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表(201207-201212)

2019年广州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2019年广州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广州社保缴费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下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广州社保缴费缴费基数与社保费用明细表 2019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养老保险基数:(社保基数区间:1818---9090)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数:(社保基数区间:1300---12303)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基数:(社保基数区间:2461---12303) 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个人8%,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医疗险单位8%,个人2%。失业险单位2%,个人1%。工伤单位0.5%,生育单位0.85%。广州社保缴费基数非城镇户籍缴费基数 广州城镇户籍缴费基数与比例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 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 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 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 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

广州社保最新政策法规有哪些

广州社保最新政策法规有哪些 新规: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意见》还要求统一保障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广州:财政与个人缴费比例2.4:1 对于此项改革,广州市已先走一步。早在2015年广州便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当时,就已经建立了与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缴费基数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为缴费基数。 目前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的比例分别为缴费基数的1.32%和 0.55%,即财政与个人缴费的比例为2.4:1。如果缴费的计算结果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暂时不考虑调整缴费率。至于是否放开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将按省的指导意见落实。 据广州市人社局统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6.12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9.63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6.20亿元、利息收入0.21亿元;基金总支出21.54亿元,当期结余4.58亿元,滚存结余12.07亿元。 是否该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有争议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水平早有风声。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提出,应该合理强化医保个人缴费责任,增强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社会保险属性。 《经济参考报》报道,人口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比重越来越大,从2009年的60.8%增加到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认为,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使得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倾向。 人数:广州约450万人参保 缴费:政府资助标准400元/人 度广州市(不含从化区)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67元。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34元。 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400元。 在去年12月20日已截止缴费。 待遇:住院最高报销比例85% 其中住院待遇有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其他城乡居民三个级别的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和55%。 养老保险 1.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 认真看央视新闻的各位对这点一定熟悉得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从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

201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一览表

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海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一览表 险种缴费 比例 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 ( % ) 个人缴费 ( % )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合计养老医疗失业合计 城镇职工保险 比例21.0 % 11.0 % 1.5 % 0.5 % 1.0 % 35.0 % 8.0 % 2.0 % 0.5 % 10.5 % 最高缴费额 15108元 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未测算 最低缴费 3022元 634.7元332.5元45.4元15.2元30.3元1058.1元241.8元60.5元15.2元317.5元备注本年度的最高缴费额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300 %;最低缴费额为5036元的60 % 综保过渡城保 比例21.0 % 6.0 % -0.5 % -27.5 % 8.0 % 1.0 % -9.0 % 缴费基数 2770元 581.7元166.2元-13.9元-761.8元221.6元27.7元-249.3元备注本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6元的55 % 备注(1)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2)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3)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综保转城保五年过渡期”,本年度为第四个过渡年。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直接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4)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本年度起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5)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仍按本市相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险费。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6) 上表所列缴费标准起止期,自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7) 表中所列缴费数额供参考,请按官方最后公布的数额为准。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历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历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2010-05-21 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社平工 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门(急)诊大 额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补助金 年度月份下限上限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单位单位个人1993 1-12月150 520 260 18%2%————————————————1994 1-12月200 860 334 20%4%————————————————1995 1-12月270 900 447 20%4%————————————————1996 1-12月240 1100 542 20%4%———————————————— 1997 1-3月 240 1270 637 20%4%————————————————4-12月20%5%———————————————— 1998 1-12月290 2100 690 20%5%————2%1%———————— 1999 1-12月290 2250 756 20%6%————2%1%———————— 2000 1-12月350 2550 838 20%6%————2%1%———————— 2001 1-12月350 2730 916 20%6%9%2%2%1%————1%36元/人/年2002 1-12月600 3000 1020 20%7%9%2%2%1%————1%36元/人/年2003 1-12月680 3500 1154 20%8%9%2%2%1%————1%36元/人/年2004 1-12月780 3900 1309 20%8%9%2%2%1%0.5%、1%、2%——1%36元/人/年2005 1-12月880 4400 1484 20%8%9%2%2%1%0.5%、1%、2%0.8%1%60元/人/年2006 1-12月980 5050 1895 20%8%9%2%2%1%0.5%、1%、2%0.8%1%100元/人/年2007 1-12月1100 5720 2225 20%8%9%2%2%1%0.5%、1%、2%0.8%1%100元/人/年2008 1-12月1260 6800 2600 20%8%9%2%2%1%0.5%、1%、2%0.8%1%150元/人/年2009 1-12月1260 7800 2793 20%8%9%2%2%1%0.5%、1%、2%0.8%1%200元/人/年2010 1-12月1425 8380 20%8%9%2%2%1%0.5%、1%、2%0.8%1%200元/人/年

