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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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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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大型门店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篇三、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1)铁路医保卡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__)26号文,(20__)57号文等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店铁路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供药店全体员工共同学习,遵照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作明显定点标识。在药店明显地方悬挂医保投诉箱,设医保政策咨询处,执业药师指导购药处及宣传医保政策栏,保证药店24小时供药。

3、严格执行国家及宝鸡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本着价格合理,服务百姓的宗旨,明码实价,保证刷卡药价与现金药价一致。

4、刷卡人员坚持核对持卡人身份,对人、证、卡不相符者拒绝刷卡,并作好解释工作。

5、熟悉医保目录,熟悉微机操作技术,提高业务水平,不得将医保目录外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对个别不理解的参保人员要作好耐心细致的工作。

6、店内人员坚持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文件精神,以上乘的服务态度,优质的药品质量,低廉的价格,赢得参保人员的认可,争做医保合格药店。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a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某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定点零售药房主要负责人全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员IC卡设置密码,确保持卡安全。有效杜绝冒名持卡购药。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调配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等程序进行。由药师及调配员双人复核签章方可发药,并保存处方两年以上。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要尽量提供有适应方法的小药装药品,以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收银人员应规范电脑操作,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操作,不准以物代药,不准以医保卡套取现金,严格执行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规定要求,确保对症用药,留存购药电脑小票,认真做好并及时接收各类信息数据,做好记录准时上报。保证医疗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定点药房要遵守职业道德,优化服务,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民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等违规行为。

加强发票管理,主动为购药人员提供出具专用票据,严禁多开,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凡违反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发挥零售药店市场活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药品服务。

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

第二章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

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一)在注册住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三)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四)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六)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零售药店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医疗保障定点申请,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

复印件;

(四)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六)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七)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八)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零售药店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

第八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小组成员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构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零售药店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期限。评估内容包括:

(一)核查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二)核查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

(三)核查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四)核查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五)核查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六)核查医保药品标识。

评估结果包括合格和不合格。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向社会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估细则。

第九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原则上由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零售药店签订医保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医保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医保协议的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医保协议约定。医保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

第十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包括名称、住址等,供参保人员选择。

第十一条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一)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二)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三)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四)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1年或已

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五)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零售药店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三章定点零售药店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具有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经办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十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机构,相关规定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及其支付的违约金等,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第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药品,并真实记录“进、销、存”情况。

第十五条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遵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十六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剂配发药品。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章。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

第十七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参加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组织的宣传和培训。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第十八条定点零售药店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格式的定点零售药店标识。

第十九条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要求及时如实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上传参保人员购买药品的品种、规格、价格及费用信息,定期向经办机构上报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进、销、存”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凭外配处方购药的,应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是否一致。

第二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将参保人员医保目录内药品外配处方、购药清单等保存2年,以备医疗保障部门核查。

第二十三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做好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定点零售药店重新安装信息系统时,应当保持信息系统技术接口标准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结算和审核所需的有关数据。

第四章经办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经办机构有权掌握定点零售药店的运行管理情况,从定点零售药店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要的信息数据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应当完善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和解除等流程管理,制定经办规程,为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应做好对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培训,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查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经办机构应当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稽核等岗位责任及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大医保药品费用支出集体决策制度。

第二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保药品费用。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医保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零售药店拨付医保费用。原则上,应当在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第三十条定点零售药店经审查核实的违规医保费用,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条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

参保人员应凭本人参保有效身份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得出租(借)本人有效身份凭证给他人,不得套取医疗保障基金。在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二条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开医保信息系统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定点零售药店自主选择与医保对接的有关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供应商。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及指定供应商。

第三十三条经办机构应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医保协议续签等挂钩。绩效考核办法由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可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经办机构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约定

情形的,可按医保协议约定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约谈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暂停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三)要求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医保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第三十六条经办机构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约定的,可视情节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定点零售药店的动态管理

第三十七条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住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

第三十八条续签应由定点零售药店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保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医保协议;

未达成一致的,医保协议解除。

第三十九条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可继续履行;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终止。

