文件。 2、签定不良资产交接协议。 3、审阅不良资产,建立资产管理台帐。 4、制定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方案。 5、选择具体不良资产处置预案和处置方式。 6、审核资产处置追索方案。 7、设立不良资产处置专门帐户。 8、组织实施不良资产的清理处置,建立抵债物资明细帐册。 9、处置入库物质和收益。 10、拟写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意见,并做好终结资产资料的移交工作。 11、总结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工作。 12、报告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工作情况。 (A为我公司,B为其他公司) 1、首先要看B公司不良资产是否符合A公司能力范围之内,A 公司是否能依法依规帮助B公司清除不良资产。此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存在。撰写可行性或可研究性报告。

2、确认在A公司能力范围之内后、应确认B公司不良资产项 目的可行性,此项目是否会给A公司带来经济盈利或经济亏损。 3、A公司能力范围且内;依法依规存在;B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可行;A公司能够帮助B公司清除不良资产;能给A公司带来经济利润;符合以上五个条件,即可与B公司谈判。 4、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不良资产处置交接协议,此项不良资产将由A公司以拍卖、运营、债转股等多种依法依规方式进行最大化变现。 5、资产管理的实施工作。 清理处置工作展开后,资产管理处置人员将依据单项资产处置计划或方案,按照资产处置工作程序,选择切实可行的资产追索处置突破口,采取各种有力处置措施和手段,确保重点追索、资产变现目标的实现;确保国有资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国有资产的权益得到维护、确保资产清理处置收益最大化。 6、货物资金的处置

(1)对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a、存货盘点表;b、社会中介结构 的经济鉴证证明;c、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存货保管人对于盘盈和盘亏的情况说明; ②盘盈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 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者其他确定依据); ③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 ④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2)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 偿或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a、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有企业内部有关部 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b、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社会中 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c、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d、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②残值情况说明; ③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安全企业谈等保2.0(五)--云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安全要求及解决方案教学内容

安全企业谈等保2.0(五)--云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安全要求及解决方案

安全企业谈等保2.0(五)云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安全要求及解决方案 编者按 互联网金融业务系统上云后的安全是当下热点,本文梳理了等级保护云计算安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安全监管这两方面的合规性要求,将两者加以融合、针对其主要的安全问题和需求,提出云端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防护、安全检测和安全监测三大类措施与安全服务解决方案。 正文 目前,公有云的建设发展成为互联网时代的风向标,如阿里云、亚马逊等建立的公有云规模增长迅速。在移动互联网发展推波助澜之下,依托移动互联网开展P2P网贷、线上理财、消费金融、三方支付业务的企业为了享受公有云提供的快捷、弹性架构,从而纷纷将应用系统部署到云上。 首先,合规要求方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云计算扩展要求》(以下简称“《云等保》”)定义云计算服务带来了“云主机”等虚拟计算资源,将传统IT环境中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单一安全责任转变为云租户和云服务商双方“各自分担”的安全责任。这点明确了企业作为云租户,其应用系统都需要定级且符合对应等级安全控制措施要求。2016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188号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信托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信息科技风险防范提

出了要求。《指导意见》第五章节指出“加强网络区域划分和隔离;通过部署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泄密、防抵赖等措施提升系统抵御内外部攻击破坏的能力;”。对于云上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明确提出了安全建设要求。 其次,参考安全咨询机构对于2002年至2017年3月之间公开报道的敏感信息泄露案例的数据分析发现: ■ 敏感信息泄露呈现上升趋势——泄露手段从以黑客入侵等技术手段为主向技术手段与收买内部员工、内部管理不善等非技术手段结合并用发展,特别是对非技术手段的运用,近几年呈现出较快速的增长,企业对可能的应用系统攻击行为没有安全检测防护措施。 ■ 敏感信息泄露涉及行业广泛——重点集中在互联网、制造业、政府机构及金融行业,特别是互联网行业信息泄露事件呈现高速增长趋势,需要引起警惕。 ■ 敏感信息泄露的追责难度大——基于IP的审计,难以准确定位责任人,难以将IP地址与具体人员身份准确关联,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后,追查责任人成为新的难题。 由此,安全威胁与应用安全风险与企业业务经营如影随形。应用系统部署到云上的企业需要考虑在公有云上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解决思路。 绿盟科技建议从满足合规要求作为起点,业务在“云上”的企业都需要符合《云等保》安全要求,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国家主管单位合规监管,未持牌开展业务或违规经营将会后果严重。同时,为了达到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的安全防护水平,安全服务也应纳入,解决应用系统安全检测和安全监测需要。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律师非诉业务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律师非诉业务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律师非诉业务2007-12-25 10:06:03 鞠维军 内容摘要: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有大量的律师非诉业务。对于中国的律师界而言,这是一个崭新的业务领域。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管理模式的日益规范,此领域对律师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本文试从律师的角度,就资产管理公司对处置不良资产的几种方式作出相关的阐述。 主题词:债转股、打包出售、债务重组、资产证券化、资产置换、资产租赁、资产托管、资产承包、破产清偿、推荐企业上市 时下,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正成为我国律师界一大热点问题。我们在开展此业务的具体实践中发现,利用传统的催收追讨、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是现阶段律师在此领域中最常见的业务方式。就某些项目而言,此虽也是必要的,