广州社保缴费证明

广州社保缴费证明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广州社保缴费证明 广州社保缴费证明 广州社保缴费证明 广州社保缴费证明 一、办理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流程。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广州市番禺社保转移指南保险费转入的参保人必须是番禺区户籍,并已在本区参加养老保险。 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缴费登记: 可自行选择到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办理缴费登记。按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规定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一式3份及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报到。 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变更缴费登记: 缴费人变更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按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停、续保手续: 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须到登记岗按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按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缴费人缴费已满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规定年限如不需继续缴纳的,可办理停保。 二、广州市社保缴费指南参保险种

2017年最新社保基数怎么算

2017年最新社保基数怎么算 2017年最新社保基数怎么算的大家了解吗,不了解的朋友一定要来看看下文详细了解一下哦!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规则 1、老员工按上年月均工资来申报; 2、新员工按年内首月工资来申报。 注:如果社保基数和工资不对应,在稽查审计时会有风险。 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目前全国各地的社保缴费办法不完全一致,通常,单位职工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公式: ①社会保险基数=上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上限) ②社会保险基数=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 ③社会保险基数=下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下限) 其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就是你每月需要出资缴纳社保的那部分金额,一般是由各省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2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1200元--5000元。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本人工资多少,社保缴费基数就是多少!假如你月收入5000,那么5000就作为你缴纳社保的基数! 但如今大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都是以最低基数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 另有以下特例 1、假如你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假如你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更改时间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每年更改一次。

2014年度广州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

2014年度广州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 征收品目名称统筹区调整时间缴费基 数上限 (元) 缴费基 数下限 (元) 说明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34042139 农转居养老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2014年7月1 日 134041742上省平*300%下市平*3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74243485上5808*300%下*60%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金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过渡性基本医疗保 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补充医疗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住院保险 全部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外来从业人员医疗 保险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1550 上5808*300%下:市最低 工资 失业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1550 上5808*300%下:市最低 工资 生育保险2014年7月1 日 174243485上5808*300%下*60% 本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 市、从化市属 2014年7月1 日 134042139 其他险种全部2014年7月1 日 580858082013市职工平均工资 注:两区两市7月农转居养老保险暂不调整养老保险的下限暂不调整(粤地税规便函[2014]59号)

武汉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单位社保缴纳基数及标准(最新)

武汉市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社保最低和最高缴纳基数及标准(中心城区) 以下是社保处 2014年7月份起最新调整的单位五险一金或五险最低档及最高档缴纳基数(有部份单位核定工伤在 0."5%以上的这个最低档缴纳标准会有区别哦),比例及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一金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合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130020% 8% 0.50% 2% 0.70% 8.0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2 10 4."00 90 0."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20 8."0012 9 6."39个人缴费 小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20% 8% 0.50% 2% 0.7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 2 79 6."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10 8 8."39个人缴费小计2%+7元53."33 0% 1% 0% 0."00 2 3."17 0.00 29 1."48 2%+7元53."33 0%

2018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新规定

2018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新规定 社保是大家都需购买的保险,这样才能享受到很多的社保福利。但是社保的缴费比例每年都在变化,很多人都不清楚2018年的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咨询或者投保保险就上保险同城网。 养老保险:单位14%; 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 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8%、0.64%、0.48%; 个人0.2% 生育保险:单位0.85%; 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2%、0.4%、0.7%、0.9%、1.1%、1.2%、1.3%、1.4%; 个人无需缴纳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5年1月1日起,原20%和12%两种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仍维持原缴费比例20%不变,个人缴费比例:8% 2、工伤保险的费率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费率由3档变8档,即工伤保险费率从本市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从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8%、1.2%调整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2%、1.3%、1.4%。 3、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3月1日起下调,即由当前的2%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1.2%、0.9%对应降为0.8%、0.64%、0.4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 养老金怎么领取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购买社保的时候就要按着规定的缴费比例进行相关的费用缴纳,才能符合法律规定。

2017广州社保缴费基数

2017广州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意见》,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将合二为一,统一筹资标准,共同提高待遇水平。 亮点1、2017年大病保险“全覆盖” 《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将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由城乡居民参保人,扩大到全体职工。到2017年,广东将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 早在2013年,广东省政府就印发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此次《意见》将全体职工参保人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提出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

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强调了各项医疗保障 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形成保障合力,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 亮点2、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大病保险是以避免参保人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的。”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参保人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 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在起付标准上,将根据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合理确定,不得高于 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 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根据《意见》,全省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可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设置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