定点零售药店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中止医保协议:

(一)根据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发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

(二)未按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提供有关数据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医保协议解除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医保协议解除,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一)医保协议有效期内累计2次及以上被中止医保协议或中止医保协议期间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二)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三)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的;

(四)以伪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伪造处方或参保人员费用清单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五)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倒卖医保药品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六)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

(七)将医保结算设备转借或赠与他人,改变使用场地的;

(八)拒绝、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智能审核、绩效考核等,情节恶劣的;

(九)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的;

(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有关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可能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的;

(十一)被吊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十二)未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十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行为的;

(十四)因定点零售药店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导致连锁零售药店其中一家分支零售药店被解除医保协议的,相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其他分支零售药店同时解除医保协议;

(十五)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经办机构同意的;

(十六)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解除协议的;

(十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中止医保协议、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该零售药店在其他统筹区的医保协议也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四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就医保协议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也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六章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对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保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

第四十四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医药公司工作管理制度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分公司 综合考核制度 二 0 0 八年三月 目录 一、经营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2-4 二、经营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6 三、经营分公司请销假制度 7 四、经营分公司综合考评制度 8 五、《办公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9 六、《销售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0 七、《促销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1 八、《财务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2 九、《网络中心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3 十、《服务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4 十一、《售后服务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5 十二、《零批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6-17 十三、《新药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8 十四、《增值税发票换票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十五、《药品公司促销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21 十六、《员工辞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十七、《处罚决定通知书》 24 22-23 19-20 经营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凡本公司员工的奖惩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公司劳动 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建设,有效惩处违法乱纪行为,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

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第三条本制度的原则是: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 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相结合的原则,奖优罚劣,对违反纪律的员工,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奖金两种,其受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表彰 1、在保证服务质量、降低消耗、无差错、增加销售业绩方面作出显 著成绩者; 2、全年出勤率达100%者,或连续两年出勤率达到98%者; 3、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突出事迹者; 4、维护公司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财产和商品,抵制歪风邪气,事迹 突出者; 5、其它有利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应予表彰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物质奖励 1、一年内曾多次受到表彰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或 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且有具体事迹证明者; 3、其它有利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应予奖励者。 第五条以上奖励可按其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贡献大小,在大力进行表彰的同时,给予以200-2000元奖金。 第三章处罚 第五条员工的惩诫,分为警告、罚款、辞退三种,其受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消极怠工者; 2、上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调动、管理者; 3、无理取闹、纠缠领导者; 4、当日值班人员无故不打扫卫生或应付着;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一、本条例依据国家劳动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由公司管理人员联合制定。 二、本条理施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害本条例实行。 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四、员工聘用制度 4.1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4.2 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 4.3聘用人员面试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 ,近期免冠照一张。 4.4 员工考核期为五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依据个人工作表现,为800—1000元。试用期后,尚不能完全胜任工作,试用期延长或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辞退。 4.5 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正式成为公司员工,工资为1000元,并根据员工业绩给予相应提成和奖金。 五、工资制度 5.1 我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内的薪酬制度并给予员工一定量的补贴。 5.2 我公司正式员工工资为1000元/月;交通补贴50元/月;通

讯补贴50元/月;副食补贴50元/月。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员工的副食补贴为100元。 5.3 我公司以补贴形式为工作一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缴纳三险一金。根据黑龙江省社保厅制定标准,补贴额度为工资基数的36%。 5.4 我公司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补贴每月100元。工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 5.5 员工试用期间不享受各项补贴。 5.6 员工工作期满一年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总额为1660元,每月实发1500元,余额年终一次性发放。 5.7 员工工作期未满一年、满六个月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为1510,每月实发1300元,余额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 5.8 员工中途因各种原因离职,月工资余额不予发放。 5.9 员工工作期未满6个月的,不享受三险一金补贴。 5.10 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六、奖励制度 6.1 本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发展要求、不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当年度年终奖项。 6.2 本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员工新客户开发及客户关系维护等各种工作的具体奖励办法。 6.3 本公司的奖励制度写入员工劳动合同条款,以约定形式予以双方保证。 6.4 本公司临时制定的奖励办法依据其起止期执行,具体条款由公司会同员工代表共同拟订。 6.5 本公司各项奖励制度及临时性奖励制度单独行文下达。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篇1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那么,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才能、质量信誉等进展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展业务联络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展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假如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早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好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消费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展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前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采购员应及时理解药品的库存构造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方案,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防止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1)质量负责人应会同采购员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展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构造,进步药品经营质量。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篇2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自我介绍、自我鉴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合同协议、条据文书、规章制度、策划方案、心得体会、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articles, such as self introduction, self appraisal, work summary, work plan, contract agreement, docu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planning plan, experience, other sample article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汇总17篇)