但弊端也很明显,如处置成本高,律师业务单一。而随着我国加入WTO,这种状况正在发生改变,我国金融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正日趋多样。金融业界充分汲取国际经验,并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通过加强与国内外的专业人士和中介机构的合作,综合运用出售、置换、租赁、资产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方法对贷款及抵押品进行处置;对债务人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包装上市等方面的服务;对确属资不抵债的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境内外投资者出售债权、股权,实现资产回收最大化。这种局面之下,我们律师也将大有做为。下面,笔者尝试从具体的各种方式下手,分别进行阐述。 一、债转股 债转股是现阶段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牵涉律师业务最大的一个领域。现阶段,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配套,债转股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和障碍。因此,律师的介入对债权转股权的运行就显得尤为重要。债转股是国家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在依法收购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原有不良资产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的将债权(原银行贷款)转化为股权的改革,即银行把对企业的

01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汇编

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原因 摘要:尽管进行了多年银行业改革,我国商业银行仍然受到大量坏账的困扰,不良资产问题仍是中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严重问题,如果不能正确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会严重地阻碍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削弱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的稳定运行,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加入WTO后面临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的承诺,摆在我国商业银行面前的不仅是开发市场,拓宽服务领域,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得先机,更重要的是加快商业银行内部的不良资产的转化吸收,为即将开展的竞争排除后顾之忧。本文深入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及形成原因,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防范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对策。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 广义上的不良资产是指银行在资产业务中,资产风险超出预先估计,部分或全部损失的资产。银行在信贷业务中,到期收回本金、利息的贷款称为正常贷款;反之,银行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借款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约定的期限偿还全部本金或利息,造成银行损失的这类贷款,称为狭义上的不良资产或不良信贷资产。按国际标准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本文所探讨的不良资产是指后三类贷款。 ﹙二﹚不良资产的数量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显示,按贷款国际五级分类标准,我国商业银行2007年不良贷款年末余额为12684.2亿元,占全部贷款比重的6.2%,较前两年有所下降,但距离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3-4%左右的不良贷款率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具体情况详见表一。从表二中可以看出较之其他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明显偏高,虽然近两年随着政府政策的扶持、在国有银行的股改、上市过程中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注资协助等手段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的消化清减工作,但是截至2007年年底后三类贷款仍占全部贷款的6.72%,而且2007年前三季度,城市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

解读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解读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然后作为理财,收益也是投资者考虑的因素,“民贷网”在这一块上有着很大的优势,虽然随着行业的规范发展利率有所下降,但是行业平均14%年化收益还是远远高于存款(3%—5%),这对于上班族来说是不小的诱惑。以“民贷网”为例,一款年化收益14%、期限3个月的标,投资了20000元,20000X14%/4=700,3个月下来的利息解决了我的一部分零花钱。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让网络支付、P2P、股权众筹、网络理财销售等行业终于被纳入监管。 自2013年5月,监管层乃至更高层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央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2014年初开始起草,其间十数次易稿,和业内密切沟通,不断完善,至2014年底,基本完成。 随着近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综合目前已经暴露的行业风险因素,衡量利弊,推动了《意见》的出台。据一位央行权威人士介绍,《意见》指导思想的一个重要的转变方向是从最初的侧重监管,到最终版本的鼓励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和监管并重。 财新记者获悉,“一行三会”针对各自分管的行业,还将分别出台细则。证监会正在编写股权众筹管理办法,银监会也正在编写P2P的管理办法,预计将于年内公布。 前述人士表示,《意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监管底线,给出一条向上开放式的红线,相当于负面清单原则,在此红线之上“法无禁止即可行”。他举例说,如果业务边界不清会面临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最典型的就是非法集资问题。 他强调说,观察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很容易放大为系统性风险。比如作为平台业务,不管是P2P或网络小额贷款,由于平台的性质,作为借贷双方的连接点,很容易将风险放大。