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意见》提出还将逐步提高大病支付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而在筹资方面,大病保险资金可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或基金结余中筹集,采取按年或按季划拨、年度结算的方式,原则上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5%左右,并随基金收入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积极探索政府补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亮点3、“一站式”即时结算 为防范和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意见》明确提出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适当提高支付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11年广州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广州社保缴费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下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0广州社保缴费缴费基数与社保费用明细表 2010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养老保险基数:(社保基数区间:1818---9090)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数:(社保基数区间:1300---12303)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基数:(社保基数区间:2461---12303) 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个人8%,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 医疗险单位8%,个人2%。 失业险单位2%,个人1%。 工伤单位0.5%,生育单位0.85%。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 非城镇户籍缴费基数 广州城镇户籍缴费基数与比例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

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 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 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 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 从2010年7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月。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调整为225元/月。 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财政资金分担按照《印发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4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 (一)征缴范围:广州市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在建筑施工和矿山行业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在新参保和续保时,可以选择只参加工伤保险,暂不参加其他险种。 (二)征缴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 注:(1)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三、生育保险 (一)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二)征缴比例: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85% 缴纳,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一)征缴范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事业、城镇个体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中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广东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doc

2019年广东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 比例金额新政策 广东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2019年广东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养老:内资企业12%、个人8%,外资企业20% 、个人8%; 医疗:企业8%+5元、个人2%;(5月1日起,单位缴费调低1个百分点) 失业:企业2%、个人1%; 工伤:企业0.4%、个人不缴; 生育:企业0.85%、个人不缴。 深圳户口,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单位11%,个人8%; (2)医疗:单位4.5%,个人2%; (3)生育:单位0.5%,个人不缴; (4)失业:单位0.4%(单位承担); (5)工伤:单位0.75%、0.5%、0.25%三个档次,个人不交。

二、广东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社保的补缴是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对于从业人员的权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实际生活中,社保政策改变会因为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各地的社保政策会因为经济发展的差异而又较大的不同,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也应该多了解。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广东省社保补缴新政策2018年具体有哪些,对于当地居民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8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

2014年上海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明细表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 保险 工伤保 险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 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3022-15108 元(注1) 21%8%11%2% 1.5%0.5%1%0.5% 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 户3022-15108 元 个体业主 缴付21% 个人(包括 业主自己) 缴付8% 个体业主 缴11% 个人(包 括业主自 己)缴2% 个体业主 缴付1.5% 个人(包括 业主自己) 缴付0.5% 1%0.5% 灵活就业人员3022-15108 元 29%13%………… …… 0.5% (注2) 非正规就 业劳动组织从业人 员3022-15108 元 29%13%2%1%0.5% 外来从业人员3022-15108 元 21%8% 11%2% 1.5%0.5%1% 0.5% 2770元 (注3) 6% (注3) 1% (注3) ……………… 原参加小 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3022-15108 元(注4) 21%(注4)8%(注4) 11% (注4) 2% (注4) 1.5%0.5%1%0.5% 失业人员 3022元 (注5) ……13%(注5)………………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注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注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本标准执行期: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关于内蒙古社保缴费基数比例的新规定

关于2017年内蒙古社保缴费基数比例的新规定 找工作,除了问工资,一般还要问五险一金怎么交。因为你的生老病死住,全离不开它。但五险一金其实有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譬如养老保险交的多≠得的多;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等。 以下为您揭秘“五险一金”: (1)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社保缴费费率+公积金缴存比例)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8%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3%,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1%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为0.6%、1.2%、2%,单位承担全部缴费费率,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7%,单位承担全部缴费费率,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6%―12%,个人缴存比例6%―12% (2)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关于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13年度呼市地区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呼政办发[2014]9号),我市度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52.92元。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以本人发放的工资总额或薪金总额计算,可参照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包括各项补贴、奖金等)的月平均工资(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12)来确定。单位所有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的缴费基数。 对部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052.92元的60%(即2431.75元)的参保职工,按4052.92元的60%(即2431.75元)核定缴费基数; 对部分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4052.92元的80%(即3242.34元)的参保职工,按4052.92元的80%(即3242.34元)核定缴费基数。 对部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4052.92元的60%(即2431.75元),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4052.92元的80%(即3242.34元),但低于4052.92元的300%(即12158.76元)的,据实核定缴费基数。 对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4052.92元的300%(即12158.76元)的,按300%计算缴费基数,高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广州市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最新表格说明)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表格版) 从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8元调至225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同时,我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进行调整,可按60%、100%、200%、300%四个档次进行选择。 广州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与明细: 基数:养老2258-11289,失业、工伤:1300-14367,生育与医疗:2873-14367元 明细:以最低基数为例养老2258,生育与医疗险:2873,工伤与失业险:1300 公司部分总计:270.96+6.50+26+24.42+229.84+12.45+54.49=624.66元 个人部分总计:180.64+13+57.46=251.10元 共计:624.66+251.1=875.76元 根据人社局的相关文件,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89元,我市将从2012年7月1日起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工伤保险费率从0.5%、1%、1.5%分别调整为0.25%、0.5%、0.75%,有效期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13年1月起恢复原缴费比例。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详解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详解(2010) 更新时间:2011.01.24(红色为2011年1月1日起恢复缴纳比例) 2010最新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基数:(10.7月 ~ 11.6月的购买社保基数区间:1818---9090)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基数调整为3030元,月缴费额为606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数:(10.7月 ~ 11.6月的购买社保基数区间:1100---11340)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基数:(10.7月 ~ 11.6月的购买社保基数区间:2268---11340)