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汇总17篇)医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1 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的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 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 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销售部门流程文件 一、每月跟踪管理重点客户和新开发客户的销售进展及售后服务的维护。 二、每月组织、参与专业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三、签回联: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将签回联交给部门内勤,由内勤在每月月底进行整理,于次月1—2日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进行保管。 四、各销售员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销售台账,每月10号前与财务部相应分管人员对账。 五、销售员对客户与公司间的往来帐要做到每月对帐,医院部,快批部每半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器械部每一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账账不符时配合财务人员和客户直接对帐。

六、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七、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八、每天填写销售日志,明确年、季度、月、周的工作计划、销售任务、销售回款任务等。 九、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并报部门负责人。 十、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十一、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采购部流程文件 一、对实行库存上下限管理的品种,品种负责人不仅保证所负责的品种上下限满足需要,还要考核在库时间。采购部必须与销售部门

密切配合,按《滞销商品管理办法》控制品种在库库存。 二、对系统内无资料的新品按《新品采购申请表》报送,必须按表上要求注明标准通用名、规格、产地、数量等;缺项的,采购负责人可退回。申请通过后质管部留档,并将基础资料录入到业务软件中。 三、除常用品种日常备货范围内,销售部门一次性大宗采购计划,即大输液在100件以上、小针剂与外用口服制剂在10件以上、或一次性采购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必须填写《大宗商品采购计划》,经需货部门经理在采购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销售时间,由运营管理部、常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四、对常用品种需要采购的,由销售内勤在两个小时内通过业务系统将采购计划登记报送给品种负责人,品种负责人在四个小时内提取采购计划登记并下采购订单。 五、亏损采购及未能采购到的品种,品种负责人必须事先向需货部门内勤说明,由需货部门决定是否采购,上述工作完成以一个工作日为限。 六、采购数量超过上月销售数量的及现金采购的计划,需销售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通过业务软件审核后,品种负责人方可下采购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8篇)

医药公司销售管理制度(8篇)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篇一 退货处理规定 一、因商品质量问题及其它政策性原因销售退货,由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其中因破损退货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0。2‰,超出部分参照失效商品管理规定。 二、因销售部门转销售、采购错误、客户报错计划(无证据证明的)等情况下退货,由申请人或责任人承担相应10元/件的费用并在绩效考核中体现。 三、所有销售退货,须由退货人填写《销后退回申请表》并按表上程序审批后办理退货手续,退货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退货送到仓库为起始。若不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公司有权收取50元/天的保管费并按50%比例留给仓管员分配。审批程序如下:销售退回通知单(开票组必须提取原销售单据)采购部审核质管部审核运营部审核验收员对销售退回品种确认记账并将实物交与库管 四、采购退货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后开具打印《购进退出通知单》,并提供退货相关单据给财务,由供应商或储运员持票据到仓库办理退货,采购部对此全程负责。 五、上述退货流程单据办理程序与采购入库、销售出库相同。退货手续办理完毕后,所有退货单据由内勤和仓储部门按财务要求交予财务会计。 员工奖惩处理规定 错误的划分标准: 一、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或造成损失在200元以下的,视为一级错误。 二、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三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视为二级错误。 三、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五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视为三级错误。 四、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视为重大错误。 处理办法: 一、一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批评警告;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20元到快乐基金。 二、二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20——5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 三、三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100—200元到快乐基金。 四、重大错误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必要时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见员工手册。 关于发展基金的规定 发展基金标准: 一、销售部门经理:5万元,销售部门主管:2.5万,销售部门销售员:1.5万; 二、行政部门经理:5000元,后勤主管及员工:XX元; 三、副总:1万元; 四、药超:店长1万元,副店长5000元,营业员、收银员XX元。 以所享受的岗位奖金计提,发放奖金时扣除,每次扣除实发奖金的20%,扣满时公司给员工收据,可以自愿提前交纳,满额后开始计算10%的年利息,离职时本息一并计算返还。