新一轮金融不良资产如何评估

新一轮金融不良资产如何评估?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对目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所存在的主 要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并在评估理论和实践方面作出了突破。然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由于非常复杂,给评估分析带来了各种挑战。 那么,新一轮不良资产该如何评估?作为不良资产从业者应重点关注哪些内容?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相关定义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包括哪些? 包括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的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评估 业务(以下简称价值评估业务)和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分析业务(以下简称价值分析业务)。 价值评估业务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二、如何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 1、未受到限制情况下 在未受到限制、能够履行必要资产评估程序的情况下,通常应当考虑执行价值评估业务。 2、受到限制情况下 在受到限制、无法履行必要资产评估程序的情况下,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执行价值分析业务。 价值评估业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价值分析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等咨询报告。

实务操作过程中搜集资料应关注的要点 (注:本文仅对金融不良资产打包或单户处置评估实务操作过程中资料的搜集 及关注要点进行分析,未对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其他方式处置情况下的资料搜集和关注要点进行展开。)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包括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和价值分 析业务的价值分析对象。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通常是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也包括能够实施必要评估程序的债权资产。 通常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评估业务因债务人的不配合、债权人的资料不齐 备、档案查阅受限等原因,无法达到价值评估业务的要求。本文就此重点阐述价值分析业务。 价值分析业务的价值分析对象通常是债权资产,也包括因受到限制,资产 评估师无法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的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 在价值分析过程和现场尽调的过程中,评估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关注:一、“人”:债权人、债务人(企业)、担保人(企业)(以下统称:债务人、担保人); 、“物”:债务人抵质押物、担保人抵质押物。 、人: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 我们通常会面临各式各样的债权,但债权的购成人一般由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构成,或者不含担保人。 一)债权人 金融资产产生不良后,往往存在债务人和担保人联系不上或者不配合的情况,债权人可能是我们获取债权分析对象资料的主要来源。 访谈工作是我们了解债权信息的重要来源,债权人原金融借款项目经

关于房地产类不良资产处置

什么是房地产不良资产? 房地产不良资产主要指以房产、地产相关物业进行抵押的不良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写字楼、存量房、投资物业等。 房地产是如何变为不良的? 第一类:涉及违规、违建、超建的房产。 比如政府批复10万㎡,结果开发商建了11万㎡。此类房产会面临拿不到批文,进而拿不到销售证的局面,开发商无法实现销售、无法支付工程款和银行贷款,变成不良。 第二类:由于政府政策变更、政府领导换届、城市规划调整而导致的不良。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商业环境并不是很友好或者政治不稳定的地区,项目以大的城市综合体为主。 第三类:因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进而形成的不良房地产。 这种以民营企业投资的地产项目居多。比如有位民企老板,之前拿地项目估值10个亿,从银行借了5个亿,信托借了3亿,又以股权质押的形式从民间融资了1个亿,相当于10亿的项目借了9亿。 后来,由于项目没设计好,销量上不去,资金无法回笼,现金流断裂,所有债权人一拥而上,将其诉之于法律。法院将整个项目查封,进

而导致项目更是无法动工和销售,债权债务人都冻在里面出不来,进而形成利滚利的局面。 第四类:市场定位不准,产品设计能力差、开发商操盘水平差,进而导致项目陷入困境。 例如一个包工头,拿了一块有湖景的地,坚持要实现自己的个人梦想和情怀,建豪宅。于是,在湖边造了很多大别墅,但在当地市场,能够买得起几千万别墅的都是高端客户,不仅挑产品,还挑开发商,显然这个民营老板的操盘水平和公司品牌支撑不了这么高的售价,于是房子卖的很慢,进而没有资金支付工程款和银行贷款,形成了烂尾楼。 第五类:纯粹是基于市场原因导致的不良。如果一个地区的市场供应量过大,可能未来十年都处于去库存阶段,那么,房产项目变为不良也就不足为奇。 房地产抵押不良资产的特点 房产抵押不良资产的特点可以概括为: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房产属性多;处置过程中变数较多。 由于房产地段不一样、属性不一样造就了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抵押房产的属性有商品房、唯一住房、商业地产、厂房等,不同的房产处理方式非常不一样。在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变数非常多。可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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