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何新规定? (1)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3)在增城、从化两个独立统筹区参保的人员,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选择按不低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后逐步过渡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起步,逐步过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多少? 参加本市(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四个独立统筹区,下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自2007年7月1日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为20%和8%。其中: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自然人注资总额超过资本总额50%以上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其费率可分别按12%和8%执行;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参保单位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可分别按12%和8%执行。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未能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可否继续缴费? 最后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非本市户籍的,必须最后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经申请,可继续缴费。 广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通知

关于2014年度参保人员个人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的问答 一、2014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确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确定。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22日之间,向各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4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申报有哪几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b11814278.html,,下同)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的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如何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六、新的缴费基数何时启用? 各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从2014年新的社保年度起开始启用。即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应从6月1日起,根据本单位、本人缴费基数申报数据,按新的标准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七、工伤保险的浮动费率有什么变化?

武汉市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

武汉市2013---2014年社会保险费用一览表(中心城区) 项 目 缴费基数 (最低元) 公司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部分 费用合计 (元) 备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养老 2039.3 20% 407.86 8% 163.14 571.00 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浮动,按照职位类别计算。 2、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为重大疾病保险。 3、所有缴费基数随国家政策调整而随之调 失业 1921.4 2% 38.43 1% 19.21 57.64 工伤 1921.4 0.5% 9.61 0 9.61 生育 1921.4 0.7% 13.45 0 13.45 1、2012年武汉市岗平工资为45643元/年,月均3803.58元,社平工资为48943.2元/年,月均4078.6元。 2、最低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岗平的50%,即4078.6*0.5=2039.3元。 3、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缴纳基数为:2010年社平的60%,即3202.33*0.6=1921.4元。 医疗 1921.4 8% 153.71 2%+7 45.43 199.14 费用合计 623.06 227.78 850.84

武汉市2013---2014年社会保险费用一览表(远城区) 项 目 缴费基数 (最低元) 公司承担部分 个人承担部分 费用合计 (元) 备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缴费比例 承担费用 养老 1937.3 20% 387.46 8% 154.98 542.44 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浮动,按照职位类别 2、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为重大疾病保险。 3、所有缴费基数随国家政策调整而随之调 失业 1921.4 2% 38.43 1% 19.21 57.64 工伤 1921.4 1% 19.21 0 0 19.21 生育 1921.4 0.7% 13.45 0 0 13.45 社会保险缴纳注意事项 1、新参保员工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职工登记表一张; 2、之前在武汉市区参保的,需提供养老、医疗保险的帐号;需要补缴的,自行补缴。 医疗 1921.4 8% 153.71 2%+7 45.43 199.14 费用合计 612.26 219.62 831.88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

广州社保的缴费基数 2014年7月1日起,广州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下面环球视觉网产经新闻报道的广州社保缴费基数,仅供参考。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统筹区: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从化市属 缴费基数上限:13404元,缴费基数下限:2139元 2、农转居养老保险 统筹区: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 缴费基数上限:13404元,缴费基数下限:1742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统筹区: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缴费基数上限:17424元,缴费基数下限:3485元 4、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统筹区: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缴费基数上限:5808元,缴费基数下限:5808元 5、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 统筹区: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缴费基数上限:5808元,缴费基数下限:5808元 6、补充医疗保险 统筹区:广州市一体化统筹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属 缴费基数上限:5808元,缴费基数下限:5808元 7、住院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5808元,缴费基数下限:5808元 8、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17424元,缴费基数下限:1550元 9、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17424元,缴费基数下限:3485元 本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3404元,缴费基数下限:2139元 其他险种:缴费基数上限:5808元,缴费基数下限:5808元 养老保险的下限暂不调整(粤地税规便函[201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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