药品管理制度15篇

药品管理制度15篇 药品管理制度1 一、目的: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经营药品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依据:国家药监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 三、适用范围:本公司经营的须召回的药品。 四、内容: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药公司的日常管理行为,确保公司运作的顺利进行,有效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绩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作为公司员工行为的标准指南。 第二章:组织架构 1. 公司总部管理岗位设置 (1)董事会 (2)总经理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 分支机构管理岗位设置 (1)分公司经理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岗位职责

1. 董事会的职责 (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2)审议并批准公司重大决策 (3)监督公司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2. 总经理的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2)制定公司的运营计划和目标 (3)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决策 3.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本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2)制定部门业务计划和目标 (3)指导、培训和评估部门下属员工 第四章:员工管理 1. 招聘与选拔

(1)制定岗位需求和招聘计划 (2)进行面试和选拔,制定招聘标准和程序 (3)招聘后进行合同签订和入职手续办理 2. 员工培训与发展 (1)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制定员工职业发展计划,提供晋升机会和培训资源 (3)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3. 员工考核与激励 (1)制定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 (2)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 (3)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或激励措施 第五章:财务管理 1. 预算管理 (1)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和目标

(2)监督并控制预算执行情况 (3)定期进行预算分析和调整 2. 成本管理 (1)制定成本控制政策和措施 (2)建立成本核算体系,确保成本控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3)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和评估,提出成本降低的建议 3. 资金管理 (1)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 (2)进行资金计划和预测,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3)建立资金监控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第六章:市场管理 1. 产品管理 (1)制定产品开发和生命周期管理策略 (2)监督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

药品公司对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公司对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和员工的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品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通过建立 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公司的所有员工,公司将聘用员工 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为其提供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第四条药品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员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 公司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并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和保护。 第五条药品公司要为员工建立健康、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条药品公司要提供必要的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 能和综合素质,使员工能够适应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药品公司要通过多种方式激励和奖励员工,为员工提 供良好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八条药品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 作成绩和表现,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二章入职 第九条药品公司招聘员工应公平、公正、公开,不歧视任何 人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年龄等。 第十条药品公司通过面试、考试、背景调查等方式招聘员工,根据招聘程序和标准聘用合格人员。 第十一条药品公司录用新入职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 方的权责、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劳动时间等。 第十二条药品公司应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劳动 合同签订、录用审批、身份证复印、档案建立等。 第三章培训 第十三条药品公司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培训的全面、系统和有效。 第十四条药品公司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管理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药品公司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设施,包 括培训场所、培训材料、培训设备等。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规范(7篇)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规范(7篇)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规范(7篇) 规章制度的确立,可以帮助规范工作的管理与执行的流程,为此制度的建立随处可见。那么,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规范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篇1) 一、为加强药品处方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销售处方药时,应由从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三、处方必须有从业药师签名,方可调配;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或重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两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时,应做好处方登记。 七、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销售。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篇2)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就是对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具体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对当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础上,超市总总部会同有关部门和门店对下一年的企业目标进行研究,然后根据上报的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进行修正补充,便财务预算初稿,最后由经理室通过后下达。 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预算的刚性,管理的重点要落实过程控制。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发现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由于预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预算指标,使预算真正起到指导

经济的作用。 (二)积极参与投资决策 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决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业务和财务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财务从投资项目初期参与,共同进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资方案更趋完善。 (三)加强结算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大型连锁药店具有货币资金流量大、闲置时间短、流量沉淀多的特点。因此,财务应根据这些特点,科学合理调度和运用资金,为企业创造效益。 (四)加强存货控制。 加强库存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连锁药店商品具有周转快、流量大、品种多和规格齐的特点;在销售形式上,以敞开货架陈列和顾客自选为主。鉴于这些特点,企业要在进货环节、储存环节、退货环节加强对商品的管理。 (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岗位责任,即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要求,以及部门与部门、人员与人员间的衔接关系。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无论是大的项目,还是小的费用开支,都要规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确审批权限。 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篇3) 为了营造良好的药店经营氛围,确保全体人员的行为更加规范,特制度本制度,供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审查无误后方

医药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医药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更 好地推动医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与之相 关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公司下属的各级组织。 第四条公司为了实现自身发展的目标,提升竞争力,推动行 业的发展,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推广科学管理,贯彻提高医药品质量、安全性和疗效性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重视 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力。 第六条公司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保障公众利益。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

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八条公司设立市场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研发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公司的市场开拓、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设立正职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组织和管理,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十条公司建立了专业的销售团队和客户服务团队,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 第三章员工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的招聘、录用和解聘应按照公司相关的规定进行,确保招聘和录用的员工符合公司的要求和岗位的需要。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和教育,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三条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励应按照公司相关的制度和政策进行,保证公平合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使员工的努力和成果得到公正的回报。 第十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的创新和团队合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激发员工的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管理制度概述 为了保障医药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医药公司所有员工,旨在规范公司的各项管理活动,确保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架构 1. 公司组织结构 医药公司设有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每个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2.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务,并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 总经理办公室职责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管理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4. 部门职责 - 市场部:负责市场销售工作,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制定市场推广计划。

- 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 - 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 析与预算。 -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评估等工作,管理公 司的员工关系。 三、业务流程管理 1. 销售流程 - 市场调研:市场部根据产品特性和目标客户群进行市场调研,了 解市场需求。 - 销售计划制定:市场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销售计划,包括 销售目标和销售策略。 - 销售推广:市场部组织开展各种推广活动,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 销售量。 - 销售执行:销售团队根据销售计划,开展产品销售工作,与客户 进行洽谈,促成交易。 - 销售分析:市场部根据销售数据对销售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 销售策略。 2. 生产流程 - 产品规划: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制定产品生产计划。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4篇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有用4篇) 篇1:医药公司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调动员工工作乐观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 考勤是考察员工的出勤情况而执行的一种劳动检查制度。考勤的管理程序为:员工每日上下班时要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的出勤打卡,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出勤卡记录情况与部门进行核实,各部门安排专人填写经过核实的员工考勤表,部门领导检查。员工考勤月报表报人力资源部,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员工劳动酬劳的一项依据。 第二条事假 1、员工提出请假理由正当,经批准后列为事假,事先不能请假的,事后一天内必须准时办理补假申请或手续,经批准后列为事假,否则按旷职处理。 2、事假一律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格式的请假条,中层正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中层副职由分管副总批准,但请假超过三天的由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职处理。 3、事假期限一般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根据请假者日应发工资标准相应扣发工资。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酌情续假,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按日扣发应发工资。

第三条病假 1、员工患病就诊应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事先未请假的二日内凭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2、员工休病假须持公安医院证明(门诊),如是急诊需有就医医院医药费单据,病历卡。休假证明,专科医院病假证明(仅限精神病、肿瘤、传染病医院、血液病医院)有效,医院就诊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周(精神病、癌症、传染病、血液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3、在市外探亲,因急诊不能按期返回的,需准时告知本部门领导,回津后,持乡以上卫生院的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4、连续病假达一个月仍需休病假者,可签定医疗期协议书,享受医疗期待遇,病愈或医疗期满凭指定医院证明准时回岗工作,试工期一个月,无故不到岗者,按旷职处理。 5、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第四条婚假 员工婚假为3天。对晚婚者,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酌情增加7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婚假期间发放岗位工资。 第五条丧假 1、员工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给予员工三天的丧假。 2、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

医药公司管理规定大全

山西康安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管理大纲 二、员工守则 第二章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二、采购部 一、采购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采购员岗位职责 三、统计员岗位职责 三、销售业务部 一、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开票员岗位职责 四、质量管理部 一、质管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质管员岗位职责 三、验收员岗位职责 四、养护员岗位职责 五、财务部 一、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会计岗位职责 三、出纳岗位职责 四、现金收银员岗位职责 六、仓储部 一、仓储部主任岗位职责 二、发货员岗位职责 三、复核员岗位职责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二、人事管理制度 三、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五、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六、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七、证照使用管理制度 八、档案管理制度

九、保密制度 十、借款和报销的管理制度 十一、会议管理制度 第四章公司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三、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四、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五、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六、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七、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八、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九、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十、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十一、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十二、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十三、药品信息质量管理制度;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十五、药品报损报溢管理制度; 十六、温湿度管理制度; 十七、仓储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十九、药品待验复核库管理制度; 二十、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二十一、冷库阴凉库管理制度; 二十二、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十四、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十五、公司GSP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我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健康生活、快乐工作、团结共进、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以及“严谨、细致、进取”的工作态度,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品质、高效、诚实”的企业文化; 5、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决议;

医药企业管理制度

医药企业管理制度 医药企业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一、本条例依据国家劳动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由公司管理人员联合制定。 二、本条理施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害本条例实行。 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四、员工聘用制度 4.1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4.2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 4.3聘用人员面试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近期免冠照一张。 4.4员工考核期为五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依据个人工作表现,为800―1000元。试用期后,尚不能完全胜任工作,试用期延长或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辞退。 4.5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正式成为公司员工,工资为1000元,并根据员工业绩给予相应提成和奖金。 五、工资制度

5.1我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内的薪酬制度并给予员工一定量的补贴。 5.2我公司正式员工工资为1000元/月;交通补贴50元/月;通讯补贴50元/月;副食补贴50元/月。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员工的副食补贴为100元。 5.3我公司以补贴形式为工作一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缴纳三险一金。根据黑龙江省社保厅制定标准,补贴额度为工资基数的36%。 5.4我公司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补贴每月100元。工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 5.5员工试用期间不享受各项补贴。 5.6员工工作期满一年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总额为1660元,每月实发1500元,余额年终一次性发放。 5.7员工工作期未满一年、满六个月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为1510,每月实发1300元,余额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 5.8员工中途因各种原因离职,月工资余额不予发放。 5.9员工工作期未满6个月的,不享受三险一金补贴。 5.10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六、奖励制度 6.1本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发展要求、不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当年度年终奖项。 6.2本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员工新客户开发及客户关系维护等各种工作的具体奖励办法。

药品经营企业规章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规章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规章制度(精选篇1)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__省卫生厅和__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__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医药连锁公司管理规定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管理大纲 二、员工守则 第二章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二、采购部 一、采购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采购员岗位职责 三、统计员岗位职责 三、销售业务部 一、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开票员岗位职责 四、质量管理部 一、质管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质管员岗位职责 三、验收员岗位职责 四、养护员岗位职责 五、财务部 一、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二、会计岗位职责 三、出纳岗位职责 四、现金收银员岗位职责 六、仓储部 一、仓储部主任岗位职责 二、发货员岗位职责 三、复核员岗位职责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二、人事管理制度 三、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五、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六、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七、证照使用管理制度 八、档案管理制度 九、保密制度 十、借款和报销的管理制度 十一、会议管理制度 第四章公司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三、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四、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五、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六、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七、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八、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九、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十、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十一、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十二、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十三、药品信息质量管理制度;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十五、药品报损报溢管理制度; 十六、温湿度管理制度; 十七、仓储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十九、药品待验复核库管理制度; 二十、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二十一、冷库阴凉库管理制度; 二十二、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十四、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十五、公司GSP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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